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綜合考量事情或問題相關的因素后所制定的書面計劃。方案書寫有哪些要求呢?我們怎樣才能寫好一篇方案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歡迎大家分享閱讀。
鄉鎮衛生院管理制度 衛生院管理方案及制度篇一
(1)、成立以分管院長為組長的物資保障領導小組,負責突發事件通訊、車輛、醫療設備、藥品和防護物資的需求計劃和分配計劃的制定,溝通與屬地突發事件工作指揮部物資保障組的`聯系渠道,保證醫療應急救援一線工作的需要。
(2)、掌握本醫療機構應急處置工作的醫療設備、常用藥品、防護物資的基本情況,了解相關的供求狀況,多渠道組織資源。
(3)、對部分采購困難的藥品,制定采購預案,疏通供應渠道,確保藥品的供應。
(4)、對緊急需求的物資、藥品、設備提出調配的方案,并負責落實。
(5)、必須保持車輛24小時處于待命狀態,不得用于非救援工作,駕駛員必須做好出車前、途中、完成任務后的車輛自檢自查工作;配備必要的急救設備、常規急救藥品和急救器材,急救設備、急救藥品和器材使用要紀錄完整。
(6)、物資保障成員要保障通訊暢通,不得因通訊因素影響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鄉鎮衛生院管理制度 衛生院管理方案及制度篇二
一、救護車只作為日常院前急救、突發災害和公共衛生事件現場急救專用。不得改裝或挪作它用。更不能以任何形式承包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二、任心救護車配備責強、駕齡在兩年以上的人員擔任司機,院長自駕車輛出行。
三、救護車按規定辦理相關行車手續,時刻保持車況良好,油量充足。定期進行維護和保養。車容車貌整潔,并隨時處于應急狀態。
四、嚴格落實出車院長審批制度,不準非急救用車或非接住院病人用車,更不準出私車、辦私事,特殊情況需院長批準。
五、堅持出車“日報制度”,使用救護車時要做好出診登記工作。內容包括出車時間、出車地點、車輛經過的線路、傷者情況、送達的醫院、接診人簽名、救護車醫務人員和司機簽名等。
六、車內的`急救藥品、物品管理應做到五定:定人管理、定數量品種、定位放置、定期檢查維修、定期消毒滅菌。
七、救護車出診后應及時進行清潔消毒。
八、救護車必須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規的規定駕駛,不得在院外亂停亂放,只能在衛生院內停放待命。沒有急救任務時不得超速、沖紅燈、逆行、隨意超車、突然變更車道或其他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違者將由交警部門按規定進行處罰。
九、救護車在執行任務時,按規定使用警報器和任務燈。
十、救護車為醫療救護專用,實行24小時院內值班,司機接到通知后,應在5分鐘內做好出車準備,及時出車。
鄉鎮衛生院管理制度 衛生院管理方案及制度篇三
一、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嚴格遵守醫療衛生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恪守醫療服務職業道德。
二、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湖北省病歷書寫規范》、《湖北省病案管理規范》、《處方管理辦法(試行)》及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和要求,書寫和妥善保管病歷資料。病歷資料承擔醫療糾紛、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司法鑒定和法律訴訟舉證責任。
三、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崗位責任制度、查對制度、醫囑制度、交接班制度、三級查房制度、會診制度、病例討論制度、手術制度、死亡病例討論制度、消毒隔離制度、分級護理制度以及請示報告制度等有關制度和規定。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
四、按照衛生部、湖北省衛生廳、黃岡市衛生局關于醫療技術準入有關規定,規范醫療技術準入和醫師、護士的執業行為,執行醫院有關規定。
五、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權。應當用患者能夠理解的.語言,將患者病情、醫療措施、醫療風險等如實告知患者或家屬,及時解答其咨詢;并避免對患者產生不利后果。要讓病人對手術、麻醉、特殊檢查(治療)同意書條款,新開展技術項目及某些非常規治療項目風險了解清楚,并于檢查或治療前履行患者同意簽字手續。
六、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要求,做好病歷和實物封存和保管。按規定保管和復印病歷資料,嚴格遵守病歷回收和病歷借閱制度。
七、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要求,做好患者死亡后尸體處理和尸檢。凡醫患雙方當事人對患者死亡原因有異議的,應在患者死亡后48小時內進行尸檢,并有死者親屬同意簽字。
八、發生或者發現醫療過失行為,當班醫務人員及科室領導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減輕對患者身體健康的損害,防止損害擴大。
九、發生或者發現醫療事故,可能引起醫療事故的醫療過失行為或者發生醫療爭議時,應當立即向科室負責人報告,科室負責人及時向醫院相關職能部門報告,職能部門接報后,應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將有關情況如實向主管院長報告,并按規定向市衛生局報告。
十、科室負責人及相關醫務人員要積極做好患者或親屬的解釋,化解矛盾,并主動配合醫院處理善后工作。
鄉鎮衛生院管理制度 衛生院管理方案及制度篇四
第一條 為加強衛生系統政府采購工作的管理,提高政府采購工作的效率,根據《政府采購法》和xx縣財政局《關于印發的通知》精神(杭財購[20xx]06號),結合本系統實際,特制定本系統政府采購工作制度。
第二條 成立政府采購責任機構并確定政府采購責任人。根據衛生系統的工作實際,成立以系統紀委書記為組長,各縣直醫療衛生單位為成員的`政府采購工作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系統內部政府采購事項的審核與監督,衛生局財務室工作人員為政府采購責任人,具體負責日常政府采購事項(主要包括:政府采購預算計劃的編制和報送、采購方式變更以及進口產品等有關需要進行報批的事項、參與評標、合同簽訂及產品驗收,辦理采購資金支付手續等具體活動)。
第三條 采購工作小組的主要工作職責:
一制定本系統內部政府采購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負責本系統內部的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的宣傳、貫徹和落實;
三指導、協調和管理本系統政府采購活動,協調組織實施本單位政府采購項目有采購活動;
四組織本系統內部政府采購業務的培訓工作。
第四條 政府采購責任人的主要工作職責
一負責對政府采購項目質疑的答復,協助投訴處理工作;
二組織協調衛生系統政府采購事務;
三對政府采購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參加業務工作培訓;
五協助政府采購監管部門開展監督檢查工作。
第五條 政府采購責任機構工作人員及政府采購責任人應遵守以下工作紀律:
一在政府采購活動中,自覺遵守政府采購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做到廉潔奉公、依法辦事;
二嚴格遵守政府采購工作程序和規定,做到行為規范,辦事公正;
三嚴守政府采購有關工作紀律,不得擅自對外透露評標、談判等情況;
四不得從事有損政府采購形象的活動;
五其他應遵循的工作紀律。
第六條 本工作制度從20xx年10月開始施行。
鄉鎮衛生院管理制度 衛生院管理方案及制度篇五
衛生院實行成本核算,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對衛生院管理提出的客觀要求,它可以有效地利用衛生資源,降低醫療服務成本,從而提高單位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為了加強衛生院的成本管理,切實有效地開展成本核算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衛生院應加強對成本管理、核算的組織和領導,建立健全院、科室、個人三級成本核算組織體系。衛生院根據實際情況可成立成本管理領導小組,成員由院領導、財務人員及有關科室負責人組成,主要負責對全院成本管理工作和核算工作的組織、領導和落實。各相關科室應有兼職的成本核算員,負責基礎資料的統計編報工作。
衛生院的成本核算貫穿于醫療服務活動的全過程,涉及到院內的所有部門和人員。因此必須做好與成本核算有關的各項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與成本核算有關的各項原始記錄,保證成本核算原始資料真實、完整。
1、建立健全固定資產、消耗藥品、材料、低值易耗品、制劑等各項財產物資的計量、計價、驗收、領退、轉移、報廢、清查、盤點制度。
2、制定必要的消耗定額和人員定額,加強定員定額管理。
3、建立和健全有關成本核算的原始記錄和憑證,并建立合理的資料傳遞程序。
4、制定內部結算價格和內部結算制度。
為了正確核算衛生院的各項成本,必須講究成本核算的質量,符合成本核算的原則,成本核算應遵守以下原則:
(一)合法性原則。即計入成本的費用都必須符合法律、法令、制度等的規定。不符合規定的費用不能計入成本。
(二)可靠性原則。即所提供的成本信息應與客觀經濟事項一致,不能人為提高或降低成本,且這些信息還要有可核實性。
(三)配比的原則。即要求嚴格遵守權責發生制原則。(四)按實際成本計價的原則。
(五)一致性原則。即成本核算所采用的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保持一致,使各期的成本資料有統一的口徑,前后連貫,相互可比。
(六)重要性原則。即對成本有重大影響的項目,應作重點核算,力求精確。
衛生院成本核工業算的范圍包括以下內容,并按其經濟用途可分類八類:
(一)人員經費:指工資、津貼、獎金、社會保險費、其他工資等。彩(二)材料消耗費用:指衛生材料、其他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三)固定資產折舊費和維修費:包括所有固定資產的折舊計查和日常維修費等。
(四)辦公用品及水、電、油、郵電、差旅、培訓等消耗性費用。
22(五)藥品費:指醫院藥品銷售成本。
(六)其他費用:指上述內容之外應計入成本的費用。
衛生院要嚴格遵守國家規定的成本開支范圍,正確劃分費用支出的界限,衛生院發生的下列費用,不應計入成本:
(一)醫療事故賠償支出;
(二)被沒收的財物損失及違反法律支付的各項滯納金、罰款;(三)醫院捐贈、贊助支出;
(四)應在職工福利基金中開支的支出;
(五)國家財務制度規定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
衛生院成本核算的對象包括單位總成本、科室成本、項目總成本和單位項目成本四個層次。衛生院成本核算的最終目標是醫療項目成本核算,在目前條件下,應先進行科室成本核算,逐步向醫療項目成本核算過渡,有條件的可開展單病種成本核算。
成本核算程序就是衛生院經營活動過程中發生的費用計入成本的過程。成本核算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審核經營活動過程中發生的費用。根據成本開支范圍,確定哪些費用計入成本,哪些費用計入其他支出或專項資金支出。
(二)直接成本直接計入。對應計入成本的費用要編制費用分配表(如材料費用分配表、工資費用分配表等),少數業務可根據原始憑證直接登記成本明細帳。
23(三)輔助服務費的歸集和分配。對水、電、供應室、洗衣房、總務維修等部門發生的費用進行歸集,并按其服務的對象和提供的勞務數量,編制輔助服務費用分配表,計入相關成本明細帳。
(四)管理費用的歸集和分配。對行政管理科室所發生的費用及全院性費用進行歸集,月末按一定的方法分攤計入各成本明細帳。
衛生院成本的`核算過程,實際上是一定成本核算對象歸集和分配費用的過程。在歸集和分配費用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對能按某種成本對象直接歸集的費用,應直接計入;對于不能直接確定的費用,則要按受益原則,通過一定的科學方法進行分配再計入。即直接費用直接計入,間接費用分配計人。
成本分析是成本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它是利用成本核算資料及其他有關資料,研究成本的形成和變動情況,尋求降低成本途徑的一種成本管理活動。
在成本管理工作中,要定期對成本計劃的執行進行分析,及時發現衛生院超成本計劃的原因;要掌握成本的變動規律,充分挖掘潛力,努力降低成本,從而提高衛生院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成本分析可以采用一般方法和專門方法進行。一般方法的程序是:分析成本計劃完成情況→分析產生差異的原因→制訂降低成本的措施→編寫成本分析報告。專門方法常用的有比較分析法、標準成本分析法、本量利分析法等。
(一)比較分析法。即計劃與實際對比,本期與上期對比,本院與同24類型醫院對比。
(二)標準成本分析法。是以預定的服務項目標準成本為基礎,將實際成本與其相比較,揭示各種成本差異,找出原因,為成本控制和成本考核提供資料。
(三)本量利分析法。就是要在既定的成本水平和結構條件下,找出醫療工作量、醫療成本、收益三者結合的最佳點,使醫院以較少的成本獲得較好的收益。
衛生院通過成本分析,可以提供相關成本資料:可以作為醫療資料分配及投資效益分析等經營決策的依據;可以作為管理者評估營運績效及控制成本的依據。
衛生院實行成本核算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充分利用內部的衛生資源,更好地為人民群眾的健康服務。
衛生院應強化成本管理意識,做到人人關心成本核算,個個參與成本管理,從上到下形成一個良好的成本管理氛圍。因為成本管理工作涉及到每個人,所以應強人以“人”為中心的管理思想。
鄉鎮衛生院管理制度 衛生院管理方案及制度篇六
1、使用后的一次性醫療用品必須由取得當地環保部門頒發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集中和處置單位同意收集處理,不得出售給個體商販,廢品回收站或交由其他任何單位收集處理。
2、醫療一次性廢物應分類放置于防滲漏、防銳器穿透的專用包裝物或者密閉容器內,須有明顯的'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由專人使用專用的轉運工具按照確定的時間、路線轉運到指定貯存地點。轉運工具和容器使用后應當及時進行消毒和清潔。
3、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壞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藥物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在標簽上注明,進行集中處理。
4、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廢物,應當首先在產生地點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化學消毒處理,然后按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置。
5、使用過的一次性醫療用品如一次性注射器、輸液器和輸血器等物品必須就地進行消毒毀形。放入專用收集袋進行集中處置。
6、銳器不應與其他廢棄物混放,用后必須穩妥安全地置入銳器容器中進行集中處置。
7、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生活垃圾應按照醫療廢物進行管理和處置。各科室產生的污水,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排泄物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嚴格消毒,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后,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
8、禁止丟棄醫療廢物,禁止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將醫療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
9、加強監督,定期檢查。
10、醫療廢物收集人員應做好個人防疫工作,以防感染疾病。為切實落實本制度,特設專人管理。
鄉鎮衛生院管理制度 衛生院管理方案及制度篇七
1、選用抗菌藥物應嚴格掌握適應癥:
(1)在使用抗菌藥物前,應盡可能早地多次按操作規程采集標本進行細菌培養和藥敏試驗,并按藥敏試驗結果,選擇或修正原使用的抗菌藥物。藥敏結果獲知后調整用藥應以經驗治療的臨床效果為主。
(2)病情急、危、重者或細菌培養失敗者,可按血清學診斷或臨床估計的病原菌選用相應的抗菌藥物。
(3)抗菌藥物除因掌握其抗菌譜外還必須明確各種抗菌藥物的藥物動力學及其毒副反應、用藥劑量、給藥途徑和感染部位的藥物濃度及其有效濃度的持續時間等。
(4)一般情況下,盡可能避免使用廣譜藥物和抑制厭氧菌的抗菌藥物,以防止宿主自身菌群失調而造成外來細菌的定植和耐藥菌株的生長。
(5)使用抗菌藥物時應避免與降低抗菌效力或增強毒性的其它非抗菌藥物聯用。
(6)對新生兒、老年人、孕婦及肝、腎功能損害者,應酌情選用抗菌藥物及調整給藥方案,并定期做好臨床監測。
(7)抗菌藥物的療效因不同感染而異,一般宜繼續應用至體溫正常,癥狀消退后72―96小時,但敗血癥、感染性心內膜炎、骨髓炎、化膿性腦膜炎、傷寒、布氏桿菌病、溶血性鏈球菌咽峽炎、結核病等不在此列。
(8)急性感染如抗菌藥物的臨床療效不明顯,在48―72小時內應考慮改用其他藥物或調整劑量(血清殺菌效價有重要參考價值)。
(9)病毒性感染合并細菌感染時,可根據不同情況適當使用抗菌藥物。
2、病毒性疾病或估計為病毒性疾病者不使用抗菌藥物。
3、發熱原因不明者不用抗菌藥物,以免導致臨床表現不典型或影響病原體的檢出而延誤診斷和治療。病情嚴重同時高度懷疑為細菌感染,雖然細菌培養陰性仍可有針對性的選用抗菌藥物,否則均按最近藥敏試驗的情況指導用藥。
4、盡量避免皮膚粘膜等局部使用抗菌藥物,尤以青霉素、頭孢菌素類、氨基糖甙類等不得使用。必要時可用新霉素、桿菌肽和磺胺胺酰鈉、磺胺嘧啶銀等。
5、聯合使用抗菌藥物必須有明確的指征。聯合使用抗菌藥物應能達到協同作用和相加作用的治療效果、減少毒性、防止或延緩耐藥菌株的產生等目的。但不可無根據地隨意聯合用藥,尤其是無協同、相加作用的甚至是拮抗作用,并可加重毒、副作用及導致耐藥菌株生長的抗菌藥物的聯合應用。
6、嚴格控制抗菌藥物的預防性使用。
7、抗菌治療的`同時應重視綜合治療,特別是提高機體免疫力,不過份依賴抗菌藥物。
8、注重研究藥物經濟學,努力降低藥費支出,防止浪費。
1、抗菌藥物給藥方案(包括種類、劑型、劑量、途徑、間隔時間、配伍等)應根據各類抗菌藥物的抗菌譜、抗菌活性、藥代動力學、藥效動力學特點、細菌耐藥情況,不良反應及價格等因素綜合考慮,并要根據患者的生理特點(如高齡、小兒、孕婦和哺乳婦等)、病理特點(如肝腎功能損害、過敏體質等)、感染部位等具體情況制定經驗性給藥方案;有細菌培養和藥物敏感試驗結果的,則調整個體化給藥方案。
2、對于輕中度感染,如選用口服藥物有效,盡量不用注射劑;靜脈用藥除治療需要外一般用點滴法;應嚴格按照規定進行抗菌藥物的皮試,保證用藥安全;更換藥品要慎重,除特殊情況外,一般應在用藥三天以上無效時方可考慮更換。
3、對于嚴重特殊的細菌感染病人,除必須及時送標本做細菌培養和藥物敏感試驗外,還應及時進行血藥濃度、聯合藥敏、血清殺菌效價等項指標監測,以供臨床用藥參考。
4、藥敏試驗結果報告后,可結合臨床對原來使用的抗菌藥物進行必要的調整。選用抗菌藥物同時要注意藥品來源及價格。靜脈滴注時要注意配伍禁忌。
5、細菌性感染所致發熱,抗菌藥物一般使用至體溫降至正常,主要癥狀消失后72―96小時。
6、明確診斷的急性細菌性感染,在使用某種抗菌藥物72小時后如效果不顯或病情加重者,應多方面分析原因,確屬抗菌藥物使用問題時應調整劑量、給藥途徑或根據藥敏試驗,改用其他敏感藥物。
1、單一藥物不能控制的混合感染。
2、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
3、需用藥時間較長有產生耐藥可能者。
4、聯合用藥可以減少毒性較大的藥物劑量者。
5、需聯合用藥的嚴重感染(如消化道穿孔性腹膜炎、細菌性心內膜炎等)。
6、病原菌末明的嚴重感染,可先采集標本進行細菌培養后,即可開始聯合用藥,以后根據藥敏結果調整用藥。
聯合用藥應選擇協同或相加作用的組合,多數病人應選擇二聯用藥為宜,一般不用三聯或三聯以上用藥,如選用三聯或三聯以上用藥,應適當減少各藥的劑量,以減輕不良反應。聯合用藥中至少一種對致病微生物具有相當抗菌活性,另一種也不應為病原菌對其高度耐藥者,最好按聯合藥敏試驗結果指導合理用藥。
1、總原則:
(1)必須目的明確、針對性強、選用對微生態影響小的窄譜抗菌藥物,禁止無針對性地以廣譜抗菌藥物作為預防感染手段。
(2)已確診的病毒感染未合并細菌感染者不用抗菌藥物。
(3)無感染跡象的昏迷、腦血管意外、非感染性休克、惡性腫瘤、糖尿病及接受導尿插管術者不必采用預防性使用抗菌藥物。
(4)只針對某一種或二種最可能的細菌進行預防用藥,不能無目的地用多種藥物預防多種感染。
(5)微生態失衡時應進行菌群調查,可根據優勢菌選藥。
(6)盡量避免局部應用抗菌藥物。不常規應用抗菌藥物進行膀胱沖洗。
(7)預防性使用抗菌藥物不能放松診療操作、手術技巧及嚴格的消毒隔離。
預防性使用抗菌藥物而有明確指征者僅限于下列少數情況:
a、選用適宜抗菌藥物以防止風濕熱的復發,并對風濕熱等慢性疾病病人如拔牙、扁桃體摘除術、保留導尿等過程中適當應用抗菌藥物以防止感染性心內膜炎的發生。
b、預防流腦。
c、燒傷后應用抗菌藥物以防止敗血癥。
d、外傷或創傷后應用抗菌藥物以防止氣性壞疽。
e、新小兒眼炎的預防。
(8)器官移植及直腸結腸手術病人在術前腸道準備時的選藥原則是:
a、口服不吸收;
b、腸道藥物濃度高且受腸內容物影響少;
c、對致病菌和易于腸道異位的革蘭陽性和陰性需氧菌、真菌有強大殺菌活性的藥物。
(9)圍術期預防用藥必須根據手術部位、可能致病微生物、手術持續時間選用抗菌藥物。
2、圍手術前預防應用抗菌藥物指征:
i類切口,原則上不使用預防用藥,對出現感染可能性大的可以選擇應用。
如(1)遠處有感染灶;
(2)心臟瓣膜病或已植入人工心臟瓣膜;
(3)應用人造血管或移植物;
(4)估計分離組織廣泛,手術時間較長,局部組織血供不良;
(5)有易患感染的伴隨疾病、營養不良,接受激素治療或全身情況差者。
預防應用的方法是:
(1)手術前在麻醉誘導期或手術前30―60分鐘給予一次足量的抗菌藥物,以保證在手術中血液及組織內有足夠的血藥濃度。
(2)手術時間超過4―6小時或超過已給予的抗菌藥物的半衰期的;應在手術中再給予一次足夠量的抗菌藥物,以維持術中及手術部位有足夠的血藥濃度。
手術后回病房后應再給一劑足量抗菌藥物或分次給藥,但最多不超過48小時。
3、內科系統預防應用抗菌藥物指征:
(1)對內科病人進行介人性(有創傷性)檢查、治療不一定都要預防應用抗菌藥物,確有指征應用者,也要嚴格掌握療程和劑量,不應超過外科手術預防應用范圍,即在術前30―60分鐘給予―次足量的抗菌藥物,以保證在介入性治療和檢查期間血液及組織中有足夠的血藥濃度;介入檢查和治療超過4―6小時即超過已給予的抗菌藥物的半衰期可在術中再追加給予一劑足量的抗菌藥物,以保持血液和組織中有足夠的血藥濃度。介入檢查和治療后回病房應用一劑足量抗菌藥物,最多給藥也不應超過48小時。這樣足以保證介入(有創性)檢查和治療不會發生感染。術后無感染的和無明確的感染診斷不得隨意應用抗菌藥物。無指征的長期應用抗菌藥物,尤其是廣譜藥物不僅達不到預防目的,而會引起菌群失調、二重感染、毒副作用和其他的藥物不良反應。
(2)對于免疫功能低下病人的感染預防應用抗菌藥物,要有足夠的認識,抗菌藥物不能長期預防一切可能發生的感染,只能在特定的應激狀態或針對某些專門的致病菌進行短期有效的預防。
鄉鎮衛生院管理制度 衛生院管理方案及制度篇八
一、加強檔案的治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健康檔案要采用統一表格,在內容上要具備完整性、邏輯性、正確性、嚴厲性和規范化。
二、建立專人、專室、專柜保存居民健康檔案,居民健康檔案管理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紀律,確保居民健康檔案安全。居民健康檔案要按編號順序擺放,指定專人保管,轉診、借用必須登記,用后及時收回放于原處,逐步實現檔案微機化管理。
三、為保證居民的.隱私權,未經準許不得隨意查閱和外借。在病人轉診時,只寫轉診單,提供有關數據資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時,才把原始的健康檔案轉交給會診醫生。
四、健康檔案要求定期整理,動態管理,不得有死檔、空檔出現,要科學地運用健康檔案,每月進行一次更新、增補內容及檔案分析,對轄區衛生狀況進行全面評估,并總結報告保存。
五、居民健康檔案存放處要做到“十防”(即防盜、防水、防火、防潮、防塵、防鼠、防蟲、防高溫、防強光、防泄密)工作。
六、達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檔案,銷毀時應嚴格執行相關程序和辦法,禁止擅自銷毀。
鄉鎮衛生院管理制度 衛生院管理方案及制度篇九
一、鄉鎮衛生院是直接向所在社區居民群眾提供醫療、防疫、保健和康復服務的農村基層衛生事業機構,是農村三級醫療衛生網的中間層次,是連接縣級醫療機構和村衛生室的樞紐。
二、鄉鎮衛生院技術上接受縣級醫療衛生單位的指導;受鄉鎮政府和縣衛生局委托,對村衛生室進行管理和指導。
三、鄉鎮衛生院的任務是:樹立為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服務思想,全心全意為所在社區群眾提供醫療、防疫、保健和康復服務。具體包括:
1.發動群眾,開展以除害滅病為中心的.愛國衛生運動。
2.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健康教育,尤其是向幼兒、中小學生、家庭主婦和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普及衛生知識。
3.做好計劃免疫的組織實施和衛生監督管理。
4.在醫療康復方面要認真做好社區內群眾常見病、多發病的診斷、治療和家庭病床的醫療服務,提高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對一些復雜的急、危、重、難病人,及時護送轉院治療,向群眾普及急救知識水平,開展社區康復醫療服務,做好老年保健和慢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5.承擔婦幼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指導工作。
四、鄉鎮衛生院的設置應從本地實際情況出發,本著合理布局,方便群眾,有利生產的目的,原則上一個鄉鎮設置一所衛生院。
五、建設規模要根據當地群眾的衛生服務需求和防病治病的任務大小來確定,一般可按每千人設一張病床、一張床配備1.3個工作人員的比例計算。
六、在衛生服務方面,要堅持防治結合,發揮整體服務功能,發展適宜技術,實施綜合服務,防止盲目與城市醫院攀比,任意擴大規模,發展不適宜技術。
鄉鎮衛生院管理制度 衛生院管理方案及制度篇十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衛生院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保證醫療業務正常運轉,保障全體職工和群眾的生命與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政策,特制定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管理制度所稱衛生院安全生產主要包括消防安全、醫療設備安全、用電安全、信息安全、車輛安全和麻醉品、危化品安全。
第三條 安全生產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行政領導負責制,衛生院負責人和各科室負責人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提高防范意識,定期安全檢查,嚴防火災、供水、用電、放射、盜竊及人為損壞等事故,及時發現問題,降低或消除事故隱患。
第四條 衛生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負責醫院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其職責主要有:做好安全生產管理的基礎工作,完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訂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和計劃,督促各科室嚴格執行,對各科室安全生產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宣傳和培訓活動;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加強事故隱患整改和重大危險源監控,及時組織、協調或參與安全生產事故處理工作。
第五條 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消防安全例會制度,定期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第六條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門診、病房、供氧、配電等)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落實“防火責任人”,制定相關管理規定,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第七條 每年不少于一次對電氣線路和設備進行安全性能檢查,必要時委托專業機構進行電氣消防安全檢測。電氣設備的安裝和維修由具有操作資質的專業人員負責。
第八條 加強建筑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日常管理,醫院有專職人員進行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保留記錄,保證建筑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配置到位、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第九條 落實衛生院、科室和班組三級安全檢查制度和防火巡檢工作。同時衛生院根據消防安全要求,開展年度檢查、季節性檢查、專項檢查、突擊檢查等形式的防火檢查。
第十條 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必須具有消防培訓資格證,能及時發現、準確處置火災隱患和故障報警。
第十一條 醫療設備使用科室,應當指定專人負責設備的管理,進行設備的日常維護檢查。建立科室設備臺帳。
第十二條 大型設備應專人保管,專人使用,并須取得衛生部規定的《大型醫用設備應用質量合格證》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員須持有《大型醫療設備上崗人員技術合格證》方能進行操作。
第十三條 操作人員應當做好日常的使用保養工作,保持設備的清潔。在醫療設備使用過程中不應離開工作崗位,如發現故障后應立即停機,切斷電源,并停止使用,同時掛上“故障”標記牌,以防他人誤用。
第十四條 操作人員在下班前應按規定順序關機,并切斷電源、水源,以免發生意外事故。需連續工作的設備,應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十五條 設備管理部門必須每月對全院醫療設備運行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評估,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落實。
第十六條 電氣工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所有電氣設備的停電、供電、檢修、預試操作,應當嚴格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規定組織實施,不得隨意更改操作程序和簡化安全措施。
第十七條 加強對供用電設備的維護保養管理。對供電運行設備要有運行記錄,定期巡視,防止一切安全隱患發生。對主要的供、用電設備要建立技術檔案資料,定期維護保養,按規定周期進行檢修和預防性測試,不符合要求的設備不許投運。
第十八條 嚴禁使用不合格的電氣設備。堅決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電氣設備,不購買使用無廠家、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無“三保”產品的電氣設備。高壓消毒設備有專人負責,發現老化立即更換。
第十九條 使用多功能插座須符合以下規定:
(一)所有使用部門必須使用三相多位電源轉換器。
(二)電源線尺寸及長度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電器設備的電負荷。
(三)在需電設備和墻壁插座之間不可使用多于一條的多功能插座。
(四)不應在公共區域及病房永久使用多功能插座。
第二十條 未經管理部門批準,不得使用電熱毯、電磁爐、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不準亂接電線。
第二十一條 計算機室清潔無塵,嚴格遵守各類計算機設備的操作規程。禁止無關人員使用衛生院計算機及輔助設備。
第二十二條 不得在衛生院工作計算機上從事與工作無關事務。謹慎使用外來磁盤,避免機器感染病毒。及時保存、備份網絡數據,確保系統資料的完整性。
第二十三條 所有磁盤、數據文件必須登記并存檔,設專人管理。定期清查,防止損壞或丟失。
第二十四條 未經批準不得為其他部門和個人提供重要數據信息,不得擅自更改程序,以免影響系統運行。
第二十五條 大力宣傳《交通安全法》,重點對救護車輛駕駛人員進行監管,嚴防疲勞駕駛、酒后駕駛,對各類交通運輸工具的技術性能和狀態進行檢查,防止帶病出車,對救護車攜帶的氧氣瓶認真進行檢測,確保隨車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安全。
第二十六條 加強對麻醉品及有毒化學試劑強化管理,對麻醉品及有毒化學試劑購買、運輸、儲存、使用和廢棄處置等環節制定嚴密的管理措施。
第二十七條 落實管理責任,每日對麻醉品、有毒試劑特別是劇毒試的使用情況加強自查,杜絕發生被盜、散落等情況。
第二十八條 保衛部門負責對衛生院安全防火工作的監督、檢查,做好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建設以及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建立健全消防檔案。相關設備科室負責醫療設備維護、保養及安全運行,建立健全的醫療設備檔案,定期對醫療設備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后勤部門負責供水、用電的監督管理及電力的日常運行、電力設施的維護。其他各科室應當落實科室安全生產的各項責任,定期檢查,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第二十九條 制定消防、用電、設備、信息、危化品等應急預案,必要時開展演練,落實應對突發事件的措施。
鄉鎮衛生院管理制度 衛生院管理方案及制度篇十一
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的科學管理,充分發揮會計檔案作為經濟管理信息資源,反映經濟管理面貌的歷史資料作用,為單位合理組織業務經營及提高經濟效益提供有益的經濟數據參考資料。依據會計法及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的會計檔案是會計核算資料檔案,主要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告、財務軟件和會計數據存儲介質及其他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指合同、養老金繳納清冊、工資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原始始票據存檔等)等五大類,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
鄉鎮衛生院每月應對會計憑證進行整理裝訂成冊,年度結算后應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會計報表(會計報告)、工資冊、藥品與庫存物資的盤點清單、銀行對賬單與銀行余額調節表及養老金繳納清冊等整理立卷、裝訂成冊并寫好案卷目錄和年度案卷說明,交會計檔案專柜存放。
如進行電算化記賬,其電算化會計數據信息應及時備份并以磁帶、磁盤、光盤等磁性介質進行保存,防止會計數據信息的丟失;并每月打印會計報表、科目匯總表、余額發生額明細表、往來帳余額表、銀行日記帳;年度終了后所有的電算化會計數據應打印輸出,以紙介質形式連同其它會計檔案、電腦磁盤一同保管。
為了便于檔案的'統計、保管和查找利用,必須對所有的案卷進行排列和編號。并且在排列、編號上要盡量適應本單位會計檔案形成的特點和管理方式。鄉鎮衛生院的會計檔案按“年度―類別―保管期限分類排列法”,即把一個會計年度中所形成的會計檔案,分為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四大類。一個單位一年的會計檔案經過分類整理、裝訂、編號,然后都要登記案卷目錄。會計檔案案卷目錄是根據案卷內容和成分按一定次序編排的,用于檢索的案卷名冊,是揭示和介紹了會計檔案的內容,是一個基礎的檢索工具。會計檔案案卷目錄的項目主要有:序號、案卷號、案卷標題、起止日期、張數、保管期限、備注等。
進庫檔案必須符合標準、妥善保管、專人負責、科學管理、存放整齊、排列有序、查找方便,并要做好防霉、防潮、防火、防盜。對磁介質檔案還要做好防磁工作,每年至少翻一次,不斷改善保管條件,并要定期組織檢查,確保檔案安全完整。
要認真做好會計檔案資料的利用,為領導決策和提高經濟效益服務。對查閱檔案要有嚴格的審批手續,凡內部各職能部門查閱,須經財務負責人批準;外單位查閱須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嚴格按審批內容進行查閱,并辦理登記手續,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改、拆封和抽換等。借閱檔案歸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0天,超期應辦理延期手續,到期檔案管理人員應主動催收,并對收回的檔案認真檢查有無缺損等情況。
全套會計電算化系統文檔視同會計檔案保管,保管期截止至該系統停止使用或有重大修改后三年;各種會計檔案保管期限應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第一天算起,分為永久、定期。具體保管期限如下:
1、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分類賬)保管期限為15年;
2、現金日記賬、銀行日記賬、保管期限為25年;
3、會計月報表和其他應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保管5年;年度會計報表與財年度決算報表、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保管期限為永久。
合并、撤銷單位的會計檔案,應根據不同情況辦理移交手續,交接雙方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要將所管的會計檔案向接辦人移交清楚,并應上級主管部門、單位負責人及有關人員負責監交。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單位檔案機構會同財務部門提出銷毀意見,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經單位負責人審查簽署意見后由會計、檔案部門共同派人監銷,其中未了債權、債務憑證、建設項目應抽出單獨立卷保管,直至債權、債務、建設項目結清為止。
鄉鎮衛生院管理制度 衛生院管理方案及制度篇十二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規范醫院財務行為,加強醫院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事業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國家有關法規,結合醫院特點制定本制度。
納雍縣鄉鎮衛生院在縣衛生局二級會計核算中心(以下簡稱“核算中心”)的指導下,根據相關規定,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統籌兼顧、保證重點”的原則,于每年初詳實編制本年度收支計劃,報縣衛生局會同縣財政局核定。鄉鎮衛生院要按照核定的預算,依法組織收入,嚴格控制支出。
(一)鄉鎮衛生院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收費政策、收費范圍、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組織收入,做到不超收、不漏收、不亂收。
(二)鄉鎮衛生院各項收入必須統一管理。任何個人和科室都不得代收費和截留,更不得私設小金庫及賬外設賬。
(三)鄉鎮衛生院要加強收費票據的管理。收費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嚴禁使用自制票據或白條收費。票據必須專人保管,嚴格執行票據登記、繳銷制度,不得轉借;嚴禁虛開、多開或套開金額;嚴禁收費不開票據,一經發現以上行為,按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四)鄉鎮衛生院各項收入要及時繳存開戶銀行,確保資金安全,不得隨意坐支和挪用。
(一)鄉鎮衛生院各項支出要符合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
(二)鄉鎮衛生院各項支出必須憑合法的原始憑證報銷,原始憑證必須具備業務發生的時間、內容、單位、數量、金額、出示憑證單位公章、填制憑證人員姓名、經濟業務的用途、經辦人員簽名、實物類驗收簽名等必備要素。各項支出必須堅持“一支筆”簽字審批制度,原始憑證要做到內容真實合法、數字準確、手續完備。
(三)鄉鎮衛生院要足額提取職工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住房公積金和失業保險金等相關基金和有關福利費用,并按有關規定足額繳納。
(一)鄉鎮衛生院要加強貨幣資金的管理,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現金”、“銀行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要設置“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
(二)鄉鎮衛生院現金的使用要嚴格遵守其使用范圍,庫存的備用現金不得超過三天的`零星開支,確保現金的安全。經常進行現金余額清查盤點,如果發現賬款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現金不得以白條抵庫。
(三)鄉鎮衛生院銀行存款每月要與開戶銀行進行逐筆核對,并填制銀行存款余額對賬表。不得多頭開設銀行基本賬戶,不得出借、轉讓銀行賬戶,不得公款私存。
(四)嚴禁鄉鎮衛生院為任何經濟組織和個人提供借款或擔保,如有違反,按挪用公款有關規定處理。
(一)鄉鎮衛生院要建立健全藥品、材料、物資管理制度,明確相關人員職責;實物負責人不得由會計、出納及藥品會計兼任。
(二)鄉鎮衛生院要加強對“庫存物資”、“低值易耗品”、“衛生材料”、“其他材料”的管理,堅持“計劃采購、定額定量供應”的原則,根據業務的實際需要,確定儲備額,防止積壓。內部管理科室要分類建好明細臺賬及消耗帳,并明確管理人員的責任,妥善保管好各類物資和材料,防止毀損與丟失;定期進行盤點并及時處理賬務,確保帳帳、帳實相符。
(三)毒、麻、精神及計生藥品要按照相關規定實行特殊管理,落實專人、專柜、專鎖。
(一)鄉鎮衛生院要建立固定資產內部管理機制,明確內部管理科室和使用科室的責任。固定資產必須憑原始發票、附件、政府采購手續(具備政府采購標準的)入賬,上級配備的醫療設備和器械也要及時入賬。
(二)鄉鎮衛生院固定資產要實行“三帳一卡”管理,即:建立總賬、一級明細分類帳、二級明細分類帳、固定資產卡片。
(三)鄉鎮衛生院固定資產轉讓、報廢處置,必須按照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報批程序。
(四)鄉鎮衛生院固定資產要每年進行全面清點、核實,盈虧要及時查清原因,做到帳帳、帳卡、帳實相符。
(一)按照《鄉鎮衛生院管理辦法》規定,鄉鎮衛生院不得舉債建設,不得發生融資租賃行為。
(二)鄉鎮衛生院應對不同性質的債權債務分別管理,及時清理,并按照規定辦理結算;所有債權債務必須進行明細分類核算,不得將同類進行合并處理。
(三)鄉鎮衛生院要加強各種應收款項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項應收款項的管理制度。對“應收醫療款”、“其他應收款”的管理,要嚴格控制“應收醫療款”、“其他應收款”的產生,實行擔保人負責制,做到誰擔保誰負責;對已產生的“應收醫療款”、“其他應收款”及時催收,經常核對余額。
(一)鑒于業務工作需要,鄉鎮衛生院保留原有會計核算機構和人員,配合核算中心做好內部醫療服務、基本藥物制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績效工資等業務核算,同時做好往來手續辦理、會計資料收集整理、衛生統計資料收集整理、固定資產卡片登記等財務工作。
(二)鄉鎮衛生院會計核算人員必須依法進行會計核算,不得提供虛假的會計信息,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
鄉鎮衛生院要妥善保管會計檔案。不得任意損毀會計檔案;借閱會計檔案,必須嚴格辦理借閱手續;銷毀已到保管期限的會計檔案,應由本單位提出銷毀意見,并編制銷毀清冊,列明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的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內容,報縣衛生局、縣財政局進行監銷。
鄉鎮衛生院管理制度 衛生院管理方案及制度篇十三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政府采購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工作有關規定,參照《陜西省衛生計生委政府采購工作管理辦法》并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政府采購是指局機關各科室(辦、所)使用財政性資金(包括財政預算資金、非稅收入、自籌資金)采購市級政府采購目錄以內的或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政府采購應當遵循公開透明、公平公正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嚴格按批準的預算執行。
第四條 政府采購方式主要有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詢價和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科指定的其他采購方式。公開招標應作為政府采購的主要采購方式。采購方式由市財政局批準。
第五條 成立局政府采購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主要領導擔任,副組長由分管規劃資金的副局長、局紀委書記及項目業務科室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局規劃資金管理科、監察室及采購項目科室(辦、所)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是:審議決定政府采購工作重大事項;審定、修改和完善政府采購工作管理辦法;對政府采購項目的計劃申報、參數制定、采購結果進行審定并組織實施采購等。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辦理政府采購日常事務性工作,辦公室設在局規劃資金管理科。
第六條 規劃資金管理科負責組織政府采購工作。工作職責為:
(一)起草制定政府采購工作管理辦法。
(二)負責編制全局政府采購預算,與市財政局進行采購事項的協調并報批采購申請文件。
(三)協調市財政局選定招標代理機構,與招標代理機構簽訂代理協議。
(四)協調市財政局抽取評標專家及組織專家論證招標文件參數。
(五)負責發布招標文件,組織采購招標,審核采購合同,回復中標結果,按照采購合同付款,協調財政部門辦理采購物品的調撥。
(六)組織答復招標中出現的質疑、投訴等問題。
(七)負責整理記錄采購活動的資料、文件并保管。
(八)負責匯總編報年度政府采購預決算。
第七條 項目科室(辦、所)負責實施政府采購工作,工作職責為:
(一)負責編制本科室(辦、所)政府采購預算,提出采購計劃、預算申請及貨物分配計劃。
(二)負責提出政府采購項目的參數及功能需求(不少于三個品牌),草擬招標文件。
(三)參加專家參數論證會,負責審核招標文件。
(四)負責并參加評標,審核中標結果,簽訂采購合同。
(五)負責回復在采購中的質疑及投訴等問題。
(六)執行合同,提出支付申請,驗收貨物,協助辦理調撥手續。
第八條:監察室工作職責為全程監督政府采購工作。主要包括監督遴選招標代理機構、抽取專家、論證招標文件參數、審核招標文件、開標、審核中標結果、回復質疑投訴、貨物驗收、資金支付等重點環節。
第九條 采購項目科室(辦、所)要嚴格執行采購預算。
第十條 政府采購專項預算下達后,采購項目科室(辦、所)要在規定時間內編制采購計劃,提出功能需求及發放計劃,經分管副局長簽署意見,分管規劃資金的副局長審核,局紀委書記簽字,主要領導審批后送規劃資金管理科。
第十一條 規劃資金管理科根據領導批示,填寫政府采購申請審批表,經分管規劃資金的副局長審批后,協調財政部門辦理采購手續,并按照市財政局批準的采購方式組織實施。
第十二條 對機關的'辦公設備(用品)、固定資產、資料印刷等,由規劃資金管理科按照市財政局相關規定統一采購。
第十三條 局規劃資金管理科在市財政局批準招標后,將采購審批情況報局紀委備案。
第十四條 采購項目經市財政局審批后,需要由市財政局政府采購中心辦理的項目,由政府采購中心負責組織實施;需要由代理機構承辦的,局規劃資金管理科協 調市財政局選擇代理機構。代理機構確定后,局主要領導負責與代理機構簽訂《政府采購委托代理協議》。每個代理機構不得連續代理2次,每年代理不超過3次。
第十五條 各類政府采購項目全部進入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展工作。
第十六條 局規劃資金管理科協同市財政局相關業務科室根據采購項目參數及功能需求,組織從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渭南分庫中抽取的專家、局采購項目科室(辦、所)、代理機構等對采購項目的參數進行論證。局監察室參與全程監督。
局采購項目科室(辦、所)根據論證意見草擬招標文件,經項目科室(辦、所)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分管規劃資金的副局長審核、局紀委書記簽字、采購領導小組組長審定同意后交規劃資金管理科,由規劃資金管理科協調市財政局及代理機構發布招標公告、發售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標段的設置應遵循統一集中原則,不得隨意分標,以提高采購工作效率。
第十七條 開標時,規劃資金管理科組織項目科室(辦、所)和招標代理機構按照相關規定,從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渭南分庫中抽取評標專家。監察室負責監督。
第十八條 開標大會由市財政局業務科室、招標代理機構組織,規劃資金管理科、監察室派員及項目科室(辦、所)負責人參加。采購項目科室(辦、所)應根據整體招標的需要指定專人參加評標。
第十九條 現場評標結束后,評標結果經采購項目科室(辦、所)負責人及監察室監督人員簽署意見后,由招標代理機構將評標結果正式函告規劃資金管理科。規劃資金管理科根據評標結果,經項目科室(辦、所)分管副局長及分管規劃資金的副局長審核,局紀委書記簽字、采購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審批確認同意后,正式函告招標代理機構發布中標公告。
第二十條 對投標單位依法提出的質疑及投訴,規劃資金管理科組織采購項目科室(辦、所)、監察室及代理機構予以答復。
第二十一條 招標結束后,采購項目科室(辦、所)根據招投標文件內容及中標結果,起草采購合同,經規劃資金管理科審核后,由項目科室(辦、所)分管副局長與中標供應商簽訂合同。
第二十二條 采購項目科室(辦、所)按照合同約定執行合同,對采購貨物進行驗收、發放,并協助規劃資金管理科辦理貨物調撥手續。
第二十三條 規劃資金管理科根據采購項目科室(辦、所)的貨款支付申請、發票、貨物驗收報告單、貨物發放及采購手續,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并辦理相關固定資產調撥手續。
第二十四條 規劃資金管理科在每年3月底前,將上一年度已辦理完畢的政府采購項目資料整理,歸檔保存。
第二十五條 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中、省、市財政部門有關政府采購法規、制度執行。
第二十六條 局直屬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經濟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實施政府采購行為時,需經市衛生計生局審批同意,局紀委對采購行為全程監督。
第二十七條 局直屬單位應參照本管理辦法,制定本單位的政府采購管理制度。各單位制定的管理制度報市衛生計生局備案。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