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優秀的合同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國際貿易合同的主要內容篇一
工程合同的主要內容
(一)1、結算采用定額方式結算。
2、分包項目:cfg樁和樁基礎、基坑土方開挖、進戶防盜門、可視對講系統(不含其管道敷設)、車庫門、儲藏室門、防火門、鋁合金門窗、鐵藝欄桿、不銹鋼欄桿、鋼結構造型、玻璃幕墻、外墻干掛石材、外墻涂料、外墻保溫、電梯、防水工程、燃氣管道、監控系統(不含其管道敷設)、消防噴淋、消防報警、外墻鋁百葉、地下車庫通風排煙系統、地下車庫樓梯玻璃頂及甲方認為可以單獨發包的工程;甲供材項目:鋼筋、商砼、部分安裝主材。
3、工程類別按三類,計價依據山東03建筑裝飾消耗量定額,采用06價目表,人工基價:44元/工日,人工單價:34元/工日。
4、措施費:170元/平米(20層以下)/180元/平米(20層以上),甲方分包項目總承包配合費按1%計取。
5、規費按標準計取。采保費計取調價材料的1.5%,甲供材不計取。材料檢驗費按3元/平米。
6、質保金為結算價5%,竣工2年內付至95%,5年內付清。
7、付款:單體完成地上5層,付款100萬元,封頂后付至已完工工程50%,工程完工后付至70%,結算后一年內付至95%(均含甲供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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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首部分:即合同的首部,包括合同的名稱、合同編號、簽約日期、簽字地點、簽約公司名稱、公司地址、電話、傳真、電子信箱及銀行賬號等方面。
--正文部分:合同的標的,主要包括貨物的名稱、質量、規格、數量和包裝等,還有供貨方式、支付方式、雙方的義務、爭議的預防和處理等。
--約尾部分:即合同的結尾部分,包括合同的文字效力、份數、附件、簽字等方面。
具體說來,根據不同的加工貿易方式,正文部分內容主要有:
(一)來料加工貿易合同
1、來料或來件條款
確定來料或來件時間、地點、數量、質量、規格、供貨方式、支付方式等。來料加工一般應規定外商提供有關圖紙資料,確定發生來料或來件短缺現象時的補足辦法,確定使用中方企業當地原輔材料及零部件的做價方法;確定外商未能按時來料或來件所承擔的責任。
2、提供設備、技術條款
對外商提供的先進技術設備或生產線,應具體說明其型號、規格、技術標準、價格及交貨條件、時間、驗收辦法。外商不能按規定交貨,必須負責由此造成的損失。合同還可以規定由外商負責培訓有關操作人員。
3、成品率和原輔材料消耗定額條款
成品率是來料加工貿易業務的關鍵問題。應做三方面的規定:一是規定加工貿易的成品率;二是規定原輔材料、零部件的消耗額;三是不能達到規定時受托方(中方企業)的責任。
4、交貨條款
一般說來,在規定加工貿易供料、交貨的總時間外,每一批加工貿易業務,還應分別訂立合同,具體規定原材料、零部件供應時間和成品交貨時間,以及規定違約時的責任。
5、產品商標使用條款
來料加工貿易產品商標的使用,應按照我國《商標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進行管理。在外商與中方企業簽訂來料加工貿易合同時,必須要求外商提供經過公證的商標所有權或被許可使用的證明文件。其商標不得與我國已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商品的造型、包裝亦不得仿冒。
6、運輸和保險條款
來料、來件加工貿易設備和成品的運輸費用,應規定由外商負擔。來料、來件及所提供設備的進口由外商在國外保險。加工后的成品出口可由中方企業代為保險,但費用由外商負責。在工廠內加工貿易期間的保險費通過雙方協調做出規定。
7、工繳費條款
工繳費在參考國際市場、尤其是外商所在國家或地區加工費水平的基礎上,全面考慮來料加工的各種費用開支,一般要高于國內同類產品的加工費水平。
其它附加的費用,如代辦保險、運輸等的費用,應另行計算。
8、支付條款
確定工繳費支付所使用的貨幣是加工貿易中保證收益的重要方面。由于國際匯率變化頻繁,收取工繳費一般避免使用軟貨幣(即匯價下跌的貨幣)。支付引進設備技術費用則爭取使用軟貨幣,如果不得不使用硬貨幣(即匯價上升的貨幣),則應在計算價格成本時,把貨幣升值的因素考慮進去,以避免貨幣折算上的損失。一個合同應使用同一種貨幣。如果來料或出口成品實行分別作價,可以采取對開信用證的辦法,即中方企業對來料或來件開遠期信用證,外商對交付成品開即期信用證。如果來料、來件與成品均不計價,工繳費可以用即期信用證支付。
9、約束性條款和仲裁條款
一般合同的約束性條款規定,在協議期內,中方受托人不承接除合同客商外第三者加工貿易同類產品。
一般合同的仲裁條款規定,如雙方在執行合同中發生爭執,首先采用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雙方約定的仲裁機構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合同雙方有法律約束力。
10、期限條款
合同應確定期限,如半年、一年或幾年,尤其是外商提供設備、用工繳費補償其價款的業務,更應規定期限。有的.合同規定,可以延長合同的有效期,并規定了續約的具體辦法。
(二)進料加工貿易合同
進料加工貿易由于其本身的特點,一般包括進口料件合同、出口成品合同等。如果是沒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加工企業對外承接進料加工貿易,還要選定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做為代理商,并同其簽訂代理進口原材料、出口成品的合同。
進料加工貿易方式下原材料進口合同、成品出口合同的基本內容和一般貿易的進口、出口合同大體相同,只是進料加工貿易的原料來自國外,成品銷往國外。
來料加工貿易和進料加工貿易合同的不同在于:一是原料價格的規定,來料加工往往是外商不作價提供;而進料加工需要我方企業用外匯購買。二是對工繳費的確定不同,我們已經在前面論述過,來料加工賺取的是生產加工費;而進料加工的工繳費是出口成品和進口料件之間的差價,要比來料加工工繳費的核算復雜。三是在運輸和保險方面的責任也不一樣。
1.加工貿易合同
2.加工貿易合同模板
3.定向加工貿易合同
4.貿易加工合同范本
6.加工貿易合同范本
7.加工貿易合同八篇
國際貿易合同的主要內容篇三
合同編號:____
(售方)為一方,與____(購方)為另一方,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合同對象
依據____年__月__日雙方簽訂的關于合作的協議,在售方國國境車上交貨條件下售方售出,購方購入貨物。其數量、種類、價格及交貨期均按第__號附件辦理,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總金額為_____
第二條 價格
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價格以瑞士法郎計算,此項價格系賣方國國境車上交貨,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費在內。
第三條 品質
按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或原蘇聯國家標準,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技術條件;憑樣交貨的商品品質應符合雙方確認的樣品。
商品質量應以售方國國家商品檢驗局出具的品質證明書證明之。
第四條 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發貨。在征得購方同意的情況下,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妥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交貨。
第五條 標記
每個貨箱均應用防水顏料在箱體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兩種文字書寫以下標記:合同號,收貨人,箱號,毛重,凈重。
第六條 支付
1、帳單4份;
2、蓋有售方國發站印章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
3、明細單3份;
4、品質證明書1份。
第七條 保證和索賠
賣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個月內保證商品質量,但不超過供貨之日起——個月。
對貨物品質的異議應在發現缺陷后——個月內提出,如在保證期發現缺陷,提賠日期不能遲于保證期結束——天。
如商品在保證期內出現缺陷,供貨一方應排除缺陷或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并負擔費用。
當事人一方給對方造成人身傷害或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第八條 發貨通知
售方應在發貨后——天內以電傳向購方通知有關貨物自生產廠發運的情況,并注明發運日期,合同號,發動機號,件數,毛重和鐵路運單號。
第九條 仲裁
由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盡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可提交被告國對外貿易仲裁機關審理,中方國家對外貿易仲裁為中國對外貿易促進委員會,蘇方為原蘇聯工商會。
第十條 不可抗力條款
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不可抗力情況(如火災、自然災害、戰爭、各種軍事行動、封鎖、禁止進出口或不以雙方意志為轉移的其他情況),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義務無法履行時,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可相應推遲,在此期間合同義務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況持續——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免除繼續履行合同義務,此時任何一方無權向對方提出補償可能的損失。
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方應將不可抗力情況發生和結束及影響合同義務履行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的時間應以售方或購方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書證明。
第十一條 其他條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均按————年——月——日“由中國向蘇聯和由蘇聯向中國交貨共同條件”辦理。
本合同一式兩份,以中、俄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稱:_____ 購方名稱: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 電報掛號:_____
第十三條 運輸地址
發貨人: 收貨人:
發站:______ 到站:________
簽字:_______ 購方簽字:__
國際貿易合同的主要內容篇四
1、審查簽訂合同的必要性。主要審查2.合同內容是否符合企業目標,合同項目是否列入企業的計劃,是否已安排了相應的財務預算。
2、審查合同的合法性、合規性和合理性。主要審查合同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是否違反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審查合同是否符合本企業的規章制度要求,履行該合同是否給本企業帶來預期利益;審查對方的主體資格是否合法,簽訂合同的當事人是否有簽訂該合同的權利,對方是否有履行該合同的能力和誠意,選擇對方簽訂合同的理由是否充分。
3、審查合同條款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合同條款的完整性,主要審查是否符合合同法的規定(具體內容包括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和住所、標的名稱、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地點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方法等是否完整);合同條款是否規范、用詞是否準確。合同條款的真實性,審查是對標的數量、質量、價款等重要條款除了審查形式上的完整性還要審查其真實性、合理性,如合同當事人的信譽、經營范圍、履約能力、售后服務;合同的內容是否可行,是否經過單位相關部門的論證。
4、審查合同在企業內部是否經過相關部門的會簽,擬簽訂合同的人是否得到適當的授權,合同擬蓋公章是否符合企業的規定。
主要審查履行合同的主體是否是合同的當事人,有無由他人代為履行的情況;審查雙方是否按照合同約定行使自己的權利和承擔應盡的義務;合同當事人履行合同的地點是否與合同約定相同;以分次、分期、分部履行的方式簽訂的合同,其履行方式是否約定一致;合同的履行費用結算是否符合合同的約定,優惠承諾是否按照合同約定進行結算;履行該合同是否達到預定的效益;對合同執行過程中存在問題,有關職能部門是否及時查明原因并予以糾正;合同違約責任是否按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進行;合同糾紛的處理是否及時、合法、合理。
合同變更的審計是指對當事人修改或者補充的合同內容進行的審計。具體審查的內容包括:合同的變更理由是否充分,有無欺詐、脅迫、重大誤解、顯失公平而導致合同權利義務對一方當事人不合理、不公正的變更;合同的變更是否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當事人是否履行法定程序;合同變更是否損害公共利益;變更條款是否真實、完整。
終止合同的審計主要包括:合同終止是否符合合同法規定的情形;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當事人是否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對已解除的合同,當事人是否依照法律、法規規定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解除已履行的合同后,已履行方是否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要求對方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和賠償損失。
主要審查企業有無設置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合同管理機構,合同管理人員是否具有具備相應的資格,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有無重大合同變更的風險防范措施;審查合同的歸檔和保管是否完整。
1.成本內部審計的主要內容
2.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主要內容
3.審計項目的分析與評價的主要內容
4.招投標工作審計的主要內容
5.住房公積金績效審計的目標和主要內容
6.特許經營合同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7.勞動合同主要內容
8.固定總價合同審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