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帶來的優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最新建設工程勞務合同優質篇一
分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況
分包工程名稱:
分包工程地點:
分包工程承包范圍:
二、分包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人民幣元,
小寫:元。
三、工期
開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開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為:天。
四、工程質量標準
五、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分包人的報價書;
4、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
8、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它書面文件。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和質量標準,完成本協議書第一條約定的工程(以下簡稱為分包工程),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保修責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協議書第二條約定的合同價款(以下簡稱分包合同價),以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履行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并與承包人承擔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確保分包工程質量的連帶責任。
十、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最新建設工程勞務合同優質篇二
(示范文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20__年8月
工程承包人(施工總承包人或專業工程承(分)包人):
勞務分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承(分)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分)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
發證機關:
資質專業及等級:
復審時間及有效期:
2、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范圍:
提供分包勞務內容:
3、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年月日結束工作日期:年月日總日歷工作天數為:天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須達到質量評定等級。
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4)本工程施工專業承(分)包合同。
6、標準規范
除本工程總(分)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范如下:
7、總(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總(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供勞務分包人查閱。當勞務分包人要求時,工程承包人應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的副本或復印件。
7.2勞務分包人應全面了解總(分)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
8、圖紙
8.1工程承包人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天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圖紙套,以及與本合同工作有關的標準圖套。
9、項目經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職務:,職稱:。
9.2勞務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職務:,職稱:。
10、工程承包人義務
(1)在年月日前向勞務分包人交付具備本合同項下勞務作業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交付要求為:。
(3)在年月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
(6)在年月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下列生產、生活臨時設施:
,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
10.7、按本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10.8、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系,協調現場工作關系。
11、勞務分包人義務
11.9勞務分包人須服從工程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勞務分包人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勞務分包人應承擔并履行總(分)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與檢查
12.1、勞務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勞務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12.2、工程承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勞務分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13、安全防護
13.1、勞務分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13.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勞務分包人應在施工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實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13.3、勞務分包人在施工現場內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及其他保護用品),由勞務分包人提供使用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準后,由工程承包人負責供應。
14、事故處理
14.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勞務分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報告工程承包人,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進行處理。
14.2、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相關規定處理。
15、保險
15.1、勞務分包人施工開始前,工程承包人應獲得發包人為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的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2、運至施工場地用于勞務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工程承包人辦理或獲得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須為租賃或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圍(內容)為:。
15.4、勞務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勞務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圍(內容)為:。
15.5、保險事故發生時,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責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
16、材料、設備供應
16.1勞務分包人應在接到圖紙后天內,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設備、構配件供應計劃(具體表式見附件一);經確認后,工程承包人應按供應計劃要求的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和供應時間等組織貨源并及時交付;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的,勞務分包人必須及時進行,費用另行約定。如質量、品種、規格、型號不符合要求,勞務分包人應在驗收時提出,工程承包人負責處理。
16.2勞務分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因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勞務分包人應賠償,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采購材料費用為:(單價)
采購材料費用為:(單價)
采購材料費用為:(單價)
采購材料費用為:(單價)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憑采購憑證,另加%的管理費向工程承包人報銷。
17、勞務報酬
17.1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計算:
(1)固定勞務報酬(含管理費);
(2)約定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時計算;
(3)約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
17.2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除本合同17.6規定的情況外,均為一次包死,不再調整。
17.3采用第(1)種方式計價的,勞務報酬共計元。
17.4采用第(2)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分別為:
,單價為元;
,單價為元;
,單價為元;
,單價為元;
,單價為元。
17.5采用第(3)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分別為:
,單價為元;
,單價為元;
,單價為元;
,單價為元;
,單價為元。
17.6在下列情況下,固定勞務報酬或單價可以調整:
(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形:
18、工時及工程量的確認
18.1采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的,施工過程中不計算工時和工程量。
18.2采用按確定的工時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每日將提供勞務人數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
18.3采用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將完成的工程量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對勞務分包人未經工程承包人認可,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勞務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計量。
19、勞務報酬的中間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預付款元;
(2)中間支付:
第一次支付時間為年月日,支付元;
第二次支付時間為年月日,支付元;
19.2采用計時單價或計件單價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雙方約定支付方法為。
19.3本合同確定調整的勞務報酬、工程變更調整的勞務報酬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勞務報酬,應與上述勞務報酬同期調整支付。
20、施工機具、周轉材料供應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勞務作業使用的機具、設備,性能應滿足施工的要求,及時運入場地,安裝調試完畢,運行良好后交付勞務分包人使用。周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據本合同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的除外)應按時運入現場交付勞務分包人,保證施工需要。如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安拆調試時,費用另行約定。
20.2工程承包人應提供施工使用的機具、設備一覽表見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的周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見附件三。
21、施工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變更導致勞務報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勞務分包人損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變更減少工程量,勞務報酬應相應減少,工期相應調整。
21.3施工中勞務分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勞務分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1.4因勞務分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勞務分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勞務報酬。
22、施工驗收
22.1勞務分包人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應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勞務分包人施工完畢,應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報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驗收;工程承包人應當在收到勞務分包人的上述報告后7天內對勞務分包人施工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內未組織驗收的,視為勞務分包人已經完成了本合同約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與發包人間的隱蔽工程驗收結果或工程竣工驗收結果表明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合格時,勞務分包人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并承擔由此導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關損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勞務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內)一經發包人驗收合格,勞務分包人對其分包的勞務作業的施工質量不再承擔責任,在質量保修期內的質量保修責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施工配合
23.1勞務分包人應配合工程承包人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發包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進行的涉及勞務分包人工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勞務分包人配合時,勞務分包人應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驗收、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之外,勞務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發生的工期損失和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2勞務分包人按約定完成勞務作業,必須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的第三方進行配合時,工程承包人應配合勞務分包人工作或確保勞務分包人獲得該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應承擔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24、勞務報酬最終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14天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遞交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進行勞務報酬的最終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勞務分包人遞交的結算資料后14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工程承包人確認結算資料后14天內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尾款。
24.3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勞務報酬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25、違約責任
25.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工程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約定核實勞務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勞務報酬尾款時,應按勞務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拖欠勞務報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額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每日‰的違約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勞務分包人支付違約金元,工程承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勞務分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
25.4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勞務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3)勞務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違約金元,勞務分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26.1工程承包人根據總(分)包合同向發包人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時,勞務分包人應予以積極配合,保持并出示相應資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總(分)包合同。
26.2在勞務作業實施過程中,如勞務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分)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形出現,則工程承包人應該采取一切合理步驟,向發包人主張追加付款或延長工期。當索賠成功后,工程承包人應該將索賠所得的相應部分轉交給勞務分包人。
26.3當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應有正當的索賠理由,并有索賠事件發生時有效的相應證據。
(5)當該項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勞務分包人應當階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4)規定相同。
26.5勞務分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經濟損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時限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索賠。
27、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2)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轉包或再分包
28.1勞務分包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勞務作業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否則,勞務分包人將依法承擔責任。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義與總包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勞務分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工程承包人應協助勞務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認為勞務分包人應當暫停工作,勞務分包人應暫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勞務分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結束后14天內,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和有關資料。
(3)勞務分包人自有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6)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7)延誤的工作時間相應順延。
2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30.1在勞務作業中發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勞務分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于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如勞務分包人發現后隱瞞不報或哄搶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30.2勞務作業中發現影響工作的地下障礙物時,勞務分包人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工程承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1、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過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發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勞務分包人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終止,工程承包人應通知勞務分包人終止本合同。勞務分包人接到通知后盡快撤離現場,工程承包人應支付勞務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勞務報酬,并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后,勞務分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場地。工程承包人應為勞務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2、合同終止
32.1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勞務作業成果,并經工程承包人驗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3、合同份數
33.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各執一份;本合同副本份,工程承包人執份,勞務分包人執份。
34、補充條款
5、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后生效。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應材料、設備、構配件計劃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機具、設備一覽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轉、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勞務分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最新建設工程勞務合同優質篇三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范圍: 標段(即k + — k + 樁號范圍內的水上樂園基礎、水上越野基礎、碼頭、湖泊挖方、河道漂流基礎、道路、堡坎、護坡、河道砂石挖方及二次轉運)。
5.工程總造價:本項目總投資暫定約 億元(項目:立項備案 億元,備案號: ),項目分三期建設施工,一期河道建設約15公里,分為三個標段,每5公里為一個標段,工程量以最終實際完成項目工程量為準。
6.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材料(即雙包方式)。
7.開工日期及竣工日期:甲方通知乙方進場施工后乙方實際進場施工日為開工日,乙方應在開工后12個月內完成本工程,并經驗收合格后移交給甲方公司的專業運營單位入住營運。
第二條 施工圖紙
工程堡坎、漂流、道路、基礎設施挖方的設計施工圖紙由甲方提供,甲方交給乙方三套施工圖紙,乙方按圖施工。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保證有權將項目承包給乙方。
2.在通知進場日后30日內向乙方提供詳細的滿足施工要求的全部施工圖紙。
3.向乙方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和施工區所需的水、電等保障,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4.指派 為甲方現場施工管理負責人,負責項目管理及合同履行,對項目工程管理、質量、進度等進行確認、監督檢查等,處理甲方應負責的事宜。
5.按照合同約定核定乙方工程量和支付乙方工程款。
6.協調乙方與甲方其他工種之間的配合。
7.開工前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并及時確認乙方的施工方案是否符合要求。
8.河道砂石原料挖運等需要辦理政府審批手續的,由甲方負責辦理相關部門批文、手續(或書面認可),因甲方未協調到位造成的停工由甲方承擔損失及法律責任。
第四條 乙方義務
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施工中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隨意修改施工方案及設計施工圖。
2.配合甲方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各項備案。
3.指派乙方駐工地代表 ,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4.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施工圖紙要求施工,執行相關行業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
5.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6.施工期間,乙方負責消防驗收及有關資料手續辦理(由甲方配合辦理),乙方的施工方案及相關材料必須符合相關防火要求或進行防火處理。
7.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配合甲方的其他相關隊伍的交叉作業。由于配合不好,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且工期順延。
8.文明施工:乙方施工過程中負責施工場地的清潔,保證施工現場整潔、干凈,滿足甲方隨時參觀要求。在施工期間所產生的建筑垃圾必須轉運至甲方在項目區域內的指定區域堆放,由于乙方沒把建筑垃圾堆放在甲方指定區域,產生的二次轉運由乙方負責。
乙方施工管理人員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安排乙方施工人員的住宿、生活場地。
9.安全施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必須為本工程和參與本工程施工作業的人員購買保險,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10.乙方必須負責乙方施工隊伍農民工工資和供應商材料款的如實支付,甲方可對乙方農民工工資和供應商材料款的發放進行監督,乙方需每月如實將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通告甲方。
11.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一并簽訂“農民工工資發放承諾書”和“施工
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責任書”。
12.乙方竣工后將完整的竣工圖二套及相關竣工資料移交給甲方。
第五條 工程項目單價及工程變更
1.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清單綜合單價為包干單價(詳細清單附后),包干價含材料費、安裝設備費、人工費(保險)、成品保護費、運輸費、安全文明施工費、間接費、管理費、配合費、乙方利潤,充分考慮了規費及風險因素(市場價格波動、法規、規定等)(包含招標要求內容)等所有費用。
2.為確保甲方工程質量、工期及保修服務,合同簽訂后如有工程項目或施工方式的變更,須由雙方協商后簽署書面協議《建筑工程施工變更單》(見附件:建筑工程施工變更單),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口頭承諾或口頭協議視為無效;凡甲方直接與乙方現場工作人員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金額變更均由甲方承擔。
3.在施工過程中新增項目的價格需先經甲方指定負責人簽字確定后再施工,工期順延,實施細節按雙方簽訂的最新協議為準。
4.乙方在施工中所使用的主材、輔料及工藝應按照施工圖紙要求標的準和甲方要求執行,施工材料必須按乙方提供給甲方并經甲方確認簽字封樣的樣品為準。如需更換,需經甲方指定負責人認同并簽字封樣后施工。
5.該項目游客接待中心、溫泉酒店、河道漂流、堡坎、河道挖方及二次轉運、裝修,項目清單綜合單價為通用單價,不作調整。如根據實際功能要求,另行設計后,新增項目綜合單價,需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后,經雙方簽字確認,形成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一并組成協議文件并實施。
第六條 材料供應約定
如乙方施工時采購的材料不符合乙方提供的已確認的樣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如乙方不予更換,仍采用不合格材料進行施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返工整改,返工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如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損失和解除合同。
如甲方要求乙方使用與樣品不一致的材料,乙方有權拒絕變更,如因重新選擇材料或重新準備材料等情況導致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
第七條 關于工期的約定
1.由甲方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誤,經確定,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項目調整但甲方未及時確認調整方案造成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順延;
(5)甲方未嚴格履行本合同或拖延與乙方處理相關事宜導致工期順延的其它情況。
2.遭遇因停水、停電且影響施工的工期順延。
3.遭遇自然災害、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工期順延。
第八條 質量標準及結算方式
2.工程結算方式:20__年《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文件編號:川建造價發【20__】135號文自20__年4月1日起執行)是本工程采用的計價定額文件,施工過程中如遇新的國家清單計價規范及清單計價定額發行時,從新規范和新定額執行之日起,后面產生的工程量執行新規范和新定額。
材料按工程所在地造價部門當月信息指導價,鋼材市場價與指導價之間的漲跌超過3%時,按市場價調整,人工按市造價站發布的施工期間人工調整系數調整,總價按四川省20__年定額工程計費下浮3%執行。
2.河道砂石原料挖運和廢料回填
(2) 河道砂石原料挖運和廢料回填需要修建的施工便道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工程驗收和保修
1.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三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 河道漂流、堡坎施工完工驗收;
(2) 道路、堡坎,護坡基層等隱蔽工程的驗收;
(3) 成品安裝竣工驗收。
乙方應提前兩天通知甲方參加各階段驗收,各階段驗收合格后應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件:工程驗收單)。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在通知的時間內參加驗收,乙方有權停工等待,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誤及其它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2.各階段驗收工程竣工[田4] 驗收合格并結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辦理移交手續(見附件九:工程結算單),并填寫工程保修單(見附件:工程保修單)。驗收合格之日為工程移交甲方之日,亦為工程質保期開始計算之日,保修期2年。
第十條 履約保證金
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后,向甲方支付項目合同履約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
2.項目工程完成的工程量對應的工程款達到人民幣 萬元后,甲方在3日內將保證金一次性無息退還給乙方。
3.若乙方不按時交付合同履約保證金合同自動解除。
第十一條 關于工程進度款的約定
1.除河道砂石原料挖運和廢料回填工程外工程的付款方式:
(3)項目完工后乙方負責提供竣工圖紙等相關資料給甲方,甲方在結算完工程量后3個月內支付乙方工程款至應付工程款總額的____________ %,余____________ %作為乙方的質保金(包含水、電、防水質保金),待2年質保期滿后,甲方一次性無息支付給乙方。
2. 河道砂石原料挖運和廢料回填工程每月28號報當月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在次月5日前審核完畢(若甲方逾期未審核完畢視為認同乙方上報的工程量)并支付該工程量對應工程款的____________ %。
3.各階段工程在驗收合格后6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工程結算書/單,并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資料后90日內組織乙方共同辦完結算,逾期未辦理視為甲方認可結算金額。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辦理驗收、結算或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權停工,如造成乙方包括但不限于機械、人工、材料、管理等直接損失,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賠償,甲方承諾乙方有索即賠,同時約定的工期順延,并由甲方承擔因此對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按照乙方已完成工程量余額的5%支付違約金額。
3.乙方不得私自轉賣、分包本工程施工合同,本工程施工合同只限于乙方總承包,甲方如發現乙方違反本條約定,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由乙方負責維修,所需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并且承擔約定的違約責任。
5. 在施工當中如果乙方未按照約定施工導致不能完成雙方約定項目,按照約定扣除乙方部分施工費用,或者按照乙方已完成工程量余額的____________ %支付違約金額。
6.如因甲方行為或法律法規規定導致本合同無效、被撤銷、提前解除,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相關條款等進行結算。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不成時,按下列方式解決:
(1)雙方友好協商;
(2)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記載的雙方的聯系地址為各項通知的送達地址,也為司法文書的送達地址,文書交郵之日起第四日視為送達。
第十四條 附則
1.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2.合同履行完后自動終止,但乙方有維修的責任,乙方質量保修時間為2年。
3.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雙方有未盡事項,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行以下無正文,為合同附件和簽字部分)
最新建設工程勞務合同優質篇四
(1)人員的傷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2)由于發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為或疏忽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或損害,或與此相關的索賠.訴訟等。
30.保險
承包人應為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辦理保險。發包人已經辦理的保險視為承包人辦理的保險。
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保險事故發生時,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擔保
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擔保時,承包人應與分包人協商擔保方式和擔保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時,分包人應與承包人協商擔保方式和擔保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分包人提供的履約擔保,不應超過總包合同中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的履約擔保的額度。
最新建設工程勞務合同優質篇五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 法規 遵循平等 自愿 公平和誠信的原則 鑒于 (以下間稱甲方)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項目:主體工程 (木工 鋼筋 混凝土 砌筑 架子安全維護措施 五項工作)
開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結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總日歷工作天數為: 天
支付方式:
本合同適用標準規范如下:
(黑龍江建筑工程質量驗收標準db23)
(黑龍江建筑工程施工技術操作規程)
甲方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3天前,向勞務乙方提供圖紙一套.
甲方委派的擔任駐工地的項目經理為
乙方委派的擔任駐工地的工長為
(2)在施工現場應提前做到場地平整無施工障礙物
(7)負責與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系,協調現場工作關系.
(2) 投入足夠的人力 物力 保證工期
(5) 作好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 由于自己責任發生的破損 由自行承擔
(6) 特殊的工作人員要持證上崗
(7) 乙方須服從甲方管理及工程師的指令.
(1)臨時用工 項目內用工 不記勞動報酬
(2)在施工中如發生對遠工作量加大的變更 須向乙方支付增加的費用
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兩份 雙方各持一份 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