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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抵押長期借款協(xié)議 土地使用權抵押最長期限篇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權人:
法定代表人:
被擔保方(客戶): (以下簡稱丙方)
法定代表人:
為確保乙丙雙方 年 月 日簽訂的銷售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chǎn)作抵押為丙方提供擔保。乙方經(jīng)審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財產(chǎn)抵押。甲方丙三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lián)碛械奈挥?的 (房屋或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給乙方,賦予乙方以第一優(yōu)先抵押權,作為丙方履行主合同義務的擔保。
二、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nèi)付款,則乙方可以抵押財產(chǎn)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chǎn)所得的價款抵償債務(包括丙方末付而應付的貨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乙方為實現(xiàn)債權所引致的一切有關費用)。處理抵押財產(chǎn)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主合同債務的,乙方有權采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 抵押登記
1、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nèi),由甲、乙雙方向抵押財產(chǎn)所在地的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丙方應提供協(xié)助;
2、 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將有關該抵押財產(chǎn)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或《房屋產(chǎn)權證》正本交予乙方收執(zhí)和保管;
3、 所有因抵押登記、保管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四、 抵押保險
1、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chǎn)辦理財產(chǎn)保險,并將保險單正本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長,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xù)。保險財產(chǎn)如發(fā)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yōu)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保險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險金的權利不受人的侵犯廢止。
2、 甲方負責繳付保險費;
3、 抵押財產(chǎn)的損毀不影響甲方的擔保責任減低。如因末獲保險賠償或保險償數(shù)額不足時,乙方有權向丙方追償;
4、 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險賠償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賠。
五、 抵押解除
1、 當主合同終止或被解除以及丙方已經(jīng)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甲、乙雙方即可向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注銷抵押登記手續(xù),抵押關系至此終止。乙方應在丙方付清所有款項30日內(nèi)將抵押財產(chǎn)的證件正本退還甲方;
2、 所有有關解除抵押關系的費用幸免由甲方支付。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抵押長期借款協(xié)議 土地使用權抵押最長期限篇二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自治區(qū)、直轄市)_____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五條規(guī)定,原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發(fā)生轉讓(出租,抵押),須先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乙方因出售(出租,抵押)_________房產(chǎn)(或_________部分房產(chǎn)),其使用范圍內(nèi)(或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本著自愿、平等、有償?shù)脑瓌t,經(jīng)過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_________房產(chǎn)(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使用土地位于_________,總用地面積為_________。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宗地圖所示。附圖已經(jīng)甲、乙雙方確認。
乙方領有該房產(chǎn)使用范圍內(nèi)土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或批準文件),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及房產(chǎn)所有權。
第三條 乙方出售(出租,抵押)_________整棟房產(chǎn);甲方出讓相應土地的面積為_________房產(chǎn)總用地面積,即_________平方米。
[或:乙方出售(出租,抵押)_________房產(chǎn)樓層_________層,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為_________房產(chǎn)總建筑面積的 _________%;甲方出讓土地的面積為_________房產(chǎn)總用地面積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平方米。]
本合同項下出讓的土地使用權與_________房產(chǎn)使用范圍內(nèi)未出讓的土地使用權為一整體,系公有的、不可分割的,相鄰各方必須相互合作,并根據(jù)需要為對方提供便利條件。
第四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年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起算。
第五條 _________建筑物(房產(chǎn))使用范圍內(nèi)的土地,按原批準文件為_________用地,乙方須按國家確定的用途、城市規(guī)劃和建設要求使用土地。
乙方如改變土地用途,必須征得甲方同意,重新調(diào)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
第六條 乙方按本合同規(guī)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以及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稅。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本合同經(jīng)雙方簽字后_________日內(nèi),乙方須以現(xiàn)金支票或現(xiàn)金向甲方支付占出讓金總額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
合同簽字后_________日內(nèi)(或乙方出售房產(chǎn)后_________日內(nèi))乙方應付清給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余額。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乙方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
(或:乙方出租_________房產(chǎn),每年應以租金的_________%抵交出讓金,至抵交完全部出讓金為止。或:乙方抵押_________房產(chǎn)后 _________日內(nèi),以抵押所獲貸款抵交完給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余額。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乙方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乙方在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_________日內(nèi),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更換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九條 乙方同意從_________年開始按規(guī)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的時間為當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條 除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一切費用匯入甲方開戶銀行賬戶,銀行名稱: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賬戶號_________。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_________日內(nèi)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依本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轉讓、出租;抵押。
房產(chǎn)所有人在出售(出租;抵押)_________部分房產(chǎn)時,亦就同時轉讓(出租;抵押)整棟房產(chǎn)使用土地中的出售(出租;抵押)房產(chǎn)占_________房產(chǎn)總建筑面積比例相同的土地使用權。
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時,應當簽訂轉讓合同(租賃合同;抵押合同),但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guī)和本合同的規(guī)定,并依照規(guī)定辦理轉讓(出租;抵押)登記。
第十三條 土地出讓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xù)期,重新與甲方簽訂出讓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登記。土地使用者不再申請續(xù)期的,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由國家無償收回,土地使用者應依照規(guī)定辦理注銷登記并交還土地使用證。
第十四條 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除出讓金外)。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_____%繳納滯納金。
第十五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六條 因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達成書面仲裁協(xié)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jīng)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簽署,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_____份。
第十九條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省
(自治區(qū)、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抵押長期借款協(xié)議 土地使用權抵押最長期限篇三
借款人(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聯(lián)系電話:
放款人(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聯(lián)系電話:
甲方因生產(chǎn)、經(jīng)營需要,向乙方借款。
雙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達成協(xié)議。
在甲方以其所擁有的(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
在借款期限內(nèi),甲方擁有的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借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抵押權。
為此特訂立合同。
第一條借款內(nèi)容
1、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元整,(小寫)¥:______元整。
風險提示:借款數(shù)額肯定要寫的,大家也都會寫,只是要注意數(shù)額應該用大寫,并標上幣種。
在大寫的旁邊再附注小寫,并寫上小數(shù)點。
這樣做主要是防止數(shù)額被更改。
寫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擔心數(shù)額被修改。
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擔心借款人說數(shù)額被你改過。
2、借款用途:本款只能用于經(jīng)營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__個月。
風險提示:借款時間是認定借款期限和訴訟時效的重要依據(jù),也是認定借條事實的重要因素,應該在寫明年月日。
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沒寫年份,一旦發(fā)生糾紛,難以確定具體的時間。
如果你是借款人,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應當用漢字大寫:如:二〇年三月十六日。
4、借款利率:______月,利息______月,利息合計人民幣(大寫):______元整。
風險提示: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fā)糾紛,對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24%,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
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為24%__36%,借款人已經(jīng)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還。
5、付息方式:按季付息。
6、借款的支取:借款金額(大寫):______元整。
雙方在簽定借款合同之日起乙方應24小時內(nèi)劃款給甲方。
第二條還款方式
1、甲方合同到期后應主動歸還借款本息。
甲方將本息還清時,乙方應協(xié)助甲方辦理抵押物注銷登記。
2、甲方提前還款:不到還款期限還款的應提前20天書面向乙方提出,甲方多支付乙方30日利息以彌補乙方損失。
3、借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合同規(guī)定的借款期限屆滿時償清本息。
4、本合同在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xù)有效。
第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并通過提前行使擔保債權或其它方式提前收回借款:
1、甲方償還能力發(fā)生重大變化并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償債誠意的行為:
2、甲方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監(jiān)護人,或其他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監(jiān)護人缺乏償債能力或拒絕履行借款合同。
第四條借款人(抵押人)房地產(chǎn)抵押甲方自愿將______抵押給乙方,作為甲方履行借款債務的抵押。
特立字據(jù),絕不反悔。
第五條抵押期限及效力
1、自本抵押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2、抵押權的效力: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范圍包括:借款本息、違約金、滯納金及實現(xiàn)債權、抵押權的一切費用。
第六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按乙方要求,提供有關證件及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證件的真實性、合法性。
3、甲方未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置抵押物。
如乙方發(fā)現(xiàn)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jié),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正并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追償乙方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4、甲方應合理使用抵押物,并負責抵押物的經(jīng)營、維修、保養(yǎng)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5、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損毀,滅失應及時通知乙方,并采取措施避免抵押物的損失擴大,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追償已借出的借款的本息。
6、甲方不得將有權屬爭議、導致乙方無法行使抵押權,應負賠償責任。
7、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被征用,應及時告知乙方。
乙方有權就該抵押物的賠償金或補償優(yōu)先受償。
8、第六條第(一)款5、6、7項中所列的抵押物發(fā)生損失、損毀、征用等情況,抵押物所擔保的債權未受清償期間,乙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對抵押物賠償或補償金等采取保全措施。
9、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如系按份共有,應如實提供按份共有所享的份額,如系共同共有的,必須向乙方提供其他共有人的書面同意。
(二)乙方的義務
1、在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契據(jù)、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借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jù)、證件完整交給甲方,并協(xié)同甲方辦理抵押物注銷登記。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如合同確需變更或解除,按《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予以變更或解除。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合同,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xié)議前,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guī)定使用借款,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全部借款和使用借款的利息。
2、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之規(guī)定,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借款本息,甲方向乙方支付所借款數(shù)額的百分之二十違約金。
3、甲方借款到期,未能按時還本付息,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項下借款數(shù)額的百分之二十違約金,同時按每日本金的2%作為利息。
4、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甲方應全額承擔乙方的經(jīng)濟損失。
其中包括:訴訟費、強制執(zhí)行費、律師費、通知費、催告費、通訊費、交通費、誤工費、抵押物處置費、拍賣費、及其他因此而產(chǎn)生的相關費用。
5、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可將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者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用于清償借款本息、違約金、滯納金;支付訴訟費、強制執(zhí)行費、律師費、通知費、催告費、通迅費、交通費、誤工費、財產(chǎn)保全費、抵押物處置費、評估費、拍賣費、及其他因此而產(chǎn)生的相關費用。
不足清償,支付的剩余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
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違約金、滯納金及其因此產(chǎn)生的相關費用為止。
6、乙方未按規(guī)定的時間劃款(48小時內(nèi)),按應付款之日起,乙方每日按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額的雙倍利息支付甲方滯納金。
超過拾天仍不履行付款約定的,乙方按本合同借款本金數(shù)額的百分之二十付甲方違約金。
7、本《抵押借款合同》期限屆滿拾日內(nèi),甲乙雙方必須將抵押物注銷或展期合同。
財產(chǎn)保全手續(xù)。
在甲方償清債務后,乙方不協(xié)同甲方辦理抵押物注銷手續(xù),由乙方按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數(shù)額的百分之二十付甲方違約金。
辦理上述相關手續(xù)產(chǎn)生的費用概由甲方承擔。
風險提示: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為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chǎn),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xù),才能對抗第三人。
第九條其他約定
1、乙方有權監(jiān)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并協(xié)助乙方辦理其他相關事項。
2、與合同有關的附件,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補充協(xié)議書由甲乙雙方簽名后,經(jīng)服務機構簽章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得違背本抵押借款合同原意及超出時限)。
第十條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抵押、保險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發(fā)生爭議,雙方應該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風險提示:借款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為2年。
如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從借款到期次日開始計算。
到期有催討的,從催討次日重新計算,但須保存催討的證據(jù);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后兩年內(nèi)沒有繼續(xù)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持。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簽發(fā)之日起生效,如需公證,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年月日
乙方簽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