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我給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歡迎大家閱讀分享借鑒,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寶馬汽車銷售合同 汽車銷售合同和購車合同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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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惠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代理甲方北旅系列汽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代理及授權范圍
1.01 乙方代理銷售甲方的系列汽車包括:京鈴輕型客車
1.02乙方的代理區域為 地區。甲方授權乙方為以上個區域總經銷的權限,全面負責這 個區域的銷售和經銷商管理。如因乙方串貨行為造成甲方或者甲方的其他代理商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索乙方的違約責任。雙方約定每臺車違約金為一萬元,同時,甲方應明令禁止其他區域的授權經銷商在上述個區域銷售(該市場 年月日以前的供貨車輛除外),否則視同甲方違約。
1.03 乙方承諾每月向甲方的訂貨量不低于輛,乙方負責保證年銷售量不低于輛( 輛),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代理資格。
1.04 乙方的總代理權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05 對于乙方代理的銷售區域,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訂銷售政策,原則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對于自己以及下屬經銷商的經銷行為負無限連帶責任。
1.06商標屬于甲方所有的汽車產品商標。
第二條:訂貨及付款
2.01 甲乙雙方的結算價格見本合同的附件,該附件由具體的經銷協議和訂貨單組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02 乙方需貨時,應向甲方發出書面訂單,一般應在每月20日以前向甲方下達下一月度訂單,并在提貨前全額支付所提車款。
2.03北旅汽車系列產品的銷售在授權的區域內由乙方全權負責,乙方應依據或參照甲方確定市場指導價進行銷售,嚴格禁止低于甲方確定的最低市場限價進行銷售。
2.04乙方為銷售北旅系列產品組織的各種活動,費用由乙方承擔,但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提供技術和人員支持。
2.05本合同規定以現金方式或以銀行承兌匯票的形式支付。
第三條:運輸方式
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在辦理相關出庫手續后,乙方自行提貨,并負擔相關運輸費用,甲方倉庫地為交貨地。
第四條:投標特別約定
乙方在參加投標過程中,甲方有義務按招標方要求出具相關授權文件,但乙方必須按相應情況遵守甲方在價格上的規定。
第五條:商標、工業產權和保密
5.01合同特指產品商標、圖案及其他標記,屬于甲方產權,經甲方書面批準后允許乙方使用,但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此種使用應隨即停止并取消。
5.0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甲方的工業產權。
5.03乙方在合同的有效期內或合同終止后,不得泄漏甲方的商業機密,也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合同范圍使用。
第六條:違約責任
6.01 如乙方違反甲方規定,實施了串貨行為,甲方可根據乙方違規銷售的實際數量處以每單車一萬元的違約金,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取消乙方代理權。
6.02如乙方低于甲方確定的最低市場限價進行低價傾銷,甲方有權按照乙方實際銷售的數量對乙方處以每單車五千元的違約金。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取消乙方的代理資格。
6.03 如甲方不能按照乙方規定交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整改和更換,以求達到乙方訂單要求,對于因此而發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6.04原則上禁止乙方擅自更改甲方車輛的標準配置進行銷售,對于確需改裝的,乙方應提前向甲方立項并取得同意后方可進行,對于擅自改裝引起的維修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追償。
第七條:售后服務
7.01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產品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質保書和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質保服務。
7.02乙方在銷售完成后,應按甲方要求填寫用戶登記表,并應于每月定期以傳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用戶登記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務和例行巡檢工作。
7.03當乙方發生售后服務要求時,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服務要求和內容,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的 12小時內給予答復,確認服務內容和時間,同時,甲方向乙方提供24小時售后服務熱線聯絡服務。
7.04因人為原因造成的汽車配件損壞,不在免費保修之列,乙方需支付甲方售后服務之費用。
7.05對于乙方擅自改裝的部分,不在保修之列,對于甲方維修站因維護甲方利益而進行了維修的`,甲方有權根據實際維修費用對乙方進行追償。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因履行期限屆滿或雙方協商一致或一方違約另一方單方解除合同而終止。
第九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及時向對方通報相關情況并向對方提供相應證明,在雙方共同商議(或有關主管機關裁決)后,可以根據決議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合同爭議及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自雙方簽字蓋章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兩份且效力等同,作為合同附件之一的《北旅汽車商務制度》與本代理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甲、乙雙方確認的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也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北旅汽車制造有限公司乙方:北京達惠行汽車貿易有限公司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附件:
1, 代理商授權書
2,北旅汽車商務制度
3,顧客檔案表
4,進銷存報表
5,市場信息調查表
6,訂貨單
注: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寶馬汽車銷售合同 汽車銷售合同和購車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就乙方銷售甲方供應的輪胎,達成以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具體條款如下:
一、銷售區域、輪胎品牌:
1、甲方作為廠方授權的四川省總代理商,同意并限定乙方在 區域內不低于甲方限定的市場價格經銷輪胎,同時負責該品牌輪胎在該區域內的售后服務工作;甲方代理品牌乙方只能以甲方為進貨渠道。
2、品牌任務量:
3、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全部自理。
二、產品價格
1、甲方的供貨價格按甲方價格表執行。
2、若廠方價格變動,甲方有權按相應比例調整。 三、結算方法及期限
1、原則上要求現款現貨,對信譽良好的客戶,甲方提供少量資金周轉且周轉金不能大于雙方約定的乙方月平均銷售額,當月回款小于周轉金的客戶甲方次月將停止供貨;周轉金必須于當年12月25日前全部結清,結清貨款方能簽訂下一年度合同。
四、售后服務
1、甲方只對本公司售出的三包輪胎提供售后服務(以出庫胎號為理賠依據),若因乙方竄賠導致甲方無法給予理賠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負責售后服務的人員,必須按照廠方“三包”政策認真執行,同時保存好三包胎,定期送往甲方交廠方復檢。
3、乙方若在三包胎是否有質量問題與甲方有不同意見時,以廠方鑒定結果為準,若對廠方鑒定結果仍存異議,交由相關技術部門鑒定。
五、合同期限、效力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年月 年月日,本合同附件與本合
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寶馬汽車銷售合同 汽車銷售合同和購車合同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并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產品專利證書,以保障乙方所售產品的合法性;
2.甲方向乙方提供特約經銷商的授權書;
3.甲方負責專人跟進乙方的工作并盡可能不定期派員到乙方處進行推廣培訓及促銷宣傳等指導工作。
4.甲方負責本合約產品的廣告宣傳活動;并免費向乙方提供產品宣傳彩頁、圖片廣告等,以配合乙方做好產品的宣傳推廣工作
5.甲方負責按照專賣店的統一供貨價向乙方及時供貨。
6.甲方向乙方提供技術指導,對安裝人員進行培訓;
7.甲方保證所供產品的質量符合國家的相關規定,并對乙方銷售的產品提供一年保修、終身維修服務的售后服務;
8.按照協議內容,監督乙方的服務和銷售價格。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協議的內容,要求甲方履行其相應當義務;
2.按照本協議的內容,拒絕甲方提供的不合格的產品及相關服務;
3.按照本協議的內容,拒絕甲方的不合理要求;
4.不得銷售其它品牌的同類產品;不得用其他廠商的商品換上甲方的商標或包裝進行銷售,不得擅自生產并銷售仿冒甲方之產品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欠甲方貨款。
6.必須保證在銷售甲方產品時提供優質的服務;
7.對所安裝的客戶進行存檔,以每月25日為準交予甲方;
8.承擔由于自己工作人員操作不當而導致產品損壞等責任,同時不得要求甲方進行更換;
9.履行指導價格,不違反價格體系;
三、價格及結款
1.雙方約定甲方供給乙方的________自排鎖________元/組;________自排鎖________元/組;_______卡檔鎖_______元/個
2.雙方約定的結款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協議有效期
1.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如協議終止日期到達,且雙方均無違約且任何一方沒有書面提出終止本協議的,則本協議自動延續一年;
2.本協議自簽約之日起,最長的有效期為兩年。
六、違約約定及其相關
1.甲方沒有履行本協議的約定內容,乙方可立即終止該協議,并要求甲方按照乙方的實際損失予以補償;
2.乙方沒有履行自己的義務,甲方可以警告或者終止協議;
3.本協議終止前,乙方須按照約定的方式或者現金方式結清所有貨款。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5.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內容作為本協議的附件,附件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雙方若有異議可提請法律訴訟或申請仲裁,訴訟、仲裁地為__________________地方法院或仲裁委員會。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
寶馬汽車銷售合同 汽車銷售合同和購車合同篇四
甲方(賣方/原車主):
乙方(買方/新車主):
一、車輛基本情況
車牌號:蒙awl221
甲方承諾:該車輛來源合法,無非法改造、改裝;無遺留經濟抵押(銀行按揭);無未處理交通肇事和違章,所有證件資料稅費真實完備,符合法定過戶條件。
二、車輛具有以下證件和附件
行駛證正副本 、購置稅本、養路費、車船使用稅、機動車登記證書 、鑰匙1套、備胎、隨車工具 、說明書、保養手冊、保險單卡發票
三、車輛價格和付款交接
1.車輛成交價格:人民幣(大寫):玖仟元整(¥9000.00 元)。
2.車輛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現金支付甲方人民幣(大寫):玖千元整(¥9000.00 元)乙方將購車款一次性支付甲方帳戶,甲方確認收到全額車款后,如過戶不成,甲方全額劃還車款,本協議不再生效。
3.車輛過戶后在續辦保險過戶時,甲方予以協助。
四、 20xx年12月前違章由甲方負責處理,之后違章由乙方負責,車輛自20xx年12月2日當天交由乙方后,甲方不再承擔車輛維修等問題。
五、履行中如有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車輛過戶地仲裁機構仲裁解決。
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有效期至辦結車輛過戶日止。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寶馬汽車銷售合同 汽車銷售合同和購車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現將車牌為_______的自有營運車輛加盟于甲方,由甲方代為經營管理。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納管理成本費用人民幣_____元整。每月的營運總產值按協議分配,其中甲方占_____,剩余部分由甲方依相關協議分配給乙方及駕駛員。
2.甲方負責對運輸營運收入即營運產值進行財務核算,在按規定扣繳各種開支之后,于第三個月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3.甲方為乙方代辦該車輛進行集裝箱運輸所需的各種證件及海關司機本,費用由乙方全額支付。但乙方應自行為該車輛及時購買公路規費及車輛保險。
4.甲方負責該車輛營運的業務承攬,并全權對該車輛依公司管理規定進行統一管理、調度。
5.該車輛駕駛員由甲方負責與其簽訂相關承包協議,并負責該駕駛員的業務指導及培訓。甲方與駕駛員之間的具體權利義務依其兩方自主簽訂的承包協議確定。
6.必要時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處理因營運需要的各種事務,不得推諉。
7.在出現交通事故需承擔賠償責任時,在保險公司予以理賠后,駕駛員所仍無法承擔的那部分賠償責任應由乙方承擔。如因乙方未能及時購買車輛保險,而不能得以保險賠償時,則此部分的賠償責任完全由乙方承擔。對于駕駛員的任何人身損害,需賠償時乙方同意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8.協議期內,為保證甲方的正常營運,乙方欲將該車輛出售、轉讓時,應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否則,應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轉讓、出售該車輛時,本協議自行終止。
9.協議期內,乙方不得將該車輛予以抵押或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且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0.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均等效力。因履行本協議的有關爭議由協議簽定地_____市人民法院管轄。
11.除因有協議終止的事由出現外,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長期有效。
12.本協議附乙方擔保書一份。
甲方: 乙方:
(蓋章)(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
本人愿意為乙方簽訂的以上協議作為擔保人,監督乙方能遵守協議、合法經營,并愿承擔乙方因違反本協議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決不推諉。
擔保人身份證號碼:
常住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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