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怎樣寫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出口貿易合同篇一
被許可人(乙方):_________
鑒于:甲方獲國務院批準,對其資產進行了資產重組(以下簡稱“重組”),并作為發起人,依據中國法律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成立了乙方。
甲方向乙方注入重組前屬于甲方及其下屬企業或單位的主營業務,包括石油、天然氣的勘探和開發、煉油、化工、管道運輸、產品銷售、有關科研機構以及相關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以下統稱“核心業務”)。
第1條許可人
1.1本合同許可人是甲方及其全權代表的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其中包括甲方本身,以及向甲方發出關于代表其簽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權委托書”的甲方的全資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業或單位。
第2條計算機軟件
2.1本合同項下的計算機軟件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
(a)許可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已經登記注冊并已由被許可人無償使用的或未注冊但已經由被許可人無償使用的附件所列的計算機軟件,(以下簡稱“無償使用的許可計算機軟件”)
(b)許可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已經登記注冊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已由被許可人有償使用的或未注冊但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已經由被許可人有償使用的計算機軟件,(以下簡稱“有償使用的許可計算機軟件”)。
第3條許可
3.1對無償使用的許可計算機軟件,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行繼續無償使用。
3.2對有償使用的許可計算機軟件,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重組前的使用范圍內繼續有償使用。
3.3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對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許可計算機軟件的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許可人仍然可以使用許可計算機軟件。許可人許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任何許可計算機軟件,應提前通知被許可人,被許可人自收到該通知之日起30日內不表示異議,許可人可以許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如上述許可或轉讓可能對被許可人的主營業務構成嚴重影響者,則被許可人有權不同意該等許可或轉讓。
3.4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對本合同附件所列之外的許可計算機軟件的使用是非排他性的使用。
3.5許可人可以無償使用被許可人對計算機軟件改進部分,但應補償被許可人因該等改進而支出的合理費用。
第4條期限
_________日起,為期_________年。
4.2上述期限屆滿,如果被許可人決定延長本合同的有效期,則許可人同意依被許可人之決定并按其所要求延長的期限延長本合同的有效期。
4.3被許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個或多個許可計算機軟件直至許可計算機軟件法定保護期屆滿或變成公開信息或直至雙方達成協議的終止使用日期。
4.4上述4.3條所述之保護期滿或終止,不影響被許可人按本合同的規定使用本合同項下其他未期滿或未終止使用的計算機軟件。
第5條費用
5.1本合同雙方同意被許可人按本合同3.1和3.2條規定有償使用本合同項下之有償使用的許可計算機軟件,但該等使用的費用應符合雙方另行簽訂的《產品和服務互供總協議》。
5.2對于無償使用的許可計算機軟件,被許可人須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許可人支付該年度許可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維系該等許可計算機軟件的有效性而已經實際支出的費用。但是,被許可人不需向許可人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被許可人已經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計算機軟件的維系費用。
5.3對于有償使用的許可計算機軟件,許可人應支付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維系該等許可計算機軟件的有效性所需支付的費用。
第6條雙方的義務
6.1許可人的義務:
3.3、3.4條的規定。
(b)須向被許可人提供許可計算機軟件的全部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
(c)保證本合同項下許可計算機軟件許可的合法性。如果因本合同導致第三人的索賠、訴訟或給被許可人造成任何損失,許可人保證使被許可人免受該類索賠、訴訟和損失的侵害,并就此向被許可人進行賠償。
(d)許可人保證按時向有關機關交納有關維系許可計算機軟件有效性的費用;負責保持已注冊的許可計算機軟件的注冊狀況,不放棄續展注冊,不申請注銷。許可人同時承諾將依據被許可人要求在被許可人要求的國家和地區注冊登記許可計算機軟件。
6.2被許可人義務:
(a)被許可人與第三人就許可計算機軟件再簽訂使用許可合同應提前通知許可人,并獲得許可人同意。
(b)如發生許可計算機軟件侵權事宜,許可人負責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起訴,被許可人應當協助查明事實。
(c)被許可人對本合同項下的許可計算機軟件和提交的資料承擔保密義務。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有效。
(d)依照本合同約定,按時向許可人支付許可計算機軟件的維系費用。
(e)如果因被許可人對許可計算機軟件的改進而導致第三人的索賠、訴訟或給許可人造成任何損失,被許可人保證使許可人免受該類索賠、訴訟和損失的侵害,并就此向許可人進行賠償。
第7條雙方進一步的保證
7.1合同雙方有義務采取進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動,包括簽署其他有關的協議或合同或文件,以確保本合同宗旨和規定內容的實現。
第8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8.1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8.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a)本合同期限屆滿,或
(b)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或
(d)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8.3無論8.1和8.2條如何規定,每年12月31日之前,被許可人有權按其生產經營需要,決定終止使用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計算機軟件,并須在該日之前書面通知許可人該等終止。一俟被許可人按前款規定終止使用該等計算機軟件,則被許可人從下一個年度起對該等計算機軟件不再支付本合同第5條所規定之費用。
第9條違約責任
9.1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第10條雙方的陳述和保證:
10.1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并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范圍的活動。
(c)許可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許可人的有效授權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d)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10.2被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被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被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并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范圍的活動。
(c)被許可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被許可人的有效授權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被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d)被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第11條不可抗力
11.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為及不作為)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11.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11.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甲乙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適用本合同8.2(c)關于合同終止的規定。
第12條其他規定
12.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12.2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全部協議,并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合約、理解和通信。
12.3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為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并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12.4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訂僅可經書面協議并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且須經雙方采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準而作出。
12.5除非另有規定,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特權并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并不排斥任何其它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12.6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合同。
第13條通訊
(a)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為有效。
(b)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為準)后第7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為有效。
(c)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于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傳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第14條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4.1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14.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等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15條附則
15.1本合同以中文書寫。
15.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追溯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口貿易合同篇二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一條合同對象
依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雙方簽訂的關于合作的協議,在售方國國境車上交貨條件下售方售出,購方購入貨物。其數量、種類、價格及交貨期均按第_________號附件辦理,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總金額為:_________。
第二條價格
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價格以_________計算,此項價格系賣方國國境車上交貨,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費在內。
第三條品質
按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或_________國家標準,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技術條件;憑樣交貨的商品品質應符合雙方確認的樣品。
商品質量應以售方國國家商品檢驗局出具的品質證明書證明之。
第四條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發貨。在征得購方同意的情況下,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妥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交貨。
第五條標記
每個貨箱均應用防水顏料在箱體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_________兩種文字書寫以下標記:合同號,收貨人,箱號,毛重,凈重。
第六條支付
1.帳單_________份;
2.蓋有售方國發站印章的鐵路運單副本_________份;
3.明細單_________份;
4.品質證明書_________份。
第七條保證和索賠
賣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個月內保證商品質量,但不超過供貨之日起18個月。
對貨物品質的異議應在發現缺陷后3個月內提出,如在保證期發現缺陷,提賠日期不能遲于保證期結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證期內出現缺陷,供貨一方應排除缺陷或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并負擔費用。
當事人一方給對方造成人身傷害或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第八條發貨通知
售方應在發貨后10天內以電傳向購方通知有關貨物自生產廠發運的情況,并注明發運日期,合同號,發動機號,件數,毛重和鐵路運單號。
第九條仲裁
由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盡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可提交被告國對外貿易仲裁機關審理,中方國家對外貿易仲裁為_________,_________方為_________。
第十條不可抗力條款
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不可抗力情況(如火災、自然災害、戰爭、各種軍事行動、封鎖、禁止進出口或不以雙方意志為轉移的其他情況),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義務無法履行時,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可相應推遲,在此期間合同義務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況持續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免除繼續履行合同義務,此時任何一方無權向對方提出補償可能的損失。
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方應將不可抗力情況發生和結束及影響合同義務履行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的時間應以售方或購方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書證明。
第十一條其他條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均按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共同條件”辦理。
本合同一式兩份,以中、_________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購方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第十三條運輸地址
發貨人: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
發站: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
購方(簽字):_________售方(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出口貿易合同篇三
電話: 傳真: 電傳: 電報:
賣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電傳: 電報:
茲經買賣雙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1、合同對象:經協商買賣雙方一致同意在平等互得的基礎上,買方購入賣方售出下列商品,商品的品名、規格、數量、單價、金額等詳見第 號附件,所有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交貨條件:[daf、cif、fob……]。除非另有規定,以上交貨條件依照國際商會制定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辦理。以上貨物數量允許賣方有權 %溢短裝。
4、原產地國別:
5、包裝:
6、裝運期:
7、裝運口岸和目的地:
8、保險
方式結算。
a:(1)買方應在裝運期間 日通過開證行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 [不可撤銷的、跟單的、(不)保兌的、即期的、可轉讓的、循環的、對開的、(不)允許分期裝運的]信用證。信用證應在裝貨完畢后 日內在受益人所在地到期。
(2)通知銀行收到買方開具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時,賣方必須委托通告行開出 %信用證金額的保證金給開證行。合同貨物裝運和交貨后,保證金將原數退給賣方,若出于本同規定第13條外的任何原因,發生無法按時全部或部分交貨,保證金將按本同第11條規定作為輕罰金支付給買方。
c:買方到收到賣方依本合同第10條規定提交的單證后 日內以[電匯、信匯]方式支付貨款。
d:自貨物至指定邊境站點由賣方置于買方控制下時,即認為賣方已交貨,貨物的所有權及偶然性損失或品質損壞的風險由賣方轉移到買方。買方應 [同、后、前]期于賣方 天交貨,并以記名提單為結算依據。
10、賣方應提交以下單證:
(2)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份;
(3)原產地證明書 份;
(4)裝箱單 份;
(5)質量、重量檢驗證明 份;
(6)cif條件下的 [保險單、保險憑證] 份。
11、罰則:除由本合同第13條原因外,如超過合同規定期限延誤或無法交貨、逾期或未能付款金額的 %計算。但罰金總額不得超過違約金額的 %。若違約方已先期支付保證金,則保證金作為罰金按數量比例予以罰扣直到沒收支付給對方。
12、索賠:自貨物到達目的地起 天內,如發現貨物質量、規格、數量、重量、包裝、衛生條件與合同規定不符者,除應由保險公司和承運人承擔的責任外,買方可憑 出具的商檢證書、有權要求賣方更換和索賠。
13、不可抗力: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如:戰爭、內亂、封鎖、地震、火災、水災等)以及任何雙方不能預見,并且對某發生后果有能防止或避免的意外事故妨礙或干擾了本合同的履行時,發生不可抗力方須在事件發生結束之日起 日內將本國有關機構出據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寄交對方,據此證明豁免責任,并由雙方協商中止或繼續履行合同事宜。
14、仲裁:由本合同產生或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或通過第三者調解(包括政府主管部門的官方調解及民間調解)解決。如不能解決,應提交 [克拉瑪依仲裁委員會(新疆貿促會聯絡處)、國家工商會、……。]按申請仲裁時該機構現行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5、合同的執行單位:本合同中方由 [收、發]為貨人,并承擔履行合同的全部責任。
16、其它: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國與前蘇聯1990年3月13日《交貨共同條件》辦理。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用中、俄文書就,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一式肆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出口貿易合同篇四
乙方(委托方):
一、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提供進出口貿易代理服務,代理乙方從事進出口貿易及相關業務。
二、甲方責任:提供報關委托書
三、乙方責任:
3.乙方應在接到關稅和海關代征增值稅稅票后按時向代收銀行繳納稅款;
5.守法經營,不偽報、不滿報,單單相符、單貨相符、如實申報、提供貨物的真實情況,對于偽報商品名稱、高值低報、少報通關數量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和后果,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四、在貿易合同執行中,如因國外客戶或乙方的原因造成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違反合同致使變更或終止本協議,甲方不承擔責任,因甲方代理行為的過錯造成的損失除外。
五、甲方在執行本協議中,對于乙方或第三方的經濟、刑事等糾紛,甲方不負連帶責任。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如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適用《對外貿易代理制暫行規定》,《對外貿易法》作為本協議的準據法。
七、若甲乙雙方發生爭執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八、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送甲方據以審批、核算、對外付匯等。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 日期:
出口貿易合同篇五
地買址:方:(以下簡稱乙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
1.貨物:
1.1乙方同意同甲方購買,且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售_________(以下簡稱合同貨物)用于乙方項目。將由甲方提供的合同設備的內容詳見合同附件一(附件一中在列出貨物外稱的同時也請列出分項價格)。
1.2甲方負責合同貨物的各項工作,由乙方提供必要配合。
1.3雙方同意附件中各項條款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與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為準。
2.價格
附件一。
2.2上述合同總價是固定的。
3.裝運
3.1裝運時間:3.2裝運地:
3.3目的地:
3.4貨運方式:4.付款條款
合同第2.1條確定的合同總價由乙方向甲方以如下方式支付:
4.1預付款:在本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乙方支付甲方合同總價%的款項,即人民幣發票。
4.2交貨款:在合同貨物交貨后5個工作日內,乙方支付甲方合同總價%的款項,即人民幣元。甲方同時提供乙方同等金額的資金往來發票。
4.3驗收款:在合同貨物驗收后5個工作日內,乙方支付甲方合同總價%的款項,即人民幣元。甲方同時提供乙方同等金額的資金往來發票。
5.合同設備的交貨
5.1所有合同貨物應在合同正式生效后_________周內,(此周應為最晚交貨期),由甲方負責運至交貨地點。交貨地點為的導有權及風險在賣方將貨物交至承運人后轉移至買方。
5.2甲方應于交貨日14日之前,通過ems或傳真的方式通知乙方,通知內容包括合同號、合同貨物的名稱、數量、估計總重量與總體積,以及預計交貨日期。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應盡快向乙方確認交貨地點與交貨日期。
6.合同貨物的檢驗
5.1合同貨物的檢驗應在貨物運至交貨地點后_________日內在進行。雙方應指派代表參加檢驗。
5.2設備開箱檢驗合格后,雙方簽署驗貨合格證書。
5.3如雙方認可的合同貨物的小缺陷,并不影響貨物性能,雙方仍然簽署驗貨合格證書,但甲方應立即采取措施修復缺陷。
方代表將簽署一份詳細報告,該報告將作為乙方要求甲方進行更換,修理或補充發貨的有效證據。如果確認為甲方責任,甲方應自費取得補充或替換設備。如果確認為乙方責任,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盡快向乙方補充或替換設備。
7.不可抗力
7.1如果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因為不可抗力,如:戰爭、火災、臺風、洪水、地震或其他雙方共計為不屬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或推遲合同的執行,則合同執行相應延遲,延遲的時間等于不可抗力發生作用的時間。
7.2受影響的一方應將不可抗力的發生盡快通過ems或傳真通知另一方。
7.3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終止或被排除后盡快通過ems或傳真通知另一方,并通過航空掛號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已終結或排除。
8.保證與賠償
8.1甲方保證其向乙方提供的貨物是全新并未使用過的。
8.2甲方所提供的合同貨物的免費保修期與原廠商提供的保修相同,詳見附件。
8.3保修期內,甲方在收到乙方運于至指定地點(費用由買方負擔)的有缺陷貨物后,應盡快將更換貨物自費運至乙方。
8.4如果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第四條的要求按時交貨,乙方有權以如下方式要求甲方賠償損失:從遲交貨第三周起每周按遲交貨物總價的0.5%(百分之零點五)計,不足一周的時間計為一周。上述賠償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5%(百分之五)。上述賠償不能解除乙方交貨的責任。賠償金的支付將被認為已足額補償甲方的全部損失(包括因遲交貨甲方可能向乙方提出的間接損失)。
8.5如果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按時支付合同款。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支付方式為:從規定的付款日次日起,按應付未付合同款額以每日0.5‰(萬分之零點五)計算滯納金,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本合同總額的5%。
8.6如果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合同執行延遲,則交貨周期相應順延。
9.仲裁條款
9.1所有與合同及合同執行有關的爭議將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則將該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9.2仲裁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構申請改變仲裁裁定。
9.3仲裁費用由敗方承擔。
9.4仲裁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執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10.合同的生效、解除和終止
(1)一方進入解體或倒閉階段;
(2)一方被判為破產或其它原因致使資不抵債;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雙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機構的裁決,合同解除或終止。
11.其它
11.1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列出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2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變更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成為本合同的補充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任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公開透露合同內容,除非事先征得對方的同意。但是,如需將合同提交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則不需對方事先同意。
11.4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決定。
12.附件
12.1附件一:合同貨物清單及價格(略)
12.2附件二:原廠商提供的主要部件保修期
甲方(賣方)(公章):_________乙方(買方)
(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時間:年月日時間:年月日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出口貿易合同篇六
委托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 (以下簡稱乙方)
一、操作流程
4、乙方負責協助甲方取得最終目的港清關所需要的產地證、發票、裝箱單等相關貿易單據。
5、乙方承諾,盡管由乙方在xx轉港的代理委托xxx廠為甲方提供相關的貨物增值服務,但xxx廠不會以出口方的身份出現在該批貨物再出口至第三國的海關清關文件上。
二、甲方責任:
3、甲方與其客戶之間的買賣合同糾紛或者由轉口貿易引起的任何貿易糾紛均由甲方自行解決,與乙方無關。
三、 乙方責任:
6、乙方協助提供的目的港清關文件僅用于清關用途,并不意味著甲方與乙方或清關文件上的`相關方存在買賣合同關系,甲方不得以該清關文件為依據向乙方及或乙方代理及或xx轉港相關第三方主張任何貨款; 7、因乙方在xx轉港當地的代理或代理所委托的第三方在xx轉港為甲方提供提貨、倒柜、包裝、轉運、清關等相關貨物增值服務過程xx的瑕疵而致使甲方與其客戶之間發生買賣合同糾紛、轉口貿易糾紛,與承運人發生運輸糾紛,或與海關、港口管理部門等發生進出口管制糾紛,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因對此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貨款結算
3、乙方同意甲方第三國目的港客戶的貨款經過乙方xx轉港的代理收取后轉匯給甲方,乙方無條件地保證其xx轉港的代理能將貨款轉付給甲方,否則,乙方將承擔連帶支付責任、但乙方及或其代理有權收取手續費,手續費率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如乙方代理代收貨款的,乙方代理在收到貨款后一周左右將款項匯到甲方指定帳戶,如果在一個月內甲方未能收到款項將視為匯款出現問題,責任由乙方承擔。
五、費用支付
1、甲方應在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貨物出運時向乙方提供加蓋公章的費用確認單原件,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委托;在辦理過程xx產生的其他額外費用,甲方應按實支付。
2、甲方應按以下第 種方式及時支付給乙方所有費用款項:
1) 在xx轉港裝船出運前付清所有款項,否則乙方有權留置貨物;
3) 在貨物到達最終目的港之前付清所有款項、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章之日起生效、如雙方簽章 不在同日,則以最后一方的簽章日為本合同的生效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時間:
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