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為教學中作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來指寫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寫作的參考,也可以作為演講材料編寫前的參考。范文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誠信承諾書誠信承諾書篇一
有關條例如下:
第十六條
在考試、考查中發生的以下任一行為,均屬違反考場紀律行為。
(一)考前不服從監考人員指定位置入座,且不聽勸告;
(三)交卷后在考場附近大聲喧嘩、交談,且不聽勸告;
(四)不在規定時間內交卷,故意拖延時間;
(五)擅自將考卷帶出考場、拒交考卷、撕毀考卷及其他行為。
第十七條
在考試、考查、學位論文、科學研宄中發生的以下
任一行為,均屬作弊行為。
(一)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的物品;
(二)預置、預留與考試課程相關內容;
(三)交談、窺視,抄襲答題紙、書本、筆記、紙條及他人試卷;
(五)傳遞或接受紙條等帶有與考試內容有關的信息;
(六)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但不涉及考試內容;
(七)協同使用通訊設備作弊;
(八)協同交換試卷或答題紙;
(九)替他人參加考試;
(十)偷試卷或為偷竊試卷提供方便;
(十一)主謀并實施互換試卷或答題紙;
(十三)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組織作弊、使用通訊設備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試試題或者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嚴重作弊或擾亂考試秩序行為。
第十八條
在考試、考查、學位論文、科學研究中有以上違反考場紀律行為或作弊行為之一者,該門課程成績按零分記載,不得參加正常的補考(如涉及學位論文,需重做),并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教育或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開除學籍處分。
其中:
違反第十七條(一)~(六)行為之一者,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
違反第十七條(七)~(九)行為之一者,給予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
違反第十七條(十)~(十三)行為之一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十九條
其他違反考場紀律及作弊者,參照以上條款執行。
第二十條
考試考查作弊行為,由監考人員認定,并記錄具體
情況,整理相關材料署名后報教務處或研究生院。學位論文、科學研究作弊行為由學生所在學院認定后報送教務處或研究生院。由教務處或研究生院對作弊行為進行審核。
考/前/準/備
端正自身的學習態度,制定合理的復習計劃,充分把握復習時間,認真準備好每一門功課。
可以針對自己的弱點,加大復習程度,平時的代碼多敲敲,程序多調試調試,遇到不會的瓶頸及時向老師同學請教。
考/場/須/知
i.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在考試開始前憑有效證件進入指定考場;不攜帶有通訊功能的電子設備(如手機、智能手表等)進入考場;將與考試有關的全部物品集中放在監考人員指定的地方。
ii.按監考人員指定的座位入座,并將證件放在課桌上;不準喧嘩吵鬧,注意保持考場安靜;考試開考30分鐘內,學生不得交卷;考試中途無特殊情況不得離開考場,否則按交卷處理;應在規定時間內,獨立完成答題。
iii.學生考試完畢交卷,必須將試卷、答題紙和草稿紙交監考人員后方可;離開考場,不得將試卷、答題紙和草稿紙帶出考場;離開考場后,不得要求再進場考試或補充答卷;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試卷情況;不得在考場附近高聲談論。
誠信考試
對于違反考場規則的考生,按照相關校紀校規處理。對違反以上規定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愿承擔責任。
最后,衷心祝愿同學們在期末考試中取得好成績!莫要辜負了這個學期!
誠信承諾書誠信承諾書篇二
一、嚴格遵守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愿按學校有關違規違紀處理辦法接受懲戒處理。
二、堅決服從監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1、保證按時進入考場,按指定座位就座。如果考試開始后15分鐘仍未進入考場或考試進行中擅自離開考場,作自動放棄考試論處,一個月內自愿放棄任何考試資格。
2、進入考場后,保證保持肅靜,不隨意走動,不在考場內睡覺和做與考試無關的活動。有問題時,向監考教師舉手示意。有特殊情況,要離開考場時,必須經監考教師同意。否則,作自動放棄考試論處,一個月內自愿放棄任何考試資格。
3、進入考場,保證只攜帶必要的文具,不將紙張、書籍、書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帶入考場或放到課桌上。否則,作自動放棄考試論處,一個月內自愿放棄任何考試資格。
4、保證答卷必須獨立完成,嚴禁相互討論、抄襲等。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包括提供作弊條件者),沒收試卷,并通知家長帶回反省一周,并取消本學期任何資助資格。
5、“文明考風、誠信考試”,從我做起。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良好的學風,文明的班風,從我做起,努力打造誠信班級與誠信考試,經過自己的努力學習取得真實成績。
本人已認真閱讀上述考場規則,并保證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共同維護考試秩序,做一名誠實守信的中學生。如有違反,我愿意接受學校有關規定的處理。
班級:__
承諾人(簽字):__
日期:20__年10月17日
誠信承諾書誠信承諾書篇三
我自愿報名參加20xx年7月青海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并承諾:
4.切實維護正??荚囍刃?,絕不聽信不實之言和未經正式確認公布的信息,以訛傳訛。涉及個人正常利益的事情通過正常渠道逐級反映和解決,不在互聯網、qq群、微信群等媒體惡意炒作。
承 諾 人:
年 月 日
誠信承諾書誠信承諾書篇四
2.組織團伙作弊的,??既?交由司法機關按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條進行處理。(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條: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考生向考場外發送、傳送試題信息的,??既?
4.使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實施作弊的,??既?
5.偽造、變造身份證、準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他人參加考試的,??既?,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作為考生應做到以下幾點:遵守考場紀律,不曠考,不帶手機進考場,考試中不和監考老師發生沖突,不買賣答案。
認真復習備考,誠信考試,珍惜榮譽,杜絕作弊!
繼續教育學院東區學工辦
20xx年10月11日
誠信承諾書誠信承諾書篇五
我單位在參加組織的工程項目的招投標活動中,鄭重承諾如下:
1、我方申報的所有資料都是真實、準確、完整的;
2、我方無資質掛靠或參與串標、圍標、及抬標情形,項目經
理或建造師,無其他中標(尚未開工)或在建工程;
3、我方沒有被各級行政主管部門做出停止市場行為的處罰;
4、若我方中標,將嚴格按照規定及時與建設單位簽訂合同;
5、若我方中標,將嚴格按照招標文件所承諾的報價、質量、
工期、投標方案、建造師等內容組織實施;
若我方違反上述承諾,隱瞞、提供虛假資料或不按招標文件要求組織實施,被貴方發現或被他人舉報查實,無條件接受蕭山區招投標管理辦公室作出的取消投標資格、中標資格、不良行為記錄的處罰。對造成的損失,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完全由我方負責。
投標人(公章):
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印章):
xxx年xxx月xxx日
誠信承諾書誠信承諾書篇六
一、嚴格遵守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愿按學校有關違規違紀處理辦法接受懲戒處理。(扣班級量化分,寫20xx字說明、感悟書,班級內通報批評。學校將學生誠信考試情況記入成長記錄檔案。)
二、堅決服從巡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1、按時進入考場,不遲到或中途離場。
2、考試學生必須按座位號就坐,考試中不得交談,左顧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計算尺,計算器等)。試題字跡不清,可等待詢問巡檢教師,但不得要求解釋題意。當考試時間已到時,立即停止答卷,將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嘩。由監考教師將考卷收完后,離開座位。
3、嚴禁考試違紀,作弊。凡提供,傳遞,抄襲與考試課程內容有關的信息資料的,或抄襲他人答卷或故意給他人抄襲的,該門課程成績記為無效;凡考試違紀的學生,成績記為無效,根據違紀情況,認錯態度及造成的影響和危害,在批評教育的同時,將違紀情況記入誠信檔案;取消今后誠信考試申請資格。
4、誠信考場,知識和品行的雙重考核,相互監督,考驗自我,上交一份優秀的品行答卷。
本人已認真閱讀上述考場規則,并保證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共同維護考試秩序,做一名誠實守信的中學生。如有違反,我愿意接受學校有關規定的處理。
承諾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誠信承諾書誠信承諾書篇七
一、本單位提交并在企業誠信庫發布的相關信息均真實有效,提交的材料無任何偽造、修改、虛假成份,材料所述內容均為本單位真實擁有。
二、本單位承諾系統賬號不得出借、轉讓。本單位在參加濰坊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項目交易過程中,不與招標(采購)人、中介代理機構或其他投標人(供應商)相互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其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得以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評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等或者采取其他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成交)或非法利益。
三、凡本單位在濰坊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參加的交易項目,在資格審查和評標(評審)階段需要提交的企業與人員業績信息、獲獎情況等,應依照交易文件或相關規定要求在濰坊市公共資源交易網進行公示,未經公示的信息的不得作為資格審查和評標(評審)的依據。
四、本單位在參加濰坊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項目交易過程中如有違反《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犯罪檔案查詢工作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的,或存在被限制投標、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或被列入失信企業名單等情形的,我單位應事先聲明,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單位自行承擔。
五、系統數據是保障電子化交易的關鍵,本單位將認真、及時地錄入、維護和更新企業誠信庫中的相關資料信息,若未能及時錄入、維護和更新,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單位自行承擔。
六、若違反本承諾一經查實,本單位愿意接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開通報,自愿退出所參與的交易項目投標(談判、磋商)和企業誠信庫,接受有關法律法規處罰。
承諾人(單位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