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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承包經營合同管理現狀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管理工作總結篇一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林地承包經營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發包方依法將坐落在本溪滿族自治縣高官鎮村的承包林地承包給承包方,允許承包方在不破壞上層林木的條件下,利用林地發展林下中藥材、山野菜等其他適合林下種植的項目。
二、發包方林地具體位置及林班、小班、面積、樹種等概況:_________承包林地地點:_________村組,小地名:_________;林班/小班:_________;樹種:_________;面積(公頃):_________。四至:東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三、合同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承包費用:在合同承包期限內,承包方不以現金的方式支付發包方林地使用費,而是以承包林地經營項目所產生效益的百分之二十作為發包方的承包費;如果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內發展的林下經營項目在合同期內沒有產生出任何經營項目,則不需要向發包方支付承包林地使用費。
五、發包方發包的林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發包方享有的權利
1、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的林地、林木等森林資源行為;
2、發包方不承擔承包方因經營不善而生產的損失;
3、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發包方承擔的義務
1、維護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承包經營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林業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他義務。
(三)、承包方享有的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權,有權自主組織林地生產經營,有權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內及合同約定內的處置權;
2、所承包的林地上發展的林下經濟作物所生產的經濟效益,除了支付給發包方的承包費外的全部歸承包方所有;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四)、承包方承擔的義務
1、合理利用林地,不得非法改變林地用途,要依法經營;
2、不得擅自改變林地用途非法牟利,如遇國家征占用林地,必須服從需要,配合相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但是有權得到依法的補償;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七、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約,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二)、發包方不經承包方同意擅自終止合同的,應向承包方賠償所有投資及收益損失并支付投資總額一倍的違約金;
(三)、如承包方有私自進行改變林地用途的行為,發包方有權利責令其停止非法行為并恢復原貌,并視情節交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管理現狀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管理工作總結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住址所在地:______________
為了規范國有林地經營管理活動,有序發展林業生產,落實林地經營主體責任,明晰雙方權利及義務,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著自愿、公開、平等、有償的原則,就國有林地承包經營問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承包林地概況
甲方將其位于鎮(鄉)村,林班大班小班,土名:,地類(林種),總面積畝的國有林地,發包給乙方有償經營。承包林地的四至范圍:東至南至西至北至。詳見小班因子一覽表、國有林地經營圖。
二、承包期限及起止時間
林地承包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林木采伐完畢或林地承包經營期滿后,林地經營權由甲方收回。
三、林地使用費收取標準及支付方式
1、林地使用費收取標準按《建陽市人民政府關于規范林地使用費收取使用和管理的實施意見》(潭政綜[20_]219號)文執行,若有新的政策規定則按新的政策規定執行。
2、林價收取標準按《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鞏固綠化成果,發展綠色產業,建設林業強省的決定》(閩委發[1995]21號)文執行,若有新的政策規定則按新的政策規定執行。
3、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按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4、用材林林地使用費或林價款在乙方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時,按采伐證辦理的數量測算的價款繳納,經濟林、毛竹林林地使用費按年度于每年12月31日前交清。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對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的林地經營管理活動有監督權。
2、甲方有權制止乙方給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甲方享有林地所有權,天然林林木所有權,是林地、天然林林木所有權人。
4、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有權依法依規收取林地使用費、林價款。
5、甲方有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林業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的義務。
6、甲方維護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正常的承包經營權、生產自主權、經營收益權。
(二)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承包經營期內,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使用權、人工林林木所有權。
2、承包經營期內,乙方對林地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3、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有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經營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采砂、采土、筑墳以及其它毀壞林地使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掠奪性經營行為,并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承包期內,承包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或隨意撂荒。
5、依法管理和保護森林資源,因地制宜發揮林地的最大潛力,努力提高林地收益,依法采伐林木,及時、足額支付林地使用費或林價款。
6、承包期內,乙方不得將承包林地擅自轉包或將經營權轉讓,如乙方確實需要轉包或轉讓,必須經甲方同意,并依法辦理轉包或轉讓手續。
五、附則
(一)承包的林地因國家建設需要占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雙方都不能追究對方責任。國家補償的林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天然林林木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其它地上人工林木(不含天然林)補償費歸林木所有者所有。
(二)合同承包期滿后,乙方必須將承包林地的地上物處理干凈,并在天內將原承包林地交還甲方;若林地地上物無法清理干凈的,乙方必須在合同承包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另外協商處理。
(三)、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有關部門備案份。附件:①小班因子一覽表
②國有林地經營圖。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月___日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管理現狀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管理工作總結篇三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縣_____鄉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縣_____鄉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東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年___個月,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條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實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種植密度、采伐與納稅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范圍內每畝植樹不少于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樹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發給采伐許可證后,按批準采伐的方式(如擇伐、皆伐或漸伐)進行采伐,對采伐后的空地,實行誰采伐誰補種的原則,由采伐方在采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于采伐的面積和株數,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托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采伐稅實行誰采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第五條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采砂、采土和進行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乙方承擔______%。
第六條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
2、甲方如克扣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于其價值的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于燒毀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對損失林木部分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后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管理現狀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管理工作總結篇四
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甲方依法將_____________________集體所有的林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收益。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特簽定本合同。
一、承包地點及面積
二、承包期限
林地承包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權利
1、對乙方承包的山林的經營、管理、收益有監督權。
2、承包經營期內,享有林地所有權。
3、根據政府有關規定收取林地使用費。
(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保障和扶持林業穩定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林區基礎設施建設。
2、協助政府兌現在林業開發方面給予乙方的優惠政策。
3、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產前、產中、產后服務,及時調處山林糾紛。
4、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生產自主權、經營收益權。
5、負責制定林地使用費使用管理辦法。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享受林業生產經營決策權、產品處理權和受益權。享受政府、集體提供的生產保護措施,生產經營服務和公共福利。
2、有權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各級政府的林業開發優惠政策。
3、有權拒絕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額外的不合理負擔。
4、承包經營期內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林木經營權,可以依法繼承和流轉。不愿繼續承包經營的,可交回甲方另行處置。
5、因國家、集體建設等需要,依法征用或占用乙方承包林地的,乙方有權獲得相應補償。
(二)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內,不得拋荒,不得掠奪性經營,未經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2、依法流轉的應按照有關規定,完善流轉合同,辦理變更手續。
3、依法管理和保護森林資源,努力提高林地產出率,依法采伐林木,并按照林業部門的規劃要求,及時進行跡地更新。
4、因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或占用承包經營林地的,乙方應當積極予以配合。
五、附則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和乙方戶主的變更影響合同效力。
2、合同在履行當中發生爭議糾紛,雙方應主動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雙方均可向上級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林業站一份。
4、在承包過程中的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商定,作出補充規定,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