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服務的范圍廣泛,涵蓋了旅行、購物、簽證等方方面面。讓我們一起來探討一下下面這些范文中的代理人如何取得了成功的成果。
律師研究員分析訴訟委托代理合同(匯總20篇)篇一
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與一案,特委托乙方為其代理,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系,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辦理與。
一案具體包括一審、二審和執行。
二、承辦律師。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辦理委托事項。乙方所派律師如有特殊情況不能繼續代為辦理委托事項,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師繼續辦理,甲方不得拒絕。
特殊原因指承辦律師因病或其它不可預料的情況發生。
三、委托權限。
乙方代理的權限在整個過程中甲方授權均為全權代理。詳見出具給乙方的授權委托書,并在本合同生效后一次性授權,時間可根據辦案進度由乙方填寫。
四、代理形式。
雙方協商采用風險代理的形式。風險代理就是指甲方不事先支付乙方的代理費和辦案過程中的差旅費。甲方根據乙方的辦事進度和成果支付乙方的代理費和差旅費。辦案過程中應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需要鑒定的鑒定費由方直接向法院交納。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監督乙方依法、依照本合同的規定完成委托事項的權利。
2、甲方在乙方完成委托事項后有領取委托成果的權利包括收回的現金和實物。
3、甲方必須全面、客觀、真實向乙方所派律師書面陳述委托事項的有關情況,并應提供相關證據來證明所陳述事實的真實性。
4、依照合同的規定及時支付代理費。
5、配合乙方完成代理事務的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授權的范圍內依照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的規定獨立的行使代理的權利。
2、完成委托事項后有依約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3、應甲方的要求對其所陳述的事實的真實性需要調查的,乙方律師應積極的協助調查,查清相關事項。
4、對收回的現金及其物品有及時的交付給甲方的義務。
5、在辦理代理事項過程中所了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有為其保密的義務。
七、代理費的支付標準和方式:
乙方在代理過程中,甲方根據乙方代理的進度和成果按以下標準和方式支付乙方的代理費。
1、一審判決勝訴后甲方按判決書確定數額的支付代理費。此款在判決送達后三天內支付。乙方敗訴則不支付代理費。對方不服上訴的乙方則代理二審,二審勝訴后,甲方則在二審判決送達后的三天內按照判決確定數額的%支付乙方代理費。
2、執行過程中若乙方為甲方收回的是現金,則按照收回現。
金數額的%支付乙方代理費。如果收回的為非現金資產,該資產收回時需經甲方同意,同意后該資產歸甲方所有,甲方收到該非現金資產后應按評估數額的%支付乙方的代理費。該資產變賣成現金后按其現金數額的%支付乙方代理費,但應扣除事先按評估數額支付的部分。甲方自用的按評估數額的%支付。
3、乙方在代為領取現金或非現金實物后可以扣除自己應得的部分。其余部分應在收到后三天內支付給甲方,不得截留或挪用。
4、甲方直接領取現金或實物的,應當按上述標準在收到后的三天內支付乙方代理費,不得截留或挪用。
5、乙方所收取的全額代理費用中的%的金額為甲方開據正式的律師代理費發票。%的金額可以用其他發票沖抵或由甲方自行沖抵,作為乙方已經用去的辦案差旅費用的補充。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沒有如實的陳述委托事項或者陳述的委托事項不符合客觀實際,造成乙方無法完成代理事務或代理事務難度增大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標準按委托事務標的數額的%支付。
2、乙方在代理過程中又委托他人代為辦理此事務或者本人自己出面辦理此事務的均應視為乙方的代理行為。甲方同樣應按本合同的標準支付乙方代理費。因委托的人或甲方本人辦理失誤造成乙方無法按計劃完成代理事項的,應按委托事務標的和以上標準賠償乙方的代理損失。
3、乙方無故不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職責,致使甲方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失的,乙方應根據實際損失的大小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4、因乙方的原因致使有效的債權訴訟及執行時效喪失或者丟失重要的證據材料導致敗訴,乙方應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5、甲方和乙方領取乙方辦理的事務所得的現金或實物后,應及時的按規定的比例交付對方,否則按日千分之五的標準向對方支付滯納金。
九、履約保證。
甲方提供為本合同的履約保證。保證在乙方履行義務后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履行相應合同義務。
十、其它條款。
十一、合同的生效和失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乙方完成委托事務或依法解除后失效。委托事務的辦理期限應以相關部門的辦理期限為準。乙方應不間斷的催促相關部門及時辦理相關事項。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對代理事務在月內沒有實質性的進展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二、爭議的解決方式。
如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時,應提交解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
律師研究員分析訴訟委托代理合同(匯總20篇)篇二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委托律師代理訴訟案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甲方(委托方):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
甲、乙雙方就委托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二、委托權限范圍:______。
四、代理收費的取費形式
1、按收費標準收取;()
2、雙方協商收費;()
五、代理費用的收取:(依人民幣計算)
1、代理費用為______元;
2、辦案費用(交通、通訊、打字、復印、聯絡等)為______元。以上費用的的收取時間和辦法為______在代理活動中,乙方基于代理事務而必須開支的費用(交通、通訊、打字、復印、聯絡等)預計為______元,由甲方預交,乙方在結案提供相應的票據進行結算。
六、甲方鄭重承諾:以上委托事項未經委托他人或已中止對他人的`委托;隨案移送的一切材料及口述情況絕對保證其真實性;未對乙方隱瞞與案件相關的重大情況。否則,乙方有權隨時中止委托承辦工作,有關費用不予退還,并保留追索賠償的權利。
七、乙方對委托承辦事務中所知悉的涉及甲方的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的義務。
八、委托事務進入代理階段后,乙方應盡責盡力履行相關法律程序,維護委托人的正當合法權益。但乙方不對所代理事務之結果承擔任何經濟責任。甲方并且不得因委托代理事項的變化或提前完成,而要求退減已交或應交的代理費額。
九、代理律師業務中,乙方不對案件標的承擔經濟責任及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承擔。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乙方須加蓋事務所合同章)后生效。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委托事項終止(以授權委托
合同為范圍,含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訴等情形在內)。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提交岳陽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十二、以上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章):
甲方代表:______乙方代表:______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電話:______電話:______
開戶行:______開戶行:______
賬號:______賬號: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律師研究員分析訴訟委托代理合同(匯總20篇)篇三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與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聘請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在上列案件中擔任甲方的代理人。
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按照甲方簽署的《授權委托書》為準。
第三條乙方律師應當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盡職盡責地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受托事項,積極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并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甲方隱瞞事實或證據,或偽造證據,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甲方不得以下列理由要求乙方退回律師費:
1、甲方委托乙方后,就同一事項另行委托他人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乙方接受委托后,案件在法院判決前,案件雙方和解或一方當事人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的原因,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
第五條律師服務費、辦案費用
經雙方協商,甲方支付乙方律師費元人民幣。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發生的`差旅費、訴訟費、仲裁費、鑒定費、檢驗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調查費以及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費用屬辦案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六條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之日終止。
2、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之日,是指有關機關作出判決、調解、裁定、裁決之日,或當事人庭外和解、撤訴之日。
第十一條送達
為聯絡和送達開庭傳票、判決書、調解書等相關法律文書方便,甲方確認的甲方聯系電話為:;郵寄送達地址為:
乙方向甲方電話通知相關法律文書內容,即視為乙方有效送達。如無法電話聯系,乙方按上述地址的送達視為合法有效的送達,甲方地址變更的,應在變更后五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乙方依上述地址的送達仍為合法有效之送達,甲方因地址變更導致無法收取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擔。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聯系電話:承辦律師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
律師研究員分析訴訟委托代理合同(匯總20篇)篇四
委托人(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托人(簡稱乙方):
地址:
甲方因與糾紛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參與辦理以下事務:
就雙方糾紛一案提起訴訟一事進行代理,具體內容為代為起訴,參加一審或二審審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律師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指派本所楊文戰律師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指定為代表為與乙方的聯系人。
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承辦律師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提出并進行和解;對一審不服提起上訴。
第三條、參考國家及北京市的有關律師費規定及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繳納的代理費為:元。具體繳費辦法為:協議簽訂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乙方為辦理甲方委托的事務所發生的實際開支(包括交通費、住宿費、出差補助費、相關部門收取的費用和資料復制費等),由甲方負擔。支付辦法為:據實支付。
第四條、甲方應如實向乙方的承辦律師陳述案件事實,提供有關證據材料;按時支付委托代理費及相關費用;清償乙方承辦律師在處理代理事務過程中因不可歸責于自己之事由所致實際損失。
第五條、乙方承辦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在代理權限內依法履行代理職責,積極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接受同一案件中對方當事人的委托;及時交付代理過程中所收受的有關物品、孳息及其他財產;依法賠償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六條、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不履行上述義務或對乙方承辦律師代理活動不配合,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依約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七條、乙方承辦律師因故無法從事上述代理活動,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系,進行協商,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可另行委派其他律師代理甲方委托之事宜。
第八條、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乙方所收代理費應如數退還。
第九條、如本案訴訟中當事雙方任何一方提出反訴,就反訴事宜是否委托乙方代理及相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十條、甲方非因第八條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依約繳納代理費或拒退所收代理費。乙方非因第六條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所交代理費或拒付代理費,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發生法律效力,非依約定或協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第十二條、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結案(一審或二審判決/調解/裁定)止。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
甲方:
代表人:
聯系電話:
傳真:
電郵:
乙方:
聯系電話:
傳真:
電郵:
律師研究員分析訴訟委托代理合同(匯總20篇)篇五
甲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住所地: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住所地:
郵編:
電話:
傳真:
鑒于:
1、甲方因與____糾紛一案,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需要專業的律師代理訴訟;
3、甲方擬聘請乙方律師代理其參加訴訟活動,乙方予以同意;
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代理事項
1.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采用___方式代理本案,并指派律師為甲方與___糾紛案的第___審代理人。
1.2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繼續承辦甲方委托的事項,并不得因此而損害甲方的利益。
1.3、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師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者處理本案的,應當經乙方同意。
第二條代理工作范圍
2.2、根據案件需要及案情進展和所出現的不同情況,乙方應為甲方提出訴訟保全、申請鑒定、申請法院調查取證等方案及撰寫相關法律文書。
2.3、根據案件需要甲方辦理的調查取證、訴訟保全、文書遞交及送達、選擇鑒定機構、配合法院調查取證、代繳訴訟及其他費用等不屬于乙方工作范圍,但上述工作需要出具文書的應由乙方撰寫并交與甲方。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3.1、甲方的權利義務
3.1.1、甲方必須如實向律師陳述案情,向乙方提供為辦案所需要的文件及背景資料和有關證據并保證前述資料真實、合法、有效。
3.1.2、為乙方辦案律師出具辦案所需的訴訟法律文書并在需要時加蓋印章。
3.1.3、不再另行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或任何第三方辦理本合同的委托事項。
3.1.4、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訴訟當事人泄露乙方身份及委托訴訟協議內容。
3.2、乙方的權利義務
3.2.1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3.2.2、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
3.2.3、及時向甲方提出有關意見及建議。
3.2.4、乙方律師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情況和本案的進展情況。
本案本審終結時,乙方律師應當向甲方報告案件的最終結果。乙方律師對甲方了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第四條代理費用
4.2、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a、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b、長春市xx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
c、翻譯費、檔案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d、為履行訴訟程序而支出的各項費用;
e、甲方同意支出的其它費用。
4.3、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a、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b、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d、案件在庭前通過調解、和解的;
e、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五條委托代理權限
乙方律師的委托代理權限分為一般訴訟代理和特別授權代理。
特別授權代理包括:
a、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
b、進行和解或調解;
c、提起上訴或反訴;
d、申請執行;
e、收取或者收轉執行標的;
f、簽署、送達、接收法律文書。
g、經甲方同意的其他權限
乙方具體代理權限以甲方依據上述內容而出具的授權委托書為準。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6.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6.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須退還代理費:
a、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b、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6.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不退還收取的代理費:
a、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b、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c、甲方逾期1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全部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七條通知及送達
7.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生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
7.2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郵寄、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7.3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無論對方是否簽收。
7.4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八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并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第九條爭議的處理
9.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9.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效力
10.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協議一式___份,甲方、乙方雙方各執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4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其他事項
11.1本合同于雙方在如下日期簽署于吉林省長春市
11.2本合同由雙方共同負責解釋,任何一方無權單獨作出解釋,即本合同文本是在雙方共同磋商下作出,其不為任何一方格式樣本。
11.3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終結包括:法院作出判決、裁定、調解以及庭外和解等)之日止。本案其他程序中甲方繼續委托乙方律師代理的,另行簽訂委托代理合同及支付相關費用。
甲方: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
律師研究員分析訴訟委托代理合同(匯總20篇)篇六
十一、甲方隨時可向乙方了解委托事務處理的進展情況,確有必要的,乙方應甲方要求可出具階段進展報告。
十二、差旅費及第三人收取的有關費用的處理:
〈一〉乙方辦理委托事務過程中所需差旅費按以下第種方式處理:(供選擇)。
1、已包含在律師服務費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2、雙方協商差旅費用概算為元,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預付;待本合同委托事項辦結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交費用清單及有效開支憑證結算。
〈二〉鑒定費、審計費、公證費、翻譯費、復印費及其它必要的中介費用,行政機關、司法部門或相關組織、行業協會收取的有關費用,由甲方預付,乙方按實際支出和有效憑證核銷,多退少補。
十三、律師服務費的支付按以下方式處理:
1、律師服務費人民幣共元,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付清。
2、甲方逾期付款,應按逾期付款金額日息萬分之五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3、律師收取律師費,應出具本合同項下的法定結算憑證發票。
十四、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代理;但如果委托事項違法或違背律師職業道德,或者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十五、合同生效后,合同雙方無法定事由不得中途解約,若甲方中途解約,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師費,乙方不予退還;若乙方中途解約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為聯絡和送達方便,各自確認的送達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按上述地址的送達均視為合法有效的送達,一方地址變更的,應在變更后五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對方依上述地址的送達仍為合法有效送達。
十六、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一方可向佛山市律師協會請求調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十七、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至年月日(或交付工作成果之日止)。
十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由雙方簽字或簽章后于年月日生效。
十九、特別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甲方)。
受委托人(乙方)。
因非訴訟事務,甲方需委托乙方辦理,經協議,達成如下條款,供雙方遵照履行。
1、委托辦理事務: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具體負責辦理委托事務。如該律師不能辦理,乙方應及時另行指派其它律師辦理。
3、代理人的權限為:起草、審查、出具法律性文件,律師見證,律師調查,參與談判,代為注冊、登記、辦證,參與聽證、交涉,參與調解等。具體授權根據委托辦理事務的性質而定。
4、參照律師業務收費辦法,結合委托辦理事宜的具體情況,經協商,甲方應支付乙方律師服務費_________元人民幣。前述費用須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該費用不包括應由甲方支付的為完成委托辦理事務所需而由政府部門收取的費用。
5、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委托辦理事務辦結之日止。如甲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內要求終止委托,甲方原則上不能要求乙方退還已收取的律師費。
6、甲方必須如實地向乙方律師陳述案委托事務所涉的相關情況,提供相應的材料,不得對乙方律師編造、隱瞞事實真相,否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并不退還已收的代理費,如由此而導致乙方對第三者承擔賠償責任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7、其它約定條款: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凡因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產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不成時,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研究員分析訴訟委托代理合同(匯總20篇)篇七
重慶市所()民/經/行/非字第號。
(甲方)因一案,現委托重慶市第律師事務所(乙方)律師出庭代理/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第審代理人。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國家《關于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元,標的費元。
四、乙方為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全部由甲方負擔。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元。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擔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重慶市律師事務所。
住所:住所:
電話:電話:
律師研究員分析訴訟委托代理合同(匯總20篇)篇八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乙方: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甲方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托代理人。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師在下列案件中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糾紛一案的工作
特別代理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
5、乙方負責法院的協調與溝通工作。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
經雙方協商同意,代理方式為風險代理,代理費按下列方式支付:
1.甲方在實際支付給甲方的款項或資產數額%作為代理費支付給乙方。
2.甲方將超出本金萬元的全部利息或延遲履行金%作為代理費支付給乙方。
3.甲方應當委托乙方代收執行回款,并授權乙方直接扣收代理費。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2、違反第三條第4項規定的義務。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出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乙方律師已經為執行等作好準備,而甲方撤回申請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自年月日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項為止。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合同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律師研究員分析訴訟委托代理合同(匯總20篇)篇九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辦理本案的代理人。代理人依法在代理權限范圍內認真辦理代理事項,并在沒有法定意外因素的情況下,按時參加辦理本案有關的活動。如代理律師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乙方應當另行指派律師繼續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應當遵守誠實信用原則,依法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甲方應當如實向代理律師敘述案情,主動提供有關證據資料。乙方如發現甲方有隱瞞事實及其他違法情況,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所收律師費用全部不予退還。
四、乙方如單方終止合同,所收律師費用全部退還甲方。甲方如單方終止合同,律師費用全部不予退還。
五、根據有關規定并經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在訂立本合同時向乙方支付人民幣元(小寫:元)作為律師代理費用。乙方律師為辦理本案所支付的差旅費用(包括交通、住宿、通訊等)元全部由甲方承擔。
六、(1)甲方委托事項:
(3)乙方代理權限:
七、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按第六條第(2)項中約定的代理階段終結時止。
八、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交由成都仲裁委員會裁決。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承辦律師附卷一份。本合同附件為《委托人須知》,一式一份,由乙保管。
十、其他約定: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郵編:
郵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手機:
手機:
e—mail:
e—mail:
網址:
網址:
時間:年月日。
時間:年月日。
文檔為doc格式。
律師研究員分析訴訟委托代理合同(匯總20篇)篇十
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與糾紛一案,依照法律規定,委托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代理該案執行階段的相關事宜。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以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_____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執行階段的代理人。
二、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并提供相關法院裁決資料,保證其真實性。甲方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于甲方的執行結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運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執行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對甲方了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款物,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和乙方律師為甲方墊付的費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為:
1、代為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2、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五、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向乙方交納律師手續費人民幣____元(請求金額的1%),交納差旅費___元(請求金額的1.5%),復印費、材料費、通訊費100元。本案所需訴訟費、申請執行等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代收代交。待執行回款物后,甲方同意乙方再從執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總額的15%作為乙方律師的報酬。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師費全部退還給甲方;如甲方單方終止委托事項,乙方已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七、甲方應當認真閱讀本合同第十一條的“風險提示”并充分預測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八、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資料,除因本案的客觀需要外,乙方律師應當認真履行保密義務。
九、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臨沂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執行終結止。
十一、風險提示:
1、本案執行過程中可能會受到相關方面的干擾,對此本所不承諾本案的執行標的能夠得到完全實現。
2、本案賠償范圍和損失數額最終的認定以法院生效判決認定的為準。
3、本所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最有利于委托人的方法計算投資損失的,法院最終支持的損失賠償數額可能與該計算數額低,甚至低很多。
4、該案件可能在很長時間內不能審理或者執行完畢。
5、其他暫時無法預見的風險也可能出現,在此一并提示。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律師研究員分析訴訟委托代理合同(匯總20篇)篇十一
控告狀(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委托律師用)。
控告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委托律師):
定明姓名、性別、出生__年__月__日、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赴等基本情況,律師只需定明姓名及其所在律師事務所名稱。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
定明姓名、性別、出生__年__月__日、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赴等基本情況。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
寫明犯罪嫌疑人犯罪的時間、地點、侵害的客體、目的、動機、情節、手段、造成的'后果等事實要素。
控告人理由及法律依據:
寫明犯罪嫌疑人犯罪行為構成的罪名和法律依據。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寫明主要證據及其來源,主要證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________公安(或________人民檢察院、________人民法院)。
控告人。
代書人。
__年__月__日。
律師研究員分析訴訟委托代理合同(匯總20篇)篇十二
(甲方)因一案,現委托律師事務所(乙方)律師出庭代理/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_________為甲方第___審代理人。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國家《關于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____元,標的費______元。
四、乙方為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全部由甲方負擔。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___元。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律師事務所。
住所:住所:
電話:電話:
律師研究員分析訴訟委托代理合同(匯總20篇)篇十三
代理服務,經甲乙雙方協商,現就雙方責任及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一、委托事項:
1、項目名稱:
2、具體內容及要求:
3、乙方應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完成該委托項目。
二、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約定事項的代理費用為人民幣(大寫):
2、上述費用按方式,自約定事項完成后日內支付完畢。
三、甲方義務及責任:
1、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會計憑證、帳冊、報表及其他涉稅資料,并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
3、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代理人員實施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
4、甲方應按照約定的條件,及時足額支付代理費,不按約定時間支付的,應按約定代理費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的義務及責任:
1、乙方接受委托后,應及時委派代理人員為甲方提供約定的服務。
2、乙方委派的代理人員必須對執業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保密。
3、乙方未完成協議約定事項的,不收取代理費用。
五、協議簽訂后,雙方應認真按約履行,不得無故終止。如有特殊原因確需終止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
六、協議履行中如遇情況變化,需變更、補充有關條款的,由雙方協商議定。
七、協議履行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訴訟或仲裁方式解決。
八、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聯系人:聯系人:
簽訂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律師研究員分析訴訟委托代理合同(匯總20篇)篇十四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辦理本案的代理人。代理人依法在代理權限范圍內認真辦理代理事項,并在沒有法定意外因素的情況下,按時參加辦理本案有關的活動。如代理律師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乙方應當另行指派律師繼續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應當遵守誠實信用原則,依法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甲方應當如實向代理律師敘述案情,主動提供有關證據資料。
乙方如發現甲方有隱瞞事實及其他違法情況,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所收律師費用全部不予退還。
四、乙方如單方終止合同,所收律師費用全部退還甲方。甲方如單方終止合同,律師費用全部不予退還。
六、(1)甲方委托事項:
(3)乙方代理權限:
七、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按第六條第(2)項中約定的代理階段終結時止。
八、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交由成都仲裁委員會裁決。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承辦律師附卷一份。本合同附件為《委托人須知》,一式一份,由乙保管。
十、其他約定: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郵編:郵編:
地址:地址:電話:電話:
手機:手機:
e—e—網址:網址:
時間:年時間:年。
律師研究員分析訴訟委托代理合同(匯總20篇)篇十五
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乙方指派律師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辦理。
委托權限:
律師費:
律師費付款辦法:
特別約定: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至該委托事項辦妥、費用結清時終止。
委托方:
受委托方:
主任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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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研究員分析訴訟委托代理合同(匯總20篇)篇十六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因與廣州市天河區前進街前進第一股份合作經濟社龍怡苑合作建房合同糾紛事宜,現委托乙方指派的田武、李鳳儀律師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關非訴訟法律事務。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具體法律事務為:向廣州市天河區前進街前進第一股份合作經濟社發律師函。
三、甲方應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材料配合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應積極履行職責,根據法律和事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根據乙方的收費標準,甲方同意于簽約后就上述委托事務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共人民幣一百五十元。
上述費用不包含乙方到廣州外辦理上述委托事務的差旅費和有關雜費。乙方在甲方支付費用后開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委托,應支付雙方約定的律師費,并不得要求退還已支付的律師費。
六、乙方無故終止代理,應全額退還甲方已交付的律師費。
七、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律師函發出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別約定:無。
本人單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條款的確切含義。
甲方:
乙方:
日期:_年_月_日
律師研究員分析訴訟委托代理合同(匯總20篇)篇十七
為甲方與__________糾紛一案,甲方委托乙方進行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在訴訟(包括仲裁、非訴訟調解等)中的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甲方應向受委托的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寫明委托權限和委托期限。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并及時辦理、按時出庭,不得延誤或推諉。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相關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托乙方律師代理權限見授權委托書。
六、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當日內支付案件代理費,若甲方不按時支付上述費用,則乙方有權不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直至解除合同,因此造成案件延誤的后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甲方涉案性質屬__________,爭議標的為__________元。
八、根據國家司法部、財政部、物價局聯合頒發的《律師業務收費標準》規定,結合本案的難易程度,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交納代理費__________元整。
另,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函電、通訊、交通、資料、調查等項費用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本案止(包括判決、調解、仲裁,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十、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簽訂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前,依原合同執行。任何一方違約,按應收代理費的____%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委托乙方辦理的案件進入訴訟程序(以立案為準),甲方提出終止代理合同的,代理費一律不予退還。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代理律師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代理律師: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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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研究員分析訴訟委托代理合同(匯總20篇)篇十八
甲方:
乙方: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與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聘請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在上列案件中擔任甲方的代理人。
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按照甲方簽署的《授權委托書》為準。
第三條乙方律師應當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盡職盡責地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受托事項,積極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并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甲方隱瞞事實或證據,或偽造證據,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甲方不得以下列理由要求乙方退回律師費:
1、甲方委托乙方后,就同一事項另行委托他人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乙方接受委托后,案件在法院判決前,案件雙方和解或一方。
當事人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的原因,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
第五條律師服務費、辦案費用。
經雙方協商,甲方支付乙方律師費元人民幣。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發生的差旅費、訴訟費、仲裁費、鑒定費、檢驗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調查費以及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費用屬辦案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六條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之日終止。2、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之日,是指有關機關作出判決、調解、裁定、裁決之日,或當事人庭外和解、撤訴之日。
第十一條送達。
為聯絡和送達開庭傳票、判決書、調解書等相關法律文書方便,甲方確認的甲方聯系電話為:;郵寄送達地址為:
乙方向甲方電話通知相關法律文書內容,即視為乙方有效送達。如無法電話聯系,乙方按上述地址的送達視為合法有效的送達,甲方地址變更的,應在變更后五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乙方依上述地址的送達仍為合法有效之送達,甲方因地址變更導致無法收取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擔。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聯系電話:承辦律師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
律師研究員分析訴訟委托代理合同(匯總20篇)篇十九
一、甲方因與xx市xx區前進街前進第一股份合作經濟社龍怡苑合作建房合同糾紛事宜,現委托乙方指派的田武、李鳳儀律師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關非訴訟法律事務。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具體法律事務為:向xx市xx區前進街前進第一股份合作經濟社發律師函。
三、甲方應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材料配合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應積極履行職責,根據法律和事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根據乙方的收費標準,甲方同意于簽約后就上述委托事務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共人民幣一百五十元。
上述費用不包含乙方到廣州外辦理上述委托事務的差旅費和有關雜費。乙方在甲方支付費用后開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委托,應支付雙方約定的律師費,并不得要求退還已支付的律師費。
六、乙方無故終止代理,應全額退還甲方已交付的律師費。
七、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律師函發出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別約定:無。
本人/單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條款的確切含義。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律師研究員分析訴訟委托代理合同(匯總20篇)篇二十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托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師在處理事宜中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第二條 委托代理權限: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
5.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
l.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基本代理費元人民幣(小寫)(大寫:萬元整)。支付方式為:
(1)乙方戶名:
(2)開戶行:
(3)帳號:
2.本合同終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并結清有關費用。
第六條 工作費用。
l.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仲裁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辦理本案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2.甲方按照乙方律師預支、事后實報實銷方式報銷上述工作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受托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2.乙方律師因工作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乙方應當通過所其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以傳真、郵寄或電子郵件方式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傳真、電子信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2.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的,自發出時起24小時內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該代理事項為止。
甲方:(公章)____ 乙方:(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代表:____(簽字)代表:____(簽字)。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