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最新電力工程勞務合同 電力工程消防驗收合同精選篇一
第二十三條 文化藝術單位應建立、健全藝術檔案工作的管理制度,把藝術檔案的收集和歸檔工作列入有關業務部門和人員的職責范圍。
第二十四條 藝術檔案管理部門應配備足夠的檔案用房和檔案柜架、裝具,備有防火、防盜、防漬、防有害生物等安全設施,并定期檢查檔案的保管狀況。
第二十五條 文化藝術單位被撤銷合并的,應將原單位的藝術檔案整理登記后,妥善移交給主管機關或接收單位,不得散失。
第二十六條 集體所有的和個人所有的對國家和社會具有保存價值的藝術檔案受國家法律保護,檔案所有者應當妥善保管。
第二十七條 國家所有的藝術檔案,需要向國內外組織或個人贈送、交換、出售其復制件時,須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第二十八條 藝術檔案管理部門應充分運用先進技術手段,積極開發藝術檔案信息資源,配合業務部門參與藝術生產和文化交流活動。
最新電力工程勞務合同 電力工程消防驗收合同精選篇二
項目名稱:
工程名稱:
建設單位:
承包單位:
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為優質、高效、快速、安全地完成 工程任務,依據《_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建設單位的要求,甲方決定將 的工程任務的施工、完成與維修授予乙方承擔,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項目及內容
一、 工程名稱:
二、 工程范圍:
三、 工作內容:甲方與建設單位簽定合同的全部內容
四、 合同總額:
五、 質量要求:確保優質,爭創部優。合格率100%。
六、 安全生產:無重大安全事故。
七、 建設工期:本工程自月日開工,至
八、 本合同的文件組成:
1、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及附件作為雙方共同遵守的文件(見附件)。
2、合同執行過程中,建設單位、監理工程師、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給甲方下達的有關文件、會議紀要、電函、指令備忘錄等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的工程量清單及投標文件。
4、乙方按建設單位及甲方要求提供的施工組織設計文件。
5、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或下達的施工圖紙、有關文件、信函、會議紀要、指令也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上述文件具有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編制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協助乙方制定和審核施工技術方案。
最新電力工程勞務合同 電力工程消防驗收合同精選篇三
為保證甲方辦公樓及生活區設施完好有效,甲方將相應的維修保養工作交由乙方承包,為明確雙方責任,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制定本合同。
第一條 項目基本情況
保證所轄區域內設備安全穩定運行,完好率99%以上,所轄區域內附屬設施完好無損,完好率100%。
辦公設施發生故障,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 1 時間內到現場處理故障,使辦公設施盡快正常運轉。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全面監督、指導、檢查、驗收乙方工作。
2.在檢查時如發現有不合格之處,甲方有權以“質量整改通知書”的形式書面或口頭通知乙方整改。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必須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等書面文件。 2.不得將本項目再行轉包或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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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許可,乙方不得隨意更換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乙方人員必須統一施工服裝。
4.認真按合同標準進行維修,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做到完工清場,文明作業。
5.應按維修保養計劃對甲方的辦公設施進行檢修保養,并保證其能發揮其應用作用。
6.為保證管理到位,乙方應配備專職維護人員,做好日常養護,有緊急情況隨叫隨到。
第六條 安全責任
乙方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操作規定,若因乙方原因出現任何人身損害事故或財產責任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七條 維修費用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項下的價款按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具體支付時間為: 1.合同生效 天內,甲方按合同總價 %(即(大寫) (小寫) 元)向乙方預付維修費用。
2.甲方應 前,再按合同總價 %(即(大寫) (小寫) 元)向乙方支付維修費用。
3.甲方應在本合同結束且乙方無任何違約情形后 天內,按合同總價 %(大寫) (小寫) 元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項。
(四)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之前,乙方應提供相同金額的正式發票。
乙方開戶銀行名稱、地址和帳號為:
單位名稱: 聯系人:
最新電力工程勞務合同 電力工程消防驗收合同精選篇四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業主委托實施監理的工程。
(2)“業主”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托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單位”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單位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第三方”是指除業主、監理單位以外與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6)“工程建設監理”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額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間的時間段。
(8)“月”是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
工程建設監理合同適用的法規是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監理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監理單位的義務
第四條
由業主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第五條
監理機構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運用合理的技能,為業主提供與其監理機構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業主實現合同預定的目標,公正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監理機構使用業主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于業主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并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此類設施和物品。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業主的義務
第八條
業主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商,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九條
業主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向監理機構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機構所需要的工程資料并保證該資料的準確性。
第十條
業主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單位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第十一條
業主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能迅速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單位聯系。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單位。
第十二條
業主應當將授予監理單位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機構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第三方,并在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三條
業主應為監理機構提供如下協助:
獲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四條
第十五條
如果雙方約定,由業主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職員和服務人員,則應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增加與此相應的條款。
監理單位的權利
第十六條
業主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授予監理單位以下監理權利:
(1)選擇工程總設計單位和施工總承包單位的建議權。
(2)選擇工程分包設計單位和施工分包單位的確認權與否定權。
(3)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業主的建議權。
(4)工程結構設計和其他專業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自主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并向業主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于擬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業主的同意。
(5)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議,并向業主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于擬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業主的同意。
(6)工程建設有關的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的主持權,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業主報告。
(7)報經業主同意后,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設備,有權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項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監理機構復工令后才能復工。發布停、復工令應當事先向業主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業主作出書面報告。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承包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訂權。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以及結算工程款的復核確認權與否定權,未經監理機構簽字確認,業主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條
監理機構在業主授權下,可對任何第三方合同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業主事先批準。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業主批準時,監理機構所作的變更也應盡快通知業主。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承建商工作不力,監理機構可提出調換有關人員的建議。
第十八條
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業主或第三方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業主和第三方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仲裁機關進行調解和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業主的權利
第十九條
業主有選定工程總設計單位和總承包單位,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簽定權。
第二十條
業主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最新電力工程勞務合同 電力工程消防驗收合同精選篇五
乙方(全稱):
依照《xxx合同法》、《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電力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4、承包方式:
二、合同工期
1、工期:自簽訂合同之日起60天
三、質量標準:以國家頒布的施工及驗收規程、規范和設計要求的工程質量標準為依據,要求竣工驗收單位工程質量合格率為100%,優良率:安裝工程為:85%,土建工程為75%。
四、合同價款和支付方式:
1、合同價款:。
2、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后,甲方向乙方支付20%合同款,款項合計 元,其余款項根據工程進度進行支付,留合同價款的5%為質保金,質保期滿后付清。
五、其他約定:
1、合同價格調整:合同簽訂后超過3個月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實施的,若主要設備材料價格上漲超過10%的則按照新價格執行。
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交付使用,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延誤一天工期須按合同價款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第一章 雙方一般權利與義務
第一條 甲方代表
甲方派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在施工現場代行甲方在合同中約定的部分職責,如隱蔽工程和中間檢查驗收,有關施工需要配合停電等。
第二條 乙方代表
乙方委派駐施工現場代表,按照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和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第三條 甲方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開通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并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2、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并對資料的真實準確負責。
3、辦理施工許可證、10kv線路紅線圖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施工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等的申請批準手續。
4、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施工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費用由甲方承擔。
5、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古樹名木等保護工作并承擔有關費用。
6、竣工工程交付給甲方后,由甲方負責保護工作,由于甲方保護不善發生損壞或被盜的由甲方負責。
第四條 乙方工作
1、按照合同所要求的工程規模、質量標準及設計圖紙來組織材料供應和施工。
2、按工程需要設置施工安全防護設施,并做好安全防護設施的維修。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4、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和相應施工進度報表。
5、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6、工程在未交付給甲方之前由乙方負責保護工作,保護不善發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若施工場地在甲方地址內,乙方可以委托甲方進行保護,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發生被盜或損壞的由甲方負責。
7、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施工場地內工料盡場地清,乙方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第二章 工程驗收
第五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驗收,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由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乙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
第六條 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甲方負責組織供電等部門驗收,乙方協助。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甲方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第三章 設計變更
第七條 設計變更
甲方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或同意乙方的變更設計申請,應按約定的期限送交原設計單位審查、修改、補充,取得相應的圖紙和說明,對于較大設計變更和重大設計變更還應取得有關部門的批準,預算資金不足的追加投資后發給乙方設計變更通知,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一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四章 質量保修
第八條 質量保修
保修期為兩年,從工程實際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保修期內屬乙方提供的設備材料及安裝質量問題,乙方應及時處理好,并承擔費用,屬甲方自己購買的設備材料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按操作規程使用、人為損壞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 災害等原因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并承擔費用。
第五章 爭議、違約
第九條 爭議
一、甲乙雙方對于合同權益有不同的主張和要求,可通過協商或約定的單位、人員調解。
二、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雙方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違約
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義務、未完全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要求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合同價款的20%。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一條 安全施工
一、乙方執行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有關規定,認真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防事故。
二、乙方承擔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現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及費用,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關規定和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
第十二條 工程停建和緩建
一、由于政策變化、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雙方可簽訂協議變更、中止或解除合同,雙方互不負違約的責任。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在合同變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價款,以及已進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務費用等為完成整個工程所發生的開支,并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二、由于任何一方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責任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責任方除應賠償對方為該工程所投入的設備材料費損失及人工費。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一、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在工程移交生產、甲方支付完工程款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十四條 合同份數
合同一式陸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各執叁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開戶銀行:賬號:法人代表:委托代理:電話:簽訂日期:
開戶銀行: 賬號: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電話: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