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個人還是企業,都需要與他人簽訂合同協議來規范合作關系。無論是個人還是企業,制定合同協議都是必要的。以下是小編為您整理的合同協議范文,希望能給您提供幫助。
液化石油氣供應合同(通用19篇)篇一
供應單位(甲方):
用氣單位(乙方):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基礎上,就瓶裝天然氣供應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合作事宜:
1、甲方向乙方供應符合國家標準的瓶裝天然氣,乙方主要用途為過濾材料生產;。
2、鋼瓶數量為:;。
3、供氣地址為:;。
二、價格及結算方式:
1、雙方協商價格為:元/立方;。
2、雙方協商押金方式為:;。
3、因液化氣市場價格有波動,甲方若進行價格調整,需提前通知乙方;。
4、雙方根據實際用氣重量,送貨時結算上次貨款;并提供同等價格17%增值稅發票;。
三、雙方權利及義務。
4、甲方應保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供應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天然氣和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技術要求的合格天然氣鋼瓶。
6、乙方不得損壞、遺失或擅自替換鋼瓶,否則照價賠償;。
9、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10、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需停止供貨合同,需提前一月提出書面文件,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蓋章:經辦人:聯系方式:簽訂日期:年月日
乙方蓋章:經辦人:聯系方式:簽訂日期:年月日
供氣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用氣餐飲業: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和《廣東省燃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為保質保量安全供用氣,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供應的液化石油氣質量和充裝量等均應保證符合國家相關質量和安全技術要求。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供應液化石油氣的價格按照政府指導價執行;調價時,甲方應提前日通知乙方。
第三條:甲方向乙方供應kg/瓶和kg/瓶規格的鋼瓶充裝的液化石油氣,乙方主要用途為。
第四條:結算方式。
第五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二)甲方不得給報廢、超期未檢和不合格的氣瓶充裝燃氣;。
(三)甲方應定期巡檢乙方燃氣設施,為乙方提供燃氣使用安全技術指導,向乙方宣傳燃氣安全知識。
第六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二)驗收合格的,乙方應及時履行相關結算手續;。
(三)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燃氣使用安全技術指導;。
(四)乙方用氣場所設置必須符合消防安全和燃氣管理規定,不得隨意更改;。
(五)乙方須制定并嚴格執行燃氣設施定期檢查制度、制定并嚴格執行安全用氣操作規范、制定并嚴格執行應急處置預案。
(六)乙方從業人員須掌握燃氣安全知識,掌握燃氣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第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期限。
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燃氣主管部門存一份。
第九條:雙方如有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采用以下方式解決:
(一)提交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如需修改合同相關條款或者存在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共
2
頁,當前第。
2
頁
1
2
液化石油氣供應合同(通用19篇)篇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應商):。
為明確供需雙方在石油供應中的權利和義務,本合同由供需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協商簽訂,以共同遵守。
第1條石油的地址、類型、性質和消耗。
(1)油耗地址為;。
(2)所用油的類型為和#柴油;。
(三)用油量: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應供應上述種柴油。
第二條運輸方式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應甲方要求及時將油運至指定地點(一般甲方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供油期限和質量。
(1)供油時間為至;。
(三)供油期間,乙方提供的每輛車應將其樣品送甲方留存。
第四條供油價格及結算方式。
(3)油費每月結算一次,甲方應在每月月日前向乙方支付油費。
第五條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柴油質量檢測表。如果甲方定期檢測乙方提供的油品質量不符合檢測表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油品以符合原檢測表標準或終止協議。
第六條乙方交付貨物時,甲方應給予必要的合作和協助,確保貨物及時順利交付。
第七條乙方交付貨物后,甲方應指派相關人員驗收貨物并簽署交貨單。
第八條如在供油過程中出現油品質量問題,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要求乙方做出相應賠償。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如甲方或乙方未按合同規定向甲方供油或供油不符合合同規定,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萬元的罰款;2.如因乙方的油品質量問題造成甲方質量事故,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承擔一切賠償責任,包括甲方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第十條合同變更。
雙方如需修改合同條款或本合同未盡事宜,必須協商一致,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如雙方未能就本合同中的仲裁機構達成一致,且事后未能達成書面仲裁協議,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住所:。
負責人(簽名):。
電話:。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住所:。
負責人(簽名):。
電話:。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液化石油氣供應合同(通用19篇)篇三
甲方:
乙方:
為了明確雙方安全責任,維護雙方的利益,特制定本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安全可靠、質量保證的.液化石油氣,滿足乙方生活及時用氣。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國家檢驗期內合格的液化石油氣鋼瓶,保證甲方安全使用。
三、乙方為甲方提供液化氣用戶服務,運輸過程中乙方注意車輛安全運行,所發生不安全因素與甲方無關。
四、甲方使用液化石油氣,必須在24小時前告知乙方用量,乙方無條件送貨上門服務。
五、甲方使用時注意安全,規范操作,停用后及時關閉閥門,防止氣體泄漏。
六、乙方每次送貨時,巡查甲方設備使用情況,及時指導整改,杜絕一切不安全因素。
七、乙方供貨價格為:
甲方落實每月底結算、匯總液化氣送貨情況,雙方核定無誤時,乙方為甲方提供正式稅務發票,次月及時將款付給乙方。
八、乙方提供液化氣保證質量的同時,確保數量足額,發現缺斤少兩,缺一賠十。
九、甲方負責液化氣的安全使用,并加強職工的安全教育、規范操作。
十、本協議期限為個月,協議到期后,雙方如無異議自動再順延個月,如未續簽書面協議,以此類推。
十一、雙方協議共同遵守,一方違約造成另一方損失,違約方承擔10000-0元的違約金。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雙方各一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液化石油氣供應合同(通用19篇)篇四
液化石油氣是在煉油廠內,由天然氣或者石油進行加壓降溫液化所得到的.一種無色揮發性液體。它極易自燃,當其在空氣中的含量達到了一定的濃度范圍后,它遇到明火就能爆炸。
液化石油氣的幾種主要成分均能與空氣或氧氣構成具有爆炸性的混合氣體,但具有爆炸危險的混合物比值范圍比乙炔窄,所以比使用乙炔安全些。由于石油氣與氧氣混合燃燒時的溫度比乙炔與氧氣混合燃燒的溫度低,所以當液化石油氣作為可燃氣體,用于切割鋼板時,切口表面光潔,棱角整齊,氧化鐵渣易打掉,切口表面硬度和含碳量低于氧-乙炔氣割,切割薄板時變形小。
液化石油氣供應合同(通用19篇)篇五
第九條申請從事液化氣供應業務的單位,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液化氣供應單位的站點設置符合本市液化氣發展規劃;。
(二)有來源穩定和符合標準的液化氣;。
(三)有符合國家、本市有關技術標準的固定站點設施;。
(四)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壓力容器、安全附件;。
(五)有防火防爆責任制度;。
(六)有與液化氣供應規模相適應的自有資金;。
(七)有熟悉液化氣技術的專職管理人員;。
(八)經營單位須有內容完備的營業章程。
第十條以籌集用戶初裝費(或者稱開戶費)為經營資金主要來源的經營單位,應當將所籌初裝費的20%繳存市燃氣管理處專設的銀行賬戶,作為履行供氣合同的擔保資金。
供氣合同期滿后,經營單位可以申請返回擔保資金。但經營單位未履行供氣合同造成用戶經濟損失用于賠償的除外。
第十一條申請從事液化氣儲存充裝、儲存氣化業務的供應單位,除具備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儲存充裝、儲存氣化的設備;。
(二)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消防設施和計量器具;。
(三)有液化氣管理方面中級以上(含中級)技術職稱人員,負責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凡需在本市市區從事液化氣供應業務的,須向市燃氣管理處提出申請。市燃氣管理處應當在接到申請后10日內,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審核。
凡需在本市區(縣)從事液化氣供應業務的,須向所在地的區(縣)燃氣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區(縣)燃氣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申請后7日內進行初審,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報市燃氣管理處。市燃氣管理處應當在接到初審報告后10日內,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審核。
市燃氣管理處審核同意后,對自管單位發給《上海市液化石油氣自管許可證》(以下簡稱《自管許可證》);對經營單位發給《上海市液化石油氣經營許可證》(以下簡稱《經營許可證》)。經營單位憑《經營許可證》向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
第十三條生產單位從事液化氣供應業務的,必須按本辦法規定辦理《經營許可證》、《自管許可證》。
未取得《經營許可證》、《自管許可證》的單位,不得從事液化氣供應業務。
第十四條經營單位歇業,液化氣供應單位變更供氣區域,須提前1個月向市燃氣管理處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自管單位停止液化氣供應須報市燃氣管理處備案。
《經營許可證》、《自管許可證》的有效期為2年。有效期滿,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和要求的,市燃氣管理處應當予以換發;對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和要求的,市燃氣管理處應當不予換發。
第十五條液化氣供應單位不得向本市無《經營許可證》、《自管許可證》的單位轉讓、銷售液化氣。
第十六條市建設管理委可對單位用戶實行計劃用氣、定額管理。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第十七條液化氣的零售價格、新發展用戶的初裝費及其他各項收費標準,按市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液化氣供應單位必須按市燃氣管理處的規定建立用戶管理檔案,定期填報統計報表。
第十九條經營單位必須與用戶訂立供氣合同;經營單位必須按合同保證供氣。
液化石油氣供應合同(通用19篇)篇六
液化石油氣是煉油廠在進行原油催化裂解與熱裂解時所得到的副產品。那么簽訂液化石油氣供應。
合同。
供氣方:
用氣方:
為了明確供氣方與用氣方在燃氣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市燃氣管理辦法》、《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用氣地址、種類、性質和用氣量。
(一)用氣方燃氣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氣種類為_______________。
(三)用氣性質為_______________。(四)用氣數量。
按每月實際發生計算。
第二條供氣方式和質量。
(一)供氣方式。
瓶裝供氣方式。
(二)供氣質量。
供氣方所供燃氣氣質應當執行天然氣sy7514;人工煤氣gb13612;液化氣gblll74標準。
第三條用氣的價格、計量及氣費結算方式。
供氣方根據用氣方的用氣性質和種類,按照_________政府_________(部門)批準的燃氣價格:天然氣_____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氣_____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氣_________元/噸(元/立方米)收取燃氣費。
在合同有效期內,遇燃氣價格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1.供用燃氣的計量:瓶裝燃氣以供氣方供應站檢斤計量為依據結算。
2.結算方式:用氣方于每月_________日前采取:通過銀行方式交費;到供氣方供應站交費;采取_________方式交費;供氣方到用氣場所收費。
惠州培訓網。
第四條權利和義務。
(一)供氣方權利義務。
1.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對用氣方的用氣設施運行狀況和安全管理措施進行安全檢查,監督用氣方采取有效方式保證安全用氣。
2.監督用氣方在合同約定的數量、使用范圍內使用燃氣,有權制止用氣方超量、超使用范圍用氣。
3.用氣方逾期不交燃氣費,供氣方有權從逾期之日起向用氣方收取滯納金。
4.用氣方用氣設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隱患、可能造成供氣設施損害時,供氣方有權中斷供氣。
5.供氣方因供氣設施計劃檢修、臨時檢修、依法限氣或者用氣方違法用氣等原因,需要中斷供氣時,應提前72小時通過媒體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氣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斷供氣時,供氣方應及時搶修,并在2小時內通知用氣方。
6.所供燃氣達到國家和_________市規定的氣體質量和壓力標準。
7.按照國家和_________市規定的計量和氣價標準計量收費。
8.正常情況下要按照有關規定保證鋼瓶每四年檢修一次,再后一次檢驗是三年,若遇特殊情況鋼瓶在檢驗期未到或爛得厲害進行強制報廢或檢驗。
9.及時做好壓力表及管道保養與維修。
10.供氣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在重要的燃氣設施所在地設置統一、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配備專職人員進行巡回檢查。
11.制訂、執行燃氣設施和器具的安全使用、報修、報檢制度,對用氣方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12.用氣方應當按時交納氣費。逾期不交的,供氣方可以從逾期之日向不交納氣費的用氣方收取應交燃氣費的3‰-1%的滯納金;情節嚴重的,可以中止對其供氣。
(二)用氣方權利義務。
1.監督供氣方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和質量向用氣方提供燃氣。
2.有權要求供氣方按照國家現行規定,對燃氣計量器具進行周期檢定。
3.用氣設施發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隱患時,有權要求供氣方提供(有償、無償)用氣設施安全檢查和維護保養的服務。
4.按照合同約定交燃氣費。
5.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和使用范圍使用燃氣。
惠州培訓網。
6.未經供氣方許可,不得添裝、改裝燃氣管道,不得更動、損害供氣方的供氣設施,不得擅自更換、變動供氣計量裝置。
7.不得在戶內放氣,不得自己維修灶具及氣瓶。
8.嚴禁將液化氣殘液倒在群眾密集的地方,以確保人身安全。
9.用氣方未經供氣方批準,不得擅自接通管道使用燃氣或者改變燃氣使用性質、變更地址和名稱。
10.用氣方應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使用燃氣。
11.用氣方不得盜用或者轉供燃氣。
13.用氣方不得倒灌瓶裝氣和傾倒殘液。
14.用氣方不得擅自改換鋼瓶檢驗標記。
15.用氣方以管道燃氣為燃料的熱水器、空調等設備,必須報經供氣方同意,由持有相應資質證書的單位安裝。
16.用氣方有權就燃氣經營的收費和服務向供氣方查詢,對不符合收費和服務標準的,可以向其行政主管部門投訴。
17.用氣方不得在臥室內安裝燃氣管道設施和使用燃氣。
18.用氣方不得在安裝燃氣器具的房屋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者使用明火取暖。
19.用氣方不得在安裝燃氣計量儀表、閥門及燃氣蒸發器等燃氣設施的專用房內堆物、堆料、住人及使用明火。
第五條違約責任。
(一)供氣方的違約責任。
1.供氣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向用氣方供氣,應當向用氣方支付正常用氣量燃氣費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2.由于供氣方責任事故,造成的停氣、氣壓降低。質量事故,給用氣方造成損失的,供氣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供氣方在檢修供氣設施前未通報用氣方,給用氣方造成損失的,供氣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為造成停氣,使用氣方受到損失的,供氣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惠州培訓網。
(二)用氣方的違約責任。
1.用氣方未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燃氣,應當向供氣方支付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2.用氣方未按期交燃氣費的,還應當支付滯納金。
3.用氣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用氣,給供氣方造成損失的,用氣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聲明及保證。
(一)供氣方:
1.供氣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供氣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供氣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供氣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供氣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用氣方:
1.用氣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用氣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用氣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用氣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用氣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期限為:
年月日至年月日。
供氣方(簽字、蓋章)用氣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共
2
頁,當前第。
1
頁
1
2
液化石油氣供應合同(通用19篇)篇七
供氣方:
用氣方:
為了明確供氣方與用氣方在燃氣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市燃氣管理辦法》、《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用氣地址、種類、性質和用氣量。
(一)用氣方燃氣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氣種類為_______________。
(三)用氣性質為_______________。(四)用氣數量。
按每月實際發生計算。
第二條供氣方式和質量。
(一)供氣方式。
瓶裝供氣方式。
(二)供氣質量。
供氣方所供燃氣氣質應當執行天然氣sy7514;人工煤氣gb13612;液化氣gblll74標準。
第三條用氣的價格、計量及氣費結算方式。
供氣方根據用氣方的用氣性質和種類,按照_________政府_________(部門)批準的燃氣價格:天然氣_____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氣_____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氣_________元/噸(元/立方米)收取燃氣費。
在合同有效期內,遇燃氣價格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1.供用燃氣的計量:瓶裝燃氣以供氣方供應站檢斤計量為依據結算。
2.結算方式:用氣方于每月_________日前采取:通過銀行方式交費;到供氣方供應站交費;采取_________方式交費;供氣方到用氣場所收費。
惠州培訓網。
第四條權利和義務。
(一)供氣方權利義務。
1.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對用氣方的用氣設施運行狀況和安全管理措施進行安全檢查,監督用氣方采取有效方式保證安全用氣。
2.監督用氣方在合同約定的數量、使用范圍內使用燃氣,有權制止用氣方超量、超使用范圍用氣。
3.用氣方逾期不交燃氣費,供氣方有權從逾期之日起向用氣方收取滯納金。
4.用氣方用氣設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隱患、可能造成供氣設施損害時,供氣方有權中斷供氣。
5.供氣方因供氣設施計劃檢修、臨時檢修、依法限氣或者用氣方違法用氣等原因,需要中斷供氣時,應提前72小時通過媒體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氣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斷供氣時,供氣方應及時搶修,并在2小時內通知用氣方。
6.所供燃氣達到國家和_________市規定的氣體質量和壓力標準。
7.按照國家和_________市規定的計量和氣價標準計量收費。
8.正常情況下要按照有關規定保證鋼瓶每四年檢修一次,再后一次檢驗是三年,若遇特殊情況鋼瓶在檢驗期未到或爛得厲害進行強制報廢或檢驗。
9.及時做好壓力表及管道保養與維修。
10.供氣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在重要的燃氣設施所在地設置統一、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配備專職人員進行巡回檢查。
11.制訂、執行燃氣設施和器具的安全使用、報修、報檢制度,對用氣方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12.用氣方應當按時交納氣費。逾期不交的,供氣方可以從逾期之日向不交納氣費的用氣方收取應交燃氣費的3‰-1%的滯納金;情節嚴重的,可以中止對其供氣。
(二)用氣方權利義務。
1.監督供氣方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和質量向用氣方提供燃氣。
2.有權要求供氣方按照國家現行規定,對燃氣計量器具進行周期檢定。
3.用氣設施發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隱患時,有權要求供氣方提供(有償、無償)用氣設施安全檢查和維護保養的服務。
4.按照合同約定交燃氣費。
5.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和使用范圍使用燃氣。
6.未經供氣方許可,不得添裝、改裝燃氣管道,不得更動、損害供氣方的供氣設施,不得擅自更換、變動供氣計量裝置。
7.不得在戶內放氣,不得自己維修灶具及氣瓶。
8.嚴禁將液化氣殘液倒在群眾密集的'地方,以確保人身安全。
9.用氣方未經供氣方批準,不得擅自接通管道使用燃氣或者改變燃氣使用性質、變更地址和名稱。
10.用氣方應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使用燃氣。
11.用氣方不得盜用或者轉供燃氣。
13.用氣方不得倒灌瓶裝氣和傾倒殘液。
14.用氣方不得擅自改換鋼瓶檢驗標記。
15.用氣方以管道燃氣為燃料的熱水器、空調等設備,必須報經供氣方同意,由持有相應資質證書的單位安裝。
16.用氣方有權就燃氣經營的收費和服務向供氣方查詢,對不符合收費和服務標準的,可以向其行政主管部門投訴。
17.用氣方不得在臥室內安裝燃氣管道設施和使用燃氣。
18.用氣方不得在安裝燃氣器具的房屋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者使用明火取暖。
19.用氣方不得在安裝燃氣計量儀表、閥門及燃氣蒸發器等燃氣設施的專用房內堆物、堆料、住人及使用明火。
第五條違約責任。
(一)供氣方的違約責任。
1.供氣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向用氣方供氣,應當向用氣方支付正常用氣量燃氣費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2.由于供氣方責任事故,造成的停氣、氣壓降低。質量事故,給用氣方造成損失的,供氣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供氣方在檢修供氣設施前未通報用氣方,給用氣方造成損失的,供氣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為造成停氣,使用氣方受到損失的,供氣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用氣方的違約責任。
1.用氣方未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燃氣,應當向供氣方支付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2.用氣方未按期交燃氣費的,還應當支付滯納金。
3.用氣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用氣,給供氣方造成損失的,用氣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聲明及保證。
(一)供氣方:
1.供氣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供氣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供氣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供氣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供氣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用氣方:
1.用氣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用氣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用氣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用氣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用氣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期限為:
供氣方(簽字、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用氣方(簽字、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液化石油氣供應合同(通用19篇)篇八
甲方(購氣方):
乙方(供氣方):
根據國家《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互利共贏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供應車用液化天然氣(以下簡稱lng)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氣質與計量。
1、氣質:
1.1、在合同期內,乙方向甲方車輛供應的lng質量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17820-ⅱ類天然氣氣質標準。若甲方認為乙方的lng的氣質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氣質標準,甲方有權對lng的氣質提出異議,雙方共同協商選擇具有天然氣氣質檢驗資質的機構對有異議的lng檢驗,檢驗結果表明屬乙方過錯的,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乙方無過錯的,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
2、計量:
2.1、雙方約定以乙方所管轄lng加氣站加氣機流量計讀數為計量工具。
2.2、lng加氣站計量器應達到計量監測部門規定的要求,若甲方對乙方計量值有異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進行計量鑒定。鑒定認定符合標準,鑒定費用由甲方承擔。鑒定認定不符合標準,鑒定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要補償甲方氣量差量。氣量差量計算辦法:從甲方提出質疑的日期到計量器得到校正的日期,甲方所加天然氣總量乘以校驗認定的差欠率。
二、供氣價格及結算辦法。
1、在合同期限內,乙方以6.00元/公斤的價格(含稅)向甲方車輛供氣。如遇lng市場發生變化導致乙方調整lng銷售價格,則雙方協商執行新的供氣價格,原則上乙方應在市場價的基礎上按乙方大客戶優惠比率折算后的價格向甲方供應lng,具體執行價格以甲方價格確認函為準。
2、氣費結算方式,甲方車輛加氣前需按照當月用氣總量的費用作為預付款提前支付給乙方。甲方預付款金額不足時,乙方應提前2個工作日提醒甲方付款,若甲方未按時補足氣款,乙方有權單方停止供氣直到預付款補足,期間產生的損失由甲方自負。
3、合同簽訂后,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需加氣車輛的詳細信息(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按照甲方提供車輛的車牌號為其進行加氣服務,加氣后本車駕駛員及加氣工應在四聯單上簽字確認,作為雙方結算氣量依據。
4、每月21日(如遇雙休日及其它法定節假日則提前一個工作日),甲方指定負責人與乙方所派人員核對當月(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氣量和氣款總額等內容,核對無誤后甲、乙雙方結算氣款。
5、乙方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供當月(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氣款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按國家標準執行)及對賬單。
三、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約定提供加氣服務。
1.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約價格結算加氣款。
1.3、甲方司乘人員及車輛進入加氣站作業過程中,應當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加氣站安全管理規定(1、嚴禁接打手機。2、嚴禁吸煙、使用明火。3、乘客必須下車,在場外等候。4、加氣時車輛必須熄火,司機拉手剎,取下鑰匙在車外等候,夜間應關閉車燈。5、加氣站內嚴禁檢修車輛、敲擊鐵器、擦車等易產生火花的作業。6、保證車載瓶回氣裝臵及車載瓶壓力表的完好。)。因甲方司乘人員及車輛違反本條規定,給乙方及本合同外第三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4、甲方負責對己方的加氣車輛日常檢漏調試,并對駕駛員在加氣站的行為規范進行安全培訓。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2.1、甲方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結算支付氣款時,乙方有權停止供氣,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負責。
2.2、乙方提供的lng質量及lng加氣機計量工具,應當符合國家或行業相關標準,如因不符合相關標準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當賠償甲方損失。
2.3、除不可抗力外(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及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應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泥石流、水災、颶風、戰爭**、暴雪導致的公路中斷等),乙方應當保證甲方lng車輛用氣。若確因特殊原因乙方不能給甲方供氣時,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避免甲方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2.4、乙方氣站員工不得與甲方駕駛員弄虛作假,損害甲方的利益。
2.5、乙方承諾在協議期內對甲方的優惠比率不低于其他同等客戶。
液化石油氣供應合同(通用19篇)篇九
如出現違約并給對方造成損失,違約方需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
五、合同履行期限。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12月31日。合同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甲、乙雙方有優先續簽的權利。2、合同期滿后,雙方如需繼續合作,由甲、乙雙方根據當時條件另行協商簽訂協議。
六、合同終止和解除。
1、根據合同履行的情況,一方嚴重違約,導致未來合同的履行變得不可能或繼續履行會對守約方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2、甲、乙雙方公司如有重大變動(如公司重組、改制、合并等)該合同自動作廢。
3、甲、乙雙方協商解除本合同。
4、任何一方依據法定或約定原因解除本合同。
5、本合同中的任何一方未達到合同履行條件或未提供合同履行必要條件。
七、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或糾紛時,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充分進行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保密。
有關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及相關信息均應依照本款的約定予以保密。未經一方事前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在該期限內將本合同的條款和信息全部或部分透露給第三方,也不得公開或披露雙方獲得的各項資料和數據。
九、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出租單位(甲方):承租單位(乙方):
第一條租賃鋼瓶數量及金額。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一)甲方權利義務。
1.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租金和押金;。
2.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國家相關安全技術要求,正確使用鋼瓶;。
3.應按照合同約定交付符合國家和本市安全技術要求的液化石油氣鋼瓶,在租賃期間負責鋼瓶的維護和保養,對鋼瓶安全全面負責,并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定期將鋼瓶送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二)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交付符合國家和本市規定的液化石油氣鋼瓶,并檢驗鋼瓶上出廠鋼印標記、氣瓶檢驗標記和注冊登記鋼印代碼等內容是否清晰、有效,對標記、代碼有問題的鋼瓶有權拒收。
2.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額、時間和方式支付租金和押金。
3.應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安全使用鋼瓶,妥善保管好鋼瓶,不得損壞、遺失或擅自替換鋼瓶,并在合同終止后日內將鋼瓶退還甲方。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租鋼瓶。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遲延交付鋼瓶或乙方遲延支付租金和押金的,應按照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交付的鋼瓶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或者在租賃期間發生毀損或其他可能影響鋼瓶安全使用情形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及時免費修復或更換,因鋼瓶質量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鋼瓶毀損、滅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四)乙方逾期未退還鋼瓶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從乙方的鋼瓶押金中直接扣除違約金。
(五)租賃期滿或因其他原因導致合同終止時,乙方退還的鋼瓶應是從甲方租用的鋼瓶,否則甲方有權扣除相應押金。
第五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六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自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訂有《瓶裝液化石油氣供應合同》的,對應的《供應合同》效力終止時,本合同效力相應終止。
第七條其他約定。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經辦人:通信地址:郵政編碼:電話: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經辦人:通信地址:郵政編碼:電話:
日期:年日月
液化石油氣供應合同(通用19篇)篇十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液化石油氣供應合同范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供氣方:
用氣方:
為了明確供氣方與用氣方在燃氣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市燃氣管理辦法》、《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用氣地址、種類、性質和用氣量
(一)用氣方燃氣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 ;
(二)用氣種類為_______________。
(三)用氣性質為_______________。 (四)用氣數量
按每月實際發生計算。
第二條供氣方式和質量
(一)供氣方式
瓶裝供氣方式。
(二)供氣質量
供氣方所供燃氣氣質應當執行天然氣sy7514;人工煤氣gb13612;液化氣gblll74標準。
第三條用氣的價格、計量及氣費結算方式
供氣方根據用氣方的用氣性質和種類,按照_________政府_________(部門)批準的燃氣價格:天然氣_____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氣_____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氣_________元/噸(元/立方米)收取燃氣費。
在合同有效期內,遇燃氣價格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1.供用燃氣的計量:瓶裝燃氣以供氣方供應站檢斤計量為依據結算。
2.結算方式:用氣方于每月_________日前采取:通過銀行方式交費;到供氣方供應站交費;采取_________方式交費;供氣方到用氣場所收費。
惠州培訓網
第四條權利和義務
(一)供氣方權利義務
1.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對用氣方的用氣設施運行狀況和安全管理措施進行安全檢查,監督用氣方采取有效方式保證安全用氣。
2.監督用氣方在合同約定的數量、使用范圍內使用燃氣,有權制止用氣方超量、超使用范圍用氣。
3.用氣方逾期不交燃氣費,供氣方有權從逾期之日起向用氣方收取滯納金。
4.用氣方用氣設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隱患、可能造成供氣設施損害時,供氣方有權中斷供氣。
5.供氣方因供氣設施計劃檢修、臨時檢修、依法限氣或者用氣方違法用氣等原因,需要中斷供氣時,應提前72小時通過媒體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氣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斷供氣時,供氣方應及時搶修,并在2小時內通知用氣方。
6.所供燃氣達到國家和_________市規定的氣體質量和壓力標準。
7.按照國家和_________市規定的計量和氣價標準計量收費。
8.正常情況下要按照有關規定保證鋼瓶每四年檢修一次,再后一次檢驗是三年,若遇特殊情況鋼瓶在檢驗期未到或爛得厲害進行強制報廢或檢驗。
9.及時做好壓力表及管道保養與維修。
10.供氣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在重要的燃氣設施所在地設置統一、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配備專職人員進行巡回檢查。
11.制訂、執行燃氣設施和器具的安全使用、報修、報檢制度,對用氣方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12.用氣方應當按時交納氣費。逾期不交的,供氣方可以從逾期之日向不交納氣費的用氣方收取應交燃氣費的3‰-1%的滯納金;情節嚴重的,可以中止對其供氣。
(二)用氣方權利義務
1.監督供氣方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和質量向用氣方提供燃氣。
2.有權要求供氣方按照國家現行規定,對燃氣計量器具進行周期檢定。
3.用氣設施發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隱患時,有權要求供氣方提供(有償、無償)用氣設施安全檢查和維護保養的服務。
4.按照合同約定交燃氣費。
5.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和使用范圍使用燃氣。
惠州培訓網
6.未經供氣方許可,不得添裝、改裝燃氣管道,不得更動、損害供氣方的供氣設施,不得擅自更換、變動供氣計量裝置。
7.不得在戶內放氣,不得自己維修灶具及氣瓶。
8.嚴禁將液化氣殘液倒在群眾密集的地方,以確保人身安全。
9.用氣方未經供氣方批準,不得擅自接通管道使用燃氣或者改變燃氣使用性質、變更地址和名稱。
10.用氣方應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使用燃氣。
11.用氣方不得盜用或者轉供燃氣。
12.用氣方不得對液化石油氣鋼瓶加熱。
13.用氣方不得倒灌瓶裝氣和傾倒殘液。
14.用氣方不得擅自改換鋼瓶檢驗標記。
15.用氣方以管道燃氣為燃料的熱水器、空調等設備,必須報經供氣方同意,由持有相應資質證書的單位安裝。
16.用氣方有權就燃氣經營的收費和服務向供氣方查詢,對不符合收費和服務標準的,可以向其行政主管部門投訴。
17.用氣方不得在臥室內安裝燃氣管道設施和使用燃氣。
18.用氣方不得在安裝燃氣器具的房屋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者使用明火取暖。
19.用氣方不得在安裝燃氣計量儀表、閥門及燃氣蒸發器等燃氣設施的專用房內堆物、堆料、住人及使用明火。
第五條違約責任
(一)供氣方的違約責任
1.供氣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向用氣方供氣,應當向用氣方支付正常用氣量燃氣費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2.由于供氣方責任事故,造成的停氣、氣壓降低。質量事故,給用氣方造成損失的`,供氣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供氣方在檢修供氣設施前未通報用氣方,給用氣方造成損失的,供氣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為造成停氣,使用氣方受到損失的,供氣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惠州培訓網
(二)用氣方的違約責任
1.用氣方未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燃氣,應當向供氣方支付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2.用氣方未按期交燃氣費的,還應當支付滯納金。
3.用氣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用氣,給供氣方造成損失的,用氣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聲明及保證
(一)供氣方:
1.供氣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供氣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供氣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供氣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供氣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用氣方:
1.用氣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用氣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用氣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用氣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用氣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供氣方(簽字、蓋章)用氣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液化石油氣供應合同(通用19篇)篇十一
甲方:
乙方:
今由乙方為甲方學校食堂供應液化氣,為了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并讓甲方用上安全可靠的液化氣,經甲乙雙方協商后,特簽定供應合同如下:
1、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瓶裝液化氣,甲方主要用途為:學校食堂廚房灶臺用氣。
2、瓶裝數量為2個。
1、簽定合同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燃氣經營許可證、液化石油氣運輸許可證及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給甲方備案。
2、乙方應安排安全人員對甲方使用的液化氣鋼瓶和供氣系統進行全面安全檢查,甲方也應安排相應的驗收人員。
3、甲方應在每次供氣時檢查鋼瓶上出廠鋼印代碼內容是否淸晰、有效,對標記、代碼有問題的鋼瓶有權拒收。
4、乙方應保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甲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液化氣和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技術要求的合格液化氣鋼瓶。
5、乙方應在具備安全使用條件的場所正確使用液化氣及其設施和用氣設備,并對室內燃氣設施及用氣設備進行日常檢查;當甲方發現室內燃氣設施或用氣設備異常、燃氣泄露、意外停氣時,應關閉閥門,開窗通風、并及時通知乙方檢查維修。
6、甲方不得擅自使用第三方非法液化氣,若使用一切意外責任由甲方自己承擔,如果因乙方所送的液化氣不合格或因瓶罐損壞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由乙方承擔。
7、乙方根據甲方用量,與甲方協商固定配送時間;如遇特殊情況甲方應提前1天通知乙方所需液化氣數量,乙方可根據其配送計劃,送達約定供氣地點。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液化石油氣供應合同(通用19篇)篇十二
用氣單位(乙方):___________。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基礎上,就瓶裝天然氣供應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合作事宜:
1、甲方向乙方供應符合國家標準的瓶裝天然氣,乙方主要用途為過濾材料生產;
2、鋼瓶數量為:___________;
3、供氣地址為:___________;
二、價格及結算方式:
1、雙方協商價格為:___________元/立方;
2、雙方協商押金方式為:___________;
3、因液化氣市場價格有波動,甲方若進行價格調整,需提前通知乙方;
三、雙方權利及義務。
4、甲方應保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供應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天然氣和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技術要求的合格天然氣鋼瓶。
6、乙方不得損壞、遺失或擅自替換鋼瓶,否則照價賠償;
9、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年_月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年_月_日
液化石油氣供應合同(通用19篇)篇十三
簽署地: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
一、購銷數量:從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供方開一套裝置每月為需方供應液化氣_____噸,供方開二套裝置每月為需方供應液化氣_____噸。
二、結算價格:隨市場浮動,由供方調整。需方達到合同所規定優惠條件后享有相應優惠,
三、結算方式:采用_______存入供方賬戶,款到開票裝車。
四、交貨地點:供方裝車暢.
五、保證金:為確保需方按合同內容履行,由供方按月根據購銷數量收取需方_______元保證金(不得低于一車貨款價值)。
六、供貨方式:依據合同量需方單位汽車均衡自提。
七、計量方式:執行國家規定標準(計量誤差為千分之三點五);計量誤差范圍內以供方出廠計量為準;超過計量誤差范圍時,供需雙方協商解決。
八、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標準:gb11174—1997。
九、其它約定事項:
1、詳見液化氣信譽考核內容。
2、遇有供方不可抗力造成停工檢修,購銷數量雙方協商;因計劃停工檢修,提前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后可暫停送接貨。
3、需方對質量、計量有異議,應在供方裝車場內提出,對離開供方裝車場提出的異議供方不予認可。
十、違約責任:
1、供方發現需方不正當經營一次,由供方按噸從保證金中扣罰相應金額(以_______元/噸為準);累計發現兩次扣罰當月全部保證金;累計發現三次解除購銷合同,因此造成一切后果由需方自負。
2、供方原因未完成當月合同量的80%,視為違約;反之,由于需方原因未完成當月80%的合同量,視為違約,雙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一、其它事項:當遇有國家行政部門規定與本合同發生沖突,本合同終止。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供方:_________需方: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
液化石油氣供應合同(通用19篇)篇十四
供氣方:
用氣方:
為了明確供氣方與用氣方在燃氣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市燃氣管理辦法》、《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用氣地址、種類、性質和用氣量
(一)用氣方燃氣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 ;
(二)用氣種類為_______________。
(三)用氣性質為_______________。 (四)用氣數量
按每月實際發生計算。
第二條 供氣方式和質量
(一)供氣方式
瓶裝供氣方式。
(二)供氣質量
供氣方所供燃氣氣質應當執行天然氣sy7514;人工煤氣gb13612;液化氣gblll74標準。
第三條 用氣的價格、計量及氣費結算方式
供氣方根據用氣方的用氣性質和種類,按照_________政府_________(部門)批準的燃氣價格:天然氣_____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氣_____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氣_________元/噸(元/立方米)收取燃氣費。
在合同有效期內,遇燃氣價格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1.供用燃氣的計量:瓶裝燃氣以供氣方供應站檢斤計量為依據結算。
2.結算方式:用氣方于每月_________日前采取:通過銀行方式交費;到供氣方供應站交費;采取_________方式交費;供氣方到用氣場所收費。
惠州培訓網
第四條 權利和義務
(一)供氣方權利義務
1.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對用氣方的用氣設施運行狀況和安全管理措施進行安全檢查,監督用氣方采取有效方式保證安全用氣。
2.監督用氣方在合同約定的數量、使用范圍內使用燃氣,有權制止用氣方超量、超使用范圍用氣。
3.用氣方逾期不交燃氣費,供氣方有權從逾期之日起向用氣方收取滯納金。
4.用氣方用氣設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隱患、可能造成供氣設施損害時,供氣方有權中斷供氣。
5.供氣方因供氣設施計劃檢修、臨時檢修、依法限氣或者用氣方違法用氣等原因,需要中斷供氣時,應提前72小時通過媒體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氣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斷供氣時,供氣方應及時搶修,并在2小時內通知用氣方。
6.所供燃氣達到國家和_________市規定的氣體質量和壓力標準。
7.按照國家和_________市規定的計量和氣價標準計量收費。
8.正常情況下要按照有關規定保證鋼瓶每四年檢修一次,再后一次檢驗是三年,若遇特殊情況鋼瓶在檢驗期未到或爛得厲害進行強制報廢或檢驗。
9.及時做好壓力表及管道保養與維修。
10.供氣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在重要的燃氣設施所在地設置統一、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配備專職人員進行巡回檢查。
11.制訂、執行燃氣設施和器具的安全使用、報修、報檢制度,對用氣方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12.用氣方應當按時交納氣費。逾期不交的,供氣方可以從逾期之日向不交納氣費的用氣方收取應交燃氣費的3‰-1%的滯納金;情節嚴重的,可以中止對其供氣。
(二)用氣方權利義務
1.監督供氣方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和質量向用氣方提供燃氣。
2.有權要求供氣方按照國家現行規定,對燃氣計量器具進行周期檢定。
3.用氣設施發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隱患時,有權要求供氣方提供(有償、無償)用氣設施安全檢查和維護保養的服務。
4.按照合同約定交燃氣費。
5.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和使用范圍使用燃氣。
6.未經供氣方許可,不得添裝、改裝燃氣管道,不得更動、損害供氣方的供氣設施,不得擅自更換、變動供氣計量裝置。
7.不得在戶內放氣,不得自己維修灶具及氣瓶。
8.嚴禁將液化氣殘液倒在群眾密集的地方,以確保人身安全。
9.用氣方未經供氣方批準,不得擅自接通管道使用燃氣或者改變燃氣使用性質、變更地址和名稱。
10.用氣方應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使用燃氣。
11.用氣方不得盜用或者轉供燃氣。
12.用氣方不得對液化石油氣鋼瓶加熱。
13.用氣方不得倒灌瓶裝氣和傾倒殘液。
14.用氣方不得擅自改換鋼瓶檢驗標記。
15.用氣方以管道燃氣為燃料的熱水器、空調等設備,必須報經供氣方同意,由持有相應資質證書的單位安裝。
16.用氣方有權就燃氣經營的收費和服務向供氣方查詢,對不符合收費和服務標準的,可以向其行政主管部門投訴。
17.用氣方不得在臥室內安裝燃氣管道設施和使用燃氣。
18.用氣方不得在安裝燃氣器具的房屋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者使用明火取暖。
19.用氣方不得在安裝燃氣計量儀表、閥門及燃氣蒸發器等燃氣設施的專用房內堆物、堆料、住人及使用明火。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供氣方的違約責任
1.供氣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向用氣方供氣,應當向用氣方支付正常用氣量燃氣費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2.由于供氣方責任事故,造成的停氣、氣壓降低。質量事故,給用氣方造成損失的,供氣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供氣方在檢修供氣設施前未通報用氣方,給用氣方造成損失的,供氣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為造成停氣,使用氣方受到損失的,供氣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用氣方的違約責任
1.用氣方未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燃氣,應當向供氣方支付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2.用氣方未按期交燃氣費的,還應當支付滯納金。
3.用氣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用氣,給供氣方造成損失的,用氣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聲明及保證
(一)供氣方:
1.供氣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供氣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供氣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供氣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供氣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用氣方:
1.用氣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用氣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用氣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用氣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用氣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期限為:
供氣方(簽字、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用氣方(簽字、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液化石油氣供應合同(通用19篇)篇十五
今由乙方為甲方學校食堂供應液化氣,為了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并讓甲方用上安全可靠的液化氣,經甲乙雙方協商后,特簽定供應合同如下:
1、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瓶裝液化氣,甲方主要用途為:學校食堂廚房灶臺用氣。
2、瓶裝數量為2個。
1、簽定合同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燃氣經營許可證、液化石油氣運輸許可證及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給甲方備案。
2、乙方應安排安全人員對甲方使用的液化氣鋼瓶和供氣系統進行全面安全檢查,甲方也應安排相應的驗收人員。
3、甲方應在每次供氣時檢查鋼瓶上出廠鋼印代碼內容是否淸晰、有效,對標記、代碼有問題的鋼瓶有權拒收。
4、乙方應保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甲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液化氣和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技術要求的合格液化氣鋼瓶。
5、乙方應在具備安全使用條件的場所正確使用液化氣及其設施和用氣設備,并對室內燃氣設施及用氣設備進行日常檢查;當甲方發現室內燃氣設施或用氣設備異常、燃氣泄露、意外停氣時,應關閉閥門,開窗通風、并及時通知乙方檢查維修。
6、甲方不得擅自使用第三方非法液化氣,若使用一切意外責任由甲方自己承擔,如果因乙方所送的液化氣不合格或因瓶罐損壞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由乙方承擔。
7、乙方根據甲方用量,與甲方協商固定配送時間;如遇特殊情況甲方應提前1天通知乙方所需液化氣數量,乙方可根據其配送計劃,送達約定供氣地點。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年月日:_____________。
液化石油氣供應合同(通用19篇)篇十六
一、購銷數量:
_________日,供方向需方提供液化氣約_________噸,結合市場實際情況,以每次確定供需數量為準。
二、結算價格:
為了共同拓展市場需求,本著互惠互利原則,供方給予需方按當時供方掛牌價下浮_________元/噸。配送運輸費用_________元/噸。
三、結算方式:
采用銀行匯票、匯兌存入供方帳戶,款到開票裝車。供方均衡送貨,需方批量劃款(包括貨款和運輸費用),每次不少于_________噸。
四、配送地點:
需方,否則屬于違約行為。
五、保證金:
為確保需方按合同內容履行,由供方收取需方_________元保證金(不得低于一車貨款價值)。
六、供貨方式:
需方依據商定量,向供方提出書面認購單,供方根據與需方商定的每天承接量配送,配送貨到后需方應于2小時內接卸完畢,并即時簽署回執單。
七、計量方式:
執行國家規定標準(計量誤差為千分之三點五);計量誤差范圍內以供方出廠計量為準;超過計量誤差范圍時,供需雙方協商解決。
八、質量標準:
執行國家標準:_________。
九、其它約定事項:
遇有供方不可抗力造成停工檢修,購銷數量雙方協商;因計劃停工檢修,提前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后可暫停送接貨;需方對質量、計量有異議,應于接卸前當場提出并即時通知供方;對接卸后提出的異議供方不予認可。
十、違約責任:
需方在認購后拒而不接貨視為違約,由供方按噸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優惠的金額(以_________元/噸為準);供方能承受的價位拒而不供貨視為違約,需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一、其它事項:
當遇有國家行政部門規定與本合同發生沖突,本合同終止。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供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需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液化石油氣供應合同(通用19篇)篇十七
第三十一條對無《經營許可證》擅自從事營業性液化氣供應業務的,由市建設管理委處以5000元至1萬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以1萬元至3萬元的罰款。
對無《自管許可證》擅自從事非營業性液化氣供應業務的,由市建設管理委處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以5000元至3萬元的罰款。
第三十二條液化氣供應單位擅自歇業、擅自變更供氣區域或者擅自發展用戶的,由市建設管理委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以3000元至50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以5000元至3萬元的'罰款。
第三十三條液化氣供應單位擅自向無《經營許可證》、《自管許可證》的單位轉讓、銷售液化氣的,由市建設管理委處以1000元至1萬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以1萬元至3萬元的罰款。
第三十四條液化氣供應單位選用未經市燃氣管理處核準的液化氣氣瓶及調壓器的,由市建設管理委或者區(縣)燃氣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處以500元至1000元的罰款。
液化氣供應單位使用的液化氣氣瓶未按規定設置色彩標志投入使用的,市建設管理委或者區(縣)燃氣行政管理部門可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處以500元至1000元的罰款。
第三十五條擅自在液化氣貯罐或者槽車罐體的取樣閥上直,接充裝液化氣氣瓶的,市建設管理委或者區(縣)燃氣行政管理部門可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5000元至1萬元的罰款。
第三十六條拒絕、阻礙燃氣行政管理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部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燃氣行政管理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根據情節輕重,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市建設管理委可以將本辦法賦予的行政處罰權,委托市燃氣管理處行使。
燃氣行政管理部門作出行政處罰時,應當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收繳罰款時,應當出具市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罰沒財物收據。罰款收入按規定上繳國庫。
第三十九條當事人對行政管理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液化石油氣供應合同(通用19篇)篇十八
用氣方:___________。
為了明確供氣方與用氣方在燃氣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市燃氣管理辦法》、《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用氣地址、種類、性質和用氣量。
(一)用氣方燃氣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氣種類為_______________。
(三)用氣性質為_______________。(四)用氣數量。
按每月實際發生計算。
第二條供氣方式和質量。
(一)供氣方式。
瓶裝供氣方式。
(二)供氣質量。
供氣方所供燃氣氣質應當執行天然氣sy7514;人工煤氣gb13612;液化氣gblll74標準。
第三條用氣的價格、計量及氣費結算方式。
供氣方根據用氣方的用氣性質和種類,按照_________政府_________(部門)批準的燃氣價格:天然氣_____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氣_____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氣_________元/噸(元/立方米)收取燃氣費。
在合同有效期內,遇燃氣價格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1.供用燃氣的計量:瓶裝燃氣以供氣方供應站檢斤計量為依據結算。
2.結算方式:用氣方于每月_________日前采取:通過銀行方式交費;到供氣方供應站交費;采取_________方式交費;供氣方到用氣場所收費。
惠州培訓網。
第四條權利和義務。
(一)供氣方權利義務。
1.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對用氣方的用氣設施運行狀況和安全管理措施進行安全檢查,監督用氣方采取有效方式保證安全用氣。
2.監督用氣方在合同約定的數量、使用范圍內使用燃氣,有權制止用氣方超量、超使用范圍用氣。
3.用氣方逾期不交燃氣費,供氣方有權從逾期之日起向用氣方收取滯納金。
4.用氣方用氣設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隱患、可能造成供氣設施損害時,供氣方有權中斷供氣。
5.供氣方因供氣設施計劃檢修、臨時檢修、依法限氣或者用氣方違法用氣等原因,需要中斷供氣時,應提前72小時通過媒體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氣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斷供氣時,供氣方應及時搶修,并在2小時內通知用氣方。
6.所供燃氣達到國家和_________市規定的氣體質量和壓力標準。
7.按照國家和_________市規定的計量和氣價標準計量收費。
8.正常情況下要按照有關規定保證鋼瓶每四年檢修一次,再后一次檢驗是三年,若遇特殊情況鋼瓶在檢驗期未到或爛得厲害進行強制報廢或檢驗。
9.及時做好壓力表及管道保養與維修。
10.供氣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在重要的燃氣設施所在地設置統一、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配備專職人員進行巡回檢查。
11.制訂、執行燃氣設施和器具的安全使用、報修、報檢制度,對用氣方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12.用氣方應當按時交納氣費。逾期不交的,供氣方可以從逾期之日向不交納氣費的用氣方收取應交燃氣費的3‰-1%的滯納金;情節嚴重的,可以中止對其供氣。
(二)用氣方權利義務。
1.監督供氣方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和質量向用氣方提供燃氣。
2.有權要求供氣方按照國家現行規定,對燃氣計量器具進行周期檢定。
3.用氣設施發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隱患時,有權要求供氣方提供(有償、無償)用氣設施安全檢查和維護保養的服務。
4.按照合同約定交燃氣費。
5.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和使用范圍使用燃氣。
惠州培訓網。
6.未經供氣方許可,不得添裝、改裝燃氣管道,不得更動、損害供氣方的供氣設施,不得擅自更換、變動供氣計量裝置。
7.不得在戶內放氣,不得自己維修灶具及氣瓶。
8.嚴禁將液化氣殘液倒在群眾密集的地方,以確保人身安全。
9.用氣方未經供氣方批準,不得擅自接通管道使用燃氣或者改變燃氣使用性質、變更地址和名稱。
10.用氣方應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使用燃氣。
11.用氣方不得盜用或者轉供燃氣。
13.用氣方不得倒灌瓶裝氣和傾倒殘液。
14.用氣方不得擅自改換鋼瓶檢驗標記。
15.用氣方以管道燃氣為燃料的熱水器、空調等設備,必須報經供氣方同意,由持有相應資質證書的單位安裝。
16.用氣方有權就燃氣經營的收費和服務向供氣方查詢,對不符合收費和服務標準的,可以向其行政主管部門投訴。
17.用氣方不得在臥室內安裝燃氣管道設施和使用燃氣。
18.用氣方不得在安裝燃氣器具的房屋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者使用明火取暖。
19.用氣方不得在安裝燃氣計量儀表、閥門及燃氣蒸發器等燃氣設施的專用房內堆物、堆料、住人及使用明火。
第五條違約責任。
(一)供氣方的違約責任。
1.供氣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向用氣方供氣,應當向用氣方支付正常用氣量燃氣費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2.由于供氣方責任事故,造成的停氣、氣壓降低。質量事故,給用氣方造成損失的,供氣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供氣方在檢修供氣設施前未通報用氣方,給用氣方造成損失的,供氣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為造成停氣,使用氣方受到損失的,供氣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惠州培訓網。
(二)用氣方的違約責任。
1.用氣方未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燃氣,應當向供氣方支付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2.用氣方未按期交燃氣費的,還應當支付滯納金。
3.用氣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用氣,給供氣方造成損失的,用氣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聲明及保證。
(一)供氣方:
1.供氣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供氣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供氣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供氣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供氣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用氣方:
1.用氣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用氣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用氣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用氣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用氣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供氣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用氣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__年_月_日。
__年_月_日。
液化石油氣供應合同(通用19篇)篇十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和《廣東省燃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為保質保量安全供用氣,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供應的液化石油氣質量和充裝量等均應保證符合國家相關質量和安全技術要求。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供應液化石油氣的價格按照政府指導價執行;調價時,甲方應提前日通知乙方。
第三條:甲方向乙方供應kg/瓶和kg/瓶規格的鋼瓶充裝的液化石油氣,乙方主要用途為。
第四條:結算方式。
第五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二)甲方不得給報廢、超期未檢和不合格的氣瓶充裝燃氣;
(三)甲方應定期巡檢乙方燃氣設施,為乙方提供燃氣使用安全技術指導,向乙方宣傳燃氣安全知識。
第六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二)驗收合格的,乙方應及時履行相關結算手續;
(三)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燃氣使用安全技術指導;
(四)乙方用氣場所設置必須符合消防安全和燃氣管理規定,不得隨意更改;
(五)乙方須制定并嚴格執行燃氣設施定期檢查制度、制定并嚴格執行安全用氣操作規范、制定并嚴格執行應急處置預案。
(六)乙方從業人員須掌握燃氣安全知識,掌握燃氣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第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期限
為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燃氣主管部門存一份。
第九條:雙方如有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采用以下方式解決:
(一)提交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如需修改合同相關條款或者存在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__年_月_日
_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