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最新父母贈與子女合同匯總篇一
甲方(贈與人):_____ (寫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
乙方(受贈人):_____ (寫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
(一) 座落于_____ ,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
(二) 贈與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 ;
(三) 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范圍見附件一
(四) 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
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贈與。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贈與。
第二條:因甲方_____,此房產所購的所有房款和稅費均已有乙方代甲方支付,由甲方所購該房產并取得該房產房產所有權證。經協商一致甲方愿將該房屋贈與乙方,并在乙方能辦理過戶手續時積極協助辦理。
第三條:甲方保證房屋在此贈與合同簽訂前以及合同簽訂后一直到過戶完畢期間該房屋權屬狀況完整和其他具體狀況完整,并保證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條:甲方沒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此房產抵押、轉賣或出租給他人,否則抵押、轉賣或出租行為無效。如因上述行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贈與房產的,甲方應如數補償或退還乙方代為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稅費。
第五條:甲方贈與乙方房產,本合同在雙方簽訂經公證處公正后不可撤銷。
第六條:在乙方能辦理該房屋過戶手續時,甲方應按約定積極協助乙方轉移辦理過戶手續。
第八條: 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贈與給乙方。
第九條: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到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留執_____份,乙方留執_____份,為公正留執公證處_____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約定補充條款如下:
附件一
文本:房屋平面圖。
甲方(簽章):_____ 乙方(簽章):_____
證件身份證號碼:_____ 證件身份證號碼:_____
地址:_____ 地址:_____
聯系電話:_____ 聯系電話:_____
簽約日期:_____ 簽約日期:_____
最新父母贈與子女合同匯總篇二
受贈人:__________________
贈與人將其房屋贈與受贈人,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贈與房屋狀況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規格: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面積:__________________
備注:該房屋已于年月日出租給_________(姓名)使用。
第二條受贈人的義務
受贈人取得贈與房屋所有權,不得解除與_________的租賃合同,除非_________主動提出終止租賃合同。
第三條贈與房屋的交付
贈與人與受贈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同到房地產部門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第四條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贈與房屋尚未交付時,贈與人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可以變更或終止合同。但可以適當賠償受贈人因相信贈與人贈與行為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五條贈與的撤消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消贈與:
(1)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義務的。
(2)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_________仲裁庭申請仲裁。
第七條合同的補充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贈與人:________受贈人: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父母贈與子女合同匯總篇三
出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______________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______________房權證第______________號。甲方為該房屋的現狀負全責。該房屋的結構為磚混結構,使用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不含柴棚)。
甲方保證該房屋是符合國家及__________縣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由于違反國家及__________縣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來承擔。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及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購買上述房屋的完全產權之事簽訂本協議,并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簽訂才具有法律效力。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__________萬元整(含____________)。
1、乙方應在簽訂《______________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于總房款的________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________年內,支付剩余房款。
1、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后,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約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應將乙方所付定金的________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第五條款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每逾期________天,乙方應支付甲方所應付房款的________‰作為滯納金,逾期超過________天,即視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
3、甲方應在獲得全部房款后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房屋搬空,每逾期________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________‰向乙方付滯納金,逾期超過________天,即視甲方違約,乙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1、沒有房屋欠帳,如電話費、電費、物業管理費、水費等。
2、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3、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1、本協議簽訂后,應由甲乙雙方應向當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并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鑒于目前__________暫緩辦理二手房過戶手續,待__________啟辦二手房過戶手續時,甲方務必協助乙方辦理上述手續,同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
2、鑒于甲方目前資金周圍困難,已用現轉讓的房屋產權證在金融部門抵押貸款(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抵押貸款______元整,貸款期限為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甲方必須按時還本付息;抵押期滿由甲方將所抵押的房屋產權證及時交給乙方。
3、在房屋未過戶期間,乙方急需資金用已轉讓房屋抵押貸款時,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到金融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并按乙方授意簽署相關文件。
4、在房屋未過戶期間,如遇規劃或政策性拆遷,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到各拆遷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拆遷手續,并按乙方授意簽署相關文件,所有拆遷安置補償費用應歸受讓人即乙方所有。
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房屋交易管理部門留存________份,見證方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最新父母贈與子女合同匯總篇四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__ 字第________號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 年____ 月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于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于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筑期”: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筑期。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 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帳戶。
貸款期限為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一、貸款利率按____ 銀行貸款最優惠利率加____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后的利率。
一、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帳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的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例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的補償金。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任何條款。
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脅,要對具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后30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范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約所應負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征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環。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舍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覺上述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在抵押權人得知時已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生后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付擔保人。抵押權人于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一、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5‰,在貸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的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現抵押人所提供的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權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并對依約所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____幣____ 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約所涉及的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逾期利息。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的購房合約。
銀行,并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____ 公證機關公證。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建筑期內抵押人的權益抵押: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
(3)抵押人(即購房業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出的入住通知書后,即代其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的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于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金額。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按受保險賠償金,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筑期的購房權益抵押:向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的“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的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并將房產權證書交于抵押人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五、抵押物的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的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的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于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內部附著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征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的`文件及契約,及取銷該項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損失,抵押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運用其處分該房產的權力: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
(3)抵押人違反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5)抵押人的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6)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住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的運用,倘由于該款項或租金的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的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3)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抵押權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的人,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夠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的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的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投留在該房產內,而該要求或通知書將被認為于發信或投留之后7天生效。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帳戶,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帳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的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的損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理;如上述抵押房產的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的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并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征收的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的條文,并須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的損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為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的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均以抵押權人為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傳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并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的抵押物業的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權益后,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的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費用;若有不足,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數額負責賠償于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的合法地位,由于處理抵押物業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的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的合理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合法權益。
1.擔保額度: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訴訟費用的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愿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的規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函日起計30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所列售房單位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的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并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將盡力協助辦理物業抵押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后,而取得本合約項下的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的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的損失,如因處理該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他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計或處置抵押物業,即可強制執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依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一、按合約有關規定,準時提供一定期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帳戶。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還清本合約規定的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之后(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的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的房主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歸抵押人,同時解除擔保人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一切欠款后,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的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交于抵押權人收執并經抵押權人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后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帳戶,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于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的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一、對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時,抵押權人可不預告通知,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的其他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他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
四、本合約規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并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他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一經發出,信件在投郵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征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他責任或義務轉讓于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負起本合約項下的還款及其他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的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其他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付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的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一、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二、在爭議發生時,按下述第( )項解決:(1)向____仲裁委申請仲裁;(2)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臺灣等地區,或為該地區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的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給抵押權人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地區的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地區法律上,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并不影響其他規定的效力。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____
市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____市公證機關公證后,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的日期,作為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所述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即售房單位)所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附件三),為本合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
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
簽 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抵 押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 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擔 保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登記機關:
抵押登記編號(____)樓花字第____號
抵押登記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最新父母贈與子女合同匯總篇五
購買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執行。
房屋____棟____間,建筑面積為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間為準)。
2.乙方面交給甲方現金____元;其余_________元均由乙方
按甲方提供的匯款地點、收款人匯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于__年__月__日前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稅費分擔
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征收的一切其它稅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代理人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單位,代表人是____。
第八條 本合同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理局、____公證處各一份。
甲方:____乙方:____
代表:____(簽名)代表:____(簽名)
地址:____地址:____
電話:____電話:____
__年__月__日
最新父母贈與子女合同匯總篇六
一、贈與房屋的基本情況
贈與房產為甲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以____________元價格購買的私有房產,尚欠銀行房貸元,坐落于,房產證號:,土地證號:,建筑面積:平方米。
二、甲方自愿將第一條所述房產無償贈與給乙方,乙方自愿接受上述房屋全部產權。
三、上述贈與房屋甲方須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房屋騰空,并交付房屋鑰匙給乙方。且甲方須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前辦-理完贈與房屋的產權至乙方名下的變更登記手續,辦-理上述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的稅及相關費用由方負責。
四、甲方保證贈與給乙方的是上述房屋的全部所有權,不存在任何權利上的瑕疵,保證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五、甲方贈與房屋交接前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贈與房屋交接后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包括贈與房屋交接后,即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后的房貸款由乙方負責償還)。
六、甲、乙雙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到公證處辦-理贈與合同公證手續。
七、在本合同履行中,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須依法賠償守約方因此造成的實際損失,并承擔守約方起訴所花去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一切費用。
八、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訴或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到公證處辦-理公證一份。
最新父母贈與子女合同匯總篇七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
緊急聯系人: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系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并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一、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為(_______________)。
(1)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___個月,合同期滿后,雙方如需重新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內訂定。
出現時即行終止。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訂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
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系。
二、工作內容
第三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工作,詳見
第四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3)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甲方在下列節日安排職工休假:春節、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四、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六條 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七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進行公示或者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八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沖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
第九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勞動后,有權獲得相應的
勞動報酬,工資計發形式為月薪(含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生育保險金)________元,年終固定獎金________元,年終浮動獎金________至________元。
第十一條 甲方于每月6日以前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十二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購買下述保險(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生育),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并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乙方要求自行解決或放棄社保的,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建立健全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制度及其標準。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第十七條 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八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
(1)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
(2)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達損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并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3)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資、轉(改)制、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防治污染搬遷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甲方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
(3)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甲方強令冒險作業、違章指揮強迫乙方勞動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2)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如已確認乙方完成了某一項工作任務的。
(3)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4)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5)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脫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15天的。
(6)乙方應征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后合同義務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歸還其占有的甲方的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有形或無形資產;
(3)向甲方完整移交載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載體;
(4)協助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
(5)完成甲方規定的離職流轉程序,辦理有關離職手續;
(6)其他:處理其他應了而未了的事務。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甲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為乙方辦理終止勞動關系手續;
(2)應乙方要求,及時、如實出具乙方的工作履歷或績效證明。
第二十七條 乙方不辭而別,或者下落不明,使甲方無法辦理或遲延辦理與乙方離職相關的手續的,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承認其負有過錯,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將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后扣除乙方的當月工資。
第二十九條 除按合同二十條規定解除合同之外的,凡屬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應按法律規定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條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包括并不限于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償。
十一、培訓服務期
第三十一條 乙方在合同期間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資專項技術培訓,約定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乙方若違反本條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償付甲方培訓費用,對已履行部份服務期的,按照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償付。
第三十二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包括下述內容:
(1)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范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2)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范圍一般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源、勞動報酬、進貨渠道、產銷政策、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協議約定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合同而發生爭議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規定
第三十三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等同。
第三十四條 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第三十五條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三十六條 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簽字蓋章)乙方:________(簽字蓋章)
最新父母贈與子女合同匯總篇八
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抵押人住所地: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抵押權人住址:
法定代表人:
1、房地產產權證號:
2、坐落在:
3、用途:
4、建筑面積:
5、結構:
6、房地產價值:
第二條 本抵押合同擔保的范圍為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三條 甲 、乙雙方特別聲明,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主合同無效,不影響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保險、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在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物的登記手續。甲方還同意在本合同簽訂后,在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前,房地產權證等證明文件可以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的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處置或轉移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甲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甲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 發生以下情況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辦理:
1、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第六條:
2、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第九條 甲方保證乙方對主合同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的利益有對抵押物的優先受償權。
第十條 處分抵押物的價款不足清償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十一條 處分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二條 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聲明及保證如下:
1、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2、甲方在占有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并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如不履行上述責任,須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3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甲方保證在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在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債務人已按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償了債務或已提前清償了債務,或甲、乙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并完成登記后,抵押權自動撤銷。
第十五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物:
1、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產生后,甲方未依約清償債務或所延期限已到甲方仍未清償債務。
2、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
第十六條 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構成違約行為。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一切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既得利益、預期利益和為處理此違約行為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費用等)。
第十七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的協議。在未達成書面的協議之前,本合同的各條款依然有效。
第十八條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在雙方協商后仍未達成協議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補充協議必須是書面的。
第二十條 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關房產管理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至雙方債權債務清理完畢時終止。
甲方(簽字): 乙方:上海紅馬飼料有限公司 企業法人: 公司(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父母贈與子女合同匯總篇九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
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位于市區單元第層,共____(套),房屋結構為,建筑面積平方米____,戶型____;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屬于:____。附房屋狀況表。
2、甲方確認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戶的以下幾種付款方式:
雙方約定,自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房產證過戶并交房后,方辦理房款結算手續。
一次性付款結算方式:
乙方代收購房款,在甲方自行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或委托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后,自房產證過戶完畢之日起三日內乙方將代收購房款轉予甲方。
按揭貸款的結算方式: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后,購房客戶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開始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接揭貸款手續獲批后,待房產證過戶并辦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銀行付清。
為保證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產權過戶手續辦妥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須憑本人身份證來乙方處領取房款,如委托他人取款的,應憑經公證的委托書(注明代收房款)及委托人身份證明領取,甲方系法人的,應以合同載明的開戶行和帳號轉帳。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2。甲方全權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底價的情況下與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并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機構銷售該不動產。
4、委托期滿仍未銷出者,甲方授權乙方可在委托底價內下浮____%出售。
1、乙方的代理費為本合同所售不動產,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總額的 %收取,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____%,乙方得____%。代理費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由乙方從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與乙方客戶正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乙方客戶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費。
3、甲方委托乙方在信息宣傳系統上為該物業發布廣告及帶購房客戶到現場看房,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發布費、產證鑒定費及服務費合計元。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產權證明資料,并保證其真實、準確性。
(1)、《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房主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的復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對原件無誤后將原件交還甲方。
(2)、已婚夫婦,房屋所有權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過八年的,應證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
(3)、原購房協議書(另:如房屋是集體土地,應提交鄉、村辦及所屬村委會恥科證明)。
(4)、房屋平面結構圖及附屬設施說明清單、鑰匙等。
(5)、房屋是否設定擔保等債權、債務的書面聲明。
(6)、有委托人代辦的,應出具經公證的房主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證明。
2、甲方保證該不動產的產權清楚,若發生與之有關的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因此給乙方及乙方客戶照成的經濟損失,甲方必須負責賠償。
3、乙方在與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合同后,甲方應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內來乙方處簽署銷售確認書,并與乙方客戶會簽購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電話變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概由甲方負責。甲方聯系電話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載的地址為準,經交郵即為送達。
4、甲方與乙方客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若雙方委托乙方辦理房產證的過戶手續,應支付代辦費。
5、房產證辦理過戶完畢,甲乙雙方結清房款,則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動產代理義務即告完成。
6、原則上,乙方要求甲方應在房產證辦理過戶后,方交付房產給購房客戶。特殊情況下,甲方愿提前交房應書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產的中介機構,依法承擔中介機構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間,將委托不動產出售,并與購房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如購房客戶未履行定房協議書所規定條款,乙方有權終止定房協議書,并沒收定金;如乙方與購房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后甲方反 的,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乙方客戶繳納給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將該不動產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銷售,否則視為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業,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則乙方仍按未售物業出售,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甲方:____
乙方:____
代表:____
代表:____
聯系地址:____
地址:____
聯系電話: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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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行:____
帳號:____
簽約日期:于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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