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約定勞動關系的書面協議,是保障勞動者權益、維護用人單位合法權益的重要法律文件。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我給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歡迎大家閱讀分享借鑒,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最新月嫂跟公司一般跟公司分成 月嫂合同大全篇一
乙方(家政服務員):______________
一、經甲方(雇主)乙方(家政服務員)協商同意,簽定服務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間,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二、甲方(雇主)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內容的家政服務工作。未經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規定以外的勞務負擔。
2、向乙方提供與甲方家庭成員基本相同的食宿(兒童、老人、病人加餐除外)不得讓乙方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勞動,在工作上給予熱情指導,不準_。
4、負責保護乙方安全,不逼乙方做沒有安全措施的工作。
5、按月付給乙方工資_________________元,不得拖欠克扣。
6、服務期內乙方因疾病及意外損傷所引起的理賠,由投保的保險公司理賠,一切理賠以保險條款為準。
7、保證乙方每月休息_______天,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安排乙方休息,征得乙方同意,并應按天付給報酬。
8、乙方為甲方服務時,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和公司,積極處理好善后事宜,理賠事項由投保的保險公司負責,一切以保險條款為準。
9、乙方在服務過程中,因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和經濟賠償的要求,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法規處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壓錢和物以及毆打、威逼等侵權行為。
10、不得擅自將乙方轉換為第三方服務,不許將乙方帶往外地服務。
三、乙方(家政服務員)的權利和義務
1、自愿為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內容的家庭服務工作。
2、熱心工作,文明服務,遵守公共道德和國家法律、法規。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帶外人去甲方住處,不準私自翻動甲方物品,不參予甲方家庭糾紛。未經甲方允許私自外出或違反上述規定,發生問題責任自負。
4、服務期間,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均由自己負責。
5、每月可休息__________天,如因甲方需要而停休,有權向甲方按天收取報酬。
6、乙方在服務期內因疾病及意外損傷所引起的賠償,由投保的保險公司理賠,一切以保險條款為準。慢性病回家自費治療。
7、有權拒絕,轉換為第三方服務,或帶往外地服務。
8、有權拒絕甲方增加合同規定之外的勞動負擔,如雙方協商同意,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勞動報酬。
9、乙方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有權向有關部門和公司提出申訴,直至向司法部門控告。
四、合同簽訂與解除
1、合同到期后或合同內容有所變更時,七天之內應由雙方持合同到公司辦理續簽和變更手續。
2、經公司同意,雙方持合同辦理解除合同手續,服務合同才視為終止。
3、乙方擅自離開用戶家,甲方必須在24小時內通知公司備案,否則乙方所出問題均由甲方承擔責任。
4、本合同經雙方商洽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最新月嫂跟公司一般跟公司分成 月嫂合同大全篇二
第一、什么叫合同?合同,又名契約。法國民法典認為,契約為一種合意,他是指一人或數人對于其他人負擔給付,作為、不作為的債務。英美法系的國家認為:合同是一種允諾,允諾就是一種約定,允諾人由于這個允諾而自愿引起了這個約定,其結果是接受允諾方有權期待允諾得到履行實現。我國對合同的定義,合同它是指雙方當事人為設立、變更、終止某種民事法律關系而達成的“一種協議”。
第二、下合同的形式在我們國家合同形式目前有這樣幾種形式:
2、口頭約定(雙方口頭約定也可以成立合同,在能夠證明的情況下,口頭約定在發生糾紛時難以證明所以這種形成不可取)
3、電子合同(也就是我常說電郵、電傳等電子數據形式形成的合同,比種形式,目前我們運用的比較少,在發生糾紛時證據效力存在爭議不及書面形成效力高,所以盡量不采用)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形式。我們了解此項內容,是我們進一步明白,在交易時最好采用書面形式,我這樣有利于合同證據的保存。當然口頭約定也算是合同,甚至有時可以成為書面合同的附屬內容,所以在正式書面合同簽訂后,對合同最好正式采用補充協議的形式,切記口頭隨便說說,這樣一不小心可能被套。
第三、合同的主要內容或者說必要內容:
1、合同雙方當事人;
3、數量、質量;
4、價款或者報酬;
5、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6、違約責任;
7、解決爭議的辦法。我們了解此項內容的目的是讓大家知道在簽訂合同時我們最少應當討論那些內容,有那些內容合同才算基本完整。
第四、簽訂一份合同的過程,我們簽訂一份合同大約要經過要約邀請、要約、承諾三個階段。
我們了解此項內容后,我們就能明白什么時候合同已成立了,對雙方我約束力了。在了解了合同的基本情況,下面我們就可以開始討論,簽訂一份合同的注意事項。我從合同起草、合同當事人資格審查、合同權利義務、簽收條款、違約責任條款、管轄條款、合同簽訂地條款、合同質量條款、合同完成后蓋章及律師審查合同老板注意事項等方面來討論。
1合同文本的起草
在合同主要條款達成一致后,會有一方負責起草合同文本。在實踐中往往有些當事人不愿意起草合同文本,我們認為這種做法不妥當。一般來講,文本由誰起草,誰就掌握主動。因為口頭上商議的合同條款要形成文字,還有一個過程,有時,僅僅是一字之差,意思則大相徑庭。起草一方主動性在于可以根據雙方協商的內容,認真考慮寫入合同中的每一條款。而對方則毫無思想準備,有些時候,即使認真審議了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但由于文化和理解上的差異,對詞意的理解也會不同,難以發現對我方不利之處。所以,我方在談判中,應重視合同文本的起草,盡量爭取起草合同文本。
2審查合同對方的簽約資格及履約能力
平時我們在簽訂合同時,很容易忽略對方身份。往往到發生糾紛后時,只知道對方叫“狗娃兒”,狗娃兒竟是不是簽約單位的人不清楚也沒有證明文件、甚至于連住那里都不知道,或者知道但沒相映的證明文件。不要說履行合同了,就是起訴,都不知道起訴誰、在那個法院起訴。所以我們簽訂時,一定要審查簽約資格及履約能力。
同詐騙的特點.為了防止對方利用合同條款來弄虛作假,應該嚴格審查合同各項條款以便使合同權利義務關系規范、明確,便于履行。對于合同的主要條款,特別是關于交貨地點、交貨方式、質量標準、結算方式、貨物價格的約定更要力求表達的清晰、明確、完整,決不能含混不清或者模棱兩可,如果約定不清楚會給合同以后的履行埋下隱患。許多合同只規定雙方交易的主要條款,卻忽略了雙方各自應盡的責任和義務,特別是違約應承擔的責任。這樣,無形中違約成本降低了,削減了合同的約束力,還有一種情況是,有些合同條款寫得十分含糊籠統,即使是規定了雙方各自的責任、義務,但如果合同條款不明確,也無法追究違約者的責任。另外,我們還注意的是,我們在平時交易中的約定俗成的事項(如商業慣例等)、合同的一些附隨義務,所以還最好寫入合同比較好。
4收條款注意事項,或者說如何簽收才對供貨方最有保障?
我們認為,既有收貨單位負責人或業務員簽名驗收,又加蓋收貨單位的公章或業務章,這樣的簽收是最有效的。如果只有業務員簽收,對方不愿加蓋任何單位章的,這種情況在實踐經常出現。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采用以下三種方法來處理;一、要求對方通過銀行付幾次款或蓋章對帳,即要從收貨單位的銀行帳戶上匯款到送貨單位的銀行帳戶上,而且要保存好以前的簽收單。這樣,即使以后這個業務員被收貨單位解雇、只要你有以前的收貨簽收單及銀行的電匯單為證,也可以證明該業務員的行為代表收貨單位,貨款也就不怕收不回了。二、這種情況我們可以在合同中先約定收貨方式,比如收貨方多列幾個業務員作為收貨人。三、在列明收貨人或者運用銀行轉賬等方式時,還應當注意:原來在收貨人被單位解聘事宜。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先在合同中這樣約定:“如果這些業務員被解聘,對方必需提前書面多少日通知我方,否則合同所列人員簽收視為單位簽收。”這樣才會做最好的保護我們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損害。
5約責任的約定。
違約條款是明確約定違約的責任,為將來可能的訴訟與維權打下良好的基礎。違約責任的約定我們要注意四個事項:1、在約定違約責任時“違約金不能和定金同時使用”合同法規定只能選擇其一,2、在約定違約金時,我們注意寫明賠償了違約金后保留要求繼續履行的權利,不讓違約金變成解約金的性質了3、在約定違約責任時,我還需要特別注意法律沒規定具體違約責任賠償計算方式或者對違約造成的損失難以計算時,我在簽訂合同的事先就要約定好違約金的具體數目。4、在約定違約責任時,最好列明那些損失屬于違約賠償的范圍,合同法雖然規定了直接損失可以作為賠償范圍,這個也容易理解。但是,合同法同時也規定可預見損失也屬于違約賠償范圍,但什么可預見損失,這個問題就比較復雜訴訟時也難已證明,所以我們在約定違約責任時最好,列明那些損失屬于對違約賠償范圍。
6定爭議管轄權條款。
爭議管轄權條款的約定用于避免對方精心設計的司法陷阱。一些騙子往往在其所在地經營了良好的社會關系,利用地方保護主義逃避法律制裁。所以我們在約定爭議管轄條款時,一般應約定由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事與怨違,往往雙方對管轄條款難以達成一致意見在我方所在地法院管轄。這此我們可以選擇約定甲方或者乙方所在地的、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當約定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時,如果發生了爭議,應當盡快向本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否則,如果對方先起訴的,對方的人民法院將首先立案,你將不得不到對方所在地打官司,對財力與精力消耗都比較大。
在合同約定管轄權時我們要注意以下三個事項1、民事訴訟法規定合同約定管轄,雙方當事人可以約定 下列管轄地之一:雙方當事人住所地、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標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轄,在選擇時只能選擇其中一項否則約定無效。2、在選擇仲裁管轄時一定要注意仲裁機構名稱不得有錯,更不能先多個仲裁機構否則約定無效。3、我在約定管轄時還注意,約了法院管轄就不能在約定仲裁管轄,兩者只能先擇其一。
7明確合同簽訂地”的意義。
我國的刑法規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合同詐騙的犯罪地包括合同簽訂地點、合同的履行地點。由于合同履行地往往在對方的所在地,所以沒有意義。同時根據民事訴訟規定:直接選擇我方所在地法院管轄沒什么問題對我方有利,但往往難以達成一致同意,約定合同履行地,履行對于守約方來說,履行地往往在對方所在地,沒有什么實質意義,約定標的所在地,標的物往往只移動變化,風險比較大,所以只有約定合同簽訂地點,并明確合同簽訂地才比較穩妥。在約定合同簽訂地時,我們要注意最高法的司法解釋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 凡書面合同寫明了合同簽訂地點的,以合同寫明的為準;未寫明的,以雙方在合同上共同簽字蓋章的地點為合同簽訂地;雙方簽字蓋章不在同一地點的,以最后一方簽字蓋章的地點為合同簽訂地.所以在合同上明確地將簽訂地注明為本地或作為最后一方簽字,以取得本地公安機關對涉嫌犯罪案件的管轄權。
很多精心設計合同糾紛從實質上看都是合同詐騙,都涉嫌構成犯罪。對于涉嫌經濟詐騙案件的受害人,首先應當到公案機關報案,而不是到法院訴訟,這樣我們可以節約訴訟成本,處理速度又比較快、而且有利于執行。然而,合同詐騙的犯罪地包括合同簽訂地點、合同的履行地。但是,一些騙子們往往精心設計管轄權,使人們到本地公安機關報案時,發現沒有約定合同簽訂地根據司法解釋確定,本地公安機關又沒有管轄權。所以合同簽訂地條款的約定,不論是追糾騙子的刑事責任、挽回自身經濟損失還是訴訟時節約訴訟成本等多方面都有著重要的意義。
8同中質量條款的約定
合同中標的質量問題是合同的主要條款,大家在簽訂合同時也應當注意。作為供貨合同或者加工承攬、定做合同,在合同中對質量一定要約定明確。首先我們可以參考國家標準、部門標準、地方標準、行業標準等。當然在有這些標準的前提下,我們首先要尊重這些標準否則我們的合同對質量標準的約定可能導致無效。如果有同一等級標準有多種,我們還應當明確約定采用那個標準。如果在沒有這些標準時,我在合同中一定要注意設立標的質量審查辦法,否則會引起質量糾紛導致我們收款困難。還有時對方要求提供質量檢測報告,這種情況下一定約定那個是“檢測主體”就是誰出檢測報告有效。還有一點要注意的是質量異議期、質量保證期約定如果雙方沒有簽合同或合同上沒注明對質量的負責期限,則送貨單上最好注明對質量的負責期限(即質量異議期)。比如,可以這樣約定"對于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必須在收貨后15天內書面提出,30天內退換,否則,視為需方驗收完全合格。質量保證期是多少時間內質量有問題由我方負責,目前有些產品法律法規沒有規定質量保證期,所以我們自行進行約定。在約定時,還要注意,在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處理方式、方法。
合同一般雙方當事人的代表簽訂后,我一個蓋章過程。有時,對方往往以未帶公章為由,要求單位先蓋章,自己在把合同代回單位蓋章。這樣處理,是很危險的。舉例,甲方雙方代表簽字后,我們單位蓋章后,交由對方去蓋章,對方拿回去把合同改了在蓋章那我們單位利益將可以受損。這種時候,我們可以要求對方拿一份合同回去蓋章后,在拿來與我公司蓋章的合同交換,這樣就可以避免合同被對方串改的情況出現,同時在雙方沒有注明合同簽訂地時,還可以已此方式爭取合同簽訂地在我方住所地,以便為訴訟埋下伏筆。
最新月嫂跟公司一般跟公司分成 月嫂合同大全篇三
身份證號碼:
乙方(被雇傭方):
身份證號碼:
一、甲乙雙方協定事項:
1、服務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月日止共計天。
2、服務費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共計人民幣元;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甲方向乙方預交定金元整,余款在服務終止日全額付清。
3、服務內容:
1、產婦
a、科學合理安排產婦膳食,平衡營養,促進產后康復及乳汁分泌。
b、指導產婦實行母乳喂養,按需哺喂。
c、協助產婦進行個人衛生清潔,做好會陰及傷口護理,防止細菌感染,指導產婦產后運動。
d、紓解產婦產后焦慮、煩躁等情緒,盡快恢復健康。
2、嬰兒
a、科學、合理健康喂養嬰兒,保證嬰兒健康的營養需要。
b、為嬰兒洗澡、撫觸,增加與寶寶情感交流,促進嬰兒健康發育,及時為嬰兒更換衣物,尿布等。
c、做好臍部護理,臀部護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
d、隨時對嬰兒的身體狀況(如食欲、食量、體溫、大小便等)觀察,培養嬰兒良好的生活習慣。
3、其他
產婦及嬰兒的衣物清洗及產婦月子間的衛生。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甲方可在服務內容的工作范圍內,安排乙方工作。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正規月嫂證書以及身份證。
2、甲方的義務
(1)按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2)配合乙方做好月嫂工作,并提供合理的協助。
(3)為乙方提供與甲方基本相同的食宿條件。
3、乙方的權利
(1)甲方增加服務內容以外的工作,乙方有權要求增加適當的報酬。
(2)乙方有權拒絕甲方不合理的工作安排。
4、乙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服務內容為甲方提供服務。
(2)在工作時,乙方需愛護甲方的財務。
1、違法國家法律、法規。
2、不服從甲方合理工作安排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離崗。
4、身體有病,不能繼續從事月嫂工作的。
四、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按工作天數折算工資給乙方。
1、甲方的工作安排違法國家法律、法規。
2、甲方以任何理由對乙方實施搜身,扣押錢物、毆打謾罵、威逼等行為。
五、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屬行政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常住地址:常住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最新月嫂跟公司一般跟公司分成 月嫂合同大全篇四
乙方:(東家)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以下協議,在協議有效期間,甲乙雙方必須遵履各自的權益義務。
一、甲方責任
(一)甲方向乙方收取服務介紹費180元,并負責派出“月嫂”服務員,如果孕婦提前或推遲分娩,甲方三天內派出月嫂。
(二)服務時間:白天工作8小時,晚上起來幫忙嬰兒喂養。
(三)服務內容:(1)產婦飲食(含加餐點心)、嬰兒的護理。
(2)產婦、嬰兒的衛生。
(3)對新生兒開展撫觸。(
4)指導產婦做產婦操、
恢復體形。(5)產婦房間的衛生。
(6)向產婦宣傳科學的飲食和嬰兒喂養。
(7)月嫂應遵守職業道德,盡心盡責服務
二、乙方責任
(一)乙方做到平等待人,尊重月嫂的人格和勞動,在工作上給予熱情指導,不準虐待。
(二)乙方到“中心”交介紹費180元預定月嫂后,如果不請月嫂,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180元介紹費不退。
(三)月嫂的工資,由乙方在簽訂協議時一次性交給甲方,乙方需填寫“回訪單”由月嫂帶回交給甲方。
(四)月嫂的工作期為一個月(28天),一個月(28天)滿后自行解除協議關系。若乙方需求延長服務期,應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會“中心”重新簽訂協議,續簽半個月交介紹費100元,一個月交介紹費180元。
(五)甲方派出的月嫂在乙方服務,如果乙方不滿意可調換。三、本協議期限本協議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四、本協議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均按本協議履行各自的責任、權利、義務,若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爭議方書面告知對方爭議內容,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交福州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本協議一式二份,中心一份,東家一份。
最新月嫂跟公司一般跟公司分成 月嫂合同大全篇五
乙方(雇員): 身份證號:
1. 產婦的基礎護理:
f.隨時對產婦的身體狀況觀察、記錄。
2. 新生兒的基礎護理:
d、寶寶的情感和潛能開發,月嫂需能安撫哭鬧嬰兒,呵護入眠,為寶寶做嬰兒操,鍛煉寶寶的四肢協調能力,開發大腦并給予寶寶美妙的情感撫慰; e、給予嬰兒正確的引導,培養嬰兒良好的生活習慣。
3.其他
協助甲方家人進行一些力所能及的洗衣、煮飯、打掃衛生等日常家務。
1.乙方每月工作日為28天。
2.乙方工作時間正常為每天24小時間斷性服務。
服務費用為 元/月,甲方于每月7日支付給乙方月工資的50%,每月 日把余額付清。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上述服務內容提供服務;
3.甲方有義務按時支付服務費用。
4.甲方有權保存乙方有效身份證件。
5.甲方有權要求出示乙方對傳染病系列進行體檢的體檢報告(體檢報告時間有效期內),如果體檢不合格,甲方有權要求解聘。
1.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按時支付服務費用;
2.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為其工作提供必備設備或條件;
3.乙方須自覺履行上述服務項目,細心照顧小孩、產婦;
4.乙方自愿將合法身份證件交由甲方保管。
6.乙方如遇親友生病等急事,需臨時離開時,應征得甲方同意;
8.乙方如欲解除合同,則需提前10天通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不辭而別,否則,甲方將追究其違約責任。
9.乙方在非工作時間(包括上下班在途時間)所發生的事故,由其自己解決,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