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漢語詞語,公文的一種格式,是指對上級有所陳請或匯報時所作的口頭或書面的陳述。那么,報告到底怎么寫才合適呢?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優秀的報告文章怎么寫,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怎樣寫請示報告材料篇一
一份請示只能寫一件事,一些單位向上級機關請示,經常把好幾個問題寫在一起,認為只要能解決一個問題就行了,結果一個也不解決不了,因為“一文多事”牽涉的單位多了,涉及的政策也多,任何一個上級機關都很難答復,幾個單位同時答復更不可能。
(二) 不多頭請示
一份請示,只送一個上級領導機關或上級主管部門,不能同時主送兩個以上機關,更不能分頭送給多個領導。如有需要,有關的單位可用抄送的形式。這樣,可以避免出現推諉、扯皮的現象。一些單位以為多頭分送保險,搞“廣種薄收”,結果常常是誰都有關系,但誰都不管,失時誤事。
(三) 不越級請示
請示與其他公文一樣,一般不越級請示,如果因特殊情況或緊急事項必須越級請示時,要同時抄送越過的機關。
(四) 不得抄送下級機關
請示是上行公文,行文時不得同時發下級機關,更不能要求下級機關執行上級機關未批準和未批復的事項。
范例:怎樣寫請示報告材料篇二
請示包括標題、主送機關、正文和落款署時幾部分。
(一)標題:請示標題一般要寫明發文機關、事由和文種,發文機關有時可以省略。
(二)正文:請示的正文包括請示原由、請示事項、請示要求三部分。
1.原由。請示的原由是請示事項和要求的理由及依據,要寫在正文的開頭,先把原由講清楚,然后再寫請示的事項和要求,這樣才能順理成章,有說服力。
2.事項。指請示上級機關批準、幫助、解答的具體事項。一般包括方針、政策、辦法、措施、主張、看法等。請示的事項,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實際,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因此,事項要寫得具體、明白。
3.結尾。請示的結尾一般有如下寫法:“以上,請批復”,“以上當否,請指示”,“以上請示,請審批”,等等,這些雖然是簡單的一句話,但它是請示中必不可少的一項內容,不能遺漏,更不能含糊其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