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合同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勞動合同書 勞動合同法辭退補償金篇一
乙 方:
簽 約 須 知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簽訂、履行勞動合同相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2、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3、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4、除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兩種情形之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 種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志是 .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工作地點在 .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所在的崗位實行下列第 種工時制。
1、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在綜合計算工時周期內,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不定時工作制。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的,須經人社部門批準。
第五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 甲方保證乙方在合同期內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權利。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根據本單位經濟效益和生產經營特點等情況,制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甲方應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結合乙方所在崗位及技能水平、勞動成果等情況,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八條 乙方在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下列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工資標準為 元/月,績效工資(獎金)等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和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為 元。
3、其他形式。
第九條 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每月 日為發薪日。
第十條 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或本單位《集體合同》確定。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在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和本單位《集體合同》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因工死亡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國家、省和本單位《集體合同》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七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在勞動過程中發生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九條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與變更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及支付經濟補償金,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本勞動合同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甲乙雙方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十、其他事項
第二十六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內,乙方居住地址、聯系電話及通信地址等事項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內容與國家、省有關新規定相悖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條 本合同是確立勞動關系及處理勞動爭議的依據,甲乙雙方應妥善保管。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 勞動合同法辭退補償金篇二
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日止。并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日起。并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 。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一)甲乙經協商確認執行 條款,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 至周 工作,上午,下午。 每周周 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于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于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四)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并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按照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 條款:
a、 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元。
b、 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 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依法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并每年向職工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住房公積金。
d、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具體
標準為:
e、甲方依法執行國家有關福利待遇,并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f、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一)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全面履行,并嚴格執行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和給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
(一) 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為乙方繳納住房公積金的,乙方有權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投訴。
(二)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四)本合同不得涂改。
(五)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合同附件包括: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 簽名日期:
勞動合同書 勞動合同法辭退補償金篇三
甲 方:______乙 方: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 性別: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規、規章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 期限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其中前_______個月,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為試用期。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部門,擔任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完成的工作數量_______,達到______質量標準,或在崗位(聘任)協議中約定。
(1)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加班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給予乙方相應待遇:
(一)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每月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 ,工資分配水平在崗位(聘任)協議中約定,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第十條 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有關部門關于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女職工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或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 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 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1年的按1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 50%,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
第十章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___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九條 以下文件或協議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蓋 章) 乙方:________(簽 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簽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合同書 勞動合同法辭退補償金篇四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及培訓等工作。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機房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
每周周 至周 工作,上午 下午 。
每周周 為休息日。特殊情況按照客戶需求安排工作實景等下班。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 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 元
(三)經甲乙上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做下列分配:
a.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種子分配辦法絕地共,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 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 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甲方實行提成工資制,根據甲乙雙方平等自愿的條件下作出下列提成工資制:
5—10萬單子按3%提成。 10—15萬單子按4%提成。 15萬以上單子按5%提成
工裝視情況而定。
d.提成每月20號按客戶所交工程款的比例發放。
e.中途無故不干丟下工地不管等原因,甲方無理由拒絕發放乙方的一切工資以及提成,情節嚴重的甲方可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
五、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按照執行。
六、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在使用期內達不到甲方的基本業務能力的;
3.泄露甲方商業機密的或私自接私轉單等情況的。
4.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5.因工傷或病害等無能力工作等原因的。
七、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節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沖裁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效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感部門舉報。
八、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感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在附補充協議。
甲乙雙方自愿申請勞動合同鑒證的,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簽名:
公章
簽名日期:
勞動合同書 勞動合同法辭退補償金篇五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xxx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第一條 本合同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年(月)。
試用期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部門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xx。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工作崗位(工種)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二、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 項工作制。
(一) 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甲方因特殊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的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
(三)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甲乙雙方協商按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第六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不得招錄用未滿16歲的未成年人,并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制定工作規則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到指定的醫療單位進行健康檢查。
第九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 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工資不低于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試用期間工資不低于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甲方支付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并依法根據國家相關規定代扣代繳員工的個人所得稅。
第十一條 員工薪酬實行月工資制度,工資結構由崗位工資、店齡工資及津貼組成,具體標準參照甲方薪酬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二條 實行計時或崗位工資的,每月標準工資為 元。 實行底薪加提成工資的,每月底薪為 元,提成為完成工作定額的 %計提或為依據甲方針對某一單項獎勵規定計提。
第十三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婚假、喪假等假期。
第十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150%的加班加點工資;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200%的加班加點工資;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300%的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每日24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應補貼 元。
第十六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于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在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第十八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還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工作指標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安排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的同意,不得公開和泄露。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甲方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將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六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七條 訂立勞動合同時,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牟取不正當利益,不得要求強迫乙方集資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證等證件。
第二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2、 3、 4、 5、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三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或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第三十一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或根據經營情況進行優化調整,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全體員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 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甲乙雙方協商在合同期限屆滿后15天內辦理續訂或解除相關手續;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十年以上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其具體內容屆時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三十五條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的勞動合同無效。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依法訂立后,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七條 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依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支付乙方的經濟補償。
第三十八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三十二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三十九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決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條 乙方書面申請辭職后最后一個月工作期內,因工作失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可與乙方解除合同,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補償。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
第四十二條 其他違約責任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三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xxxx市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處理。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處理。
十二、其它
第四十四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自愿遵照執行。
(一) 《員工手冊》 (二) 《崗位說明書》
(三) 《員工離職補充規定》及相關規章制度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規和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新的國家法規及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七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及時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并詳細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
勞動合同續訂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續訂類型為 期限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 勞動合同法辭退補償金篇六
甲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達成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為一年
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即終止執行。因本店工作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條件下,可續訂合同。
二、工作崗位
經雙方協商,乙方在合同期內從事甲方鞋店的導購員工作。
三、勞動保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工作環境,保證乙方在人生安全不受危險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四、工作時間
(特定內容)提前10分鐘上班、吃飯一個半小時。冬季:早班:9:00——晚6:30中班:12:00——晚21:00夏季:早班:8:30——晚6:30中班:12:00——晚21:30
五、工作內容
乙方根據甲方規定負責店內以下幾項工作:
1、各種貨品的銷售;
2、貸品的清點和驗貸;
3、各項衛生的打掃、陳列和整理。
4、其他店內需要的工作。
六、勞動報酬
根據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構成為:基礎工資元+全勤獎元+優秀衛生獎+優秀服務獎+優秀業績獎+消售提成+年終獎。
七、勞動紀律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1、員工應遵守本店各項制度及員工守則,遵守本店規定的工作程序。
2、員工如違反本店的規章制度,本店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或解雇。
3、員工如毀壞或遺失本店財物的,依市場價給予以補償。盤點以少貸的,查明是乙方的原因的,由乙方按照丟失貸品的原價賠償給甲方,未知原因的由當天班次的所有營業員共同賠償,按原價賠償給甲方。
八、合同解除:
a)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專賣店可以解除本合同,
a、員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本專賣店規章制度的;或有嚴重損害本專賣店利益的行為,或嚴重失職,或收受客戶回扣的。b、本專賣店因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而多余職工或本專賣店宣布解散。
c、員工工作態度怠慢不創造效益,沒有工作積極性或業績一直下降的。
a)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員工可以隨時書面解除合同:
a、本專賣店不按照本合同規定向員工支付勞動報酬;
b、本專賣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犯員工合法權益的a)乙方若合同期滿甲方將結算清所有工資和押金。b)乙方合同期未滿,應自行承擔經濟損失。
九、教育培訓
本專賣店鼓歷員工參加與本職工作關的各類培訓;凡員工參加經本專賣店同意的培訓;本專賣店應當相應地地予以報銷相關的培訓費用。與專賣店外派員工參加培訓;則雙方另訂培訓合同。
十、合同無效
本合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則本合同自始無效;
1、根本違反法律法規的;
2、供虛假信息;欺騙本專賣店而簽訂本合同的;
3、工為任何不合法、不正當目的進入本專賣店工作的。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簽約雙方已讀懂上述條款的約定,現自愿簽字確認。
甲方:專賣店代表人:
電話:
乙方:簽字乙方身份號:
電話:
合同簽署時間:年月日
勞動合同書 勞動合同法辭退補償金篇七
甲方 性質
地址
乙方 性別
出生年月;
現住址
身份證號碼
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止。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為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在上崗或調換新崗位前應對乙方進行嚴格的崗前培訓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3、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4、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時有權拒絕執行。
5、團方安排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或者乙方已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1、甲方安排乙方的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甲方應按國家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每周至少保證乙方休息一天。
3、在國家法定節日期間,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休假。
1、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將工資報酬支付給乙方本人,每月至少支付一次,也可委托銀行發放。
2、甲方支付工資報酬的支付周期為 ,支付時間為 支付標準為 。
3、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違背當地政府的最低工資規定。
4、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加班工資,加班工資計算基數為 。
5、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必須按當地政府規定支付乙方停工津貼或生活費。
1、甲乙雙方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 保險的規定,參加保險,甲方應及時為乙方辦理參保手續、按時足額繳費。
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后,甲方必須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的轉移手續。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在職期間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養老保險的待遇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1、甲方應當制定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不得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2、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
(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給乙方造成損害、除如數支付損失數額外,還應加付25%的賠償費用。
(1)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
(4)解除勞動合同后,來按照國家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
(5)造成勞動者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簽訂時間:
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人:(簽章)
鑒證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 勞動合同法辭退補償金篇八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及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個月。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承擔任務,擔任_________工種。乙方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
第三條 勞動(工作)條件
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第四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并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乙方如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方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_________.
3.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__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
4.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 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按不超過本人工資的______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2.因第七條第二款第(2)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1年(滿半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發給乙方1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滿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1年發給相當于乙方標準工資1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12個月乙方標準工資。
3.甲方參照(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向待業保險機構繳納待業保險基金,乙方待業期間可享受待業保險待遇。
4.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的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3至6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于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6.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7.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是:_________.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因停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3.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4)乙方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天通知對方,并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第2款規定的;(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的;(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7.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于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補貼;
2.甲方為乙方解決伙食問題;3.甲方按國家規定的補貼項目,每月應發給乙方共計_________元;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
6.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后,乙方應為甲方服務_________年。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_________元;
7.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___.
第九條 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由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_________;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標準是:_________.
第十條 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等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