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合同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出租車租賃合同實用篇一
乙方:
一、經甲、乙雙共同協商,甲方愿意將遂寧富臨運業公司出租車川j__轉租給乙方正常經營。
二、由乙方向甲方繳納安全保證金貳拾萬元(20__00.00元),此保證金只作安全風險抵押,合同期滿,甲方將不計息退還乙方。
三、合同期限為四年(20__年3月1日至20__年2月28日),每年租金為柒萬元整,四年累計租金為:貳拾捌萬元整(280000.00元),安全保證金及租金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由甲方向乙方出收據。
四、乙方負責出租車全部費用,包括:車輛維護費、日常保養費、車輛交通違章罰款、交通事故賠償等,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與公司協調車輛經營關系。
五、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轉租、無故停運,若違反所產生費用由乙方承擔,安全保證金不予退還,甲方將收回出租車經營權。
六、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嚴格遵守公司出租車行業行規,不得違規、違章經營,出現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七、甲方收取乙方貳拾萬元作為安全保證金,車輛經營到期后,無任何違章、違紀行為等,甲方將安全保證金退還給乙方,不按銀行利息計費。
八、該車保險由甲方負責購買,若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除保險公司賠償費用以外的一切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九、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酒后駕車,若酒后駕車發生事故后果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收回該車輛,安全保證金不予退還。
十、為搞好遂寧市城區出租車業務,甲、乙雙方以平等、誠實為原則,按《出租車營運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以及公司相關規定執行,共同遵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加蓋手印后立即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車租賃合同實用篇二
乙方:身份證號:
擔保人:
甲乙雙方就乙方掛靠甲方從事出租車營運有關事宜,達成后如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掛靠事項
1、甲方同意乙方購買牌小汽車掛靠在其名下,從事出租經營,營運手續歸甲方,出租車所有權和使用權歸乙方。乙方的車牌號為,發動機號為底牌號為。
2、經營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至在政府允許公司有償使用期限內年使用。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為乙方提供符合政府統一要求的營運車輛;
3、為掛靠車輛統一安裝的士燈、計價器,統一為乙方做車門標識;
5、甲方在履行上述權利和義務時發生的各項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或代理收取相關費用。
6、國家對經營者補償各項優惠政策,甲方積極爭取和發放。
7、甲方有義務對乙方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自簽訂合同之日起,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納200元的管理費,交納時間為月初1—5號,逾期不交應向甲方交納每天10元的滯納金,逾期一個月不交,視為自動放棄經營權,甲方有權收回營運權。
2、營運過程中,乙方有權選擇甲方同意符合市政府要求的出租車輛,但要到甲方公司辦理相關手續。
3、乙方有權選擇運營線路、運營時間,有權自由選擇從業人員,但要服從公司及運管部門的管理,自負盈虧,自主經營。
4、乙方必須按時繳納交強險,還必須投50萬元第三人商業險。車內每人5萬元成員險,否則不予辦理掛靠手續,辦理完掛靠手續的甲方有權收回營運權并終止合同。如果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同意甲方收回營運手續來抵頂甲方損失。
5、乙方不經甲方審查同意,不得轉讓靠掛車輛,否則視為乙方放棄出租車的經營權,經甲方同意轉讓的,應及時到公司辦理備案及轉讓手續。
6、乙方在經營期間,應文明經營,遵紀守法,不得消極待客,不得隨意收費,不得拒載,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更不能喝酒和吸毒,否則,甲方視情節輕重,有權對經營人員批評教育或收回經營權和營運手續。
7、乙方出現實質經營困難,無法繼續經營,可以將經營手續交回公司,涉及有償使用費問題,具體問題具體協商,不得停止營運,不得私自轉讓或處理,否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靠掛經營權。
四、爭議的解決
1、在雙方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爭義或糾紛應進行協商處理,也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2、協商不成,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訴訟由當地法院管轄。
五、附則
簽訂靠掛經營合同,要持本市的戶口和身份證明,農村簽訂靠掛經營合同時,要提供1-2人擔保,以確保雙方合同的履行和責任的承擔。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車租賃合同實用篇三
不同的包車公司,其經營形式、租賃車種、服務內容都有所差別。我們如何簽訂出租車包車合同來保障自己的權益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出租車包車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一、承包時間暫定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需向甲方繳納承包期間押金 元整。
三、乙方承包租車費按月計算,按市場價每月 元,不包括其他任何費用,乙方必須在每月 日前按時足額把承包費交于乙方,否則視為違約。
四、乙方承包期間車輛管理費, 保險費、每年年審費及其他各種維修維護費用都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承包期間內若有違章行駛,違反交通法規,造成事故及其他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負責,如因事故造成乙方或他人的傷亡所需花銷費用,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如賠償費用不夠則乙方全部負責。
六、在承包期間內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有一方違約,必須承擔另一方一切經濟損失,并罰違約金 元。
此合同一式兩份,自簽字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條 承包經營方式一年
接受甲方管理,安全行駛,文明服務。
第二條 承包經營車輛
車型__________ 車號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 ___車 輛行駛證號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自_____年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 收費項目和標準
(一)甲方向乙方收取年租金人民幣 元。大寫 。
(二)甲方向乙方按季度收取承包費,每季度
(三)甲方壓乙方壓金 大寫 。
第五條 車輛的維修
本合同有效期內,車輛燃油、潤滑油和車輛維修保養費由乙方承擔。車輛維修、保養、檢車(包括營運證、氣罐)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車輛保險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管理部門的要求,辦理車輛的投保手續。公司費用與保險費用(第三責任險、強險、司乘險)由甲方出。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國家、省、市、縣有關政策和行業管理規定,制定人員、車輛、服務質量等管理制度,組織并督促乙方認真執行。
(二)及時辦理相關營運手續、車輛和營運證的年審,提供營運所需的車費發票。
(三)負責行車、消防、治安等應急事件的處理,在乙方發生交通事故后及時辦理出險、索賠及善后處理事宜。
(四)乙方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保險賠付不足的部分,由乙方補償;乙方造成甲方車輛和其它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五)督促乙方愛護車輛,并根據車輛使用狀況督促乙方進行維修保養。
(六)受理乘客的投訴,對有責任的乙方給予相應的處理。
出租車租賃合同實用篇四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一、為避免糾紛,經甲、乙雙方諁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三、在租賃期間乙方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駕駛證復印件。甲方提供手續齊全。
四、租賃期限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期為年,租金每月元整,押金元整。乙方如果違約,押金不退。甲方如果違約,雙倍退還押金。租金每月日前支付,如乙方如果推遲3天,甲方將無條件收回車輛,視乙方違約。
五、租賃期限內車輛所有權歸甲方,乙方租賃甲方車輛不得轉包他人或轉讓,乙方不得利用承租車輛非法營運或抵押,如果不規行為所產生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收回車輛,扣除全部租賃押金,終止合同,并可依據協議和有關條文在臨汾本地法院對乙方進行起訴,要求乙方賠償相關損失。
六、租賃期限內,租賃車輛發生被盜、被動、被扣、交通事故、馮紅燈、人員傷殘、車輛修理、車輛手續丟失、一切意外事故等糾紛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要使用保險時必須通知甲方,乙方必須補齊下年的保險差價)乙方不得私用保險。
七、租賃期間內,每月必須到公司開會,檢查衛生,如可不到公司開會檢查衛生,按公司的罰款的雙倍處罰。
八、在租賃期間內,每跑6000公里換一次機油,每跑6萬公里一大保養(更換機油、齒輪油、方向助力油等),必須由甲方指定的修理廠保養。
九、在租賃期間內,甲方負責發動機大修、乙方不能私自修理發動機,如乙方操作不當造成的發動機損壞由乙方負責。
十、租賃期間內,乙方營運期間,必須持證、衣貌端正上崗,保持車內外正潔車,不得酒后開車或宰客等不規范的行為,對出租車及公司造成極大惡劣的行為,不能正常營運的,視為乙方違約,扣除押金。
十一、在租賃期限內,如果甲方由于政府行為造成此車無法營運或者車價合適,需要轉讓時,乙方無條件退還車輛和所拿手續,甲方退還押金。
十二、包車期間乙方交還車輛時,保持乙方接車時原狀(除正常磨損),甲方試車300公里后沒有任何問題,方可交車。
十三、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字后有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燃油補助歸甲方所有,與乙方無關,如中途退車,押金全部作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出租車租賃合同實用篇五
乙方:姓名:性別:身份證號:
住址:聯系電話:
一、合作經營車輛情況
車型:牌照號碼:粵s/核定座位:
營運證號碼:購置證號碼:
發動機號碼:車架號碼:
二、合作經營的基本原則
1、甲方擁有合作經營車輛的客運經營權,乙方擁有所購合作車輛的所出資金的所有權。(乙方所購車輛價款為元,購置附加費元,合計元)
2、乙方依法經營合作車輛,自負盈虧,自擔風險。
三、合作經營期限
合作期限從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1月1日。
四、合作經營的一般規定
1、合作經營期間,乙方應依法經營,照章納稅。
2、乙方經營期間實行自負盈虧,自擔風險的原則,獨立承擔經營中所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3、合作期間,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文件。
4、合作期間,若上級有關部門出臺新的政策、規定,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
5、乙方應每月向甲方交納管理費1000元、安全基金100元,合計900元(大寫玖佰元)。
6、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合作經營車輛安全生產責任保證金1萬元。
7、乙方應妥善保管好各種營運證件及車輛的有關證件,若損壞或丟失,甲方可協助補辦,其有關責任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7、合作經營車輛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先行墊付有關費用。甲方派員協助處理。若甲方對此支付了有關費用,有權向乙方追償。
8、合作期間,若乙方確需更換新車的,應向甲方申請,取得同意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但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執行。重新購車后應及時變更本合同合作車輛基本情況內容。
9、合作期滿,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即行終止,乙方必須將合作車輛的所有證件及標志燈交回甲方,并辦理相關手續。若乙方仍希從事出租汽車經營的,按照當時的規定辦理。
五、合作經營車輛的轉讓
1、乙方不得轉讓合作經營車輛,若遇特殊情況確需轉讓合作車輛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0元,方可在甲方辦理相關轉讓手續。
2、乙方轉讓合作車輛應實行車輛剩余價值折算轉讓的原則,其具體方法為:車輛總價值減去折舊后的剩余價值為車輛轉讓的實際價值(其折舊率表附后),乙方不得違反該轉讓原則。
六、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和駕駛員的資質進行審查,有權組織乙方和駕駛員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安全生產等知識和技能。
2、甲方有權對乙方車輛駕駛員進行技術考核、法律培訓,合格后方方可由乙方聘用駕駛車輛。乙方聘用的駕駛員應取得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并應當與甲方簽訂安全協議。
3、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審驗車輛各種證照和辦理有關經營手續,但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甲方有權按照車輛技術管理規定,督促乙方按時在甲方修理廠或甲方指定修理廠對車輛進行強制維護保養,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甲方有權糾正、查處乙方危及運輸安全的行為。
6、甲方人員有權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相關規定,行使對車輛的經營管理權,但有義務保護乙方合法經營。
7、甲方有義務協助處理交通安全事故,但由此產生的各項費用有乙方自行承擔。
8、乙方故意抵制甲方根據上級文件和行業管理部門制定的規定實施管理,或煽動*、損害甲方企業形象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有權追究乙方的經濟賠償責任。
9、甲方有責任建立健全車輛技術檔案和駕駛員檔案,但乙方必須配合。
七、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嚴格按照出租汽車管理規定依法經營,不得超范圍經營和從事違法活動。
2、乙方應按時交納稅金、養路費、保險費以及國家和行業規定應交納的所有費用,不得拖欠。
3、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在指定的具有良好信譽的保險公司投保,并應保全險種,保足保額(三者險不低于50萬元,乘坐險不低于20萬元)。
4、乙方應執行甲方實行的車輛安全責任保證金制度和安全統籌金制度。
5、乙方應自覺按時對車輛進行二級維護、大修,做好行車“三檢”,不開故障車,并應無條件的接受甲方的監管。
6、乙方應按時接受車輛的年檢審。
7、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車輛管理制度、駕駛員管理制度,按時參加甲方的各種會議和安全業務培訓。
8、乙方應維護甲方聲譽,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企業規章制度,依法經營,做到安全生產,文明優質服務,不得實施有損甲方聲譽的行為。
9、乙方有意見應與甲方協商解決,不得*、罷運。
10、乙方有權對甲方有關人員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要求糾正,造成損失的,有權索賠。
八、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各種稅費(包括稅金、養路費、保險費以及國家和行業規定應交納的所有費用),逾期不交責,甲方有權按日加收拖欠金額3%的的滯納金;對逾期超過一個月的,甲有權暫時中止合同,留滯車輛,待乙方交清所欠稅費后讓其恢復經營;對逾期超過三個月的,甲方有權終止經營合同,收回車輛及全部證照。對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甲方有權根據情況要求乙方承擔承擔相應違約責任,賠償甲方由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對嚴重違約的,甲方有權采取停發證照、終止合同收回車輛等措施,對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3、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乙方有權提出糾正意見,對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乙方給予賠償。
九、其他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按照法律、法規以及甲方的管理制度等規定協議補充。
2、雙方因履行合同產生分歧,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通過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4、本合同附件(出租汽車車輛折舊費率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月日
出租車租賃合同實用篇六
乙方: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一、自包車之日起,每月租金元,上打租;押金元(大寫:)。包車期間,一切交通事故,違章罰款及事故給本車、本車駕駛員、本車乘客、他人造成的人身傷害及經濟損失,除去由本車所購買的保險承擔相應的`賠償外,其余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連帶關系;乙方處理事故所用資金需另外籌集,不得動用租車押金;修車更換件時,必須按甲方要求進行維修,并更換原廠配件。
二、因乙方原因耽誤甲方出車時間,乙方需支付給甲方誤工費元/天,夜班租金不減;因甲方原因耽誤乙方出車,可按元/天減收租金。因乙方出現交通事故導致本車投保保費不下浮甚至上浮部分由乙方承擔。
三、因乙方證件原因導致的罰款由乙方負責,乙方包車期間的自身安全由其自己負責,一切可能的后果都與甲方無關。
四、乙方不能將車轉包他人或交由他人駕駛,不得利用本車從事違法活動,否則后果自負。行駛證、營運證、特行隨車攜帶,政府發放的燃油補貼歸甲方所有。
五、甲方包給乙方的夜班出租車為按月發包,按月收取租金,租期暫定為個月。如雙方合作順利,時間可以順延,本合同繼續有效;如甲方發現乙方不愛護車或損壞車,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無論何種原因解除合同,乙方都必須解除在本車注冊的監督卡,并預留1000元待解除合同15日后如無違章即可退還。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車輛,不負責乙方的任何經濟損失。
六、如出現政策性變動及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出租車租賃合同實用篇七
在車輛租賃合同中,承租人需承擔車輛租賃期的租賃費用、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和車輛被盜后保險公司付賠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費用。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出租車租車合同相關范本。歡迎參考閱讀!
甲方(所有人):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
1、甲方享有皖d—______的所有權及經營權,現將此車租賃給乙方從事出租車營運,租期為自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租賃期內乙方享有經營權、收益權。乙方付甲方租金暫定為_______元/每班(白班、夜班),租金在承包期內以市場調整而變動。同時乙方向甲方繳納_________元風險抵押金。乙方每天晚七點到早七點交接車輛,租金每天交清。甲方交給乙方的車輛隨車證件及附屬設備有:(1)證件:行駛證、養路費、營運證。(2)附屬設備:出租車頂燈、出租車計價器、座備胎、 。
2、甲、乙雙方協商此車在乙方租車期內養路費、公司服務費管理費、車輛保險費、工商費、稅收由甲方承擔;所用燃料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租車期間因交通違章、刑事案件等各種違法違紀罰款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租車期內利用本車輛從事犯罪活動的,由乙方承擔刑事責任,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因此造成車輛不能營運,乙方每天按陸拾元交予甲方,并承擔車輛停駛期間和各項費用。
4、乙方在租車期內,發生交通事故時,甲方有義務提供相關證件,由乙方負責處理整個事故案件,由此發生的法律責任及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在乙方處理整個事故后,除保險公司理賠部分外,剩余部分(包括評估費、拖車費、停車費、事故處理費、保險公司不認可賠償的費用等)由乙方承擔。甲方可從乙方風險抵押金中扣除(不足的由乙方補足),扣除后乙方再次充實滿甲方收取的風險抵押金額。
5、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由乙方負擔所有維修費用。車輛行駛滿5000公里,乙方必須同甲方共同監督下換發動機油、三濾,齒輪油每滿10000公里時換。
6、本協議期滿,乙方須將性能完好的車輛、車輛證件及附屬設備,交還甲方,發生遺失或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補證及賠償費。
7、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帶實習駕駛員,不得將車轉讓其它人駕駛,如發現乙方有不愛惜車輛情況甲方有權收回該車輛,同時押金不予以退還。如乙方需換駕駛員,必須經甲方同意后將新駕馭員的有效身份證件及駕駛證復印件交給甲方。
8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跑長途,否則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依此終止合同,同時押金不予以退還。
9、出租車營運按二十四小時兩班制,乙方在行車中應愛護車輛,保證車輛整潔,每天檢查水、機油、電瓶水等,如因缺水、缺油等造成機械損壞的全部由乙方賠償,車輛如有故障應及時修理,如乙方人為損壞必須按價賠償。乙方交-班時保持上述車輛狀況。
10、本合同規定承包期滿十日前,乙方必須告知甲方是否要延長承包時間,或者承包期滿后解除合同。
1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達成的義務,另一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并由對方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并付給對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12、因國家或行業管理部門政策調整,與本合同內容不符的地方,應按國家或行業管理部門的規定修改或補充相關內容。
13、本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責任,在乙方不愿支付或無力支付的情況下,由其擔保人承擔責任。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按印): 乙方(簽字按印):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駕駛證號: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擔保人(簽字按手印)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 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證、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并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______元/年、______元/季、______元/月、______元/天、______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者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并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及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若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擔保條款
如采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北京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