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合同優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重慶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圖片通用篇一
乙方(咨詢人):
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
2、服務內容:
二、咨詢服務收費標準結算方式:
1、收費標準:按有關部門的收費文件及本項工作的繁簡程度,雙方約定:
專業修正系數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并在合同中約定,具體如下:
b、土建、橋梁項目,專業修正系數為1.0;
c、其余項目的專業修正系數為0.9
附:《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關于我區工程造價咨詢服務費收費問題的通知(桂價費(20__)88號)》收費附件如下,其中注第1條增加:工程審計采用審核方法1計算收費;效益費有區間的,按最低值取費。第3條改為:單個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收費按收費標準計費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計費。第5條改為:各專業收費按上述各專業修正系數執行。
2、結算方式
經雙方議定,乙方提交工程結算審核報告后7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
三、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提供乙方所需的材料。
四、在審核過程中,乙方書面提交要求甲方做出答復的事宜甲方應 日內做出書面答復。
五、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六、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額度向乙方支付酬金。
七、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自甲方提供全部資料后 日內完成并出具正式報告書 份。若甲方不能及時提供資料,乙方提交報告的時間相應順延。并于本項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完成時終結。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其他相關部門執一份。
十、附加協議條款: 無 。
(本頁為蓋章頁)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聯系人: 聯系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年 月?
重慶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圖片通用篇二
委托人:
咨詢人:
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
2.服務類別: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條件。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 年 月 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 托 人:(蓋章) 咨 詢 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住 所: 住 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重慶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圖片通用篇三
(示范文本)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咨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
2.服務類別: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自
年月日開始實施,至年 月 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托人:(蓋章) 咨詢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 住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咨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工程造價咨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人以外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咨詢人的義務
第四條 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咨詢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咨詢業務。
第五條 咨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標準條件第十三條、第二十條和二十二條的規定,咨詢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六條 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的義務
第七條 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八條 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咨詢人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
第九條 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系。
咨詢人的權利
1.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委托人的權利
第十二條 委托人有下列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咨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托人認定咨詢專業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咨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咨詢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 咨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條 咨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咨詢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第十五條 咨詢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詢人應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咨詢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 委托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咨詢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 委托人如果向咨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咨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詢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咨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二條 咨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二十三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詢業務的酬金
第二十四條 正常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二十五條 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咨詢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二十六條 如果委托人對咨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咨詢人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條 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其他
第二十八條 因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需要,咨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 咨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其費用由咨詢人承擔;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以外經委托人認可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三十條 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一條 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咨詢人及咨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咨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咨詢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工程造價計價辦法和規定;
第四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是指以下服務類別的咨詢業務;
(a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濟評價;
(b類)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審核;
(c類)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審核;
(d類)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鑒定與索賠;
(e類)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信息資料等。
第九條 委托人應在日內對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
第十四條 咨詢人在其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因單方責任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賠償金二直接經濟損失x酬金比率(扣除稅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服務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服務酬金:
第二十七條 雙方同意用支付酬金,按匯率計付。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議條款: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包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和《建設工種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以下簡稱《標準條件》、《專用條件》)。
《標準條件》適用于各類建設工程項目造價咨詢委托,委托人和咨詢人都應當遵守。《專用條款》是根據建設工程項目特點和條件,由委托人和咨詢人協商一致后進行填寫。雙方如果認為需要,還可在其中增加約定的補充條款和修正條款。
《專用條件》的填寫說明:
《專用條件》應當對應《標準條件》的順序進行填寫。例如:第二條要根據建設工程的具體情況,如工程類別、建設地點等填寫所適用的部門或地方法律法規及工程造價有關辦法和規定。
第四條在協商和寫明“建設工種造價咨詢業務范圍”時首先應明確項目范圍如工程項目、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以及所承擔咨詢業務與工程總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所涵蓋工程范圍相一致。其次應明確項目建設不同階段如可行性研究、設計,招投標階段或全過程工程造價咨詢中投資估算、概算或預算的內容等。
在填寫建設工種造價咨詢酬金標準時應根據委托人委托的建設工程項目內容繁簡程度,工作量大小、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在簽訂合同時預付30%預付款元,當工作量完成70%時,預付70%的工程款元,剩余部分待咨詢結果定案時一次付清。如果由于委托人及第三人的阻礙或延誤而使咨詢人發生額外服務也應當支付酬金,并應約定好酬金的計算方法及支付時間,在寫明其支付時間時應寫明其后的多少天內支付。
如果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設立獎罰條款,但必須是對等的。
重慶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圖片通用篇四
委托人: (以下簡稱甲方)
咨詢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工程業務需要,需委托乙方對相關工程造價編制預算、結算、核對工程預結算,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一期。
2、服務內容:編制工程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與建設單位(或其受權委托人)核對工程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按與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及甲方要求及時申報、核對各項進度報表;審核甲方分包工程進度及結算造價;施工過程中的價格申報、確認及造價審核、控制、工程商務洽談、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鑒定與索賠;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信息資料等(不含水電安裝工程、鋼筋工程量計算)。
二、咨詢人的權利
1、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4、按合同約定取得酬金。
三、委托人的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咨詢人詢問工作進度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要求咨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委托人有權對咨詢人提交的各項成果進行審核。
四、咨詢人的責任
1、從專業角度出發,盡心盡職及時做好合同服務內容內的工作;書面提出總承包合同執行全過程中造價方面應注意的各項事項,包括結算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結算資料完整、有效。
2、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作計劃等。
3、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4、經審核的結算成果,造價誤差在1%(不含1%)以上,視為乙方失職。
5、咨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6、咨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7、咨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咨詢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
8、咨詢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詢人應承擔責任。
五、委托人的責任
1、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咨詢人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咨詢人配合)。
3、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4、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系。
5、委托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咨詢人造成的損失。
6、按合同要求及時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咨詢業務的酬金及支付
1、甲方按與建設單位核對工程建筑面積,按包干單價2.50元/建筑面積平米(可復制樓棟不計算建筑面積,類似度90%以上樓棟按10%計算建筑面積),支付乙方酬金。
2、包干單價已包含乙方為完成本合同服務內容的工資、獎金、補貼、加班費、材料費、設備使用費、電話費、網絡費、社會保險費(五險一金)、各項勞保及福利、節假日補助費等除乙方到常州項目的車費以外的一切費用。即乙方酬金結算款=與建設單位核對工程建筑面積*2.50元/建筑面積平米。
3、乙方到常州項目的車費由甲方實報實銷。
5、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咨詢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貸款利息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6、支付酬金所采取的貨幣均為人民幣。
七、其 他
1、因造價咨詢業務的需要,咨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2、咨詢人如需外聘人員協助,在委托的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其費用由咨詢人承擔;在委托的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以外經委托人認可其費用由委托書人承擔。
3、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4、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咨詢人不應接受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
1、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咨詢人之間應
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3、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委托人:(簽字) 咨詢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住 所: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見證人:
住 所:
重慶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圖片通用篇五
乙方:
就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項目(以下簡稱“酒店項目”)工程造價咨詢服務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xx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等國家法律及工程造價政策法規,參照《建設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規程》(ceca/gc 4-20xx),本著公平、自愿、互利原則,結合酒店項目的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項目概述
1.1、工程名稱: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
1.2、工程地點:北京豐臺區王佐鎮
1.3、工程規模: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工程建筑面積約85647㎡,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約59345㎡,地下建筑面積約26302㎡。
第二條 酒店項目造價咨詢服務階段
2.1、投資估算階段;
2.2、施工圖預算階段;
2.3、招投標服務階段;
2.4、施工過程造價控制階段;
2.5、竣工驗收決算階段;
2.6、施工圖紙審查和設計方案造價控制階段;
2.7、其他服務: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備案招標文件合同編制;
第三條 酒店項目造價咨詢服務范圍及時間要求
3.1、投資估算咨詢服務內容
參照《建設項目投資估算編審規程》(ceca/gc1-20xx)和施工圖設計圖紙,以及甲方具體要求編制酒店項目投資估算報告,包括主體結構、二次結構砌筑抹灰、室內外精裝修、機電工程、特種設備(電梯、智能化控制設備等)、特種工程部位(游泳池、廚房、洗衣房等)、室外配套工程、園林綠化景觀工程、設備采購、酒店運營物品采購等酒店項目全部投資內容。上述投資估算報告在20xx年2月8日前完成。
3.2、施工圖預算咨詢服務內容
3.2.1、施工圖預算定額計價服務內容
甲方已與酒店項目總承包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協議(詳見《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施工總承包協議書》),乙方根據上述施工協議約定和施工圖設計圖紙,編制施工圖預算。上述施工圖預算報告在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并根據現場施工方案及價格確認及時完成施工圖預算的補充編制工作。酒店項目采用施工圖預算定額計價的,乙方應按甲方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要求及時完成定額預算編制工作。
3.2.2、施工圖預算工程量清單計價服務內容
酒店項目采用施工圖預算工程量清單計價的,乙方應按甲方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要求及時完成工程量清單預算編制工作。甲方在室內外精裝修、機電安裝、設備采購、酒店運營物品采購等計價上將更多采用工程量清單方式,具體以甲方要求為準。
3.3、招投標咨詢服務內容
根據附件《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項目綜合計劃》(下稱“綜合計劃”)計劃內容和時間要求,以及甲方的其他要求,按時完成招投標咨詢服務。具體完成時間參照綜合計劃要求,乙方承諾在人力、物力上資源充足,合理安排造價咨詢服務人員,確保滿足甲方總體招標、施工進度要求。
3.3.1、招標文件和合同編制
3.3.1.1、招標文件編制:乙方提出完整的招標文件范本和要求,乙方負責招標文件中經濟文件的編制,乙方負責匯總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顧問公司編寫的技術管理文件,并負責將上述文件統一審核編制,形成完整合格包含技術、經濟、管理內容的招標文件報告,報甲方最終確認。
3.3.1.2、合同文件編制:乙方提出完整的合同文件范本和要求,乙方負責合同文件中經濟條款的編制,乙方負責匯總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顧問公司編寫的技術管理條款,并負責將上述條款統一審核編制,形成完整合格包含技術、經濟、管理內容的合同文件,報甲方最終確認。
3.3.2、工程量清單預算編制
根據招標文件的具體要求、《建設項目施工圖預算編審規程》(ceca/gc 5-20xx)和甲方的要求,編制相應工程內容的工程量清單,該清單滿足招投標需要,在某些機電工程上因存在圖紙不夠完善或存在設計變更,故工程量計算盡量準確(結算時準確復核),某些項目在施工圖紙深度不夠的情況下應采用模擬清單。乙方在工程量清單編制后投標工作完成前,應向甲方密封提供該項工程的合理造價標底,在造價標底編制上要求材料設備單價、人工費、措施費、管理費、規費、利潤、稅金等所有構成工程單價的內容要符合工程實際情況和市場合理價格水平,盡量不出現遺漏內容從而導致計價結算沒有依據。
3.3.3、招標答疑及回復
對招投標過程中各投標單位提出的問題,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出書面回復意見。協助甲方進行資格預審。
3.3.4、評標、清標工作
對投標單位的投標文件進行合理性分析,特別是經濟文件投標內容,對主要材料、輔助材料、設備等用量較大的項目要嚴格審查,避免不平衡報價,確保總體價格合理,有效控制造價。乙方應向甲方及時提出評標、清標工作書面報告。
形成月度造價控制報告,對此甲乙雙方應指定專人負責。
3.5、竣工決算咨詢服務內容
參照《建設項目工程結算編審規程》(ceca/gc 3-20xx)和3.1至3.4形成的報告文件,進行分階段結算,要求乙方在該項目完成兩個月內完成分階段結算報告,項目竣工后三個月內完成竣工決算。在甲方與乙方完成階段性結算和竣工決算報告審核后,及時與施工方、材料設備供應方等進行核對、結算和決算工作。
3.6、施工圖紙審查和設計方案造價控制咨詢服務內容
3.6.1、施工圖紙審查
乙方根據造價經驗,在20xx年2月8日前配合監理、甲方完成施工圖紙審查,對不合理的設計和對造價影響較大的內容從造價的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議。
3.6.2、設計方案造價控制
對室內外精裝修、廚房、洗衣房、游泳池等尚未設計或需要深化設計的,乙方應在設計方案階段提出設計造價控制標準,在設計方案階段配合甲方與設計方進行研討以合理控制造價。
3.7、其他服務
為酒店項目在政府部門進行設計、監理、施工單位招標備案,履行招投標手續,乙方根據招投標備案要求和甲方要求編制上述招標文件。
4.1、投資估算質量標準要求
參照《建設項目投資估算編審規程》(ceca/gc1-20xx)、施工圖紙和甲方要求,乙方應按約定時間完成投資估算報告。要求土建、裝修、機電、配套等項目內容投資估算符合五星級酒店標準,材料、設備、系統配置等建議明確。編制過程中與甲方、設計單位、甲方委托機電顧問公司進行定期研討,以確保投資估算的質量,并據此進行項目投資控制。
4.2、招標文件質量標準要求
招標文件中技術要求、施工管理要求、經濟要求、工期要求等編制內容,要求條理清晰、文字描述準確,符合招投標法律規定,避免出現法律糾紛。
4.3、合同文件質量標準要求
合同文件體系完整,技術條款、經濟條款、管理條款、工期要求、質量要求、成品保護、安全管理、付款方式、違約條款等內容描述準確,避免出現經濟糾紛,切實保護甲方合同權益。甲方與總承包施工單位簽訂的《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施工總承包協議書》中對分包單位施工管理、總包管理費等事項均進行了詳細約定,乙方應充分閱讀、了解、熟知上述協議內容,并將相關內容和約定與上述合同文件體系相結合。
4.4、施工圖預算質量標準要求
參照《建設項目施工圖預算編審規程》(ceca/gc 5-20xx)和甲方的要求,編制施工圖預算,特別是材料、設備單價、人工費單價等要求準確。甲方與總承包施工單位簽訂的《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施工總承包協議書》中各項計價費用的確定要嚴格進行現場確認、審核和控制。
4.5、工程量清單質量標準要求
根據工程量編制規范、北京市建筑工程預算定額和甲方要求,編制工程量清單或模擬清單。工程量清單中內容齊全,工程量計算準確、工程項目特征描述清晰。根據酒店項目建設特點,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設計變更較多,對此乙方充分理解,在工程量計算過程中重復計量較多,乙方特此承諾設計變更引起的重復計量工作不再另行收取費用。
4.6、標底編制質量標準要求
在招投標文件編制后,乙方在招投標回標前向甲方提供招標工程標底,作為甲方選擇施工單位和確定價格的依據。因此,要求乙方編制的標底符合市場價格水平,特別是主要材料設備、人工費、措施費等。
4.7、造價過程控制質量標準要求
施工過程中影響價格的變化因素均要形成確認文件,包括甲方、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等均要聯合確認(轉簽手續由甲方負責),乙方根據甲方的書面資料提供自己的獨立意見供甲方參考以控制過程造價。
4.8、竣工結算質量標準要求
竣工結算應按專業分單位形成完整的竣工結算報告,乙方對報告的準確性、真實性、完整性承擔經濟、法律責任。
4.9、招標文件和合同范本的確定
為規范招投標和合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甲乙雙方應對乙方提供的標準文件進行充分討論,形成標準范本。該范本應根據工程特點如專業分包(土建、裝修、機電)、材料設備采購、酒店物品采購等分別編制討論。
4.10、各主要材料設備供應商的名錄
根據施工圖紙和甲方要求,乙方應編制各主要材料設備供應商名錄,如電梯、空調、智能化、精裝材料、管線等。要求該供應商盡量在北京周邊地區,每項材料設備列出3至5家供應商,該供應商提供的材料設備應近五年內在北京五星級酒店、高檔寫字樓、大型公共建筑內均有使用,供應廠商產品質量優良、工藝有先進性、廠家具備一定規模,屬于同行業一流企業。上述工作應在20xx年2月8日前全部完成。
第五條 造價咨詢服務組織措施
酒店項目計劃于20xx年12月30日前竣工驗收交付使用,除甲方調整招投標進度外,乙方提供的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應滿足上述招標、施工、竣工計劃要求。
5.1、綜合計劃的實施
乙方已充分了解甲方內部編制的綜合計劃內容,對綜合計劃中涉及本合同約定中乙方提供的服務內容,乙方將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實現,確保綜合計劃的實施。在綜合計劃實施過程中,甲乙雙方要共同努力及時協商,計劃時間可能有局部調整,但綜合計劃的總體目標必須確保實現。
5.2、咨詢服務工作組織及保證措施
針對酒店項目招標內容繁多、工作量大、時間緊等特點,乙方有充分準備,將安排足夠的人力、物力予以支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5月30日期間將安排不少于15人的專業團隊專職從事本項目造價咨詢服務工作,公司領導親自掛帥,土建、機電專業負責人業務管理水平符合要求,專業技術人員精干。乙方特此承諾從管理和人員組織上確保按時保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
6.1、本合同服務期限: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全部完成之日止。
6.2、本合同項下造價咨詢服務費用為:本合同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費用按建筑面積85647平方米和每平米 元進行測算為 元,經甲乙雙方協商最終確定本項目咨詢服務費用固定總額(即本合同總價)為 整。
6.3、乙方咨詢服務費用組成明細如下:
第七條 造價咨詢服務費支付方式
7.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合同總價的5%作為預付款;
7.8酒店項目竣工驗收后六個月,并乙方配合甲方與施工單位完成全部竣工結算,甲方向乙方支付造價咨詢服務費總額的7%;甲方在付款前7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的稅務發票。
第八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8.1甲方對本合同履行中的重大問題享有決定權。
8.2甲方提供造價咨詢服務所需的設計圖紙、總承包施工協議、綜合計劃等相關資料。
8.3監督乙方的工作進度和質量,審查乙方提供的咨詢成果。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執行,或咨詢成果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
8.4甲方有權查閱、使用乙方的各階段的造價咨詢服務成果。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造價咨詢服務成果提出質疑,并要求其給予解答。
8.5乙方人員不能滿足咨詢服務的進度和質量要求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增加人員;有權要求乙方咨詢服務人員參與工程現場計量,乙方應積極配合。
8.6甲方應及時將相關資料和具體要求移交和通知乙方。
8.8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費用。
8.9采取保密措施遵守保密約定。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9.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完成咨詢服務工作所必須的各種資料、圖紙、紀要等文件。
9.2 有權要求甲方按照約定協調乙方與施工承包商、設計方、監理方以及甲方內部各部門的工作關系。
9.3乙方按合同約定完成甲方委托的造價咨詢服務工作,保證服務質量。
9.4乙方在造價咨詢服務過程中遇有疑問,應及時以書面形式與甲方人員溝通,因擅自理解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9.5 乙方應為本合同的履行組織造價咨詢團隊,配備全職造價咨詢人員(造價咨詢團隊詳見附件)。
9.6 乙方授權本項目總負責人處理與本工程項目有關的業務,代表乙方簽署相關文件。
9.7 乙方應認真清點并保管好甲方提供的造價資料。
9.8 乙方對提供的咨詢成果(包括書面及電子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合理性、合法性負責,且做到文本資料條理清晰。所有重要文件,諸如成本預算、招標報告書、工程量清單、分期結算單和最終結算書均由乙方總負責人審閱確認。
9.9 對甲方提出有關造價咨詢服務成果疑問,有義務給予甲方及時、細致、合理的解答。
9.10遵守協議之保密要求,并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以防泄露造價咨詢服務成果。如標底泄露給第三方,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法律責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
10.2、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支付造價咨詢服務費用,未按時支付造價咨詢服務費用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0.3、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完成各項造價咨詢服務,造價咨詢服務完成時間和造價咨詢服務質量未達到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賠償金額不超過造價咨詢服務費總額的50%。
10.4、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之保密要求,并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以防泄露造價咨詢服務成果。乙方如未遵守保密義務,擅自向第三方透露與本委托業務有關的信息,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其他
11.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于20xx年1月16日在北京市豐臺區簽署。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出現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3、除本合同約定外,《建設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規程》(ceca/gc 4-20xx)等國家及行業造價咨詢相關法規、規定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1.4、甲方與總承包施工單位簽訂的《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施工總承包協議書》、施工設計圖紙和甲方造價咨詢服務要求視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11.5、甲方制定的《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項目綜合計劃》視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11.6、合同附件:
e. 乙方營業執照及造價咨詢資質文件復印件
乙方:
簽署日期:
重慶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圖片通用篇六
咨詢單位名稱(乙方):
甲方茲有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委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議定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委托的范圍及技術要求:
1、范圍:
(1)土、石方工程(2)打樁工程
(3)土建工程
(4)裝飾裝璜工程
(5)水、電安裝工程
(6)維修工程
(7)附屬零星工程
2、技術要求:
二、甲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負責提供下列資料:
(1)相關圖紙和設計變更通知等文件;
(2)隱蔽記錄和有關技術經濟鑒證;
(3)預(結)算書(含工程量計算式和鋼筋下料表);
(4)招標書及招標答疑;
(5)施工合同書(含變更合同或補充協議及有關會議紀要等);
(6)施工日志、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2、負責與有關方面的聯系和協調。
3、配合進行現場勘察。
4、按合同規定及時足額付給乙方咨詢服務費。
三、乙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根據甲方提供的有效資料和現場勘察的情況,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開展工程造價咨詢服務,以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2、對所出具的咨詢結論真實性負責,且其準確率應保證在正常允許范圍內。
3、負責與有關各方進行聯系、核對和解釋。
4、保守機密,不得擅自與有利害關系的人員接觸或透露有關情況。
5、不得遺失甲方認為必須返還的資料。
6、在約定的時間內完成任務,按合同規定收取咨詢服務費。
四、合同實施期限:
甲方負責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全部資料,乙方負責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咨詢業務。如因資料不齊或甲方其他原因影響的時間則順延。
五、收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甲方在乙方正式提供咨詢服務結論時依據省物價局有關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標準,按工程總造價的_______‰(_______元包干)用現金或轉帳形式付清全部咨詢服務費,并在合同簽訂生效之時預付_____________,結算時多退少補。
六、技術成果的分享:
按節約投資額或核減結算值,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并由甲方結算對一并付給乙方。
七、違約責任:
因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且賠償金額不少于咨詢服務費的______%(不少于10%,不高于60%)。
八、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同意提起訴訟(仲裁)。
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內容履行完畢,款項付清之日終止。
十、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報送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公室備案。
委托方法人代表(公章)
(甲方)(或委托代理人)
電話:郵編:
帳號:開戶銀行:
地址:
受托方法人代表:(公章)
(甲方)(或委托代理人)
電話:
郵編:
帳號:
開戶銀行:
地址: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
合同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