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合同對于我們的幫助很大,所以我們要好好寫一篇合同。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電力監理合同篇一
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名稱: 管道穿越工程
建設地點:
第二條:工期
施工工期:根據甲方實際要求及現場情況協商另定。
第三條:工程質量標準
按照施工、驗收技術規范有關規定,按施工圖設計及說明書的要求執行。
第四條:承包方式
承包方只承包施工(包括管線回拖水源費由乙方承擔,機械工作坑乙方負責開挖,甲方負責一切外圍協調)。
第五條:工程材料及質量要求
發包方所提供管材質量必須達到國家標準。
第六條:合同造價
工程總造價:以實際管線長度計算。
第七條:施工進度要求
1、 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以及施工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期完工。在工程質量上必須受質量監督部門、發包方和發包方監理單位的監督。
2、 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現圖紙資料與實際不符,或重要機構或關鍵部位所需的材料規格、數量、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或材料有缺陷,應當通知發包方,發包方應在一天內進行處理。
第八條:雙方的責任
(一)發包方責任
工程單價: 元/米 (地質條件惡劣處再行協商,包括卵石及沙)
1、 發包方負責一切相關手續。
2、 如需更改管道路由,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并提供變更路由的有關資料,按規定辦理變更工程手續的,補簽變更工程合同。
3、 發包方負責辦理施工所需的各項賠補手續和施工手續。負責辦理有關施工許可證手續并協商各有關方面的關系。
4、 施工前,發包方與承包方應共同向市政供水、供電、電信、規劃、排污等到部門了解施工地段管線的分布情況,根據提供的施工圖紙的位置,認真調查現場地下管線(網)及建(構)筑物的位置和分布情況,做好位置和標高的測量工作,對影響工程施工的地下管線(網)及建(構)筑物進行專題研究并提出相應的解決辦法,確保不損壞其他管線。如甲方提供管線位置不準確發生管線損壞,損失由甲方負擔。
(二)承包方責任
1、 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以及施工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保證工程按期完工,在工程進度、工程質量上接受監督部門和發包方的監督。
2、 承包方必須按施工圖紙,嚴格控制管道鋪設位置,保障所鋪設管道的數量和質量符合燃氣規范要求,否則不合規范操作的返工費用由承包方負責承擔。
3、 編制施工方案,做好現場施工記錄,探測記錄,收集隱蔽及自檢資料,服從發包方在施工過程中監理人員的協調管理。
4、 承包方在施工中設置明顯的安全標志,晝夜均能確保行人及過往車輛的安全,如發生人員和交通事故,承包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5、 文明施工,維持現場整潔,承包方應建立施工安全防護措施,遵守執行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深夜施工的規定,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6、 施工中應依據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施工,保障地下及周圍管線(網)及建(構)筑物的安全。
7、 承包方須于本工程完工前完成有關本工程的管線記錄。
8、 施工時由于承包方不按照發包方提供管線資料錯誤施工,造成管線損壞由承包方承擔損失。
第九條:工程竣工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及說明、圖紙會審記錄、有關變更增減的書面文件為依據。
第十條:工程變更
發包方因使用需要,確需變更設計和施工方案時,應書面通知承包方,雙方按規定辦理變更工程手續,簽訂補充協議或變更合同,造成按工程增減輕的規定進行條整和結算。
第十一條:付款方式及工程結算
機械進場后鉆孔開始工作2天內付10%,回擴完成后付40%,拖管完成后驗收合格一周內付40%,剩余10%全線拖管完成后燃氣公司驗收合格付清所剩工程款。(每道單算)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如不可抗力造成損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所有合同執行有關的爭議將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則將該爭議交至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四條:其他事項和補充條款
有關工程的施工圖紙與說明書、預算和會審記錄,以及圖表、資料,雙方進行的有關會議,洽談記錄,雙方協商同意并經雙方當事人簽證的有關修改設計的變更文件等,都是據以施工和交工的技術資料,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雙方都應簽署及存檔。
第十五條:甲方派隨工一名,負責工程量認證。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發包方授權代表:(簽章)
承包方授權代表:(簽章)
年月日:
電力監理合同篇二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施工合同條例》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設部頒布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91-20xx),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排水頂管施工工程
第二條、工程地點:六安市鳳凰苑小區
第三條、承包方式:
本工程污水頂管約320米,按圖施工,包工包料和路面、綠化的恢復以及土方外運等。總造價: 。乙方不提供任何稅票和稅務金額,現金結帳。
第四條、合同工期:
在本工程開工時,如沒有遇到陰雨天和電源耽誤情況下,30個有效工作日完成本工程。
第五條、付款方式:
第六條、甲方責任:
1、負責協調水電接口、乙方負責施工期間水電費用。
2、現場技術、安全交底。
3、負責乙方的質量、進度、安全及文明施工進行檢查監督。
4、負責按雙方確定的頂管施工時間安排乙方進場。
第七條、乙方責任:
1、按圖紙要求質量標準,合同工期及總價所含的全部內容,保質保量完成合同內的施工。
2、按照確定的時間組織方案中承諾的管理人員,勞動力及機械設備準時進場。
3、嚴格執行甲方的現場管理制度及各項管理要求,并按六安市的文明施工要求及安全施工要求組織施工。
4、工程完工后應及時做好清場工作。
第八條、質量標準:
1、在施工過程中,沉井、接收井每道工序需設計人員驗收合格后方可施工,如乙方不按圖施工所造成后果均有乙方自負。
2、按照圖紙設計要求,符合相應國家及六安市工程驗收標準。
3、甲、乙雙方在頂管施工過程中,共同驗收,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第九條、安全生產:
1、乙方在施工中應遵守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相關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 組織施工,在施工中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盡量將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現場發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和責任。
2、因本小區業主已入住,施工范圍內必須做好施工圍擋,防止非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乙方負責施工現場因安全措施不到位所引起的一起責任及經濟損失。
第十條、其他:
1、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如有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果,向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電力監理合同篇三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根據xxx《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受讓采礦權的基本情況
1、甲方轉讓給乙方的采礦權名稱:_______________
2、甲方轉讓的采礦權的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
3、甲方轉讓的采礦權發證機關:_______________
7、甲方轉讓的采礦權權屬情況: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轉讓方式及轉讓價格
8、甲方應將采礦許可證規定的全部采礦區塊的采礦權、礦山資產一次性轉讓,甲方和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后,共同向申報。
9、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采礦權轉讓金。該采礦權轉讓金為每平方公里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總價款為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團隊(電話:__________________)代理探礦證,采礦證咨詢辦理;部委項目審批。
10、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經審批部門批準后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采礦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_______%,共計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轉讓金。乙方在審批部門批準后日內,支付完全部采礦權轉讓金。
1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銀行分行,帳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13、因本合同采礦權轉讓所發生的稅、費由合同雙方平均分擔。
第三條不可抗力
14、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15、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小時內將事件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四條違約責任
16、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17、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到使乙方損失,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轉讓金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五條通知
19、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20、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均受xxx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21、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附則
22、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經國家主管部門批準后生效。
23、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份。
24、本合同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簽訂。
甲方:_____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
電力監理合同篇四
需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協商同意,根據《^v^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供、需雙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 一致訂立合同,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 、商標、型號、數號、金額:
二、質量標準及質量保證:
1、質量標準按國家或部級頒發標準以及行業標準執行。
三、供貨方(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1、供貨方(乙方)需保證交付的產品是全新、未使用過的,且在質量、規格和性能方面與合同的約定相符。
四、交貨方式、地點
五、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的費用負擔
六、驗收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1、驗收標準:按照供方產品樣本及產品使用說明書按供、需雙方書面確認的產品技術條款的標準執行。
2、貨到交貨地點后,雙方對貨物的質量、數量進行共同驗收。需方(甲方)若對產品質量、數量驗收有異議的情況下,應在貨到驗收后3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
3、驗收標準:按標準驗收
七、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
2、貨到驗收合格后,辦理相關手續,可收承兌。
八、解決合同爭議、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供、需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九、其它約定事項:
1、本合同簽訂之前供需方雙方的投標文件、往來涵件、技術協議、報價文件、服務承諾等需在本合同內予以書面確認,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未經雙方書面蓋章確認的一律無效,以本合同條款為準。
2、本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訂立合同人:
供方單位名稱(章) 需方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編: 郵編:
電力監理合同篇五
第一條詞語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電力施工企業資質管理辦法》規定的工程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發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受甲方委托、具備《電力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電力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的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如上部門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電力工業部、電業管理局、省(直轄市、自治區)電力局或其根據《電力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暫行規定》設置的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電力建設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以現行的定額、材料預算價和相應的取費標準為指導價格,通過招標投標或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約完成工程施工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發生,經甲方確認后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甲乙雙方參照電力建設工程項目工期定額等規定,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現場:經甲方同意、“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所確定的用以施工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復印、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托、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風、雨、震等對工程及履約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1.賠償金:責任方彌補對方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的費用,包括停工、窩工、返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配件積壓、倒運的人工費、機械費、管理費等實際費用,以及從這些費用應付之日起所應計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損失。
22.質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國家或行業現行的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及合同對質量的要求。
23.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雙方協商后依法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二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合同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等文書;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構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2.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一致的,按第三十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1.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普通話書寫,雙方可根據需要商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譯本,對合同文件的解釋、說明則使用漢語普通話。
2.適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電力工業部規章和約定的其它行業規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規。
3.施工應當使用國家標準、規范和電力行業標準、規范。國家、電力行業沒有相應的標準、規范時,可約定使用其它行業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范。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份數向乙方提供約定的標準、規范。
4.國內沒有相應的標準、規范時,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應報請電力行業主管部門批準并負責按約定提供中文譯本。
5.規定、翻譯和制定標準、規范及提出施工工藝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圖紙
1.甲方在開工日期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包括竣工圖和現場存放的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并保證圖紙準確且具有滿足施工要求的設計深度,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_______。
2.甲方不能按第四條第一款約定提供全套圖紙,將不能提供的圖紙名稱、提供期限列入本條款,并保證滿足實施“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的需要。
3.甲方對圖紙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應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擔費用。
4.乙方要求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復制、交付,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未如約收到甲方提供的圖紙,應在5天內將所需圖紙或指示的內容、理由、時間及遲誤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內未答復,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6.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圖紙不完整、不準確或設計深度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應及時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條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約定處理。乙方對于甲方提供的圖紙有如上缺陷未發現,甲方仍應按第七條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條第四款約定承擔責任,并給付因此造成的修補、拆除、改建、重建等費用。
第二章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甲方代表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其部分權利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見、批準、答復等均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24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后2天內不予答復,即視為其確認乙方要求。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所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復等,并如約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時內仍未予以答復,即視為其確認、同意、批準,應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
2.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將總監理工程師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范圍通知乙方。總監理工程師按約定在委托授權范圍內執行職務。
3.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及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六條乙方代表
(1)乙方的要求、申請和通知等,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依據合同發出指令和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2.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及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七條甲方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樹木賠償、房屋拆遷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現場外部接到《協議條款》約定地點,并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現場內的主要交通干道予以保養,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占道及運輸、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準等手續,與有關方面締結工程交跨鐵路、公路通訊線路需要的協議。
(6)將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并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
乙方進行設計交底,對于需要審定施工圖預算的應及時予以審定。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并承擔有關費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確定的時間為承包安裝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現場,保證現場及建筑物、構筑物、結構、基礎等符合安裝施工的要求。
(10)協調施工現場上的各施工企業相互交叉作業關系,及時處理有關問題。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以上義務,則承擔由此導致的費用支出,賠償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延誤工期予以相應順延。
3.甲方將上述某項工作委托乙方完成,應承擔所發生的經濟支出并給付乙方相應的費用。
第八條乙方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與工程配套的設計或施工需要的細部設計,經甲方代表批準后使用。
(2)按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和工程用款計劃及有關統計報表。
(3)按工程需要設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及警衛,并做好安全、防護設施的維修。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采取有效措施實施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交通和環境保護的管理規定。因技術、經濟條件限制,對環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規定范圍內的,應由甲方會同乙方事先報請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以上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保護工作,保護不善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的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后發生損壞或其它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現場清潔。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后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上述義務。承擔由此造成的費用支出,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三章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九條進度計劃
1.甲方在締結合同后3天內向乙方提供初步設計文件、施工圖紙、施工組織設計大綱及“供應材料、設計計劃”、“提供土建工程計劃”等資料,乙方據以按電力建設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的約定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綜合進度計劃”,在開工前如約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約提供其應提供的資料,按第七條二款的約定處理。乙方未如約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按第八條第二款處理。
2.甲方代表對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同意與否,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期限內予以答復,逾期未復,可視為已經同意。經甲方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為合同文件,應共同遵循。
3.乙方應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之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重大的施工技術措施,乙方應報請甲方代表審核批準后實施,由甲方承擔特殊施工技術措施費。
第十條延期開工
1.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確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條件開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開工的,應在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后3天內作出答復,逾期未答復則視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開工要求。
2.乙方延期開工未按第十條第一款約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3.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開工獲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將開工日期推遲,由甲方承擔乙方因此付出的費用和損失,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一條暫停施工
1.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提出暫停要求后24小時內應對此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暫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成工程,實施甲方代表的處理意見后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經批準后繼續施工。
2.甲方代表未在約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在乙方提出復工要求后24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乙方施工因此無法進行的,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3.暫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十二條工期延誤
1.對以下情況造成
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合同中約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工期的其它情況。
2.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報告3天內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予答復,即視為甲方代表對此報告予以批準。
第十三條工期提前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2.乙方按“提前竣工協議”修訂施工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進度修訂計劃后5天內給予批復,逾期未批復則視為其已批準。
第四章質量與驗收
第十四條檢查和返工
1.乙方按相應的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約定采用的標準、設計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進行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2.以上檢查合格后,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
3.以上檢查檢驗應執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等規定,在不影響正常施工的前提下進行,如影響正常施工,除非經檢查檢驗為質量不合格,因此發生的費用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五條質量等級評定
1.工程質量應達到約定的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規定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2.工程達不到約定質量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由于設計或材料、構件、配件、設備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達到約定質量條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乙方無力予以修改的,經甲方代表認可,該部分可不在評定質量等級之列。
4.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可按第三十條約定處理。
第十六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需要進行中間驗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協議條款》中約定其名稱、驗收時間、要求及甲方應提供的便利條件。
2.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后在隱蔽或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并準備驗收記錄。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3.工程質量符合規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十七條分部試運
1.工程具備分部試運條件,應接電力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等規定進行分部試運。除約定由設備制造、供貨單位自行調試的以外,分部試運由乙方負責,編制分部試運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7日內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批復即視為經甲方代表批準。
2.乙方在分部試運的48小時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部分試運可書面委托他人全權代表,非發生第三十七條約定的情況不得推遲。
3.分部試運的調整試驗記錄,由乙方及調試單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記錄上簽字,作為質量驗收和整套啟動的依據。
4.由于乙方原因試運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運后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由乙方按其意見修改后重新試運。
5.甲方代表未參加分部試運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參加試運未在約定時間內提出修改意見、試運合格不簽字驗收,試運結束24小時后試運記錄自行生效,甲方應予承認,乙方可繼續施工并可據以辦理有關手續。
6.經分部試運合格的設備和系統,由于生產或試運需要繼續運轉,可交由甲方負責保管和運行維護。
7.分部試運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八條驗收和重新檢驗
1.單項工程、單位工程、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具備驗收條件應如約予以驗收,由乙方在驗收48小時前提交“驗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驗收,通知包括驗收的內容、時間、地點,附上乙方自檢記錄。
2.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可書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驗收24小時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過兩天。否則,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應承認其驗收記錄有效。
3.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五章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十九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1.甲乙雙方在簽訂《協議條款》時交換各自開戶銀行出具的履約保函,保證依法履約付款,待保修期滿后退還。
2.合同價款在《協議條款》中予以約定,按《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和《關于基本建設工程實行竣工結算的具體規定》結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加或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量削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4)合同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3.合同價款可調整的范圍,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4.乙方在第十九條第二款約定的情況發生后10天內,按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約定或依據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的價格調整文件計算價款調整金額。并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內予以批準并通知經辦的銀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見及理由,逾期未答復則視為甲方代表予以批準,應據以結算付款。
第二十條工程款預付
1.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2.甲方未按第二十條第一款付款,乙方在約定給付日期7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給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暫停止施工,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并由甲方付給應付款從應付之日起的滯納金。
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電報: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
電力監理合同篇六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本著相互信任的原則,就甲方的電力工程達成以下協議。
1、工程地點:
2、工程承包方式:承包人包清工。
4、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若要變更施工內容,變更材料,工程造價按實計算。
1、本工程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應為符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乙方應辦理驗收手續,如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有差異,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后,經乙方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由于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甲方供應的裝飾材料均應用于本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背本規定,應按材料價款雙倍補償給甲方。
1、本工程應嚴格執行國家《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范》g和《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并參照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由于乙方技術差及不責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質量問題,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3、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驗收,并辦理驗收手續。
4、本工程由_______方設計施工方案。
1、嚴格遵守規定的裝飾裝修施工時間,降低施工噪音,減少環境污染。
2、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施工中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乙方應協同甲方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閑雜人員進入現場。
4、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攜帶任何甲方提供的裝修材料出門,一經發現偷盜現象按材料價格加倍賠償。
1、布局開槽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50%給乙方,水電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30%,整體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20%。
2、雙方款項住來均應出具收據。
3、工程結算方式:電路____米
4、乙方承包內容:
1、水電開槽、布線、穿線、埋槽;
2、電施工穿墻、打孔、切割;
4、開關插座面板安裝;
5、小五金的安裝;6后期燈具的安裝;
7、其他收費項目另計。
因工程質量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當事人不愿意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可按本合同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約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合同簽訂施工前,一方要終止全同,應以書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總價款____%支付違約金,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擔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主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解除本合同。
1、因氣候、停電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預見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誤,經雙方確認后可以順延。
2、保修期內由于乙方的施工各配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維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時內必須到達現場,由于甲方使用不當或不可抗力、甲方所購主材產品質量異議或不可遇見原因造成的問題,甲方應按實際發生費用支付乙方維修費用。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終止。
2、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