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備受啟迪時,常常可以將它們寫成一篇心得體會,如此就可以提升我們寫作能力了。我們想要好好寫一篇心得體會,可是卻無從下手嗎?接下來我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心得體會吧,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法治實踐活動心得100 法治實踐活動心得體會篇一
然而,當今社會是法治社會,俗話說得好“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如果人人都認為自己應該擁有絕對的自由,而且要有自己來決定自己的權利,那我們的社會是什么樣子呢?我們還會有平靜祥和的校園嗎?還能和小伙伴自由自在的游戲嗎?好可怕,不敢再想了。
其實,法就在我們身邊。練字時,外婆提醒我注意手法;妹妹學習吹笛子時,外婆提醒她注意指法、身法;放學過馬路時,媽媽告訴我要遵守交通法……為什么那么多事情離不開這個“法”字呢?“法”究竟是什么?我感覺“法”就是懸崖峭壁邊堅實的護欄。護欄里面是可以放心行走的人行道,而外面則是深不可測的萬丈深淵,這道護欄就是生與死的分界線。
常聽大人們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這些話。是啊,一個社會,一個國家,甚至一個學校,如果沒有法規、規定,肯定會成為一般散沙。新的《小學生守則》、《小學生行為規范》一共30條,這個不僅要每個記牢,更要每個同學都認真做好《守則》和《規范》中的每一條,用它來規范我們的行為。只要我們把《守則》和《規范》牢記在心,溶入生活之中,所有的青少年都會是“五好”少年。
為了讓我們自由的生活更美好,請大家把自己約束在法律允許的范圍中吧。小小的放縱也許只會換來老師或爸媽的一頓電閃雷鳴,狂風暴雨。如果是觸犯了法律呢?會不會就像是翻到了護欄外面一樣呢?那后果可就不敢想像了。
我愛這個法治社會,同時我更會注意自己在日常生活中積累的法律知識,它固然是約束著我,但是它更是我的保護神。從今天起,從這一刻起,讓我們一起踏上法治社會的道路吧!
法治實踐活動心得100 法治實踐活動心得體會篇二
親愛的同學們,在我們那美麗的校園內,你是否經常看到這樣一些現象:鏡頭一:從同學的課桌旁邊走過,順手牽羊地拿走一支鉛筆;鏡頭二:回家的路上,看見本不屬于自己的東西時,卻若無其事地撿起放進了口袋里;鏡頭三:下課了,同學之間因一點瑣事就惡語傷人,大打出手……也許這些事情大家并不陌生,而且時常發生在我們身邊,可大家卻不以為然。其實,這些事情是很不文明的,久而久之,它們會給我們帶來嚴重的后果。
下面是個青少年犯罪的事例。
每個人都有美好幸福的童年,曲哲(化名)也曾有過美好的理想。
曲哲出生在一個普通的雙職工家庭里。父母對他很寵愛。家庭充滿溫馨。小學時,曲哲聰明好學,讀書用功,在班里成績一直名列前茅,并一優異的成績被重點中學錄取。他在沾沾自喜的同時,也漸漸變得狂妄自大起來,思想開始滑坡,還經常和社會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并學會了抽煙,喝酒等不良惡習。就這樣導致了學習成績直線下降。
那年暑假,好久不見的“鐵哥們”陳風找到了他,倆人便聊了起來。在與陳風閑聊的過程中,陳風提起自己與一個好朋友因種種原因發生了極大的沖突,覺得自己很吃虧,便要求曲哲幫他出口惡氣,教訓一下這個“好朋友”。曲哲為了哥們義氣就義不容辭地答應陳風幫這個忙。
第二天,他們約好時間,把那個“好朋友”騙到一間沒人住的小破屋里,就在這時,陳風卻拿出了一把明晃晃的水果刀,原本是嚇唬那個“好朋友”的,但在逼進他的時候,陳風一失手,那把刀捅進了那個人的腹部。就這樣,那個他們所謂的“好朋友”便慘死在他們手中……
就是這樣一件區區小事,一把小小水果刀竟奪去了一個年輕的生命。如果當時曲哲不答應他的“鐵哥們”陳風的要求;如果當時曲哲能及時回頭,那么,迎接他的還依舊是美好的明天;他將面對的不是冰冷,黑暗的監牢,而是光輝燦爛的前程,還有鮮花的簇擁,掌聲的環繞,還有……但是現在那么多的“還有和而是”已不在屬于他,因為哥們義氣害了他,害了這個曾經徘徊在正義與邪惡的邊緣的少年。
同學們知法守法是從一點一滴的小事做起的,讓我們用自己的行動來證明吧!讓我們努力創造一個法制社會!
法治實踐活動心得100 法治實踐活動心得體會篇三
們是二十一世紀的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國家十分關注我們的成長。這些年。黨一直在加強對我們的法制教育。在法制的藍天下,我們從一群羽毛未豐滿的小鳥,逐漸換成一群正準備騰飛的雄鷹。
法律和我們息息相關,青少年的法律素質如何,關系到我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進程,所以我們必須要知法守法,做任何是都要與法律同行,法律要靠我們大家自覺遵守。遵紀守法,我們要從小做起,從小事。例如:發生在我們身邊的故事:有的同學因發生了糾紛,而引起了打架斗毆,有意傷害他人,這明顯是不對的,這樣一來不會反受傷,受老師,父母的批評,還要受到法律的懲處。以上案例,足以看出那些人的道德觀念是那么的落后。黨中央就此采取了相應的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條例》第22條第1項:“毆打他人,造成輕微的傷害的,尚不構成刑事處理的,處15日一下拘留,200元以下的罰款或警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4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理”這小小的事例告訴我們:
一、要講文明,懂禮貌,團結同學。
二、同學之間有矛盾要找老師或家長解決,不能互相打人,不能欺負小同學。
我是一名遵紀守法的學生,其中離不開學校家長的教導。學校經常開展法制教育課我從中學會了不少,知道什么是法律,意識到法律的重要性,學會了如何守法,如何面對周圍的事務······老師也經常提醒我們,要我們時刻遵守學校、社會制度。在家,只要我一犯錯,父母就會立刻指出來,教育我們怎樣才是正確的,下次如何避免······在這種情況下我漸漸的懂得了很多,時刻銘記老師家長的話,用法律來約束自己,使自己避免犯錯。正確做到與法律通行,通過有針對性的對青少年進行法制宣傳教育,有利于不斷提高廣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幫助青少年學法、懂法、手法和用法,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
人生在世,法律二字,人人學法,家庭幸福,社會安定,國家的發展日益前進,朋友們你們是否意識到法律的重要性,請你意識它的重要性吧!因為只有你意識到了他,你才能理解老師們“苦口婆心”的講法律的原因,法律要行動來奠基教育來澆灌教育來澆灌,自覺來支持,讓我們在法律的藍天下健康成長,成為21世紀的棟梁之材。
法治實踐活動心得100 法治實踐活動心得體會篇四
老師們、同學們,大家早上好,我是學生會副主席徐賢得,今天我國旗下講話的題目是《法治與生活》。自我國于1999年全國人大九屆二次會議通過憲法修正案,把"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寫入憲法后,我們在日常學習生活中越來越多地聽到“依法治國”和“法治”。但是什么是法,“法治”與我們的生活又有什么關系,卻很少有人去思考過。
古羅馬的法學家西塞羅在其著作中提到,在實在法,也就是各民族制定的各種法律之上有一更高的適用于一切民族永恒的自然法。自然法是與自然即事物的本質相適應的法,其本質為正確的理性。所以,自然法效力高于實在法。實在法必須反映和體現自然法的要求。因此“惡法非法”,法律必須體現正義和公正。
我國自周朝法家起,就已有法治的雛形。法家提出了“緣法而治”、“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于法”的觀點,認為法是高于君主的權利而存在的,這與西塞羅的觀點也有相近之處。
在我們今天的社會,法滲透在生活的每一個角落。除了國家的法律之外,我們日常生活中的規章制度是法,行為準則也是法,若是按照斯多葛學派的觀點,自然規律也是一種法。
而我們生活在這個社會中,為社會的一員,法也深刻地影響著我們。
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第一部憲法,標志著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建立。而這部憲法的誕生地就是我們所生活的城市,杭州。
若是你覺得這件事距今已相隔甚遠,和你沒有多少關系。那么3.15消費者權益日就和我們的生活更加密切了。在以往的消費者權益日中,我們能在媒體的報道上看到許多打假、維護消費者權益的報道,這是法對我們權益不因為他人的作假、偽造而受到侵害的保護。
因此,我們要學好法律,懂得法律,知道如何正確而有效的維護自己的權益。
在盧梭的《社會契約論》中認為,整個社會是由每一個公民與整個社會形成一種契約的關系而建立起來的。而這個民主政治早已代替了盧梭時專制統治的時代,我們每一個都應是這個社會的一份子。因此,我們在享受法帶給我們的人身、財產上的保護的同時,也該盡自己的一份力量來推動整個社會向前發展。
那么我們又應該如何做到這看似偉大而遙不可及的目標呢?
首先,“大事始于細末”,我們可以從身邊的小事做起,認真學習有關學科,做一個知法懂法的好學生。
其次,在自己的權益受到侵損時要敢于維護自己的權利。就如你在消費時購買的了假的、偽劣的產品,不能只是哀聲嘆氣,抱怨自己的運氣不佳,而是應該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因為當你能夠向有關部門指出商家的非法行為,就可以讓其他消費者免于遭受同樣的損失。在幫助他人的同時,也體現了你作為一名優秀的社會公民的素養與品格。
除此之外,同學們還可以在平日里路過電教樓南側的展板時留心其上的新聞與消息。時時關注我國法治建設的進展。因為就如前文所言,這個社會的進步與發展離不開在坐的每一位師生的努力。
古人有言“無法無天”,可見法律在古人心目中就已是同天一般讓人敬畏。而如今身處于一個正在向法治社會發展的社會時期,我們也應該對具有自然法精神的法律充滿尊敬之心,并且為法治社會奉獻自己的一份力。謝謝大家!
法治實踐活動心得100 法治實踐活動心得體會篇五
法治是人類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現代社會的一個基本框架。什么是法治?英國思想家洛克說:“個人可以做任何事情,除非法律禁止。”
在一個寒冷的冬天,我和媽媽去朋友家做客。我在朋友家周圍四處溜達,無意間看到了觸目驚心的一幕:一個父親因為孩子考試不及格,對他孩子拳打腳踢,一直逼到墻角。那個小孩臉色蒼白,手臂上全是血印,蜷縮在墻角,身體抖得厲害,面目猙獰。那個父親的眼里閃過一絲狠毒的眼神,嘴里叨咕著什么,撇撇嘴,拿起一根木棍狠狠地向小孩子身上砸去……我的心顫抖了一下:世上還有這么無情無義的父親?真是太可惡了……《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她懂法嗎?
還有一次,我走在回家的路上,看見一群男生在玩一個小型“手榴彈”,那群男生中的“首領”“蹦出來,把蓋子一拉,“嘣”的一聲爆炸了,離“手榴彈”最近的一個男生被炸飛的彈片劃傷了,鮮血不止,將旁邊的瓦墻炸“黑”了……幸好還沒有傷害到周圍的居民,沒有損失到別人的利益,沒有嚴重損壞公共物品,不然就要犯《刑法》中第一百一十四條中的爆炸罪了……他,他們,懂法嗎?
一個國家必須擁有自己的法律。我了解到我國很多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還有保護我們少年兒童的,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法”就在我們身邊,我們是二十一世紀的青少年,我們必須做到“知法、學法、懂法、用法、遵法”,當一個真正的好公民。同學們,讓我們從現在開始,增強自己的法律意識,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把握住自己的現在,從而更好的把握住自己的美好未來!讓法治法律走進每個人心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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