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漢語詞語,公文的一種格式,是指對上級有所陳請或匯報時所作的口頭或書面的陳述。怎樣寫報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報告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報告優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公益性崗位管理自查自糾報告篇一
我鄉現公益性崗位人員共計5名,勞動保障協理員1名,建檔立卡貧困戶4名。通過在崗、出勤情況自查,發現無不到崗情況。
由鄉勞動保障所統一掌握公益性崗位人員的總體情況并負責崗位設置、工作績效考核。同時每季度對公益性崗位人員進行“背靠背”考核,確保公益性崗位有進步、有成績、有社會效益。通過自查,我鄉公益性崗位人員嚴格執行鄉里的各項規章制度,能夠嚴格履行崗位責任,我鄉公益性崗位工資發放每季度實行“張榜公布、打卡發放、直接到人”的原則發放,無一例發資拖欠問題發生。
按工作性質、工作區域不同,我鄉對辦公室公益性崗位人員實行目標任務量化責任制;我鄉對公益性崗位人員實行每日簽到制度;所有人員有事必須辦理請假手續制度。通過在崗、出勤情況自查,我鄉公益性崗位人員出勤、在崗情況均符合崗位要求,工作考核納入年終考核,并作為續聘條件。
我鄉積極建立公益性崗位信息檔案,對公益性崗位人員做到底子清,心中有數,對公益性崗位使用情況進行詳細登記、檢查、考核、建檔。
崗位使用方面嚴格遵守縣就業局的公益性崗位管理使用,今年5月對3年期滿人員就業困難大學生姜游及時予以清退;與就業困難人員李瓊芳繼續簽訂用工協議。
通過自查,我鄉公益性崗位人員嚴格執行鄉里的各項規章制度,無冒名頂崗、互相借用、換崗、脫崗、騙取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現象,能夠嚴格履行崗位責任。
從此次自查情況來看,我鄉公益性崗位使用情況基本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較為健全,公益性崗位人員職責明確,能夠按時上崗,認真、負責地完成本職工作。
xxx縣xxx鄉人民鄉府
20xx年10月7日
公益性崗位管理自查自糾報告篇二
(一)人員基本情況
今年以來,我校嚴格按照州上關于公益性崗位規范管理有關文件精神,在工作中積極吸納未就業的大學畢業生,對就困難對象實行再就業援助,做到人員,經費,崗位三到位。目前,我單位共有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38名,且38名工作人員全部在崗,不存在冒名頂崗、互相借用的問題。其中男性人,女性 人,平均年齡在45歲以下,38名公益性崗位工人員各項條件均符合崗位要求,崗位使用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較為健全,公益性崗位人員職責明確,能夠按時上崗,認真負責地完成本職工作。
(二)崗位設置及所做重點工作
我校嚴格按照“因事設崗、以崗定人、按需定員、滿負荷工作”原則設置崗位,不存在暗箱操作、優情厚友等問題。行政人員某某等8名,分別在校辦公室、團委、財務科、招生辦等部門從事跟各自專業相關的工作,教務教學人員某某等12人,分別在外語系、會計系、計算機系等各系部從事日常教育教學工作,后勤保潔人員某某等18人,分別在教學樓及住宿樓從事保潔工作,以上人員均在各自崗位較為圓滿的完成工作任務。
(一)人員管理情況。我校與每位聘用的公益崗位工作人員簽訂了勞動用工協議,一式三份,一份由協議人自己保留,一份留單位綜合辦公室,一份上交州人社局。協議明確每個人員的權利和義務。制定了公益性崗位考勤考核、請休假等管理制度,對公益性崗位人員的考勤情況實行一月一匯總,所有公益性崗位人員有事必須辦理請假手續。我校公益性崗位堅持做到一人一崗,人崗相符、無冒名頂崗、互相借用、換崗、脫崗現象,能夠嚴格履行崗位職責。切實做到了公益性崗位人員的依法使用和有效使用,無因退休、死亡等原因產生的空崗不報而自安排其他人員上崗的現象。
(二)工資發放情況。我校嚴格按照州上對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將州財政每季度發放的元補貼資金如實發放到公益性崗位人員手中。另外,通過單位運轉經費,每月給每位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按各自崗位職責發放了最低元,最高 元的生活補助,使其工資總額達到了全州最低工資標準。我校公益性崗位人員生活補貼發放中,不存在虛報冒領、騙取崗位補貼的情況。
(三)日常工作情況。在日常的工作中,我校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非常珍惜來之不易的這份工作,勤奮學習,主動作為,盡快熟練業務知識和工作技能,全面提高自身素質,積極向單位同事求教。能夠嚴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上下班不遲到早退,工作期間嚴格遵守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凡是單位的要求,都主動做到最好。工作中尊敬領導,團結同事,待人誠懇,態度端正完全做到州上和單位對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的相關要求。
我校積極建立公益性崗位信息檔案,對公益性崗位人員做到底子清,心中有數,在此基礎上對公益性崗位的工作性質、崗位類型等使用情況進行詳細登記、檢査、考核、建檔。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上崗及變動情況及時向州人社局就業服務中心如實上報。此次自查情兄來看,我校公益性崗位使用情況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較為健全,公益性崗位人員職責明確,能夠按時上崗認真、負責地完成本職工作。今后,將嚴格遵守省州有關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的管理規定,嚴把聘用關和管理關,努力使每一位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主動作為,發光發熱。在今后的工作中,盡單位所能,提供系統的學習培訓機會,提高工資待遇,努力使每一名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為全校教育教學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公益性崗位管理自查自糾報告篇三
截止目前,全市已累計安置就業困難人員近2萬人,對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群眾生活起到了關鍵作用。
滄州市自20xx年以來開發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截止20xx年底,全市已累計安置就業困難人員2萬人,主要集中于園林綠化、交通協管、勞動保障協管、計生協管以及各單位保安、保潔等工作崗位上。截至20xx年一季度,全市公益性崗位在崗人5385 人,其中勞動保障協管員549人,社區其他工作協管員639人,交通協管員314人,保安、保潔、保綠崗位20xx人,其他公益崗位956人,企業吸納人員614人。公益崗位上崗人員多為大齡就業困難人員、低保家庭人員和長期失業者。“授人與魚,不如授人與漁”,公益性崗位既避免了直接資金援助形成的依賴性,也提高了就業困難人員的勞動技能,增強了他們的就業能力。目前我市公益性崗位人員用自己的辛勤工作,不但使自身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同時也為滄州的和諧發展做出了重要的貢獻。
滄州市公益性崗位上崗人員全部為就業困難人員。根據滄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的有關規定》(滄勞社字〔20xx〕52號),我市就業困難人員范圍是: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就業愿望和就業能力的城鎮戶籍的五類人員:一是大齡就業轉失業人員(女40周歲、男50周歲);二是扶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人員;三是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四是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人員;五是零就業家庭中的一名女35歲以上、男40歲以上的人員。20xx年,根據我市實際,又進一步擴大了就業困難人員的.認定范圍,即:“4050人員取消就業轉失業的限定,單親扶養未成年子女,放寬到扶養已成年但仍在讀大學生的家庭。就業困難人員是公益性崗位上崗的必備條件。
公益性崗位人員按政策規定享受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目前滄州市規定的崗位補貼為三種:一是社區協管崗位,崗位補貼每人每月800元;二是機關事業單位后勤公益性崗位,為每人每月500元;三是一般用人單位(企業)安置的公益性崗位,為每人每月100元。社保補貼按全省社平工資標準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和工傷四項(縣級崗位補貼為100-500元,社保補貼繳納一項或四項,根據就業資金情況確定)。除社區協管人員外,崗位補貼均用于補貼用人單位,不屬于個人工資,用人單位對所安排公益崗人員發放的工資,需不低于上年度最低工資水平。20xx年至20xx年,滄州市公益性崗位兩項補貼支出分別占全部就業專項資金支出的58.9%、64.5% 、55.3%。
滄州市自20xx年以來,制定下發了《公益性崗位開發、安置、管理的有關規定》,明確了公益性崗位的范圍、開發與管理、協議期限以及兩項補貼的撥付程序等內容。凡用人單位開發公益性崗位,需經就業行政部門審批,所有招聘工作采取“面向社會,自愿報名”的方式進行公開招聘。由就業服務部門負責發布招聘信息,組織招聘工作,對公益性崗位人員上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定期審核撥付公益性崗位的兩項補貼。
雖然國家和省政府明確規定,公益性崗位除距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以延長到退休,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但由于種種原因,在20xx年前,滄州市公益性崗位沒有建立有效的退出機制,公益性崗位只進不出,第一批公益性崗位已在崗6年時間,僅市直公益性崗位在崗人員就已達4787人,全年公益性崗位兩項補貼達到5500萬元,就業專項資金已無力承擔,更無法開發新的公益性崗位安置新產生的就業困難人員。在崗人員不能按時發放工資,符合條件但無法享受公益性崗位政策的人員也非常不滿。在這樣的情況下,滄州市人社局通過反復調查摸底,廣泛征求用人單位意見、就業困難人員意見以及各職能部門的意見,研究起草了《滄州市公益性崗位協議期滿人員的分流方案》,對三年協議期滿人員分三種類型制定了享受十種不同扶持政策,《分流方案》經市政府第四十一次常務會通過后,市人社局又立即研究制定了更加具體的《分流人員失業保險救濟金領取辦法》、《分流人員養老保險接續辦法》、分流人員的手續辦理流程以及《就業援助政策明白卡》,同時動員各級就業服務部門準備了充足的就業崗位,只要分流人員有上崗要求,即可及時為其提供就業崗位。分流工作從20xx年5月1日起開始執行,經過滄州人社部門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和充足的崗位安排,妥善處理了部分在崗人員不理解政策、前往市委、市政府上訪的事件,滄州市公益性崗位的退出機制正式建立。20xx年,全市共有2800多人離開公益性崗位,節省就業資金3000萬元,保障性支出的減少,使我們有充足的資金大力開展創業培訓、技能培訓、小額貸款貼息等促進性的就業工作。
(一)公益性崗位供給無法滿足需求。由于機關、事業單位的后勤服務性崗位和一般用人單位列入公益性崗位后,可為各單位節省大量資金,因此深受各單位的歡迎。目前滄州市的各單位都積極申請公益性崗位,但由于資金的限制,人社部門不能全部承擔,因此不能滿足各單位的用人需求。
(二)對公益性崗位難以管理。目前滄州市公益性崗位實行的是“誰用人、誰管理”的管理模式,由就業服務部門定期抽查。但由于就業部門承擔的就業任務繁多,人員編制有限,如果用人單位與公益性崗位人員聯合騙取就業資金,將難以查出。而且由于目前公益性崗位統一規定,無論工作成績優劣,三年到期分流,且用人單位對招用人員存在管理不嚴現象,而上崗人員也大多年齡偏大,工作能力偏弱,且存有倦怠投機心理,上崗后不遵守用人單位的工作制度,工作質量不高。
(三)社區勞動保障協管人員三年期限,影響了社區就業服務管理工作的深入開展。為了建立公益性崗位能上能下的“退出機制”,在20xx年制定公益性崗位分流方案時,為保證公平起見,采用了“一刀切”的辦法,所有公益性崗位全部三年到期。但是社區勞動保障協管員崗位具有一定的連續性,需要熟悉勞動、保障政策,還需要熟悉社區居民家庭情況,三年時間剛剛熟悉工作,又馬上到期,影響了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的深入開展。
(四)公益性崗位人員享受工傷保險有一定困難。滄州市的公益性崗位是由派遣公司統一為公益性崗位上崗人員繳納工傷保險,所以工傷保險認定的責任部門是“公益性崗位派遣公司”,因此,雖然人社部門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專門協議,注明出現工傷由人社部門協助用人單位辦理相關手續,但是一旦出現需由用人單位承擔的傷殘補助金、就業補助金時,用人單位如以“非工傷保險繳費方”為由拒絕承擔費用,人社部門也缺乏強制執行措施。而人社部門的就業專項資金中沒有此項資金支出的出處,因而無法保證工傷人員的補償要求。
(一)進一步規范公益性崗位的范圍,明確:只有為社會公眾提供服務,涉及社區居民公共利益的公共管理和公益性服務崗位才為公益性崗位。對其他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只給予社保補貼,不再給予崗位補貼。
(二)將社區勞動保障協管崗位定為特殊公益性崗位,招聘高素質人員,不受三年協議的限制,這樣可保障社區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連續性,提高服務質量。不能全部按三年的規定一刀切。
(三)進一步加大對公益性崗位上崗情況的監督檢查,由人社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組成檢查小組,對用人單位的公益性崗位開發及管理情況每年組織不少于4次的檢查,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可組織不定期檢查。對公益性崗位人員上崗情況、工作情況以及用人單位的考勤考核、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發放等情況進行深入細致的檢查。設立舉報電話,對弄虛作假不符合條件的、不上班吃空餉等違規情況給予撤銷崗位、追回補貼等處罰。情節嚴重的給予用人單位警告或撤銷開發資格等處罰。
(四)在就業專項資金支出科目中加列工傷保險補償費用,用于承擔由用人單位承擔的對工傷人員的傷殘、就業補助費用,以維護就業困難人員的切身利益。
(五)對于已建立公益性崗位的退出機制的地市,由于就業資金保障性支出減少,便造成了就業資金支出總量上的減少,因此,建議加大對已建立公益性崗位的退出機制的地市,其就業促進性資金支出的扶持力度。
公益性崗位管理自查自糾報告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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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鄉公益性崗位基本情況:
鄉公益性崗位人員共計6名,其中民政政公益性崗位1名;計劃生育公益性崗位1名;社會保障服務公益性崗位1名;保潔員2名。
我鄉對公益性崗位人員實行每日簽到制度;所有人員有事必須辦理請假手續制度。通過在崗、出勤情況自查,我鄉公益性崗位人員出勤、在崗情況均符合崗位要求。
二、堅持“誰用人、誰管理”原則:
由鄉勞動保障所統一掌握公益性崗位人員的總體情況并負責崗位設置、工作績效考核。同時每季度對公益性崗位人員進行“背靠背”考核,確保公益性崗位有進步、有成績、有社會效益。通過自查,我鄉公益性崗位人員嚴格執行鄉里的各項規章制度,無冒名頂崗、互相借用、換崗、脫崗現象,能夠嚴格履行崗位責任,并無一例發資拖欠問題發生。
三、加強用人檔案管理,合理分配人力:
我鄉積極建立公益性崗位信息檔案,對公益性崗位人員做到底子清,心中有數,在此基礎上深入各村對公益性崗位的工作性質、崗位類型等進行調查,對公益性崗位使用情況進行詳細登記、檢查、考核、建檔。
四、無因退休、死亡等原因產生的空崗不報而擅自安排其他人員上崗的現象。
五、對公益性崗位人員堅持鄉與各村雙重管理制度;
各村對鄉公益性崗位人員的日常工作進行管理,鄉勞動保障所進行監督檢查,切實做到鄉公益性崗位人員的依法使用和有效使用。從此次自查情況來看,我鄉公益性崗位使用情況基本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較為健全,公益性崗位人員職責明確,能夠按時上崗,認真、負責地完成本職工作。
公益性崗位自查報告
鄉鎮工作公益性崗位心得體會
公益性崗位先進事跡
公益性崗位工作匯報
公益性崗位管理自查自糾報告篇五
一、鄉公益性崗位基本情況:
鄉公益性崗位人員共計6名,其中民政政公益性崗位1名。計劃生育公益性崗位1名。社會保障服務公益性崗位1名。保潔員2名。我鄉對公益性崗位人員實行每日簽到制度。所有人員有事必須辦理請假手續制度。通過在崗、出勤情況自查,我鄉公益性崗位人員出勤、在崗情況均符合崗位要求。
二、堅持“誰用人、誰管理”原則:
由鄉勞動保障所統一掌握公益性崗位人員的總體情況并負責崗位設置、工作績效考核。同時每季度對公益性崗位人員進行“背靠背”考核,確保公益性崗位有進步、有成績、有社會效益。通過自查,我鄉公益性崗位人員嚴格執行鄉里的各項規章制度,無冒名頂崗、互相借用、換崗、脫崗現象,能夠嚴格履行崗位責任,并無一例發資拖欠問題發生。
三、加強用人檔案管理,合理分配人力:
我鄉積極建立公益性崗位信息檔案,對公益性崗位人員做到底子清,心中有數,在此基礎上深入各村對公益性崗位的工作性質、崗位類型等進行調查,對公益性崗位使用情況進行詳細登記、檢查、考核、建檔。
四、無因退休、死亡等原因產生的空崗不報而擅自安排其他人員上崗的現象。
五、對公益性崗位人員堅持鄉與各村雙重管理制度。
各村對鄉公益性崗位人員的日常工作進行管理,鄉勞動保障所進行監督檢查,切實做到鄉公益性崗位人員的依法使用和有效使用。
從此次自查情況來看,我鄉公益性崗位使用情況基本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較為健全,公益性崗位人員職責明確,能夠按時上崗,認真、負責地完成本職工作。
公益性崗位管理自查自糾報告篇六
我局公益性崗位人員共計1名,公益性崗位設置合理,公益性崗位人員工作職責、工作范圍、工作權限明確,對公益性崗位人員制定了管理制度;有事必須辦理請假手續制度。通過在崗、出勤情況自查,我局公益性崗位人員出勤、在崗情況均符合崗位要求。
通過自查,我局公益性崗位人員從事的工作在原聘用的公益性崗位工作范疇之內,公益性崗位人員嚴格執行局里的各項規章制度,無冒名頂崗、互相借用、換崗、脫崗現象,能夠嚴格履行崗位責任,我局按規定與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簽訂了勞動合同,按時足額發放給安置人員不低于我區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按時為安置人員購買社會保險。
我局積極建立公益性崗位信息檔案,對公益性崗位人員做到底子清,心中有數,在此基礎上對公益性崗位的工作性質、崗位類型等使用情況進行詳細登記、檢查、考核、建檔。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上崗及變動情況及時向區就業局如實上報。
從此次自查情況來看,我局公益性崗位使用情況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較為健全,公益性崗位人員職責明確,能夠按時上崗,認真、負責地完成本職工作。
xxx市xxx區體育局
20xx年xx月xx日
公益性崗位管理自查自糾報告篇七
依據上級管理要求,我們落實專人負責此項工作,規范建立了臺賬,熟悉人員基本信息,并與從業人員簽訂了勞動合同,制定了本單位公益性崗位人員考核管理辦法和崗位責任制。
我校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共計20名,我們注重過程管理,堅持做到一人一崗,沒有冒名頂崗、互相借用、換崗現象,并嚴格落實從業人員的崗位職責,合同期內,無任何人脫崗。
我校按時劃撥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的工資,依據縣公益性崗位人員補貼標準將補貼資金如數發放到公益性崗位人員手中,無虛報冒領、騙取崗位的問題,堅持做到專款專用。
四、按照縣勞動服務局相關規定要求,及時上報了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考勤表,并制作了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公示牌在行政樓大廳公示,以接受社會監督。 從此次自查情況來看,我校公益性崗位使用情況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較為健全,公益性崗位人員職責明確,從業人員能夠按時上崗,且認真、負責地完成本職工作。
寧強縣天津高級中學
二oxx年xx月xx日
公益性崗位管理自查自糾報告篇八
xxx鎮現有公益性崗位2崗,從事公益性崗位人員20名。其中勞動保障協理員16人,巡邏隊員4人。公益性崗位人員都嚴格履行了自己的工作職責。無履職不到位的現象發生。
xxx鎮嚴格按照制度對公益性崗位人員進行管理,堅持每日簽到考勤制度,所有公益性崗位人員有事必須辦理請假手續。通過對公益性崗位人員在崗、出勤等情況的自查,xxx鎮公益性崗位人員出勤、在崗情況均符合崗位要求。
xxx鎮就業和社會報賬服務中心統一掌握公益性崗位人員的總體情況,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崗位設置和考核。通過本次自查,xxx鎮未發現任何冒名頂替、補貼對象不再崗位等弄虛作假騙取公益性崗位專項補貼的現象。
xxx鎮嚴格按照公益性崗位補貼資金管理辦法的要求及標準將補貼資金如實發放到公益性崗位人員手中,切實保障了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利益,維護了公益性崗位專項補貼資金的安全。
從此次自查情況來看,xxx鎮公益性崗位上崗使用情況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較為健全,公益性崗位人員職責明確,能夠按時上崗,認真、負責地完成本職工作。公益性崗位專項補貼資金使用正常,今后,xxx鎮將不斷努力探索,扎實工作,切實將這項惠及民生,造福困難群體的民生工程做實做好。
xxx鎮人民政府
二〇xx年xx月xx日
公益性崗位管理自查自糾報告篇九
截止目前,全市已累計安置就業困難人員近2萬人,對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群眾生活起到了關鍵作用。
滄州市自20xx年以來開發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截止20xx年底,全市已累計安置就業困難人員2萬人,主要集中于園林綠化、交通協管、勞動保障協管、計生協管以及各單位保安、保潔等工作崗位上。截至20xx年一季度,全市公益性崗位在崗人5385 人,其中勞動保障協管員549人,社區其他工作協管員639人,交通協管員314人,保安、保潔、保綠崗位20xx人,其他公益崗位956人,企業吸納人員614人。公益崗位上崗人員多為大齡就業困難人員、低保家庭人員和長期失業者。“授人與魚,不如授人與漁”,公益性崗位既避免了直接資金援助形成的依賴性,也提高了就業困難人員的勞動技能,增強了他們的就業能力。目前我市公益性崗位人員用自己的辛勤工作,不但使自身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同時也為滄州的和諧發展做出了重要的貢獻。
滄州市公益性崗位上崗人員全部為就業困難人員。根據滄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的有關規定》(滄勞社字〔20xx〕52號),我市就業困難人員范圍是: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就業愿望和就業能力的城鎮戶籍的五類人員:一是大齡就業轉失業人員(女40周歲、男50周歲);二是扶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人員;三是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四是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人員;五是零就業家庭中的一名女35歲以上、男40歲以上的人員。20xx年,根據我市實際,又進一步擴大了就業困難人員的認定范圍,即:“4050人員取消就業轉失業的限定,單親扶養未成年子女,放寬到扶養已成年但仍在讀大學生的家庭。就業困難人員是公益性崗位上崗的必備條件。
公益性崗位人員按政策規定享受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目前滄州市規定的崗位補貼為三種:一是社區協管崗位,崗位補貼每人每月800元;二是機關事業單位后勤公益性崗位,為每人每月500元;三是一般用人單位(企業)安置的公益性崗位,為每人每月100元。社保補貼按全省社平工資標準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和工傷四項(縣級崗位補貼為100-500元,社保補貼繳納一項或四項,根據就業資金情況確定)。除社區協管人員外,崗位補貼均用于補貼用人單位,不屬于個人工資,用人單位對所安排公益崗人員發放的工資,需不低于上年度最低工資水平。20xx年至20xx年,滄州市公益性崗位兩項補貼支出分別占全部就業專項資金支出的58.9%、64.5% 、55.3%。
滄州市自20xx年以來,制定下發了《公益性崗位開發、安置、管理的有關規定》,明確了公益性崗位的范圍、開發與管理、協議期限以及兩項補貼的撥付程序等內容。凡用人單位開發公益性崗位,需經就業行政部門審批,所有招聘工作采取“面向社會,自愿報名”的方式進行公開招聘。由就業服務部門負責發布招聘信息,組織招聘工作,對公益性崗位人員上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定期審核撥付公益性崗位的兩項補貼。
雖然國家和省政府明確規定,公益性崗位除距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以延長到退休,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但由于種種原因,在20xx年前,滄州市公益性崗位沒有建立有效的退出機制,公益性崗位只進不出,第一批公益性崗位已在崗6年時間,僅市直公益性崗位在崗人員就已達4787人,全年公益性崗位兩項補貼達到5500萬元,就業專項資金已無力承擔,更無法開發新的公益性崗位安置新產生的就業困難人員。在崗人員不能按時發放工資,符合條件但無法享受公益性崗位政策的人員也非常不滿。在這樣的情況下,滄州市人社局通過反復調查摸底,廣泛征求用人單位意見、就業困難人員意見以及各職能部門的意見,研究起草了《滄州市公益性崗位協議期滿人員的分流方案》,對三年協議期滿人員分三種類型制定了享受十種不同扶持政策,《分流方案》經市政府第四十一次常務會通過后,市人社局又立即研究制定了更加具體的《分流人員失業保險救濟金領取辦法》、《分流人員養老保險接續辦法》、分流人員的手續辦理流程以及《就業援助政策明白卡》,同時動員各級就業服務部門準備了充足的就業崗位,只要分流人員有上崗要求,即可及時為其提供就業崗位。分流工作從20xx年5月1日起開始執行,經過滄州人社部門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和充足的崗位安排,妥善處理了部分在崗人員不理解政策、前往市委、市政府上訪的事件,滄州市公益性崗位的退出機制正式建立。20xx年,全市共有2800多人離開公益性崗位,節省就業資金3000萬元,保障性支出的減少,使我們有充足的資金大力開展創業培訓、技能培訓、小額貸款貼息等促進性的就業工作。
(一)公益性崗位供給無法滿足需求。由于機關、事業單位的后勤服務性崗位和一般用人單位列入公益性崗位后,可為各單位節省大量資金,因此深受各單位的歡迎。目前滄州市的各單位都積極申請公益性崗位,但由于資金的限制,人社部門不能全部承擔,因此不能滿足各單位的用人需求。
(二)對公益性崗位難以管理。目前滄州市公益性崗位實行的是“誰用人、誰管理”的管理模式,由就業服務部門定期抽查。但由于就業部門承擔的就業任務繁多,人員編制有限,如果用人單位與公益性崗位人員聯合騙取就業資金,將難以查出。而且由于目前公益性崗位統一規定,無論工作成績優劣,三年到期分流,且用人單位對招用人員存在管理不嚴現象,而上崗人員也大多年齡偏大,工作能力偏弱,且存有倦怠投機心理,上崗后不遵守用人單位的工作制度,工作質量不高。
(三)社區勞動保障協管人員三年期限,影響了社區就業服務管理工作的深入開展。為了建立公益性崗位能上能下的“退出機制”,在20xx年制定公益性崗位分流方案時,為保證公平起見,采用了“一刀切”的辦法,所有公益性崗位全部三年到期。但是社區勞動保障協管員崗位具有一定的連續性,需要熟悉勞動、保障政策,還需要熟悉社區居民家庭情況,三年時間剛剛熟悉工作,又馬上到期,影響了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的深入開展。
(四)公益性崗位人員享受工傷保險有一定困難。滄州市的公益性崗位是由派遣公司統一為公益性崗位上崗人員繳納工傷保險,所以工傷保險認定的'責任部門是“公益性崗位派遣公司”,因此,雖然人社部門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專門協議,注明出現工傷由人社部門協助用人單位辦理相關手續,但是一旦出現需由用人單位承擔的傷殘補助金、就業補助金時,用人單位如以“非工傷保險繳費方”為由拒絕承擔費用,人社部門也缺乏強制執行措施。而人社部門的就業專項資金中沒有此項資金支出的出處,因而無法保證工傷人員的補償要求。
(一)進一步規范公益性崗位的范圍,明確:只有為社會公眾提供服務,涉及社區居民公共利益的公共管理和公益性服務崗位才為公益性崗位。對其他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只給予社保補貼,不再給予崗位補貼。
(二)將社區勞動保障協管崗位定為特殊公益性崗位,招聘高素質人員,不受三年協議的限制,這樣可保障社區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連續性,提高服務質量。不能全部按三年的規定一刀切。
(三)進一步加大對公益性崗位上崗情況的監督檢查,由人社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組成檢查小組,對用人單位的公益性崗位開發及管理情況每年組織不少于4次的檢查,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可組織不定期檢查。對公益性崗位人員上崗情況、工作情況以及用人單位的考勤考核、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發放等情況進行深入細致的檢查。設立舉報電話,對弄虛作假不符合條件的、不上班吃空餉等違規情況給予撤銷崗位、追回補貼等處罰。情節嚴重的給予用人單位警告或撤銷開發資格等處罰。
(四)在就業專項資金支出科目中加列工傷保險補償費用,用于承擔由用人單位承擔的對工傷人員的傷殘、就業補助費用,以維護就業困難人員的切身利益。
(五)對于已建立公益性崗位的退出機制的地市,由于就業資金保障性支出減少,便造成了就業資金支出總量上的減少,因此,建議加大對已建立公益性崗位的退出機制的地市,其就業促進性資金支出的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