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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管理制度細則篇一
1、黨組會議由黨組書記負責或受黨組書記委托的黨組成員召集并主持。
2、黨組會議出席人員:黨組成員。列席人員根據會議內容確定。
3、按規定參加人員不少于三分之二。
4、會議內容:
(1)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和國家領導人的重要講話和上級有關水利及治黃工作的大政方針。
(2)研究、確定全局改革、發展的思路、政策和措施以及治黃規劃等重大事項。
(3)研究、確定年度基建、財務總體投資與分配計劃。
(4)討論、研究全局干部隊伍建設、局管干部的任免、獎懲。
(5)討論、研究全局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的重大問題。
(6)討論、研究上報的重要請示、報告等情況。
(7)召開民主生活會。
(8)討論、研究需要黨組決定的其他事項。
5、黨組會議的組織:
每次黨組會議的議題由各黨組成員根據工作需要提出,由黨組書記確定,會議議題不作臨時變動。會議議題確定后,一般應提前兩天通知黨組成員,并提供有關材料。民主生活會的內容應提前3—5天通知黨組成員。
黨組會議應貫徹民主集中制,實行集體領導,采取個別醞釀,民主集中,會議決定的方式對討論的問題做出決定。
6、黨組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亦可根據情況適時召開。
7、黨組會議的貫徹落實:
會議決定的事項按照集體領導、分工負責的原則,由各黨組成員按照分工或會議決定予以落實,并及時向黨組書記反饋。
凡經黨組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在落實過程中遇到問題,黨組成員有權提出復議。但未經黨組會議復議的,個人不得隨意改變原來的決定。
8、對于會議內容,需要保密的不得泄露;未議定的問題不傳播。
二、jú長辦公會議
1、jú長辦公會議一般每周召開一次,必要時隨時召開。會議由jú長或受jú長委托的副jú長召集并主持。
2、會議出席人員:jú長、副jú長、工會主席、紀檢組長。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到席并負責記錄。
3、會議內容:(1)傳達上級重要文件和指示;(2)研究黃河治理開發和經濟發展的有關重要問題;(3)決定工作中的重大問題;(4)創新工作、重點工作、中心工作、主要工作階段性進展情況;(5)通報有關情況;(6)應由jú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的其他問題。
4、對于會議內容,需要保密的不得泄漏;未議定的問題不傳播;會議決定的事項由主管局領導負責落實。
三、局辦公會議
1、局辦公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隨時召開。會議由jú長或jú長委托副jú長主持,由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組織。
2、出席會議人員:jú長、副jú長、工會主席、紀檢組長和部門負責人。
3、會議內容:(1)傳達上級的文件、指示、通報全局工作開展情況;(2)研究決定工作中的重大問題;(3)聽取各部門匯報上月重點工作完成情況及下月工作預安排;(4)協調解決重大問題;(4)總結和布置階段性工作;(5)應由局務會研究決定的問題。
4、根據會議議程,辦公室通知會議出席人員。與會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會議為遲到人員設遲到席。
5、議題收集。各部門提請會議研究的議題,應向主管領導匯報,并擬寫文字材料報辦公室,由辦公室匯總草擬會議議題,并印發與會人員。會議一般不臨時變動議題。
6、凡科室提交會議討論的問題,須經部門負責人研究或經科室全體職工研究,并準備好書面材料,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
7、辦公室秘書作會議記錄和編發會議紀要,必要時編發黃河信息。紀要由辦公室主任審核后送會議主持人簽發。并印發部門負責人。
8、對于會議內容,需傳達的及時傳達;需保密的不得泄露;未決定的問題不得傳播。
9、會議決定事項由辦公室負責催辦、查辦,并及時向領導反饋落實情況。
四、局務會議
1、會議的召開由jú長或副jú長提請局領導集體討論決定,由jú長主持和jú長委托副jú長主持。會議的議程、日程由jú長辦公會議決定。會議由辦公室組織安排和實施。
2、會議出席人員:jú長、副jú長、工會主席、紀檢組長、機關各部門負責人、副科級以上干部。
3、會議內容:
(1)傳達上級的文件、指示、通報全局工作開展情況。
(2)研究決定全局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3)聽取各部門工作匯報,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布置階段性重點工作。
(4)應由局務會研究決定的其它問題。
4、與會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會議為遲到人員設遲到席。
四、防汛例會
1、jú長或分管防汛的副jú長主持,局領導、防辦主任、副主任及機關有關部門負責人、班組長參加。
2、會議內容:
(1)傳達上級有關防汛的指示、文件及會議精神,分析研究防洪形勢及汛情,部署有關防汛事宜,安排下步防汛工作。
(2)防汛辦公室通報近期防汛工作綜合情況及雨情、水情、工情、險情等情況,通報防汛動態及各項防汛工作落實情況。
3、會議一般在黃河主汛期(7—9月)每周二上午召開。
4、會議由防辦負責組織,負責會議材料的準備工作,負責會議記錄和編發會議紀要。并督促決定事項落實。
5、各科室有防汛緊急事項時,經局領導批準后,可臨時召開防汛緊急事項專題會。
五、專題會議
1、業務部門提出申請,經主管jú長同意后召開,會議由業務部門負責組織,主管jú長及有關領導人參加。
2、會議出席人員:
(1)機關業務專題會。(a)提請會議的業務部門負責人及具體業務人員。(b)有關科室負責人。(c)主管jú長和其他領導人。
(2)全局性的專題業務會,由主管jú長或主管部門確定出席會議人員。
(3)辦公室派人列席會議,隨時掌握工作動態。
3、由組織會議的部門擬寫信息或紀要送辦公室印發。
4、機關事務性會議,由辦公室組織,主管jú長或辦公室主任、副主任主持。
六、機關全體職工會議
1、會議內容:(1)傳達上級的重要文件、會議精神、指示等;(2)部署機關工作;(3)通報全局及機關工作情況;(4)組織時事政治學習;(5)其他內容。
2、全體職工會的召開時間,視情況而定。
3、會議一般由jú長或副jú長主持,涉及業務、政治學習的,亦可委托主管部門負責人組織并主持。
七、全局工作會議
1、由jú長主持。jú長、副jú長、工會主席、紀檢組長、全局職工參加。
2、會議主要內容:(1)總結和部署全局工作;(2)表彰(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3)簽訂年度目標責任書;(4)研究安排其它重要性工作。
3、全局工作會議由辦公室負責籌備,組織起草會議文件,印發會議通知,有關部門予以協助。
八、機關全體職工會議
1、會議內容:
(1)傳達上級的重要文件、會議精神、指示等;
(2)部署機關工作;
(3)通報全局工作情況;
(4)其它內容。
2、全體職工會議的召開時間,依據工作情況確定。
3、會議一般由jú長或副jú長主持,涉及業務的,亦可委托主管科室、科室負責人組織并主持。
九、會議紀律
1、會議實行簽到制度,凡不能參加會議或不能準時參加會議者,要向主管領導請假,不請假又不按時到場者,將記工作差錯一次,并責令在電子政務我的檢查欄寫出檢討。
2、與會人員提前10分鐘入場,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不得中途退會。
3、會議期間關閉通信工具或將通信工具設在振動位置。
4、不準在會場或有上級領導出席的任何會議和正規場合接打手機。
5、會議期間不準大聲喧嘩、交頭接耳或打瞌睡。
6、會議內不得隨地吐痰,不得亂扔廢棄物。
7、與會人員不準做與會議無關的雜事,不得在會場上隨意走動。
8、不準泄露會議機密,妥善保管會議材料,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會議內容。
9、會議內容要“精”、“短”、“實”。
會議管理制度細則篇二
為貫徹國家、省市關于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和精簡會議的有關精神,加強和規范部機關會議費管理,提高會議效率和質量,節約會議經費開支,根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有關規定,參照《松原市市直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結合我部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會議范圍
按照《松原市市直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會議分類規定,我部召開的會議定為二類至五類。
1.二類會議。以市委、市政府名義召開,要求縣(市、區)、開發區和市直有關部門(單位)負責同志參加,由市委組織部承辦的會議;
2.三類會議。以市委組織部名義召開,要求縣(市、區)、開發區和市直有關部門(單位)負責同志參加的全市性工作會議;
3.四類會議。以市委組織部或科室名義召開,要求縣(市、區)、開發區和市直部門(單位)有關人員參加的單項工作會議。
4.五類會議。其他業務性會議,包括小型研討會、座談會、評審會等。
二、會議計劃及審批
實行會議計劃審批制度。每年10月底前,各科室提出下一年度會議計劃(包括會議名稱、召開的理由、主要資料、時間地點、參會人員、工作人員數及所需經費等),由辦公室分類、匯總,構成市委組織部擬召開的年度會議計劃,并按照以下程序審批。
1.二、三類會議。會議計劃經部長辦公會研究后,報送市委辦公室審核、市委批準后執行。三類會議原則上每年不超過1次。
2.四類會議。會議計劃經部長辦公會研究審批后執行,并將會議計劃報送市委辦公室備案。四類會議原則上每年不超過2次。
3.五類會議。由分管部長審核并報部長批準后執行。
4.沒有列入年度會議計劃又確需召開的會議,相關科室應將會議方案報分管副部長審核,再報部長或部長辦公會審定。
三、會期
1.二類會議會期,按照批準的會議方案從嚴控制;三、四、五類會議以及傳達、布置類會議會期均不得超過1天。
2.會議報到和離開時間,二類會議合計不得超過2天,三、四、五類會議合計不得超過1天。
四、會議規模
1.二類會議參會人員按照批準規模執行,嚴格限定會議代表和工作人員數量。
2.三類會議參會人員不得超過80人,其中,縣(市、區)、開發區參會人數控制在3人以內。
以市委組織部或科室名義召開的單項工作會議,參會人數不得超過120人,其中,縣(市、區)參會人數控制在1人以內。其他業務性會議參會人員視資料而定,一般不得超過50人。
五、會務管理
(一)會務工作由承辦科室和辦公室共同負責。
(二)承辦科室負責的會務工作如下:
1.代擬會議方案、領導講話、主持詞、新聞通稿等;
2.印發通知、組織報名;
3.布置會場;
4.印發會議材料;
5.組織與會人員入場、簽到,統計會議出席狀況。
(三)辦公室負責的會務工作如下:
1.省級領導、市領導和部領導到會的協調和座次安排;
2.協調落實會議新聞宣傳、安全警衛、交通疏導、醫療服務等事宜;
3.安排與會人員食宿和接待;
4.配合承辦科室安排和布置會場;
5.制作會議證件,準備會議用品;
6.帶給必要的車輛保障;
7.會務的其他協調和服務工作。
六、會議經費管理
(一)會議經費支出
1.會議費開支范圍包括會議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室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交通費是指用于會議代表接送站,以及會議統一組織的代表考察、調研等發生的交通支出。會議代表參加會議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回單位報銷。
2.會議費開支實行綜合定額控制,各項費用之間能夠調劑使用。綜合定額標準為300元/人天,其中:住宿費150元/人天、伙食費100元/人天,其他費用50元/人天。綜合定額標準是會議費開支的上限,應在綜合定額標準以內結算報銷。
3.不得向參會人員收取會議費或以任何方式向下屬機構、企事業單位、地方轉嫁、攤派。
(二)會議經費結算
1.由辦公室按照會議計劃編制經費預算,報請部領導審批。會議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辦公室財會人員會同承辦科室,共同審核會議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確認無誤后,由辦公室統一結算。
2.會議費報銷時應當帶給會議審批文件、會議通知及實際參會人員簽到表、定點飯店等會議服務單位帶給的費用原始明細單據、電子結算單等憑證。
七、有關要求
(一)每年年底將非涉密會議的名稱、主要資料、參會人數、經費開支等狀況在部內進行公示,理解監督。
(二)嚴禁借會議名義組織會餐或安排宴請,嚴禁套取會議費設立“小金庫”,嚴禁在會議費中列支公務接待費。
(三)嚴格執行會議用房標準,不得安排高檔套房;會議用餐嚴格控制菜品種類、數量和份量,嚴禁帶給高檔菜肴,不上煙酒;會場一律不擺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帶給水果。
(四)不得使用會議費購置電腦、復印機、打印機、傳真機等固定資產以及開支與本次會議無關的其他費用;不得組織會議代表旅游和與會議無關的參觀;嚴禁組織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發放紀念品;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
會議管理制度細則篇三
為進一步推進部機關會議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壓縮會議數量,提高會議質量和效率,根據市委會議管理有關規定,結合我部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范圍、原則和要求
(一)范圍
1.以市委或市委、市政府名義召開,由市委組織部承辦的會議;
2.以省委組織部名義召開,由市委組織部承辦的會議;
3.以市委組織部名義召開的全市性工作會議;
4.以市委組織部科室名義召開的單項工作會議。
(二)原則
遵循保證工作需要、注重實效,統一管理、分工負責的原則,減少數量,控制規模,嚴格審批程序,反對形式主義和鋪張浪費。
(三)基本要求
1.嚴格控制會議數量和規模。嚴格按照年度計劃召開會議,盡量壓縮會議數量,控制會議時間和規模,能合并的會議盡量合并召開。
2.改善會議形式。能夠透過文件、電報、電話形式部署和安排工作的,不再召開會議。
3.提倡開短會、講短話。會議講話應簡明扼要,增強針對性和指導性。應按照確有必要的原則,安排領導出席會議和確定與會人員,切實減少領導陪會。
二、會議計劃及審批
(一)實行會議計劃審批制度。每年年底前,各科室提出下一年度擬召開的會議計劃,由辦公室分類、匯總和審核后,構成市委組織部擬召開的年度會議計劃,報部長辦公會審定。沒有列入年度會議計劃又確需召開的會議,相關科室應將會議方案報分管副部長審核,再報部長或部長辦公會審定。
(二)實行會議方案備案制度。會議承辦科室應在會前5個工作日,將會議方案送辦公室。
三、會務管理
(一)會務工作由承辦科室和辦公室共同負責。
(二)承辦科室負責的會務工作。
1.代擬會議方案、領導講話、主持詞、新聞通稿等;
2.印發通知、組織報名;
3.布置會場;
4.印發會議材料;
5.組織與會人員入場、簽到,統計會議出席狀況。
(三)辦公室負責的會務工作。
1.省級領導、市領導和部領導到會的協調和座次安排;
2.協調落實會議新聞宣傳、安全警衛、交通疏導、醫療服務等事宜;
3.安排與會人員食宿和接待;
4.配合承辦科室安排和布置會場;
5.制作會議證件,準備會議用品;
6.帶給必要的車輛保障;
7.會務的其他協調和服務工作。
四、會議經費管理
(一)會議經費支出。會議經費支出應按照《市委組織部機關財務管理制度》要求,嚴格執行會議支出標準,會議用餐標準為80元/人/天。
(二)會議經費結算。由辦公室按照會議計劃編制經費預算,報請部領導審批。會議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辦公室財會人員會同承辦科室,共同審核會議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確認無誤后,由辦公室統一結算。
會議管理制度細則篇四
會議管理制度
第一章:會議組織
第一條:企業級會議:企業員工大會、企業技術人員會以及各種代表大會,應報請總經理辦公室批準后,由各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召開。
第二條:專業會議:即全企業性的技術、業務綜合會(如經營活動分析會、質量分析會、生產技術準備會、生產調度會、安全工作會等),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主管業務部門負責組織。
第三條:系統和部門工作會:各部門召開的工作會,由各部門主管決定召開并負責組織。
第四條:班組(小組)會:由各班組長決定并主持召開。
第五條:上級企業或外單位在我企業召開的會議(如現場會、報告會、辦公會等)或業務會(如聯營洽談會、用戶座談會等),一律由總經理辦公室受理安排,有關業務對口部門協助做好會務工作。
第二章:會議安排
第六條:例會的安排
為避免會議過多或重復,企業正常性的會議一律納人例會制,原則上要按例行規定的時間、地點、資料組織召開。例行會議安排如下:
1.行政技術會議
(1)總經理辦公會
研究、部署行政工作,討論決定企業行政工作重大問題。
(2)行政事務會
總結評價當月行政工作狀況,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務。
(3)班組長以上經營管理大會(或企業員工大會)
總結上期(半年、全年)工作狀況,部署本期(半年、全年)工作任務。
(4)經營活動分析會
匯報、分析企業計劃執行狀況和經營活動成果,評價各方面的工作狀況,肯定成績,指出失誤,提出改善措施,不斷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5)質量分析會
匯報、總結上月產品質量狀況,討論分析質量事故(問題),研究決定質量改善措施。
(6)安全工作會(含治安、消防工作)
匯報總結前期安全生產、治安、消防工作狀況,分析處理事故,檢查分析事故隱患,研究確定安全防范措施。
(7)技術工作會(含生產技術準備會)
匯報、總結當月的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科研、技術和日常生產技術準備工作計劃及其完成狀況,布置下月技術工作任務,研究確定解決有關技術問題的措施方案。
(8)生產調度會
調度、平衡生產進度,研究解決各部門不能自行解決的重大問題。
(9)部門事務會
檢查、總結、布置工作。
(10)班組會
檢查、總結、布置工作。
2.各類代表大會
(1)員工代表大會。
(2)部門員工大會(或員工代表小組會)。
(3)科協會員代表大會。
(4)企協會員代表大會。
3.民主管理會議
(1)企業管理委員會議。
(2)總經理、工會主席聯席會。
(3)生產管理委員會議。
(4)生活福利委員會議。
4.論文、成果發布會
(1)科協年會。
(2)企協年會。
(3)政治思想工作研究會年會。
(4)質量控制成果發布會。
(5)科技成果發布會。
(6)信息發布會。
(7)企管成果發布會。
第七條:其他會議的安排
凡涉及多個部門主管參加的各種會議,均須于會議召開前10天經分管副總經理批準后,分別報兩辦匯總,并由總經理辦公室統一安排,方可召開。
1.總經理辦公室每周六應將企業例會和各種臨時會議,統一平衡并編制會議計劃,分發到企業主要管理人員及有關服務人員。
2.凡總經理辦公室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狀況需安排新的其他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2天報請總經理辦公室調整會議計劃。未經總經理辦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隨便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3.對于準備不充分、重復性或無多大作用的會議,總經理辦公室有權拒絕安排。
4.對于參加人員相同、資料接近、時間相近的幾個會議,總經理辦公室有權安排合并召開。
5.各部門會議的會期務必服從企業統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應與企業例會同期召開(與會人員不發生時間上的沖突除外),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第三章:會議的準備
第八條: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匯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安排好座位,備好茶具茶水、獎品、紀念品,通知與會者等)。
第九條:參加企業辦公例會的人員無特殊原因不能請假,如請假需經主持人批準。
第十條:有以下原因,副總裁以上的高層管理人員可提議臨時或提前召開企業辦公例會:
1.有重要事項需提交企業辦公例會討論決定;
2.各部門重要業務管理人員的錄用及辭退。
第十一條《會議紀要》屬企業內部重要文件,具有必須范圍的保密性,未經批準不得外傳。
第十二條:與會人員應知無不言、集思廣益,一經會議決定之事,應按期完成。
第十三條:與會人員務必嚴格遵守會議紀律,不得隨意走動,不得使用手機、傳呼機。
會議管理制度細則篇五
1、會議計劃管理
(1)各科室根據局年度工作目標提前一個月提出會議計劃,報辦公室匯總,由局長辦公會議審定。計劃資料包括會議名稱、參加對象、會議時間、人數、主要資料和經費預算及經費來源等。
(2)擬定會議計劃務必貫徹精減會議的原則,各條線上的業務會議每年一般控制在二次以內。要明確管理的層次性和會議的有效性,可開可不開的會議堅決不開,能合并的會議或資料要堅決合并,參加會議人數要壓縮,會期盡可能縮短,盡量當天往返。
2、會議審批手續
會議除需列入計劃外,還務必在會前履行審批手續。全區中小校園長會議,每年開l~2次,由局長辦公會議決定;其他業務會議,根據會議計劃由局分管領導簽署后由局長審批;全區性比賽活動,由局長審批;未列入計劃但又確需召開的會議,由局長批準。
3、會議經費管理
(1)凡需要局財務核撥經費的會議,會議經費按區財政局和本局的規定執行,同一類會議同一標準。主辦科室在發會議通知的同時填報《會議經費預算審批表》,經計財科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同意后連同會議通知擬文稿送辦公室審核,再報分管財務局長和局長審批。
(2)凡不需要局財務核撥經費的會議,職責科室須嚴格執行會議計劃和財務制度,把好經費使用關。
(3)未經批準召開的會議,一律不安排會議經費,一律不予報銷。
4、會務管理
(1)全區性教育工作會議、全區校長會議的會務由辦公室主辦,有關科室協助;業務會議由相應科室主辦,辦公室和計財科協助。會議主辦科室應制定會務工作方案,明確任務、職責到人:
(2)會議通知、會議議程、會議材料由主辦科室負責草擬和印發,會議材料一般應于會前分送出席會議的領導。
(3)會議食宿要按照批準的規模,嚴格控制食宿人員。在各鄉、鎮街道校園召開的會議,實行經費包干制;由本局主辦的會議,會議地點和場地、食宿統一由辦公室負責安排。
(4)業務性會議的服務工作,如錄音、錄像、拍照等,由會議主辦科室落實專人負責。會議信息報辦公室,再由辦公室上報省教育廳、市教育局、區委辦、區府辦等,會議紀要、領導講話材料整理、小結等工作由主辦科室負責,并報辦公室存檔。
會議管理制度細則篇六
為規范會議秩序,提高會議辦公效率,及時追蹤會議資料的執行效果,特制定以下會議管理制度。
一、行政例會,早班會等應按時舉行,主題會議,總經理辦公會議應提前半天通知相關人員會議資料及時間,總經理辦公室會議是每月最后一周周六晚上六點,行政例會每兩周一次,時間是每月雙周周一晚上六點。
二、行政例會,總經理辦公會議由總經辦負責主持,部門會議由部門經理主持,各項會議都應做會議記錄。(早班會除外)
三、與會人員不能擅自遲到、早退,提前做好與會相關資料等準備工作。
四、與會人員應遵守會議紀律,不能擅自打斷他人發言,可爭論,但不能爭吵,手機應調至振動,發言講話應說普通話,不允許講方言。
五、與會人員應態度端正,參與用心不能冷淡處之,會后應及時傳達執行會議精神或決議。
六、會議結束后,會議組織者應及時整理會議資料,分類進行處理,并追蹤會議精神執行的效果。
七、違反本制度,視情節給予以批評教育或10元以上罰款。
八、本制度經總經理室批準,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會議管理制度細則篇七
一、適用范圍
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組織召開的有關會議、培訓;轉播上級視頻會議;區直各部門組織的重要會議和培訓等。為節約會議經費,提高會議效率,區級各黨政機關組織會議、培訓,凡適合以視頻會議方式召開的,應通過視頻會議方式實施。
二、會場分布
1、設三個主會場,即區政中心一樓東會議室、二樓會議室、九樓會議室。
2、設38個分會場,每鄉鎮、園區2個。
三、日常管理
1、區政府辦公室是全區視頻會議系統的管理部門。區政府辦公室信息技術中心負責視頻會議系統的技術支持,包括視頻會議系統網絡、主控設備等技術設施的日常管理維護;視頻會議期間主控室mcu等核心設備的操作;對全區各分場設備進行不定期檢查檢測。區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區視頻會議主會場設備操作,主會場設備、主席臺、燈光、音像設備、桌椅、環境衛生等日常管理及會議會前、會中、會后的相關會務保障工作。
2、各鄉鎮(街道)、園區黨政辦公室負責分會場的日常維護管理。要明確2名會議管理人員,其中1名為系統操作員,負責設備管理、系統聯調等工作;1名為會議責任人員(原則上為鄉鎮、街道及園區的辦公室主任),負責會議組織、會場安排、會議紀律等工作。該崗位管理人員必須固定。如有人員變動,要及時將管理人員姓名及聯系方式報送區政府辦公室信息技術中心。
3、全區視頻會議系統是利用全省政務專網進行傳輸,各鄉鎮(街道)、園區要嚴格遵守國家、省、市政府及保密部門對內網管理的技術規范和要求,定期檢查網絡線路,認真排查故障隱患,確保視頻會議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4、區政府辦公室對視頻會議有關情況實行通報制度。對以下行為,區政府辦公室將以適當形式予以通報:1、不按通知要求參加二次系統聯調,不按規程操作致使設備損壞或音視頻信號出現問題的;2、分會場參會人員不全、座次不齊、紀律渙散的;3、因不按技術規范操作或組織管理問題影響分會場收聽收看效果的。
四、會場要求
1、各分會場應在明顯位置設置本鄉鎮(街道)、園區的名稱(尺寸大小以能在視頻窗口中明顯顯示且不影響會場人員為宜),要設置參會負責人桌簽,重要會議還應在會場懸掛會標(會標根據會議通知要求制作),標牌、桌簽及會標應保證圖像效果清晰。
2、會場內的視頻設備要放在固定位置,不要隨意拆裝,要有安全可靠的電源和網絡接口,并做好設備防塵工作。
3、會場要具備良好的照明條件,保持清潔,桌椅等設施擺放整齊。
4、會場所在單位要加強會場安全管理工作。
5、會場內禁止吸煙,禁止食用水果、零食等。
五、會議通知
1、會議通知內容包括召開會議時間、地點、參加人員、系統聯調時間及會議議程、會議要求等。
2、轉播上級召開的視頻會議和區委、區政府召開的視頻會議通知,由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負責。
3、區直各部門召開的視頻會議,應由會議發起單位提前1個工作日與區政府辦公室進行聯系統對接。得到確認后,發起單位要提前下發通知,并負責與區政府辦公室信息技術中心聯系,同時指定一名工作人員協助做好設備聯調等相關會務工作。
六、會前準備
1、區政府辦公室信息技術中心要在各分會場開始準備前,應檢查和調整會議室燈光、音響狀態,進入值機狀態。
2、各分會場接到會議通知后,應根據會議通知中的聯調時間及時安排,準時參加聯調(第一次聯調時間一般為會議前一天下午3點;第二次聯調時間為會議開始前1小時)。聯調時,各系統管理員應按照視頻會議系統操作規范中的相關要求,逐級檢查系統狀況,如發現本單位在設備正常開啟下,不能連接主會場的,要立即與區政府辦公室信息技術中心聯系,以便組織搶修。聯調時要做到三個查看:一是查看主會場傳送到分會場的音、視頻號是否清晰;二是查看所在分會場音視頻信號傳送到主會場是否清晰;三是開會期間要查看會議秩序,確保會場紀律。
3、會議開始前1小時,各分會場的系統管理員應到達工作崗位開始值機。要按照會議通知要求提前開機、試機,按操作流程開啟設備,并進行調試,確保會議正常召開。設備開啟后,根據參會人員座位布置情況調整攝像機鏡頭,設置預定位。完成設置后,調整攝像機鏡頭為小范圍取景,確保會場畫面整潔。會議開始時,要將視頻會議系統切換到主會場畫面。
4、視頻會議系統連接完成后,由會議主辦單位采用如下方式點名:“我是主會場,現在進行會議點名,會場聽到點名后請回答”。各分會場應答時應采取如下方式:“我是分會場,主會場點名已聽到,設備一切正常,完畢。”
5、如網絡或設備出現問題,導致分會場無法連通主會場,分會場向會議主辦單位匯報后,與會人員到就近分會場參加會議。
6、各分會場要與供電部門協調,確保會議期間供電。
七、會議召開
1、在視頻會議召開前1小時,各分會場要檢查系統視頻、音頻傳輸情況,如有問題立刻與區政府辦公室及會議主辦單位進行聯系。
2、與會人員應提前10分鐘入場,不能參加會議的需提前向主辦單位請假。
3、在會議召開過程中,主會場系統管理人員應根據會議需要及時切換會場畫面。
4、各會場管理人員應時刻監控設備運行情況,確保隨時與主會場聯系,根據現場情況及時調整鏡頭和麥克風。要隨時關注攝像頭位置,防止偏轉、移動,甚至出現不應有的畫面;當設備或網絡出現故障時,分會場應立即向主會場匯報,盡快予以排除,在此期間,分會場參加會議人員不得擅離會場;如果故障短時間內無法排除,在得到主會場的許可后方可撤離會場,到就近分會場繼續參加會議。
5、會議召開期間,除視頻會議系統管理人員之外,無關人員不得進入設備操作區,不得操作與視頻會議有關的設備。
八、會議結束
1、會議結束后,由主會場統一中斷會議連接。各分會場在主會場中斷會議后,才可按操作流程關閉視頻設備。
2、會議結束后,各分會場要及時把人員參會情況及會議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向會議主辦單位反饋,并將出現的技術問題告知區政府辦公室信息技術中心處理。
會議管理制度細則篇八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加強公司會議紀律,規范議事日程,進一步提高會議的質量和效率。
第二條 原則
強調會前通知、會時簽到、會中記錄、會后落實四項要求。
第三條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種例會及專題會議。
第二章 職責
第一條 歸口部門
行政部負責監督該制度的執行。
第二條 職責
1、總經辦負責公司級例會的組織及相關工作,負責部門例會及各種專題會議的監督。
2、后勤部負責各種會議的會場安排、設備準備,負責管理保存所有會議紀要原件。
3、公司各部門負責本部門例會及主責專題會的組織及相關工作。
第三章 管理規定
第一條 會議分類
1、公司例會:原則上固定于每月1日下午17:00召開,要求公司總經理、部門領導、各部門經理及潛力店長以上者參加;
2、部門例會:原則上固定于每周五下午17:30召開,要求部門全員參加;
3、專題會議:指由相關部門(或人員)組織的針對專項問題的會議,會議時間、地點、參加人員由召集部門確定。
第二條 會議通知
1、會議召集部門需在會議召開前一個工作日發通知單給各參會部門(人員),并同時抄送總經辦、后勤部。未發通知單,會議召集部門負責人(或會議召集人)罰款50元。
2、例會時間固定,不需另行通知。如出現會議時間調整,公司級例會由總經辦通知各參會人員,部門例會則由部門報總經辦,并說明原因。未通知的,責任部門負責人罰款50元。
3、會議通知單需明確會議時間、地點、內容和參會人員等。未按要求填寫,填寫人罰款20元。
第三條 會議準備
后勤部負責會場安排、設備準備,需在會前半小時準備完畢。因準備不充分影響會議召開的,相關責任人罰款20至50元。
第四條 會議紀律
1、會議組織部門負責會議紀律的維護,準備簽到表,組織參會人員簽到。未準備簽到表,會議組織人罰款10元。
2、參會人員提前5分鐘到達會場進行簽到。會議開始時,組織人收回簽到表。會后,組織人在簽到表上標注遲到(注明到會時間)、未到人員。
3、參會人員如不能按時出席,需提前1天向會議組織部門請假并詳細說明理由,公司例會需向總經辦請假。未請假或理由不充分的,視同缺席或遲到處理。
4、公司例會需部門經理及副職參加,如部門經理因故不能出席,需指派本部門主管級人員代替,并提前通知總經辦。
5、無故缺席會議,罰款50元;遲到罰款10元。
第五條 會議記錄
1、會議組織部門安排專人進行會議記錄,會后整理會議紀要,并于會后一個工作日內,發各參會部門(復印件),同時抄送總經辦。原件(附簽到表)人事部存檔。未提交會議紀要的,會議組織人(或部門負責人)罰款30元。
2、會議紀要需參會主要人員簽字確認。公司例會紀要由總經理簽字,直接下發;部門例會紀要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專題會議紀要需參會主要人員(或部門)簽字。未簽字的,會議組織人罰款20元。
3、會議紀要按公司模板記錄,會議遲到、未到人員名單附后。未按要求編寫,會議紀要記錄人罰款10元。
第六條 處罰規定
行政部負責編制每月會議紀律處罰清單,每月1日報給總經辦。
第四章 附則
第七條 例會如遇促銷節假日,召開時間相應順延,具體時間等待通知。
第八條 本制度由公司總經辦負責解釋及修訂。
第九條 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會議管理制度細則篇九
會議制度
一、局務會議
(一)會議資料:
1、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市民政工作方針、政策、任務和要求。
2、討論和布置重要工作。
3、討論研究民政系統重大改革措施。
(二)局務會議由局長、副局長和局機關各科室負責同志組成。
(三)會議由局長或委托副局長召集并主持,議題由局長、副局長提出。
(四)局務會議一般每月召開兩次,遇有特殊狀況可隨時召開。
二、局長辦公會議
(一)會議資料
1、討論決定民政局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研究貫徹落實自治區、市民政部門及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各項工作。
4、討論決定各科室及基層單位請示的重大事項。
5、討論局長、副局長認為需要提交會議討論的其他事項。
(二)出席人員:局長、副局長;列席人員由局長確定。
(三)會議由局長或委托副局長召集,議題由局長、副局長提出。
(四)局長辦公會議實行例會制度,沒有特殊狀況,一般每月召開一次。
三、支部會議
(一)會議資料
1、傳達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重大會議精神。
2、研究確定黨的用心分子培養對象、發展目標,并考核預備黨員及轉正。
3、糾正解決黨員隊伍中存在的問題和處理意見。
(二)出席人員:支部全體成員。
(三)會議由支部書記或委托副書記召集主持,議題由支部書記、副書記和委員提出。
(四)支部會議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
會議管理制度細則篇十
為了合理安排和利用會議室,提高會議的質量,體現會議的嚴肅性,整頓會風,從而真正發揮會議的效能,特制定會議室紀律管理規定:
一、會議實行簽到制度,由會議組織者進行考勤,原則上不得請假,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或不能準時參加會議者,要向主管領導請假,不請假又不按時到場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二、與會人員提前5分鐘入場,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不得中途退會。
三、會議期間關閉通信工具或將通信工具設在振動位置。
四、不準在會場或有上級領導出席的任何會議和正規場合接打手機。
五、進入會議室必須著裝整潔。
六、在會議室自覺講普通話,禁止喧嘩、說笑、打鬧,說粗話、臟話。
七、辦會部門在使用會議室的過程中,必須愛護公物,保 持會議室的整潔,用完后所有設備放置原位。不得擅自開關電器設備,以免損壞。
八、會議室內所使用設備、工具、辦公用品未征得辦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拿出會議室或作為他用。
九、會議室禁止吸煙,與會人員要講究公共衛生。
十、會議期間,凡與會人員不得中途退場(特殊情況須報告辦會組織者)。
十一、會議期間,與會人員要集中精力開會,不得隨意走動,不得辦理與會議無關的事項。
十二、與議題無關的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會議室。
十三、會議涉及到公司機密的內容,與會人員要注意保密,不向會議無關人員談論會議討論情況。
會議管理制度細則篇十一
第一條、例會制度:公司周例會采取例會長制度,由例會長主持會議,辦公室負責例會的組織和記錄,例會長由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及優秀員工代表擔任,各部門周報于每周六下午3點前發至辦公室負責人處,辦公室負責人根據例會日程安排,將收集的周報表傳到例會長處。
第二條、召開時間:例會召開的時間為每周一上午9:00——10:00。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開的由辦公室提前通知。
第三條、參加人員:全體員工。
第四條、會議內容:
1)部門經理及主管匯報上周工作完成情況,著重介紹在任務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解決辦法。
2)部門按照工作要求和指標提出下周工作計劃。
3)部門將工作的進展對與會人員進行匯報。
4)總經理作會議總結和指導、布置工作。
部門會議
第五條、主持與記錄:部門會議由部門經理指定專人負責召集,部門經理主持,由經理指定專人進行會議記錄。
第六條、召開時間:根據部門需要召開,具體時間由部門經理安排。
第七條、參加人員:部門需要參加人員,如有必要還可通知相關部門人員列席會議。
第八條、會議內容:
1)、本部門遇到的問題
2)、需要有關部門配合解決協調的問題
會議要求
第九條、所有與會人員均不得缺席、遲到、早退,會議記錄人員登記到會情況。
第十條、主持人須在會議前和相關人員擬定好會議議程等,不能毫無準備地召開例會。
第十一條、每一次例會須用專用的會議記錄本記錄會議內容,記錄本由記錄員負責保管。
第十二條、所有參加例會的人員應將手機設置在無聲或振動狀態下。
第十三條、對不參加會議、遲到、早退、手機沒有調無聲振動狀態處罰:
a、無故不參加會議罰款20元,全公司通報批評。
b、會議無故遲到、早退者罰款20元。
c、會議期間手機響者會議結束上臺表演一個節目。
會議管理制度細則篇十二
會議室是學校專門用于召開學術報告、會議、培訓、組織活動和接待客人的場所,為了充分利用會議室的功能,使會議室的管理和使用更加規范化、合理化,以確保各類會議的正常召開,特制定本規定。
一、會議室使用細則
1、會議室由總務處負責管理、使用登記與調度、設備維護等相關事宜,未經允許不得擅自使用、不得擅自挪用會議室多媒體設備和桌椅等物品。本管理辦法所指的會議室包括:1212波司登培訓教室(大會議室)、1221會議室1、1312培訓教室、1321會議室4、1319會議室5、1406黨員活動室(四樓)、1408會議室。
2、會議室實行提前預約制度。為避免會議發生沖突,相關人員(部門)使用會議室,須提前3天通知總務處,填寫<會議室使用申請表>,以便統一安排。臨時召開的緊急會議需用會議室時,要及時向總務處提出申請并在會后進行補辦相關登記。各部門使用會議室使用時領取會議室鑰匙。
3、各部門申請使用會議室時,需明確使用時間、參加會議人數等,如有需總務處協辦的事項請提前注明,總務處可根據實際情況做好相關工作的的準備工作。如需使用會議室的設備,應提前向總務處說明,以便提前準備,確保會議順利進行。
4、如遇會議之間發生沖突,要堅持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學校會議優先于部門會議,部門會議之間本著重要、緊急優先的原則自行協商解決。
5、使用會議室的部門,必須愛護會議室的設施,保持會議室清潔。用后應及時整理:檢查安全(電源),關好窗、空調,鎖好門,將鑰匙交還總務處。
6、開會期間,請愛惜會議室的設備及物品,自覺保持衛生,禁止吸煙,禁止亂扔紙屑,盡量保持室內清潔。
7、會議結束后,使用人應進行必要的檢查,關閉會議室內各種電器設備的電源,特別注意必須等待投影儀散熱,指示燈變紅后方可切斷電源,關好門窗。相關人員及時整理會議場地,如發現設備故障或公務損壞及時報至總務處,及時維修,確保其他會議的準時進行。安全責任人為申請者所屬處室主任或系部主任。
8、與會人員要愛護會議室內的公共設施,損壞賠償,任何部門和個人未經總務處同意不得將會議室的各種設施拿出會議室或轉做他用。
9、平時衛生由學校衛生員每天早晨負責打掃。會議室活動結束后,由學校衛生員對會議室進行清掃和整理,將移動的桌椅及時放回原位(必要時請相關部門協助幫忙),以方便其他部門使用。
10、當組織活動或培訓時,由活動的組織者臨時負責會議室衛生及設備安全。任課教師使用會議室,要安排學生課后做衛生。
二、本規定由總務處制定,經審批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會議管理制度細則篇十三
機關會議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推進部機關會議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壓縮會議數量,提高會議質量和效率,根據市委會議管理有關規定,結合我部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范圍、原則和要求
(一)范圍
1.以市委或市委、市政府名義召開,由市委組織部承辦的會議;
2.以省委組織部名義召開,由市委組織部承辦的會議;
3.以市委組織部名義召開的全市性工作會議;
4.以市委組織部科室名義召開的單項工作會議。
(二)原則
遵循保證工作需要、注重實效,統一管理、分工負責的原則,減少數量,控制規模,嚴格審批程序,反對形式主義和鋪張浪費。
(三)基本要求
1.嚴格控制會議數量和規模。嚴格按照年度計劃召開會議,盡量壓縮會議數量,控制會議時間和規模,能合并的會議盡量合并召開。
2.改善會議形式。能夠透過文件、電報、電話形式部署和安排工作的,不再召開會議。
3.提倡開短會、講短話。會議講話應簡明扼要,增強針對性和指導性。應按照確有必要的原則,安排領導出席會議和確定與會人員,切實減少領導陪會。
二、會議計劃及審批
(一)實行會議計劃審批制度。每年年底前,各科室提出下一年度擬召開的會議計劃,由辦公室分類、匯總和審核后,構成市委組織部擬召開的年度會議計劃,報部長辦公會審定。沒有列入年度會議計劃又確需召開的會議,相關科室應將會議方案報分管副部長審核,再報部長或部長辦公會審定。
(二)實行會議方案備案制度。會議承辦科室應在會前5個工作日,將會議方案送辦公室。
三、會務管理
(一)會務工作由承辦科室和辦公室共同負責。
(二)承辦科室負責的會務工作。
1.代擬會議方案、領導講話、主持詞、新聞通稿等;
2.印發通知、組織報名;
3.布置會場;
4.印發會議材料;
5.組織與會人員入場、簽到,統計會議出席狀況。
(三)辦公室負責的會務工作。
1.省級領導、市領導和部領導到會的協調和座次安排;
2.協調落實會議新聞宣傳、安全警衛、交通疏導、醫療服務等事宜;
3.安排與會人員食宿和接待;
4.配合承辦科室安排和布置會場;
5.制作會議證件,準備會議用品;
6.帶給必要的車輛保障;
7.會務的其他協調和服務工作。
四、會議經費管理
(一)會議經費支出。會議經費支出應按照《市委組織部機關財務管理制度》要求,嚴格執行會議支出標準,會議用餐標準為80元/人/天。
(二)會議經費結算。由辦公室按照會議計劃編制經費預算,報請部領導審批。會議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辦公室財會人員會同承辦科室,共同審核會議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確認無誤后,由辦公室統一結算。
會議管理制度細則篇十四
目的:為了及時了解和掌握各時期的安全生產情況,協調和處理公司生產組織過程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領導小組及駕駛員安全生產會議。
職責:領導小組負責制度的制定、檢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領導小組和安全監督管理小組安全會議
每一個月召開一次,負責人主持,全體領導小組人員和安全監督管理小組人員參加。時間不限,地點由召集人決定。
會議主要內容:研究、討論如何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審定、分解考核公司里的安全目標管理計劃及執行情況,研究解決重大隱患,且在會上提出對策,擬定解決的辦法及防范措施,協調各部門在隱患處理過程中的分工和協作,指定隱患整改的具體負責人及隱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審議企業的重大事故,審定并通過對重大事故的處理決定和通報等。
會議對所議事項以及作出的決定應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應分發與會人員以及事項涉及的有關單位主管。隊長應負責督促、檢查、考核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并形成記錄。
駕駛員安全生產會議每月至少一次,時間定為每月的25日,由公司召集,參加會議的人員一般有:單位負責人、領導小組、公司全體駕駛員。
會議主要內容:總結上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部署下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方針政策有關文件,并研究提出本企業的貫徹落實措施;對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作出處理和決定;表彰和獎勵安全生產典型任務和事跡;對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和事故隱患研究落實解決問題的措施和方法等會議記錄由隊長進行。
不定期安全生產會議
由公司根據安全生產的季節性和突發性等情況隨時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由召集人負責記錄。由公司對會議決議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
相關要求
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后要下發會議紀要。按時向有關部門和領導進行傳遞,并對存在問題及時協調處理。
通知參加會議人員時,要把會議主要內容、開始時間、大約需要多長時間、會議地點交代清楚。
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都應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召集人說明情況,并得
到允許。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由會議召集人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會議上決定的情況各部門和責任人,必須不折不扣地認真執行,及時完成。
每次安全會議都要有會議紀要。會議紀要包括日期、參加人員、召集單位、主持人、會議主要內容、處理結果、決議執行情況的檢查等,定期對各種會議記錄及決議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指導、考核。
會議管理制度細則篇十五
一、目的
為加強企業管理,更好地完成公司的統一目標,建立、健全有序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靈活性和規范工作行為,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全體員工
三、內容 第一條 會議種類
公司月度工作例會、公司周度工作例會、公司的季度會議、公司年度會議、公司經濟活動分析會議、各部門月度工作例會、各部門周度工作例會、各部門每日工作例會。
第二條 會議具體安排
第三條 會議流程
1、會前準備:
包括議題、主持人、記錄人、將要下發的文件、有準備發言,對會議進程的預測和對策。
議題:不要多于三個。
主持人:主管級以上管理人員(不同層級會議)
記錄人由主持人委派,即各部門文員,總經理會議有總經理秘書,行政例會有行政秘書。
將下發的文件要做到準確,有錯誤在會前要經過修改。
文件要按照與會人數復印,不要造成開會中途文件準備不全。要預先考慮到保密程序。
2、會議通知:
根據會前準備擬定會議通知。
會議通知包括:會議的名稱、議題、時間、地點、參加人需帶資料,以及通知發放方法和途徑。
3、會議紀要
由記錄人整理會議紀要。會議紀要只記決議,不記討論過程,個別重要語句可記。
會議紀要一定要有執行人和完成時間。
會議紀要整理后要由會議主持人簽發。
如果是連續性會議(如例會),會議上要總結上次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
4、會議流程
第四條 會議管理
1、公司的重要會議由行政部負責計劃、布置和管理,實施前必須考慮周詳,確定方案,并制定出每個操作步驟,會議結束后,由行政部負責組織各部門相關人員參加及時清理會議室,使會議室保持整潔。
2、各類會議的與會人員應主動參與相關會議。
3、與會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不得無故遲到。
4、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會議,須在會議前1天內通知行政部或各部門負責人。
5、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參加會議,須在會議前1小時內通知行政部或各部門負責人。
6、若無故3次不參加會議者,取消其參加會議的資格。
7、嚴守會議紀律,保守會議秘密,在會議決議未正式公布以前,不得私自泄漏會議內容,以免影響決議實施。
8、與會人員按公司規定及時提交周工作報告、月工作報告、年度工作報告及考核報告,并納入公司對各部門負責人及各級員工的績效考核中。
9、各類會議均需要做出會議紀要。 第五條 附則
1、會議管理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制訂,經總經理審核通過后實施。
2、會議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其他規章制度中如有與此相違背的條款,以此為標準,本制度解釋權歸屬公司人力資源部。
3、生效日期: 20xx年 月 日。 四、附件
1、附件一: 《周工作計劃與總結工作考核表》 2、附件二: 《月(或季)工作計劃與總結工作考核表》 3、附件三: 《周工作會議紀錄表》 4、附件三: 《月工作會議記錄表》
會議管理制度細則篇十六
會議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嘉實集團會議制度指黨委會議、董事會會議、監事會會議、黨政聯席會議、集團公司辦公會議、經營工作會議、部室會議、員工全體會議等會議,為規范會議形式,提高會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黨委會議制度
第二條:黨委會議是集團公司黨委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組織形式之一。為了更好地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提高黨委會議的議事質量和效率,保證集團公司黨委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和規范化。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有關規定,本制度特作明確規定。
第三條:會議原則。堅持以黨的基本路線為指導,堅持貫徹科學發展觀,堅持議大事、抓大事的原則。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原則。堅持黨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堅持群眾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
第四條:會議資料。黨委會議主要資料:貫徹學習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議定涉及集團全局發展的重大決策;落實黨的建設和干部管理、黨風廉政建設、精神禮貌建設、思想政治工作、信訪工作、職工隊伍穩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方面的措施。主要資料有:
1、貫徹學習中央、上級指示精神,研究執行意見,解決實施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部署和總結一個時期的工作。
2、審議集團公司黨委向上級組織的重要請示和報告。
3、審議作出集團公司黨委的重要決議。
4、討論研究集團公司改革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重大資金的使用以及改革、發展工作中重要措施的制定和調整。
5、研究集團公司黨的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對一個時期在黨的思想建設、作風建設、組織建設、制度建設、廉政建設等作出部署,討論決定相關的總結表彰、獎懲和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事宜。
6、按“三定方案”研究集團公司機構的設置及調整。
7、討論、決定集團公司黨委管理干部的任免、獎懲和職責追究,研究決定集團公司所屬部門領導班子和負責人的配備與調整,確定向上級推薦的干部人選。
8、研究紀律檢查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審議并構成對違紀干部的處理決定,就一個時期的紀檢工作作出部署。
9、研究集團公司精神禮貌建設、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就一個時期的理論學習、思想教育、宣傳工作作出部署。
10、研究集團公司信訪和穩定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就信訪和穩定工作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定或決議。
11、研究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對一個時期的綜合治理工作作出部署。
12、研究工會、共青團、統戰、計劃生育中的重大問題,就有關工作進行部署。
13、研究處理重大突發事件,并及時向上級報告狀況。
14、研究需黨委會討論決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五條:會議準備
1、提交黨委會議討論的議題,會前務必做好充分準備。黨委成員如有提交上會研究的事項,應寫出簡明扼要的意見稿,提前一至兩天送集團公司辦公室。
2、集團公司黨委根據需要,指定有關部門或人員列席黨委會議并作工作匯報。有關部門或人員需提前將匯報稿報送辦公室,由辦公室按程序送黨委書記或副書記審閱,再列入黨委會議議程。
3、辦公室負責對提交黨委會討論的議題進行匯總,報送黨委書記或副書記審定后,列入黨委會議程。會議議題一般應提前通知黨委成員。有些議題材料應根據需要和可能,盡量于會前印發給黨委成員審閱并準備意見。
4、會議主持人和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匯報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等。
5、辦公室應提前落實會場,準備好會議所需的各種材料,通知與會人員等。
第六條:會議組織
1、黨委會議由黨委書記召集并主持(或委托副書記主持),黨委成員出席。
2、黨委會議務必有三分之二以上黨委委員到會方能舉行。委員同志無特殊狀況不準請假,如黨委委員參加其他會議、活動如與黨委會議有沖突的,應服從黨委會議。
3、會議議題涉及部門負責人等需要列席會議的,由主持會議的負責同志確定,辦公室負責通知。議題涉及部門等列席會議的人員,在其有關議題討論完畢后,即可退席。
4、黨委會議應嚴格按照議程和程序逐項進行,不得臨時動議。
5、黨委會議所作出的決議、決定以及相關資料,在必須時限內屬于保密范疇的,與會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
6、黨委會議所作出的決議、決定,有關職能部門和職責人要按規定時限貫徹落實到位。
7、辦公室負責做好會議記錄,整理會議紀要,并做好文字材料的歸檔和處理工作。
第七條:會議時間
1、集團公司黨委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不少于一次,如遇重要狀況隨時召開。
2、集團公司黨委每月組織一次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每年召開一次黨政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
第三章:董事會會議制度
第八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集團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等,結合集團公司的實際,本制度特作明確規定。
第九條: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
第十條: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參加,公司監事、財務負責人、經營班子成員列席。董事長認為有必要時,可邀請市政府或有關部門領導列席會議。
董事會會議每年召開1-2次。董事長認為有必要、執行董事提議、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能夠召開臨時董事會議。
第十一條: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公司法》規定的外,由集團公司章程規定。
第十二條:董事會應當對所審議事項構成會議決議,并由董事簽字。
第十三條:董事會會議主要議題:
(一)傳達貫徹市政府、市國資委的重要文件、指示、決定和有關會議精神;
(二)審議、批準集團公司工作報告;
(三)討論決定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重大項目投資方案;
(四)審議、決定集團公司年度經營、工作計劃;
(五)審議、批準集團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決算;
(六)審議、決定集團公司的資產經營收益狀況;
(七)審議、決定集團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八)審議集團公司控股、參股企業的增資擴股、股份轉讓、重大對外投資和減資等事項;
(九)審議、決定集團公司對外投資和對外擔保事項;
(十)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部門經理、副經理及其報酬事項。
(十一)其他需董事會審議、決策的重要問題。
第四章:監事會會議制度
第十四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集團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集團公司監事會實際,本制度特作規定。
第十五條:監事會會議由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主席如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第十六條:監事會會議每年擬召開1-2次。監事會主席認為有必要時,能夠召開臨時監事會。
第十七條:召開監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十天前通知全體監事,并將會議時間、地點、資料等告知監事。
第十八條: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公司法》規定的外,由集團公司章程規定。
第十九條: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構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字。
第二十條:監事會決定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監事會決議應由半數以上監事表決透過。
第二十一條:監事會會議主要議題:
1、傳達貫徹市政府、市國資委的重要文件、指示、決定和有關會議精神;
2、審議監事會工作計劃、工作報告草案;
3、審議監事會對集團公司經營管理層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集團公司章程及規章制度、財務會計報告、經營效益、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及資產營運等狀況檢查的報告;
4、檢查集團公司經營管理層的經營行為,并能夠對其經營管理業績進行綜合評價,提出獎懲推薦;
5、其他需監事會審議的重要事項。
第五章:黨政聯席會會議制度
第二十二條:黨政聯席會議由黨委書記主持召開,參加人員:黨委成員、經營班子成員,以及需要列席會議的有關人員。黨政聯席會議一般每月1-2次。
第二十三條:黨政聯席會議主要資料是:
1、傳達貫徹上級領導機關、部門的重要文件、指示、決定和有關會議精神;
2、研究集團公司工作的思路、要點、措施、步驟;
3、討論集團公司重要的經營管理工作,財務預算執行狀況及需要討論的費用開支狀況;
4、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認為需要提請黨政聯席會議討論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四條:辦公室根據召集人指示,做好會前準備工作,并負責會議記錄、保管、存檔及有關協調落實工作。
第二十五條:必要時,由辦公室及時起草會議紀要,由召集人審批后印發。
第六章:集團公司辦公會議制度
第二十六條:集團公司辦公會議由集團公司中層以上干部參加會議。會議由董事長主持,每兩個月至少一次,一般在每月初的第一個工作日召開。
第二十七條:集團公司辦公會議主要資料是:
1、傳達貫徹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等上級部門重要文件、指示、決定和有關會議精神。部署董事會、黨政聯席會議決定的有關工作;
2、總結、交流、布置月度工作;
3、董事長、總經理認為需要通報、討論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八條:行政辦公室根據召集人指示,做好會前準備工作,并負責會議記錄、保管、存檔等工作。
第七章:經營工作會議制度
第二十九條:經營工作會議由集團公司經營班子成員、集團公司各承資企業負責人、相關部室負責人參加會議。會議由總經理主持,每季度至少一次,一般在每季度初召開。
第三十條:經營工作會議主要資料是:
1、傳達貫徹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等上級部門重要文件、指示、決定和有關會議精神。布置黨政聯席會議、集團公司辦公會議決定的有關工作;
2、各承資企業總結、交流上季度工作;匯報下季度工作計劃。
3、董事長、總經理認為需要通報、討論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一條:辦公室根據召集人指示,做好會前準備工作,并負責會議記錄、保管、存檔等工作。
第八章:部室會議制度
第三十二條:集團公司各部室應建立部室會議制度,部室會議指由各部室組織召開的各類會議。每月至少一次由本部室人員參加的部室學習或討論會,討論部室工作、傳達上級有關文件精神與領導要求等。
第九章:全體員工會議制度
第三十三條:由公司領導主持召開,公司全體員工參加。主要資料:傳達有關指標精神;組織政治、業務學習;總結表彰、部署、通報工作;宣布有關公司管理工作、員工福利等綜合事宜。全體員工會議根據需要不定期召開。
第十章:其他
第三十四條:針對具體議題,各類會議可擴大到相關人員參加。
第三十五條:經集團公司領導同意,可召開各條線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其中:
安全生產例會每季初召開一次,投資發展部負責召集,集團公司所屬企業分管領導及安全專管員參加;項目進度匯報會,原則每季一次,由投資發展部召集,所屬項目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
條線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相應部門須建立會議記錄,需構成專題會議紀要的,由舉辦會議部門擬稿,相關部門會簽,分管領導審閱,董事長簽發,辦公室存檔。
會議管理制度細則篇十七
一、 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 生產班組必須堅持開好班前后安全會,即班前布置安全生產,班后要總結安全生產,并使之形成制度性
三、 各車間每星期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總結本周安全生產工作的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措施。
四、 公司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各部門、車間領導參加,主要內容是傳達政府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或會議精神,回顧總結當月全公司安全生產情況,提出下一個月的安全生產工作安排,分析工傷事故案例等。
五、 根據需要,公司、車間、班組可隨時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安全生產有關工作
六、 各級召開的安全生產會議,必須認真做好會議記錄,重要事項必須形成紀要或決議并上報。
七、 公司安全生產會議作出的決議和工作安排,必須層層落實,辦公室負責督辦、檢查
會議管理制度細則篇十八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會議程序,提高公司總體決策管理能力和辦事效率,更好地協調工作,研究落實重大事項的對策措施和尋求解決有關問題的方法,預防和糾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順利完成公司預算考核目標,并保證公司各項管理工作規范、高效、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對各級管理者貫徹充分授權管理的指導思想,基于公司頒發的各項管理制度和規定,采用誰主管誰決策、誰主管誰對過程管理的效果和結果負責、誰主管誰有權決定和處理所屬范圍內事務的管理思路。
第三條 與會人員應對會議的各自的表決意見及有關保密內容必須做到:不該說的不說,不該問的的不問,不該看的的不看,并嚴格遵守執行會議的各項決定。
第四條 會議按類別、內容不同由相關單位組織,并做好會議管理。
第五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所屬各車間、部門。
第二章 會議類別
第六條 本制度所指的會議包括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中層干部會議、經濟分析會、生產經營分析會議、生產經營協調會議、專題會議、部門日常管理例會和接待會議等。
第七條 專題會議指公司生產管理、經營管理、安全管理、質量管理、工程管理、預算管理、合同評審等會議。
第二章 會議的組織管理
第一節 總經理辦公會
第八條 總經理辦公會是對公司發展和管理中的重大事項的研究與決策。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組織實施公司董事會的決議、分解落實公司年度計劃、討論確定公司發展戰略目標和投融資計劃;對公司生產經營中的重大事項進行分析、研究、決策,特別就安全生產、環保和產品質量等問題進行工作部署,明確采購、生產、銷售等關鍵環節的指導意見;討論公司重要人事任免、機構設置以及制度審議等。
第九條 總經理辦公會議原則上每半月召開一次。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
第十條 總經理辦公會議由公司總經理主持,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等經營班子成員參加,參加會議的人員應積極發言、明確表態。
總經理辦公會研究討論專題問題時,如有必要可通知相關部門負責人列席。 第十一條 總經理辦公會由公司辦公室通知、記錄和整理紀要。
第二節 中層干部會議
第十二條 中層干部會議是公司圍繞戰略發展、重大決策和重大事項等工作而適時召開的會議。月度、季度、年度經濟分析會議是其中一項重要會議。會議傳達、落實公司管理理念、思想、重大決策、決定。通報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和發展情況,總結工作情況,表揚先進、批評落后,統一思想、明確責任。激發中層干部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凝聚力、戰斗力和工作效率。
第十三條 召開中層干部會議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參加人員原則上為公司各車間、部門副職及以上。
第十四條 公司中層干部會議的組織單位由公司辦公室通知、記錄和整理紀要。
第三節 經濟分析會
第十五條 經濟分析會是公司對月(季)度生產經營完成情況進行總結分析、查找問題、制定措施并解決問題的會議。會議聽取各車間、部門有關上月工作匯報和總結,由會議主持人對此作出明確的評價,針對存在的問題分析原因,指出計劃完成較差或執行不力的責任部門或人員,提出解決辦法,分析、研究和落實改進方案,明確提出并責成相關部門按照會議要求保質保量完成規定的任務。
第十六條 經濟分析會原則上每月的第一個周二召開,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
第十七條 召開經濟分析會議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分管生產的副總經理主持,參加人員原則上為公司各車間、部門副職及以上。
第十八條 公司經濟分析會議的組織單位由公司辦公室通知、記錄和整理紀要。
第四節 生產經營分析會議
第十九條 生產經營分析會是公司逐項檢查本期制定的各項計劃完成情況和制度執行情況;分析生產各項指標、技術改造、市場動態、產品價格、客戶管理、原料輔料采購情況以及存在問題,通過分析比較,找出差距,落實整改,不斷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研究解決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協調各部門之間的工作關系,研究落實采購、生產、銷售等有關工作方案;對總經理辦公會、經營分析會各項決議進行貫徹落實,特別就安全生產、環保和產品質量等問題進行具體部署,明確產品銷售、原輔料采購的具體方案;分析公司每周的生產成本、生產經營運行質量,提高生產運行水平、降低生產成本、提升管理水平的會議。
第二十條 生產經營分析會議原則上每半個月召開一次。
第二十一條 生產經營分析會議由公司分管生產的副總經理主持,公司經營班子成員和生產、經營、質量、倉儲、安全等相關部門及生產車間負責人參加。
產經營協調會議由公司分管生產的副總經理主持,參加人員原則上為公司各車間、部門副職及以上。
第二十六條 生產經營協調會具體由公司生產部通知、記錄和整理紀要。
第六節 專題會議
第二十七條 公司專題會議是研究批準相關部門提出的生產、工藝、技改、質量、安全、工程、預算項目的實施方案;分析、研究近期成本管理、設備管理、質量管理、安全管理、環境管理、經營管理、預算管理、合同評審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解決辦法,明確并責成相關部門按照會議要求保質保量完成規定的任務的會議。
第二十八條 公司有關生產、安全、經營、質量、安全、設備、技改、預算等方面的專題會議每月至少召開一次。
第二十九條 專題會議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分管的副總經理(總助)主持,公司各車間及職能部門的相關負責人參加。
第三十條 專題會議由所屬分管部門組織并承辦通知、記錄和整理紀要,辦公室協調安排會議室。
第三十一條 專題會議結束后1個工作日內,由承辦部門將此方面的《專題會議紀要》經會議主持人審核簽發后執行,同時報送上級組織備案。
第七節 部門日常管理例會
第三十二條 公司所有車間、部門必須有效地召開部門日常管理例會,并保證做到會議的質量達到公司規定的目的。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對各車間、部門的會議質量、會議時間、會議效果等進行過程抽查或評估。
第三十三條 部門日常管理例會至少涵蓋如下內容:傳達貫徹股份公司及公司會議、文件及領導指示精神;了解本部門及下屬本期工作完成情況,總結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制訂下期工作計劃,糾正不正確的工作方法和工作行為;利用科學的分析方法(如pdca循環法)進行研究分析部門開展各項工作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定改進辦法,制訂有效的預防措施;分析部門員工提出的工作問題并討論研究相關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以恰當的形式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融洽成員之間的關系,營造團結進取的氛圍;安排專題培訓等。
第三十四條 部門日常管理例會原則上每周召開一次,由部門負責人主持,必要時邀請分管領導參加。
第三十五條 公司所有車間、部門必須保存完整的部門日常管理例會原始簽到記錄和會議記錄,保存期為1年。
第八節 對外接待會議
第三十六條 對外接待會議主要包括政府機關和上級領導來公司檢查、指導工作的匯報會議。
第三十七條 對外接待會議視來賓級別和來訪目的由公司總經理或相關的分管副總經理(總助)接待,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屬于業務對接的由公司分管副總經理(總助)和指定人員接待。
第三十八條 對外接待會議屬公司層面的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聯系和組織;屬于業務對接和專題內容的由公司對接部門負責聯系和組織,公司辦公室可協調會議室安排接待等工作。
第九節 其他會議
第三十九條 公司黨委會、黨員大會、職代會(工代會)、董事會、監事會及團隊研討等其他會議,可根據實際或部門職責由公司有關部門對應組織。
第三章 會議的組織、管理和服務
第一節 會議的組織
第四十條 會議的批準
(一)臨時召開的公司級內部小范圍會議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公司級大型會議須經總經理批準。
(二)本制度已列出的會議按照規定程序批準。
第四十一條 涉及公司多個部門共同召開并有公司領導參加的會議,由會議主要牽頭部門與辦公室聯系,備案會議情況;需辦公室協調安排的,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第四十二條 會議組織包括但不限于會議通知、會議時間、會議地點、會議主持人、參會人員、會場安排、會場布置、會議設施準備、會議材料擬稿和發放、會議記錄、會議錄音錄像攝影、會議紀要以及會場橫幅、會議宣傳等。
第四十三條 會議通知
(一)會議需提前通知,一般會議應提前半個工作日以電話或其他方式通知,大型會議需至少提前2個工作日下發正式書面通知。
(二)會議通知包括但不限于會議時間、地點、參會人員、會議內容和要求等。 第四十四條 會議的準備
(一)做好會議通知。確保應到人員按時參會。
(二)做好會場的落實和安排,包括會場環境的布置和設施檢查及服務。人員和服務用品。
(三)做好參會人員的引導和組織。
(四)重要接待會議應制定會議及接待方案,方案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接機接站、車輛調度、餐飲、住宿、橫幅、席卡、攝影攝像、公共活動等安排。
第二節 會議室的管理與服務
第四十五條 公司1號、2號會議室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管理,其他會議室按照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由相關部門自行管理。
第四十六條 會議室的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會議室的安排使用、環境保潔、設施管理、會議服務等。
第四十七條 會議室要做到會議召開前30分鐘各項工作準備結束,會后30分鐘會場清潔工作結束,特殊情況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安排。
第四十八條 公司各部門召開會議需要借用其他部門管理的會議室的,由會議主辦單位提前2小時與會議室管理部門聯系安排。使用時,務必保持環境整潔和設施安全。
第四十九條 1號、2號會議室重要會議的服務,由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其他日常及業務會議由會議組織部門安排服務。
第四章 會議資料管理
第一節 會議紀要的整理與印發
第五十條 會議紀要的整理和會議以其他形式公開內容由會議組織部門負責擬寫和下發。
(一)總經理辦公會議、中層干部會議、經濟分析會、生產經營分析會議、生產經營協調會議須整理會議紀要,會議紀要具有與公司規章制度具有同等的效力。
(二)專題會議根據安排整理會議紀要。
(三)其他各類會議可視情況整理成會議紀要和其他形式的簡報等。
第五十一條 會議紀要的簽發
總經理辦公會議、中層干部會議、經濟分析會結束后,公司辦公室及時整理會議紀要,報公司總經理審核、簽發后印發。其他會議紀要由會議組織部門及時整理,報分管領導審核簽發后印發。
會議紀要的發放范圍是參加會議的領導和有關的部門。
第五十二條 會議紀要整理和印發應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特殊情況除外;若會議紀要決定、事項涉及保密內容,應派人直接送達簽收。
第二節 會議紀要的格式
第五十三條 各種會議紀要行文的印制格式原則上要求按照公司統一要求制作,主要包含以下基本要點:
(一)文本全部使用a4型紙。
(二)文頭用“某某公司某某會議紀要(可分兩行排列)”的指定標題,用小一號宋體套黑字,正文部分用四號仿宋體非套黑字。
(三)如需要標識秘密等級或緊急程度,以三號黑字體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兩字之間空1字;如兩類標識需要同時標識,秘密等級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緊急程度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四)發文字號由年份和序號組成,在發文機構標識下空2行,用小四號宋體非套黑字,居中排版,年份、序號用阿拉伯數碼標識;年份應標全稱,用六角括號“〔〕”括入,如〔20xx〕20號。
(五)成文時間用漢字將年、月、日標全,“零”寫作“○”。
(六)頁碼用4號半角白體阿拉伯數碼標識,置于版心下邊緣之下一行,空白頁不標識頁碼。
(七)會議紀要需有“抄報”或“發”,左空兩格用3號宋體字標識“抄報”,后標全角冒號;抄送機關間用頓號隔開,回行時與冒號后的抄送機關對齊,在最后一個抄送機關標句號。
第三節 會議資料的存檔
第五十四條 各類會議資料必須存檔。總經理辦公會議、中層干部會議、經濟分析會和公司級專題、接待等會議資料由辦公室負責按季度分類分次存檔。按年度移交公司檔案室;其他會議資料由各承辦部門自行存檔。
第五十五條 公司重大會議等會議資料存檔實行一會一存。存檔內容包括會議通知、會議記錄、文字和宣傳資料、影像錄音資料、圖片及會議紀要等。
第五章 會議精神的督辦
第五十六條 公司辦公室負責對總經理辦公會議、中層干部會議、經濟分析會及有關專題會議的重大決定事項進行督辦。
第五十七條 對會議的決議和明確的內容,責任部門和人員必須認真履行,按照會議要求的時間完成,相關部門、人員予以支持、配合。
第五十八條 公司辦公室負責對會議決定事項進行分類整理,按照會議要求的時間以《督辦提示函》和《督辦通知書》對有關責任人和責任部門進行逐項督辦,并定期整理《督辦報告》向公司領導匯報。
第六章 會議紀律和要求
第五十九條 會議開始前必須由本人簽到,如不能到會應向會議主持人履行請假手續。 第六十條 不允許遲到、早退,中間有急事需離開會場應向會議主持人請假。
第六十一條 會議期間應將移動通訊工具關機或置于振動位置,如遇緊急事情應到會場外接聽。
第六十二條 會議發言要言簡意賅,按照規定時間發言。
第六十三條 會議務求精簡高效,嚴肅認真,若無特殊情況,會議時間應控制在120分鐘內。各級會議主持人應主動接受監督。
第六十四條 會議期間與會人員注意傾聽他人發言,積極參與討論,充分尊重他人,不提倡對某一問題無休止地爭論。
第六十五條 做好會議保密工作。密級會議原則上禁止撥打手機或錄音。參會人員禁止傳播密級會議內容。
第七章 附則
第六十六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六十七條 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辦公室。
會議管理制度細則篇十九
1.本標準規定了x有限公司對于內部會議召開的組織、安排及其它各項事宜。
本標準適用于x有限公司對于召開內部會議的管理和控制。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
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文件和資料控制程序》
《會議紀要》
《會議簽到表》
3 要求
本公司內會議的組織、安排工作按本制度執行
3.1 會議組織
2.1.1 公司級會議:公司員工大會、年度總結計劃會和各種代表大會,應報請總經理批準后,由主管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召開。
3.1.2 專業會議:即全公司性的技術、業務綜合會(如經營活動分析會、質量分析會、生產技術準備會、生產調度會、安全工作會、項目小組會議等),由會議召集人負責組織協調安排。
3.1.3 系統和部門工作會:各部門召開的工作會,由各部門主管決定召開并負責組織。
3.1.4 車間(班組)會:由各車間主任或班組長決定并主持召開。
3.1.5 外單位在我公司召開的會議(如現場會、報告會、辦公會等)或業務會(如聯營洽談會、用戶座談會等)、一律由人事行政部受理安排,有關業務對口部門協助做好會務工作。
3.2 會議的安排
3.2.1 例會安排:為避免會議過多或重復,公司正常性的會議一律納入例會制,原則上要按例行規定的時間、地點、內容組織召開。例行會議安排如下:
序號 會 議 名 稱 組織部門 主 持 人 時 間 地 點 參 加 會 議 人 員
1 年度總結計劃會 人事行政部 總經理 每年元月 公司行政樓
培訓中心 班組長以上干部人員
2 每月生產計劃會 生 產 部 生產部長 每月25日 公司會議室 車間主任以上干部人員
3 每月工作總結會 人事行政部 人事行政部長 每月2日 公司會議室 車間主任以上干部人員
4 部長協調周例會 人事行政部 副總經理 每周一16:40分 公司會議室 各部門部長或臨時特邀人員
5 生產部周例會 生 產 部 生產部長 每周六13:00分 公司會議室 生產部人員、車間主任或臨時特邀人員
6 質控部周例會 質 控 部 質控部長 每周六16:40分 公司會議室 質控部全體人員或臨時特邀人員
7 其它臨時性會議 另安排確定 另行安排確定 另行安排確定 公司會議室 另行安排確定
3.2.2 其他會議的安排:如遇特殊情況,相關部門需臨時召集會議,須事先與人事行政部取得聯系,以便安排會議場所和提供必要的設施,會議組織由責任部門負責。
3.2.3 凡人事行政部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新的其他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二天報請人事行政部調整會議計劃,未經人事行政部同意,任何人不得隨便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3.2.4 對于準備不充分,重復性或無多大作用的會議,人事行政部有權拒絕安排。
3.2.5 對于參加人員相同、內容接近、時間相近的幾個會議,人事行政部有權安排合并召開。
3.2.6各部門會議的會期必須服從公司統一安排,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3.2.7 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匯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安排好座位,備好茶具茶水,通知與會者等)。
3.2.8 參加會議人員無特殊原因不能請假,如請假需經主持人批準。參會人員須準時到會,未及時請假或遲到者,會議開始五分鐘內每次罰款五元,五分鐘外按每分鐘一元處以罰款,并由主持人開出罰單。
3.2.9 與會人員應知無不言、集思廣益,一經會議決定之事,應按期完成;必須嚴格遵守會議紀律,不得隨意走動,不得在會場內接聽手機(會場內應將手機設定為振動或無聲狀態)或大聲喧嘩。
3.2.10 會議組織部門應在會后24小時內整理發布《會議紀要》,《會議紀要》按《文件和資料控制程序》執行。
3.2.11 會議紀要和會議決議未正式公布之前,不得私自泄露,否則按泄密論處。
3.2.12 八小時工作時間外召開的會議(節假日除外),與會人員不打卡記時,不計(結)算工資。
會議管理制度細則篇二十
一、目的
為統一會議管理模式,規范公司各項會議及各類培訓流程,縮短會議時間、減少會議數量,提高會議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一)會務工作主要由行政管理部承辦;其他部門主辦或召集的會議,行政管理部應予協助。
(二)行政管理部負責會議管理,所有重要會議要在公司領導批準后到綜合部登記備案。
(三)除其他部門主辦的會議資料各自存檔外,會議資料由行政管理部整理、分發、立卷、存檔。
三、會議分類
(一)、公司部門周會制度
1、召開時間:每周一上午10:00。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開的由部門主管提前通知。
2、主持與記錄:各部門助理記錄,由部門主管主持
3、參加人員:部門主管、部門員工
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部門主管請假。
4、會議資料:該部門上周工作總結、本周工作計劃。
(二)、公司員工周會制度
1、召開時間:每周五下午4點。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開時由行政專員提前通知。
2、主持與記錄:由人力資源部召集,總經理主持,行政專員進行會議記錄。總經理未列席會議時,由副總經理主持。
3、參加人員:為公司全體員工。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人力資源部請假。
4、會議資料:
(1)公司日常運作狀況的總結。
(2)各部門匯報上周工作任務完成狀況,著重介紹在任務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3)全體與會人員就工作中所遇到的問題進行發言。
(三)、公司工作述職會議制度
1、召開時間:每年召開兩次,分別在年中和年末召開,具體時間由人力資源部安排。
2、主持與記錄:工作述職會議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召集,總經理主持,行政專員進行會議記錄。
3、會議資料:各與會人員各自總結、匯報半年來的工作狀況,如工作具體資料、工作任務執行狀況及所取得的業績或成效等。
4、參加人員:公司全體員工。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人力資源部請假。
(四)、其他會議
1、員工發起的會議
公司員工能夠發起必須級別的會議,員工對公司的某一制度,或者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需要多個部門協同時,能夠提請適當級別的會議。由行政管理部門將會議納入臨時會議的范圍,并由主經理批準。
2、各專題會議
相關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不定期地召開。會議的資料主要是針對運營管理、招商工作、企劃工作、物業管理工作、預算管理及合約事宜等專項工作進行討論、布署和總結。
3、公司年終總結表彰大會
總結全年工作狀況,布署下一年度工作任務,表彰獎勵先進群眾及個人。此項會議由行政管理部具體組織實施。
四、會議召開
(一)會議安排:
1、凡涉及到多個部門人員參加的會議或由于階段工作需要臨時召開的會議,會議召集部門應在召開前1-2天將總經理批準后的會議通知單報行政管理部,由行政管理部進行統一安排,方可召開。
2、行政管理部每月統一編制例會會議計劃,與月排班表同時公布。
3、凡公司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狀況需臨時安排其它會議,組織部門應提前2天報總經理審批并報請行政管理部調整會議計劃,未經行政管理部調整的,任何人(部門)不得隨意調整正常會議計劃。
4、各部門工作例會務必服從公司的統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得安排在公司例會同期召開,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5、會議一經確定,與會人員應預先做好各項工作安排,原則上不可請假缺席或遲到,遇特殊狀況須提前向總經理請假,獲得批準后方可指派專人代為參加,會后應主動詢問會議資料及交辦事項,確保會議布署的各項工作按時保質完成并對工作結果負責。
(二)、會議的準備:
1、公司有專項主題的會議或需有投影設備演示說明的會議,應由行政管理部提前做好投影設備連接調試工作;
2、會議之前,行政管理部應有專人負責會議會標的制作和設置,并根據會議級別或性質準備好會議飲用水或其他招待用品;
3、個性重大會議,應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各項準備工作,具體包括以下資料:
3。1會議議程安排(應提前報交公司領導或主要參會者);
3。2會議資料準備(如需分發應在入場前登記分發);
3。3會議場所布置;
3。4會議服務人員的安排;
3。5會議簽到;
3。6會后事項安排。
3。7會議需要留存資料的應提前通知相關部門做好拍照、攝像工作。
(三)、會議召開及傳達:
1、應明確公司會議的目的,公司會議的目的是解決問題提高效率,因此會議應明確主題,不開無邊際的會議。
2、參會人員在會前應明確會議要研究的議題以便準備好相關文件材料。
3、與會者的發言要言簡意駭,一般發言不可過長,會議組織者或主持人在開會前就應就每個人的發言時間予以統計和控制,時間到后,無特殊狀況不予延長。每次開會中就應強調發言的時間要求。
4、重要會議決議或記錄未正式公布前,與會者不得提前透露會議資料。
5、與會人員務必用正式的會議記錄本做詳細的會議記錄,以便于會后向部門員工準確傳達會議精神,落實各項工作任務,行政管理部將不定期抽查與會人員的會議記錄。
6、公司會議的會議紀要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整理并由公司領導審閱簽發,會議紀要應分發給與會人員,必要時,分發給相關部門。其它會議由召集部門責成專人負責記錄整理,由主管領導審閱簽發并編號存檔。
7、會議結束后行政管理部或其它會議組織部門負責將問題進行匯總、分類,并將會議中對各部門工作的要求進行整理、分類、下發。公司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檢查和追蹤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根據規定的時間節點逐項跟進,并在下一次例會前將各部門完成狀況報公司領導。
(四)、會議紀律
1、要嚴格遵守會議的開始時間,提前3分鐘到達會議現場。不得缺席、遲到、早退,會議記錄人員登記到會狀況。遲到則贊助10元,遲到每超過一分鐘增加10元,依次累加。如需請假需經會議召集人批準。無故缺席者,贊助50元。
2、決策層人員共同參加的為高層會議應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參會人務必到場,遲到的則繳納500元贊助費,遲到每超過一分鐘增加10元,依次累加。
3、管理級別以上人員共同參加的為中層會議,中層會議應至少提前一天通知。遲到的則繳納100元贊助費,遲到每超過一分鐘增加10元,依次累加。
4、所有參會人員在開會期間應將手機等通訊設備設置為無聲或震動狀態。會議期間,所有與會人員不得看報紙雜志、聽音樂、接聽手機等做與會議無關的動作。發現有以上狀況者,一次贊助10元,成長10次。
5、會議需要表決時,原則上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方法,特殊狀況可集中,一經會議決議之事,應按期完成。管理級別未能兌現承諾的每次贊助100元。對于需要在會議上討論的問題,提前與會議發起人溝通,以便于及時通知所有參會人,在提出問題的時候就應同時提交對該問題的解決方案。
第三十三條附則:
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負責解釋,如有未盡事宜,將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會議管理制度細則篇二十一
公司實行例會制度,主要包括每周例會、月工作總結會、臨時性會議、員工大會和其他部門工作會議。每周例會、月工作總結會須有會議記錄,由人力資源中心行政主管負責記錄。其他會議根據上級要求和規定召開,并且做相應的會議記錄。
月工作總結會
公司月工作總結會每月月末召開一次,會議由總經理主持,公司本部各部門負責人、分公司負責人、辦事處負責人參加并簽到。同時要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由人力資源中心行政主管在會后一天完成,同時分發公司各部門。
每周例會
公司月每周例會在每周一上午召開,會議由總經理主持,公司本部各部門人員參加并簽 到。同時要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由人力資源中心行政主管在會后一天完成,同時分發公司各部門。
四、員工大會
每月月初召開一次,會議由公司總經理主持,公司本部各部門、各分公司、辦事處、各 直營店所有人員參加。會議紀要、錄像由人力資源中心行政主管負責或指定專人負責, 會議紀要由人力資源中心行政主管在會后一天完成,同時分發至參加會議的公司各部門、各分公司、辦事處、各直營店負責人。
六、公司臨時性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召開,各部門可根據需要自行組織時間召開,但原則上要務實簡單。
七、每次會議凡通知到的與會人員,因故不能出席應向部門領導請假。并形成書面理由,主管簽字后同簽到表一并留存。如未請假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按時到達會議現場的,除罰款20元,月度績效考核時扣除績效考核分1分。
八、會議期間,避免頻繁進出或早退,所有參會人員應將手機調至靜音。
會議管理制度細則篇二十二
為加強安全管理,規范安全生產會議制度,及時了解和掌握各時期的安全生產情況,協調和處理項目部生產組織過程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依據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石紅高速公路我合同段項目安全生產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 本制度適用于石紅高速第二項目部。
二、 每一個月召開一次,由安保科召集,由項目部安全生產負責人主持,項目部領導、各部門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各施工隊負責人參加,時間定于每月20日晚7:30,如有臨時變動,由項目部安保科負責提前通知,地點由召集人決定。
三、 會議主要內容:
1、總結存在的安全問題及安全隱患查處、整改情況,提出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的對策和要求。并對安全獎懲情況進行通報。
2、學習上級部門下發的最新的安全生產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技術知識。
3、結合上級部門下發的事故通報,組織分析、討論事故原因和預防措施,舉一反三,吸取教訓。
4、了解前段時間、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工藝情況,存在的問題和注意事項,布置下一步安全、生產和工藝操作程序等工作。
5、進行安全座談,就安全管理和隱患整改等內容提出合理化建議等。
四、 會議對所議事項以及做出的決定應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應分發各施工隊及上報總公司。安保科應負責督促、檢查、考核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并形成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