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無固定期勞動合同可以辭退嗎篇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月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在臨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個月。
(三)乙方應在年月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于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于:《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系的建立日為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為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后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后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于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愿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于:調整工作崗位屬于變更合同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采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
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
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
治水平。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注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核確定。甲方指定
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后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第六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第八條、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了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系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并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并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后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沖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沖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秘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并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后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注:商業秘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并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無固定期勞動合同可以辭退嗎篇二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的規定不等于回到了“終身制”,更不會使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變成主流用工方式,使勞動關系退回到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終身制”。
終身制是指在計劃經濟時期,勞動者一旦與公有制企業建立了勞動關系,企業就要對職工負責一輩子。職工退休后企業依然要負責,直至職工死亡還要負責殯葬和遺屬的生活等問題。
隨著計劃經濟被市場經濟所取代,隨著勞動關系的市場化,這種“終身制”、“鐵飯碗”早就被打破了、消失了。 通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建立的勞動關系并不是“終身制”,它只是有明確的建立時間而沒有明確的終止時間、是相對長期穩定的勞動關系,是有條件的長期雇用制度。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前提是,勞動者在法定的就業年限范圍內、有勞動能力,在勞動者沒有嚴重過錯、沒有喪失勞動能力、企業沒有嚴重經營困難的情況。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保證勞動關系相對長期穩定,甚至到勞動者退休。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僅僅是“無確定終止時間”而不是說就沒有終止時間。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勞動者已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都是可以終止的。
顯然,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有終止期的,只是與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相比,相對不太確定,期限相對比較長。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以及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在理論上都可能是終身雇用的勞動合同,如果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期限簽到勞動者退休的時間,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工作內容是勞動者在退休前不可能完成的,那么實際上這與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就等同了。
首先,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只要是依法、公平、自愿、協商一致,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也可以變更為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另外,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也是可以依法解除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根據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勞動者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而根據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有過錯的六種情形下,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第四十條則規定:因為三種特殊情況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第四十一條規定在四種情形下企業可以裁減人員。
顯然,只要符合法定條件,企業和勞動者都是可以協商或者單方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法》并沒有對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作出特別限制性規定。所以,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并不等于無論職工表現如何都要終身使用的“終身制”。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勞動者必須具備三種特定條件才有權利要求用人單位必須與之簽訂或者續簽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這一規定其實并沒有真正從根本解決勞動合同短期化的問題,其致命的弱點在于,一切都是基于用人單位自愿或者失誤的前提下才可能實現,實際上是企業的選擇結果。
無固定期勞動合同可以辭退嗎篇三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中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沒有確定終止合同的時間,于是很多人也不知道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否可以終止。那么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究竟可以終止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跟終身制一樣嗎?下面小編將為您詳細介紹。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不是不能終止。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僅僅是“無確定終止時間”而不是說就沒有終止時間。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勞動者已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都是可以終止的。
顯然,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有終止期的,只是與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相比,相對不太確定,期限相對比較長。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以及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在理論上都可能是終身雇用的勞動合同,如果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期限簽到勞動者退休的時間,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工作內容是勞動者在退休前不可能完成的,那么實際上這與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就等同了。
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并不等于“終身制”、“鐵飯碗”。
終身制是指在計劃經濟時期,勞動者一旦與公有制企業建立了勞動關系,企業就要對職工負責一輩子。職工退休后企業依然要負責,直至職工死亡還要負責殯葬和遺屬的生活等問題。
隨著計劃經濟被市場經濟所取代,隨著勞動關系的市場化,這種“終身制”、“鐵飯碗”早就被打破了、消失了。
通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建立的勞動關系并不是“終身制”,它只是有明確的建立時間而沒有明確的終止時間、是相對長期穩定的勞動關系,是有條件的長期雇用制度。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前提是,勞動者在法定的就業年限范圍內、有勞動能力,在勞動者沒有嚴重過錯、沒有喪失勞動能力、企業沒有嚴重經營困難的情況。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保證勞動關系相對長期穩定,甚至到勞動者退休。
通過小編的介紹,我們知道,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可以終止的,且它不同于“終身制”。更多具體的勞動合同問題會出現在我們實際生活和工作中,當您遇到無法解決的法律難題時,請咨詢律師,我們會為您提供最專業的法律意見。
無固定期勞動合同可以辭退嗎篇四
甲方:
企業性質:
公司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
籍貫 :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聯系電話:
備注:
1.合同內容應使用電腦打印或用藍、黑墨水筆填寫,不得采用復寫或復印;
2.合同須由當事人簽字生效,代簽或冒簽無效;劃改處應經當事人按印認可;
3.合同正本必須由甲乙雙方按蓋騎縫印章,以示唯一嚴密。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1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自起至 止。
無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 月 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其中試用期自 止,期限為 天。
第2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
第3條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種與甲方招聘要求有關的證件的真實性,如提供不真實的證件或偽造簡歷,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第4條 甲方根據業務經營需要,可臨時性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乙方臨時性工作任務,但時間不超過 2個月。乙方完成臨時性工作任務后,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乙方如要求留在新的崗位,則必須與甲方協商,經得甲方同意后可變更勞動合同。
第5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6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工作。因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變更工作地點。
第7條 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全體職工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8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加點和法定節假日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9條 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間的職務發明創造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甲方對乙方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第10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的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11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12條 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元。
第13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 ;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14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15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16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17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18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19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無固定期勞動合同可以辭退嗎篇五
尊敬的各位領導:
我叫_______________,本公司職業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與本單位簽訂為期_____年的勞動合同,現合同到期在即,經本人考慮,申請續簽勞動合同。
在過去的'_____年里,我在本公司的領導和同事們的關心、支持下,按照崗位職責要求和一切規則,認認真真地做好了本職工作,較好地完成了領導所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鑒于此,我更是盡心盡力做好這一份工作,我都嚴格要求自己,認真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當然在工作中也有待改正的地方,這里還是要感謝領導和同事們給我糾正。
在本公司,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我們生產工藝技術的工作,我熱愛這行工作。我希望能夠繼續為本公司服務,懇請各位領導同意續簽勞動合同,我必將更加努力的工作,遵守職業道德,虛心學習,將專業知識與實踐更緊密地結合起來,以朝氣蓬勃、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努力發揮聰明才智,認真完成領導交給的每一份工作,為本公司的工作發揮力量。
基于以上所述,我申請改簽無固定期勞動合同,并希望得到領導的認同。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無固定期勞動合同可以辭退嗎篇六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月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在臨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個月。
(三)乙方應在年月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于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
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
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于:《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系的建立日為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為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后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后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對于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愿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
原因在于:調整工作崗位屬于變更合同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采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
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
基本(固定)工資為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
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
具體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日。
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注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核確定。
“甲方指定
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后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第六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
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第八條、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了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系是否解除或終止等。
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并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
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并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后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
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沖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沖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秘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員)。
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并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
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后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注:商業秘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
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并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一、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概念: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無確定終止時間”不是無終止時間,而是指沒有確定的終止時間,即期限長短無法提前預料和確定。
沒有固定的合同終止期限,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與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間的最大區別。
二、用人單位應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沈斌倜律師提醒: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雙方之間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三、用人單位拒不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四、如何變更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其他類型的勞動合同一樣,可以依據雙方當事人的合意進行變更。
變更合同條款時,雙方應當按照自愿、平等原則進行協商,不能采取脅迫、欺詐、隱瞞事實等非法手段,同時還必須注意變更后的內容不違法。
五、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不是像很多用人單位及勞動者所認為的那樣一旦簽訂就無法解除。
法定情形出現或者雙方協商一致,同樣可以解除。
下列情況出現,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依法解除: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沈斌倜律師提醒:如果勞動者:a、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b、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c、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d、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e、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f、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除非協商一致,用人單位不能依據上述第(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條規定單方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六、用人單位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定程序及經濟補償金問題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取得相關證據后,可立即通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取得相關證據后,可立即通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應提前30日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用人單位可以依據此條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隨后還應當按照勞動者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應提前30日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用人單位可以依據此條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隨后還應當按照勞動者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應提前30日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用人單位可以依據此條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還應按照勞動者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員,但應按照勞動者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在這種情況下,和本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應當優先留用。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員,但應按照勞動者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在這種情況下,和本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應當優先留用。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可以裁員,但應按照勞動者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在這種情況下,和本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應當優先留用。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可以裁員,但應按照勞動者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在這種情況下,和本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應當優先留用。
無固定期勞動合同可以辭退嗎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性別: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在臨居住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_____(市)_____區(縣)_____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三)乙方應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于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于:《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系的建立日為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為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后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后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于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愿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于:調整工作崗位屬于變更合同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采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_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
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
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治水平。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__________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注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核確定。“甲方指定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后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第六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第八條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了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系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并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并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后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沖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沖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秘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并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后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注:商業秘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并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無固定期勞動合同可以辭退嗎篇八
甲方:
企業性質:
公司地址: ? ? ? ? ? ? ? ? ? ? 郵編: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 ? ? ? ? ? ? ? ? ? ? 性別: ? ? ? ? ? ? ? ? ? ?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 ? ? ? ? ? ? ? ? ? ?籍貫 : ? ? ? ? ? ? ? ? ?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 ? ? ? ? ? ? ? ? ?聯系電話:
備注:
1.合同內容應使用電腦打印或用藍、黑墨水筆填寫,不得采用復寫或復印;
2.合同須由當事人簽字生效,代簽或冒簽無效;劃改處應經當事人按印認可;
3.合同正本必須由甲乙雙方按蓋騎縫印章,以示唯一嚴密。
合同編號: 簽約地址:寧海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1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自起至 止。
無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 月 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其中試用期自 止,期限為 天。
第2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
第3條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種與甲方招聘要求有關的證件的真實性,如提供不真實的證件或偽造簡歷,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第4條 甲方根據業務經營需要,可臨時性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乙方臨時性工作任務,但時間不超過 2個月。乙方完成臨時性工作任務后,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乙方如要求留在新的崗位,則必須與甲方協商,經得甲方同意后可變更勞動合同。
第5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6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工作。因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變更工作地點。
第7條 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全體職工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8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加點和法定節假日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9條 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間的職務發明創造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甲方對乙方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第10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的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九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
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條 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元。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 ;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二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 年____月____日
無固定期勞動合同可以辭退嗎篇九
第一條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個月。
(三)乙方應在年月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于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于:《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系的建立日為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為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后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后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于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愿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于:調整工作崗位屬于變更合同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采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
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
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注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核確定。“甲方指定
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后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第六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第八條、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了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系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并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并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后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沖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沖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秘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并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后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注:商業秘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并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xxxx年xx月xx日
無固定期勞動合同可以辭退嗎篇十
法官為你解惑:
1、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只要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不間斷工作滿十年,而不區分簽訂勞動合同的次數和的.期限,勞動者就有權提出要求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比如甲20xx年1月1日入職乙公司并連續不間斷工作,那么到20xx年1月2日甲就可以要求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對于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無論勞動者之前有無簽訂勞動合同,只要符合“雙十”條件(連續工作滿十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勞動者就有權提出要求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此種情形是指無法定除外情形時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續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就有權提出要求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實踐中,此種情形相當普遍,條件也比較容易成就,也比較容易產生問題和糾紛。許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并沒有提出要求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是與用人單位繼續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沒有提出書面要求和異議,這種情形則可能視為勞動者以實際行為同意簽訂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根據《勞動合同法》該條第三款的規定,對于入職后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實踐中,此時雙方再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則不能視為雙方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可能不僅得不到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有效保護,也可能因超過仲裁時效而使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請求得不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