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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服務(匯總21篇)篇一
甲方:(委托人)。
乙方:(被委托人)。
甲方作為石家莊市橋西區南花園商貿區“金世界”項目的開發建設單位,乙方作為具有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代理機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就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委托代理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項目名稱:石家莊市橋西區南花園商貿區“金世界”項目拆遷b區。
項目地點:石家莊市橋西區南小街以西,木利街以東,裕園廣場規劃路以北,永安街以南。
項目內容:商品樓及回遷樓。
項目規模:建筑面積約10萬平方米。
總投資:約30000萬元。
2.委托范圍。
2.1委托代理招(議)標范圍:
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重點設備和材料采購。
2.2委托代理的工作內容:
(1)代擬發包方案,辦理項目登記;。
(2)編制工程招標方案,發布招標公告;。
(3)對投標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并負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4)對投標人有關資質證件,社會信譽及工作質量、能力和其他。
(5)組織評審機構,按評審標準和辦法確定資格預審合格單位,
(6)編制招標文件,并辦理招標文件的備案工作;。
(7)編制工程量清單;。
(8)根據甲方委托編制標底并負責保密;。
(9)組織投標人現場踏勘、對招標文件答疑及補充。并做好會議。
(10)組織開標、評標;。
(11)協助甲方組織召開定標會議,發放中標及未中標。
通知書。
(12)草擬工程合同,可參與承包合同的簽訂,根據招標文件及。
(13)編制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將代理過程中直接形成的各種。
(14)將所有備案資料在招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備案通過,完成承。
(15)與發包有關的其他事宜;。
3.代理費用的負擔及支付方式。
由甲乙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依據,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4.甲方的權利。
4.1甲方有權確定招(議)標形式及方式。
4.2甲方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有權確定乙方的具體工作內容。
4.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交招(議)標代理工作階段性的。
工作報告。
及招標備案資料。
4.4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招(議)標的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不稱職的工作人員或應回避的人員。
4.5甲方可自行編制標底,也可委托乙方負責編制標底。
4.6甲方有權審閱乙方編制的招(議)標文件,并提出修改意見。
4.7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招(議)標代理前對其所要進行的工作提交一份詳細的計劃,包括:招(議)標工作的組織、招(議)標工作的人員安排、招(議)標工作的進度安排、招(議)標工作的階段性會議、向甲方應作的階段性匯報,并有權要求乙方嚴格按計劃進行招標代理活動。
4.8在出現非正常情況或重大問題時乙方必須及時向甲方匯報,而不是自行決定。
4.9在代理業務中,乙方應充分聽取甲方的意見和要求,并且將甲方意見和要求深入地貫徹到招(議)標文件及代理工作中,以確保完全實現甲方的委托意愿。乙方同時保證代理工作的合法有效。
4.11自擬定發包方案、中標通知書至提交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所形成的資料、文件必須經甲方簽字蓋章,方可生效。
5.甲方義務。
5.1項目招標前甲方根據招標工作的實際需要向乙方提供完整、正確的基礎資料、相關文件及便利條件(包括:資金來源、報建手續、場地條件等)。
5.2甲方授權熟悉本項目情況的代表,負責與乙方聯系。
6.甲方的責任。
6.1甲方按雙方商定的內容、時間向乙方提交基礎資料及相關文件和要求,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和時限性負責。
6.2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導致乙方不能收到應得代理費,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索賠。
7.乙方權利。
7.1在審查投標人資質中,遵照招(議)標文件的規定及甲方的授權,有權提出對投標人的投標資格進行確認與否的建議。
7.2對甲方要求的投資、質量、工期目標內容有進行改進的建議權。
7.3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范圍內辦理委托項目的招標工作。
8.乙方義務。
8.1針對甲方的委托,乙方應成立專門的招標代理項目組,并。
8.2在代理招標中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宣傳解釋國家、省、市有關招標投標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保證招標投標工作的順利進行和合法性。
8.3在履行甲方委托工作期內,乙方應運用合理的專業技能為甲方提供咨詢服務,嚴格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關于招標人的各項義務,公正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8.4乙方應積極協調甲方做好招(議)標前期的準備工作,提供有關咨詢服務,并嚴格履行招(議)標工作的全部內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議)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8.5乙方應對招(議)標工程的各種數據、資料嚴格保密,不得接受與此項目有關的投標咨詢。
8.6乙方不得與被代理招(議)標工程的投標人有隸屬關系或著其他利益關系。乙方的工作人員如與本項目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系應主動提出回避。乙方不得參與任何可能與甲方利益相沖突的活動。
9.乙方的責任。
9.1按時完成甲方委托的招(議)標工作內容,對招(議)標有關的各項數據、技術經濟分析結論等的完整性、真實性負責。
9.2在合同履行期內,如乙方要求終止代理工作,或解除合同,
9.3乙方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因乙方過失而造成甲方及其他當事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甲方及其他當事人進行賠償。
9.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投標單位的回扣,不得接受投標單位的任何禮品及宴請。
10.招標代理業務時限。
自勘察設計招標至拆遷b區整體工程驗收投入使用。
11.爭議解決。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其他。
12.1投標擔保要求。
乙方需在招(議)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擔保,投標擔保可采用投標保函或者投標保證金的方式,具體方式和數額由甲方在招(議)標工作開展前確定。
12.2完成招標代理工作中費用承擔的約定:
合同生效期間發生的通知費、打字復印費、會務費、專家評審費(包括外埠專家的差旅費、住宿費)及其他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2.3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自身過錯而導致的工程項目不可實施,或本合同無法執行時,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有權終止合同。
12.4根據《招標投標法》之規定須重新開展招(議)標代理工作時,乙方不再重復收取代理費。
12.5補充條款: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13.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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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服務(匯總21篇)篇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
規模:_________________。
招標范圍:_________________。
總投資額: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為______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具體工作內容以委托人實際委托內容為準。
三、合同價款。
1.代理報酬費用為。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范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此下無正文。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服務(匯總21篇)篇三
1.雙方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建立委托代理關系,遵守和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條例和法規,以保證招標工作的順利完成。
2.雙方承諾本著對國家利益和企業利益負責的原則,為保證項目設計的質量,在工作中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共同努力,確保高質量、高效率地完成本項目的設計招標工作。
1.委托項目:xx
2.委托內容:xx
1、甲方職責:xx
(1)向國家有關部門辦理項目審批手續。
(2)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招標項目的背景情況、項目批準文件(復印件)和項目招標所必需的技術資料、圖紙等。
(3)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招標項目所需資金落實情況的證明。
(4)協助乙方進行有關招標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
(5)參與標前答疑會和開標大會。
(6)組建評標委員會。
(7)根據乙方發出的'中標通知書,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2、乙方職責:xx
(1)在甲方委托的招標范圍內,組織招標工作。
(2)負責招標文件的編制。
(3)招標文件的印刷和發售。
(4)編寫和刊登本項目的招標公告。
(5)澄清投標人提出的有關招標文件中的問題。必要時,修改招標文件。
(6)組織現場勘察和標前答疑會。
(7)接收投標文件、組織和主持開標,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將開標記錄報送有關主管部門。
(8)負責組建評標委員會,與甲方共同研究確定評標委員會的人員組成。評標委員會中技術及經濟專家由業主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從當地政府專家庫(或者招標代理機構的專家庫)中隨機抽取。
(9)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通知中標人與甲方簽訂合同。
(10)整理招標、評標文件交甲方存檔。
3、共同責任
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相關規定;招標活動進行過程中和招標完成后,雙方均有責任對對方的有關商業和技術秘密保密。
1、甲乙雙方各自承擔招標過程中自己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2、乙方直接向中標方收取招標代理服務費78000元(七萬八千元人民幣)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在5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40%的代理費用作為本項目招標的前期費用,待整個招標結束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其余的全部代理費。
3、乙方按有關規定收取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具體金額在招標文件中確定),并在招標完成后按有關規定負責退回給投標單位(不計利息)
有關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名單,投標文件的審查、澄清、評估、比較,以及有關授予合同的意向,均不得透露給任一投標人或與上述工作無關的人員。
1.本代理協議一式陸份,甲方肆份、乙方貳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的方式解決,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國家頒布新的法律或規定與本協議相矛盾,以國家法律規定為準。
甲方:xx乙方:xx
地址:xx地址:xx
電話:xx電話:xx
傳真:xx傳真:xx
法人代表:xx法人代表:xx
授權代表:xx授權代表:xx
簽約地點:xx
時間:xx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服務(匯總21篇)篇四
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拓展網絡銷售渠道,提高“__”品牌及產品在網絡上的知名度及市場占有率,甲方將現生產經營的“__”牌商標的包裝品、物,特許給乙方網絡銷售總代理。經雙方協商同意,特訂立如下協議:
一、代理產品,區域、期限:_________________。
1、代理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牌商標的商品、包裝品及宣傳品。
2、代理區域:_________________在互聯網上進行直銷和分銷。
3、代理期限:_________________3年,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后,雙方滿意可續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代理權。
二、雙方責任、權利: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成為甲方在網絡銷售成為合法網絡總代理商。
2、甲方依照本合同之約定管理乙方代理范圍的經營活動,協助乙方做好網絡營銷推廣工作。
3、甲方保證乙方貨款到賬天內發出貨品(特殊訂貨除外),并保證產品長期供應。
4、甲方積極開發適合網絡銷售的產品。積極配合和實現乙方提出的產品設計及包裝等方面的要求。
5、甲方提供相關的產品證書和文件資料等。
6、甲方保證產品質量,對產品實行的質保承諾。
7、甲方積極配合乙方進行銷售人員的產品知識培訓。
8、甲方授于乙方“代理授權書”并享受調價時的庫存差價補償與其它優惠措施。
乙方責任、權利: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應根據互聯網的特殊情況自行完善經營甲方產品的各項手續。
2、乙方在授權范圍內依法經營,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授權代理事項,做好銷售工作,因乙方不依法經營,違反代理。
協議書。
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貫徹,融匯甲方營銷理念,接受甲方的業務培訓,服從甲方的營銷指導及考核。4、乙方必須具備一批高素質的銷售人員,在所屬范圍內,建立自己的銷售網絡,并經常性、有針對性開展一系列合法有效的網絡推廣宣傳活動。
5、協議生效后,乙方可以以甲方網絡總代理或辦事處的名義對外宣傳。
三、網絡總代理商從事的業務范圍:_________________。
1、網絡銷售網站的建立,淘寶品牌旗艦店的建立,其他大型網絡商城的進駐銷售。
2、網絡分銷渠道的建設,以及通過網絡進行產品的批發、團購等銷售業務。
3、密切與學校,或與各類教育部門及需求單位直接合作。
4、經常進行網絡宣傳推廣及促銷活動,提升甲方在網絡上的品牌形象和知名度。
四、代理條件: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必須是注冊合法的公司或經營單位,具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有一定的市場經營網絡。
2、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企業有關資質(企業營業執照等)。
3、乙方必須完成甲方對其規定的首批進貨額,季度進貨額。
4、乙方與網絡代理商,二級經銷商等所簽訂的合作協議由甲方、乙方、經銷方三方共同簽訂,或乙方簽訂后報甲方備案。
5、乙方在網絡銷售運作中,應嚴格遵守甲方提供的經銷價格體系進行網絡銷售,乙方供給二級代理商的供貨價格按限定供貨價的規定執行,乙方區域內零售價格最高不得超出甲方提供的全國統一零售價,最低可以下浮35%,如需超出,必須征得甲方書面授權方可執行,否則將取消乙方代理資格,同時賠償甲方為此造成的各種損失。但對于房地產工程的批量供貨可由總代理根據實際情況自定。
6、乙方必須接受甲方業務培訓及營銷指導內容:_________________。
(1)產品各項功能的操作及使用。
(2)甲方營銷政策及營銷思路的貫徹。
(3)市場網絡建設、規劃及銷售人員隊伍建設。
(4)通過多渠道開拓終端銷售業務。
五、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如自動放棄代理權或違約被甲方終止代理權,乙方所有產品不得低于甲方全國統一市場價格的折銷售。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在該地區銷售的損失。
2、乙方售出的甲方產品在使用中出現重大質量問題時,甲方應及時調查情況,在質保時間及圍內的產品給于換貨,并承擔所有運輸費用。
六、付款、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款到甲方賬上,甲方即可發貨,并告知運費價格。
2、運費由乙方負責。
七、宣傳、技術支持:_________________。
1、宣傳資料按乙方提貨比例配送,并可提供宣傳資料光盤供乙方大批量印刷宣傳使用。
2、甲方提供代理授權書,技術培訓資格證書。
3、甲方免費提供包裝袋、宣傳噴畫和培訓手冊。
4、乙方完成首批進貨額時,如需派員到甲方進行技術培訓時。交通自理,食宿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進行大項目同時,甲方可派員進行技術支持,交通費甲方自理,住宿由乙方負責。
5、提供項目設計方案和技術指導。
八、違約與仲裁:_________________。
1、未經甲方同意,如乙方違約跨區銷售,一經確認,首先罰違約金人民幣萬元,然后再將實際損失的額賠償給甲方。
2、自乙方代理資格生效之日至代理資格失效之日內,甲方不得再到乙方代理區域內進行銷售,如有違反,首先罰違約金人民幣萬元,然后再將實際損失數額賠償給乙方。
3、在協議期內如發生分歧,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可按《民法典》處理。
九、附則:_________________。
1、在甲方未設立產品總代理地區,為擴大銷售量,乙方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后,可向該地區銷售代理產品。
2、在合同簽訂后,合同可到公證處公證,公證費由提出方承擔。
3、簽訂本協議時,乙雙方應提供企業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明及法人授權委證書,企業有關資質證明。
4、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商議。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即可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服務(匯總21篇)篇五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三、合同價款。
代理報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范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第一部分?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1招標代理合同:委托人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工作委托給具有相應招標代理資質的受托人,實施招標活動簽訂的委托合同。
1.2通用條款:是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需要所訂立,通用于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條款。
1.3專用條款:是委托人與受托人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委托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指受托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設項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委托代理招標的工程。
1.8招標代理業務: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實施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工作內容。
1.9附加服務: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條款4.1款和專用條款4.1款中雙方約定工作范圍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報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受托人按照約定應收取的代理報酬總額。
1.11圖紙: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滿足招標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說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2書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的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3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4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雙方無法控制和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或其他雙方一致認為屬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招標代理業務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四百七十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托人的義務。
4.1委托人將委托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范圍和內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5)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6)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支付代理報酬;。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標代理范圍的合理化建議,經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經濟效益,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經濟獎勵。
4.4委托人負有對受托人為本合同提供的技術服務進行知識產權保護的責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受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受托人的有關損失。
5.受托人的義務。
5.1受托人應根據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委托招標代理業務的工作范圍和內容,選擇有足夠經驗的專職技術經濟人員擔任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的姓名、身份證號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2)應用專業技術與技能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相關的咨詢服務;。
(4)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3受托人應對招標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等的科學性和準確性負責。
5.4受托人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中委托招標范圍之內的相關的投標咨詢業務。
5.5受托人為本合同提供技術服務的知識產權應屬受托人專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受托人須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5.6未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標人的禮品、宴請和任何其它好處,不得泄露招標、評標、定標過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內容。合同終止后,未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委托人的有關損失。
6.委托人的權利。
6.1委托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3)審查受托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受托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8)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7.受托人的權利。
7.1受托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托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托人做出的決定,受托人有權提出建議;。
(4)拒絕委托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托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7)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委托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托代理報酬。
8.1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招標代理業務范圍,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托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金額、幣種、匯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8.2受托人對所承接的招標代理業務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員數量和費用,經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8.3在招標代理業務范圍內所發生的費用(如:評標會務費、評標專家的差旅費、勞務費、公證費等),由委托人與受托人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9.委托代理報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本合同簽訂后10日內,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報酬20%的代理預付款,具體額度(或比例)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由中標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中標人與委托人簽訂承包合同5日內,將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委托代理報酬一次性支付給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標代理工作范圍以外的工作,為附加服務項目,應收取的報酬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9.3委托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預付費用,自應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代理預付費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報酬,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應付代理報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報酬應由委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方法和時間,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約定直接向中標人收取。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委托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受托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托人賠償受托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委托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10.2受托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受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委托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受托人賠償委托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受托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受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托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稅金)。
10.3第三方違約。如果一方的違約被認定為是與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則應由合同雙方中有違約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再由承擔違約責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賠。
11.1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委托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受托人造成損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后7天內,向委托人發出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7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受托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受托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確定的時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賠。
12.爭議。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向有關部門或機構申請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合同變更、生效與終止。
13.合同變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簽訂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續履行招標代理業務時,委托人應及時通知受托人暫停招標代理業務。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應當在正式恢復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暫停時間超過六個月,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委托人應支付重新啟動該招標代理工作一定的補償費用,具體計算方法經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確定。
13.2本合同簽訂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規發生變化或由于任何后續新頒布的法律、行政法規導致服務所需的成本或時間發生改變,則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報酬和服務期限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相應調整。
13.3本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應與對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當事人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對方的損失,賠償方法與金額由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條件雙方在協議書中另有約定外,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終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標代理業務,且委托人或中標人支付了全部代理報酬(含附加服務的報酬)后本合同終止。
15.2本合同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雙方應協商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如果雙方不能就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行終止。除委托人應付給受托人己完成工作的報酬外,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15.4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數。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執一份。副本根據雙方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合同招標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未涉及的內容進行補充。
第二部分?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托人的義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委托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4)指定的與受托人聯系的人員。
姓名: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職稱: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5.受托人的義務。
5.2受托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4)應盡的其他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委托人的權利。
6.1委托人擁有的權利:
(8)委托人擁有的其他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受托人的權利。
7.1受托人擁有的權利:。
(9)受托人擁有的其他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托代理報酬。
9.委托代理報酬的收取。
9.1預付委托代理費用額度(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3逾期支付時,銀行貸款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4逾期支付時,應收取的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本合同關于委托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本合同關于受托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4)雙方約定的受托人的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爭議。
12.1雙方約定,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拆訟。
六、其他。
16.合同份數。
16.2雙方約定本合同正、副本_______份,其中,委托人_______份,受托人________份。
17.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服務(匯總21篇)篇六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全稱):代理人(全稱):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達成如下協議:
1、招標人名稱:
2、項目名稱:
3、建設地點:
4、招標范圍:
5、招標規模:
6、招標方式:
7、指定聯系人(姓名):_______職務:__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理人概況。
1、代理機構名稱:
2、資格等級:
4、擬派專職人員:
(1)姓名: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需要明確約定的委托招標代理業務的工作范圍和內容,并書面形式確定下來,最好詳細約定,避免工程驗收時候因代理事項因為代理事項沒達到雙方滿意程度,造成不必要糾紛。
在招標代理業務范圍內所發生的費用(如:評標會務費、評標專家的差旅費、勞務費、公證費等),由委托人與受托人在協商約定。
委托人如果在合同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預付費用,自應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代理預付費用的利息等。
五、報酬及支付方式。
1、收費標準:
(3)標底(或招標控制價)編制費:以招標規模計算合同價、以標底(或招標控制價)計算結算價,合同價為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招標代理服務費,在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預付合同價的_____%,中標通知書發出后日內按中標金額結算,余款一次付清。
(2)工程量清單編制費,在合同簽定后____日內預付_____%,余款在乙方遞交成果報告同時一次付清。
(3)標底(或招標控制價)編制費,在合同簽定后____日內預付______%,余款在標底(或招標控制價)公布后____日內按標底(或招標控制價)結算,余款一次付清。
六、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托人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的委托招標代理業務,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代理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建議;
(3)審查代理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代理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于代理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托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托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代理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2、委托人的義務。
(1)向代理人提供本工程立項批準手續或相關資料及資金落實情況;
(4)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5)按本合同條款約定的支付方式、幣種及時間,向代理人支付代理報酬;
(6)委托人不得提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否則代理人有權拒絕其這類要求;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
七、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
1、代理人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托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托人做出的決定,代理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提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的答復;
(4)拒絕委托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托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于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托人僅有使用或復制的權利;
2、代理人的義務。
(1)選擇有足夠經驗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完成招標代理工作;
(3)向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咨詢服務;
(5)應對招標工作中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的科學性和正確性負責;
(6)開標、評標結束后日內,向委托人提交招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7)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項目有關的投標咨詢業務;
(8)未經委托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10)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風險提示:違約責任。
委托人可以與受托人約定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委托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最好明確約定受托人賠償委托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受托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等。
另外,委托人約定受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托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稅金),否則相關條款可能被認定無效。
八、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文件的解釋由代理人進行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或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可能完成委托業務,需要變更約定事項時,須經雙方協商并達成一致后方能變更。
4、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____元整。代理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全額退還委托人。委托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應支付的代理費(按正常完成已開展的工作計算)全額支付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范圍等行為,則委托人有權解除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例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它。
1、本協議未詳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補充條款。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服務(匯總21篇)篇七
發包人:發展有限公司(簡稱甲方)。
設計人:xx市建筑設計院(簡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中心綜合開發項目x區第一組團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以共同執行。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范。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1.4甲方提供的修建性規劃方案圖、園林規劃方案圖及大樣詳圖、單體建筑方案圖(三道尺寸線)及大樣詳圖、園林小品(構筑物)建筑方案圖、小區智能化設計方案。
1.5甲方提供的《建設工程設計任務書》。
1.6規劃部門提供的建筑規劃設計要點及市政規劃設計要點。
1.8場地地質勘察報告。
1.9本協議解釋權屬于甲方。
2.1工程名稱:中心綜合開發項目x區第一期。
2.2項目地點:xx市城東新區。
2.3委托設計范圍。
規劃部分:
x區市政管線規劃圖及施工圖(豎向、道路、給水、排污、排雨水系統,消防系統,煤氣瓶組站及煤氣管網,污水處理及管網,閘門,水環境,背景音樂,垃圾站,供電系統,電信、電視、智能化系統預留管線,管線綜合);園林景觀規劃報建圖及施工圖設計;建筑規劃報建圖及施工圖設計。占地約570畝。
單體部分:
115區第一組團建(構)筑物工程施工圖設計:含單體施工圖設計;停車場施工圖設計;圍墻施工圖設計;小區入口施工圖設計;泳池施工圖設計,園林景點施工圖設計等;閘門施工圖設計。建(構)筑物面積約5萬平方米。
市政部分:
各單體建筑、構筑物的給排水,消防,強電,電信、電視、智能化管線預留,通風空調,防雷接地施工圖,人防工程等設計。
詳見設計任務書。
2.4設計要求。
2.4.1各專業設計均應滿足規劃報建和施工圖設計深度與技術要求。
2.4.2規劃設計階段:
配合方案設計單位(國際設計顧問公司)及園林景觀設計單位(單位待定)完成規劃和園林景觀的規劃施工圖設計,并提供技術咨詢服務。
具體方式:
乙方根據甲方可提供的方案(調整和修改方案要由甲方批準),按報建圖要求進行審核,給出修改意見,由甲方負責修改。修改后由乙方出圖,經甲方同意,報規劃部門審批。若規劃部門提出修改意見,由乙方負責修改,完成報建圖及施工圖設計、相關文件資料的說明,直至規劃部門批準通過。
由乙方獨立完成115區總圖施工圖設計任務。
2.4.3初步設計階段。
根據xx公司的建筑初步設計文件,主持完成本項目各專業的初步設計及相關文件資料。
具體方式:
乙方根據甲方可提供的建筑初步設計圖(調整和修改方案要由甲方批準),按報建圖要求進行審核、修改。修改后由乙方出圖,經甲方同意,報規劃部門審批。若規劃部門提出修改意見,由乙方負責修改,完成報建圖設計、相關文件資料的說明,直至規劃部門批準通過。
其他各專業,乙方須按報建圖要求進行初步設計。
配合相關部門和單位(如規劃部門、方案設計單位、小區智能化設計單位等)做好設計協調工作。
2.4.4施工圖設計階段。
主持完成本協議委托設計范圍內的各專業的施工圖設計及相關文件和資料。
具體方式: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按施工圖要求進行技術設計。設計后經甲方審查提出建議,由乙方負責修改,完成施工圖設計及相關文件資料的說明,報建設部門審查,直至建設部門批準通過。
2.5設計成果。
必須符合20xx年版《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和廣東省地方標準和管理文件的有關規定,應充分滿足整個項目的總體規劃要求,兼顧項目發展的階段性和連續性。
2.5.1提交的設計成果數量:
規劃報建文件:各專業藍圖及文本八套,電子文件(光盤)一套。
初步設計文件:各專業藍圖及文本八套,電子文件(光盤)一套。
施工圖設計文件:建筑專業藍圖十三套,其他各專業藍圖十套。文本、電子文件(光盤一套)。
超過協議要求的數量,可另收曬圖費。
2.5.2提供與設計成果相應的設計概算。
3.1項目設計收費。
3.1.1本協議項下的設計范圍與內容,涉及到的所有收費統一以單體建筑面積(含地下室、單體類型不分住宅及公建)為單位計算,設計費均按多層7元/平方米,小高層9元/平方米的包干價計取。總設計費按實際承擔設計的單體總建筑面積計算。建筑面積的計算原則以國家和地方有關規范和規定為準,由甲、乙雙方認可。預計總建筑面積約為5萬平方米,則總設計費約為35萬元(最終單體總建筑面積以實際完成設計的建筑面積為準計算,同時不超過第一組團的范圍)。
3.1.2套用圖的設計不計入總建筑面積,按每增加一棟:基礎不變增加原該棟設計費的30%,基礎改變增加原該棟設計費的40%計算。
3.2設計費支付方式。
3.2.1本協議簽定后一星期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設計費的5%作為定金。協議生效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3.2.2乙方向甲方提交規劃方案設計文件并獲政府批準后一星期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設計費的10%。
3.2.3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文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已完成工作量的設計費的25%。
3.2.4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設計文件后一星期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已完成工作量的設計費的45%。
3.2.5乙方向甲方提交市政、園林施工圖設計文件后一星期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設計費的5%。
3.2.6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一星期內,支付竣工驗收合格工程部分的余款10%。
3.2.7甲方應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付款,甲方不按時付款,乙方有權要求從逾期第二日起按該階段應付設計費數額每日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而且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直到收到款項為止。
3.2.8乙方未按時交付圖紙或因設計差錯,造成甲方工作進度延期或損失,乙方除應繼續完善設計任務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逾期第二日起按該階段應付設計費數額每日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而且甲方可終止協議,并有權依據其損失索賠。
4.1規劃方案設計階段:
在甲方提供規劃設計方案后5天內,乙方完成規劃報建圖及相關資料。
4.2初步設計階段:
在規劃設計方案通過有關部門審批后,15天內提交初步設計文件。
4.3施工圖設計階段:
4.3.1在甲方提供設計要求及相關資料和初步設計報審通過后,30天內提供全套施工圖。(在15天內先提供兩棟單體全套施工圖)。
4.3.2乙方需根據甲方總體計劃時間提交施工圖,根據甲方書面要求,乙方可適當調整出圖次序,盡可能滿足甲方開發建筑的需要。
4.3.3對本項目市政工程,園林工程等配套工程的施工圖設計,乙方應根據甲方需要提供全部和部分施工圖。該項工作出圖時間為單體施工圖提交完成后20天內。
4.4施工圖審查修改。
4.4.1乙方需在政府部門提出設計審查修改意見書后,4天內向甲方提交符合要求、簽章齊全的回復意見和修改變更圖直至通過。
4.5所有設計文件提交時間以甲方相關人員與乙方設計聯絡人員收發設計文件并簽認時間為準。
5.1甲方責任。
5.1.1甲方負責及時提供有關技術設計所需的確切資料(包括方案設計成果、設計任務書、用地紅線圖與地形圖、政府有關批文與規定,設計要點),并對所提交資料及文件的完整性、正確性及時效性負責。
5.1.2甲方負責跟進乙方設計進度,及時提出使用功能、技術配置等要求意見,及時審查確認各階段設計圖紙及相關的設計文件。
5.1.3甲方負責管理部門、設計部門之間的協調,向有關部門辦理各項報建報批工作,并及時向乙方提供批復文件。
5.1.4甲方若要求乙方比協議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乙方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
5.2乙方責任。
5.2.1乙方應按國家規定和協議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乙方負責提供上述設計范圍所定的設計服務,包括到場地現場發生的所有費用。
5.2.2乙方確保設計深度和質量,按時完成協議規定的設計任務。對設計成果的正確性、實用性、可靠性負責。乙方應優化設計,在做到安全合理的基礎上,須認真考慮經濟效益、節省投資。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修改或調整,直至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5.2.3乙方按雙方設定的工作計劃按時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設計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圖紙、圖冊、電子文件。乙方應盡力配合甲方的開發工期。
5.2.4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2.5由于乙方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5.2.6設計文件中選用的標準圖由乙方復印提供給甲方。
5.2.7乙方交付設計文件后,按規定到現場參加有關部門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在原定工作范圍內做必要修改補充。
5.2.8乙方負責跟進甲方所委托其它設計院完成的與乙方設計有關的圖紙,以及按規范提出設計修改意見,乙方負責技術性方面的把關。
5.2.9乙方向甲方提供參與本項目的全部設計人員名單,明確項目的技術負責人和主要聯系人,并出具委托授權書,甲、乙雙方所有的設計聯絡及文件收發通過該員完成。項目成員中必須有一級注冊建筑師、一級注冊結構師進行相關專業設計。項目小組成員的調整須經甲方同意。
5.2.10項目設計變更須經甲方同意,如因無效變更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乙方負責。
5.2.11若因實際工作需要,乙方須應甲方要求隨時到有關部門或施工現場解決技術問題。一般問題當場解決,重大技術問題不超過兩天。
5.2.12乙方須到現場參加技術交底和圖紙會審工作。并參加基礎工程、隱蔽工程、主體結構及竣工驗收。
5.2.13乙方須到現場參加專家評審會和鑒定會。
5.2.14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局部修改、技術難題應及時完成修改圖并簽字蓋章,同時不增加設計費。
5.2.15乙方不得將甲方的設計成果用于其他項目。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將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協議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協議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方法解決,協商不成時,協議雙方任何一方可向項目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8.1施工圖完成后,因非乙方原因,甲方如有重大變更和修改,設計費雙方另行協商。
8.2因乙方原因造成設計工作的返工和修改,或不能滿足甲方要求,或不能通過有關部門的審查,從而影響甲方的開發建設計劃,甲方將按本協議對乙方收取違約金和延遲付款時間,并可單方面解除協議和提出索賠。
8.3因甲方原因,甲方不履行協議,致使協議終止,甲方無權要求返還已付定金。
8.4因乙方原因,乙方不履行協議,致使協議終止履行,應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及全部費用。
8.5乙方為本協議項目的服務至委托設計范圍內的項目施工竣工綜合驗收合格時為止。
8.6本工程項目中,乙方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甲方需要乙方配合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8.7如甲乙雙方協作較好,乙方配合工作經甲方認可,甲方將后期開發設計任務委托乙方完成,其協議另行簽定。8.8如甲方要求的工作范圍或設計圖紙深度超出本協議所限,或因非乙方原因造成設計工作的返工或修改,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并順延工期,所需增加的費用與時間由雙方另行商定。如乙方設計未被政府部門通過、或因自身原因造成設計工作的返工或修改,則增加的費用與時間由乙方負責。
8.9本協議生效后,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費用由甲方負責。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
8.10關鍵詞定義:
單體總建筑面積——包含多層、小高層建筑物及配套輔助設施(如煤氣站)等。凡建筑規劃、總圖工程、景觀小品、建筑小品、構筑物等不計建筑面積,但游泳池按其占地面積計算,地下室按實際面積計算。
多層及小高層——多層即9層半及以下,小高層即10層及以上。
套用圖——按國家有關規定界定。
9.1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或甲方或乙方經營發生重大變故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及時解決善后事務。
9.2建筑、市政、規劃設計任務書、項目成員名單為本協議的附件。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對本協議任何一方需要另作修改或補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
9.4本協議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5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即生效,雙方履行完協議規定的義務后,本協議即行終止。
本協議附件為《建筑工程設計任務書》、《項目設計成員名單》。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日期:年月日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服務(匯總21篇)篇八
1.雙方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建立委托代理關系,遵守和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條例和法規,以保證招標工作的順利完成。
2.雙方承諾本著對國家利益和企業利益負責的原則,為保證項目設計的質量,在工作中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共同努力,確保高質量、高效率地完成本項目的設計招標工作。
二、委托范圍:_________________。
1.委托項目:________________。
2.委托內容: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分工: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職責:_________________。
(1)向國家有關部門辦理項目審批手續。
(2)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招標項目的背景情況、項目批準文件(復印件)和項目招標所必需的技術資料、圖紙等。
(3)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招標項目所需資金落實情況的證明。
(4)協助乙方進行有關招標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
(5)參與標前答疑會和開標大會。
(6)組建評標委員會。
(7)根據乙方發出的中標通知書,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2、乙方職責:_________________。
(1)在甲方委托的招標范圍內,組織招標工作。
(2)負責招標文件的編制。
(3)招標文件的印刷和發售。
(5)澄清投標人提出的有關招標文件中的問題。必要時,修改招標文件。
(6)組織現場勘察和標前答疑會。
(7)接收投標文件、組織和主持開標,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將開標記錄報送有關主管部門。
(8)負責組建評標委員會,與甲方共同研究確定評標委員會的人員組成。評標委員會中技術及經濟專家由業主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從當地政府專家庫(或者招標代理機構的專家庫)中隨機抽取。
(9)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通知中標人與甲方簽訂合同。
(10)整理招標、評標文件交甲方存檔。
3、共同責任。
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相關規定;招標活動進行過程中和招標完成后,雙方均有責任對對方的有關商業和技術秘密保密。
五、費用。
1、甲乙雙方各自承擔招標過程中自己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2、乙方直接向中標方收取招標代理服務費78000元(七萬八千元人民幣)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在5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40%的代理費用作為本項目招標的前期費用,待整個招標結束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其余的全部代理費。
3、乙方按有關規定收取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具體金額在招標文件中確定),并在招標完成后按有關規定負責退回給投標單位(不計利息)。
六、保密:_________________。
有關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名單,投標文件的審查、澄清、評估、比較,以及有關授予合同的意向,均不得透露給任一投標人或與上述工作無關的人員。
七、協議書生效及其它:_________________。
1.本代理協議一式陸份,甲方肆份、乙方貳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的方式解決,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國家頒布新的法律或規定與本協議相矛盾,以國家法律規定為準。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服務(匯總21篇)篇九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地點:
規模:
招標規模:
總投資額: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為。
三、合同價款。
代理報酬為人民幣元。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范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后生效。
委托人(蓋章):受托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傳真:傳真:
電子信箱:電子人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第一部分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1招標代理合同:委托人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工作委托給具有相應招標代理資質的受托人,實施招標活動簽訂的委托合同。
1.2通用條款:是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需要所訂立,通用于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條款。
1.3專用條款:是委托人與受托人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委托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指受托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設項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委托代理招標的工程。
1.8招標代理業務: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實施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工作內容。
1.9附加服務: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條款4.1款和專用條款4.1款中雙方約定工作范圍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報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受托人按照約定應收取的代理報酬總額。
1.11圖紙: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滿足招標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說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2書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的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3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4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雙方無法控制和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或其他雙方一致認為屬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招標代理業務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托人的義務。
4.1委托人將委托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范圍和內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5)根據需要,做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6)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支付代理報酬;。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標代理范圍的合理化建議,經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經濟效益,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經濟獎勵。
4.4委托人負有對受托人為本合同提供的技術服務進行知識產權保護的責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受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受托人的有關損失。
5、受托人的義務。
5.1受托人應根據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委托招標代理業務的工作范圍和內容,選擇有足夠經驗的專職技術經濟人員擔任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的姓名、身份證號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2)應用專業技術與技能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相關的咨詢服務;。
(4)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3受托人應對招標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等的科學性和準確性負責。
5.4受托人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中委托招標范圍之內的相關的投標咨詢業務。
5.5受托人為本合同提供技術服務的知識產權應屬受托人專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受托人須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5.6未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標人的禮品、宴請和任何其他好處,不得泄露招標、評標、定標過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內容。合同終止后,未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露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委托人的有關損失。
6、委托人的權利。
6.1委托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3)審查受托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受托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8)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7、受托人的權利。
7.1受托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托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托人做出的決定,受托人有權提出建議;。
(4)拒絕委托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托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7)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委托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托代理報酬。
8.1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招標代理業務范圍,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托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金額、幣種、匯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8.2受托人對所承接的招標代理業務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員數量和費用,經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8.3在招標代理業務范圍內所發生的費用(如:評標會務費、評標專家的差旅費、勞務費、公證費等),由委托人與受托人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9、委托代理報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本合同簽訂后10日內,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報酬20%的代理預付款,具體額度(或比例)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由中標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中標人與委托人簽訂承包合同5日內,將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委托代理報酬一次性支付給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標代理工作范圍以外的工作,為附加服務項目,應收取的報酬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9.3委托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預付費用,自應支付之日起,接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代理預付費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報酬,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應付代理報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報酬應由委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方法和時間,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約定直接向中標人收取。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委托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受托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托人賠償受托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委托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10.2受托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受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委托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受托人賠償委托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受托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受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托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稅金)。
10.3第三方違約。如果一方的違約被認定為是與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則應由合同雙方中有違約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再由承擔違約責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賠。
11.1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委托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受托人造成損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后7天內,向委托人發出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受托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確定的時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賠。
12、爭議。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向有關部門或機構申請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合同變更,生效與終止。
13、合同變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簽訂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續履行招標代理業務時,委托人應及時通知受托人暫停招標代理業務。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應當在正式恢復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暫停時間超過六個月,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委托人應支付重新啟動該招標代理工作一定的補償費用,具體計算方法經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確定。
13.2本合同簽訂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規發生變化或由于任何后續新頒布的法律、行政法規導致服務所需的成本或時間發生改變,則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報酬和服務期限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相應調整。
13.3本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應與對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當事人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對方的損失,賠償方法與金額由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條件雙方在協議書中另有約定外,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終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標代理業務,且委托人或中標人支付了全部代理報酬(含附加服務的報酬)后本合同終止。
15.2本合同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雙方應協商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如果雙方不能就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行終止。除委托人應付給受托人己完成工作的報酬外,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15.4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數。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執一份。副本根據雙方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合同招標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未涉及的內容進行補充。
第二部分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為:。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托人的義務。
4.1委托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范圍和內容:
4.2委托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標業務所需的全部資料的時間:
(3)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
(4)指定的與受托人聯系的人員。
姓名:
職務:
職稱:
電話:
(5)需要與第三方協調的工作:
(7)應盡的其他義務:
5、受托人的義務。
5.1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姓名:身份證號:
5.2受托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組織招標工作的內容和時間:(按招標工作的程序寫明每項工作的具體內容和時間)。
(2)為招標人提供的為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咨詢服務:
(3)承擔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應由受托人支付的費用:;。
(4)應盡的其他義務:
6、委托人的權利。
6.1委托人擁有的權利:
(8)委托人擁有的其他權利:
7、受托人的權利。
7.1受托人擁有的權利:
(7)受托人擁有的其他權利:
三、委托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托代理報酬。
8.1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
代理報酬的金額或收取比例:;。
代理報酬的幣種:匯率:;。
代理報酬的支付方式:;。
代理報酬的支付時間:。
9、委托代理報酬的收取。
9.1預付委托代理費用額度(比例):。
9.3逾期支付時,銀行貸款利率:。
9.4逾期支付時,應收取的利息:。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本合同關于委托違約的具體責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的約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的約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報酬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雙方約定的委托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10.2本合同關于受托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的約定,向委托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咨詢服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2)受托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投標咨詢業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受托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不應泄露的招標資料和情況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4)雙方約定的受托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12、爭議。
12.1雙方約定,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
16、合同份數。
16.2雙方約定本合同副本份,其中,委托人份,受托人份。
17、補充條款: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服務(匯總21篇)篇十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標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投資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為。
三、合同價款。
代理報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范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服務(匯總21篇)篇十一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
規模:_________。
招標規模:_________。
總投資額: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為_________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工程的招標代理工作。
三、合同價款。
代理報酬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范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后生效。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受托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章):_________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服務(匯總21篇)篇十二
第七十二條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進行招標,貸款方、資金提供方對招標投標的具體條件和程序有不同規定的,可以適用其規定,但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公共利益的除外。
第七十三條采用電子招標投標的,應當按照本辦法和國家有關電子招標投標的規定執行。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服務(匯總21篇)篇十三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l.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2通用條款:是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需要所訂立,通用于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條款。
1.3專用條款:是委托人與受托人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委托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指受托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設項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委托代理招標的工程。
1.9附加服務: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條款4.1款和專用條款4.1款中雙方約定工作范圍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報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受托人按照約定應收取的代理報酬總額。
1.11圖紙: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滿足招標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說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2書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的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3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4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雙方無法控制和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
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或其他雙方一致認為屬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
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
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招標代理業務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協商解決。
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
如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
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托人的義務。
4.1委托人將委托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范圍和內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5)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6)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支付代理報酬;。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標代理范圍的合理化建議,經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經濟效益,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經濟獎勵。
4.4委托人負有對受托人為本合同提供的技術服務進行知識產權保護的責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受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受托人的有關損失。
5.受托人的義務。
5.1受托人應根據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委托招標代理業務的工作范圍和內容,選擇有足夠經驗的專職技術經濟人員擔任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
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的姓名、身份證號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2)應用專業技術與技能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相關的咨詢服務;。
(4)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3受托人應對招標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等的科學性和準確性負責。
5.4受托人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中委托招標范圍之內的相關的投咨詢業務。
5.5受托人為本合同提供技術服務的知識產權應屬受托人專有。
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受托人須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5.6未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標人的禮品、宴請和任何其它好處,不得泄露招標、評標、定標過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內容。
合同終止后,未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委托人的有關損失。
6.委托人的權利。
6.1委托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3)審查受托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受托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8)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7.受托人的權利。
7.1受托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托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托人做出的決定,受托人有權提出建議;。
(4)拒絕委托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并向委托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托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于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知識產權,委托人,使用或復制的權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委托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托代理報酬。
8.1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招標代理業務范圍,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托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金額、幣種、匯率和支付方式、時間。
8.2受托人對所承接的招標代理業務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員數量和費用,經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8.3在招標代理業務范圍內所發生的費用(如:評標會務費、評標專家的差旅費、勞務費、公證費等),由委托人與受托人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9.委托代理報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報酬20%的代理預付款,具體額度(或比例)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由中標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中標人與委托人簽訂承包合同日內,將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委托代理報酬一次性支付給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標代理工作范圍以外的工作,為附加服務項目,應收取的報酬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9.3委托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預付費用,自應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代理預付費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報酬,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應付代理報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報酬應由委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方法和時間,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約定直接向中標人收取。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委托人違約。
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受托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托人賠償受托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委托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10.2受托人違約。
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受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委托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受托人賠償委托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受托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受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托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稅金)。
10.3第三方違約。
如果一方的違約被認定為是與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則應由合同雙方中有違約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再由承擔違約責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賠。
11.1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委托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受托人造成損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后7天內,向委托人發出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7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受托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1.2款確定的時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賠。
12.爭議。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向有關部門或機構申請調解。
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合同變更、生效與終止。
13.合同變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簽訂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續履行招標代理業務時,委托人應及時通知受托人暫停招標代理業務。
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應當在正式恢復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暫停時間超過六個月,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委托人應支付重新啟動該招標代理工作一定的補償費用,具體計算方法經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確定。
13.2本合同簽訂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規發生變化或由于任何后續新頒布的法律、行政法規導致服務所需的成本或時間發生改變,則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報酬和服務期限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相應調整。
13.3本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應與對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未達成書面協議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當事人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對方的損失,賠償方法與金額由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條件雙方在協議書中另有約定外,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終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標代理業務,且委托人或中標人支付了全部代理報酬(含附加服務的報酬)后本合同終止。
15.2本合同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雙方應協商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
如果雙方不能就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行終止。
除委托人應付給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報酬外,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15.4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數。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執一份。
副本根據雙方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合同招標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未涉及的內容進行補充。
第二部分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托人的義務。
4.1委托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范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_。
4.2委托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標業務所需的全部資料的時間:_____________。
(3)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
(4)指定的與受托人聯系的人員。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要與第三方協調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應盡的其他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受托人的義務。
5.2受托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4)應盡的其他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6.委托人的權利。
6.1委托人擁有的權利:
(8)委托人擁有的其他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
7.受托人的權利。
7.1受托人擁有的權利:
三、委托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托代理報酬。
代理報酬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報酬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9.委托代理報酬的收取。
9.3逾期支付時,銀行貸款利率:______________;。
9.4逾期支付時,應收取的利息:______________;。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本合同關于委托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0.2本合同關于受托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4)雙方約定的受托人的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
12.爭議。
12.1雙方約定,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他。
1.本協議未詳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標通知書發出并結清款項后失效。
委托人: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服務(匯總21篇)篇十四
甲方作為____市____區南花園商貿區金世界項目的開發建設單位,乙方作為具有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代理機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就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委托代理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項目名稱:____市____區南花園商貿區金世界項目拆遷區。
項目地點:____市____區南小街以西,木利街以東,裕園廣場規劃路以北,永安______________以南。
項目內容:商品樓及回遷樓。
項目規模:建筑面積約10萬平方米。
總投資:約30000萬元。
二、委托范圍。
1、委托代理招(議)標范圍:
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重點設備和材料采購。
2、委托代理的工作內容:
(1)代擬發包方案,辦理項目登記;。
(2)編制工程招標方案,發布招標公告;。
(3)對投標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并負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4)對投標人有關資質證件,社會信譽及工作質量、能力和其他內容考察;。
(6)編制招標文件,并辦理招標文件的備案工作;。
(7)編制工程量清單;。
(8)根據甲方委托編制標底并負責保密;。
(9)組織投標人現場踏勘、對招標文件答疑及補充。
并做好會議紀要,作為招標文件組成部分在規定時間內發至各投標人;。
(10)組織開標、評標;。
3、協助甲方組織召開定標會議,發放中標及未中標通知書;。
6、將所有備案資料在招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備案通過,完成承包合同的備案;。
7、與發包有關的其他事宜;。
8、代理費用的負擔及支付方式由甲乙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依據,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9、甲方的權利。
甲方有權確定招(議)標形式及方式。
甲方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有權確定乙方的具體工作內容。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交招(議)標代理工作階段性的工作報告,及招標備案資料。
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招(議)標的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不稱職的工作人員或應回避的人員。
甲方可自行編制標底,也可委托乙方負責編制標底。
甲方有權審閱乙方編制的招(議)標文件,并提出修改意見。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招(議)標代理前對其所要進行的工作提交一份詳細的計劃,包括:招(議)標工作的組織、招(議)標工作的人員安排、招(議)標工作的進度安排、招(議)標工作的階段性會議、向甲方應作的階段性匯報,并有權要求乙方嚴格按計劃進行招標代理活動。
在出現非正常情況或重大問題時乙方必須及時向甲方匯報,而不是自行決定。
在代理業務中,乙方應充分聽取甲方的意見和要求,并且將甲方意見和要求深入地貫徹到招(議)標文件及代理工作中,以確保完全實現甲方的委托意愿。
乙方同時保證代理工作的合法有效。
密,給招標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投標活動正常進行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并按有關法律、法規索取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自擬定發包方案、中標通知書至提交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所形成的資料、文件必須經甲方簽字蓋章,方可生效。
10、甲方義務。
項目招標前甲方根據招標工作的實際需要向乙方提供完整、正確的基礎資料、相關文件及便利條件(包括:資金來源、報建手續、場地條件等)。甲方授權熟悉本項目情況的代表,負責與乙方聯系。
11、甲方的責任。
甲方按雙方商定的內容、時間向乙方提交基礎資料及相關文件和要求,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和時限性負責。
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導致乙方不能收到應得代理費,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索賠。
12、乙方權利。
在審查投標人資質中,遵照招(議)標文件的規定及甲方的授權,有權提出對投標人的投標資格進行確認與否的建議。
對甲方要求的投資、質量、工期目標內容有進行改進的建議權。
13、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范圍內辦理委托項目的招標工作。
14、乙方義務。
針對甲方的委托,乙方應成立專門的招標代理項目組,并。
任命經甲方認可的具有工程建設類執業注冊資格(高級職稱)的專業人員為項目組組長,專職負責甲方委托項目的招標代理工作。
并將項目組組成人員情況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交,作為合同的附件。
在代理招標中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宣傳解釋國家、省、市有關招標投標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保證招標投標工作的順利進行和合法性。
在履行甲方委托工作期內,乙方應運用合理的專業技能為甲方提供咨詢服務,嚴格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關于招標人的各項義務,公正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應積極協調甲方做好招(議)標前期的準備工作,提供有關咨詢服務,并嚴格履行招(議)標工作的全部內容。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議)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乙方應對招(議)標工程的各種數據、資料嚴格保密,不得接受與此項目有關的投標咨詢。
乙方不得與被代理招(議)標工程的投標人有隸屬關系或著其他利益關系。
乙方的工作人員如與本項目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系應主動提出回避。
乙方不得參與任何可能與甲方利益相沖突的活動。
15、乙方的責任。
按時完成甲方委托的招(議)標工作內容,對招(議)標有關的各項數據、技術經濟分析結論等的完整性、真實性負責。
在合同履行期內,如乙方要求終止代理工作,或解除合同,
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損失。
乙方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因乙方過失而造成甲方及其他當事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甲方及其他當事人進行賠償。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投標單位的回扣,不得接受投標單位的任何禮品及宴請。
16、招標代理業務時限。
自勘察設計招標至拆遷區整體工程驗收投入使用。
17、爭議解決。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8、其他。
投標擔保要求。
乙方需在招(議)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擔保,投標擔保可采用投標保函或者投標保證金的方式,具體方式和數額由甲方在招(議)標工作開展前確定。
完成招標代理工作中費用承擔的約定:
合同生效期間發生的通知費、打字復印費、會務費、專家評審費(包括外埠專家的.差旅費、住宿費)及其他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自身過錯而導致的工程項目不可實施,或本合同無法執行時,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有權終止合同。
根據《招標投標法》之規定須重新開展招(議)標代理工作時,乙方不再重復收取代理費。
補充條款: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19、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服務(匯總21篇)篇十五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標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投資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為為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具體工作內容以委托人實際委托內容為準。
三、合同價款。
1.代理報酬費用為。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范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__年__月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此下無正文。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服務(匯總21篇)篇十六
第三十七條開標由招標人主持,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
第三十八條開標應當按招標文件中確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開標人員至少由主持人、監標人、開標人、唱標人、記錄人組成,上述人員對開標負責。
第三十九條開標一般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主持人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時間停止接收投標文件,開始開標;。
(二)宣布開標人員名單;。
(三)確認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是否在場;。
(四)宣布投標文件開啟順序;。
(五)依開標順序,先檢查投標文件密封是否完好,再啟封投標文件;。
(六)宣布投標要素,并作記錄,同時由投標人代表簽字確認;。
(七)對上述工作進行紀錄,存檔備查。
第四十條評標工作由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的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七人以上單數,其中專家(不含招標人代表人數)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第四十一條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設項目中,中央項目的評標專家應當從水利部或流域管理機構組建的評標專家庫中抽取;地方項目的評標專家應當從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組建的評標專家庫中抽取,也可從水利部或流域管理機構組建的評標專家庫中抽取。
第四十二條評標專家的選擇應當采取隨機的方式抽取。根據工程特殊專業技術需要,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招標人可以指定部分評標專家,但不得超過專家人數的三分之一。
第四十三條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所指利害關系包括:是投標人或其代理人的近親屬;在5年內與投標人曾有工作關系;或有其他社會關系或經濟利益關系。
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在招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
第四十四條評標工作一般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招標人宣布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并確定主任委員;。
(二)招標人宣布有關評標紀律;。
(三)在主任委員主持下,根據需要,討論通過成立有關專業組和工作組;。
(四)聽取招標人介紹招標文件;。
(五)組織評標人員學習評標標準和方法;。
(七)對需要文字澄清的問題,投標人應當以書面形式送達評標委員會;。
(九)在評標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同意并簽字的情況下,通過評標委員會工作報告,并報招標人。評標委員會工作報告附件包括有關評標的往來澄清函、有關評標資料及推薦意見等。
第四十五條招標人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投標文件,可以拒絕或按無效標處理:
(一)投標文件密封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
(二)逾期送達的;。
(三)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未參加開標會議的;。
(四)未按招標文件規定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的簽字(或印鑒)的;。
(七)未按規定交納投標保證金的;。
(八)超出招標文件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
(九)投標人提供虛假資料的。
第四十六條評標委員會經過評審,認為所有投標文件都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時,可以否決所有投標,招標人應當重新組織招標。對已參加本次投標的單位,重新參加投標不應當再收取招標文件費。
第四十七條評標委員會應當進行秘密評審,不得泄露評審過程、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與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
第四十八條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的內容采取書面方式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說明,但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第四十九條評標委員會經過評審,從合格的投標人中排序推薦中標候選人。
第五十條中標人的投標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
(二)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并且經評審的投標價格合理最低;但投標價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第五十一條招標人可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也可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順序確定中標人。當招標人確定的中標人與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順序不一致時,應當有充足的理由,并按項目管理權限報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五十二條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中標人提交履約保函。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另行訂立背離招標文件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第五十三條招標人在確定中標人后,應當在15日之內按項目管理權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第五十四條當確定的中標人拒絕簽訂合同時,招標人可與確定的候補中標人簽訂合同,并按項目管理權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五十五條由于招標人自身原因致使招標工作失敗(包括未能如期簽訂合同),招標人應當按投標保證金雙倍的金額賠償投標人,同時退還投標保證金。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服務(匯總21篇)篇十七
委托人:
受委托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地點:
規模:
招標規模:
總投資額: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為。
三、合同價款。
代理報酬為人民幣元。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承擔本工程的。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范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后生效。
委托人(蓋章):受托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傳真:傳真:
電子信箱: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第一部分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2通用條款:是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需要所訂立,通用于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條款。
1.3專用條款:是委托人與受托人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委托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指受托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設項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委托代理招標的工程。
1.9附加服務: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條款4.1款和專用條款4.1款中雙方約定工作范圍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報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受托人按照約定應收取的代理報酬總額。
1.11圖紙: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滿足招標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說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2書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的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3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4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雙方無法控制和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或其他雙方一致認為屬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招標。
代理業務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托人的義務。
4.1委托人將委托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范圍和內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5)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6)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支付代理報酬;。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標代理范圍的合理化建議,經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經濟效益,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經濟獎勵。
4.4委托人負有對受托人為本合同提供的技術服務進行知識產權保護的責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受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受托人的有關損失。
5、受托人的義務。
5.1受托人應根據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委托招標代理業務的工作范圍和內容,選擇有足夠經驗的專職技術經濟人員擔任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的姓名、身份證號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2)應用專業技術與技能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相關的咨詢服務;。
(4)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3受托人應對招標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等的科學性和準確性負責。
5.4受托人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中委托招標范圍之內的相關的投咨詢業務。
5.5受托人為本合同提供技術服務的知識產權應屬受托人專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受托人須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5.6未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標人的禮品、宴請和任何其它好處,不得泄露招標、評標、定標過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內容。合同終止后,未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委托人的有關損失。
6、委托人的權利。
6.1委托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3)審查受托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受托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8)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7、受托人的權利。
7.1受托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托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托人做出的決定,受托人有權提出建議。
(4)拒絕委托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并向委托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托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于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知識產權,委托人,使用或復制的權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委托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托代理報酬。
8.1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招標代理業務范圍,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托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金額、幣種、匯率和支付方式、時間。
8.2受托人對所承接的招標代理業務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員數量和費用,經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8.3在招標代理業務范圍內所發生的費用(如:評標會務費、評標專家的差旅費、勞務費、公證費等),由委托人與受托人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9、委托代理報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本合同簽訂后10日內,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報酬20%的代理預付款,具體額度(或比例)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由中標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中標人與委托人簽訂承包合同5日內,將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委托代理報酬一次性支付給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標代理工作范圍以外的工作,為附加服務項目,應收取的報酬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9.3委托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預付費用,自應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代理預付費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報酬,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應付代理報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報酬應由委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方法和時間,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約定直接向中標人收取。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委托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受托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托人賠償受托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委托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10.2受托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受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委托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受托人賠償委托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受托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受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托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稅金)。
10.3第三方違約。如果一方的違約被認定為是與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則應由合同雙方中有違約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再由承擔違約責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賠。
11.1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委托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受托人造成損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后7天內,向委托人發出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7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受托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受托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確定的時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賠。
12、爭議。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向有關部門或機構申請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合同變更、生效與終止。
13、合同變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簽訂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續履行招標代理業務時,委托人應及時通知受托人暫停招標代理業務。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應當在正式恢復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暫停時間超過六個月,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委托人應支付重新啟動該招標代理工作一定的補償費用,具體計算方法經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確定。
13.2本合同簽訂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規發生變化或由于任何后續新頒布的法律、行政法規導致服務所需的成本或時間發生改變,則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報酬和服務期限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相應調整。
13.3本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應與對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末達成書面協議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當事人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對方的損失,賠償方法與金額由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條件雙方在協議書中另有約定外,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終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標代理業務,且委托人或中標人支付了全部代理報酬(含附加服務的報酬)后本合同終止。
15.2本合同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雙方應協商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如果雙方不能就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行終止。除委托人應付給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報酬外,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15.4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數。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執一份。副本根據雙方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合同招標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未涉及的內容進行補充。
第二部分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為:。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托人的義務。
4.1委托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范圍和內容:。
4.2委托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標業務所需的全部資料的時間:。
(3)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
(4)指定的與受托人聯系的人員。
姓名:
職務:
職稱:
電話:
(5)需要與第三方協調的工作:
(6)應盡的其他義務:
5、受托人的義務。
5.1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姓名:身份證號:
5.2受托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組織招標工作的內容和時間:(按招標工作的程序寫明每項工作的具體內容和時間)。
(2)為招標人提供的為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咨詢服務:
(3)承擔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應由受托人支付的費用:;。
(4)應盡的其他義務:
6、委托人的權利。
6.1委托人擁有的權利:
(8)委托人擁有的其他權利:
7、受托人的權利。
7.1受托人擁有的權利:
(7)受托人擁有的其他權利:
三、委托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托代理報酬。
8.1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
代理報酬的金額或收取比例:;。
代理報酬的幣種:匯率:
代理報酬的支付方式:;。
代理報酬的支付時間:;。
9、委托代理報酬的收取。
9.1預付委托代理費用額度(比例):;。
9.3逾期支付時,銀行貸款利率:;。
9.4逾期支付時,應收取的利息:;。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本合同關于委托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一(3)款的約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一(6)款的約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報酬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雙方約定的委托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10.2本合同關于受托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的約定,向委托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咨詢服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2)受托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投標咨詢業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受托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不應泄露的招標資料和情況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4)雙方約定的受托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12、爭議。
12.1雙方約定,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
16、合同份數。
16.2雙方約定合同副本份,其中,委托人份,受托人份.
17、補充條款:
委托人:
受委托人: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服務(匯總21篇)篇十八
建設單位: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總包單位: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分包單位: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經甲、乙、丙三方協商同意,乙方將_______防水工程分包給丙方施工,為明確三方的責權利關系,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
三、工程內容:___________。
四、工程造價:約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_元/平方米,按防水工程實體的防水外表面積(按規范要求應做附加層的部分另計算單層面積,但搭接層不重復計算面積,只計算單層面積)進行結算。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單價一次包死(包括材料費、人工費、機械費、管理費、檢驗檢測費、稅金、風險費等所有費用)。
六、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開工日期以乙方通知為準。如工地不符合開工條件和天氣原因工期順延。
七、質量:符合國家現行規范標準要求。
八、材料要求:所用材料應提供材料的相關質量證明文件,按照要求進行檢驗并承擔有關費用。防水及附屬材料必須用原生材料生產,否則除更換為原生材料生產外,施工方承擔工程造價20%的違約金。
九、材料規格及廠家:材料為“奧斯泰”牌pvc防水卷材,1.5mm厚和“奧斯泰”牌ast合成高分子防水涂膜,1.5mm厚。山東聊城天龍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
十、工程款支付方式:
(1)材料進場后付合同價款的40%;。
(2)底板施工完畢后付合同價款的40%;。
(3)擋土墻施工完畢經驗收合格結算完畢后付至合同價款95%;。
(4)留5%作為工程保修金,一年內付清。
經監理公司、總承包單位簽字認可后由建設單位直接支付給丙方工程款。
十一、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和乙方有權對丙方的施工進行監督、檢查、指導、服務,協調內部關系,有權對違反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
2、丙方必須嚴格組織施工,服從管理,配合各種檢查,確保工程質量。
3、施工過程中丙方應杜絕重大傷亡事故,如出現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均由丙方全部承擔。
4、丙方應保障甲、乙方免于承擔因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索賠、賠償、訴訟等任何費用和責任,如發生以上情況,其所有責任和費用均由丙方承擔。
5、本工程由丙方的直屬隊伍施工,不得轉包、分包。如發現轉包、分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不支付丙方已發生的費用。
6、總包單位取費、計稅后扣除防水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上述費用與丙方無關。
十二、竣工驗收:工程竣工前丙方應按乙方的要求整理好一切必備的資料并交乙方,如延誤承擔有關責任和損失。
十三、違約責任:
1、因丙方原因,工程每拖期一天,罰500元。
2、出現質量問題,丙方承擔甲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四、工程保修:丙方負責工程的保修并支付發生的費用。
十五、爭議: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壹份。
十七、本協議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另行商定。
甲方: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蓋章)丙方:___________(蓋章)。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服務(匯總21篇)篇十九
第一條為加強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工作的管理,規范招標投標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水利工程建設的特點,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水利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采購等的招標投標活動。
第三條符合下列具體范圍并達到規模標準之一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必須進行招標。
(一)具體范圍。
2、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
3、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
(二)規模標準。
1、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2、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3、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4、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但分標單項合同估算價低于本項第1、2、3目規定的標準的項目原則上都必須招標。
第四條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建設項目的招標工作由招標人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標投標活動。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服務(匯總21篇)篇二十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地點:
規模:
招標規模:
總投資額: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為。
三、合同價款。
代理報酬為人民幣元。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范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后生效。
委托人(蓋章):受托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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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l.2通用條款:是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需要所訂立,通用于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條款。
1.3專用條款:是委托人與受托人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l.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委托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指受托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設項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委托代理招標的工程。
1.9附加服務: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條款4.1款和專用條款4.1款中雙方約定工作范圍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報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受托人按照約定應收取的代理報酬總額。
1.11圖紙: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滿足招標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說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2書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的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3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4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雙方無法控制和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或其他雙方一致認為屬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l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招標代理業務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托人的義務。
4.1委托人將委托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范圍和內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5)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6)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支付代理報酬;。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標代理范圍的合理化建議,經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經濟效益,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經濟獎勵。
4.4委托人負有對受托人為本合同提供的技術服務進行知識產權保護的責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受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受托人的有關損失。
5、受托人的義務。
5.1受托人應根據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委托招標代理業務的工作范圍和內容,選擇有足夠經驗的專職技術經濟人員擔任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的姓名、身份證號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2)應用專業技術與技能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相關的咨詢服務;。
(4)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3受托人應對招標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等的科學性和準確性負責。
5.4受托人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中委托招標范圍之內的相關的投標咨詢業務。
5.5受托人為本合同提供技術服務的知識產權應屬受托人專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受托人須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5.6未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標人的禮品、宴請和任何其它好處,不得泄露招標、評標、定標過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內容。合同終止后,未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委托人的有關損失。
6、委托人的權利。
6.1委托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3)審查受托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受托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8)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7、受托人的權利。
7.1受托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托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托人做出的決定,受托人有權提出建議;。
(4)拒絕委托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托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7)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委托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托代理報酬。
8.1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招標代理業務范圍,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托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金額、幣種、匯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8.2受托人對所承接的招標代理業務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員數量和費用,經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8.3在招標代理業務范圍內所發生的費用(如:評標會務費、評標專家的差旅費、勞務費、公證費等),由委托人與受托人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9、委托代理報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本合同簽訂后10日內,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報酬20%的代理預付款,具體額度(或比例)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由中標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中標人與委托人簽訂承包合同5日內,將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委托代理報酬一次性支付給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標代理工作范圍以外的工作,為附加服務項目,應收取的報酬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9.3委托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預付費用,自應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代理預付費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報酬,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應付代理報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報酬應由委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方法和時間,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約定直接向中標人收取。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委托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受托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托人賠償受托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委托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10.2受托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受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委托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受托人賠償委托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受托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受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托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稅金)。
10.3第三方違約。如果一方的違約被認定為是與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則應由合同雙方中有違約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再由承擔違約責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賠。
11.1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委托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受托人造成損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后7天內,向委托人發出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7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受托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受托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確定的時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賠。
12、爭議。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向有關部門或機構申請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合同變更、生效與終止。
13、合同變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簽訂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續履行招標代理業務時,委托人應及時通知受托人暫停招標代理業務。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應當在正式恢復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暫停時間超過六個月,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委托人應支付重新啟動該招標代理工作一定的補償費用,具體計算方式經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確定。
13.2本合同簽訂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規發生變化或由于任何后續新頒布的法律、行政法規導致服務所需的成本或時間發生改變,則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報酬和服務期限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相應調整。
13.3本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應與對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當事人一放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對方的損失,賠償方法與金額由雙方在協議書約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條件雙方在協議書中另有約定外,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終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標代理業務,且委托人或中標人支付了全部代理報酬(含附加服務的報酬)后本合同終止。
15.2本合同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雙方應協商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如果雙方不能就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行終止。除委托人應付給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報酬外,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15.4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終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數。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執一份。副本根據雙方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合同招標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未涉及的內容進行補充。
第二部分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為:。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托人的義務。
4.1委托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范圍和內容:
4.2委托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標業務所需的全部資料的時間:;。
(3)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
(4)指定的與受托人聯系的人員。
姓名:
職務:
職稱:
電話:;。
(5)需要與第三方協調的工作:;。
(7)應盡的其他義務:。
5、受托人的義務。
5.1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姓名:身份證號:
5.2受托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2)為招標人提供的為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咨詢服務:;。
(3)承擔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應由受托人支付的費用:;。
(4)應盡的其他義務:。
6、委托人的權力。
6.1委托人擁有的權力:。
(8)委托人擁有的其他權利:。
7、受托人的權力。
7.1受托人擁有的權力:
(7)受托人擁有的其他權利:。
三、委托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托代理報酬。
8.1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
代理報酬的金額或收取比例:;。
代理報酬的幣種:匯率:;。
代理報酬的支付方式:;。
代理報酬的支付時間:。
9、委托代理報酬的收取。
9.1預付委托代理費用額度(比例):。
9.3逾期支付時,銀行貸款利率:。
9.4逾期支付時,應收取的利息:。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本合同關于委托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3)雙方約定的委托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10.2本合同關于受托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4)雙方約定的受托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12、爭議。
12.1雙方約定,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
16、合同分數。
16.2雙方約定本合同副本份,其中,委托人份,受托人份。
17、補充條款:
委托單位(甲方):
承辦人(乙方):
協議簽訂日期:年月日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服務(匯總21篇)篇二十一
1.雙方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建立委托代理關系,遵守和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條例和法規,以保證招標工作的順利完成。
2.雙方承諾本著對國家利益和企業利益負責的原則,為保證項目設計的質量,在工作中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共同努力,確保高質量、高效率地完成本項目的設計招標工作。
二、委托范圍:_________________。
1.委托項目:________________。
2.委托內容: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分工: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職責:_________________。
(1)向國家有關部門辦理項目審批手續。
(2)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招標項目的背景情況、項目批準文件(復印件)和項目招標所必需的技術資料、圖紙等。
(3)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招標項目所需資金落實情況的證明。
(4)協助乙方進行有關招標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
(5)參與標前答疑會和開標大會。
(6)組建評標委員會。
(7)根據乙方發出的中標通知書,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2、乙方職責:_________________。
(1)在甲方委托的招標范圍內,組織招標工作。
(2)負責招標文件的編制。
(3)招標文件的印刷和發售。
(4)編寫和刊登本項目的招標公告。
(5)澄清投標人提出的有關招標文件中的問題。必要時,修改招標文件。
(6)組織現場勘察和標前答疑會。
(7)接收投標文件、組織和主持開標,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將開標記錄報送有關主管部門。
(8)負責組建評標委員會,與甲方共同研究確定評標委員會的人員組成。評標委員會中技術及經濟專家由業主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從當地政府專家庫(或者招標代理機構的專家庫)中隨機抽取。
(9)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通知中標人與甲方簽訂合同。
(10)整理招標、評標文件交甲方存檔。
3、共同責任。
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相關規定;招標活動進行過程中和招標完成后,雙方均有責任對對方的有關商業和技術秘密保密。
五、費用。
1、甲乙雙方各自承擔招標過程中自己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2、乙方直接向中標方收取招標代理服務費78000元(七萬八千元人民幣)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在5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40%的代理費用作為本項目招標的前期費用,待整個招標結束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其余的全部代理費。
3、乙方按有關規定收取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具體金額在招標文件中確定),并在招標完成后按有關規定負責退回給投標單位(不計利息)。
六、保密:_________________。
有關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名單,投標文件的審查、澄清、評估、比較,以及有關授予合同的意向,均不得透露給任一投標人或與上述工作無關的人員。
七、協議書生效及其它:_________________。
1.本代理協議一式陸份,甲方肆份、乙方貳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的方式解決,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國家頒布新的法律或規定與本協議相矛盾,以國家法律規定為準。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