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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框架協議蓋章篇一
賣方(乙方):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建筑工程防水材料(以下簡稱為貨物)采購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1、貨物質量執行標準。
2、乙方應當在包裝物上注明生產日期。
按供貨量付款:
甲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當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90%計76萬元的預付款,乙方每供貨達到指定點后當日內,甲方支付該批貨物價款的_____%。
1、交(提)貨方式:送貨。
2、交(提)貨時間:合同日_____天內。
3、運輸方式:托運。
4、運輸費用:歸乙方支付。
5、貨物交接地點:乙方指定地點。
6、收貨人:_____
7、甲方指定的貨物簽收人:_____
1、甲方義務
(2)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辦理貨款結算并支付貨款。
(3)甲方應當按照乙方提示的方法,對貨物妥善保管、搬運、使用。因甲方原因導致貨物損毀的,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2、乙方義務
()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保質保量按時供貨。
(2)乙方應當對貨物的保管及使用方法進行技術交底。
(3)乙方應當明確告知配套使用產品的保質期限或有效期限。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
3、雙方應當在簽訂合同時出示各自的營業執照副本,并將復印件交付對方備案。如果合同簽約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
采購框架協議蓋章篇二
地址:
乙方:
地址:
自年 月 日 至年 月 日止
乙方承諾所提供價格為市場供貨最低價,如在市場上發現相同物品更低價位時,則要按低價格結算。
甲乙雙方約定在目前市場原材料價格無波動或者上漲5%(含5%)的情況下,按照乙方的報價執行,如原材料上漲超過5%,乙方須提供原材料價格上漲的有效證明,雙方協商定價:如原材料價格下跌,乙方須相應降價。
乙方向甲方出售的產品質量合格,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不得向甲方提供已過產品保質期、假冒偽劣、串規串檔的產品,并應履行相應的產品三包規定;如因乙方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甲方或者第三人損失的,乙方應當對所有損失進行賠償,并承擔一切責任。
2、交貨時間、交貨地點:以甲方傳真件規定時間為準,乙方不得隨意變更交貨地點及交貨時間。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免費送貨,若不能按時送貨即視為違約,甲方可另行采購。乙方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承擔甲方另行采購產生的費用及其造成的損失。
退回乙方)及時通知乙方開具17%增值稅發票,在收到乙方發票并確認無誤后 個工作日內以 方式結清所有款項。
甲方在收貨的過程中,僅對貨物的品種、數量及包裝要求進行初步檢驗,如發現乙方未按甲方傳真要求供貨,或在正常使用貨物過程中發現貨物存在質量問題時,甲方有權要求無償退貨,所有退換費用(包括退貨運費及二次發貨運費)應由乙方自行承擔。
如甲方促銷活動原因,導致乙方的促銷品未實際發放使用完,甲方有權無條件退貨,甲方有權按實際使用數量結算貨款;貨款如已結算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價退貨退款。
1、甲乙雙方均應當恪守本合同各條規定全面履行,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額的10%作為違約金,并賠償一切損失。
2、由于乙方產品質量問題造成顧客投訴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壹仟元,同時乙方應承擔因此產生的所有費用;被媒體曝光或被國家有關部門或消費者協會處理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叁萬元,同時乙方應承擔因此產生的所有費用。
雙方出現分歧或有合同未盡事宜時,雙方應盡力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訴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以下空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址:地址:
經辦人: 經辦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日期:
采購框架協議蓋章篇三
簽訂地點:
一、商品的供應
1、乙方向甲方供應商品的品種、數量以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并蓋章的“訂單”(詳見附件一)為準。雙方如需更改訂單,須在接受訂單后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訂單更改通知”,并須經對方書面確認,否則仍按原訂單執行。
1、乙方向甲方供應的商品的質量應當符合該商品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2、在乙方每次向甲方供應商品時,雙方可在訂單上對該商品的具體質量標準進行約定。乙方在供應甲方商品的同時應當提交所供應商品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
三、商品的名稱、型號、價格及保質期
四、供應商品的期限、地點、方式
1、訂單的供貨期限為乙方接到甲方訂單之日起內,送貨到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 2、若甲方更改訂單,乙方在收到該更改通知后日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則視為乙方同意按更改后的訂單交貨。
1、乙方須保證無條件退換有質量問題的商品(如不符合質量檢驗標準或與樣品偏差較大、破碎、有損壞現象等);無條件退回不符合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商品。
2、在保質期內,甲方若發現乙方所供貨物有質量問題,甲方均可向乙方提出質量爭議,乙方應負全部責任。而且甲方因質量問題的退貨不受時間限制。
3、乙方無條件為甲方及時更換保質期內有存在質量問題的商品。 4、所有情況下的退貨運費由乙方負責。
簽訂前提供商品樣品給甲方確認及留存作為本合同有關約定的執行標準。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月日至 年月 日止。若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異議,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動延續一年,以此類推,順延次數不受限制,順延期間相關費用不變。
八、貨款結算方式
1、分批按訂單具體規定實銷實結:在甲方收到乙方按訂單所規定的貨品及商品符合要求之日起 日后,由乙方提供貨品的正式發票向甲方進行結算支付貨款,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提供貨品的正式發票及相關貨品簽收憑證后日內以電匯的方式支付貨款給乙方。
2、保質金:貨款結算時,乙方應預留訂單貨款 %作為每批訂單貨品的保質金,待保質期滿且不存在貨品質量與維保問題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申請無異議后日內支付給乙方。
3、甲方支付方式為電匯。
1、乙方違反合同約定,多交、少交商品或延期交貨到訂單指定地點,甲方有權拒收多交的商品,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擔;乙方少交商品或延期交貨的,每天按該訂單所規定商品總金額的%承擔違約金;乙方少交商品或延期交貨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免責終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違約金責任及取消乙方所在甲方的全部保質金。
2、甲方違反合同約定,延期付款的,每天按該訂單所規定商品總金額的%承擔違約金;甲方延期付款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免責終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索甲方欠款、違約金及質保金。
3、若乙方向甲方供應的商品因所有權有爭議或受到限制,或侵害他人的知識產權,而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超過維保時限 日的,甲方有權免責終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違約金責任及取消乙方所在甲方的全部保質金。
5、若乙方在商品保質期內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維保責任或不履行維保責任的,甲方有權免責終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違約金責任及取消乙方所在甲方的全部保質金。
十、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簽訂地點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一、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 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經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公證。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延期履行合同。
十二、附則
1、本合同連同合同附件共伍頁,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期滿除商品保質條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終止。
3、本合同文字打印同填寫部分及合同附件均具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如有補充條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字蓋章后生效,補充協議同本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章) (簽章)
簽署日期: 年月日
采購框架協議蓋章篇四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地點:××××
一、合同標的(名稱、規格、型號、單價等)
三、付款時間及方式
1、合同分三批付款:在合同生效后 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 %貨款;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并初步驗收一周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 %貨款;設備正常運行 天,經雙方正式驗收合格后一周內,甲方向乙方付合同總額 %的貨款;質保期滿后付清余款。(根據招標文件的有關規定加以變更及修改)
2、在每期合同款項支付前 天,乙方向甲方開具同等金額的增值稅發票(根據實際情況加以約定)。
四、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時間:合同生效后 日內交貨
2、交貨地點: 收貨人名稱:(應為簽約單位名稱) 地址:
3、交貨方式:乙方負責貨物運輸
4、貨運方式:汽運
5、乙方將合同設備運至美的工業城并經安裝調試、投入使用并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后,方為設備交貨日期。(根據實際情況約定交貨日期及何為交貨:如規定供方將設備安裝調試、投入使用視為交貨,則對設備通過甲方驗收合格的時間約定明確)甲方在合同約定的交貨地點提貨,運輸費及運輸保險費均由乙方承擔。 合同設備的毀損、滅失風險自乙方完成交貨后轉移之甲方。
6、乙方應在合同設備發運后一個工作日內將發運情況(發運時間、件數等)通知甲方,甲方應在合同設備到達合同列明的地點后及時將乙方所托運合同設備提取完畢。
7、甲方提取合同設備時,應檢查合同設備外箱包裝情況。合同設備外箱包裝無損,方可提貨。如合同設備外箱包裝受損或發現合同設備包裝箱件數不符,應在 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辦理合同設備遇險索賠手續。
8、甲方對乙方交付的合同設備,均應妥善接收并保管。對誤發或多發的貨物,甲方應負責妥善保管,并及時通知乙方,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如甲方要求變更交貨地點,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一十五天前通知乙方。由于變更發貨地址增加的運保費由甲方承擔。
五、驗收時間、地點、標準、方式
1、驗收時間:乙方應于合同生效后 天 內完成設備安裝調試,安裝調試完畢后,甲方應在 天內安排初步驗收。設備于合同生效后 天內通過雙方的合格驗收并由甲方出具驗收合格書。
2、驗收地點:
3、驗收標準:
六、現場服務(建議根據實際情況加以約定)
1.供方現場人員應遵守需方廠規、制度,如有違規,乙方負責。
2.供方現場人員食宿自理。
3.需方如需邀請供方開展非質量問題處理的技術服務,供應應予協助。
七、人員培訓 乙方負責對甲方操作、維修人員和有關的工藝技術人員進行操作培訓、維修培訓、設備保養培訓,使之完全掌握全部使用技術,以便使甲方人員正常地使用、維修保養設備。(根據設備的技術要求,視具體情況加以約定或在技術協議詳細約定;如無必要,可不約定)
八、保修方式
1、自設備經過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按生產廠家規定的條款進行免費保修服務,免費保修服務期限為 年。保修期內,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 天內派人至甲方現場維修。
2、保修期內,如由于火災、水災、地震、磁電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為破壞因素造成的損壞,乙方負責免費維修,設備材料成本費用由甲方承擔。
3、保修期后,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后 天內派人至甲方現場維修。設備的維修、更換,甲方酌情收取成本費和服務費,收費標準另行約定。
九、違約責任
1、 甲方無故中途退貨,應支付乙方合同總額的5%違約金。(如對方提出類似條款時可作此約定,否則,建議刪除此款)
2、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應支付乙方合同總額2‰的違約金,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5%。 (如對方提出類似條款時可作此約定,否則,建議刪除此款)
3、乙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天,應支付合同總額1%的違約金,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30%。逾期交貨超過 天,視為交貨不能,乙方應雙倍返回甲方已付款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額30%違約金。
4、保修期內,乙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履行保修義務,每遲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1%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其他經濟損失,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30%,乙方超過三十天仍未履行保修義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經濟損失;乙方未能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十天內將設備維修至正常使用的狀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換貨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保修期后,乙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履行維修義務,每遲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1%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其他經濟損失,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30%。
5、設備未按照合同之約定通過甲方驗收合格,每遲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1%違約金;超過 天仍未驗收合格,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立即返還已收款項并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的其他經濟損失。
十、不可抗力 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取得公證機關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證明,并在事件發生后15個工作日內,及時通知另 一方。雙方同意,可據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責任。
十一、合同變更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的變更及修改須經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三、合同生效及終止 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合同終止。
十四、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采購框架協議蓋章篇五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地點:××××
一、合同標的(名稱、規格、型號、單價等)
三、付款時間及方式
1、合同分三批付款:在合同生效后 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 %貨款;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并初步驗收一周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 %貨款;設備正常運行 天,經雙方正式驗收合格后一周內,甲方向乙方付合同總額 %的貨款;質保期滿后付清余款。(根據招標文件的有關規定加以變更及修改)
2、在每期合同款項支付前 天,乙方向甲方開具同等金額的增值稅發票(根據實際情況加以約定)。
四、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時間:合同生效后 日內交貨
2、交貨地點: 收貨人名稱:(應為簽約單位名稱) 地址:
3、交貨方式:乙方負責貨物運輸
4、貨運方式:汽運
5、乙方將合同設備運至美的工業城并經安裝調試、投入使用并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后,方為設備交貨日期。(根據實際情況約定交貨日期及何為交貨:如規定供方將設備安裝調試、投入使用視為交貨,則對設備通過甲方驗收合格的時間約定明確)甲方在合同約定的交貨地點提貨,運輸費及運輸保險費均由乙方承擔。 合同設備的毀損、滅失風險自乙方完成交貨后轉移之甲方。
6、乙方應在合同設備發運后一個工作日內將發運情況(發運時間、件數等)通知甲方,甲方應在合同設備到達合同列明的地點后及時將乙方所托運合同設備提取完畢。
7、甲方提取合同設備時,應檢查合同設備外箱包裝情況。合同設備外箱包裝無損,方可提貨。如合同設備外箱包裝受損或發現合同設備包裝箱件數不符,應在 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辦理合同設備遇險索賠手續。
8、甲方對乙方交付的合同設備,均應妥善接收并保管。對誤發或多發的貨物,甲方應負責妥善保管,并及時通知乙方,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如甲方要求變更交貨地點,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一十五天前通知乙方。由于變更發貨地址增加的運保費由甲方承擔。
五、驗收時間、地點、標準、方式
1、驗收時間:乙方應于合同生效后 天 內完成設備安裝調試,安裝調試完畢后,甲方應在 天內安排初步驗收。設備于合同生效后 天內通過雙方的合格驗收并由甲方出具驗收合格書。
2、驗收地點:
3、驗收標準:
六、現場服務(建議根據實際情況加以約定)
1.供方現場人員應遵守需方廠規、制度,如有違規,乙方負責。
2.供方現場人員食宿自理。
3.需方如需邀請供方開展非質量問題處理的技術服務,供應應予協助。
七、人員培訓 乙方負責對甲方操作、維修人員和有關的工藝技術人員進行操作培訓、維修培訓、設備保養培訓,使之完全掌握全部使用技術,以便使甲方人員正常地使用、維修保養設備。(根據設備的技術要求,視具體情況加以約定或在技術協議詳細約定;如無必要,可不約定)
八、保修方式
1、自設備經過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按生產廠家規定的條款進行免費保修服務,免費保修服務期限為 年。保修期內,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 天內派人至甲方現場維修。
2、保修期內,如由于火災、水災、地震、磁電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為破壞因素造成的損壞,乙方負責免費維修,設備材料成本費用由甲方承擔。
3、保修期后,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后 天內派人至甲方現場維修。設備的維修、更換,甲方酌情收取成本費和服務費,收費標準另行約定。
九、違約責任
1、 甲方無故中途退貨,應支付乙方合同總額的5%違約金。(如對方提出類似條款時可作此約定,否則,建議刪除此款)
2、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應支付乙方合同總額2‰的違約金,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5%。 (如對方提出類似條款時可作此約定,否則,建議刪除此款)
3、乙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天,應支付合同總額1%的違約金,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30%。逾期交貨超過 天,視為交貨不能,乙方應雙倍返回甲方已付款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額30%違約金。
4、保修期內,乙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履行保修義務,每遲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1%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其他經濟損失,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30%,乙方超過三十天仍未履行保修義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經濟損失;乙方未能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十天內將設備維修至正常使用的狀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換貨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保修期后,乙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履行維修義務,每遲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1%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其他經濟損失,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30%。
5、設備未按照合同之約定通過甲方驗收合格,每遲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1%違約金;超過 天仍未驗收合格,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立即返還已收款項并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的其他經濟損失。
十、不可抗力 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取得公證機關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證明,并在事件發生后15個工作日內,及時通知另 一方。雙方同意,可據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責任。
十一、合同變更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的變更及修改須經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三、合同生效及終止 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合同終止。
十四、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采購框架協議蓋章篇六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第一章 全部交易文件
第一條 全部交易文件
1.1雙方確認,本合同、訂單、以及雙方達成的書面協議構成供應采購交易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乙方提出的任何與本合同條款有矛盾的要求,必須經甲方以加蓋公章的形式明確書面同意,否則不產生約束力。甲方除以加蓋公章的形式書面同意外的任何行為(包括其已知乙方提出了對立或背離本合同條款和條件的要求但還是接受乙方任何貨物和/或服務的行為)均不表示甲方已經同意了乙方的該要求。如發生上述情況,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中的相應條款和條件規定執行。
第二條 本框架合同
2.1雙方承認,本合同應為確立雙方在中國境地內就貨物和/或服務達成的供應采購關系中權利及義務的基本法律文件。
第三條 采購條件
3.1雙方進一步承認,在甲方與乙方依據本合同進行任何交易前,雙方應詳細討論乙方將提供的貨物和/或服務,并針對某些具體問題在合同附件內達成一致。
3.2對采購條件達成一致后應由乙方發出報價單,甲方確認。合同附件可以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而不時地進行修改,但該修改也必須有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第四條 訂單
4.1除本合同以及合同附件外,甲方與乙方之間的每個具體交易應以訂單的形式完成。
第五條 貨物或/和服務登記
5.1通常情況下,在依據本合同進行交易之前,乙方與甲方協商并在甲方登記其將向甲方提供的貨物或/和服務。
5.2通常情況下,按上述規定登記后,甲方應當優先從已登記貨物或/和服務中向乙方訂購,且乙方只應向甲方供應已登記的貨物。
5.3乙方貨物或/和服務登記為要約,甲方一經向乙方發出訂單視為承諾。
第六條 訂貨和接受
6.1本合同項下的每一具體交易中,應由甲方向乙方發出訂單采購貨物或要求服務。
6.2本合同項下的訂單均應以書面形式出具并應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雙方確認的方式發至乙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乙方變更地址,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后即視為有效訂單。
6.3有效訂單一經按6.2款規定發給乙方即應視為乙方收到,乙方在收到有效訂單后無須予以確認。
6.4如收到無效訂單(即乙方無法按訂單要求供貨),乙方應拒絕供貨,同時應于一個工作日向甲方按照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發出書面通知,該書面通知包括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雙方確認的方式。
6.5如收到訂單并認為無法按照該訂單的規定供貨,乙方可拒絕供貨,但應于一個工作日內按照6.4款的規定通知。但若甲方在訂單發出后一個工作日內沒有收到乙方的上述通知,該訂單即成為有效訂單。
6.6甲方有權根據每一具體交易內容對訂單樣本進行必要的改動或補充,從而形成實際供貨的訂單。乙方應依據甲方發出的每一具體交易實際采購的訂單進行供貨。
第七條 不中斷供應
7.1乙方應就雙方商定的某種貨物保持足夠庫存,以確保甲方對該貨物的必要銷售量。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上述“足夠庫存”應相當于根據前1個月甲方對該貨物的平均需求數量。
7.2如乙方違反本條約定引起無法及時、全面、實際供貨,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違反的每份訂單的全部購買金額百分之十(10%)的違約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由此蒙受的損失,乙方還應承當賠償。甲方有權自應付款項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如應付款項不足以支付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乙方應在七日內補足。
8.1甲方和乙方可以在某一階段內固定某種貨物或/和服務的價格(下稱“購買價格”)。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經固定的購買價格的提高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并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提價。同時在提價前乙方必須保證滿足對甲方公司的供貨數量要求,不得擅自減少。如乙方自行降價必須在執行降價前十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公司。如違反本規定,乙方每次應向甲方支付幣伍仟元(rmb 5000)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由此蒙受的損失,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自應付款項中直接予以扣除。如應付款不足支付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乙方應在七日內補足。
8.2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本合同項下的購買價格應為“門到門”價格,即應包括將貨物送到指定的交貨地點的最后一個門口(下稱“交貨地點”)產生的或與之相關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裝、運輸、保險以及裝卸、安裝等方面的費用,以及按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對此銷售行為征收的各項稅收和其他單位收取的費用。
8.3能夠為公共獲知的一般價格通知或報價單不得作為上述第8.1條中規定的有關價格變動的通知。
8.4乙方必須承諾其向甲方提供的貨物或/和服務的價格(以下簡稱:甲方價格)為甲方行政區域內市場最低供貨價或零售渠道統一供貨價格(以下簡稱:他方價格),且零售價具競爭力。否則,一經發現,乙方給予的甲方價格高于他方價格,則甲方有權要求對于即將或正在采購的貨物或/和服務乙方按照他方價格調價,且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對于甲方乙方已經采購的貨物或/和服務包括已銷售商品以甲方進貨價的50%予以結算。
第九條 包裝
9.1乙方應按接受的訂單或供貨條件中規定的包裝標準向甲方訂購的貨物進行包裝。如果在訂單或供貨條件中沒有規定,則應按照中國國家或行業包裝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在不存在適用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時,乙方應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標準盡其最大努力包裝貨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保護。
9.2乙方應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提供的貨物包裝上準確加注所有必要的標記、標識或其他信息。
第十條 送貨
10.1乙方應按照其已接受訂單和甲方訂單中的要求送貨。
10.2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乙方應自付費用并組織自己的人員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運送貨物。
10.3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乙方應使貨物在甲方指定的交貨正常工作時間到達交貨地。乙方應在貨物到達之前向甲方發出適當通知以便其作相應的接貨準備。
10.4乙方應在訂單中列明的日期交貨(下稱“交貨日”)。
10.5如果按本合同送交的貨物在交貨日之前到達,乙方應事先通知甲方。若乙方未能通知,則甲方有權拒物且乙方應承擔被拒物運回的全部費用,或者要求乙方支付甲方因此多支出的費用。
10.6如果發生或將要發生使乙方無法在訂單中規定的交貨日交付貨物的事件,乙方應立即將此事件以及貨物最早到達日期通知甲方。
10.7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到達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一份交貨清單對已交付貨物予以說明,甲方可以就乙方依據本合同交付貨物數量、種類、規格予以簽收。但是此行為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釋為甲方已經接受或驗收了這些貨物,也不能被解釋為對這些貨物的質量表示認同。同時,這種行為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簽發的實收商品對賬單。 10.8乙方不得憑借甲方根據上述第10.7條的簽收向甲方要求付款。
第十一條 過量交貨及交貨不足
11.1乙方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應與其已接受訂單中確定的數量相同。
11.2如果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超過訂單中已確定的數量,則甲方有權選擇接受或拒絕超過部分的貨物。 11.3如甲方選擇接受過量交付的送貨,該過量交付的送貨應視為贈品。
11.4如果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不足訂單中確定的數量,則甲方有權選擇完全拒收已交付貨物,或接收已交付貨物。如選擇接收已交付貨物,乙方應按10.8條的規定承擔交貨不足部分的違約和賠償責任。
11.5乙方提供服務的,同本條。
第十二條 驗收
12.1自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到達交貨地后,甲方應進行并完成對已交付貨物的驗收。
12.2.2拒收不符合標準的貨物,并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在特定時間內糾正不符合標準的貨物中的缺陷,或以同一種類及同一數量的符合標準的貨物替換不符合標準的貨物;在這種情況下,乙方應自負費用糾正貨物中的缺陷或替換不符合標準的貨物。
12.3依據本合同由甲方拒收的貨物應由乙方自行保管并自費運回。
單應包括對已交付貨物、已驗物及貨物符合標準情況的說明。
12.5實收商品對賬單作為甲方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標準的貨物的表面證據。但是,若有關貨物的質量問題在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時尚不能被發現或全部發現或者有關貨物的質量問題要通過一定的檢測設備才可以明確或者被部門(或其委托/指定機構)認為是不合格產品,則甲方仍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2.6在甲方依據上述第12.4條規定出具實收商品對賬單后,乙方應依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就已驗收確認的貨物向甲方出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該發票上的總價應為已驗收確認貨物之購買價格。
12.7除上述規定外,如甲方發現在已交付貨物中有任何隱蔽性缺陷則應及時將該缺陷通知乙方。乙方應及時糾正該缺陷或替換有此缺陷的貨物,否則甲方仍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退貨
14.1除本合同第15.2及15.3條、12.5條中規定外,在貨物到達交貨地且已被安放于可由甲方接收并處置的狀態時并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起,依據本合同交付貨物的貨損風險應由乙方轉移到甲方。
第十五條 付款、付款和所有權的轉移
15.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應在收到按上述第12.4條發出的實收商品對賬單及交貨清單復印件,和乙方按上述第12.6條向甲方出具的發票復印件后,按甲方采購條件確認書和訂單中的規定,安排用合理方式將款項付至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15.2乙方已交付貨物的所有權,應在按上述第15.1條規定就該貨物的付款進行并完成之后轉移至甲方。但在以銀行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的情況下,相關貨物的所有權應在該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被銀行有效承兌之后方轉移到甲方。
15.3依據本合同所作的任何支付行為不得被解釋為甲方對已付款貨物的質量表示完全認同。
第三章 合同變更和解除、爭議解決、效力及其它約定
第十六條 合同變更和解除
16.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方式變更或解除合同。
16.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過錯方可以解除合同:
16.2.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16.2.3貨物質量不符合約定,且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采取必要補救措施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有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16.2.4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貨物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6.3合同變更或解除,不能免除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17.1因本合同發生的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約地*提起訴訟或仲裁委仲裁。
第十八條 效力及其它約定
18.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18.2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18.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16.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兩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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