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發(fā)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xiàn)專業(yè)化合作的紐帶。怎樣寫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應該怎么制定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林權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篇一
代表人:
代表人:
第一條 抵押財產(chǎn):甲方所有的位于神木縣單家灘村公路西側的三層獨院一套(小產(chǎn)權)。
第二條 抵押擔保范圍:本合同擔保范圍限于主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借款總額人民幣705280元,每月還乙方銀行本息壹萬捌仟伍佰陸拾元整人民幣,共計叁拾捌個月還清。
第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房產(chǎn);甲方遷移、出租、轉(zhuǎn)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zhuǎn)移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chǎn)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四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jīng)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五條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chǎn):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chǎn)。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六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應協(xié)助甲方辦理注銷抵押登記。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協(xié)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第四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chǎn)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chǎn)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人民幣壹拾萬元違約金。
2、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chǎn)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jīng)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3、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qū)Ψ街Ц度嗣駧乓际叭f元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林權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篇二
抵押權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chǎn)作抵押。抵押權人經(jīng)審查,同意接受抵押人的財產(chǎn)抵押。雙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抵押擔保的范圍
本抵押擔保合同擔保范圍為主債權及利息、抵押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xiàn)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和訴訟費)。
抵押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條抵押物概況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
抵押物數(shù)量:_________。
抵押物質(zhì)量:_________。
抵押物所在地:_________。
2.評估價值:抵押財產(chǎn)共作價(大寫)人民幣 _________元整,抵押率為__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元整。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財產(chǎn)抵押后,該財產(chǎn)的價值大于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額部分。
3.抵押期限為_________年,自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2)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chǎn);
(3)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4)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chǎn);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chǎn)。
抵押人可以將上述所列財產(chǎn)一并抵押。
5.以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該房屋占用范圍內(nèi)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6.下列財產(chǎn)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權;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
(4)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chǎn);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監(jiān)管的財產(chǎn);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chǎn)。
第三條抵押物登記
1.抵押人授權抵押權人在本合同簽訂后執(zhí)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及全套有關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的房地產(chǎn)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的登記備案手續(xù)。
2.抵押人授權抵押權人在獲得該抵押物的正式產(chǎn)權證明后,依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到有關的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該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記手續(xù),并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存于抵押權人。
3.辦理抵押物登記的部門如下:
(3)以林木抵押的,為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
(4)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
(5)以企業(yè)的設備和其他動產(chǎn)抵押的,為財產(chǎn)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4.抵押人以本合同第二條第四項規(guī)定的財產(chǎn)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5.抵押人以其他財產(chǎn)抵押的,可以自愿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6.未辦理抵押物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抵押人辦理抵押物登記的,登記部門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證部門。
7.辦理抵押物登記,應當向登記部門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復印件:
(1)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2)抵押物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書。
第四條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未經(jīng)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zhì)性結構改變。因抵押人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物產(chǎn)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動轉(zhuǎn)為本合同的抵押物。
2.抵押期間,未經(jīng)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轉(zhuǎn)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抵押權人的任何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3.抵押人對該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yǎng)、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jiān)督檢查。對該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損壞,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第五條抵押物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取得該抵押物_________日內(nèi),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物購買保險。保險的賠償范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損毀;投保金額不得少于重新購買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期限至主合同到期之日,如抵押人不履行到期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xù)購買保險,直至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完畢為止。
2.抵押人需在保險手續(xù)辦理完畢十日內(nèi),將保險單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抵押權人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shù)臈l款(除非抵押權人書面同意)。
3.抵押期內(nèi),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抵押人須無條件賠償?shù)盅簷嗳艘虼怂艿囊磺袚p失。
4.抵押人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抵押權人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guī)定,代為購買保險,所有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5.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fā)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抵押人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并辦理相應手續(xù)。
6.抵押人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抵押人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抵押權人造成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應負責賠償。
第六條抵押權的實現(xiàn)
1.發(fā)生以下情況的,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1)根據(jù)主合同的約定主合同提前到期的;
(2)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fā)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1)用于繳付因處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
(2)用于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應付的一切費用;
(3)扣還根據(jù)本合同抵押人應償還抵押權人的債務及其他一切款項。
3.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抵押權人應退還抵押人。
4.如果抵押權人不適當行使抵押權,抵押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異議,造成利害關系人損失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5.如果債權未受清償是因抵押權人自己的過錯造成的,則抵押權人不得行使抵押權。
第七條權利義務
(一)抵押權人的權利義務:
1.在抵押人到期還清債務后,抵押物權消失。
2.抵押權人有權檢查、監(jiān)督抵押財物的保管情況,了解抵押人的計劃執(zhí)行、經(jīng)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抵押人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抵押人違反主合同的行為,抵押權人有權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信用制裁。
3.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抵押權人有權中止主合同的履行:
(1)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抵押人與第三者發(fā)生訴訟,經(jīng)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抵押權人履行債務。
(3)抵押人的資產(chǎn)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抵押人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guī)定的條件。
3.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shù)膿!?/p>
4.抵押人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抵押權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損害而得到的賠償范圍內(nèi)要求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二)抵押人的權利義務:
1.應嚴格按照住合同規(guī)定時間主動履行債務。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抵押權人破產(chǎn)、資產(chǎn)分割、轉(zhuǎn)讓的影響。如抵押權人發(fā)現(xiàn)抵押人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jié),抵押權人通知抵押人當即改正或可終止主合同。
3.抵押人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并負責抵押物的經(jīng)營、維修、保養(yǎng)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抵押人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nèi)向抵押權人提供新的抵押物,若抵押人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抵押權人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4.抵押人未經(jīng)抵押權人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zhuǎn)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5.抵押物由抵押人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分公司投保,以抵押權人為保險受益人,并將保險單交抵押權人保管,保險費由抵押人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抵押權人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債務。
6.當?shù)盅喝藶橹鞯盅喝藭r,主抵押人采取欺騙的方法,隱瞞事實真相,蒙蔽抵押權人相信其已經(jīng)提供抵押擔保而實質(zhì)上是重復抵押的,如果抵押權人的債權受到損害,有權追償?shù)盅喝顺盅何镆酝獾钠渌敭a(chǎn),以清償其債權。
第八條違約責任
1.抵押權人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guī)定履行債務,給抵押人造成經(jīng)濟上的損失,抵押權人應負責違約責任。
2.抵押人如未按主合同規(guī)定履行債務,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抵押權人有權終止合同并加收_________%的罰息。
3.抵押人如不按期履行債務,或有其它違約行為,抵押權人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
第九條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1.向抵押權人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4.抵押人在占有該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guī)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并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5.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fā)生,可能對該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抵押人保證在十日內(nèi)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
第十條通知
1.根據(jù)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fā)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抵押權人或抵押人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xié)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fā)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nèi)(書面通知發(fā)出 _________天內(nèi))簽訂書面變更協(xié)議,該協(xié)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jīng)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jīng)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二條合同的轉(zhuǎn)讓
1.抵押期間,抵押人轉(zhuǎn)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并告知受讓人轉(zhuǎn)讓物已經(jīng)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zhuǎn)讓行為無效。
2.轉(zhuǎn)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的,抵押權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轉(zhuǎn)讓抵押物。
3.抵押人轉(zhuǎn)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shù)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抵押人清償。
4.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zhuǎn)讓或者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
第十三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1)提交 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3.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xù)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nèi)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fā)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_________日內(nèi)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xù)時間的適當證據(jù)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xié)商決定如何執(zhí)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xù)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xié)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xiàn)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zhàn)爭(不論曾否宣戰(zhàn))、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guī)定等。
第十五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nèi)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jù)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lián)條款的內(nèi)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十六條其他
1.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_________。
2.抵押人按期履行主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責任后,本合同即告終止。抵押權人將協(xié)助抵押人到有關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xù),并將抵押財產(chǎn)所有權權屬證明文件和收據(jù)退還抵押人。
第十七條合同的效力
1.抵押權人提供的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3.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鑒(公)證意見:
經(jīng)辦人:鑒(公)證機關(章)
年月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guī)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林權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篇三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以下簡稱丙方):
第一條 甲方借出人民幣(大寫) (小寫)元給乙方。
第四條 乙方收到借款立即向甲方出具借據(jù)(收據(jù))
第六條 丙方自愿為本《擔保借款協(xié)議書》所約定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甲方實現(xiàn)債權的全部費用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乙方如果不能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歸還全部借款,甲方有權依法要求丙方立即歸還全部借款,支付利息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即按日支付本金的.5%),因此產(chǎn)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執(zhí)行費等實現(xiàn)債僅費用由乙、丙兩方全部承擔。一經(jīng)違約,乙、丙方自愿接受依法強制執(zhí)行。
第八條 甲方因此收益所產(chǎn)生的各種稅金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本協(xié)議特別約定:無
第十條 本協(xié)議如發(fā)生糾紛,由協(xié)議簽定時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本協(xié)議一式叁份,甲、乙、丙叁方各執(zhí)一份。自甲、乙、丙叁方簽字蓋章(自簽字并加捺指印)之日起生效。
林權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篇四
借款人(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及約束雙方的借貸行為,根據(jù)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遵循自愿、互利、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jīng)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金額、期限及利息
1.1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1.4利息:利率為____%,按月計收,每月對日(與借款發(fā)放日同一日)支付。
1.5因辦理本次借款而發(fā)生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評估、保險、鑒定、登記、公證等費用,皆由乙方獨立全部承擔。
第二條 違約責任
2.1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停止發(fā)放本合同項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已發(fā)放的借款,并且乙方應按借款總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2乙方違反本合同其它相關條款時,若該條款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則乙方應按借款總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3無論何種情形下,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全部損失的,乙方應全額賠償。
2.4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時償還本金或利息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停止發(fā)放本合同項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已發(fā)放的借款,并且從逾期之日起乙方應每日按借款總額的0.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5因乙方違約而產(chǎn)生的訴訟費、公證費、財產(chǎn)保全費、律師服務費等實現(xiàn)債權的各種費用以及可能產(chǎn)生的甲方代墊費用和其他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爭議解決
3.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糾紛,應首先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則向青島市黃島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2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需履行。
第四條 其他
4.1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4.2本合同附件或補充協(xié)議(若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其他約定
5.甲、乙雙方提供的住址為現(xiàn)住址,如發(fā)生變化必須書面通知對方。如本合同發(fā)生爭議,訴至法院甲、乙雙方提供的現(xiàn)住址可作為法院的送達地址。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今收到貸款人______現(xiàn)金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林權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篇五
抵押權人: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shù)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_。
2.數(shù)量:______。
3.值:______。
第二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________。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查、臨時管理和保險
1.存貨: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內(nèi),甲乙雙方應共同檢查抵押物的數(shù)量和質(zhì)量,并列出清單。經(jīng)核實后,雙方在清單上簽字并加蓋公章認可。
3.保險: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內(nèi),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chǎn),并將投保財產(chǎn)轉(zhuǎn)移給乙方..如果被保險抵押物因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將直接從保險公司獲得全部賠償作為償還欠款的一部分。
1.抵押物的出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促銷,并將銷售款項直接劃入乙方指定的賬戶,作為償還所欠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買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明確將款項匯入銀行分行的賬戶,即乙方指定的賬戶..裝運前,甲方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給乙方審查。對于在其他地方簽訂的銷售合同,合同的復印件或復印件應在裝運前提交甲方審查。
3.甲方每月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材料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相關經(jīng)濟數(shù)據(jù)。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檢查與抵押物相關的庫存、銷售和賬戶資料,甲方應予以協(xié)助。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和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自己是抵押權的合法所有人。日后如發(fā)生抵押權歸屬糾紛,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丟失或損壞。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損壞的,甲方應在十五日內(nèi)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第六條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順序
1.本合同期滿后,如甲方未能清償?shù)狡诒鞠ⅲ曳接袡嘞騙____人民法院申請?zhí)幏值盅何铩?/p>
2.處分抵押物的方式和程序由_____人民法院決定。
3.抵押物價格由市物價局確定。
4.處分擔保物的收益應按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抵押物納稅。
第三:償還乙方貸款所欠稅款。
扣除上述金額后如有余額,應全額返還甲方。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仍不足以償還所欠本息的。乙方仍可根據(jù)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主張欠款。
第七條其他
2.如因?qū)嶋H困難,甲方未能按時償還貸款本息,乙方要求延長抵押期限,經(jīng)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簽訂補充協(xié)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后,乙方可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____公證處授權的債權文件。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另一方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guī)定直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xié)商并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公證處一份。副本應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蓋章)抵押權人: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簽名)代表:_______(簽名)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
銀行及賬號:_________銀行及賬號:_________。
于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