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社會中,人們面臨著各種各樣的任務和目標,如學習、工作、生活等。為了更好地實現這些目標,我們需要制定計劃。通過制定計劃,我們可以更好地實現我們的目標,提高工作效率,使我們的生活更加有序和有意義。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作計劃書范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違法建筑拆除工作計劃和措施 拆除違法建筑的通告篇一
一、組織領導
(一) 成立杭州市清理和拆除違法建筑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全市清理和拆除違法建筑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市長擔任組長,各區政府及市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另行發文)。
(二)各區政府負責所在行政區范圍內清理和拆除違法建筑的具體實施工作,各職能部門要積極配合。各區、各部門實行一把手負責制,進行聯合執法。各區政府應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由各區區長任組長,下設拆違行動指揮部,與市拆違領導小組辦公室保持日常聯系。市有關部門設在各區的派出機構,必須全力以赴積極主動地配合各區開展工作。
(一) 城市主要道路兩側,影響市容市貌的違法建筑和到期未拆的臨時建筑。
(二)撤村建居試點村村民和單位突擊搶建的各類違法建筑。
(三)城市的主要出入口,機場、碼頭、車站周圍的違法建筑與到期的臨時建筑。
(四)占用城市各類道路、公用管線、綠化以及城市河道兩側等用地的違法建筑及到期臨時建筑。
(六)建成居民小區內擅自占地搭建和設置的違法建筑與臨時棚點。
(七)未經批準擅自破墻開店和搭建的違法營業用房。
(九)其它各類違法建筑。
三、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
1、1999年6月上旬,各區政府和市有關部門成立專門領導機構,制定具體的工作計劃和方案,部署清理和拆除違法建筑工作任務,并將工作計劃和方案報送市清理和拆除違法建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由市政府組織召開全市拆違工作動員大會,并請市人大、市政府有關領導作電視講話。同時,各區政府、各有關部門層層召開動員大會,采用各種形式進行宣傳發動。
3、各新聞單位要廣泛深入地進行跟蹤報道,大造聲勢。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擬定統一的宣傳口號,并制作標語張貼在主要公共場所。
(二)清理拆除時間和工作重點
從6月中旬起至國慶節前,用大致3個月的時間,拆除嚴重影響市容市貌,嚴重妨礙城市交通和居民生活的違法建筑。其中城市主要道路兩側和城市主要出入口、占道占綠占河以及西湖風景區范圍內的違法建筑作為清理拆除工作的重點。
四、政策與措施
1、對違法建筑一律不得發放房屋出租證,已發出的由公安部門負責在7月底前收回。
2、對違法建筑一律不得發放營業執照,已發出的,由工商部門負責在7月底前收回。
3、對已確定拆除的違法建筑,在限期自行拆除期滿后,由供電供水部門負責停止供電供水。
4、各區行動指揮部每周要定期張榜公布所拆違法建筑的清單,標明違法人、建設地點、違法建筑占地、違法建筑面積。同時,由區政府負責在各鎮(鄉)、村和街道設立舉報箱與舉報電話,接受廣大市民的監督。各指揮部每周以簡報形式將拆違情況上報市主要領導和領導小組成員。
5、對搞違法建筑的干部,視情節輕重按市紀委、監察局《關于立即制止和堅決糾正借撤村建居之機突擊占地違章建筑的緊急通知》的規定進行處理。
6、凡屬經營性的臨時建筑一律暫緩審批。
7、對涉及違章的工業企業建筑以及少數確屬已住居民且規劃上認定尚可保留的建筑,以及與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部分臨時建筑,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提出書面意見,提交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是否保留。如同意保留,則采取重罰的措施(具體措施另行制訂),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罰金按市、區各50%分配,專戶儲存。市留的50%全部用于表彰、獎勵這次拆違工作的有功單位和有功人員。
8、市各有關新聞單位應加大宣傳力度,按“創建”工作的部署,對這次拆違工作作專題宣傳報道。各區應組織所屬各宣傳機構,進行廣泛宣傳,使拆違工作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9、落實工作責任制。各區的區長為主要責任人,對本轄區內的拆違工作負總責。該項工作結束時各區要以書面形式報領導小組驗收。
五、其他
1、9月下旬市清理和拆除違法建筑領導小組對全市工作進行檢查評比,通過驗收后進行總結表彰。
2、杭州高新開發區、經濟開發區、之江度假區三個開發區由管委會參照本辦法組織實施清拆違法建筑工作,實施方案在6月中旬報市清理和拆除違法建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3、違法建設的主體涉及駐杭部隊、省級機關的,各區指揮部要及時與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
年月日
違法建筑拆除工作計劃和措施 拆除違法建筑的通告篇二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凡未經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或國土管理部門批準或未按批準要求,在市區(含紹興經濟開發區、袍江工業區、鏡湖新區)范圍內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和翻修的建筑物、構筑物及超出使用期限的臨時建筑,為違法建筑。
二、凡已經建成的違法建筑,當事人必須在20xx年7月31日前自行拆除;凡正在建設的違法建筑,當事人必須立即停止違法建設行為,并于20xx年7月31日前自行拆除已建成部分。違法建筑涉及違法施工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三、對在本通告規定的期限內拒不拆除違法建筑、退還非法占地、恢復土地原狀的當事人,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國土資源等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予以查處。非法占用耕地或其他土地,已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利用違法建筑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文化、衛生、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門不得為其發放許可證、營業執照等證件。
五、拆除違法建筑工作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由越城區、紹興經濟開發區、袍江工業區、鏡湖新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以及國土資源、建設行政等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各有關部門要相互協作,分工負責,積極配合法院做好有關強制拆除工作,并負責拆后環境的綠化、硬化和美化工作。
六、對阻礙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給予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國家工作人員違法審批或在查處違法建筑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監察機關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紹興市人民政府
年七月九日
違法建筑拆除工作計劃和措施 拆除違法建筑的通告篇三
一、違法建筑的現狀與形成的主要原因
1、非法轉讓宅基地。近些年來,由于近郊農村的原居民在城市擴展的同時,他們有的一戶就占用了多個宅基地,在常德城區的房屋地基價格不斷攀升的情況下,有些農戶便開始將多余的宅基地非法轉讓,并私下里與買方協商,高價出售,進行違法買賣交易。這是造成違法建筑的原因之一。
2、未經批準建私房。調查中我們了解到,我區已拆除的748戶和暫緩拆除的8000余戶,都屬于手續不全或根本沒有辦理任何準建手續的建房戶,主要是過去有些部門職能不全、監管不力,建房戶也存在著建好后“找關系補辦,出點錢罰辦,運動一過不辦”的僥幸心理。這是造成違法建筑的原因之二。
3、亂搭亂建到處有。一是膽子大的在集體土地上建私房;二是想賺錢的在規劃的道路上建商鋪;三是不守法的將私房建在馬路上和公用綠化帶上;四是硬違規的不按規劃要求超標超高建住宅;五是想品補的在溝渠旁、馬路邊、屋前屋后等空隙搭建各種工棚、簡易房等。這些亂搭亂建一方面有關單位監管制止不到位,更重要的是建房戶沒有規劃等法律意識。這是造成違法建筑的原因之三。
4、黨員干部帶頭建。通過調查,我區已拆除和暫未拆除的違法建筑中,有共產黨員,有村組干部,有國家公務員,甚至還有規劃部門的干部,由于有黨員干部的違法修建,群眾的違法建筑就更加放心大膽,導致常德城區的違法建筑愈演愈烈。這是造成違法建筑的原因之四。
5、不聽勸阻還上訪。有些違建戶明知不能修建,但由于利益的驅使,他們采取軟拖硬抗,你來我停,你走我建的辦法,不聽職能部門的勸阻,硬是將房屋在停停建建中修建起來了,當依法執行強拆時,他們又攀關系、走后門、找靠山等,并在有些親友的慫恿下,多次上市、進省、赴京上訪,給停建、拆違工作帶來了很大的阻力,在群眾中造成了極壞的影響。這是造成違法建筑的原因之五。
造成違法建筑的存在,除以上分析的原因之外,更重要的是政策原因和體制原因,上級制定的有關政策部分出臺過早,下面無法操作,有些政策又出臺太晚,跟不上形勢,加之武陵區的體制不順,職能部門的職能不全,在一段時期內形成了違法建筑的混亂局面。
二、拆違工作的展開與所做的主要工作
自從去年9月市人民政府對城區要求開展拆違工作以來,區委、區政府領導高度重視,并積極開展工作,馬上進行部署,很快作出安排,使我區的拆違工作迅速依法有序的展開。
1、領導高度重視。一是成立了區拆違工作領導小組,區人民政府區長羅少挾親自任組長,并指派了兩名區級領導專門負責此項工作;二是抽調了專門拆違工作人員,在全區相關單位和部門抽調了20多名精兵強將,集中在區政府掛牌辦公;三是各鄉街也相應的成立專門機構,明確了拆違工作任務;四是制定了《武陵區拆違工作考核細則》、《武陵區折違工作進度安排表》等工作制度;五是把拆違工作納入了區委、區政府的工作議事日程,并把它納入了全年鄉街及部門的目標管理考核內容;六是在落實工作任務的同時,區人民政府還對人員、經費等給予保障和逐一落實,使整個拆違工作依法有序、順利展開。
2、宣傳特別到位。拆違工作是一件很難的工作,要順利進行就必須搞好宣傳,區拆違辦堅持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針對長遠發展與眼前利益的關系,服從大局與犧牲自我的關系,違法建設與依法拆除的關系,廣泛進行宣傳。一是利用新聞媒體宣傳,在報刊開設專版,在電視臺開設專欄,采取新聞采訪、新聞爆光等各種手段進行宣傳;二是印發資料宣傳,共印發和張貼出《通知》、《公告》、《告知市民書》等宣傳資料20余萬份;三是利用學生宣傳,把宣傳資料讓中小學生帶回家,向家長、親友進行正面宣傳;四是采取多種宣傳形式,如張貼橫幅、標語,利用村民廣播、黑板報,組織巡回宣傳車走村入戶等各種宣傳形式,營造了良好的宣傳氛圍,收到了較好的宣傳效果。
3、嚴格依法行政。拆違工作難,難就難在牽涉到群眾的根本利益,難就難在涉及的法律法規多,弄不好就容易出問題。區拆違辦在開展拆違工作時慎之又慎,堅持了“無情拆違,有情操作”的原則。一方面采取強硬的手段,依法堅決拆除,另一方面事前宣傳到位,事中做過細的穩定工作,事后給予有情關懷。從整個首次拆違任務完成的情況來看,沒有違法拆除,沒有出現拆違傷亡事故,堅持了依法行政,使整個拆違工作比較穩妥、有序推進。
違法建筑拆除工作計劃和措施 拆除違法建筑的通告篇四
一、本人所建 ,面積為 平方米,屬違法建設。
二、城市建設需要拆除時,本人自行無條件拆除該違法建設,實行零補償。
三、城市建設需要拆除時本人若不自行拆除該違法建設,由政府組織強拆,強拆所需費用由本人承擔。
四、因不遵守上述承諾造成的法律責任,由本人承擔。
承諾人: (簽名、手印)
年 月 日
2、我公司負責保護房屋的整體結構,保證不在場地上私自搭建違法建筑物,保證不在建筑物頂層私自加建房屋,保證不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及影響整體結構,保證不破壞房屋外貌,保證不擅自占用、移裝共用設施、設備。我公司在承租期間,可以隨時接受安全檢查,如有任何違規現象,一經發現,立即整改,由此出現的安全責任、發生的一切費用由我公司承擔。
3、我公司保證不將所租賃房屋擅自轉租、轉讓,不利用所租賃房屋進行非法違規活動和行為。否則,我公司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違規后果。
4、承租期內,我公司負責保持房屋及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用電、用氣的安全檢查。我公司不會違反規定私自接、拉電線和隨意加大負荷或改變保險裝置。我公司不會違規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5、我公司負責建立健全承租房屋內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火災應急疏散逃生預案,并交**備案。落實承租房屋的消防責任,重點部位要專人進行管理;定期負責組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并積極參加消防安全演習。
6、在承租期內,我公司依據所簽署的房屋租賃合同,按時、足額繳納房屋租金,絕不拖欠房租。
7、在承租期內,我公司依據**收費標準按時交納水電、衛生等各項費用,并承諾絕不私自改動水、電表。
承諾人(蓋章):
年 月 日
1、本人堅決不做任何形式的違法建筑。如果有已經建成的違法建筑,本人將帶頭自行拆除。
2、如果親屬有違法建設行為的,本人將積極做好他們的思想工作,督促其停止違法建設和拆除違法建筑。
3、對于有關部門組織的拆違行動,本人要積極做好群眾的思想工作,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確保拆違行動平穩有序進行。
4、帶頭學習、宣傳有關查處違法建設的政策、法律、法規,提高自身和群眾的依法建設意識。一旦發現違法建設行為,主動制止并第一時間向有關部門報告。
5、如果本人有帶頭建設違法建筑、阻撓依法拆違等行為,本人接受組織處理并切實予以整改。
為深入推進全街道“三改一拆”行動和“無違建”創建,街道決定在違建豬舍拆除、轄區主干道路兩側違建拆除、市級河道兩側違建拆除、新村點違建拆除、農業設施用地移作他用拆除、鎮區違建拆除、園區工業企業違建拆除等專項行動基礎上,在全街道范圍內全面開展“無違建村”創建活動。
各個“無違建村”創建聯村工作組根據各村實際情況和要求密切協作,合力合為,配合、督促、指導好聯系村創建全過程。交通、水利、村鎮、城-管執法、國土、公安等執法部門和街道機關相關部門(單位)要嚴格按照《曹橋街道“無違建街道”責任分解表》明確的拆違控違職責分工,履職盡責,主動作為,聯合執法,剛性拆違,強勢有序拆除存量應拆違建,全面遏控杜絕新發既遂違建,夯實“無違建村”和“無違建街道”創建基礎。
在此,我們鄭重承諾:通過全街道上下共同努力,確保11月底前10個村達到“無違建”創建考核標準,從而率先爭創全市首批“無違建鎮(街道)”。
責任人(簽名):李壽林
平湖市人民政府曹橋街道辦事處
二o一四年十月十日
為深入推進全鎮“三改一拆”行動和“無違建”社區創建,我社區決定在全社區范圍內全面開展“無違建”社區創建活動。
我社區作為“無違建”社區創建主體一定嚴格按照既定工作要求、時間節點要求,嚴格執行政策,切實抓好“無違建”社區創建各項工作落實,并嚴格按照《廣陳鎮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無違建”鎮、村(社區)創建工作的實施方案》明確的拆違控違職責分工,履職盡責,主動作為,剛性拆違,強勢有序拆除存量應拆違建,全面遏控杜絕新增違建。
縣市容局:
一、按規定要求設置、更換。
二、申請批準期限內,如發生破舊、字體毀損、色彩剝蝕不及時加固或拆除會危及他人人身和財產安全時,由本人自行負責或拆除。
三、保潔、整修、維護、安裝和拆除,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的,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四、本單位(人)自覺協調處理好利害相關人的關系,如若發生糾紛,本全負全部責任。
承諾人:
電 話:
年 月 日
違法建筑拆除工作計劃和措施 拆除違法建筑的通告篇五
第一條為了提高城市管理質量,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促進我市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根據《重慶市城市規劃管理條例》等法規規定,特制定本通告。
第二條本市主城區(渝中區、大渡口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南岸區、北碚區、渝北區、巴南區)內的違法建筑,即未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擅自搭建的妨礙公共安全、公共衛生、城市交通和市容景觀的建(構)筑物,不受法律保護,必須依法予以拆除。
第三條各區人民政府應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做好本轄區內拆除違法建筑的組織工作。
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違法建筑進行查證和認定,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決定。
土地、房屋、市政、建設、園林、工商、公安、信訪和監察等部門應當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密切配合,做好拆除違法建筑及拆除后的環境整治工作。
第四條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15日內,擅自修建違法建筑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當事人)應當及時自行拆除各自的違法建筑。自行拆除的,免于罰款。
第五條當事人未按本通告第四條規定拆除違法建筑的,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當事人限期拆除。在限期內拆除的,免于罰款。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作出責令當事人限期拆除違法建筑的決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送達當事人;對直接送達有困難的,可以采用公告形式送達。
當事人必須在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作出的拆除違法建筑決定限定的期間內,自行拆除違法建筑。
第六條當事人自行拆除違法建筑后,應按有關部門的要求清理拆除現場。個人應將拆除的違法建筑廢棄物集中到指定地點,由有關部門組織清運;單位拆除違法建筑廢棄物,按照市政府建筑渣土清運管理的有關規定自行運往指定地點。
第七條當事人未按本通告第五條規定拆除違法建筑的,由區人民政府依照《重慶市城市規劃管理條例》第七十八條的規定組織有關部門強制拆除,并由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處以罰款。
在建的違法建筑,必須立即停止施工并自行拆除。違者,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予以強制拆除并處以罰款。
第八條強制拆除違法建筑,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7日前發布強制拆除公告。
第九條強制拆除中所涉及當事人財物的清理、搬移、保管,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強制拆除違法建筑所需要的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第十條當事人對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做出的行政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十一條妨礙、阻撓、拒絕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二條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執法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積極支持政府對違法建筑的治理,舉報違法建設和違法行政行為。
舉報電話:
市規劃局:
xx區:68834
xx區:
第十五條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