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在社會,報告的用途越來越大,要注意報告在寫作時具有一定的格式。掌握報告的寫作技巧和方法對于個人和組織來說都是至關重要的。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優秀的報告文章怎么寫,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運輸管理工作報告總結 運輸管理制度篇一
1、機車駕駛員必須經安全技術培訓,熟練掌握機車性能操作要領和主意事項,經考試合格,方可安排上崗。
2、定期進行全面的檢查、檢修,加強日常維護保養工作,聲光信號齊全,制動裝置靈活可靠,制動距離符合安全要求,各部件、裝置牢固安全等,否則機車不得投入使用。
3、機車行駛軌道型號不得小于15kg/m,軌距、軌枕架設嚴格按照機車或礦車尺寸鋪墊連接穩固,車場軌道必須架設雙阻車器(穩固可靠)。
4、巷道轉彎處,坡度較大地段、車場、巷道狹窄地段,應設鮮明的警示標識和足夠的照明。
5、機車駕駛員在行車作業過程中,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或注意事項,遵守警示標志,嚴禁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注意巷道行人。
6、行車期間在接近行人較多地段,彎道處和進入車場前必須鳴號、減速慢行、制動平穩。
7、機車運送物料時:長度、寬度、高度不允許超出礦車尺寸,牽引數量按規定要求執行(東井一臺礦車,鉛鋅礦五中段至17線不超過三臺礦車),行駛速度最高不超過3m/s,并保持勻速行駛。
8、機車運輸過程中,嚴禁空擋滑行和脫鉤頂車作業,嚴禁乘人或運送爆炸物品。
9、嚴禁駕駛員站在車外操縱機車。
運輸管理工作報告總結 運輸管理制度篇二
本文件對船舶運輸危險品貨物作出規定,旨在當船舶裝運危險品貨物時,船員、船舶和貨物的安全得到保障。
本文件適用于公司進入sms的所有船舶。
3.1 《國際海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
3.2 imo (a648)決議
4.1.1危險貨物運輸必須遵照國家有關運輸危險貨物的規定和要求辦理手續,必須符合《國際海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和有關港口的規定。
4.1.2運輸危險貨物的船舶,要適合所運貨物性質的要求。
4.1.3船舶裝運進口或過境危險貨物時,必須在預定抵港三天前通過代理,向到達港或過境港港務監督申報所裝危險貨物的學名、編號、數量、包裝、貨位及收貨人名稱,航程不足三天的開航后應立即通過代理向到達港申報。
4.1.4船舶裝運出口危險貨物時必須取得下列證書:
4.1.4.2國家商檢部門簽署的《包裝適用證書》;
4.1.4.3由港務監督簽署的《船舶裝載危險貨物準裝單》;
4.1.4.5裝運放射性物品除具備上述證書外,還必須取得由劑量核查單位簽發的《放射性物質劑量檢查證書》。
4.1.5船舶裝運危險貨物必須核對《運單》內所填寫的危險貨物的類別、編號、品名、數量、包裝、標記、標志、并了解其特性和意外事故發生時所應采取的特殊防護措施。
4.1.6危險貨物必須具有合格的包裝和明顯、正確的標志。除因包裝過小只能粘貼或刷印較小的標志外,危險貨物標志不應小于100mm×100mm;集裝箱、可移動罐(柜)使用的標志,不應小于250mm×250mm。
4.1.7凡不按規定填寫單證或包裝損壞的、標志不清的,均不予承運。集裝箱內使用固體二氧化碳(干冰)制冷時,裝箱人應在集裝箱門上顯著標明'危險:內有二氧化碳(干冰),進入前需徹底通風'字樣。
4.1.8承運裝過危險貨物的空容器(除經倒凈,并按章持有證明者外),應按其原裝危險貨物運輸要求處理。
4.1.9裝運爆炸品和一級易燃液體(閃點低于28度),必須事先申請船檢部門對船舶進行臨時檢驗,并取得證書后方可承運。
4.1.10船舶應根據所裝危險貨物的性質配置應有的消防設備,煙火報警系統及救生、消防設備均應處于良好適用狀態,確保船舶安全檢查操作的一切通暢無阻。
4.1.11裝運危險貨物的船舶不論航行、錨泊、裝卸、待命均應按規定懸掛信號或顯示燈光信號,應配置測爆儀、測氧儀和所裝危險貨物所必須用的特殊防護用具和器材。
4.1.12承運危險貨物運輸的船舶不論航行、錨泊、裝卸、待命均應按規定懸掛信號或顯示信號,應配置測爆儀、測氧儀和所裝危險貨物所必須用的特殊防護用具和器材。
4.1.13承運危險貨物運輸的船舶要根據本輪情況,制定出相應的危險貨物運輸安全防范措施。配裝危險品須得到港監同意并持有'危險品監裝證書'。
4.2配載與裝船
4.2.1配載危險貨物船舶必須做到:
4.2.1.3在積載位置安排上,必須做到危險貨物后裝先卸;
4.2.1.4計劃積載圖必須經船長審簽,如有港監監裝人員則必須經其同意。積載位置如有變化,也須經船長及港監監裝人員同意方可變動。
4.2.2.1布置有關人員在裝貨現場備妥相應的消防器材和防護用品,并使其處于適用狀態。
4.2.2.3在裝載作業中,遇有閃電、雷擊、雨雪或附近有火警時,值班駕駛員必須立即組織關艙,停止作業,因故停工時,值班駕駛員應派人在現場值班。
4.2.3.1檢查危險貨物包裝外表是否完好,標志是否正確清楚,凡包裝破損,潮濕滲漏,沾污影響安全質量的不得裝船。
4.2.3.2己裝運危險貨物的集裝箱及可移動的罐(柜)應檢查其鉛封是否完好,外部和門蓋有無損壞、變形,對不符合要求的不準裝船。
4.2.3.3督促裝卸工人嚴格按照有關操作規程進行裝艙作業,嚴禁違章作業。并根據所裝危險貨物的性質選用相應的鋪墊襯隔材料。
4.2.4船舶在裝載過程中,若發生貨物散漏,落水或其它事故,船長應迅速報告值班調度、代理及港口有關主管部門,并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及時處理,對散漏物、受污染物品及甲板、艙室,在未徹底清理干凈前不得續裝。
4.3運輸
4.3.1在航行或錨泊期間,大副應指定專人定時進行巡回檢查,對貨艙進行合理通風,必要時定時測量貨艙的溫、濕度,并把檢查情況記入《航海日志》。
4.3.2大副要定時(特別是進入大風浪區前后)組織有關人員檢查所裝貨物有無移位、自燃、泄漏及其它可能引起危險變化的情況。
4.3.3在下艙檢查前,必須首先通風,攜帶相應的器具。除有二人同行外,在甲板上還必須有值守人員照顧聯系,確保安全。
4.3.4貨艙內裝有危險貨物時,大副應通知輪機部,輪機部如要對貨艙底下的雙層底燃油艙進行加溫時,應事先征得大副、船長的同意,并根據貨物的特性適當控制油溫。
4.3.5如遇有或可能有散落浸水等情況,應按imo(a648)決議規定報告。
4.4卸船
4.4.1船舶開艙起卸危險貨物前,必須進行通風,檢測有害氣體在額定范圍之內時,方準人員下艙。
4.4.2船舶在卸交危險貨物前,大副應向有關部門提供卸貨單證,詳細交待危險貨物積載位置,貨物特性,卸貨注意事項等。
4.4.3起卸包裝破漏的危險貨物時,應采取妥善的安全檢查防護措施,尤其是易燃易爆或有毒的危險物品,現場要嚴格禁止明火和無關人員進出。
4.4.4船舶裝載過危險貨物的洗艙水和清艙殘留物不準任意排放和傾倒,如需排放或傾倒,須經港監批準。
4.4.5危險貨物卸空后,大副必須及時組織船員清艙,保證貨艙清潔,對用于危險貨物的墊艙物料應慎重處理。
運輸管理工作報告總結 運輸管理制度篇三
安全生產是道路運輸行業永恒的主題,也是推進道路運輸行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那么又該如何履行好“三關一監督”工作責任,做好道路運輸安全管理工作呢?下面,我結合工作實踐,從“管什么”和“怎么管”兩方面談幾點想法。
1 找準位置。明確責任,解決好“管什么”的問題
安全生產原本不是一個獨立的工作系統,它包含在企業日常生產和管理實踐中。企業歷來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如果一些日常管理工作和經營行為如維護、保養、培訓、例檢等做到位,那么安全生產的目標和任務自然也就容易實現了。改革開放以來,“有路大家行車,有水大家行船”,由于單一公有制的運輸企業逐步解體,原來行之有效的一套安全生產規章、辦法和措施也就無法執行。一些運輸經營者只重視生產效益,忽視生產安全,加之與市場經濟相配套的安全生產法規、規章滯后,監管不到位,責任不明確,因而道路運輸市場事故頻發,不但造成了生命財產的巨大損失,而且也降低了運輸行業的認可程度,發生事故的運輸企業也遭受了重創。對于一些重特大事故,業內人士至今提起事故仍然心有余悸,戰戰兢兢。面對安全生產的嚴峻形勢,道路運輸行管部門在安全生產監管中到底管什么,如何定位,真正把賦予我們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落實到位,是首先必須明確的問題。
根據國家法規、規章賦予的行政管理職能,對本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的是安全生產監督部門,法律依據是《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是公安交警部門,法律依據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對于上述兩大家,道路運輸行管部門的安全管理職責是小兄弟,主要依據國家《道路運輸條例》和《遼寧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負責相關的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概括起來就是“三關一監督”:把好運輸經營者市場準入關、車輛設施設備技術狀況關、從業人員從業資質關,搞好汽車客運站安全監督。運輸經營者市場準人關包括場地、人員、資產、車輛、管理制度等等是否達到相應的標準,主要是落實市場準入制度。車輛設施設備技術狀況關包括車輛的技術狀況、附屬設施(如行車記錄儀或gps、消防設備等)是否達到相應的標準,同時定期維護和綜合性能檢測是否達標。不同的運輸門類如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營運客車標準不同,主要是落實車輛技術等級評定制度。從業人員從業資質關主要包括從業人員的培訓或考核、職業道德和法規教育、專業技能是否達到相應的標準,主要是落實從業資格制度。以上三項是行政許可或信譽考核的主要依據,在國家《道路運輸條例》、《遼寧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及配套規章中都有明確的表述,必須不折不扣地執行。一旦違規操作,就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如何追究,在《行政許可法》和《道路運輸條例》及相關規章中均有規定,這里不再贅述。關于汽車客運站安全監督,主要包括以下三項工作:一是監督客運場站安裝、使用“三品”檢查儀,對旅客行包進行安全檢查;二是監督客運企業或客運場站按有關規定對營運車輛進行安全例檢;三是監督客運站不售超員票,防止超員車輛出站。禁止無營運手續車輛進站。近年來,隨著國家加大安全生產和反恐怖監管力度,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監督工作又增加了新內容:到客、貨、維修、檢測站及駕校等企業對“三關”的日常執行情況及道路運輸安全措施進行檢查,并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和經營者,采取相應的行政措施,督促經營者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隱患。此項工作在重點時段(節假日、黃金周)和重大活動(奧運會、國慶、兩會)之際尤為突出。
稅費改革實施后,信譽考核和市場監管是行管工作的重點。對道路運輸市場的安全生產監管必須和日常的信譽考核工作結合起來,實際上只要把平時的信譽考核工作做到位,也就涵蓋了安全生產監督的主要內容。隨著現代科技手段的不斷提高,監督工作也由原來單一的人工管理增加了許多科技支持,使得監管工作更加實時、準確、全面,這也是未來監督工作的發展方向。
綜上所述,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是運輸經營者,其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各級道路運輸行管部門按照《道條》賦予的職責范圍,圍繞“三關一監督”工作實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2 落實責任,各司其職,解決好“怎樣管”的問題
明確了行管部門在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主要任務,解決了“管什么”的問題,下一步就要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各司其職,解決好“怎樣管”的問題。在具體工作中要注意處理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2.1明確管理部門、管理人員和工作職責
根據業務量的需要,在行管機構設置專職部門或兼職部門,安排專業人員專職或兼職進行行業安全生產管理,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委員會或領導小組,定期召開專門會議,具體組織、協調、督促、落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既要有牽頭領導和部門,進行綜合組織協調;又要分兵把守,管業務又兼負相應的安全管理職責,把日常具體工作落實到客、貨、修、培等相關業務部門,認真分解工作職責。從目前安全生產管理任務看,客運部分占據比重較大。為避免多頭交叉管理,如果不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建議以客運管理部門兼負主要安全管理工作職責為佳。明確了行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后,要以“三關一監督”為主要內容,督促運輸經營者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落實工作職責,完善安全措施,并以此為依據,開展監督檢查工作。
2.2把好運輸經營者市場準入關
(1)堅持和完善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等級評定制度。在車輛進入運輸市場前及對營運車輛進行定期審驗時,要嚴格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的要求進行綜合性能檢測,確定技術等級,核定經營范圍。沒有達到車輛技術等級的車輛或技術性能不合格的車輛不能參與營運。
(2)強化道路運輸車輛定期維護制度。認真貫徹落實車輛定期維護和二級維護竣工檢驗制度,強化二級維護監督管理,督促維修企業嚴格按照《汽車維護、檢測、診斷技術規范》維護車輛,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3)規范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行為,監督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進行檢測,并按核定的經營性收費標準收費。對不按照規定要求進行檢測的單位,要限期整改或停業整頓。
2.4加強從業人員從業資格管理
(1)督促培訓單位嚴格按照教學計劃、大綱組織培訓,切實提高培訓質量,堅決打擊無證、超范圍及違規培訓等經營行為。
險貨物運輸車輛駕駛員從業資格的管理。凡無從業資格證的駕駛員,不得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性活動。
(3)加強營運駕駛員日常監督管理,完善營運駕駛員檔案管理制度,做好信譽考核工作,對發生運輸責任事故的駕駛員,要視情節暫扣或取消其從業資格證件。
2.5加強汽車客運站安全監督
(1)嚴格執行車輛進出站的例檢制度。按照《汽車客運站管理規定》的要求,督促客運站履行安全管理職責,落實安全生產制度,配備安全檢查人員。
(2)監督汽車客運站做好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檢查工作,按要求配備危險品檢查設備。嚴格按照客車的載客定額發售車票和檢票,禁止超員車輛出站。凡因客運站原因造成超員超載的,除按規定承擔分載費用外還要追究客運站的責任。
2.6督促道路運輸經營者全面落實安全責任
運輸經營者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行管部門要督促其健全組織機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完善安全生產硬件,保證安全生產的必要投人,提高車輛技術狀況,搞好車輛檢測和技術維修,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督促企業加強對職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到企業檢查時,要認真做好檢查記錄。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報告并提出整改意見,做好跟蹤和反饋工作。
2.7特別注意加強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監管
行管部門要加強對危險貨物運輸業戶、貨運場站、信息配載站的監督檢查,嚴格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對達不到資質條件的業戶,堅決取消其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資格。對達不到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技術狀況的車輛,堅決停運整改。未取得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一律不準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作業。
2.8加強事故報告和責任追究工作
道路運輸經營者無論采取何種經營方式(包括承包、掛靠),都必須對其經營車輛所發生的事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行管部門要督促運輸經營者及時準確報告。對不報、漏報、瞞報的,可按有關規定處理。行管部門同時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并對事故發展過程中的重要情況及時續報。按照事故級別,同安監、交警等部門配合,共同做好事故調查和責任追究工作。要通過典型事故案例,教育道路運輸經營者和從業人員從中汲取教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
運輸管理工作報告總結 運輸管理制度篇四
一、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保證安全工作有效落實
活動開展以來,按照《“道路客運安全年”活動實施方案》的要求,結合我集團客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實際,集團領導召開專題會議組建了活動領導小組,層層分工明確主體責任,并按照活動內容制定了詳細的實施方案,劃分活動階段制定相應的目標任務,為活動的順利開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活動開展期間,嚴格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對照各個階段的目標任務開展活動,并對活動中出現的問題認真進行梳理、分析,找到切實可行的改進辦法,在集團安全生產會議上予以通報、整改;對先進的經驗和做法及時予以推廣。整個活動期間我集團各部門之間相互協作、互相溝通、齊抓共管,形成了全員參與抓安全的良好管理風氣,為我集團客運生產工作順利開展作出了安全保障。
二、加大宣傳教育,保證常抓不懈
集團公司十分重視安全宣傳工作,通過候車室廣播、發放安全教育彩頁、車站院內懸掛安全標語橫幅及事故現場圖片等方式來加強安全宣傳,使乘客自身的安全乘車意識不斷提高,從源頭上大大降低了事故隱患。公司在“百道路客運安全年”活動中制作車內安全宣傳標語500余幅,全部貼于營運車內醒目位置,在客運站場利用橫幅、黑板報、上路稽查時派發傳單等方式加大安全教育力度,發放安全生產知識宣傳資料800余份。
為加強對駕駛人的安全教育,我集團公司對相關安全管理人員和駕乘人員已建立起一整套全員培訓教育及考核制度。結合車輛和駕駛員證件檢審驗工作,對所以營運車輛和人員進行嚴格地摸底排查,對技術狀況達不到要求的車輛,一概進行強制維護保養。此外,根據客運車輛和駕駛人資格審定的有關要求,我司對駕乘人員嚴格執行上崗考核制度,并對其進行培訓教育。
三、加大監督檢查,確保動態管理
我公司一直注重車輛的運營管理,堅持每天由安檢人員對車輛運行路段檢查,嚴厲查處超速超員、搶超搶會、疲勞駕駛、酒后駕駛及準駕車型不符等違法行為,并保證每周至少四次由集團公司主管或分管安全的領導親自帶隊上路稽查。同時,有效利用gps監控系統,實行24小時監控,對超速違章車輛及時發送語音信息或打電話予以警告,對連續超速者給予經濟處罰及停班處理,讓每一個駕駛員時刻都能感受到安全行車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四、加強站場管理工作,確保源頭安全有序
汽車客運站是車輛運行體系中的重要環節,歷來是集團公司安全源頭管理的重點,始終按照“三不進站、六不出站”的要求進行管理,各車站充分利用_光機“三品”檢測儀對乘客行包進行檢查,堅決將“三品”堵在車站外。同時,嚴格執行安檢報班制度,確保車輛性能保持良好技術狀況,從源頭上確保安全運營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在“黃金周”節假日,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安全保障措施,將一切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組織安排好各項應急預案,做到有備無患。冬季遇冰雪天氣,對所有營運客車逐臺進行冬季防滑設施、消防器材等進行檢查。對配置不齊或無效的,堅決不準運營;對出現的超員、超載、客貨混裝、超速行駛、疲勞駕駛、帶病駕駛、不按規定配備駕駛人員等違法違規現象有針對性的進行查堵;對查出的違法違規駕駛員、車輛,采取辭退、再培訓教育、停班限期整改等手段。
五、加大安全投入,降低安全風險
近年來,公司將安全管理放在企業管理的核心位置,不斷加大安全管理的投入力度。首先,加大保險投入力度,逐漸將承運人保險由30萬提高到40萬,現在又加大到50萬;其次,購置設備加大車站的安全源頭管理,斥資為車站購置_檢測儀、車輛安檢門設備,增強了車站的安全保障能力;第三,從集團公司到基層客運單位建立起了安全監控平臺體系,對所有單車安裝了車務通管理系統,達到了對車輛的實時監控;第四,加大流動稽查力度,確保車輛安全運行,監督無遺漏。
以上是我集團在開展20__年“道路客運安全年”活動過程中的一些做法,如有不到之處請批評指正。
運輸管理工作報告總結 運輸管理制度篇五
本文件對船舶運輸危險品貨物作出規定,旨在當船舶裝運危險品貨物時,船員、船舶和貨物的安全得到保障。
2適用范圍
本文件適用于公司進入sms的所有船舶。
3參照文件
3.1 《國際海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
3.2 imo (a648)決議
4.1.1危險貨物運輸必須遵照國家有關運輸危險貨物的規定和要求辦理手續,必須符合《國際海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和有關港口的規定。
4.1.2運輸危險貨物的船舶,要適合所運貨物性質的要求。
4.1.3船舶裝運進口或過境危險貨物時,必須在預定抵港三天前通過代理,向到達港或過境港港務監督申報所裝危險貨物的學名、編號、數量、包裝、貨位及收貨人名稱,航程不足三天的開航后應立即通過代理向到達港申報。
4.1.4船舶裝運出口危險貨物時必須取得下列證書:
4.1.4.2國家商檢部門簽署的《包裝適用證書》;
4.1.4.3由港務監督簽署的《船舶裝載危險貨物準裝單》;
4.1.4.5裝運放射性物品除具備上述證書外,還必須取得由劑量核查單位簽發的《放射性物質劑量檢查證書》。
4.1.5船舶裝運危險貨物必須核對《運單》內所填寫的危險貨物的類別、編號、品名、數量、包裝、標記、標志、并了解其特性和意外事故發生時所應采取的特殊防護措施。
4.1.6危險貨物必須具有合格的包裝和明顯、正確的標志。除因包裝過小只能粘貼或刷印較小的標志外,危險貨物標志不應小于100mm×100mm;集裝箱、可移動罐(柜)使用的標志,不應小于250mm×250mm。
4.1.7凡不按規定填寫單證或包裝損壞的、標志不清的,均不予承運。集裝箱內使用固體二氧化碳(干冰)制冷時,裝箱人應在集裝箱門上顯著標明'危險:內有二氧化碳(干冰),進入前需徹底通風'字樣。
4.1.8承運裝過危險貨物的空容器(除經倒凈,并按章持有證明者外),應按其原裝危險貨物運輸要求處理。
4.1.9裝運爆炸品和一級易燃液體(閃點低于28度),必須事先申請船檢部門對船舶進行臨時檢驗,并取得證書后方可承運。
4.1.10船舶應根據所裝危險貨物的性質配置應有的消防設備,煙火報警系統及救生、消防設備均應處于良好適用狀態,確保船舶安全檢查操作的一切通暢無阻。
4.1.11裝運危險貨物的船舶不論航行、錨泊、裝卸、待命均應按規定懸掛信號或顯示燈光信號,應配置測爆儀、測氧儀和所裝危險貨物所必須用的特殊防護用具和器材。
4.1.12承運危險貨物運輸的船舶不論航行、錨泊、裝卸、待命均應按規定懸掛信號或顯示信號,應配置測爆儀、測氧儀和所裝危險貨物所必須用的特殊防護用具和器材。
4.1.13承運危險貨物運輸的船舶要根據本輪情況,制定出相應的危險貨物運輸安全防范措施。配裝危險品須得到港監同意并持有'危險品監裝證書'。
4.2配載與裝船
4.2.1配載危險貨物船舶必須做到:
4.2.1.3在積載位置安排上,必須做到危險貨物后裝先卸;
4.2.1.4計劃積載圖必須經船長審簽,如有港監監裝人員則必須經其同意。積載位置如有變化,也須經船長及港監監裝人員同意方可變動。
4.2.2.1布置有關人員在裝貨現場備妥相應的消防器材和防護用品,并使其處于適用狀態。
4.2.2.3在裝載作業中,遇有閃電、雷擊、雨雪或附近有火警時,值班駕駛員必須立即組織關艙,停止作業,因故停工時,值班駕駛員應派人在現場值班。
4.2.3.1檢查危險貨物包裝外表是否完好,標志是否正確清楚,凡包裝破損,潮濕滲漏,沾污影響安全質量的不得裝船。
4.2.3.2己裝運危險貨物的集裝箱及可移動的罐(柜)應檢查其鉛封是否完好,外部和門蓋有無損壞、變形,對不符合要求的不準裝船。
4.2.3.3督促裝卸工人嚴格按照有關操作規程進行裝艙作業,嚴禁違章作業。并根據所裝危險貨物的性質選用相應的鋪墊襯隔材料。
4.2.4船舶在裝載過程中,若發生貨物散漏,落水或其它事故,船長應迅速報告值班調度、代理及港口有關主管部門,并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及時處理,對散漏物、受污染物品及甲板、艙室,在未徹底清理干凈前不得續裝。
4.3運輸
4.3.1在航行或錨泊期間,大副應指定專人定時進行巡回檢查,對貨艙進行合理通風,必要時定時測量貨艙的溫、濕度,并把檢查情況記入《航海日志》。
4.3.2大副要定時(特別是進入大風浪區前后)組織有關人員檢查所裝貨物有無移位、自燃、泄漏及其它可能引起危險變化的情況。
4.3.3在下艙檢查前,必須首先通風,攜帶相應的器具。除有二人同行外,在甲板上還必須有值守人員照顧聯系,確保安全。
4.3.4貨艙內裝有危險貨物時,大副應通知輪機部,輪機部如要對貨艙底下的雙層底燃油艙進行加溫時,應事先征得大副、船長的同意,并根據貨物的特性適當控制油溫。
4.3.5如遇有或可能有散落浸水等情況,應按imo(a648)決議規定報告。
4.4卸船
4.4.1船舶開艙起卸危險貨物前,必須進行通風,檢測有害氣體在額定范圍之內時,方準人員下艙。
4.4.2船舶在卸交危險貨物前,大副應向有關部門提供卸貨單證,詳細交待危險貨物積載位置,貨物特性,卸貨注意事項等。
4.4.3起卸包裝破漏的危險貨物時,應采取妥善的安全檢查防護措施,尤其是易燃易爆或有毒的危險物品,現場要嚴格禁止明火和無關人員進出。
4.4.4船舶裝載過危險貨物的洗艙水和清艙殘留物不準任意排放和傾倒,如需排放或傾倒,須經港監批準。
4.4.5危險貨物卸空后,大副必須及時組織船員清艙,保證貨艙清潔,對用于危險貨物的墊艙物料應慎重處理。
運輸管理工作報告總結 運輸管理制度篇六
4、組織、參與重大機電事故處理,故障排除和事故分析;
5、組織對礦井供電、排水系統的檢查與維修;
6、抓好機電生產標準化工作,加強設備管理,提高裝備水平,確保機電設備的安全、經濟運行。
7、嚴格執行“三大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對本隊的安全工作負責;
11、負責使用和保管好運輸設備和設施,發現損壞時,應及時報告修理。
運輸管理工作報告總結 運輸管理制度篇七
駕駛員要認真學習交通法律、法規,掌握安全操作技術規程知識,確保行車安全。嚴禁無證駕駛,疲勞開車。做到預防為主,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以下是豆花問答網為大家推薦的道路運輸管理措施參考資料,提供參考,歡迎參閱。
第一條 為加強公路管理,提高路政管理水平,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以下簡稱《公路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國道、省道、縣道、鄉道的路政管理。
本規定所稱路政管理,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或者其設置的公路管理機構,為維護公路管理者、經營者、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公路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實施保護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屬設施(以下統稱“路產”)的行政管理。
第三條 路政管理工作應當遵循“統一管理、分級負責、依法行政”的原則。
第四條 交通部根據《公路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主管全國路政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根據《公路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主管本行政區域內路政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設置的公路管理機構根據《公路法》的規定或者根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的委托負責路政管理的具體工作。
(一)宣傳、貫徹執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保護路產;
(三)實施路政巡查;
(四)管理公路兩側建筑控制區;
(五)維持公路養護作業現場秩序;
(六)參與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驗收;
(七)依法查處各種違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案件;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六條 依照《公路法》的有關規定,受讓公路收費權或者由國內外經濟組織投資建成的收費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或者其設置的公路管理機構的派出機構、人員負責。
第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損壞或者非法占用路產。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愛護路產的義務,有檢舉破壞、損壞路產和影響公路安全行為的權利。
安全生產是我國一項基本國策。為確保國家財產安全和人身安全的保護,全體職工必須牢記“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每年年初工區路政大隊與各中隊鑒訂安全生產責任狀。
2、路政員應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不得強行攔車及用身體擋車,不得爬車和追趕車輛,不得隨意橫穿馬路。
3、駕駛員駕駛車輛時要精力集中,不超速行駛,不強行超車,嚴禁酒后開車。嚴禁亂停亂放,停放時要關閉電路,拉好制動器,鎖好車門,確保安全。
4、駕駛員要認真學習交通法律、法規,掌握安全操作技術規程知識,確保行車安全。嚴禁無證駕駛,疲勞開車。做到預防為主,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5、夜間上路巡查時,要穿上反光背心,防止事故發生。
6、加強對有價票據和現今及賬本的管理,切實做好防火、防盜、防失工作。
1、為加強我隊安全生產工作,保護職工在工作期間的 安全和健康,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2、xxx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大隊領導和各科室、中隊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大隊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處理。
3、層層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落實安全責任和措施。
4、各中隊負責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各項安全指令,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5、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并迅速予以排除。
6、加強日常巡查,管理和保護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屬設施,及時查處影響交通的安全隱患。確保公路安全暢通。做好危橋、險路安全隱患的排查及警示標志的設置,發現安全隱患路段、橋梁及時上報并根據情況實施限行或封閉措施。
7、定期和不定期的進行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并對駕駛員進行安全學習。駕駛人員要做好巡查車輛的日常檢查、維修、管理、保持車輛良好的技術狀態。
8、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各中隊要積極參加安全生產工作的宣傳、培訓、考核工作,每年不少于四次。
9、采取措施,搞好重大節、假日的安全保衛工作。
10、做好預防自然災害、事故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搞好水毀的搶修和各類交通事故的施救工作。
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范
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任務
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的任務是:認真執行國家有關道路運輸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建立“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制度,保證安全生產必要投入,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強化企業安全管理自我約束機制,切實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確保旅客和貨物運輸安全,最大限度地為社會提供安全、及時、經濟、方便、舒適的運輸服務,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的目的。
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職責
全面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自覺接受行業管理、國家監察和群眾監督。
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結合企業實際,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管理目標及階段性安全控制指標,量化分解,落實到人,并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對企業安全生產情況實行階段性定量控制和考核。
強化安全生產技術培訓和崗位培訓,認真做好安全教育、培訓和評比競賽活動,推廣交流先進安全技術和安全管理經驗。
加強源頭管理,定期組織開展安全檢查,綜合運用自檢、普檢、抽檢、互檢等多種方式,及進排查各類安全事故隱患。
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分析企業安全生產形勢,安排下一步安全生產工作意見。
落實安全經費。企業應按上年營運收入的0.5%-1%作為安全費用,專項用于安全生產,保證安全生產事故的搶險救災和善后處理工作等安全投入資金的穩定來源。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信息系統,推廣使用gps全球定位系統、車輛行駛記錄儀和車站安全門檢檢測系統等安全管理設備,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技術水平。
抓好車輛安全技術管理和駕駛員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檔案。
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做好事故處理工作,制定落實事故救援應急預案。
對因玩忽職守、違反規章制度而造成事故的,根據事故性質、責任大小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觸犯刑律者送交有關部門處理。
定期開展以安全生產活動是否符合安全管理體系要求的內部審核,定期評價安全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道路運輸企業法定代表人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認真學習貫徹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法規和安全知識培訓,帶頭遵紀守法,模范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自覺接受行業管理,國家監察和群眾監督。
當好企業安全生產總指揮的角色,組建以企業法定代表人為組長、分管安全領導為副組長的企業安全管理領導小組,主持制定各分管領導的工作職責,明確安全管理責任、權利和義務,及時聽取分管領導的匯報,定期考核,并提出下一步工作目標。
建立健全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管理機構,選拔業務素質高、思想作風好、責任性強的人員擔任企業安全管理工作,并保持相對的穩定,保證企業安全管理所需的裝備、場地和經費落實到位。
認真審定事故救援應急預案。
參與和主持召開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提出企業安全生產目標和總體規劃,研究解決企業安全生產上的重大問題,定期檢查企業貫徹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有關重大措施的落實情況。
督促職能部門和基層單位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抓好企業干部職工的安全培訓,努力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認真聽取注冊安全主任的工作匯報,研究其提出的安全生產建議,對重大事故隱患和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落實整改。
經常深入基層檢查指導安全生產,督促基層加強生產現場安全管理,堅持定期做好企業范圍內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及時整改。遇有重特大安全事故時,應親臨第一線指揮,并密切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加強事故管理,對各類事故嚴格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
對事故責任者要嚴肅處理,決不姑息遷就;
接到運管部門發出的《安全事故隱患督查通知書》后,必須在限期內妥善解決。
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情況,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接受職工群眾監督。
認真學習貫徹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和法律法規的培訓,自覺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帶頭學好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主持企業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向法定代表人匯報,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指導,做好同級領導及注冊安全主任的溝通、配合工作。
為主設計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企業安全管理系統及其配備和各級運作模式,主持建立企業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充實業務素質高、作風好、責任性強的安全管理人員,并保持相對穩定,主持制定企業安全管理機構的工作規范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崗位職責及工作目標。
為主起草或擬定企業一整套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主持制定符合本企業生產實際的重特大事故救援應急預案。
組織、協調企業內部各部門和基層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部門、各單位全面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以及開展各項安全活動。
定期逐條對照《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狀況評估標準》,對企業的安全生產狀況作實事求是的自我評估,并按《企業安全管理檢查考核工作規范》實施檢查和考核,發現和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上存在的問題。
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和有關部門匯報企業安全生產情況,提出主要議題和工作打算。
法規和安全知識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和企業安全管理水平。
經常深入基層和生產現場,檢查、指導安全工作,督促基層加強生產現場的安全管理和消防訓練,定期做好生產安全和消防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及時迅速整改。
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要及時趕赴現場,協助或指導事故善后工作;
密切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嚴格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辦事。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要及時向法定代表人匯報,并按規定的時間和程序報告有關部門,對報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負責。對事故責任者要嚴肅處理,超過職責范圍的處理要提交法定代表人或有關會議研究處理。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落實上級、運管部門和企業制定的安全生產各項制度、標準和辦法。
對企業安全生產實行統一監管,實現對企業安全生產的綜合管理,加強對基層各級安全管理機構的業務指導和檢查,及時協調,定期考評。
建立健全一套具有監督、反饋、制約、激勵等諸多功能的安全管理運行機制,制定并完善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制訂不低于上級下達的安全生產考核指標方案,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落實重特大事故救援應急預案。
定期組織召開本級范圍內的安全例會,隨時掌握各基層單位的安全生產動態,督促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責任制,出現問題及時協調和解決,超越職權范圍的及時通報有關部門。
組織企業范圍內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競賽活動,組織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教訓,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向企業領導人推薦表彰的安全先進單位及安全先進個人和提出有關責任單位或責任人的處理建議。
負責組織對各基層單位車輛機械、動力、設備的安全性能、維護及安全操作管理及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和考核。
根據有關規定,隨時抽查企業車輛的安全運行情況,并充分運用gps衛星定位系統、汽車行駛記錄儀等高科技管理手段,對車輛實施監控和動態管理,及時糾正違章行為。
負責對駕駛員的資格、資歷審查,并建立相應的駕駛員安全公里(年資)等臺帳。負責行車事故的調查、統計和上報工作,辦理車輛的各項保險、索賠手續。對各類事故執行“四不放過”原則,按事故處理權限對事故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或作出處理決定。
負責建立企業安全生產各項基礎管理工作臺帳妥善保管各項原始記錄和資料檔案,建立和完善企業安全管理信息系統。根據上級要求,及時、準確地提供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信息資料。
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部門下達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認真執行企業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組織安全學習活動,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積極開展行車安全競賽等活動。
經常深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督促檢查營運車輛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保障各項基礎管理工作的落實。對危及安全生產的行為有制止和向上級反映的權力。
負責本單位安全事故的處理、統計和上級。
加強對駕駛員的安全行車管理,協助做好駕駛員的審驗、評比工作。
安全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作,必須進行綜合管理。交通部《關于加強公路運輸企業安全工作的意見》([1988]交公路字289號),對如何加強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綜合管理作了規范性的指導意見。
認真開展安全教育活動
保證安全教育時間,尤其對駕駛人員每星期至少安排2小時的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的內容主要是國家關于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安全工作的重要意義、職業道德規范、交通規則、安全基本常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行車經驗、安全評比條件、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分析等。
安全教育的形式可多種多樣,如過安全日、開安全例會、出車前進行安全囑咐,以及圖片展覽、智力競賽、觀看錄像、辦安全專欄、開展安全對話、舉辦安全常識講座等。
針對綜合交通狀況,與如何加強安全工作的討論結合起來;
針對職工的工作特點,與思想政治工作結合起來,強化職工安全意識,避免空洞說教。
曾經發生重大事故的單位,要結合事故后果、原因及責任分析,反復進行教育,使職工痛定思痛,居安思危,吸取血的教訓,警鐘長鳴,常備不懈,時刻不忘安全工作。
做好安全教育記錄,對參加教育活動缺席較多的人員,要組織補課。
強化安全管理工作
擺正安全與生產的關系,堅持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實行安全責任制,明確安全責任。運輸企業的經理對安全工作要負第一位責任,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經理要負重要責任,其他領導也要負綜合治理的責任。
對安全工作要進行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管理,黨、政、工、團都要把安全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分工合作,齊抓共管。
分管安全工作的企業領導每月不得少于兩次深入生產現場、車隊、車站,督促檢查安全工作。
充實安全科室人員,并保持人員相對穩定。
對違犯勞動紀律、不遵守操作規程的人員要及時批評,糾正其錯誤。情節嚴重者,要進行必要的處理。
對已發生的事故,不論大小,均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明情況,嚴肅處理,認真總結經驗教訓,指出改進措施。屬運輸企業責任事故者,要追究當事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
加強基礎工作和對安全業績的考核工作,要使安全質量具有否決權,把安全情況列為評比、升級的重要條件。對事故多的單位,要組織人員進行整頓。
加強安全工作的全面管理,使安全工作逐步科學化。
道路運輸承諾書
道路運輸整改措施
道路運輸協議參考
道路運輸工作總結
道路運輸崗位職責
運輸管理工作報告總結 運輸管理制度篇八
深圳市喬元星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二零零陸年四月廿四日,注冊資金為50萬元,經營范圍是塑膠五金模具的技術開發、生產加工、銷售、上門維修,化工原料、化工產品購銷,國內貿易,貨物及技術進出口。法定代表人是譚富華,深圳市喬元星科技有限公司已購置1輛廂式貨車,駕駛員1名:唐小燕。
安全生產是關系到國家、企業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大事,為了加強機動車和駕駛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種隱患,防止行車事故的發生,提高運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本公司的運輸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屬下各運輸安全管理及所有從事道路貨物運輸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
1、宣傳和貫徹政府分布的安全法規、條例、規定,組織各項活動、技術培訓。
2、根據上級要求和企業實際制訂的安全工作計劃和有關管理措施,修訂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標準并負責組織實施。
3、組織召開安全會議,總結、分析各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并針對存在問題制度相應的防范措施。
1、布置和檢查公司各部門工作人員的安全學習。
2、負責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培訓及安全獎罰,參與公司重大生產、交通事故的調處及善后工作。
3、負責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建檔管理以及有關牌證的換發、年檢審業務的組織、管理事項,并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統計和各階段工作總結。
4、培訓駕駛員掌汽車基本原理,及對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現現場能力。
1、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程序,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2、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活動,提高安全行為意識和技術水平。
4、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覺做好車輛“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輛、證件齊全和完好。
5、熟悉車輛性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車規律。
6、服從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人)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布置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貨物運輸的流程圖:
(一)貨物要堆碼要整齊,捆扎牢固,關好車門,不超寬、超高、超重,保證運輸全過程安全。
(二)裝載時防止貨物混雜、撒漏、破損。
(三)整批貨物裝載完畢后,敞蓬車輛如需遮蓬布時必須嚴密,綁扎牢固,關好車門,嚴防車輛行駛途中松動和甩物傷人。
(一)在運貨過程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盲目開車、超速駕駛,要確保貨物及駕駛員本人的安全,防止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散落或丟失的情況。
(二)行車過程中注意行車安全,文明禮讓,防止因為違規或違章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延誤交貨時間。
(一)當到達貨物的目的地時,觀察和選擇最佳的停車位置。
(二)當車輛停穩熄火后方可卸貨。
(三)卸貨時注意貨車周圍的行人安全。
(四)與收貨人(收貨單位)核對貨物后返回。
運輸管理工作報告總結 運輸管理制度篇九
1、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有權拒絕任何人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
2、有權拒絕使用沒經過安全檢查并取得安全標志的煤礦礦用產品拒絕使用淘汰設備及不符合規定的勞護用品(有措施或上級批文除外)。
3、有權在安全管理中對科所轄人員進行考核,獎懲,對組長及以上人員進行任免。
4、當作業點(場所)發生設備故障,安全保護失控時,有權責令立即停止作業,查找故障原因,進行處理。
5、有權要求礦增加安全投入,改善工作條件,保障員工安全與健康。
6、有權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
1、在分管領導的領導下,業務工作受公司職能部門指導,對本科安全生產、一通三防、機電運輸、防洪防雷、勞動保護、員工教育等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管理,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
2、認真組織、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面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執行礦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制度,負責傳達上級和本礦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指令、決議及會議精神,由于貫徹不到位,執行不力而發生事故,負重要管理責任。
3、負責地組織好對員工的安全教育,“三違”幫教工作,定期召開周二.五安全學習會和開好進班安全會,督促員工自學遵章守紀,按“三大規程”進行操作,執行作業標準,熟悉各種機械、設備、設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熟悉避災路線與防突水撤人信號,建立健全員工安全教育個人檔案,做好各種安全記錄。由于教育不到位,檢查督促不力而發生事故負主要管理責任。
4、定期組織召開科安全辦公會,分析、研究安全動態,對存在的問題、隱患及時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實專人督促執行。
5、深入現場管理,做到靠前指揮,隨時掌握各種主要設備的運行狀況,對事故要有預見性。每天應督促對主提升絞車的8大保護進行檢查、測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保證齊全、靈敏、可靠,有檢查測試記錄備查,對井下提升運輸系統督促檢查各種安全設施、信號必須良好,按規定使用,督促搞好道床整治,檢查整個運輸線設備必須完好,各種設施齊全,有足夠的照明,不出現設備帶病運行,由于督促、檢查管理不到位而發生事故,負主要管理責任。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追究刑事責任。隨時對主要機房硐室(水泵、風機、鍋爐、礦燈)進行巡查,保證其安全運行,不帶病工作,礦燈不失爆,值班崗位不脫崗,發現問題及時落實處理,對維修崗位隨時檢查其操作行為,達到規范操作。若督促、檢查、管理不到位,發生事故負主要管理責任。
6、參加礦安全大檢查和組織定時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落實責令整改,并追蹤復查,由于落實整改不力而發生事故負重要管理責任。主提升系統由于保護失效而發生事故,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追究刑事責任。
7、事故發生后,應迅速到現場(救護人員保護現場),了解事故情況,參加事故調查,落實防范措施。
8、安排好值班人員(井下、地面、星期日),保證不出現空班,有人處理,若因未安排人員上班,未制定值班管理制度而發生事故,負重要責任。
9、強行安排操作人員違章作業,發生事故負主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