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我給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歡迎大家閱讀分享借鑒,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最新雇傭月嫂合同 月嫂服務合同優質篇一
乙方(雇員): 身份證號:
1. 產婦的基礎護理:
f.隨時對產婦的身體狀況觀察、記錄。
2. 新生兒的基礎護理:
d、寶寶的情感和潛能開發,月嫂需能安撫哭鬧嬰兒,呵護入眠,為寶寶做嬰兒操,鍛煉寶寶的四肢協調能力,開發大腦并給予寶寶美妙的情感撫慰; e、給予嬰兒正確的引導,培養嬰兒良好的生活習慣。
3.其他
協助甲方家人進行一些力所能及的洗衣、煮飯、打掃衛生等日常家務。
1.乙方每月工作日為28天。
2.乙方工作時間正常為每天24小時間斷性服務。
服務費用為 元/月,甲方于每月7日支付給乙方月工資的50%,每月 日把余額付清。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上述服務內容提供服務;
3.甲方有義務按時支付服務費用。
4.甲方有權保存乙方有效身份證件。
5.甲方有權要求出示乙方對傳染病系列進行體檢的體檢報告(體檢報告時間有效期內),如果體檢不合格,甲方有權要求解聘。
1.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按時支付服務費用;
2.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為其工作提供必備設備或條件;
3.乙方須自覺履行上述服務項目,細心照顧小孩、產婦;
4.乙方自愿將合法身份證件交由甲方保管。
6.乙方如遇親友生病等急事,需臨時離開時,應征得甲方同意;
8.乙方如欲解除合同,則需提前10天通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不辭而別,否則,甲方將追究其違約責任。
9.乙方在非工作時間(包括上下班在途時間)所發生的事故,由其自己解決,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最新雇傭月嫂合同 月嫂服務合同優質篇二
乙方:(東家)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以下協議,在協議有效期間,甲乙雙方必須遵履各自的權益義務。
(一)甲方向乙方收取服務介紹費180元,并負責派出“月嫂”服務員,如果孕婦提前或推遲分娩,甲方三天內派出月嫂。
(二)服務時間:白天工作8小時,晚上起來幫忙嬰兒喂養。
(三)服務內容:
(1)產婦飲食(含加餐點心)、嬰兒的護理。
(2)產婦、嬰兒的衛生。
(3)對新生兒開展撫觸。(
4)指導產婦做產婦操、恢復體形。
(5)產婦房間的衛生。
(6)向產婦宣傳科學的飲食和嬰兒喂養。
(7)月嫂應遵守職業道德,盡心盡責服務
(一)乙方做到平等待人,尊重月嫂的人格和勞動,在工作上給予熱情指導,不準虐待。
(二)乙方到“中心”交介紹費180元預定月嫂后,如果不請月嫂,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180元介紹費不退。
(三)月嫂的工資,由乙方在簽訂協議時一次性交給甲方,乙方需填寫“回訪單”由月嫂帶回交給甲方。
(四)月嫂的工作期為一個月(28天),一個月(28天)滿后自行解除協議關系。若乙方需求延長服務期,應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會“中心”重新簽訂協議,續簽半個月交介紹費100元,一個月交介紹費180元。
(五)甲方派出的月嫂在乙方服務,如果乙方不滿意可調換。
本協議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乙雙方均按本協議履行各自的責任、權利、義務,若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爭議方書面告知對方爭議內容,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交福州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最新雇傭月嫂合同 月嫂服務合同優質篇三
雇用(甲方):____________電話: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月嫂(乙方):____________電話: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1.服務期限:
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28天。乙方在工作期間沒有休息日,如有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請假或工作中私自離崗,工資將會做相應或加倍扣除。(乙方的具體工作時間根椐產婦實際生產日期可適當提早或推遲)
2.服務費用:
甲方應支付乙方服務費共計_________元整人民幣。(法定節假日無加班費)
支付的時間為服務期終止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己方應向甲方開具收據。
3、乙方工作時間:
由于乙方工作性質特殊,需24小時對產婦及嬰兒進行護理。
4.服務內容:
(1)產婦:
c、制作產婦的營養餐和催乳湯水,平衡營養,促進產后康復及乳汁分泌;
時安撫產婦,避免產后抑郁癥的出現;
f.隨時對產婦的身體狀況觀察、記錄。
g.其他必要的產婦護理工作。
(2)嬰兒:
e、給予嬰兒正確的引導,培養嬰兒良好的生活習慣。
f.其他必要的嬰兒護理工作。
1.甲方的權利
(1)甲方可在服務內容的工作范圍內,安排乙方工作;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體檢,并提供有效的健康證明。
2.甲方的義務
(1)按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3.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嚴格按服務內容為甲方提供服務;
(2)在工作時,乙方需愛護甲方的財物,如因乙方的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給予賠償。
(3)服務期結束后,如甲方在母嬰護理方面有疑問向乙方咨詢時,乙方應予以解答。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不服從甲方合理工作安排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離崗;
4.被證明有偷盜行為的;
5.不具備相應的產婦嬰兒護理常識,不能勝任工作的;
6.身體患有傳染病或其他疾病,不能繼續從事月嫂工作的;
7.工作漫不經心,對產婦或嬰兒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害的;
8.其他侵害產婦、嬰兒或甲方家人權益的行為。
1.甲方的工作安排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甲方以任何理由對乙方實施搜身、扣押錢物、毆打謾罵、威逼等行為。
1.簽訂合同之前,乙方要持有效證件(身份證、健康證、上崗證);
2.由于乙方的違法行為或其他責任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賠償甲方損失。
3.乙方在服務期間(包括路途中),由于自身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自身傷害的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屬行政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最新雇傭月嫂合同 月嫂服務合同優質篇四
乙方: 電話: 身份證號碼:
一、 甲乙雙方約定事項:
1、 服務期限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計26天。
2、 服務費用____元,大寫_____元,服務期內休息四天,具體時間雙方協商,合同簽訂當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定金____元,服務至第七天將全款的50%____元付清,第十三天將全款金額____元付清。
3、 國家法定節假日,乙方是否休息,由雙方協商,如不能休息,甲方可參照國家有關節假日標準,支付乙方報酬(一天工資的雙倍),(元旦一天,清明一天,端午一天,中秋節二天,國慶節三天,春節三天)。
4、 乙方工作時間,正常每天24小時不斷性服務,時間長、責任重,因此甲方不得隨意額外增加乙方的其它服務內容,必須保證乙方體力充沛,精力旺盛,保證順利完成母嬰的正常護理工作。
5、 由于工作的特殊性與活動性,乙方可以根據客戶需求轉為第三方服務。
6、 若有早產兒未滿37周新生兒,體重低于2500克,需再加護理費壹仟元。
二、 服務內容:
1、 產婦
a 根據產婦的飲食習慣合理的安排營養餐
b 指導產婦實行母乳喂養,按需哺乳。
c 指導產婦進行乳房按摩與護理,防止乳房下垂、松弛。
d 協助產婦進行個人衛生清潔,做好會陰沖洗及傷口護理,防止細菌感染。
2、嬰兒
a 科學、合理健康喂養嬰兒,保證嬰兒健康的營養需要。
b 安撫哭鬧嬰兒、呵護入眠。
c 為嬰兒洗澡、按摩、撫摸,增加與寶寶的情感交流,促進嬰兒健康發育,及時為嬰兒換衣服、尿布。
d 做好臍部護理,臀部護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
e 隨時對嬰兒的身體狀況(食欲、食量黃疸、體溫、大小便)的觀察 f 培養嬰兒的良好的生活習慣。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有效的健康證明及有效證件。甲方的義務:按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為乙方提供與甲方基本相同的食宿條件,配合乙方做好月嫂工作,并提供合理的協助。
2、 乙方的權利:乙方有權拒絕甲方不合理的工作安排,并要求甲方提供有效的健康證明。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有違約,由違約方向對方賠償相應損失,本協議未約定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最新雇傭月嫂合同 月嫂服務合同優質篇五
聘請月嫂協議書
一、甲乙雙方約定事項:
1.服務期限:以實際上崗時間算起,全日制(包吃住)實際工作日28天/月,以勞動部門要求,客戶每月應安排休息二天,如逢法定節假日(清明節、端午節、五一節、中秋節、國慶節、元旦、春節三天)若不休息按加班付月嫂加班費。
2.服務費用:甲方支付乙方服務費,月工資為__ __ 元。
3.服務內容:乙方向甲方服務內容:
(1)產婦護理:產婦產后日常護理產褥期觀察、惡露觀察、乳房按摩、母乳喂養指導、產褥期產婦健康指導、營養膳食指導。
(2)新生兒生活護理:母乳喂養、新生兒洗澡、創意、換衣尿、奶具消毒。
(3)新生兒專業護理:撫觸、臍帶護理、臀部護理、口腔護理、測量體溫、體重、觀察大小便、濕疹護理。
4.產婦生產時間的提前或延后超過十天,經客戶同意可換月嫂。
二、服務義務:本月嫂保證在擬定時間內,產婦需要時,月嫂應及時上崗。客戶不得單方面取消本訂單,否則所繳納定金不予退還,如產婦提前生產,月嫂無法履行義務,客戶可取消訂單,定金退還。
備注:定金__________元
客戶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最新雇傭月嫂合同 月嫂服務合同優質篇六
身份證號碼:
乙方(被雇傭方):
身份證號碼:
一、甲乙雙方協定事項:
1、服務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月日止共計天。
2、服務費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共計人民幣元;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甲方向乙方預交定金元整,余款在服務終止日全額付清。
3、服務內容:
1、產婦
a、科學合理安排產婦膳食,平衡營養,促進產后康復及乳汁分泌。
b、指導產婦實行母乳喂養,按需哺喂。
c、協助產婦進行個人衛生清潔,做好會陰及傷口護理,防止細菌感染,指導產婦產后運動。
d、紓解產婦產后焦慮、煩躁等情緒,盡快恢復健康。
2、嬰兒
a、科學、合理健康喂養嬰兒,保證嬰兒健康的營養需要。
b、為嬰兒洗澡、撫觸,增加與寶寶情感交流,促進嬰兒健康發育,及時為嬰兒更換衣物,尿布等。
c、做好臍部護理,臀部護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
d、隨時對嬰兒的身體狀況(如食欲、食量、體溫、大小便等)觀察,培養嬰兒良好的生活習慣。
3、其他
產婦及嬰兒的衣物清洗及產婦月子間的衛生。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甲方可在服務內容的工作范圍內,安排乙方工作。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正規月嫂證書以及身份證。
2、甲方的義務
(1)按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3)為乙方提供與甲方基本相同的食宿條件。
3、乙方的權利
(1)甲方增加服務內容以外的工作,乙方有權要求增加適當的報酬。
(2)乙方有權拒絕甲方不合理的工作安排。
4、乙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服務內容為甲方提供服務。
(2)在工作時,乙方需愛護甲方的財務。
1、違法國家法律、法規。
2、不服從甲方合理工作安排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離崗。
4、身體有病,不能繼續從事月嫂工作的。
四、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按工作天數折算工資給乙方。
1、甲方的工作安排違法國家法律、法規。
2、甲方以任何理由對乙方實施搜身,扣押錢物、毆打謾罵、威逼等行為。
五、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屬行政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常住地址:常住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