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合同優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學校自來水供水合同 貴陽市城市供水合同篇一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設,提高城市整體防護能力,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依據《^v^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人民防空工程包括為保障戰時人員與物資掩蔽、人民防空指揮、醫療救護等而單獨修建的地下防護建筑,以及結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戰時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簡稱防空地下室)。
第三條 建設人民防空工程應當堅持長遠建設與應急建設相結合,戰時防空與平時利用相結合,地上建設與地下開發相結合,國家投資與社會籌資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同級軍事機關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工作。
發展和改革、財政、規劃、建設、國土資源、公安消防等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的相關工作。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人民防空需要,組織本級人民防空、規劃、建設等部門編制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并向社會公布,但涉密工程除外。
編制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時,應當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將學校、醫院、車站等人口密集區域列為防護重點。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為本級城鄉規劃委員會成員單位。
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納入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
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公共綠地、廣場、地下交通干線以及其他重大基礎設施的規劃與建設,應當根據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兼顧人民防空的功能。
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民防空功能的管理和監督。
第八條 人民防空指揮、通信等涉密工程,公用人員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的建設經費,列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由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建設;用于醫療救護、物資儲備等的專用工程,由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投資建設;防空地下室,由建設單位負責投資建設,所需資金列入建設項目總投資,并納入各級基本建設投資計劃。
第九條 鼓勵和支持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以合資、合作、股份制、獨資等多種形式投資建設人民防空工程。
人民防空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配套設施及附屬工程)依法享受國防工程和社會公益性項目的有關優惠政策。
第十條 人民防空工程平時由投資者使用,收益歸投資者所有,戰時由人民政府根據需要統一安排使用。
使用人民防空工程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對人民防空工程進行維護管理,不得損壞防護設備和擅自改變防護工程結構,使其保持良好的防護效能。
(五)人民防空重點城市危房拆除重建住宅項目,按照不少于重建住宅地面首層建筑面積修建防護級別為6b級的防空地下室。
第二、三項規定的幅度具體劃分:一類人民防空重點城市按照5%修建;二類人民防空重點城市按照4%修建;三類人民防空重點城市按照3%修建;其他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按照2%修建。
除城市、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外,其他鄉(鎮)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的情況,逐步規劃和建設人民防空工程。
(一)建設位置;
(二)建設規模;
(三)戰時用途;
(四)防護類別;
(五)防護等級;
(六)防化等級;
(七)其他應當載明的事項。
建設單位應當根據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提供的資料進行防空地下室施工圖設計。
建設單位在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之前,應當持防空地下室施工圖設計文件,報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審批;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5日內出具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審查批準書。
第十三條 新建除防空地下室以外的其他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設單位和其他進行地下空間開發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本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三)按照規定指標應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積小于新建民用建筑地面首層建筑面積,結構和基礎處理困難,且經濟很不合理的。
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經批準的,建設單位可以不修建,但應當按照應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積所需造價一次足額繳納易地建設費,由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按照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統一就近易地建設,并定期向社會公布。
第十五條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管理,專項用于易地建設人民防空工程和易地建設的人民防空工程的維護和管理;易地建設費的收繳和管理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各級財政、審計、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易地建設費收繳、使用的審計和監督。
(三)臨時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積的危房翻新改造住宅項目,予以免收;
(四)因遭受水災、火災或者其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損壞后按原建筑面積修復的民用建筑,予以免收。
除前款和國家另有規定的減免項目外,各級政府、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批準少建、不建防空地下室,不得批準減免易地建設費。
第十七條 申請減免易地建設費的建設單位,應當向省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省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決定批準的,發給批準文件;決定不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十八條 對應建防空地下室的工程項目,建設單位未提供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審查批準書的;對經批準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工程項目,建設單位未提供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發給的批準文件和足額繳納易地建設費的憑證的,規劃(建設)部門不得發給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發給施工許可證,公安消防部門不得辦理相關手續,建設單位不得擅自開工。
第十九條 除人民防空指揮、通信等涉密工程外,其他人民防空工程的設計、施工、監理和防護設備的采購,建設單位應當依法實行招標。
第二十條 建設單位不得擅自修改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確需變更設計的,應當經出具工程建設審查批準書的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變更。
第二十一條 人民防空工程的防護設備,應當按照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與主體工程同步建設安裝。
人民防空工程防護設備,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第二十二條 人民防空工程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修建。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及時報請出具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審查批準書的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專項驗收。
第二十三條 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規劃、公安消防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報出具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審查批準書的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同時將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四條 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竣工驗收后30日內,向出具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審查批準書的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移交相關建設項目檔案。
第二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同級軍事機關,對在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組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不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并責令限期修建,可以并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無法修建的,應當足額繳納易地建設費。
第二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未足額繳納易地建設費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建設單位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的,按日加收3‰的滯納金。
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建設單位擅自施工,或者建設單位擅自變更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施工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施工。
(一)對應當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設單位,批準繳納易地建設費的;
(二)對不符合減免條件的新建民用建筑項目,批準減免易地建設費的;
(三)除國家規定的減免項目外,批準少建或者不建防空地下室的;
(四)擠占、截留和挪用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的;
(五)擅自發給建設單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等相關手續的;
(七)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
第三十條 本條例自7月1日起施行。5月22日山西省人民政府發布的《山西省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學校自來水供水合同 貴陽市城市供水合同篇二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為搞好廠區的物業管理,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進駐企業 (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雙方簽訂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負責進駐企業大樓的供水、供電和電梯服務,以及提供治安保衛、環衛清掃、綠化管理等服務。甲方為乙方提供服務,乙方應積極協助,提供便利條件。
二、乙方提出的供水、供電要求
1、用電類別: ;用水容量: ;用電容量: ;用表直供: ;用甲方配電房直供。
2、每月水費、排污費按 市規定工業用水、排污費的收費標準計取;電費按供電部門費用標準另分攤配電費及維修費 元/度(大寫: );每月初 日抄表, 日收費。
3、除突遇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停水、停電外,凡因維(檢)修等原因,甲方應提前 天通知乙方做準備。
4、乙方要嚴格按申報的電容量用電,若一經發現超負荷用電,除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外,由此造成的事故責任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5、凡由甲方配電、供水的直供戶,不得向樓外鄰近的用戶提供水、電,也不得在內部擅自接用水、電,如若超負荷造成的配電設備損壞,或因其他原因影響他人生產或造成下水道堵塞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修復。
三、計量辦法
1、乙方專線始端應配置電度表,每月按表計費,并分攤部分公用電費用;如中小企業合用一個電表、水表時,則按電表、水表的實用數進行各戶分攤,分攤比例按各戶使用情況,水管直徑等情況議定。
2、根據 市供電部門有關規定,實行基本電價 元/度,基本水價以自來水公司規定的底價為準。
3、乙方接到甲方《繳費通知》后,如對耗電量或費用有疑問時,應在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咨詢、核對,逾期被視為認可。
4、甲方向乙方發出《繳費通知》(含本協議第六條規定的收費項目和租房合同所規定的項目)后 日內(遇節、假日順延)應繳納費用,如電話催促仍逾期不交者,按日加收滯納金 %,每月 日前仍不結清欠款的,則停止水、電供給。
四、物件設施管理
1、甲方有償提供給乙方的物件、設備、設施(如門窗、配電柜、廁所、空調、電梯)應完好無損。
2、乙方要加強員工管理教育,愛護公物和公共設施,自覺遵守衛生條例,不亂扔廢棄物,不亂堆垃圾,不亂停放車輛,違法行為者將處以 元(大寫: )罰款。
3、甲、乙雙方都要加強治安保衛工作,甲方負責門衛治安,乙方負責內部保安工作。甲、乙雙方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
五、電梯使用管理
1、甲方提供正常運行的客貨梯,其維修、大修、保養費用和電費,由乙方或使用電梯單位共同承擔。
2、原則上由甲方指派專業人員操作電梯,也可由乙方指派專人持證上崗操作電梯,并且負責保養電梯、打掃電梯內衛生。
3、若電梯出現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物業管理部門派專業人員檢修,其維(檢)修費或更換零件費等開支,由乙方支付。
4、電梯為客貨兩用,不能超重,嚴格按照電梯使用的有關制度進行管理。
六、收費項目及金額
1、電梯使用費用: 元/平方米/月(大寫: )。
2、物業管理費用: 元/平方米/月(大寫: )(含市政設施、公用維修、環衛、公共衛生、綠化及治安等費用)。
七、爭議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1、本協議系甲、乙雙方所簽 租賃合同之附件,與該合同具同等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書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協議具同等效力。
3、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4、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校自來水供水合同 貴陽市城市供水合同篇三
(二)已經實施物業管理的區域,按照現有物業管理區域范圍劃定;
(四)已經實施物業管理且毗鄰的不同物業管理區域,經各自的業主大會同意后可以合并為一個物業管理區域。
對物業管理區域劃分有爭議的,由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確定。已經劃定的物業管理區域不得擅自變更。
第十四條 房屋所有權人為業主。尚未依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但基于買賣、贈與、繼承或者征收補償等法律行為已經合法占有該房屋的人,視為物業管理關系中的業主。
業主依法享有業主權利,承擔業主義務。業主不得以放棄權利為由拒不履行業主義務。
(一)物業管理區域劃分資料;
(二)房屋以及建筑物面積清冊;
(三)業主名冊;
(四)建筑規劃總平面圖;
(五)共用設施設備交付使用資料;
(六)物業服務用房配置資料;
(七)其他有關的文件資料。
建設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報送資料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可以向不動產登記機構查詢籌備首次業主大會所需相關文件資料,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及時提供。
第十六條 符合業主大會成立條件的,經三十名以上的業主或者占業主總人數百分之五以上的業主提出,可以向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書面申請籌備業主大會。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組織成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
第十七條 籌備組由業主代表和建設單位、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區黨組織、轄區公安派出所、居(村)民委員會等單位代表組成。建設單位未派代表參加籌備組的,不影響籌備組的成立。
籌備組成員人數應為單數,其中業主代表人數應當占籌備組總人數半數以上。籌備組組長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代表擔任。籌備組中的業主代表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在民主推薦的基礎上確定,業主代表應當符合本條例有關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資格的規定。
籌備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內將成員名單以及相關信息以書面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七日,同時可以通過移動通信等電子信息方式告知全體業主。業主對籌備組成員有異議的,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協調解決。
第十八條 籌備組應當自組成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籌備工作,組織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
業主大會自首次業主大會會議表決通過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并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之日起成立。業主委員會選舉產生后,籌備組應當在五日內向業主委員會移交籌備期間的全部資料,資料移交后籌備組自動解散。
劃定為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的分期開發建設項目,先期開發部分符合業主大會成立條件的,可以成立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首次業主大會會議應當根據分期開發的物業面積和進度等因素,在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中明確增補業主委員會委員的辦法。
第十九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人數較多的,可以幢、單元、樓層為單位,推選業主代表參加業主大會會議,推選以及表決辦法應當在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中規定。
學校自來水供水合同 貴陽市城市供水合同篇四
乙方:
1、此項工程所需經費共計人民幣貳仟玖佰陸拾肆元(2964.00元)整。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施工期限:在暑假期間必須完成。
4、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采購材料做到保質量,不得偷工減料,不得弄虛作假等行為。
5、付款方式:乙方施工竣工后,經甲方驗收合格,方能全部付清上述維修經費。
6、安全方面:乙方在施工期間,各自注意人身安全,否則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7、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望共同遵守。
8、本合同自20xx年7月15日起生效,直至20xx年8月15日止。
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并蓋(章)手印:
甲方: 乙方:
學校自來水供水合同 貴陽市城市供水合同篇五
乙方:
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方法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希共同遵守。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1、乙方因需要租用甲方的。
2、租期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3、租金每月15天,否則甲方有權不予繼續租用。如租期滿后乙方是否繼續租用甲方房屋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同時甲方在租賃期滿后是否繼續將房屋租予乙方使用也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租用甲方房屋。
5、乙方需付甲方水、電費押金________元,抄見數:水________度,電________度,租期滿時乙方付清一切費用后甲方退還乙方押金。
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動或損壞房屋結構或因使用不當所造成的房屋損壞須照價賠償。
7、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遵紀守法,如有違法行為及治安事故,則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負。
8、甲、乙雙方未經對方同意不能終止合同,如有違反按違約處理,應承擔違約責任,并支付對方違約金________元。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他人,否則按違約處理。
9、未盡事宜:________。
10、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學校自來水供水合同 貴陽市城市供水合同篇六
供方: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用方: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根據《_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了確立正常的供用水、電等的秩序,明確雙方的責任,做到安全、經濟、合理地使用水、電,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供應方式
1.1甲方根據乙方的生產需要,按(年或季度)向乙方提供水、電。
1.2在同等供應條件下,甲方承諾優先向乙方供應。
1.3當甲方出現水、電供應不足的情況時,甲方應當按不低于其供給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下屬企業)水、電的比例及條件,供給乙方。
第二條收費標準
2.1甲方收取水、電費用的標準,應依照_________水、電收費標準的規定確定。甲方承諾甲方向乙方收取的水、電費用不高于其向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下屬企業)收取的費用。
2.2因國家法律、法規或有關政策的.變動導致水、電收費標準的變動,則按國家規定的變動幅度作相應的調整。
2.3甲方根據自身的情況決定提高水、電的收費標準時,應在做出提高收費標準的決定之日起一個月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對提高價格標準的具體情況予以說明。
第三條付款時間
乙方應在接受甲方供應水、電后六個月內,支付用水用電費。
第四條其他
4.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經乙方之股東大會在關聯股東回避表決的情況下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4.2本合同一經生效,不得擅自修改或終止。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對合同條款進行修改或變更,或有其他未盡事宜的,須經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合同。
4.3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學校自來水供水合同 貴陽市城市供水合同篇七
聘用方:(以下簡稱甲方)
單位住所: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第一條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限 年。
2、本合同時間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本合同包含試用期,時間為: 年 月 日 起 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
甲方聘請乙方在單位從事 工作;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
3、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超過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甲方可以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規定發放加班工資。
5、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接受以完成某項工作任務為工作目標的工作安排時,完成本項工作的工作時間不按照本條規定執行,超過本條規定的工作時間不屬于加班。
第四條勞動報酬與發放
1、甲方實行月工資制,并按以下第 條的方式計算乙方的工資報酬;
2、固定工資制: 乙方的基本工資為 元/月;
3、活動工資制: 工資由基本工資和課時獎金組成,乙方的基本工資根據帶班數量和類型從 至 元/月不等,課時獎金根據乙方帶班數量、教學質量等不同而按照相應標準計算,具體參照《教師工資制度》執行。
4、乙方的基本工資由基礎工資、保密費用、績效工資三部分組成,各部分具體數量按照甲方制定的《工資結構表》執行,乙方的保密費和績效工資隨著職務級別變化而相應調整。
5、乙方試用期工資固定為 元/月。
6、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當月的工資在次月10日至中旬發放,如果甲方因為特殊原因需要緩發工資的,最遲不超過30天。
第五條社會保險
2、乙方應當承擔的保險費用甲方每月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六條體檢與審查
1、乙方入職時,必須提交甲方規定項目的體檢報告原件;
2、乙方入職時,應如實在檔案表上填寫本人和家族的病史情況。如果乙方有傳染病史的,必須提交市級以上醫療機構的病愈證明。如果乙方入職時正患病,必須如實告訴甲方。
4、如果因為乙方違反以上規定而給甲方造成損失,其損失和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編制下達工作任務,對乙方進行愛崗敬業,職業道德,遵紀守法教育,對乙方進行崗位目標(工作任務)完成情況檢查考核。
2、制定甲方規范化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對全體教職員工加強管理。凡違反規章制度的,必須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并責令改正。如經批評教育不改,甲方將按規章制度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給甲方聲譽造成影響或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消除影響,并賠償一切損失。
3、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勞務合同,并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金。
(1)乙方處于試用期的;
(3)乙方被依法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4)乙方不履行甲方正常工作安排,經批評教育仍不能夠改正的;
(5)乙方違反《員工手冊》相關規定的,經教育不改正的。
4、合同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如果乙方不能勝任目前崗位的,甲方可以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并按照相應崗位的標準調整工資福利。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場所,設施及辦公用品,完善安全措施。
2、乙方完成合同義務后,有權要求甲方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3、如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強行要求乙方違規工作,乙方有權提出糾正意見,并可拒絕執行,甲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
4、在合同期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乙方處于試用期的;
(2)甲方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存在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保護措施等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甲方未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不能履行勞務合同,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排的工作任務。
6、愛護學校的辦公、教學設施、用品,不得丟失或損壞;在工作時間,如丟失或損壞學校物品,系乙方的責任,乙方應予賠償或修復。
7、乙方在教學、工作時間內,應盡心盡責,保證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采取相應的措施,預防和消除教學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當發生傷害事故時,應及時采取措施救助受傷害的學生。如學生的安全事故是由于乙方工作失職或者不作為造成的,乙方應當承擔全部民事責任。
8、配合甲方宣傳學校的優勢,擴大對外影響,維護學校聲譽。
第八條關于培訓的協議
1、乙方入職后,甲方可以委托相關單位對乙方進行崗位勝任技能培訓;
3)乙方在甲方的工作時間在2年以上的,賠償金額為所有培訓費用的70%。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4、其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1、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培訓費用;
第十條保密協議
2、在本合同到期后的24個月內,乙方必須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如乙方違反此約定,應如數退還甲方每月給付乙方的競業避止保密費,并向甲方支付損害賠償金1.5——2萬元人民幣。
第十一條關于對乙方教學行為的約定
1、乙方不按照教學流程進行教學工作的;
3、乙方對學生進行體罰或變相進行體罰的;
4、乙方冷落、鄙視、嘲笑學生的;
5、乙方進行錯誤教學、傳授不適宜知識、錯誤引導學生的;
6、乙方懈怠工作而造成正常教學工作不能按時完成的;
9、乙方離職期間或合同到期前不配合正常工作交接的。
第十二條關于提前解除合同的約定
1、甲方提前解除合同,除“乙方有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或因過失造成責任;被依法勞教,追究刑事責任;遇國家方針政策調整或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外,必須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
2、乙方提前解除合同,除本合同規定的“甲方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外,乙方必須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
3、乙方提前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并在規定的交接期內積極配合甲方進行工作交接。如果由于乙方不配合交接或者交接不全的,甲方可以暫時不進行離職結算。
第十三條其他規定
乙方在簽定本合同前,已經接受了甲方各項管理制度的培訓,乙方確認已經知曉各項內容,愿意遵守管理制度里的各項條款。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訂立補充協議予以完善。
第十五條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先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關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學校自來水供水合同 貴陽市城市供水合同篇八
供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供貨材料:
碎石、中粗砂、粉末砂等;
二、價格:
碎石、中粗砂價格為元/立方米,粉末砂______元/立方米;
三、供貨時間:
以甲方通知的到場時間為準;
四、供貨地點:
____鄉____村____公路施工地點;
五、運輸:
裝卸方式及費用負擔由乙方負擔;
六、質量要求及驗收標準:
甲方收到貨物后應先進行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質量問題應在收到貨物之日起__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該批砂石的質量視為完全合格。經雙方確認砂石質量確實不合格的,乙方應將質量不合格的砂石運回,并承擔運回所發生的運費,但甲方不承擔其他責任,同時乙方在______日內換送合格砂石。
七、付款方式:
八、計量標準:
九、違約責任:
1、甲方一次性需求量超過200立方米以上需提前一周書面通知給乙方,否則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結算貨款,逾期按總貨款的百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補充,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擔保方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購貨方(甲方):______代表人:______
供貨方(乙方):______代表人:______
擔保方:______代表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