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育不僅僅是傳授知識,更重要的是培養我們的綜合素質和社會能力。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偨Y范文,希望能為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參考。
學校食堂工作人員的食品安全管理(模板18篇)篇一
1、食堂應當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2、食堂的布局應當合理,應有獨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加工操作間、食品出售場所及用餐場所。
3、食堂加工操作間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設有獨立的粗加工間、原料庫、更衣室、操作間(8㎡以上)。
(2)、操作間有瓷磚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材料制成的墻裙(1.5m以上)、排氣扇、紗門紗窗、密閉的廢物桶,下水道出口處有防鼠金屬隔柵。
(4)、配備有足夠的照明、通風、排煙裝置和有效的防蠅、防塵、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衛生要求的存放廢棄物的設施和設備。
(5)、原料庫有防鼠、防蟲、防霉、防潮措施,原料離地離墻10cm存放,保持空氣流通。
4、食堂應當使用耐磨損、易清洗無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飲具專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設施設備。采用化學消毒的,必須具備2個以上的水池,并不得與蔬菜、肉類清洗的設施混用。要做到四分開:餐具洗清分開,原料葷蔬清洗池分開,切配用具生熟、葷蔬分開,貯存生熟、成品半成品分開,并有明顯的文字標識。
5、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消毒后的餐飲具必須貯存在餐飲具專用保潔柜內備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存放,并在餐飲具貯存柜上有明顯標記。餐飲具保潔柜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凈。
6、餐飲具所使用的洗滌、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或要求。洗滌、消毒劑必須有固定的存放場所(櫥柜),并有明顯的標記。
7、食堂用餐場所應設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來水裝置。
8、學校食堂必須取得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核發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學校不得開辦食堂;食堂從業人員要持有健康證及培訓合格證方可上崗,并積極配合、主動接受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監督。
學校食堂工作人員的食品安全管理(模板18篇)篇二
一、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餐飲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二、餐飲安全管理人員應制定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參加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
四、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應離崗接受培訓,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制度。
一、食品處理區應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布局設備、設施,防止在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
二、配備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設施。主要設施宜采用不銹鋼,易于維修和清潔。
三、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加工與用餐場所(所有出入口),設置紗門、紗窗、門簾或空氣幕,如木門下端設金屬防鼠板,排水溝、排氣、排油煙出入口應有網眼孔徑小于6mm的防鼠金屬隔柵或網罩;距地面2m高度可設置滅蠅設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殺措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從業人員洗手設施,附近設有相應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設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標示。宜采用腳踏式、肘動式或感應式等非手動式開關或可自動關閉的開關,并宜提供溫水。
五、食品處理區應采用機械排風、空調等設施,保持良好通風,及時排除潮濕和污濁空氣。
六、用于加工、貯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裝材料和設備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霉。
七、食品接觸面原則上不得使用木質材料(工藝要求必須使用除外),必須使用木質材料的工具,應保證不會對食品產生污染;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采用塑膠型切配板。
八、各功能區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臺、刀具、砧板等工用具,應分開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顯標識。
九、應當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設備與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必要時消毒,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2、食堂不得采購、貯存亞硝酸鹽,烹飪食品時不得使用亞硝酸鹽;
4、加工烹調食品必須使用添加劑時,要在使用前看清其產品標簽和說明書,標簽模糊不清的或來源不明的添加劑不得使用;使用食品添加劑必須按規定稱量,做好使用記錄。
學校食堂工作人員的食品安全管理(模板18篇)篇三
今年以來,食品流通處在省局黨組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貫徹全國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會議和全省食品藥品監管工作會議精神,以全面貫徹實施新《食品安全法》為主線,落實“四個最嚴”,強化“四有兩責”,以持續提升我省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水平為目標,緊緊圍繞省局中心工作,按照《20__年全省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要點》的各項工作部署安排,扎實推進許可改革、加強日常監管、落實監管責任、排查風險隱患、開展專項整治、形成社會共治、創新監管模式,部署并推進了一系列重點工作,現將半年來主要工作情況及成效總結如下:
一、開展食品質量可追溯管理體系建設。
1.進一步健全完善我省流通環節食品質量可追溯管理示范創建工作規范。根據20__年以來該項工作的推進實施情況,結合我省食品安全示范省創建工作要求,按照省局對食品質量追溯體系建設工作的統一規劃部署,對20__年《流通環節食品質量可追溯體系示范點建設規范和標準》進行了調整完善,進一步增強基層對食品質量可追溯示范創建工作的可操作性。
2.持續開展流通環節食品質量可追溯管理省級示范點建設工作。下發《關于開展20__年度流通環節食品質量可追溯體系示范點建設工作的通知》,鼓勵批發環節和商場、超市、連鎖經營便利店、專賣店建立預包裝食品的電子臺賬管理制度,明確提出逐步將全省大型商超、一級批發、連鎖經營等條件較好的食品經營單位創建為省級示范點,在20__年創建100個省級食品質量可追溯管理示范點的基礎上,20__年創建148個省級示范點,20__年底前逐步建設1000家省級示范點,增強食品經營者自律和誠信經營意識。
二、完善食品經營許可機制。
1.制定《福建省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規定(試行)》。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發布的《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經營許可審查通則》,結合我省實際,制定了《福建省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規定(試行)》。為了進一步完善《福建省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規定》(試行),召開由設區市、縣(市、區)局相關人員及省局專家庫有關專家參會的研討會,并在在省政府門戶網站和省局官方網站上對外公開征求意見,在多方征求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正式行文下發,要求6月1日正式施行,同時發布啟用《食品經營許可證》公告,進一步推動我省食品流通、餐飲服務、保健食品經營許可“三證合一”工作。
2.舉辦全省系統食品經營許可視頻培訓班。5月,對設區市局相關科(處)室監管人員、基層食品(食品流通、餐飲服務、保健食品)經營許可準入審批核查人員及相關業務骨干進行培訓,重點培訓食品經營許可業務工作和食品經營許可系統操作,提高基層許可人員許可業務水平和系統操作能力。
3.組織食品經營許可新證印制工作。協調指導省局后勤中心開展新食品經營許可證印制發放工作,確保全省食品經營許可改革工作如期開展。到目前為止,全省共發放新證1736家,其中食品銷售975家,餐飲服務722家,單位食堂39家。
三、推進食品安全社會共治建設。
1.持續深入開展全省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示范縣(市、區)工作。一是開展20__年試點創建單位的推薦審核。省食安辦、食品藥品監管局、財政廳聯合下發《關于開展20__年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示范縣(市、區)試點創建工作的通知》,在各設區市食安辦推薦的基礎上,選定了鼓樓區、東山縣等10個縣(市、區)開展20__年社會共治試點創建工作。二是統籌規劃好20__年創建工作。20__年3月,召開20__年全省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示范創建工作推進會議,對第一批10個試點創建單位的工作情況進行了全面總結,交流了創建工作的典型經驗;對20__年第二批創建工作進行統一部署,明確全年創建目標和各項工作任務。三是抓緊總結驗收首批創建工作。編制20__年全省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示范縣(市、區)創建項目績效自評報告,規范創建經費使用。20__年6月,省食安辦、食品藥品監管局聯合下發了《關于開展20__年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示范縣(市、區)試點創建工作考評驗收的通知》,第一批試點創建單位于6月20日之前完成了自評,省食安辦、食品藥品監管局計劃于7月份進行實地考評驗收。
2.強化食品安全治理多方協作的工作實踐。一是積極參與理論研討及交流。參加“環浙”六省市食品安全協作會議;組織部分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示范試點創建縣(市、區)有關人員,赴上海參加由人民大學、上海理工大學等組織的食品安全協同治理研討論壇。二是探索食品生產經營主體責任落實的有效機制。下發《關于提供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情況的通知》,繼續鼓勵推進食品生產經營者參與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并要求各地于20__年5月底提供書面工作總結材料,并匯總相關數據。三是做好社會各界對食品安全的關注關切問題的溝通交流。上半年,共答復社會公眾網上各類食品安全咨詢27件,主動開展民意征集2項;主辦及協辦關于食品安全工作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18份(主辦6件、會辦12件)。
四、加強食用農產品市場監管。
1.扎實抓好《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貫徹實施。先后三次派員參與總局關于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監管工作的專研討,多次對總局《食用農產品進入市場銷售監督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征求意見稿)提出我省建議及意見;《辦法》自今年3月1日實施以來,督促全省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認真履行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監督管理職責,落實屬地監管責任;6月份,下發《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嚴格監督食用農產品市場主體(包括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食用農產品銷售者、食用農產品儲存服務提供者)履行質量安全責任,加大對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監管執法和督查檢查力度。
2.強化與食用農產品監管相關職能部門的溝通協調。進一步深化落實我省《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監管合作協議》;落實省政府1213行動計劃,按照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廳、海洋漁業廳及有關部門的監管職責分工,提出我省關于做好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銜接工作的具體意見。
3.開展全省系統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監管工作培訓。組織全省市縣兩級及基層監管執法人員,集中開展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監管執法專題培訓班,邀請農業廳、海洋漁業廳有關領導及專家現場授課,重點針對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監管的法規依據、執法手段、監管要求、準入銜接等進行專題培訓,切實提升我省食用農產品質量監管水平。
五、開展食品市場治理整頓。
1.統籌謀劃全省食品安全監管治理工作。3月份,召開全省食品銷售安全監管工作會議,全面部署我省20__年食品市場治理專項行動,明確了將校園周邊、農村區域列為重點整治區域,將食用農產品列為重點整治品種,下發了《20__年食品銷售監管工作要點》,明確各項食品市場治理整頓的工作任務和時間安排。
2.深入開展農村區域食品安全專項治理工作。1月,下發了《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開展農村食品安全“掃雷”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確20__年2月至10月為“掃雷”專項行動的集中整治階段,對農村食雜店、小超市、區域性食品批發市場、鄉鎮農貿市場、農村地區學校食堂、中小型餐館、農家樂、小吃店、飲品店等重點場所和農村集體聚餐活動等進行集中監督檢查。5月中旬,組織開展了全省農村食品安全“掃雷”專項行動督查調研,組成了聯合督查調研工作組,先后赴3個設區市6個縣(市、區),召開了5場省、市、縣、所四級聯席座談會,深入14個鄉鎮,現場檢查了26家農村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落實主體責任的情況,實地督查了4個基層監管所工作開展成效,并隨即下發全省各地《關于農村食品安全“掃雷”專項行動督查調研有關情況的通報》,要求各地監管部門切實抓好督查落實。
3.開展全省流通環節茶葉市場專項治理整頓。針對近年來省局對茶葉產品專項安全抽檢和監測,發現個別區域、個別綠茶產品違規濫用色素,個別區域紅茶問題突出,市場銷售散裝茶葉產品問題嚴重的情況,為進一步解決茶葉產品質量安全突出問題,鞏固20__年開展的打擊茶葉加工違法行為“春雷”專項行動工作成果,省局于5月制定并下發《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茶葉產品經營質量安全隱患專項檢查的通知》,規范全省茶葉的經營,建立茶葉流通監管長效機制,解決我省茶葉產品質量安全突出問題,推動全省茶葉產業健康發展。
1.制定并實施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督抽檢工作方案。1月,制定了全省流通食品質量監督抽檢計劃,配合20__年對重點區域、重點品種的專項整治整頓工作安排,全年共安排了3950批次省級流通環節監督抽檢任務。4月份,按照省局安排,又補充制訂20__年流通環節省級食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檢計劃,針對中秋、國慶、元旦、春節等重點時期,以及食用農產品、水產品和水產制品等重點品種,補充安排了2070批次的抽檢任務。
2.督促指導食品批發市場、大型商超提升檢測能力建設。督促各地監管部門指導食品專業批發市場、大中型商場超市按要求規范建立自檢室,提升食品自檢能力。結合食品安全示范省創建工作實施方案,明確要求全省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開辦者必須建立檢測室,配備檢驗設備和檢驗人員,或者委托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食品檢驗機構開展抽樣檢驗或者快速檢測工作,制定有關工作目標,即20__年建立7個,20__年建立15個,20__年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全部按要求建立健全自檢能力。
總結半年來的監管工作情況,成績喜人,成效很大,但在以下兩個方面仍然存在問題和困難,有待在下一階段的工作中著力。
一是食品經營主體責任缺失嚴重。從今年組織開展對全省各地的飛行檢查和工作督查情況來看,部分食品經營主體責任缺失狀況較嚴重,如在農村區域及城鄉結合部區域,食雜店、小超市等對食品經營進貨查驗、索證索票等義務的履行方面不容樂觀,更有個別經營單位,仍處于無證經營狀態,風險隱患不容忽視。對于全省各級監管部門而言,如何有效督促食品經營單位切實履行起食品安全首要責任是個嚴峻的考驗。
二是監管機制建設仍有待加快步伐。當前,我省食品流通安全監管環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分級管理模式重新定位了各級監管部門的職責、新的監管領域、新的經營業態不斷涌現,相應地,在某些監管環節、業態領域,機制建設的盲區日益顯現,在監管工作的法理依據、監管的對象目標、監管的技術手段、監管工作制度建設等方面都存在著部分有待進一步明確的事項,需要我們加快監管機制建設,加強調研指導,切實提升監管工作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按照夯實基礎、風險防控、強化監管、深化共治的原則,20__年下半年的食品銷售監管工作,有如下思路:
一、抓好許可改革,提高監管效能。
1.全面開展許可審查和換證工作。全面開展食品經營許可審查和許可證新發、換證工作,力爭在第二季度開始新版許可證啟用工作。指導各地結合實際完善食品經營許可流程,增加市場主體準入前信用承諾環節。
2.做好監管數據分析與應用。指導各地做好許可相關數據的錄入、檢查和統計分析,全面掌握食品經營監管基數,提高監管針對性和科學性。
二、抓好日常監管,落實主體責任。
3.進一步落實監管責任。按照屬地分層劃分責任的原則,嚴格界定監管責任人監管責任和責任范圍。各級食品經營日常監管人員要力爭保證五個“常態”,即把監督指導食品經營者執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定的責任和義務作為常態,把監督指導食品經營者建立和執行食品經營良好行為規范作為常態,把監督指導食品經營者建立和執行不安全食品召回和處置制度作為常態,把排查和控制食品安全風險隱患作為常態,把開展食品安全法律規范宣傳教育作為常態。
4.加大抽檢監測力度。注重發揮監督抽檢工作的靶向性和科學性,持續加大對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的力度。結合監管工作實際,科學合理制定抽檢計劃,針對重大節假日、高風險隱患、群眾消費量大的食品,如乳制品、食用農產品、水產品等,加大抽檢頻次。按照要求及時開展對不合格樣品和問題樣品的市場排查和溯源核查。
5.規范經營主體責任。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督促食品銷售者嚴格依法經營,認真落實進貨查驗以及查驗記錄、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培訓、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等制度要求,強化食品貯存、運輸、銷售過程中溫度控制、食品銷售設施設備維護和環境衛生管理,定期清理庫存食品。
三、抓好治理整頓,規范市場秩序。
6.深入開展農村食品安全“掃雷”行動。按照國務院食安辦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見要求,重點針對批發市場、鄉鎮集貿市場、農村中小學校園及周邊食品經營者開展農村食品安全“掃雷”行動。積極推進農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設,著力構建鄉村食品安全共治網格。
7.開展水產品專項整治工作。在全省范圍開展水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情況風險排查活動,重點整治區域是水產品經營批發市場、農貿市場、集市、超市、實體店;重點整治品種是對各級抽檢中問題檢出率較高的龍膽魚、鱸魚、明蝦、青斑魚、鯽魚、桂魚、鰻魚、雙殼類水產品等。加大對索證索票、檢疫檢測證明等制度落實情況的排查力度,摸清水產品市場銷售情況,督促經營者規范經營,加強與農業、海洋、公安等部門協作,嚴厲打擊水產品經營違法違規者。
四、抓好食用農產品監管,建立協作機制。
8.建立健全食用農產品產地市場準入制度。準確把握食用農產品市場、肉類、進口食用農產品和批發市場準入的條件,把握食用農產品產地證明或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的內容,督促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和銷售者建立健全并落實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質量安全責任,切實加強自律。
9.加強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日常監管力度。督促各級監管部門根據食用農產品風險程度等確定監督檢查的重點、方式和頻次,對轄區內的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銷售者、儲存服務提供者進行日常檢查。重點監控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過程中的高風險環節,督促各類食用農產品市場主體完善內部管理責任,按照食用農產品市場主體分類建立信用信息檔案,加強對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主體信用信息監管。
10.落實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和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主體責任。加強《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宣傳貫徹,指導督促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入場銷售者檔案、強化市場準入管理、簽署質量安全協議、開展自檢,加強風險防控,承擔管理責任;督促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建立健全進貨查驗記錄、市場準入等制度,落實主體責任。
五、抓好試點工作,形成社會共治。
11.著力抓好食品安全示范創建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創建“食品安全示范省”的統一規劃部署,著重抓好相關重點項目建設;指導督促福州市、廈門市、莆田市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推進“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創建任務,按照創建標準的要求,落實有關創建工作,適時開展對創建工作情況的督查;督促指導各地繼續抓好“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示范縣(市、區)”創建工作,對第一批創建單位抓緊總結提升,對第二批創建單位強化工作指導,會同省食安辦對第一批10個創建單位進行考核驗收。
12.繼續推進食品銷售質量可追溯管理示范點建設。在去年試點基礎上,修訂完善我省流通環節食品質量可追溯管理示范點考核評定及管理規范。全省擬新建100個省級流通環節食品質量可追溯管理示范點,進一步推進食品經營者落實第一責任,完善自律管理,實現食品流通全程可追溯。
學校食堂工作人員的食品安全管理(模板18篇)篇四
為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預防食品安全事故發生,落實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責任,保障學生的飲食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以及食藥監辦食﹝20xx﹞16號文件《關于開展春季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檢查的通知》要求,我局按規定及時對轄區內學校食堂及托幼機構食堂進行全面監督檢查,現將檢查情況總結如下:
本轄區共有學校食堂31家、托幼機構食堂40家,其中農村學校食堂24家、托幼機構食堂10家。有2家學校食堂、2家托幼機構食堂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大部分學校食堂已安排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轄區學校及托幼機構食堂食品安全總體情況較好。
根據工作要求我局于3月5日通知全旗各學校開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檢工作,自查時間為7天。結合年初工作計劃和局里工作部署,我局于3月12日組織相關科室開展學校及托幼機構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檢查,本次檢查按著“全面覆蓋、突出重點”的原則,對轄區內學校及托幼機構食堂進行了全面檢查,檢查重點突出、不留死角,檢查共出動檢查車1臺,專項檢查人員4人,共檢查9天。
本次共檢查學校食堂31家,其中2家未取得許可證從事餐飲服務,有1家農村學校、1家城鎮學校食堂場所設施、設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有9家學校食堂采購食品原料索證不符合要求,索取的食品檢驗報告非當批次報告,各學校餐具消毒執行情況較好,絕大部分學校不使用食品添加劑,學校食堂每餐食物留樣率100%.
本次檢查托幼機構食堂40家,其中2家未取得許可證從事餐飲服務工作,有9家托幼機構食堂場所設施、設備不全,主要為餐具清洗,消毒池不健全或無粗加工用洗肉池、洗菜池,有9家托幼機構食堂餐具清洗、消毒不符合要求。
在檢查中對學校及托幼機構食堂使用亞硝酸鹽及是否制售冷葷涼菜情況進行了檢查,無違規操作現象。
本次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是部分農村學校食堂設施、設備不健全,不能滿足加工操作要求,存在食品安全隱患。農村學校食堂采購食品原料索證不全及托幼機構餐飲具清洗消毒不符合要求現象較為突出。另外,加工程序不合理,工用具沒有明顯標識現象也較多。
本次檢查采取拉網式檢查方式,以農村學校為重點,以采購食品原料索證、餐飲具消毒、設施設備是否健全為主要檢查內容,進行了全面檢查,對存在問題的單位下達了責令改正意見書,進行了相應的行政處罰。各學校按要求建立并落實了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人食品安全責任制,有效的排查了食品安全隱患,全面提升了學校及托幼機構食堂的食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了學生的飲食安全。
學校食堂工作人員的食品安全管理(模板18篇)篇五
一、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用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形式相結合,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三、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規范。
四、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及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餐飲部位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門的自查記錄,對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一、建立并落實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臺賬記錄制度,保障食品安全,并指定專(兼)職人員負責。采購人員要認真學習有關法律規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臺賬記錄的要求。
二、采購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和包裝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設備)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供貨方索取生產經營資質(許可證)和產品的檢驗合格證明,同時按照相關食品安全標準進行查驗。長期定點采購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
三、所索取的檢驗合格證明由單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妥善保存,以備查驗。
四、腐敗變質、摻雜摻假、發霉生蟲、有害有毒、質量不新鮮的食品及原料以及無產地、無廠名、無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標志不清、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購。
五、無《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衛生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應的食品不得采購。
六、采購乳制品、肉制品、水產制品、食用油、調味品、酒類飲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劑以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應當索證的其他食品等,均應嚴格索證索票。生肉、禽類應索取獸醫部門的檢疫合格證,進口食品及其原料應索取口岸監督部門出具的建議合格證書。
七、采購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業的營業執照、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復印件)。
八、應當查驗所購產品的感官、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并分門別類建立臺賬。鼓勵建立電子臺賬。
九、臺賬應當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單位、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
十、采購乳品及含乳食品的,應當建立單獨的乳品及含乳食品進貨臺賬。
十一、應當建立食品添加劑使用臺賬,如實記錄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時間、名稱、數量、用途、稱量方式,使用人應當簽字確認,食品添加劑的購進、使用、庫存,應當賬實相符。
十二、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順序有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檢驗合格證明和臺賬記錄,不得涂改、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學校食堂工作人員的食品安全管理(模板18篇)篇六
對己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做出應急響應措施,井認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工作,使各級領導和相關部門掌握相關情況,取得指導和處置的主動權,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影響,特制定本方案。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涉及人數較多的群體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故。
1、本單位負責人負責于第一時間立即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情況。
2、本單位食品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對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問題進行記錄,并配合相關部門分析和處理。
3、本單位食品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對食品安全等問題進行統籌協調和盡快解決。
4、本單位負貴人在發生疑似或認定為食品安全事故后,負責配合執法人員對可疑食品進行封存、留樣(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00克,在冷藏條件下保存48小時)及現場控制等具體工作。
5、本單位各相關部門負貴本崗位的食品安全生產工作,如出現食品安全事故后,配合政府相關部門進行原因調查和分析,妥善處置所涉及的不安全食品和原料。
1、報告原則。
每名員工有義務在第一時間報告或越級報告本單位所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2、報告程序。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本單位各部門負責人應立即向主管領導匯報;對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企業主要負責人報告,并在2小時內及時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任何部門或者個人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1)初次報告。
盡可能清楚報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發病人數、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
(2)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
(3)總結報告。
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鑒定結論,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索,提出今后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3、食品安全事故處置。
本單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停止經營活動,對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原料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柜)等待調查人員查驗,禁止繼續食用和擅自銷毀可疑食品、原料;對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廚房等可能的中毒現場進行控制;在執法人員到達后,積極配合執法人員對中毒事件進行調查處理。
1、本單位負責人及各部門負貴人必須保持每天24小時聯絡暢通,對無法聯絡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2、本單位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本部門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的第一責任人,如事故發生后,要及時實事求是上報,不得遲報、漏報和瞞報。如因報告不實,影響領導決策,影響事件處理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貴任人的責任。哪一級發生通報、漏報、瞞報的問題,由哪一級負貴。對因遲報、漏報、瞞報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查處。
學校食堂工作人員的食品安全管理(模板18篇)篇七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師生飲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等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校食堂(含伙房)是指設于學校(含托幼機構),供應學校學生、教職員工等集中就餐的提供者。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四川省行政區域內各級各類學校食堂。
第二章?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
第四條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實行屬地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負總責,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監管責任,教育部門承擔行政主管責任,學校承擔主體責任。
第五條市(州)、縣級人民政府負責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對下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進行目標考核。加大財政資金投入,改善學校食品安全基礎設施條件。
第六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依法實施餐飲服務許可,開展日常監管,查處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違法行為。
第七條教育部門負責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行政主管工作,對下級教育部門和學校進行食品安全目標考核,全面落實學校食品安全責任。
第八條學校(含托幼機構)承擔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校長(托幼機構負責人)是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學校食堂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標準的要求從事供餐活動,確保食品安全并符合營養要求。
第九條各地要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玩忽職守、疏于管理,導致學校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由相關部門依據有關規定追究學校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職責的單位及人員,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其責任。
第三章?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基本要求
第十條學校食堂應當依法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學校應以校長為法定代表人申辦學校食堂《餐飲服務許可證》,鄉鎮中心學校所轄的村?。ê虒W點)食堂應以中心學校校長為法定代表人申辦《餐飲服務許可證》。
第十一條學校應設置食品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學校首席食品安全官或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具體負責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學校應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包括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潔、消毒和維修保養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臺賬記錄制度,留樣制度,關鍵環節操作規程,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投訴受理制度以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制度。
第十三條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含臨時工作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和培訓證明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ê≡w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十四條學校食堂應建立每日晨檢制度,并做好記錄。食堂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人員,應立即離開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第十五條食堂從業人員應當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操作過程中應保持手部清潔。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飾物。專間操作人員應戴口罩。
第十六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員開展每年不少于40小時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學校應當組織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識,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及從業人員健康、培訓等管理檔案。
第十七條學校食堂食品處理區應設置在室內,按照原料進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布局,并應能防止在存放、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食品加工處理流程應為生進熟出的單一流向。
第十八條學校食堂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臺賬。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輔材料,應通過公開招標、定點采購的'方式確定供貨商。
第十九條學校食堂應設置食品庫房,食品庫房應配置良好的通風、防潮、防鼠等設施。食品貯存應當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標識明顯。
第二十條學校食堂在加工過程中應當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二十一條學校食堂烹飪的食品應燒熟煮透,烹飪后的食品應在備餐間存放。烹飪后至食用超過2小時的,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
第二十二條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應分開使用并有明顯標識,設立固定區域或場所存放。直接入口食品與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應分開存放,半成品與食品原料應分開存放。
第二十三條高等院校制售涼菜,涼菜間做到專人負責、專間制作、工具專用、消毒專用和冷藏專用。
第二十四條分餐應當在備餐間或符合要求的加工經營場所內進行。供餐后多余的食品應冷藏,再次食用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必須經高溫徹底加熱后方可供應食用。
第二十五條餐用具應按規定進行清洗、消毒,消毒后的餐用具應儲存在專用的保潔設施內備用,保潔設施內不得存放其他雜物或私人物品。
第二十六條學校食堂不得超劑量、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食品添加劑存放應有固定的場所,標識“食品添加劑”字樣,盛裝容器上應標明食品添加劑名稱,嚴格“專人采購、專人保管、專人領用、專人登記、專柜保存、專用稱量”。
第二十七條學校食堂提供的每餐次食品成品必須留樣,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專用密閉容器內,在專用冷藏設施中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00g,并記錄留樣食品名稱、留樣量、留樣時間、留樣人員等。
第二十八條學校食堂餐廚廢棄物應存放于標識清楚、密閉的容器中,并日產日清。
餐廚廢棄物應由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單位或個人處理,并與其簽訂合同,索取其經營資質等相關證明文件復印件,建立餐廚廢棄物處置臺賬。
第二十九條學校統一為學生訂購學生餐的,應選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b級以上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并對供餐單位的食品安全條件、供餐能力、運輸車輛、檢驗室以及食品安全管理機構、人員配備和職責履行情況等進行實地查驗。學校應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分餐和就餐場所。
第三十條學校食堂供餐需分送各班級就餐的,其送餐車輛、容器和工具應保持清潔衛生。每次運輸食品前應清洗消毒,運輸裝卸過程中應密閉加蓋。
第三十一條學校食堂用水應符合國家標準gb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第三十二條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食堂應由學校自主經營,統一管理,不得對外承包。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引入社會經營的食堂,應選擇有資質能承擔食品安全責任的餐飲單位,建立準入和退出機制。
第三十三條嚴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各類學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葷涼菜;嚴禁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嚴禁違規加工制作野生毒蕈、發芽土豆、霉變紅薯、鮮黃花菜等高風險食品;加工制作四季豆、豆漿等食品時必須燒熟煮透。
第四章?應急處置
第三十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一領導、指揮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第三十五條學校食堂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事發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教育部門應當在本級人民政府領導下,按照應急預案及時做出反應,采取措施依法處置。
第三十六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調查,有權向學校了解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情況,要求學校食堂提供相關資料和樣品,并采取以下措施:(一)封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進行檢驗。(二)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及用具,并責令進行清洗消毒。(三)經檢驗,屬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監督銷毀;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第三十七條學校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當發生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時應采取下列措施:
(四)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按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五)落實各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
第三十八條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教育部門要建立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新聞發布工作機制,加強信息發布前的溝通和論證,及時、客觀、準確發布權威信息。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九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對學校食堂進行監督檢查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進入學校食堂實施現場檢查;(二)對學校食堂經營的食品進行抽樣檢驗;
(三)查閱、復制有關合同、票據、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四)查封、扣押有證據證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違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以及用于違法生產經營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設備;(五)查封違法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場所。
(六)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食品添加劑等的感觀性狀、產品標簽、說明書及儲存條件;(七)餐具、飲具、食品用工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的清洗、消毒和保潔情況;(八)用水的衛生情況。
第四十一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依法對學校進行監督檢查,并制作《現場檢查筆錄》、《監督意見書》或者《責令整改通知書》等執法文書。
第四十二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對學校食堂全面推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
第四十三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檔案,記錄許可頒發及變更情況、日常監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查處等情況。
第四十四條地方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制定學校食堂建設規劃和扶持政策,加強學校食堂標準化建設,會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逐步推行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遠程視頻監控。
第四十五條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行業組織、家長和學生委員會成員、新聞媒體記者等成為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員,鼓勵全社會共同參與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第四十六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舉報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違法行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做好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舉報受理、查處和反饋工作。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七條本辦法由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會同四川省教育廳負責解釋。
一、為提高學校食堂食品衛生管理水平,預防食源性疾患和食物中毒,更好地保護就餐者的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有關規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學校食堂必須先取得餐飲許可證后方可營業,嚴禁超范圍經營。餐飲許可證必須懸掛于餐廳明顯處,不得偽造、涂改、轉讓、出借等。
三、學校食堂經餐飲服務監督機構審查驗收的平面布局、工藝流程,不得隨意改動,新、改、擴建必須經過餐飲服務監督機構審查同意后方可進行。
四、從業人員(包括后廚、采購人員以及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有效的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取得健康證明后懸掛于餐廳明顯處。
五、學校的主要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負全面責任。
六、學校食堂應建立健全衛生管理組織、管理制度,實行崗位責任制,根據檢查項目和考核標準的要求,制定衛生檢查計劃,每次檢查應有記錄并存檔。
七、學校食堂應設置專、兼職食品衛生檢查員(加工經營場所面積1500平方米以上設專職,1500平方米以下設兼職,但不得由加工經營環節的工作人員兼任)。
八、學校食堂應按餐飲服務監督機構的整改意見認真進行整改,并將監督文書存檔備查。
九、發生疑似食物中毒等事件,必須保護好現場,及時報告衛生監督機構,并積極配合做好調查及中毒人員的救治工作。
學校食堂工作人員的食品安全管理(模板18篇)篇八
1.食堂人員在工作前均進行食品衛生等專業知識的培訓,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2.所有生產加工人員必須參加衛生部門的體檢并取得健康證,且在食堂工作期間內一直保持合格有效。
3.在工作期間患有痢疾、腹瀉、嘔吐、發熱、咽喉疼痛、皮疹、其它皮膚損傷(凍傷、燙傷、切割傷等)、眼、耳或鼻溢液或有其它傳染性疾病發生等疾病的員工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并及時治療,在治療過程中不得從事與食品直接接觸的工作,可根據情節輕重安排從事其它工作或調離工作崗位。
4.員工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勤理發,勤換衣服。工作衣、工作帽、工作鞋要干凈衛生,穿戴整齊。
5.食堂內不得隨地吐痰、吸煙、亂扔廢棄物,工作中不得閑聊、吃零食,不得面對食品咳嗽,打噴嚏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行為。
6.工作期間離開本工作區域時要脫去工作衣、工作帽及工作鞋;在便后、離開本作業區域或用手接觸到身體的其它部位后,一定要重新洗手,方可重新作業。
7.餐飲用具必須做到生熟分開,定位存放,各工用具不得混合使用用。
8.餐飲用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衛生必須達到無水跡、油污、污物或霉跡及光亮、不粘手,未經消毒的餐飲用具不得使用。
9.洗刷餐飲用具必須使用專用的水池,不得與清洗蔬菜、肉類等其它水池混用。
10.洗滌、消毒餐飲用具所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嚴格按照配比濃度標準進行配制洗、消水,進行清洗或消毒。
11.煮沸消毒時應把餐飲用具全部浸泡在水里,煮沸后保持10分鐘以上。
12.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須標志明顯,并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
13.清洗、消毒后的餐飲具必須貯存在餐具專用保潔柜內備用,已消毒與未消毒的餐飲用具應分開存放,并在餐飲用具貯存柜上有明顯標記。
14.食堂內應當經常檢查防鼠、防蠅、防塵、防霉、防潮設施的安全有效性。
學校食堂工作人員的食品安全管理(模板18篇)篇九
一、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餐飲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二、餐飲安全管理人員應制定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參加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
四、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應離崗接受培訓,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制度。
一、食品處理區應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布局設備、設施,防止在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
二、配備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設施。主要設施宜采用不銹鋼,易于維修和清潔。
三、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加工與用餐場所(所有出入口),設置紗門、紗窗、門簾或空氣幕,如木門下端設金屬防鼠板,排水溝、排氣、排油煙出入口應有網眼孔徑小于6mm的防鼠金屬隔柵或網罩;距地面2m高度可設置滅蠅設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殺措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從業人員洗手設施,附近設有相應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設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標示。宜采用腳踏式、肘動式或感應式等非手動式開關或可自動關閉的'開關,并宜提供溫水。
五、食品處理區應采用機械排風、空調等設施,保持良好通風,及時排除潮濕和污濁空氣。
六、用于加工、貯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裝材料和設備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霉。
七、食品接觸面原則上不得使用木質材料(工藝要求必須使用除外),必須使用木質材料的工具,應保證不會對食品產生污染;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采用塑膠型切配板。
八、各功能區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臺、刀具、砧板等工用具,應分開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顯標識。
九、應當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設備與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必要時消毒,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學校食堂工作人員的食品安全管理(模板18篇)篇十
一、食堂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持有有效的`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上崗。
二、建立員工健康檢查花名冊及檔案資料,員工《健康證》實行統一保管,并隨時接受衛生監督執法部門對從業人員的健康抽查。
三、嚴格控制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發現員工咳嗽、腹瀉、發熱、嘔吐、手部皮膚破損、燙傷、皮膚濕疹或化膿、疥瘡、咽喉疼痛等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時,應立即調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檢查從業人員的穿戴是否規范: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帽內。
六、檢查從業人員個人衛生:指甲(不留長、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戴口罩,工作前清洗、消毒手。
學校食堂工作人員的食品安全管理(模板18篇)篇十一
為規范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師生飲食安全,特制定相關的規定。以下是小編搜集并整理的有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師生飲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廣東省食品安全條例》、《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等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學校食堂指設于學校(含托幼機構,下同),供應學校學生、教職員工等集中就餐的餐飲服務提供者。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廣東省行政區域內各級各類全日制學校食堂,包括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普通中等學校、小學、特殊教育學校、托幼機構等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規章制度。
和食品安全標準的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確保食品安全。
第五條學校應承擔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制,明確相關機構及負責人的食品安全責任并公示。
學校校長是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學校食堂(含引入社會經營的食堂)食品安全負首要責任,食品安全管理員和其他食品從業人員負直接責任。
第六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依法實施食品經營許可,開展日常監管,查處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違法行為。
第七條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行政管理工作,加強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將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對下級主管部門和學校的考核內容,督促學校全面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第八條衛生計生部門負責組織開展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人員救治、衛生處理和流行病學調查,指導學校開展傳染病的防控工作。
第九條(社會共治)學校應建立食品安全義務監督員制度,成立由學校、經營方、就餐人員代表等組成的監督員隊伍,有條件的學校要引入家長代表及社會公益組織、志愿者機構代表等組成的監督員隊伍,引入社會監督,加強社會共治。
第十條相關行政管理部門要建立健全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
第十一條學校申辦學校食堂應以學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作為申請人,申辦《食品經營許可證》。
第十二條學校引入社會經營的食堂,應選擇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資質的單位,并建立準入和退出機制。不得將學校食堂承包給沒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經營,嚴禁社會經營單位將學校食堂經營進行分包或轉包。
中小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托幼機構和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的學生食堂宜由學校自主經營,自行管理。
第十三條《食品經營許可證》應懸掛在學校食堂就餐場所的醒目位置。
第十四條學校食堂應嚴格按照許可經營項目在許可有效期內開展經營。不得超范圍、超期限經營。
在中、高考等各級政府確定的重大活動期間承擔為考生供餐的學校食堂或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的食品安全量化等級評定應當達到a級。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級評定為a級的,在申報縣級以上政府和國家級、省級評選評優時應優先考慮。
第十六條學校食堂應當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關鍵崗位責任制度和操作流程。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應當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與報告制度、食品采購查驗、加工制作和貯存過程控制管理制度、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潔、消毒和維修保養制度、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食品留樣制度、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以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制度。
關鍵崗位責任制度應當包括學校校長或主要負責人、經營方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員、食品進貨查驗崗位責任及其操作流程、專間(備餐間)崗位責任及其操作流程、消毒保潔崗位責任及其操作流程、食品貯存崗位責任及其操作流程等制度。
食品安全崗位責任制度及操作流程應上墻張貼在相應崗位區域。
第十七條學校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嚴格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按規定要求配備經考核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
供餐人數3000人以上的學校食堂應當有獨立的食品安全管理團隊,團隊負責人應為專職的高級食品安全管理員,并相應配備1名以上專職的中級或高級食品安全管理員。
食品安全管理員應每日實施對人員健康狀況、當天食品采購查驗以及食品加工制作過程等情況管理控制。
學校分管食堂的負責人應至少每月組織并參加一次對食堂食品安全狀況檢查評價。
學校校長或主要負責人應定期聽取食堂食品安全狀況匯報,研究解決食品安全有關事項。并應至少每季度組織并參加一次對食堂食品安全狀況檢查評價。
學校應當建立檢查評價記錄。對檢查評價中發現存在食品安全隱患或風險的,學校及食堂經營者應當立即按照法律法規要求采取整改措施,必要時向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學校應當結合實際,建立和完善中層以上管理干部陪餐制度。
第十九條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含臨時工作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全省統一格式的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
第二十條學校食堂應建立從業人員每日晨檢制度,并做好記錄。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出現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以及《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目錄》所列等病癥的,應立即調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第二十一條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主要負責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員應當定期參加食品安全培訓和考核,每年參加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或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集中培訓時間不少于8學時。
學?;驅W校食堂經營者應當定期對食堂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將培訓情況記入檔案。
第二節場所與設備設施。
第二十二條學校食堂食品處理區應當設置在室內,按照原料進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布局,并應防止食品在存放、運輸、操作過程中產生交叉污染。
食品加工處理流程應為生進熟出的單一流向。清潔操作區、準清潔操作區、一般操作區宜通過地面材質或顏色不同進行區分。
新建、擴建、改建的學校食堂在施工前應當將建筑設計圖紙送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或專業技術機構進行規范性審查。
第二十三條學校食堂的備餐間應當按專間要求設置。
第二十四條在教室或就餐場所分餐的托幼機構、學校可不設備餐專間,但應根據情況設置相應的成品暫存場所。
成品暫存場所應當按專用操作場所進行設置。
第二十五條從供餐單位統一訂餐的學校食堂需現場進行分餐的,其分餐場所應當符合專用操作場所設置要求。
第二十六條食品加工的工用具、存貯設備設施應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用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加工的工用具及容器宜通過形狀、材質、顏色區分,并做到標識明顯、定位存放。
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用具和容器應專用。
第二十七條學校食堂餐飲具消毒應以熱力消毒為主,化學消毒僅限于因材質或大小原因無法熱力消毒的餐飲具。
采用化學方式消毒的應嚴格按照有關要求設置足夠的水池,嚴格執行并落實消毒液濃度、浸泡時間及沖洗等要求。
第二十八條學校食堂應全面推行“明廚亮灶”建設,采用設立透明式、視頻監控式廚房等方式向就餐者展示食品加工制作關鍵場所和關鍵過程,保障就餐者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第三節食品采購和貯存要求。
第二十九條學校食堂應當選擇相對固定的食品供貨商。采購米、面、肉、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料,應與供貨單位簽訂包含食品安全內容的供貨協議。
第三十條學校食堂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應當查驗并索取供貨者的營業執照、生產經營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等資料。采購大米還應每批次索取包含重金屬指標的產品檢驗合格證明。
在商場、超市等采購的食品應當保存好每日進貨票據;在農貿市場采購的食品,應由供貨方、采購人員在采購單據上簽字后妥善保管。不得采購無票證或票證不符的食品。
第三十一條學校食堂采購食品應當做好食品采購驗收和登記,建立食品進貨臺賬,確保食品可追溯。
從固定供貨商采購且供貨票據信息齊全的,可不再重新登記記錄,但應按照時間順序分類整理、妥善保管好有關票據。
鼓勵學校食堂建立使用電子臺賬,記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采購和使用情況。
第三十二條學校食堂除嚴禁采購和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外,還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嚴禁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
(二)不得使用防腐劑、乳化劑、穩定劑等食品添加劑;
(三)沒有完整標識的散裝油等其他散裝食品;
(六)嚴禁違規加工制作野生毒蕈、鮮黃花菜等高風險食品;
(七)盡量不采購四季豆等豆類。在加工制作四季豆等豆類和豆漿等食品時須確保燒熟煮透。
第三十三條食品貯存應當分類、離墻、離地存放,標識明顯。洗滌用品和減滅有害生物用品等有毒有害物品不得貯存在食品倉庫。
食品及原料應當按品種分類存放。貨架應根據存放情況加貼標識,標注食品及原料的品名、生產日期、保質期等相關信息,并及時更新。
拆袋后的大包裝原料、散裝食品應當采用符合食品包裝材質要求的容器存放,并加貼標識。
食品添加劑應設專柜或專區存放,并顯著標識“食品添加劑”字樣,制作存放品種清單。
第三十四條食品及原料應當根據貯存的要求進行冷凍或冷藏。冷凍冷藏設施內的食品應當分類分層放置,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成品、半成品應當盛裝在容器內,并加蓋或用保鮮膜覆蓋。
第三十五條食品及原料的使用應當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及時清理銷毀變質和過期食品及原料。
第三十六條從供餐單位訂餐的學校食堂應選擇持有食品經營許可證,且具備集體用餐配送資質,并達到食品安全等級評定b級以上的單位訂購。應對供餐單位的食品安全狀況、供餐能力、運輸車輛等進行實地考察,并按照要求對訂購的食品進行查驗。
供餐單位運送食品的車輛應配備符合條件的加熱保溫設備或裝置,確保食品在運輸過程中中心溫度保持在60℃以上,并確保食品從制作完成到食用時間間隔不得超過4個小時。
學校食堂不得訂購生食類、冷食類食品(水果除外)和裱花蛋糕等高風險食品。
第四節加工過程控制要求。
第三十七條學校食堂在加工制作食品時,應嚴格按照各功能(區)間與設備設施的用途和加工規程進行,不得隨意變更、交叉使用。
動物性、植物性、水產品食品原料應分池清洗。
各切配區的刀具、砧板不得混用,砧板應立式存放。
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應按照標識嚴格分開使用。原料、半成品、成品應分開存放。
已盛裝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第三十八條學校食堂在加工過程中應當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發現有腐朽變質或者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三十九條烹飪食品應燒熟煮透,烹飪后的食品應在備餐間暫存。烹飪后至食用時間超過2小時的,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
第四十條供餐后剩余的食品應冷藏,且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再次食用時,應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經高溫徹底加熱后方可供應食用。
不得將剩余食品與新加工食品混合加工后出售。
第四十一條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當遵循不用或者少用的原則。不得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
食品添加劑應當存放于專用設施或區域中,使用食品添加劑應當準確稱量,并建立完整的使用登記記錄。
第四十二條餐具、飲具等工用具清洗消毒應嚴格執行清洗消毒管理控制制度,并確保消毒達到規定的效果。
餐具、飲具的保潔設備設施應確保潔凈、密閉,并有明顯標識。保潔設備設施內不得存放雜物或私人物品。
第四十三條學校食堂提供的每餐次食品成品應當留樣。食品留樣應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專用密閉容器內,在專用冷藏設施并在5℃左右的條件下冷藏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00g,并記錄留樣食品名稱、留樣量、留樣時間、留樣人員等。
第四十四條從業人員應當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飾物,操作過程中應保持手部清潔衛生。
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應更換成專間專用工作服并佩戴口罩,操作前應嚴格洗手消毒,操作中應適時消毒。
第四十五條學校食堂供餐需分送各班級教室的,應當配備數量足夠的運送、存放等工用具,并保證送餐過程中的清潔衛生。每次運送食品前應對運送工具、容器等進行清洗消毒,運送裝卸過程中應密閉加蓋。
第四十七條學校食堂應加強食品加工經營場所環境衛生管理,保持環境整潔,排水溝渠通暢,地面無積水、無積垢,設備設施正常運轉。
第四十八條學校食堂餐廚廢棄物應存放于標識清楚、密閉的容器中,并日產日清。
餐廚廢棄物應交由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單位或個人處理,學校食堂經營者應與其簽訂。
合同。
索取其經營資質等相關證明文件復印件建立餐廚廢棄物處置臺賬。
第四十九條各級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計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級政府制訂的食品安全事故。
應急預案。
要求,明確各部門在應急處置中的具體職責。并根據本行政區域實際情況,定期組織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練。
第五十條學校食堂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學校(包括學校食堂經營者)和事發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教育行政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計生部門應當在本級政府領導下,按照應急預案及時做出反應,依法開展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第五十一條學校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并將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列入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培訓內容,并適時組織開展模擬演練。
學校應在食堂就餐區張貼事故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并加強對食堂從業人員、學生和教職工事故應急報告和處理的宣傳。
第五十二條學校應急聯系人或其他人員接到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報告時,應立即向學校(包括學校食堂經營者)食品安全管理員或食品安全主要責任人報告。
學校接到報告后,應迅速采取下列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二)組織救治因食品安全事故導致人身傷害的人員;
(五)事故處理結束后,學校食堂應在有關部門指導下對被污染的食品和接觸過被污染食品的容器、工具及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進行清洗、消毒等處理。
第五十三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遵照法律法規要求,會同同級衛生計生、教育行政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組織做好對事故的現場控制、調查取證、信息發布等工作,并開展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及相關單位和人員事故責任的認定、追究等工作。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依法提交事故。
調查報告。
和流行病學調查報告。事故最終調查報告和事故責任調查處理報告要逐級上報當地政府、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和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
第五十四條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計生部門應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新聞發布工作機制,加強信息發布前的溝通和論證,及時、統一、客觀、準確發布權威信息。
第五十五條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和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應當加強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宣傳教育,強化日常監管,落實春秋兩季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專項檢查工作,指導并督促學校食堂嚴格執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
第五十六條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會同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定期召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員會議,通報食品安全日常監管情況、發現問題及整改要求等事項。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會同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定期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主要責任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員進行集中培訓和考核。
第五十七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學校食堂開展日常監督檢查時,應當重點對下列事項進行檢查:
(一)經營許可情況及保持狀況;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配備、培訓及在崗履職情況;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制訂情況;
(四)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情況及檔案建立情況;
(六)食品處理區及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設備設施運行、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潔等情況;
(七)對食品貯存、加工制作等過程的管理控制情況;
(八)其他需要重點檢查的情況。
第五十八條學校食堂應主動公開米、面、油及肉等大宗食品原料的采購和檢驗證明等信息,以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和學校主管部門的日常檢查、食品安全等級評定等情況。
第五十九條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等級評定未達到本規定要求的,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將其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大日常檢查的頻次,必要時應聯合學校主管部門開展對學校食堂開辦者和經營者的約談。
第六十條學校食堂主動公開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相符的,對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和主管部門在日常檢查中發現的食品安全隱患或風險未及時進行整治、消除隱患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其列入重點監管對象,增加日常監督檢查頻率和力度,必要時應聯合學校主管部門開展對學校食堂開辦者和經營者的約談。
第六十一條各級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根據相關政策和要求,組織指導學??茖W制定學校食堂建設規劃,全面推進學校食堂的標準化建設等工作,健全和完善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和考核機制,定期進行食品安全的督導檢查,對發現的食品安全隱患和風險及時處理。
第六十二條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切實做好學校等人群聚集單位的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同時應會同學校主管部門指導學校加強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防控知識宣傳,提高對食源性疾病的辨別、防控能力。
第六十三條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計生等部門要進一步完善信息通報與聯合督查工作機制,強化溝通協商和協調協作。
第六十四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舉報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違法行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學校主管部門應做好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舉報受理、查處和反饋工作。
第六十五條學校和學校食堂經營者在食品加工經營過程中有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六條上一級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計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下級部門有下列行為的,應重點開展督查督辦:
(八)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未按規定對食品安全事故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和提交調查報告的。
第六十七條供餐人數在50人以下的學校以及以簡單加工學生自帶糧食、蔬菜或以為學生熱飯為主的規模小的農村學校其供餐場所可不列入本規定的范圍。
第六十八條本規定由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廣東省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六十九條)本規定自文件發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五年。
(一)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負責有關政府非稅收入的執收工作;。
(三)建立健全內部財政票據領用、保管、使用、核銷等制度,設立票據專管員;。
(四)負責開具政府非稅收入票據,并按確定的執收方式及時、足額上繳收入;。
(六)負責登記本單位執收的政府非稅收入臺賬,并及時與同級財政部門和代理銀行對賬;。
(八)執收單位不得隱匿、轉移、截留、坐支、挪用和私分政府非稅收入;。
(九)依法做好政府非稅收入執收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條政府非稅收入的征收管理,應當通過政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系統進行,實行財政部門、代理銀行和執收單位三方聯網,做到收支脫鉤、以票管收、票款核對、實時清算。
第十六條繳款義務人應當在規定的范圍內,根據執收單位的要求,及時足額繳納政府非稅收入,并有權取得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繳款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金額繳納政府非稅收入的,應當按照法律的規定加收滯納金。加收的滯納金并入政府非稅收入。
繳款義務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金額履行繳款義務的,按照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擅自設立政府非稅收入項目、擴大征收范圍、提高征收標準及非法使用票據等行為,繳款義務人有權予以拒絕,并可向財政、價格、監察、審計部門和人民銀行舉報。
第十七條緩收、減收、免收政府非稅收入,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以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批準緩收、減收、免收屬于本級收入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依法可以緩收、減收和免收政府非稅收入的,應當由繳款義務人向執收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并按照法定批準權限和程序進行審批。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決定緩收、減收、免收政府非稅收入。
第三章賬戶管理。
第十八條政府非稅收入的征收、歸集、結算和退付業務,應當通過國庫、財政結算賬戶進行。
政府非稅收入財政結算賬戶可由縣級以上財政內部負責政府非稅收入收繳業務的部門管理。
第十九條財政結算賬戶由財政部門在代理銀行設立,包括財政結算分戶和執收單位子賬戶。
財政結算分戶用于與執收單位子賬戶的政府非稅收入匯繳結算、分成資金的匯繳結算、向國庫或者財政專戶劃繳資金、辦理本級非稅收入退付以及依法暫收款項的撥付。財政部門對財政結算分戶按執收單位、政府收支分類科目、收入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執收單位子賬戶用于執收單位政府非稅收入收繳,資金按日清算至財政結算分戶,執收單位子賬戶原則上實行零余額管理。
第二十條財政結算賬戶開立應綜合考慮銀行資質、償債能力、盈利能力、運營情況及內部控制水平、信息化管理水平、服務水平等情況。
禁止在信托投資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開設財政結算賬戶,禁止開設委托貸款基金賬戶,禁止異地開設財政結算賬戶。
第二十一條各級財政部門應與財政結算賬戶開戶銀行簽訂規范的銀行賬戶管理協議,并報人民銀行備案。銀行賬戶管理協議應當全面、清晰界定雙方權利義務關系。
第四章代理銀行。
第二十二條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商業銀行要求辦理政府非稅收入代收業務的,應當符合財政部門會同人民銀行規定的條件。
代理銀行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組織財政部門、人民銀行和執收單位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便民原則確定。
第二十三條代理銀行應當按照財政部門和人民銀行的規定,及時收納、清算、劃解政府非稅收入,并接受財政、審計部門和人民銀行的監督。
第五章資金管理。
第二十四條政府非稅收入依法納入綜合財政預算。
市、縣(市、區)財政部門應當根據政府非稅收入的不同性質、特點實行分類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除法定專項用途的政府非稅收入實行??顚S玫囊酝?,政府非稅收入實行收支脫鉤管理,不得與執收單位支出掛鉤。執收單位的執收費用應當納入部門預算。
第二十六條省(含中央)、市、縣分成的政府非稅收入,在該項目收入全額繳入國庫或者財政結算賬戶后,由執收單位提出申請,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后,按照規定的分成比例或者辦法上解和下撥。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拖延、滯壓、截留應當上解和下撥的政府非稅收入,不得擅自集中下級部門和單位的政府非稅收入。
第二十七條政府非稅收入財政結算賬戶收繳的財政性資金,必須按照規定的資金性質、歸屬和時限及時上繳國庫或者相應的財政專戶,不得坐支。
第二十八條政府非稅收入退付必須在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的退付范圍內辦理。代理銀行不得擅自辦理收入退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規定程序辦理退付:
(一)執收管理過程中發生技術性差錯需要退付的;。
(二)待結算收入,符合有關規定需要退付的;。
(三)確認為誤繳、誤征、多征需要退付的;。
(四)因政策調整變化需要退付的;。
(五)財政部門規定的其他退付事項。
第二十九條退付政府非稅收入,應當由繳款義務人提交書面申請和相關憑證,經執收單位確認,并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后辦理退付手續。
第六章票據管理。
第三十條政府非稅收入票據是執收單位依法向繳款義務人執收政府非稅收入時開具的收款憑證。
政府非稅收入票據是單位財務收支的法定憑證和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是財政、價格、監察、審計等部門和人民銀行監督檢查的重要依據。
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執收單位收取政府非稅收入項目的,均應使用由省財政部門統一監(印)制的政府非稅收入票據。
第三十一條市財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財政票據管理工作,負責相關財政票據的申印和承印管理,承擔市本級財政票據的申領、發放、審驗、核銷、銷毀和監督檢查等工作。
縣(市、區)財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財政票據管理工作,承擔本級和所屬鄉鎮(街道)財政票據的申領、發放、審驗、核銷、銷毀和監督檢查等工作。
第三十二條財政票據用票實行年度計劃管理。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準確測算用票需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同級財政部門報送年度用票計劃;各級財政部門應當依據本地區用票需求,按照要求編制年度用票計劃,并逐級匯總上報。
縣(市、區)財政部門按照本地區財政票據年度用票計劃,合理安排分批向市財政部門報送財政票據印制申請;市財政部門按照本級財政票據年度用票計劃和所屬縣(市、區)財政票據印制申請,合理安排分批向省財政部門報送財政票據印制申請。
第三十三條執收單位應當按照財務隸屬關系,向同級財政部門辦理《財政票據領購證》。
經省財政部門同意實行政府非稅收入委托執收的,由委托單位辦理《財政票據領購證》。
第三十四條執收單位應當按照財務隸屬關系向同級財政部門領購、結報、核銷政府非稅收入票據,并報告票據使用、結存情況。
第三十五條執收單位發現政府非稅收入票據遺失、被盜、滅失的,應當在五個工作日內書面報告原核發票據的財政部門,經財政部門審查確認后在當地主要媒體上公告聲明作廢。
第三十六條執收單位應當妥善保管已開具的非稅收入票據存根,存根保管期一般為五年。保管期滿需要銷毀的票據存根,由執收單位負責登記造冊,報原核發票據的財政部門核準后銷毀。
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銷毀的,可書面報告原核發票據的財政部門核準,經同意后適當縮短保存期限,但不得少于二年。
第三十七條執收政府非稅收入時,執收單位應當開具政府非稅收入票據。政府非稅收入依法需要納稅的,執收單位應當按照規定使用稅務發票。
執收單位不按規定開具財政票據或者稅務發票的,繳款義務人有權拒絕繳款。
第三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偽造、變造或者擅自銷毀政府非稅收入票據;。
(二)偽造或者使用偽造的政府非稅收入票據監(印)制章;。
(三)轉借、代開、串用、買賣政府非稅收入票據;。
(四)使用非法票據。
第七章監督檢查。
第三十九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政府非稅收入納入年度財政預決算,接受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監督。
第四十條財政、監察、價格、審計等部門和人民銀行應當加強對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年度審計和稽查,在職權范圍內依法對政府非稅收入違法違規行為作出處理、處罰決定。
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向監督管理部門如實提供賬冊、報表、票據、電子數據等有關資料,不得拒絕監督檢查。
第四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舉報、投訴政府非稅收入執收、使用和監督管理中的違法行為。
財政、價格、監察、審計等部門和人民銀行以及有關單位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受理和調查有關舉報、投訴,并及時予以答復、處理,并為舉報、投訴者保密;認為舉報、投訴的事項不屬于本部門、本單位管轄的,應當在五個工作日內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單位辦理。
第八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二條執收單位、繳款義務人違反本辦法規定的,按照國務院《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浙江省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三條代理銀行違反本辦法和委托代理協議及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的,由財政部門、人民銀行按照相關規定作出處理;情節嚴重的,取消其代理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四條財政、價格、審計等部門和人民銀行及其工作人員在政府非稅收入管理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的,由監察機關或者任免機關按照人事管理權限,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政府非稅收入收繳、退付、清算管理辦法,由市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和人民銀行另行制定。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以依據本辦法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第四十六條本辦法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辦法施行前市、縣(市、區)有關非稅收入的規定,與本辦法規定不符的,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停止執行。
學校食堂工作人員的食品安全管理(模板18篇)篇十二
一、鮮菜、鮮肉、鮮魚、鮮蛋必須定點采購。
二、采購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規定。
三、禁止采購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它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2)無檢驗合格證明的肉類食品。
(3)超過保質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標簽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4)無衛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應的食品。
四、采購食品車輛專用,盛裝容器清潔衛生,生熟分開,運輸過程采取防蠅、防塵、防曬、防雨措施;裝卸食品輕拿輕放,講究衛生,食品不直接接觸地面,不在人行道、路邊堆放直接入口食品。
五、采購肉類食品等必須索要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采購蔬菜,要向菜農了解農藥噴施情況;對所有食品進貨建立記帳制度,寫明采購食品及其原料名稱、時間、地點、數量、人員,并對采購食品及其原料記錄生產者和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和食用方法等。對所有食品留樣和做好記錄。
六、采購食品及其原料等索證必須做到如下要求:
1、采購大批量定型包裝食品及其原料向供應商索取同批次食品衛生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購物發票和《衛生許可證》復印件。
2、采購小批量定型包裝食品及其原料,向供應商索取購物發票或購物憑證。
3、采購散裝食品及其原料時進行色澤、氣味、滋味和形態等感官性狀檢查,并索取購物發票或購物憑證。
4、索取的食品衛生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和購物發票、憑證與采購食品名稱、商標、批號或生產日期相一致。
5、不采購無法提供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和購物發票、購物憑證等證明材料的食品及其原料。
學校食堂工作人員的食品安全管理(模板18篇)篇十三
[摘要]學生是祖國的未來,學生的健康牽動著千萬個家庭的心,學校的食品安全工作關系到學生的健康與學校的穩定發展,學校食堂的衛生安全狀況直接關系到學生的身心健康,學校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往往影響到一個群體,輕者影響學生學習,重者影響社會的穩定性。
學校食堂工作人員的食品安全管理(模板18篇)篇十四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師生飲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廣東省食品安全條例》、《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等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學校食堂指設于學校(含托幼機構,下同),供應學校學生、教職員工等集中就餐的餐飲服務提供者。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廣東省行政區域內各級各類全日制學校食堂,包括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普通中等學校、小學、特殊教育學校、托幼機構等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第四條學校食堂經營者應當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食品安全標準的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確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責任
第五條學校應承擔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制,明確相關機構及負責人的食品安全責任并公示。
學校校長是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學校食堂(含引入社會經營的食堂)食品安全負首要責任,食品安全管理員和其他食品從業人員負直接責任。
第六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依法實施食品經營許可,開展日常監管,查處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違法行為。
第七條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行政管理工作,加強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將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對下級主管部門和學校的考核內容,督促學校全面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第八條衛生計生部門負責組織開展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人員救治、衛生處理和流行病學調查,指導學校開展傳染病的防控工作。
第九條(社會共治)學校應建立食品安全義務監督員制度,成立由學校、經營方、就餐人員代表等組成的監督員隊伍,有條件的學校要引入家長代表及社會公益組織、志愿者機構代表等組成的監督員隊伍,引入社會監督,加強社會共治。
第十條相關行政管理部門要建立健全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
第三章食品安全基本要求
第一節持證經營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學校申辦學校食堂應以學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作為申請人,申辦《食品經營許可證》。
第十二條學校引入社會經營的食堂,應選擇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資質的單位,并建立準入和退出機制。不得將學校食堂承包給沒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經營,嚴禁社會經營單位將學校食堂經營進行分包或轉包。
中小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托幼機構和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的學生食堂宜由學校自主經營,自行管理。
第十三條《食品經營許可證》應懸掛在學校食堂就餐場所的醒目位置。
第十四條學校食堂應嚴格按照許可經營項目在許可有效期內開展經營。不得超范圍、超期限經營。
第十五條學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量化評定等級應當達到b級以上(含b級)。
在中、高考等各級政府確定的重大活動期間承擔為考生供餐的學校食堂或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的食品安全量化等級評定應當達到a級。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級評定為a級的,在申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國家級、省級評選評優時應優先考慮。
第十六條學校食堂應當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關鍵崗位責任制度和操作流程。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應當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與報告制度、食品采購查驗、加工制作和貯存過程控制管理制度、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潔、消毒和維修保養制度、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食品留樣制度、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以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制度。
關鍵崗位責任制度應當包括學校校長或主要負責人、經營方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員、食品進貨查驗崗位責任及其操作流程、專間(備餐間)崗位責任及其操作流程、消毒保潔崗位責任及其操作流程、食品貯存崗位責任及其操作流程等制度。
食品安全崗位責任制度及操作流程應上墻張貼在相應崗位區域。
第十七條學校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嚴格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按規定要求配備經考核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員應取得國家或省認可的食品安全相關資質。
供餐人數3000人以上的學校食堂應當有獨立的食品安全管理團隊,團隊負責人應為專職的高級食品安全管理員,并相應配備1名以上專職的中級或高級食品安全管理員。
供餐人數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學校食堂應當配備專職的高級或中級食品安全管理員。
其它學校食堂根據實際情況,配備相應級別的專職食品安全管理員。
社會經營的學校食堂,學校和經營者應當分別配備相應級別的食品安全管理員。
第十八條學校和食堂經營者應賦予食品安全管理員相應的權責,確保其能夠完全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職責。
食品安全管理員應每日實施對人員健康狀況、當天食品采購查驗以及食品加工制作過程等情況管理控制。
學校分管食堂的負責人應至少每月組織并參加一次對食堂食品安全狀況檢查評價。
學校校長或主要負責人應定期聽取食堂食品安全狀況匯報,研究解決食品安全有關事項。并應至少每季度組織并參加一次對食堂食品安全狀況檢查評價。
學校應當建立檢查評價記錄。對檢查評價中發現存在食品安全隱患或風險的,學校及食堂經營者應當立即按照法律法規要求采取整改措施,必要時向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學校應當結合實際,建立和完善中層以上管理干部陪餐制度。
第十九條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含臨時工作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全省統一格式的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
第二十條學校食堂應建立從業人員每日晨檢制度,并做好記錄。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出現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以及《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目錄》所列等病癥的,應立即調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第二十一條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主要負責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員應當定期參加食品安全培訓和考核,每年參加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或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集中培訓時間不少于8學時。
學?;驅W校食堂經營者應當定期對食堂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將培訓情況記入檔案。
第二節場所與設備設施
第二十二條學校食堂食品處理區應當設置在室內,按照原料進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布局,并應防止食品在存放、運輸、操作過程中產生交叉污染。
食品加工處理流程應為生進熟出的單一流向。清潔操作區、準清潔操作區、一般操作區宜通過地面材質或顏色不同進行區分。
新建、擴建、改建的學校食堂在施工前應當將建筑設計圖紙送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或專業技術機構進行規范性審查。
第二十三條學校食堂的備餐間應當按專間要求設置。
第二十四條在教室或就餐場所分餐的托幼機構、學??刹辉O備餐專間,但應根據情況設置相應的成品暫存場所。
成品暫存場所應當按專用操作場所進行設置。
第二十五條從供餐單位統一訂餐的學校食堂需現場進行分餐的,其分餐場所應當符合專用操作場所設置要求。
第二十六條食品加工的工用具、存貯設備設施應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用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加工的工用具及容器宜通過形狀、材質、顏色區分,并做到標識明顯、定位存放。
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用具和容器應專用。
第二十七條學校食堂餐飲具消毒應以熱力消毒為主,化學消毒僅限于因材質或大小原因無法熱力消毒的餐飲具。
采用化學方式消毒的應嚴格按照有關要求設置足夠的水池,嚴格執行并落實消毒液濃度、浸泡時間及沖洗等要求。
第二十八條學校食堂應全面推行“明廚亮灶”建設,采用設立透明式、視頻監控式廚房等方式向就餐者展示食品加工制作關鍵場所和關鍵過程,保障就餐者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第三節食品采購和貯存要求
第二十九條學校食堂應當選擇相對固定的食品供貨商。采購米、面、肉、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料,應與供貨單位簽訂包含食品安全內容的供貨協議。
第三十條學校食堂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應當查驗并索取供貨者的營業執照、生產經營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等資料。采購大米還應每批次索取包含重金屬指標的產品檢驗合格證明。
在商場、超市等采購的食品應當保存好每日進貨票據;在農貿市場采購的食品,應由供貨方、采購人員在采購單據上簽字后妥善保管。不得采購無票證或票證不符的食品。
第三十一條學校食堂采購食品應當做好食品采購驗收和登記,建立食品進貨臺賬,確保食品可追溯。
從固定供貨商采購且供貨票據信息齊全的,可不再重新登記記錄,但應按照時間順序分類整理、妥善保管好有關票據。
鼓勵學校食堂建立使用電子臺賬,記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采購和使用情況。
第三十二條學校食堂除嚴禁采購和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外,還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嚴禁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
(二)不得使用防腐劑、乳化劑、穩定劑等食品添加劑;
(三)沒有完整標識的散裝油等其他散裝食品;
(六)嚴禁違規加工制作野生毒蕈、鮮黃花菜等高風險食品;
(七)盡量不采購四季豆等豆類。在加工制作四季豆等豆類和豆漿等食品時須確保燒熟煮透。
第三十三條食品貯存應當分類、離墻、離地存放,標識明顯。洗滌用品和減滅有害生物用品等有毒有害物品不得貯存在食品倉庫。
食品及原料應當按品種分類存放。貨架應根據存放情況加貼標識,標注食品及原料的品名、生產日期、保質期等相關信息,并及時更新。
拆袋后的大包裝原料、散裝食品應當采用符合食品包裝材質要求的容器存放,并加貼標識。
食品添加劑應設專柜或專區存放,并顯著標識“食品添加劑”字樣,制作存放品種清單。
第三十四條食品及原料應當根據貯存的要求進行冷凍或冷藏。冷凍冷藏設施內的食品應當分類分層放置,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成品、半成品應當盛裝在容器內,并加蓋或用保鮮膜覆蓋。
第三十五條食品及原料的使用應當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及時清理銷毀變質和過期食品及原料。
第三十六條從供餐單位訂餐的學校食堂應選擇持有食品經營許可證,且具備集體用餐配送資質,并達到食品安全等級評定b級以上的單位訂購。應對供餐單位的食品安全狀況、供餐能力、運輸車輛等進行實地考察,并按照要求對訂購的食品進行查驗。
供餐單位運送食品的車輛應配備符合條件的加熱保溫設備或裝置,確保食品在運輸過程中中心溫度保持在60℃以上,并確保食品從制作完成到食用時間間隔不得超過4個小時。
學校食堂不得訂購生食類、冷食類食品(水果除外)和裱花蛋糕等高風險食品。
第四節加工過程控制要求
第三十七條學校食堂在加工制作食品時,應嚴格按照各功能(區)間與設備設施的用途和加工規程進行,不得隨意變更、交叉使用。
動物性、植物性、水產品食品原料應分池清洗。
各切配區的刀具、砧板不得混用,砧板應立式存放。
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應按照標識嚴格分開使用。原料、半成品、成品應分開存放。
已盛裝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第三十八條學校食堂在加工過程中應當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三十九條烹飪食品應燒熟煮透,烹飪后的食品應在備餐間暫存。烹飪后至食用時間超過2小時的,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
第四十條供餐后剩余的食品應冷藏,且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再次食用時,應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經高溫徹底加熱后方可供應食用。
不得將剩余食品與新加工食品混合加工后出售。
第四十一條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當遵循不用或者少用的原則。不得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
食品添加劑應當存放于專用設施或區域中,使用食品添加劑應當準確稱量,并建立完整的使用登記記錄。
第四十二條餐具、飲具等工用具清洗消毒應嚴格執行清洗消毒管理控制制度,并確保消毒達到規定的效果。
餐具、飲具的保潔設備設施應確保潔凈、密閉,并有明顯標識。保潔設備設施內不得存放雜物或私人物品。
第四十三條學校食堂提供的每餐次食品成品應當留樣。食品留樣應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專用密閉容器內,在專用冷藏設施并在5℃左右的條件下冷藏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00g,并記錄留樣食品名稱、留樣量、留樣時間、留樣人員等。
第四十四條從業人員應當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飾物,操作過程中應保持手部清潔衛生。
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應更換成專間專用工作服并佩戴口罩,操作前應嚴格洗手消毒,操作中應適時消毒。
第四十五條學校食堂供餐需分送各班級教室的,應當配備數量足夠的運送、存放等工用具,并保證送餐過程中的清潔衛生。每次運送食品前應對運送工具、容器等進行清洗消毒,運送裝卸過程中應密閉加蓋。
第四十六條學校食堂食品加工用水應符合國家標準gb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第四十七條學校食堂應加強食品加工經營場所環境衛生管理,保持環境整潔,排水溝渠通暢,地面無積水、無積垢,設備設施正常運轉。
第四十八條學校食堂餐廚廢棄物應存放于標識清楚、密閉的容器中,并日產日清。
餐廚廢棄物應交由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單位或個人處理,學校食堂經營者應與其簽訂合同,索取其經營資質等相關證明文件復印件,建立餐廚廢棄物處置臺賬。
第四章事故應急與處置
第四十九條各級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計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級政府制訂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要求,明確各部門在應急處置中的具體職責。并根據本行政區域實際情況,定期組織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練。
第五十條學校食堂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學校(包括學校食堂經營者)和事發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教育行政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計生部門應當在本級人民政府領導下,按照應急預案及時做出反應,依法開展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第五十一條學校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并將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列入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培訓內容,并適時組織開展模擬演練。
學校應在食堂就餐區張貼事故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并加強對食堂從業人員、學生和教職工事故應急報告和處理的宣傳。
第五十二條學校應急聯系人或其他人員接到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報告時,應立即向學校(包括學校食堂經營者)食品安全管理員或食品安全主要責任人報告。
學校接到報告后,應迅速采取下列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二)組織救治因食品安全事故導致人身傷害的人員;
(五)事故處理結束后,學校食堂應在有關部門指導下對被污染的食品和接觸過被污染食品的容器、工具及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進行清洗、消毒等處理。
第五十三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遵照法律法規要求,會同同級衛生計生、教育行政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組織做好對事故的現場控制、調查取證、信息發布等工作,并開展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及相關單位和人員事故責任的認定、追究等工作。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依法提交事故調查報告和流行病學調查報告。事故最終調查報告和事故責任調查處理報告要逐級上報當地政府、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和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
第五十四條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計生部門應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新聞發布工作機制,加強信息發布前的溝通和論證,及時、統一、客觀、準確發布權威信息。
第五章監督與管理
第五十五條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和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應當加強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宣傳教育,強化日常監管,落實春秋兩季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專項檢查工作,指導并督促學校食堂嚴格執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
第五十六條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會同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定期召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員會議,通報食品安全日常監管情況、發現問題及整改要求等事項。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會同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定期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主要責任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員進行集中培訓和考核。
第五十七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學校食堂開展日常監督檢查時,應當重點對下列事項進行檢查:
(一)經營許可情況及保持狀況;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配備、培訓及在崗履職情況;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制訂情況;
(四)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情況及檔案建立情況;
(六)食品處理區及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設備設施運行、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潔等情況;
(七)對食品貯存、加工制作等過程的管理控制情況;
(八)其他需要重點檢查的情況。
第五十八條學校食堂應主動公開米、面、油及肉等大宗食品原料的采購和檢驗證明等信息,以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和學校主管部門的日常檢查、食品安全等級評定等情況。
第五十九條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等級評定未達到本規定要求的,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將其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大日常檢查的頻次,必要時應聯合學校主管部門開展對學校食堂開辦者和經營者的約談。
第六十條學校食堂主動公開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相符的,對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和主管部門在日常檢查中發現的食品安全隱患或風險未及時進行整治、消除隱患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其列入重點監管對象,增加日常監督檢查頻率和力度,必要時應聯合學校主管部門開展對學校食堂開辦者和經營者的約談。
第六十一條各級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根據相關政策和要求,組織指導學??茖W制定學校食堂建設規劃,全面推進學校食堂的標準化建設等工作,健全和完善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和考核機制,定期進行食品安全的督導檢查,對發現的食品安全隱患和風險及時處理。
第六十二條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切實做好學校等人群聚集單位的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同時應會同學校主管部門指導學校加強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防控知識宣傳,提高對食源性疾病的辨別、防控能力。
第六十三條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計生等部門要進一步完善信息通報與聯合督查工作機制,強化溝通協商和協調協作。
第六十四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舉報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違法行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學校主管部門應做好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舉報受理、查處和反饋工作。
第六十五條學校和學校食堂經營者在食品加工經營過程中有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六條上一級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計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下級部門有下列行為的,應重點開展督查督辦:
(二)未按本規定定期組織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應急演練的;
(三)隱瞞、謊報、緩報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
(八)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未按規定對食品安全事故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和提交調查報告的。
第六章附則
第六十七條供餐人數在50人以下的學校以及以簡單加工學生自帶糧食、蔬菜或以為學生熱飯為主的.規模小的農村學校其供餐場所可不列入本規定的范圍。
第六十八條本規定由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廣東省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六十九條本規定自文件發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五年。
學校食堂工作人員的食品安全管理(模板18篇)篇十五
1。1加強預防性衛生監督通過對本地區的30所學校的食堂進行監督檢查所見:每個學校食堂都有衛生許可證,均建立了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均有衛生管理人員,從業人員都有健康證,均有防蠅設施和滅蠅設施,也均有防鼠和滅鼠設施,但食品存放合格率僅達75%,這也是導致食物中毒的主要原因。
1。2防止食品污染由于食品存放不合格,食品原料靠墻、挨地存放,通風不良,導致食品發霉變質。
半成品食品原料生熟不分,混放在一起,滋生了細菌,使食物變性,師生食用后會出現食物中毒。
2防止學校食堂發生的食物中毒事件擴大為群體的事件。
2。1實施應急預案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發單位要立即上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監督檢查,調查處理同時要協助和配合衛生監督執法部門采樣,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和實驗室分析,確定食物中毒的原因及致病菌,積極協助醫療部門對中毒人員的救治,幫助安撫中毒患者的家屬,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發展為群體的事件。
2。2安撫中毒人員和家屬的情緒由于食物中毒來勢兇猛,波及人員多,病人家屬大量涌入救治醫院,病人的心情恐懼及家屬對病情發展擔心,這時事發單位、救治醫院及政府部門如處理不當均易引發不滿情緒而導致行為偏激,從而發展為群體的事件。
2。3不當使用行政控制措施事件發生后,衛生監督機構和食品安全監督機構立即介入現場控制,責令事發單位停止營業。
處理不當將使一個非常小的食物中毒事件引發社會安全事件,造成更大的不良社會影響。
學校食堂工作人員的食品安全管理(模板18篇)篇十六
工作規范:
一、執行《食品衛生法》,持有“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食堂工作。
二、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òú≡瓟y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不得參加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著裝上崗。炊事人員生產、銷售食品時,必須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上崗期間不得會客。
四、生產銷售食品時,不吸煙、不隨地吐痰,不穿工作服去廁所。
五、售飯時必須用食品夾或其他工具售飯、菜,不準直接用手接觸待售食品。
六、講究個人衛生,做到勤理發、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換洗工作服、帽,不染指甲,不涂脂抹粉。
七、努力學習技術,精益求精,不斷提高飯菜質量。
八、尊師愛生,熱情服務。決不許打、罵學生現象發生。
九、文明生產,團結協作;儀表端莊,作風正派。
十、遵紀守法,響應號召;堅守崗位,安全生產。
十一、因違反操作規范,發生食品安全事故,依法追究相關責任者的相關責任。
學校食堂工作人員的食品安全管理(模板18篇)篇十七
1。1基礎設施不完善,衛生狀況堪憂。
在調研的過程中發現,除極少數學校食堂配有更衣室、粗加工間、廚房、庫房、備餐間等外,很多學校食堂僅有廚房和庫房;絕大多數學校食堂的消毒設備處于閑置狀態,沒有能夠發揮消毒作用;各個學校的“三防”設施不全,有個別食堂存在蒼蠅亂飛的現象。
這些情況的存在,反映出長期以來,由于學校對食堂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投資欠賬太多,致使基礎設施設備十分落后,衛生條件達不到規定要求,特別是農村和民辦學校食堂情況更加嚴重,已經嚴重制約和影響到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狀況的改善,威脅著在校學生的身體健康。
1。2安全意識不高,食品安全知識嚴重匱乏。
調研中發現,許多學校食堂的從業人員沒有得到很好的培訓,都是按照以往經驗來處理發現的問題。
有一些食堂從業人員對食品安全知識一問三不知,還有一些從業人員沒有參加健康體檢。
1。3無兩證經營現象嚴重,學校食堂管理存在許多盲區。
根據前期統計,我市有一半以上的學校食堂存在無證經營的現象。
出現無證經營現象的原因,據相關人員介紹,主要是由于這些學校食堂沒有達到衛生條件規定要求,管理不規范,無法給予發證,也沒有要求停業整頓或停業。
還有一些是由于執法力量不足,機構改革不到位,沒人去監管,很難對全市學校食堂實現監管全覆蓋。
為了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管,進一步消除安全隱患,有效預防和控制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發生,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針對我市學校食堂的基本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建議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改善學校食堂飲食安全的現狀。
2。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逐步完善學校食堂基礎設施。
目前,由于教育體制改革,在全市農村出現了大量的寄宿制學校,但由于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重視不夠,這些學校的食堂硬件設施極其簡陋,衛生條件達不到要求,極易引發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威脅著在校學生的身體健康。
因此,各級政府要充分認識學校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學校食堂建設作為學校教育教學不可分割的系統工作,把食堂建設作為最基礎、最優先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加大經費投入,完善食堂的各種硬件設施建設,確保食堂的功能齊備,設施完善,從根本上改變學校食堂基礎設施落后的狀況。
學校負責人要從思想上重視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不能只講教學不考慮學生安全,要做到兩方面都要抓,而且都要抓好。
2。2健全機制,完善管理,全面提升學校食堂管理水平。
建立以學校主要領導為責任人的責任制,嚴格落實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
加強學校食堂內部管理,在涉及食堂食品衛生、安全方面的工作,學校必須主動介入,有專人參與管理,特別是在采購、儲存、加工、制作、消毒、保潔、留樣等環節必須按工藝流程管理到位,避免食物的交叉污染、腐爛變質,防止食物中毒。
同時在聘用人員時,學校應通過審查備案,盡量保持從業人員的相對穩定。
進一步提升從業人員素質,有效促進整體服務水平。
完善從業人員健康體檢機制,并對其進行嚴格的衛生常識、食物中毒的.預防、中毒事件的應急處理以及業務知識、業務技能的培訓。
嚴把從食品原料采購、加工制作到餐桌等環節的各個關口。
對食品原料采購源進行記錄備案,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制度,做到逆向可追溯。
2。3明確職責,加強監管,確保食堂衛生落到實處。
教育部門要高度重視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明確學校法人是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加大對學校食堂硬件設施設備的投入,建立完善、科學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項考核、獎懲辦法,強化學校食堂管理。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學校食堂的日常監管,強化對學校食堂食品衛生量化分級管理,確保廣大師生的飲食安全。
2。4加大宣傳,強化培訓,打造全社會關注的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工作。
相關部門要提高認識、相互配合,進一步加大宣傳和培訓工作,采取集中培訓和開展講座相結合的方式宣傳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提升廣大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意識。
組織執法人員走進學校,定期開展食品安全知識講座,學習食品安全基本常識,讓學生養成衛生、科學、健康、安全的膳食習慣,營造學校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圍,進一步提高學生食品安全防范意識,增強辨別假冒偽劣食品的自我保護能力。
3結語。
學生是祖國的花朵,學生是祖國的未來,學生是祖國的希望,學生是21世紀的新主人,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關系到廣大學生身體健康和飲食安全,關系到社會的和諧穩定。
因此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客觀要求,因此我們要重視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問題,加強監管工作,確保學生的飲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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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食堂工作人員的食品安全管理(模板18篇)篇十八
秋季正值學校食品安全事故高發季節,為進一步做好我區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強化學校依法治理的意識,牢固樹立健康第一的指導思想,促進學校改善衛生條件,完善食品安全各項規章制度,防止食品中毒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市食藥監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區食藥監局和教育局于8、9月份聯合開展了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項工作,堅持“預防為主、科學治理、明確責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依據《食品安全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把日常監管與集中整治、食堂自律與部分監管、全面推進與重點突出有機結合起來,現將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1、認真開展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檢查
區食品安全監管部分對我區學校食堂開展了專項檢查,共檢查中學食堂1家,小學食堂3家,幼兒園食堂22家,檢查采取查看資料和現場查驗的方式,依據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項監視檢查表的內容,仔細檢查學校食堂環境、許可情況、從業職員健康狀況、餐飲具消毒、索證索票制度、食品加工制作治理和食用油、食品添加劑的治理使用等環節,檢查總體情況良好,各學校、幼兒園負責人高度重視學校食品安全工作,衛生條件符合要求,各項制度落實比較到位,但檢查中也發現個別學校食堂的衛生狀況不理想,食品留樣不規范,臺賬登記不全,針對存在的題目,檢查組出具衛生監視意見書,責令限期整改。
2、全面落實學校食品安全責任制度
各學校都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責任制度,明確每個環節每個崗位職員的責任,確保治理責任到人,校長(園長)作為第一責任人,總攬全校食品安全工作,分管領導作為直接責任人親身檢查督促,協調解決治理工作中的題目,專職食品衛生治理職員認真履行職責,按照衛生監視部分的要求,狠抓各項衛生安全措施的落實,學校食堂從業職員和廣大師生食品安全意識普遍進步。同時我區各學校認真完善食品安全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和食堂食品安全長效治理制度,積極開展應急演練,確保食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3、大力開展宣傳教育培訓
檢查中,大部分學校通過開設健康教育課、專題講座,利用板報、宣傳欄、校園廣播、發放宣傳單等多種形式宣傳普及食品安全知識,進步廣大師生的法律知識和維權意識,做到人人知曉,廣泛參與。同時我區加大對食堂從業職員培訓,9月30日下午,區食藥監局對我區30余家幼兒園開展了一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重點講解了《食品安全法》、學校食堂環境衛生要求和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有效進步了食堂從業職員的安全意識和業務水平。
此次學校食品安全工作,針對性強、重點突出、目的明確、檢查范圍廣,全區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總體水平有了較大進步,學校食品安全工作步進了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治理的軌道,有效的消除了食品安全隱患,為預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打下了良好基礎,今后,我局將繼續加大對學校食堂的監視檢查力度,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和飲食安全。
年關將近,又到了鋪天蓋地寫總結的時候,為濟世救人,筆者特將訪遍名師學來的年終總結秘笈奉獻出來,希望能給各位同仁以啟迪。
要點一:篇幅要夠長
要想做到篇幅長,除了下苦工夫狠寫一通外,還有一個捷徑可走——字大行稀。即把字號定位在“三號”以上,盡量拉大行間距,但不可太過,否則會給人一種“注水肉”的感覺。
要點二:套話不可少
如開頭必是“時光荏苒,2004年很快就要過去了,回首過去的一年,內心不禁感慨萬千……”結尾必是“新的一年意味著新的起點新的機遇新的`挑戰”、“決心再接再厲,更上一層樓”或是“一定努力打開一個工作新局面”。
要點三:數據要直觀
如今是數字時代,故數據是多多益善,如“業務增長率”、“顧客投訴減少率”、“接待了多少來訪者”、“節約了多少開支”、“義務加班多少次”、“平均每天接電話多少個”、“平均每年有多少天在外出差”、“累計寫材料多少頁”等等。
要點四:用好序列號
序列號的最大好處是可以一句話拆成好幾句說,還能幾個字或半句當一句,在紙面上大量留白,拉長篇幅的同時,使總結顯得很有條理。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層層排序,嚴格按照隸屬關系,不要給領導留下思路不清晰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