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是對前段社會實踐活動進行全面回顧、檢查的文種,這決定了總結有很強的客觀性特征。什么樣的總結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我給大家整理的總結范文,歡迎大家閱讀分享借鑒,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公安調解工作的意義 村調解工作總結篇一
1—11月全口徑財政收入預計完成38231萬元,完成全年目標任務的。地方公共財政預計收入完成10488萬元,完成目標任務的;地方稅收收入完成9945萬元,完成目標任務的。
圓滿完成白佛村三組征地、潮音村5、6組機投染廠地塊等6個地塊的拆遷工作。順利安置半邊街新居4人新增人員的住房安置,即將啟動實施五花辦征地住房安置工作。
建立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長效機制,繼續加大院落環境整治力度,城市管理水平不斷提高。通過“兩化”監管“兩快”處置,實現了轄區“打非”工作再上新臺階。涉農街道餐廚垃圾收運首批試點工作取得成功,得到上級部門得充分肯定。
街道白佛村進行的“三會”分權、“三化”治理村級基層治理機制,村民公平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有了大幅提高,為村級治理提供了成功案例。加強了班子自身建設,強化干部隊伍管理。積極組織做好社區自治組織換屆選舉工作,為全面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夯實基礎。
公安調解工作的意義 村調解工作總結篇二
為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推進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各類行政糾紛,將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我局成立了行政調解工作委員會,負責協調和指導開展行政調解工作。調解委員會由局黨組書記局長曾茜任主任,各分管領導任副主任,相關責任科室負責人任成員,具體負責行政糾紛的排查、調處、化解工作。
(一)明確行政調解范圍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職責范圍確定了行政調解范圍:我局在行使職權過程中與行政管理相對人或利害關系人所產生的行政糾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產生的與農林水職能有直接或間接關系的民事糾紛;上級機關或人民法院指定本機關調解的糾紛、人民調解移送的糾紛;以及法律、法規規定可以由本機關調解的其他糾紛。
(二)堅持行政調解的原則
堅持自愿原則。尊重當事人意愿,不強迫當事人接受調解方式和調解結果;堅持合法性原則。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不侵犯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第三人合法權益,不做無原則的調和,不片面追求調解率;堅持中立原則。作為行政調解的行政機關,做到了保持中立,不偏向任何一方。
(三)加強行政調解力度
強化依法行政觀念,大力加強行政行為的規范化建設和透明化建設。以建立健全農林水行政執法制度為先,以預防、化解矛盾糾紛作為工作重點,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嚴防矛盾糾紛激化,及時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
(四)強化盡職盡責的服務意識
以“分級負責、歸口辦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為原則,嚴格落實“一崗雙責”責任制;對群眾的來訪,能當場解決的當場解決,一時難以解決的及時移交相關責任科室限時解決,對于確實不能解決的也堅持向群眾耐心、細致地做好說服和解釋工作。我局專門設立了局長接待日,每周二安排一名副局長接待來訪群眾;嚴格落實接待登記制度,對群眾的每一件來信來訪事項均認真進行登記,做好記錄,并交由相關責任科室限期辦理,及時向來信來訪群眾告知辦理結果,積極進行調節和疏導,力求在我局內解決爭議。大力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堅持每月一次排查不穩定信息上報制度,認真疏理我局存在的不穩定因素,并針對性地制定了有效處置方案,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訪、重復上訪、集體上訪,以及無理上訪事件的發生。大力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
(五)切實加強綜合治理協調力度
深入調查研究,掌握、匯總各調節機構的運轉情況。針對責任關系復雜,涉及多個部門的復雜矛盾糾紛,我局邀請相關責任單位參與協調解決,及時化解矛盾糾紛;無法調節的,提請區領導協調有關方面共同解決。
我局把“大調解”工作作為綜治、維穩工作考評的重要內容,并納入目標管理。對調解工作成績突出的責任科室和人員進行表彰獎勵;對調解工作不落實,導致矛盾糾紛突出、發生重大群體性事件的責任科室,將追究相關責任。努力將行政調解事宜盡早化解。
公安調解工作的意義 村調解工作總結篇三
作為一名新入行的專職人民調解員,我深知應當做到政治堅強、業務精通。這3個月以來,我以提高自身素質作為目標,結合工作實際,把學習放在首位,努力提高思想以及業務水平,一方面不斷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增強政治的敏銳性,進一步促進做好本職工作的責任感。另一方面不斷加強業務學習,把業務理論學習作為提高本職工作的立足點,特別是我們做調解工作,只有堅持學習掌握有關法律、法規知識,以實際需求增強學習的自覺性。另外,積極參加我鎮和我所定期組織的各項培訓和學習。
為了將矛盾糾紛控制在苗頭,調處在萌芽。我堅持每周到轄區內各村走訪,了解情況并作記錄。對基層各類矛盾糾紛進行摸底排查,對排查出的問題,及早跟蹤,限時調處。通過各階段排查,全面掌握和上報轄區內存在的各種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真正將各類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消滅在萌芽狀態。這3個月以來,我共參與調處19宗矛盾糾紛,已調處15宗,包括樂群村____籍華僑鄰里糾紛案和樂群村兄弟爭奪土地案等。目前仍有2宗糾紛在跟進當中。
法制宣傳教育是司法所的重點工作,為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推進依法治鎮進程,建立健全了普法、學法制度,我所根據市局要求定期開展各項普法活動。其中,這3個月比較大型的活動包括“人民調解進萬家”活動、“12.4”全國法制宣傳日開展大型普法宣傳活動和__鎮“12.4”法律知識競賽等。另外,定期下發普法資料到轄區內各村,積極督促各村采取專欄、派發資料等形式定期開展法制宣傳活動;通過以上措施的落實,使我鎮普法工作開展的既扎扎實實,又轟轟烈烈,取得了預期的效果。
積極配合司法所業務資料的規范化建設,全部更新了統一的檔案標簽。將司法行政、人民調解、矛盾排查、安置幫教、普法宣傳、日常工作各類文件、資料分門別類,整理歸檔。并把人民調解工作按照市局要求,做成調解卷宗。做到了存放齊全,管理有序,格式統一,登記規范,檔案管理工作基本上達到了規范化的要求。另外,在刑釋解教人員信息管理系統鄉鎮司法所客戶端上錄入各年安幫人員的資料。
總之,20xx年我在司法所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各項工作能夠正常開展,但與市局和鎮政府的要求還存在一些差距,在工作還存在不少問題。在今后工作中,我將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與時俱進,開拓進取,認真研究新形勢下司法所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準確了解和把握廣大群眾的新期待,新要求,不斷提高服務群眾的能力和水平。
公安調解工作的意義 村調解工作總結篇四
一、全鎮人民調解基本情況
全鎮現有調解委員會15個,成員49人。目前,全鎮14個村,一個鎮機關都成立了調委會,共有調委成員58人,各個村成立了調解小組,每個村都有調解員和糾紛信息員。一年來,我們堅持群眾評選的方法,選出的治保、調解人員,他們都能為民辦事,為社會和諧、為全鎮經濟發展,社會穩定而努力開展工作,并能根據群眾意見結合實際情況開展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工作。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社會治安不斷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各治保、調解組織都能充分發揮各種糾紛矛盾排查,為全鎮科學、穩定發展把牢了 “第一道防線”,有效的推進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各項工作。
(一)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分析例會制度。司法所不斷完善月工作例會制度,組織村級調解委會主任對當月發生的糾紛、累積未調解成功的糾紛、潛在糾紛及可能引起激化、涉法涉訟、群體性上訪的糾紛進行排查,研究對策,并及時上報緊急情況。
(二)完善預警和預防機制。信息監測與報告。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加大對可能引發群體性、突發性事件的矛盾糾紛排查力度,做到早發現問題。早報告、早處置。對排查出的可能引發群體性、突發性事件的苗頭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化解矛盾的工作,盡量避免群體性。突發性事件的發生,并及時將有關信息和工作情況上報鎮黨委政府和縣司法局。預警支持系統、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信息報送系統,形成快速、高效、靈敏的應急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信息網絡,嚴格執行緊急信息報送工作制度,確保信息渠道暢通。
(三)落實調解業務工作培訓制度。為逐步提高廣大基層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采取以會代訓的形式對調委會主任進行培訓,講解人民調解知識、通過以案說法學習法律常識,提高業務技能,增強調解能力。我所堅持每月會同鎮綜治辦召開基層治調主任會議,安排各階段工作,穿插業務培訓。由司法所長對調解工作、矛排工作、幫教工作、普法工作、依法治理工作進行了全面講解和輔導,使廣大基層工作人員進一步明確了工作任務,業務素質也得到了相應的提高。
(四)深入開展人民調解示范活動。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考核機制,做好調解員隊伍建設、調解工作培訓、規范調解格式文書擬定等工作,繼續推動全鎮人民調解示范工作全面開展。
我所人民調解工作是圍繞鎮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是伴隨著農村基層法制建設而逐步發展壯大的。1—10月份,今年調委會共調解民間糾紛137起,調解成功數135起,為推進我鎮農村民主法制建設,促進經濟發展,保持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
3 / 6 “雙節”期間社會穩定,深入化解社會矛盾,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加強校園周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杜絕可能發生的事故苗頭。
(二)加大對容易引發社會矛盾糾紛的調解,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第一道防線”作用,及時平紛息訟,維護社會和諧。成功調解了陳山黃某與林某自留山管護糾紛、大洛卓某與陳某房屋買賣糾紛、寶山羅某與吳某婚姻等糾紛。在大洛上坂村鄧某意外傷害事件上組織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獲得良好的社會效果。
四、當前人民調解在調處矛盾糾紛中碰到的突出問題
矛盾糾紛呈現新特點。一是由于婚姻關系引發的糾紛逐年增多,給農村老人的贍養和孩子的撫養問題帶來許多不利因素。二是隨著舊房改造增多,由此引發的房屋使用、轉讓、出租等發生一些糾紛。
(一)加強對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協調指導。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在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下,我們要認真履行人民調解職責,切實加強對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落實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情況月報告制度,及時把握村內村外矛盾糾紛動態,及時研究矛盾糾紛的新情況、新特點、新規律,切實當好黨委政府預防化解矛盾糾紛的參謀和助手。要通過督促抓好預防、排查、調處、信息報送、定期分析、應急處置、機制的落實,進一步加大預防、化解矛盾糾紛工作的指導協調督促力度,切實形成各部門齊抓共管、多種化解手段并用、三大調解良性互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大調解”工作格局。
(二)加大教育力度,維護農村村民合法權益。加強對村民的政策法制宣傳教育,擴大普法的廣度和深度,采取各種宣傳方式,在農村中深入普及法律知識,注重普及農民生活,經濟發展,政策、法律與、生產相關的有針對性的宣傳教育和怎樣用法律來保護自已的合法權益等知識,各村要堅持村務公開,動員廣大村民積極參與村務治理,使干部與群眾之間互相理解、互相信任、相互支持,減少干群之間的矛盾。同時,廣泛開展社會主義、集體主義、愛國主義教育,引導群眾積極向上,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不斷加強文化道德的修養,做到遇事冷靜對待,互相謙讓,正確處理,減少各類矛盾糾紛的發生。
5 / 6 作。二是強化責任。進一步明確矛盾糾紛信息排查工作職責,強化責任意識,確保各村信息暢通,上報及時;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不論大小都要責任到人,做到發現一件,解決一件,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滅在萌芽狀態。三是強化宣傳。結合實際,利用宣傳欄、黑板報、小櫥窗等平臺,加強法制宣傳,增強廣大干部群眾的法制觀念,引導他們通過正確的渠道表達訴求。
公安調解工作的意義 村調解工作總結篇五
綜治委、司法所共同組織的“全鎮人民調解員學習《人民調解法》專場培訓會”,各村人民調解員學習熱情高漲,在培訓會上互相交流《人民調解法》頒布實施以后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意義,以及將來如何貫徹和運用好這部法律。
(1)各村及各單位充分利用宣傳資源和大型宣傳媒體,擴大“人民調解法”的社會影響力。鎮依法治鎮辦和各村充分利用現有的廣播宣傳資源,對人民調解法的知識進行滾動式和不間斷播出。
(2)廣泛采用法制宣傳欄、宣傳標語等形式大力營造人民調解的良好氛圍。
一是充分利用鎮村的法制宣傳欄、宣傳櫥窗等,對調解法全文或調解法實用問答以及相關知識進行宣傳。二是充分發揮宣傳標語的作用,懸掛橫幅宣傳。三是制作規范性標語上墻宣傳。
(3)積極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調解法》的學習培訓
9月14日我鎮各行政村和鎮直辦單位的綜治協管員、調解主任、治保主任和首席調解員等56名基層調解骨干參加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的培訓工作;各村及各單位切實做好《人民調解法》的學習和宣傳工作。采取多種形式,組織廣大干部群眾認真學習新頒布的《人民調解法》,深刻領會法律精神,熟練掌握法律內容,切實提高了法律水平,大力開展宣傳活動,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通過農民趕集時機下發宣傳材料,現場咨詢等形式,強化對《人民調解法》的宣傳力度,使這一部法律深入民心,家喻戶曉。截至目前,共發放張貼宣傳品560余份,參與群眾1800多人次人,使我鎮《人民調解法》宣傳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受到了廣大群眾的好評,有效增強了廣大基層人民調解員的工作積極性,充分掌握調解工作的要領,明確了基層調解工作的思路,提高調解工作水平。使廣大干部群眾及人民調解員深刻領會法律精神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程序,對于我鎮今后深入推動人民調委會依法開展調解工作。加強法治宣傳推動和諧建設創造了一個良好的環境。
這次《人民調解法》集中宣傳月活動的開展,有效地推動了我鎮人民調解工作的進一步上新臺階,也為我鎮人民調解工作的規范化建設帶來了一個新的發展契機,今后我們將進一步深化學習貫徹《人民調解法》,把宣傳學習貫徹《人民調解法》,始終作為推動我鎮人民調解工作,維護社會穩定的一項措施來抓緊、抓好。
公安調解工作的意義 村調解工作總結篇六
一、精心安排,認真部署,確保培訓工作全面開展
我鄉黨委、政府對切實做好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高度重視:一是調整、充實、明確鄉、村(居)兩級人民調解組織和人員;二是落實培訓經費;三是各村統一按縣司法局擬定的標準制作鄉、村兩級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印章。培訓內容為《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和人民調解協議規范文書的制作。
二、加強工作領導,組建高規格師資隊伍。
為了做好全鄉人民調解員的培訓工作,經分管領導積極協調由鄉政府為調解員培訓工作提供經費、場所;我鄉組建了一支人民調解員業務培訓授課組。有精通法律業務的律師,又有在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崗位多年、對人民調解工作有一定研究的綜治辦專職主任。通過他們的培訓講授,使人民調解員在有限的時間內,學到了工作中的基本知識。
人民調解組織的建設系關社會穩定的大局,搞好上下齊抓共管,部門之間協作配合是新時期人民人民調解建設的客觀要求。培訓的內容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案件的若干規定》、《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規定》,司法部《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
四、以個案判決維持人民調解協議為典型,樹人民調解員工作信心。
在對人民調解員進行授課過程中,授課人員注重把生硬的法律法律條款同當地發生的3余件典型案例有機結合起來講授,提高了對人民調解員的授課效果。引用人民法院判決支持的人民調解委員會作出的調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性質的法律效力的案例,極大地增強了廣大人民調解員的工作責任感和工作信心。
五、指導人民調員在調解民間糾紛中對民間糾紛“把關拿脈”。
培訓授課人員根據我鄉管轄區民間糾紛的狀況,總結了常見的5種類型20余個方面糾紛種類進行了深入淺出的講解,使人民調解員對民間糾紛的受理范圍、種類、以及不得受理的案件情形有了全面的了解,在實際的工作中更能有效把了握民間糾紛性質,在受理和調解工作中做到主動、準確、及時、合法。
六、落實培訓經費,切實保障培訓工作的開展
為抓好培訓工作,鄉在本次培訓_計投入510元,主要用于培訓資料印制、人民調解員參加培訓的吃住行及其他培訓費用。培訓村級人民調解員18人,鄉級人民調解員11人,鄉鎮領導2人,共計培訓31人。在這次全鄉人民調解員培訓工作中,共印制了50份內容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案件的若干規定》、司法部《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的資料。發放50冊的《普法法律知識讀本》到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和人民調解員中。
此次培訓使全鄉5個行政村18名從事人民調解工作的調解員的業務素質得到了普遍的提高,為適應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的需要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__鄉司法所
公安調解工作的意義 村調解工作總結篇七
1、人民調解工作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線,處理不及時,容易導致矛盾激化,造成社會不安定因素。因此,我們選擇有誠心、熱心、耐心的人作為調委會成員,能夠及時主動介入矛盾,及時依法調處,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
2、健全學習記錄、例會記錄,婚姻登記記錄,季度工作統計以及建立檔案管理,同時人民調解員實行每月一次的業務學習,主要學習法律知識及人民調解條例,以及民事、經濟方面的法律、法規,并結合本轄區的糾紛特點分析矛盾糾紛的情況。
3、完善調解組織功能,強化調解職能,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化解基層糾紛和矛盾中所起的作用,并結合社區人民調解工作的實例,以及借鑒兄弟社區調委會的先進經驗,交流學習,分析疑難案例,提高調解水平。
4、深入開展基層法律服務,面向群眾,提供各種法律咨詢,組織轄區居民開展一些法律服務和法律宣傳活動。開年至今,我們共調解各種矛盾糾紛5宗,其中3宗在我們調節員的耐心說理勸解下,當事人各方互相取得了諒解,消除了分歧,達成了和解協議,有效地緩解了矛盾,增進了家庭和睦與鄰里團結。
二、積極開展“普法進萬家”的活動。
1、進行普法教育,增強居民參與管理的法制意識。我們利用社區黨員、干部培訓、社區干部會議等,舉辦多場法制講座,我們還派發普法宣傳資料發到居民手中,組織居民學習不同的法律法規,從而提高了居民的法制意識。
2、我們注意利用轄區單位資源和各類設施,組織居民學習各種法律知識,為居民上普法課,普法講座,充分發揮社區調解委員會的作用。
3、在社區舉辦法律咨詢,并結合 “愛國、守法、誠信、知禮”等普法活動,解答社區居民關心的法律問題。
三、做好“兩勞”釋放人員幫教工作。
1、為了使幫教工作切實有效,我們對刑事釋放人員進行登記注冊,辦理有關幫教手續以便于我們進行幫教和跟蹤服務。
2、經常主動與刑釋人員談心,具體由安置員和刑釋解放人員進行面對面對話,及時了解他們的思想動態,對其生活困難的地方進行幫教,做到以情動人,以理服人,以事感人,想方設法幫助“兩勞” 釋放人員解決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難題。
3、安置幫教小組每季對刑事釋放人員的生產生活進行排查,隨時掌握動向。這些舉措幫助他們樹立起了信心,重新鼓起做人的勇氣,走上自尊、自重、自立、自強之路,同時也達到了我們對釋放人員安其身,暖其心,正其本的回歸目的,這些都為維護轄區乃至整個社會的治安穩定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四、積極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設。
今年,我們高度重視平安社區的創建,并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教育活動與依法治社區、社區法制宣傳教育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結合起來,大力推進我社區的民主法制建設。
一年來,我們認真貫徹實施《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以深化法制教育為基礎,以實行社區信息公開為重點,以建章立制為保障,以促進社區穩定為目標,主動接受居民監督,將本單位內的政務、財務公開化、制度化,重大決策民主化,工作目標責任化,力求把民主法治建設工作落到實處。
今后,我們將嚴格按照上級的要求一如既往的做好各項工作,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通過法制宣傳增強居民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依法決策、依法辦事、依法管理社區內各項事務。力求做到“一般矛盾不出社區”,讓廣大群眾有一個安定舒適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