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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淤工程協議書精選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發包方)
乙方:______________(承包方)
甲、乙雙方在*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本著相互信任的原則,就甲方的水電工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延安市寶塔區李渠鎮溝門村
2、工程承包方式:承包人包清工,材料有甲方購買。
第二條:關于材料供給的約定
1、本工程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應為符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乙方應辦理驗收手續,如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有差異,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及時更換。
2、甲方供應的裝飾材料均應用于本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背本規定,應按材料價款雙倍補償給甲方。
第三條: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應嚴格執行國家《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范》gb-20__和《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20__并參照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由于乙方技術差及不責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質量問題,其返工費及材料費由乙方承擔。
3、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驗收,并辦理驗收手續。
4、本工程由甲方設計施工方案。
第四條:關于安全生產各防火的現場治理的約定
1、嚴格遵守規定的裝飾裝修施工時間,降低施工噪音,減少環境污染。
2、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施工中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保證裝飾裝修現場整齊,竣工前做好衛生清掃和處理工作。
4、乙方應協同甲方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閑雜人員進入現場。
5、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攜帶任何甲方提供的裝修材料出門,一經發現偷盜現象按材料價格加倍賠償。
6、施工期間乙方工作人員不的在電線、電纜、易燃品附近抽煙,否則罰款500元。
第五條:
工程付款方式、承包內容、結算的約定
1、施工人員入場10日內支付工程款用后支付95%工程款。
2、本工程保修期2年,5%工程款為工程保修款,保修期從竣工驗收簽章之日起算。
3、雙方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
4、工程結算方式:房屋建筑面積____*米。
乙方承包內容:
1、電路開槽、布線、穿線、埋槽;
2、所有電施工過程的垃圾現場整理裝袋;
3、電路施工穿墻、打孔、切割;
4、開關插座面板安裝;
5、小五金的安裝;
6、后期燈具的安裝(水晶燈另計);
7、其他收費項目另計。
第六條:糾紛處理
因工程質量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當事人不愿意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可按本合同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全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約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合同簽訂施工前,一方要終止全同,應以書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總價款____%支付違約金,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擔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主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其它約定
1、因氣候、停電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預見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誤,經雙方確認后可以順延。
2、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現場配合其他工種的交叉施工。
3、保修期內由于乙方的施工各配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免費維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時內必須到達現場,由于甲方使用不當或不可抗力、甲方所購主材產品質量異議或不可遇見原因造成的問題,甲方應按實際發生費用支付乙方維修費用。
第九條:附則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終止。
2、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
5、工程保修期2年,過了保修期乙方來維護甲方應支付相應費用。
甲方:
乙方:
日期:
清淤工程協議書精選篇二
工程名稱: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均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文件構成整個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次序在先者為準。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為_________個月(天)或: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甲、乙雙方在此立約: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6.本協議書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合同總價款及保修金結清后合同終止。
7.本協議書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第一條 詞語定義
1.甲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又稱發包方。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權,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決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當事人。又稱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權負責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稱項目經理。
5.工程監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的水運工程監理單位,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對本工程的施工進行的監督與管理。
6.監理工程師:指由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負責本合同施工監理的代表人。又稱施工總監。
7.質量監督站:指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授權的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8.設計單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承擔本合同工程設計的單位。
9.工程:指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范圍內的`永久工程和為永久工程服務的臨時工程以及保修期內對工程缺陷進行處理的修復工程。
10.技術標準:指技術規范、標準和規程。
11.設計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準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和技術資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合同價款時止的整個期間,包括施工準備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開工令中指定的開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階段驗收的工程,階段工期為階段驗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價款:指按合同約定的方式、方法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6.保修金:指為本合同保修期內完成合同范圍內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復,按合同中約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額。
17.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災,以及合同中約定等級以上的風、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嘯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18.竣工驗收:乙方按合同約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需階段交工的工程,階段驗收為乙方按合同約定分階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
19.天:指日歷天。年、月、日均以公歷計算。
20.書面形式:指對各種通知、信函、紀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寫、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電報、電傳和傳真。
第二條 合同文件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2.設計文件:甲方應在合同簽署后14天內按照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份數向乙方提供設計圖紙、設計說明和其他設計資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設計文件提供給第三方。若合同中約定部分工程由乙方進行設計,乙方應將有關設計文件和圖紙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份數提交甲方批準后方可實施。
3.補充設計文件:為滿足工程的正確實施或完成對其缺陷的修復,甲方可在合同范圍內提出補充設計文件和通知,乙方應接受并執行。
第三條 合同范圍
本合同所要實施的具體工作內容、范圍及工程界限等,可以另行約定。
第四條 技術標準
1.技術標準的使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執行交通部頒發的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在招標書中提出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2.技術標準的替代:若交通部頒發的技術標準中尚未有適合本工程特點的條文時,可使用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他技術標準,若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技術標準,應由甲方負責提供中文譯本。若工程結構或施工工藝特殊,沒有相應技術標準時,應由甲方提出技術標準,或由乙方根據設計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應技術標準,經甲方審查同意后執行。
第五條 語言、法規和聯系方式
1.語言:合同文件的書寫或解釋以及雙方來往的文件均使用漢語。若需使用少數民族語言作為輔助語言時,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但當兩種文本發生異議時,以漢語文本為準。
2.法規:本合同適用的法規是國家的法律、條例和法規,以及交通部頒布的有關規章和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法規。
3.聯系方式: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系均以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甲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
1.提供場地條件:負責辦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礙物等工作。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位置、面積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
2.提供水電與交通條件:負責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地點開通公共通道與施工場地間的道路,提供供水、供電、通訊等線路接點及施工船舶臨時停泊水域,并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3.提供施工條件:辦理征地紅線、航行通告、拋泥區許可證和碼頭岸線審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種手續。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圍地形圖,辦理臨時用地的申報手續。協助解決對乙方施工有干擾的外部條件。
4.提供技術資料: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量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質報告以及水準點、坐標控制點等技術資料,并組織進行設計交底及現場交驗。甲方對其提供的上述資料的真實性負責,乙方則對上述資料的理解和應用負責。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應在合同協議書簽署后7天內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甲方權力,負責履行合同約定的甲方義務,并將此任命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換其代表時,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辦法向乙方支付工程價款。
7.發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乙方發布工程指令,簽發圖紙、確認工程進度報表,檢查隱蔽工程并辦理各種驗收或簽認手續。
8.竣工驗收:按本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乙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1.施工準備:負責施工現場的布置和臨時設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及開工申請報告。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規格和數量及時到位施工船機和設備。
2.提交報告及報表:根據工程施工情況及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隱蔽工程驗收通知、工程質量自檢報告、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及工程事故報告等,并按時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業計劃、用款計劃及工程完成情況統計表。
3.確保工程進度與質量:按設計文件、技術標準及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施工和材料檢驗,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
4.提供條件:按招標書或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為監理工程師的現場工作提供辦公、住宿、交通和通訊等條件。
5.負責工程的保護與保修:對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裝的設備,在交付甲方應前負責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由乙方無償予以修復。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損壞,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在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間,對屬于乙方責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應無償修復。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協議書簽署時任命代表(即項目經理),乙方代表應具有國家或交通部頒發的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常駐工程現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義務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換其代表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監理工程師。
7.遵守政府法令和規章: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政府的各項法令和規章,特別是交通、衛生、安全、消防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令和規章。
8.接受工程監理:接受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依據本合同對施工的監督和管理,執行監理工程師發布的工程指令,參加監理工程或甲方主持的工程會議。
9.臨時停泊設施:自行解決施工船舶的臨時停泊設施,并按有關部門批準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沒物品處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設備及材料的沉沒。若發生沉沒時,對妨礙交通和其他部門正常作業的均應立即向海監部門報告,并設置浮標或障礙指示燈,直至打撈工作完成為止,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八條 工程監理
1.工程監理:為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控制施工進度和工程投資,甲方可委托監理單位對工程實施監理,乙方應接受監理。
2.監理工程師:甲方應在監理工程師進駐現場前,將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依據本施工合同,獨立、公正地行使監理職權。
3.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所發生的一切行為,均視為甲方行為。
4.監理工程師可以任命一定數量的人員協助其工作,并授權此類人員履行監理工程師的部分職責。監理工程師也可隨時撤回此類任命與授權,但此類任命、授權與撤回應提前7天報告甲方并通知乙方。
第九條 施工期
1.開工: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開工申請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審查,并報甲方批準后,監理工程師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發布開工令。乙方應在開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內開工。
2.延期開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時,應在接到開工令后3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申請報告,監理工程師應在接到乙方報告后3天內作出答復。若監理工程師在3天內未予答復,則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應順延。若監理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則竣工日期不予順延。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遲開工日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3.施工期延長:出現下列情況時,經監理工程師確認并報甲方批準,施工期可以延長。
(1)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誤;
(2)不可抗力或地質條件變化造成工程延誤;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
(4)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它情況。
(5)凡發生上述情況之一時,乙方應在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天數和因此發生的費用支出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監理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5天內報甲方確認并予以答復,以確定施工期延長的天數和費用。若監理工程師逾期未予答復,則可視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確認。
(6)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暫停施工:在確有必要時,監理工程師可以通知乙方暫停放工,并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具體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暫停施工。乙方在落實了監理工程師的處理意見后,并在接到監理工程提出復工通知后,才能繼續施工。停工責任在乙方時,停工損失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由于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錯誤或停工責任在甲方時,乙方停工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由此影響的施工期相應延長。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獎勵條件。如果在本合同執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應與乙方進行協商,并簽署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應按此協議修訂施工進度計劃,報監理工程師審批后實施。
6.階段工期:若有階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提交給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施工工藝流程及說明、材料供應與檢驗、施工場地平面布置、施工質量保證措施、施工人員組成、施工船機配備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對環境影響的保護措施等。施工進度計劃應按照網絡圖關鍵線路或主要工作橫道圖進行控制,并應包括每月預計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進度。
2.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后7天內提出審查意見并提請甲方審批,甲方應在接到審查意見后7天內予以審批。審批時,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應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修改和補充,并在接到審批意見后7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修改和補充報告,監理工程師確認后,乙方應按確認后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若監理工程師及甲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時間內提出修改意見或審批,可視為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已被甲方批準。
3.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工程實際施工進度不符合經甲方批準的施工進度計劃時,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對施工進度計劃進行修訂,并提出保證工程在合同約定的施工期內完成的具體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核并報甲方批準后執行。
第十一條 質量控制
1.材料與設備:
(1)工程所用材料、設備除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由甲方供應外,均由乙方按照設計和技術標準的要求自行采購、運輸、檢驗和保管。
(2)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設備應有產品合格證書,工程材料應具備由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材料檢驗單位出具的材質證書或試驗報告。
(3)材料和設備進場時,乙方應通知監理工程師參加驗收,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復檢,對與設計和技術標準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設備,監理工程師有權拒絕驗收,并由乙方運離施工現場;在材料使用和設備安裝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有權隨時檢查和檢驗,乙方應提供必要協助。若檢驗發現材料或設備不合格時,該批材料或設備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應負責拆除、修復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若檢驗表明材料或設備符合要求,則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施工期相應延長。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書副本應交給乙方,甲方應對其質量負責。
2.質量自檢:本合同工程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應進行質量自檢、質量自檢不合格時應自行返工,因返工所發生的費用自行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不予延長;自檢合格后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自檢報告并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
3.分項工程質量檢查:
(1)主要分項工程開工前,乙方應將材料、設備和人員進場情況及施工工藝向監理工程師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同意后才能開工。(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簽認后,乙方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隨時接受監理工程師及其委派人員對材料、工藝流程的操作的檢查,并按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進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誤,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因監理工程師的不正確指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或施工期延誤,則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施工期相應延長。
4.隱蔽工程驗收:
(1)乙方在自檢合格并簽署隱蔽工程自檢記錄后,填寫隱蔽工程驗收申請單,在覆蓋前48小時,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監理工程師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時內進行驗收,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并在驗收記錄上簽認后,乙方可進行覆蓋和繼續施工;若驗收不合格,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請驗收。
(2)若乙方未經驗收而自行覆蓋,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剝開或開孔檢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若監理工程師在接到驗收申請和驗收通知48小時未能進行驗收,而乙方已自檢合格,則可自行覆蓋。監理工程師事后應予確認并補辦簽認手續。
(3)若監理工程師認為確需對已簽字驗收并覆蓋的隱蔽工程進行復查,乙方應協助復查。若復查結果表明質量合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影響的施工期予以延長;若復查結果表明質量不合格,乙方應進行返工,并按上述規定重新申請驗收,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及施工期延誤由乙方負責。
5.試驗與檢驗:試驗、試件應按技術標準的要求送到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檢驗單位進行試驗或檢驗,并及時將試驗或檢驗結果提交監理工程師審查。監理工程師認為必要時,有權指定取樣送檢驗單位復檢。
6.質量等級:工程施工質量應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技術標準的要求以及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質量等級。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返工后仍達不到約定等級時,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進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擔返工與修整費用,并相應延長施工期。
7.質量監督: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甲乙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十二條 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執行。
(1)經監理工程師確認甲方批準的工程量增減和設計變更;
(2)國家或地方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分布價格和費率調整;
(4)合同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5)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將調整的原因和金額通知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天內予以確認并報經甲方批準答復,甲方應在監理工程師接到乙方通知后10天內予以答復,逾期未予答復,可視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批準。
3.工程預付款支付: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和數額,向乙方支付工程預付款,并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預付款時,乙方可在約定預付款到達日10天后向甲方發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從應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4.工程量確認: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報表。監理工程師收到報表后3天內審核簽認。若監理工程師接到報表后3天內未提出異議,乙方所報工程量視為已被監理工程師確認。若監理工程師對乙方所報工程量有異議,乙方應協助監理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并重新核報。若乙方拒絕協助監理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或不重新核報,則以監理工程師核實的工程量為準。
5.進度款支付:甲方根據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和辦法,依據監理工程師確認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約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內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催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承擔延期支付的利息和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經乙方同意并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
第十三條 設計變更
1.甲方提出的變更:甲方對工程提出設計變更時,應將變更方案送交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后,由監理工程師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應根據變更圖紙落實施工方案并組織施工。若變更涉及設計規模和設計標準的改變,則應事先與乙方協商。
2.乙方提出的變更:乙方提出的設計變更應征得監理工程師的同意并經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后,報甲方批準后方可實施。若由此導致工程費用增減或施工變化,甲乙雙方應協商處理。但乙方為便于組織施工或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擾等原因而提出的變更,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設計造成的變更:在施工中若出現設計圖紙有誤或地質條件與設計出入較大或其他嚴重不合理設計時,監理工程師應在3天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取得修改圖紙后按監理工程師指令組織施工,由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予以延長。
(1)合同中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單價,按合同已有的單價計算;
(2)合同中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單價,以此單價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單價;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單價時,由甲乙雙方商定變更單價;
(4)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其他計算方法。
(5)屬由甲方承擔的費用,乙方應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按上述方法提出變更價款,報監理工程師審查,經甲方同意后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若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款,應在乙方提出后14天內與乙方協商,若協商不成,雙方可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
第十四條 轉讓與分包
1.轉讓:本合同一經簽署不得轉讓。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項工程確需分包時,須取得甲方同意。乙方應將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備案。
(3)乙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監理工程師有權對分包的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與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與疏忽。
第十五條 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責任:乙方應按國家和有關部門的規定,加強施工現場人員與船機的施工安全管理,對施工現場的防臺、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盜等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并承擔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2.安全事故處理:施工現場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時,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及監理工程師,甲方應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壓線、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線、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環境下施工時,施工前應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查,甲方同意后實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防護措施費用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由乙方承擔;施工過程中,由于外部條件變化所發生的安全措施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條 保險
1.工程保險: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投保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人員、船機設備保險:本工程的施工人員、船機設備的保險,由乙方負責。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1.自然災害: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等級以上的自然災害也屬不可抗力。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
(3)乙方設備、船舶和機械的損壞由乙方承擔。
4.損失補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壞時,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后由甲方給予合理補償,但此類補償不包括因乙方防范措施不當而造成的損失和由本條第3款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清理與修復工作的責任和所需費用,由甲乙雙方另簽補充協議或共同簽署備忘錄約定。
第十八條 竣工驗收與結算
1.驗收申請:乙方應在工程完工且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后7天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提交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工程竣工資料。監理工程師接到驗收申請和竣工資料后7天內予以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并報甲方審批。若工程及竣工資料符合要求,甲方應在接到申請報告14天內組織驗收;若工程或竣工資料達不到要求,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合理要求,對工程或竣工資料予以整修或補充,并重新申請驗收,由此而產生的費用和施工期的延誤由乙方負責。若監理工程師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對工程及竣工資料進行審查和組織驗收,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并相應延長施工期。
2.驗收程序:
(3)質量監督站對工程質量等級進行評定;
(4)經驗收合格,甲乙雙方辦理工程交接手續;
(5)工程驗收合格,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驗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應為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3.現場清理: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離施工現場。否則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
4.竣工資料: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資料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竣工資料提交的份數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竣工圖紙和資料;
(2)工程質量自評報告;
(3)階段驗收和隱蔽工程驗收資料;
(4)工程材料及設備試驗與檢驗資料;
(5)沉降及位移觀測資料;
(6)竣工工程整體尺度測量報告;
(7)施工報告;
(8)竣工結算報告(辦理完竣工結算后提交)。
5.竣工結算:
(1)竣工驗收合格后,乙方應在30天內向甲方提交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后14天內審核確認,并在確認后7天內將應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給乙方;若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后14天內未予審核確認,乙方提交的結算報告則視為已被甲方確認。
(2)甲方在確認結算報告后7天內未將工程款支付給乙方,從確認結算報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項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從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為一年整。疏浚工程不設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階段驗收工程的保修期從階段驗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責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內有責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損壞,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因甲方使用不當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壞,乙方應協助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3.返修:保修期內,對應由乙方負責的返修內容,乙方應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4天內開始實施返修,并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時間內修理完畢,否則甲方有權委托其他單位或人員進行修理,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4.保修金:保修金的數額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后7天內,將保修金和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返還乙方。
第二十條 爭議、違約、索賠與賠償
(1)向有管轄權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違約: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均為違約。違約方應對方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時,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應提前14天通知違約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1)在要求索賠的事件發生后21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申請。
(2)在提出索賠申請后14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報告,詳細說明索賠理由,提供同期記錄副本或其他可靠證據,并列明索賠款額、延長施工期及其計算依據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賠報告后14天內,及時進行調查并對索賠資料進行審核,并有權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補充資料后28天內,甲方應給予乙方明確答復。并將確認的索賠款額列入甲方付款計劃。
(4)若乙方未能按上述規定按時提出索賠申請、索賠報告或補充資料,甲方可不予受理。如果甲方未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進行審核或確認,視為乙方索賠要求已被甲方確認。
(5)若乙方對甲方的答復有異議,可按本條第1款執行。
(6)若甲方授權監理工程師對索賠事件進行審核,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說明,但上述規定的索賠時限不變。
4.賠償:發生下述情形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和標準要求乙方賠償。
(1)施工質量達不到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等級;
(2)因乙方原因延誤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損失。
第二十一條 獎勵
1.獎勵: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符合下述情況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標準和方法,給予乙方獎勵。
(1)工程施工質量高于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等級;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中斷與終止
1.合同中斷:由于政策的變化和其它甲乙雙方之外的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視為合同中斷。合同中斷后,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將施工船機和人員撤離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離現場提供必要的條件,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因合同中斷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合同終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乙方將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結算完畢后,除有關保修條款外,其他條款終止。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保修金后,保修條款終止。
清淤工程協議書精選篇三
一.發包方職責:承包方進場前施工區內障礙物清除,向承包方提供臨時水準點及工程范圍內地下管線的位置及埋深。
三.施工方法要求:
1.配備拌合設備及施工所需的震動梁,振動棒,槽鋼,抹光機,發電機,提漿機。
2.砼配比要求達到標準。
3.震動梁,震動棒必須按照標準進行操作,禁止出現不使用及應付施工。
4.提漿機和抹光機需對砼路面提漿抹光達到3-4遍,禁止對砼路面撒干水泥在進行抹光提漿。
5.提漿結束掃毛處理。
7.以上如有達不到要求,發包方有權拒付工程款。
四.按實際工程量及現場簽證結算。
五.承包方計劃于3月26日進場開工。
六.承包方按照土方工程施工技術規范進行施工,按照發包方提供的施工工序和施工要求進行施工。
七.工程結構超出第三條規定時,發包方應給予現場簽證,作為以后結算依據。
八.工程每完成1萬平方工程量,付相應工程款80%;工程結束,付清全部工程款的80%,工程驗收合格后全部付清工程款。雙方責任:發包方必須保證按時清理工程范圍內障礙物,不能耽誤承包方施工進度。
此協議一式三份,未盡事宜另行約定。
發包方:______________(簽字)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清淤工程協議書精選篇四
乙方:
一、甲方責任
1、 甲方將河,具體位置: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以承包的形式委托乙方維護。
2、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河道整治管護等方面的技術培訓,按照《水法》的要求,強化思想政治學習,增強愛河、護河的責任心和使命感。
3、 甲方加強督察指導,每月中旬檢查河道的保潔情況和河道工程的引排能力。
4、 及時協助乙方協調和解決河道管護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
5、 核定乙方的工資報酬,每年為
二、乙方職責
1、 乙方對承包管護的河道,進行日常管理,保持河坡、水面清潔,及時打撈和清除河內垃圾、雜物以及水面漂浮物。
2、 制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向河道亂倒生活、建筑物垃圾,制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河坡上占地建房、垃圾填河、違法取土。
3、 向村民宣傳有關河道管理的規章制度,制止違反河道有關規定的各種行為。
4、 接受上級水利部門的業務指導,定期匯報管理情況,并提出建議。
清淤工程協議書精選篇五
乙方:
為了更好的加強堰塘管理,發展農、漁業生產,做到集體和個人增加經濟效益。甲、乙雙方經過充分討論協商,簽訂如下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堰塘的地點和面積
甲方將位于 村 的面積為: 的 堰塘承包給乙方,四周均以塘埂外沿底為界。
二、承包時間、承包費、交費時間及辦法
承包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費為每年 元,大寫 ,共計 元,大寫: ,交款時間 年 月 日,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在乙方承包的堰塘內發生的炸魚、毒魚、偷、捕、搶和釣魚的違法活動,必須堅決進行制止,并協助有關部門對違法者給予處罰,罰款歸乙方所有。
2、在承包期內,如果雙方因該堰塘的用水問題發生糾紛,甲方應與鎮、村及有關部門及時進行處理,避免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對已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每年開堰塘放水,甲方通過乙方的協商安排,用水、放水必須白
4、甲方要求乙方禁止放水口內填塞玻璃和易碎物品,切忌堵死水源,誰放水誰負責關閘,不得浪費水資源。
5、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執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經營權。
6、甲方禁止村民及他人在堰塘內外放牧、挖掘、種植、養殖、清洗等,若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7、堰塘放水時,因甲方自己操作不當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己負責,與乙方無關。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該堰塘的保水、蓄水、提水,一概由乙方負責,春耕農田用水由乙方放管。
2、乙方在所承包的堰塘外和征包的堰水田內,可以發展其它種、養殖業,當時所種植和養殖的產品有自主經營權。
3、在承包期內,甲方對所承包的堰塘堤埂和防洪設施,應加強管理。若因不可抗拒力量造成堰塘的堤埂或防洪設施發生跨蹋,甲方負全責,其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全部負擔。
4、在承包期限內,乙方承擔春耕農田用水,提灌、儲水費用由乙方一概負責;若遇甲方村民任意放水,乙方有權將當事人交與甲方處理,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5、在承包期限內,堰塘產生的一切收益歸乙方所有。
6、乙方對所承包的堰塘內炸魚、毒魚、偷、捕、搶和釣魚者,有權
五、違約責任
甲方無故中止合同,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大寫: ),并賠償乙方除違約金以外的實際經濟損失。
六、其它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和中止合同。如果甲方法人代表人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規定,補充規定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滿,甲、乙若愿意繼續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的權力。
本合同一式2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法人代表:
乙方:
社員代表:
年 月 日
清淤工程協議書精選篇六
在當今城市建設突飛猛進、全球經濟高速發展的背景下,消防工程在促進城市經濟發展、保障國家與公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那么消防工程施工合同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消防工程施工合同范文,感謝您的欣賞。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承包范圍: 安裝消防煙感、噴淋系統(進口材料費另算)。
1.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1.5 工程質量:按提供消防施工圖紙要求及消防安裝規范.
1.6 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1.7 保修期:壹年。
第二條 甲方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
第四條 關于工期的約定
4.1 甲方要求此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征得乙方同意.
4.2 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其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第五條 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2 本公司施工部分,保證驗收
5.3 如果因甲方的違章建筑,造成消防驗收不過關,本公司概不負責。由甲方公司全權負責消防驗收的后續問題。
第六條 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 合同簽訂后進場甲方先支付給乙方總工程款的50%。計
6.2 當消防工程完工后。甲方再支付給乙方總工程款的45%。計
6.3 當工程驗收合格后,甲方再支付給乙方總工程款的5%。計清。
第七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2 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甲方(蓋章) : 乙方:
代表: 代表: (簽名):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為建立企業與勞務雙方協調、穩定的勞務關系,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力和義務,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xxxxxxxxx
工程地點: xxxxxxxxxxxxxxxxxxxxxx
工程內容:自動噴淋系統、消火栓系統、報警系統(圖紙范圍內全部施工安裝,但不包括防排煙系統及室外管網,并結合現行規范及現場實際條件,達到消防部門驗收標準)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施工機械)。
第二條、工程要求
1. 消防工程施工嚴格按照圖紙設計、結合現行消防規范和國家標準,進行施工安裝。
2. 施工過程中設計圖紙與消防規范有差異時,應及時向甲方匯報,按甲方指示施工。
3. 甲方派駐的項目經理 xxx (手機號:xxxxxxxxxxx )、負責工地的管理和質量監督工作。乙方應服從管理和指揮。
4. 乙方在做隱蔽工程施工時,應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現場管理人員,驗收合格后方可施工下一道工序。
5. 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施工人員進入工地,必須有安全措施( 必須攜帶安全帽),確保安全施工,杜絕人身傷亡事故的發生。
第三條、工程進度和質量
1. 工 期:根據土建施工進度同步施工,并結合總包方總進度計劃要求組織施工,絕對不得影響工程進度。
2. 質量標準:按消防施工驗收規范要求:合格
第四條、工程勞務費價款
1. 勞務費計價: 合同暫定價為:按實際工程量計算 。
第五條、勞務費結算與支付:
1、 乙方應將每月所完成的工程量應在當月25日呈報給甲方,經甲方核對無誤后在下月10日按上月所完成工程量的80%勞務費支付予乙方。
2、 消防自動噴淋、消火栓、報警系統按上月所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予乙方。
3、 消防安裝工程所有工程量按設計圖紙全部安裝完畢后15日甲方應按全部完成工程量應結算至90%給乙方。
4、 系統經消防支隊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必須在兩個月內和乙方結算清楚工程量,并按結算結果付予乙方勞務費97%,剩余3%作為質量保證金(質保期為壹年)。
5、 進度款支付流程:甲方將每月工程進度款匯款或現金方式給予乙方。
備注:
(1) 在施工過程中如有些施工項目在本報價中沒有報價的項目,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增加工程報價項目。
(2) 各系統按實際安裝、據實結算。
(3) 如有特殊情況可考慮給予一定的施工費獎勵。
第五條、甲方責任
1. 甲方負責協調施工用水、用電到現場, 水電費由甲方承擔。
2. 甲方負責主要設備及施工材料運到場,由甲方簽收。
3. 甲方負責協調與乙方有關施工方面的事務。
4. 甲方有權對乙方違規違紀行為進行處罰。
5. 甲方提供乙方施工工具房一間。
6. 甲方不提供乙方工人住宿及飲食,甲方每月補貼乙方300元作為房租補貼。
7. 因工具所產生的易耗品(如焊條、大切割片、膨脹釘、液態生料帶、pvc膠水)均由甲方承擔。
8. 當乙方因工程質量不合格或工程進度達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安排其他施工隊進場幫助施工,費用從乙方勞務費中扣除;情況嚴重時,甲方有權直接將乙方清理出場直至終止本合同,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有權向乙方索賠。
9. 甲方在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如有圖紙變更和設計變更單等資料要及時發放給乙方負責人,如沒有及時發放,造成返工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10.甲方負責組織各相關部門對本工程的所有驗收活動,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11.甲方負責本消防工程所有資料的整理及備案。
第六條、乙方責任
1. 嚴格按照甲方下達的指令進行工作安排,確保工期與施工質量,同時對施工所需材料和設備提前一個星期申報,未報、漏報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2. 嚴格遵照消防規范進行施工安裝,特殊工種崗位應持證上崗。(焊工證、管工證、電工證)
3. 消防水系統管道套絲安裝處應做防銹和除麻處理,焊接鋼管需先除銹刷漆后安裝,管道及支吊架安裝應橫平豎直。
4. 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必須佩帶安全帽,人工梯作業需有專人保護,高空作業需佩帶安全帶工作,接電必須有專業電工操作,否則,扣勞務費50至500元。
5. 材料和設備到工地后乙方負責配合卸車,負責材料保管。
6. 施工過程中,由于乙方未按照圖紙和規范施工造成的返工及材料損失由乙方負責。
7. 乙方人員應遵守工地的一切規章制度,文明施工,并與其他施工隊協調好關系,如工地發生打架或偷盜事件按甲方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罰。
8. 乙方因違章施工或保護措施不到位,造成業主或其他相關施工單位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9. 乙方負責人應按時參加工地及甲方有關會議,及時向工人傳達會議內容,若發生有不服從管理,頂撞甲方管理人員現象的扣除勞務費500元,或解除合同。
10.乙方自帶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證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擔工具維修費。
11.乙方不得無故中途退場,若有違約行為,按剩余工期,每天500元支付違約金。
12.乙方對甲方所購的建材,如發現質量問題應向甲方及時提出并有權拒絕使用。若甲方堅持使用,應書面要求乙方,并承擔因材料質量引起的一切損失。
13.乙方若施工中造成其它工序成品的破壞,則照價賠償。
1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及監理方分配的清理打掃衛生工作,如有不服從者產生的全部罰款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乙方的接受通知方式:現場書面接收、手機短信接收(手機號:)
第八條、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第九條、合同生效、終止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義務履行完畢后終止。
甲 方: 乙 方:
建設單位(甲方) 施工單位(乙方)
一、工程名稱:關嶺縣
二、工程地點:關嶺縣
三、工程內容:(二、三、四、五層室內簡易噴淋安裝,火災自動報警安裝及滅火器、標志燈、應急燈配置。)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價:人民幣陸萬元整(60000.00元)由甲方提供施工電源,并負責二相電連接到自動報警主機旁邊。
五、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后甲方需付給乙方人民幣伍仟元訂金,余款伍萬伍仟元經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尾款給乙方,如果消防部門驗收說不合格就不付錢。
六、工期要求:20xx年8月 ,20xx年 月 日。
七、違約責任:由違約方賠償對方一切經濟損失。
八、安全責任:甲方負責提供安全施工環境,施工過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九、本合同簽字后生效,生效后雙方共同遵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一、打穿墻洞恢復修補由乙方負責。
甲方代表人簽字: 乙方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清淤工程協議書精選篇七
一、工程概況
工程地址:__________
二、價格
施工費:_____元(大寫:_____元整)。
三、工程范圍
四、付款方式
工程完成工程量的30%,付全款的15%,工程完成工程量的50%,付全款的30%,工程完成工程量的90%,付全款的70%,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后按實際發生收量,10天內結算費用。
五、設計與施工甲方若有圖紙須向乙方提供圖紙一套,并負責交底工作,如發現圖紙與實際不符,應通知甲方項目頸部,協商后再行施工,不允許自作主張更改設計,如自行更改,所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施工前應與甲方項目經理部確定施工進度計劃表,并嚴格按照施工進度計劃表施工。
六、材料
1、乙方應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購材料清單,甲方應在4天內及時采購材料供施工隊使用,雙方應各自承擔各自拖延工期的責任和經濟損失,如遇所購材料需要一定工期時,需乙方根據材料制作工期提前申請材料清單。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購材料,若已采購,甲方有權無條件拒絕使用并可拒絕支付該材料的費用.。
3、乙方應幫甲方收貨,核對數量和配件的準確性.。
4、乙方應做好對施工完成的成品保護工作。
5、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攜帶任何建材出門,若發現此類現象,按材料價格加倍從人工費中扣除。
6、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樓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員按甲方要求搬運。
7、乙方根據工程量開出所需材料清單,甲方有權對乙方所開具的材料清單量進行審核其合理性,根據施工工藝要求規定其料損不能超出3%,如超出,按市場價扣除超出部分費用。
七、工期
順延,甲方按照損失扣除費用。
八、垃圾清運
垃圾應由乙方清運堆放一起,保證進出方便。
九、勞動力管理
1、開工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每月向甲方報工人工資發放表。
2、未經甲方許可,非工地施工人員不得在工地過夜,乙方自行負責施工人員吃住。
3、未經甲方同意,任何情況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怠工。
十、施工機具
1、乙方自帶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證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擔工具維修費。
2、因工具所產生的易耗品(如鉆頭、鋸片等)由乙方承擔。
十一、工地現場管理
1、現場禁止使用明火。
2、現場禁止吸煙及隨地大小便。
3、每一位現場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爬高必須佩帶安全帶,安全帽及安全帶由乙方自己負責。
4、乙方要嚴格注意施工安全,如因違反操作規范出現工傷,由乙方承擔一切費用。
十三、施工要求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由甲方或監理單位提出施工不符或不合格之處,乙方應馬上更改。
2、乙方完工后,必須保證符合甲方及監理單位的施工要求。
十四、其它說明和要求:
1、工程為清包,甲方只提供材料。施工工具等設備由施工承包人自備自理。
2、施工單位必須保證施工質量,發生施工質量問題,施工單位應及時予以改正。如竣工驗收時發現質量問題,施工單位應立即予以改正,在未達到甲方的整改要求前甲方有權拒付人工費。
3、施工人員要文明施工,禁止野蠻施工。要愛護現有成品,造成現有成品破壞,由施工隊賠償。
4、施工單位負責及時清理建筑垃圾至規定位置,工程施工結束后,施工人員負責場內建筑垃圾清運,完畢后方可立離場。
5、承包人應加強對現場施工人員防火防盜安全教育,施工人員不得在施工現場違法亂紀,一旦發生問題,后果自負。
十五、施工約束:
1、乙方不得找無辜理由撤銷施工,乙方將負全部責任,后果嚴重者,甲方將乙方責任人起訴司法機關調解。
2、甲方不得找無辜理由撤銷施工,甲方將負全部責任,后果嚴重者,乙方將甲方責任人起訴司法機關調解。
十六、如有違約,乙方將按照工程款雙倍賠付。
十七、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清淤工程協議書精選篇八
承包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 四、承包形式:
第二條 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因臺風暴雨颶風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誤工期。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遲的,不得請求順延工期。 第三條 工程價款、結算及付款方式(是不是有付預付款或進度款的時候乙方開不了票?)
雙方同意按下述第 方式支付本合同價款,甲方付款前,乙方應提供正式發票。
第一種方式:本合同實行固定總價,經甲乙雙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
包干價為 元人民幣(大寫: )。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場因素均不調整包干價。
1、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甲方支付 元工程款;
2、工程竣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后,甲方支付 元工程款;
3、余款 元作為質量保證金,待保修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無息支付。
第二種方式:本合同實行按實結算,雙方使用晨曦軟件,依據最新現行定額計價規范和施工期(或材料定購期)的信息價(信息價不明確的以甲方確認材料價為準)進行計算,計算后的總價下浮 %作為本合同的結算價款。
1、甲方于 支付 元;
2、乙方施工完成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及工程決算書,經甲方審核確認后,付至結算價款的95%,留5%做質保金,待保修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付清。
3、工程量及價格簽證,簽證單都必須有甲方現場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方可作為結算依據。
第四條 建筑材料、設備的供應和采購
一、工程材料、設備由乙方采購。(是否都是包工包料?)
二、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和試驗報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認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復驗的,乙方應按要求提供復驗報告。經復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復驗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退貨處理,其復驗費和退貨損失由乙方承擔。(材料進場是不是要甲方確認?)
第五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甲方簽字認定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變更內容,為不影響施工進度,乙方應先行實施,并及時做好現場簽證。
三、設計變更增減數應以甲方代表簽證單為依據,工程采用包干價,對增減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雙方協商確認。
第六條 工程質量管理及驗收
一、工程具備隱蔽條件,乙方先進行自檢,并在隱蔽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驗收。驗收合格,甲方現場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驗收。
二、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含竣工圖、隱蔽工程簽證和現場簽證單及保修書等)。 驗收合格的,雙方進行交接,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及時返工,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返工導致工期延誤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及行業規定的建筑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的“合格”標準。
第七條 安全施工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質量保修
一、本工程保修期限為 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起算。
二、在免費保修期內,乙方應保證通訊暢通,令甲方能夠隨時同乙方取得聯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后 小時內到達現場并及時處理。如乙方更換保修人員或聯系電話,應及時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訊不暢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諉,甲方將視為乙方放棄保修責任,有權自行解決,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并加收10%的勞務費。
乙方保修聯系電話: ;乙方保修聯系人: 。
第九條 違約責任(乙方擅自修改圖紙的違約責任,甲方延遲付款的違約責任均無)
一、乙方未能按時竣工的,每延期一日應按工程總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從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無故延期15日以上視為根本性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應全額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
二、工程出現質量問題視為乙方嚴重違約,視情節輕重乙方應按工程款的10-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可從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可否作為解除合同條件?)
三、協議一方擅自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違約方應按工程款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糾紛解決辦法 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如協商無法解決,雙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附 則
一、甲方代表為 ,乙方代表為 。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清淤工程協議書精選篇九
工程名稱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
第一章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詞語涵義
一、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二、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
三、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電力施工企業資質管理辦法》規定的工程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發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四、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會監理:受甲方委托、具備《電力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六、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七、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電力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的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八、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如上部門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九、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電力工業部、電業管理局、省(直轄市、自治區)電力局或其根據《電力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暫行規定》設置的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十、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電力建設永久工程。
十一、合同價款:以現行的定額、材料預算價和相應的取費標準為指導價格,通過招標投標或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約完成工程施工內容的價款總額。
款。
十三、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十四、工期:甲方雙方參照電力建設工程項目工期定額等規定,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的合同工期。
十五、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十六、竣工日期 《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十七、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十八、施工現場:經甲方同意、“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所確定的用以施工的場地。
十九、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復印、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托、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二十、不可抗力: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震等對工程及履約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二十一、賠償金:責任方彌補對方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的費用,包括停工、窩工、返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配件積壓、倒運的人工費、機械費、管理費等實際費用,以及從這些費用應付之日起所應計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損失。
二十二、質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國家或行業現行的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及合同對質量的要求。
二十三、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雙方協商后依法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二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合同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等文書;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構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二、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普通話書寫,雙方可根據需要商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譯本,對合同文件的解釋、說明則使用漢語普通話。
二、適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電力工業部規章和約定的其它行業規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規。
三、施工應當使用國家標準、規范和電力行業標準、規范。國家、電力行業沒有相 的標準、規范時,可約定使用其它行業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范。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份數向乙方提供約定的標準、規范。
四、國內沒有相應的標準、規范時,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應報請電力行業主管部門批準并負責按約定提供中文譯本。
五、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范及提出施工工藝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圖紙
一、甲方在開工日期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包括竣工圖和現場存放的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并保證圖紙準確且具有滿足施工要求的設計深度,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條第一款約定提供全套圖紙,將不能提供的圖紙名稱、提供期限列入本條款,并保證滿足實施“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的需要。
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復制、交付,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未如約收到甲方提供的圖紙,應在5天內將所需圖紙或指示的內容、理由、時間及遲誤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內未答復,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六、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圖紙不完整、不準確或設計深度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應及時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條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約定處理。乙方對于甲方提供的圖紙有如上缺陷未發現,甲方仍應按第七條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條第四款約定承擔責任,并給付因此造成的修補、拆除、改建、重建等費用。
清淤工程協議書精選篇十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補充協議條款
1、承包方式:包施工工期、包施工質量、包施工安全、包工包料
2、工程固定總價:(小寫:147萬元 大寫:壹佰肆拾柒萬圓),
3、驗收及保修:
(1) 乙方完成施工后,應向甲方提出竣工驗收申請;
4、施工期限:至開工報告生效后, 50 歷天完成,除假期和施工條件不允許,及因不可抗拒因素不能施工則工期順延。
5、工程款 結算與付款:
簽訂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至本合同總價的30﹪,燈具主材進場后開始安裝,甲方支付至本合同總價的50﹪,工程進度達到80﹪(即發光字、空中玫瑰、主樓數碼管安裝完畢),經驗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本合同總價的70﹪,全部工程完畢,驗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本合同總價的95﹪,剩余5%款項作為質保金,在保修期滿后15日內結清。
二、本補充協議未約定之處按照原合同條款執行;
本補充協議存在沖突,以本協議為準;
五、本協議一式 肆 份,甲方 貳 份,乙方 貳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