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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學哪本教材好小學學我有一個想法篇一
一、按要求建立電教硬件保管室、軟件資料室等配套設施。電教教材有專室、專柜存放保管。
二、保管和存放要規范化。要有相應規格的柜架存放各種電教設備和教材,做到防塵、防潮、防震、防磁、防火、防盜。電教教材軟件應按gb3792.4——85《非書資料著錄規則》著錄,采用《中圖法(兒童館、中小學館版)》分類和存放。
三、學校按要求建立電教設備和電教教材的經費帳和固定資產帳,保管室應建立電教專帳(包括經費流水帳和實物明細帳),做到帳帳相符,帳卡物相符。學校每年要組織進行一次清產核資。
四、各種電教設備和教材的使用要嚴格履行領取、借用、收回手續。根據教學需要,配給教研室(組)、教室、教師個人使用的設備、教材必須責任到人,定期檢查。教室電教設備在較長假期中要收回集中保管。
五、學校攝像機、微電腦、錄像機、彩電、收錄機、照相機等只能用于教學,嚴格控制非教學使用。任何個人不能外借。外單位借用必須經主管電教工作的校長批準。
六、學校電教人員負責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要定期對電教設備進行保養,使其經常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自己不能排除的故障,應及時送專門維修部門維修。
七、任何人因違章或玩忽職守造成電教設備損壞或丟失,應按其損失金額的80%賠償;對于高檔設備(如攝像機、微電腦、彩電、收錄機、照相機等)應照價賠償。
八、電教設備由于老化、淘汰和正常損壞的,要及時辦理報損手續。價值在20元以下的報損報廢,由任課教師和電教人員聯合簽字生效;20——200元以內的,中學由總務主任審批,小學由校長審批;200—500元以內的,中學由校長審批,小學由教育辦儀電專干審批, 500元以上的由市儀器電教站鑒定審批。所有報損報廢設備要繼續保存一年,以備上級有關部門檢查核實。
小學學哪本教材好小學學我有一個想法篇二
組 長: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
《科學》、《美術》、《音樂》、《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
全校師生要確立循環使用教科書意識,學校將以教師會、家長會、學生會、出黑板報、舉辦主題班會等廣方式,向教師、學生和家長宣傳教科書循環使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引導教師、學生、家長、社會各界人士確立教科書循環使用意識,爭取他們理解和支持教科書循環使用工作。
1、循環教科書登記制度
循環教科書登記由學校圖書室負責,并納入圖書管理,本學期結束后,各班班主任要及時將各班學生手中要循環使用的教科書回收,回收后要做好清點工作,將損壞或嚴重污損的教科進行清理,將保存完好的教科書繳交圖書館進行登記造冊。逐本編號(教材類),以便授課教師集中領取和學生借閱。
2、循環教科書使用制度
用于循環使用的循環教科書在領取和借閱時必須完備手續:
① 各班班主任在開學時向圖書室領取循環教科書,領取時,由班主任在借書清單上簽字,期末由班主任和學科教師組織學生按時集中歸還,出現丟失或損壞嚴重不能再循環使用的書本,由班主任和授課教師組織學生按價賠償。
② 各班班主任在發放新書和舊課本時一定就妥善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要讓學生明確,這些課本就是免費教材,每期期末要按時歸還,班主任在發放時一定要注明那些同學領取的是舊書那些同學領取的是新書,在期末還書時對舊書質量要求可適當降低。
3、循環教科書管理制度
①在使用期間循環使用的教科書由各授課教師負責管理,要教育學生使用循環教科書時要另備課堂筆記,用書時做到“三不”(不亂寫、不亂畫、不署名)、“四無”(無破損、無缺頁、無污染、無褶皺)。如學生在用書期間人為損壞或污損則通知家長,說明情況,要求家長按原價賠償。學生使用的循環教科書,由學生自己保管,如丟失或損壞、污損不能再用,按圖書室相關制度執行賠償。
②寒、暑假期間循環使用的教科書由圖書室管理人員負責管理,要對學生循環用書進行一次全面的消毒、殺菌(用紫外線或紅外線進行消毒),確保教科書的衛生安全。
4、循環教科書報廢制度
學期結束,圖書室要對破損的教科書要進行分類清理,能修補再用的要及時進行修補,不能修補使用的,要及時清理并登記上報教務處,核銷后實施報廢,及時更新,保證教科書在循環使用過程中達到基本的質量標準,不影響學生的再使用。教務處要做好每學期教科書的訂購工作,按照上年學生數的20%如實上報循環使用教科書的訂購數量,用于循環使用教科書的補充和更新。
5、循環教科書責任追究制度
循環教科書循環使用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由分管教學副校長分管,教務主任具體負責。學校要將管理職責落實到部門,責任落實到專人,對不按時、按規定訂購、發放、使用和回收的,或因循環教科書流失造成經濟損失的,將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并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小學學哪本教材好小學學我有一個想法篇三
1.循環使用的教科書科目包括《科學》、《音樂》、《美術》、《信息技術》。
2.教科書循環使用領導小組成員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對教科書循環使用工作負總責,確保人人有書用,保障循環使用的教科書的使用率和完好率。
3.各班班主任做好宣傳,引導學生、家長理解和支持教科書循環使用工作,并對學生進行愛書教育,確保循環使用的教科書無亂寫亂畫,無污染,無破損缺頁。
4.循環使用的教科書由任課教師課前分發,課后收回保管。并注意教師教本與免費教材嚴格分開。
5.任課教師對循環使用的教科書要實行“一課一查”的措施。
6.教科書循環使用領導小組學期結束負責收回各種循環使用的教科書并檢驗完好率,對教科書集中整理存放,期初發放時進行消毒,保障學生的健康。
7.學期結束對循環使用的教科書的使用情況進行評比,對愛書班級進行表彰,損壞率過高的班級要負責賠償。
小學學哪本教材好小學學我有一個想法篇四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圖書館(室)規范化建設,促進教育教學工作,依據有關政策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校圖書館(室)應當根據中小學教育特點和教育教學中心工作,積極為師生提供教育信息和教學參考資料,為教育教學服務。
第三條學校圖書館(室)必須按照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要求,利用書刊資料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文化科學知識等方面的教育,指導學生課外閱讀,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第四條“濟南市學校圖書館工作委員會”是我市學校圖書館工作協調組織,辦公室設在基礎教育處,負責我市學校圖書館建設和管理工作。
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指定機構或專人負責學校圖書館(室)工作。
第五條市及各縣(市)區教育圖書代辦站是教育行政部門所屬并授權的教育圖書報刊征訂發行機構,具體負責所屬學校圖書館(室)裝備用書供應和有關管理工作。
第六條市教育圖書代辦站對縣(市)區教育圖書代辦站實行業務指導和財務監督。各縣(市)區教育圖書代辦站應當配備專人從事該項工作。
第七條市和各縣(市)區教育圖書代辦站應當為學校裝備用書提供優質服務。
第八條學校圖書館(室)應當根據學校規模和工作實際配備必要的專職人員。農村規模較小的中小學可配兼職圖書管理員。
第九條提倡學校圖書館試行校長領導下的館長負責制。學校圖書館(室)應當由一名教務主任具體負責。
第十條圖書館(室)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小學應當具備中等以上文化程度,中學應當具備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圖書館專業知識。達不到要求的應當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業務培訓,取得合格證書后方可從事圖書館工作。
第十一條圖書館(室)工作人員應當主動為學生學習和教師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及教研活動提供優質服務。
第十二條市教育圖書代辦站應當定期對各縣(市)區及市屬學校圖書館(室)圖書裝備進行專項檢查,對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表揚;對工作不力、管理不善的,應當及時提出批評并督促整改。
第十三條學校圖書館(室)新購圖書,必須是經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審定并列入學校裝備用書目錄的優秀圖書。
第十四條學校書刊資料的配備應當兼顧學生、教師的不同需求,重點采購各科教學使用的教學參考工具書、教育教學研究的理論書,有利于學生自主學習、擴展知識的學習輔導資料及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長的科普讀物和文學作品。
第十五條圖書的購置應當把質量放在第一位。制定購書計劃時應當注意征求、采納教研組、備課組和一線教師的意見,各類教育教學工具書、參考書和學習資料不少于新書購置量的60%。其它用書應當精選。
第十六條學校圖書館(室)購書應當依據市教育局提供的目錄,分年度制定購書計劃,報教育主管部門圖書代辦站審查批準,由市教育局統一訂購。
第十七條學校圖書館(室)購書經費不得少于當年公用經費的2%,學校必須予以保證,做到專款專用。學校應當根據實際和教育教學需要,從事業收入中安排不少于3%的資金補充購書經費。
第十八條縣(市)區圖書代辦站應當按要求每年分兩次與市圖書供應社結算書款。市屬學校應在提書的同時進行財務結算。
第十九條學校應當向學生做好優秀圖書報刊的宣傳推薦工作,對有益于學生身心健康的優秀圖書報刊,在自愿的前提下做好學生個人的征訂工作。
第二十條學校圖書館(室)應當建立書刊總括登錄和個別登錄兩種帳目。中學圖書館應當設書名目錄和分類目錄,條件好的館可增設著者目錄;小學圖書館(室)應當設分類目錄。
省、市級規范化學校及規模較大的學校應當積極開發、引進先進的圖書館管理系統,實行數字化管理。
第二十一條圖書按《中國圖書館圖書分類法》分類,編目要以《文獻著錄總則》為依據,做到歸類正確、反映充分、前后一致、方便檢索。
第二十二條新書到館后,一般情況下應當在一周內完成登記、分類、編目、上架工作,不得積壓。
第二十三條學校圖書館(室)應當有計劃、適時地剔除內容陳舊過時、破損嚴重、副本量過多、無參考實用價值以及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藏書。
第二十四條學校圖書館(室)應當建立健全書庫管理、書刊外借、閱覽、丟失賠償、圖書注銷等規章制度,完善圖書館(室)工作職責。
第二十五條圖書館(室)工作人員應當積極向師生宣傳圖書館的各種規章制度并進行愛護書刊的教育。
第二十六條教師資料室應當對教師整日開放。圖書室、學生閱覽室應當根據需要在午休和課余時間向學生開放。
第二十七條中學圖書館(室)應當對學生發放借書證,實行個人或集體借閱。規模較小的農村中小學應當充分發揮班級圖書角、圖書箱的作用,組織學生開展讀書活動。
第二十八條學校圖書館(室)應當積極配合學科教師組織形式多樣的讀書活動,對學生進行課外閱讀指導,培養學生的讀書興趣,提高學生的閱讀能力。
第二十九條學校圖書館(室)應當依據高效、安全、互聯、共享的原則,加快電子圖書、電子閱覽室建設,配備現代化設備,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第三十條中學圖書館(室)應當設置書庫、教師資料室、教師閱覽室和學生閱覽室。小學圖書館(室)應當設置藏書室和學生閱覽室,并配備通風、照明、防火、防潮、防蛀等設施。
第三十一條圖書館(室)應當配備必要的書架、閱覽桌椅、報刊架、書柜、目錄柜、文件柜、陳列柜、裝訂等設備。并逐步配備微機及視聽、復制等現代化設備。
第三十二條按專用圖書館(室)設計建筑的房屋作圖書室,使用面積應當符合省定標準。非專用圖書館(室)設計建筑的房屋作圖書室,位置應當設在平房或樓房一層,且與閱覽室相通或相鄰。
第三十三條按專用圖書館(室)設計建筑的房屋作閱覽室,使用面積應當符合省定標準。中小學教師閱覽室應當按不少于教職工人數的1/3設座;學生閱覽室中學按不少于在校生人數的1/12設座,小學按不少于在校生人數的1/20設座。
報紙、雜志中學應當在70種以上,小學應當在50種以上;工具書、教學參考書種類中學應當在150種以上,小學應當在100種以上。
第三十四條閱覽室應當整潔、安靜,懸掛適量名人畫像、格言、制度等,充分體現教育氛圍和人文關懷。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各級各類學校(普通中小學、職業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市屬高校)。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