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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劃款協議書(專業15篇)篇一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
乙方接受(以下稱委托人)的委托,向甲方發放(幣種)資金委托貸款。甲、乙雙方按________年字第號《委托貸款委托合同》約定的條款和委托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出的《委托貸款通知單》所列各項,并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幣種、項目、種類、金額、利率、期限如下:
幣種:項目:
種類:
金額(大寫):(小寫):
用途:
利率:
期限:________年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開立帳戶。甲方應在乙方的營業部門開立貸款帳戶和存款帳戶,用于辦理用款、還款、付息等。
按額放出,轉入甲方帳戶,甲方用款計劃如下:
日期金額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萬元。
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萬元。
3.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萬元。
4.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萬元。
第四條還款資金來源。甲方用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2.3.
第五條還款計劃。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按額歸還借款本息。
具體還款計劃如下:
日期本金利息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萬元。
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萬元。
3.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萬元。
4.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萬元。
第六條利息計付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根據委托人確定的利率計算利息。
自乙方劃撥貸款之日起計息,按結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國家利率調整(或調整利率水平)或委托人要求調整利率,乙方有權根據委托人的要求,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并從調整之日起,按新的利率計收利息。
第七條貸款的監督、檢查。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八條還款擔保。本合同由取得委托人和乙方認可的擔保人以保證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擔保,并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條款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必要時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三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按期、按額將貸款放出,應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的違約金。由此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且違約數額不足彌補時,乙方應給予賠償。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發放的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收取%的罰息。乙方收回貸款和收取罰息可直接從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收。
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彌補時,乙方應給予賠償,但出現本條第3項、第7項的情況時除外。本項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本條第2項的方式相同。
4.甲方未能按還款計劃按期按額償還借款,乙方在未收到委托人提出的延期還款書面通知時,有權催收貸款,并可對逾期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的罰息。
5.甲、乙任何一方擅自變更合同其他條款或解除合同,應按貸款總額的萬分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違約金數額不足彌補時,還應給予賠償。
6.甲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經營管理不善,危及貸款安全時,乙方可根據委托人的要求提前收回貸款。乙方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甲方帳戶中扣收。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簽章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
銀行劃款協議書(專業15篇)篇二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借、貸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以下內容貸款。
1、借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
4、借款與還款期限:
(2)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借款日期、還款日期如與借款憑證記載不相一致時,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借款人提前還款,應當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并征得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是利率不變,貸款人有權按本合同的預定的借款期限計收利息。
5、利息計付:
(1)本合同項下借款年利率為_________%。短期貸款按本合同利率執行;中長期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________年一定,第________年按本合同利率執行。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____(季月)結息,結息日為每_____(月季末月)的第____日。
第二條除非滿足以下先決條件,否則貸款人有權拒絕提供本合同項下貸款:
1、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___________帳戶,并通過該帳戶辦理與本合同項下貸款有關的往來結算和存款。
2、每次提款時,借款人已填妥有關借款憑證,并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
3、若本合同項下貸款有抵押、質押擔保,則借款人已根據貸款人要求辦妥登記及或保險等法律手續,且該擔保、保險持續有效。
第三條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有權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和貸款的使用等情況,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財務報表等文件、資料和信息。
2、按照本合同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逾期利息、復利和其他借款人應付費用時,貸款人均可直接從借款人任何帳戶中劃收。
3、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的前提下,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第四條借款人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貸款。
2、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如遇特殊情況,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歸還借款而需展期的,應在借款期限屆滿____日前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雙方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3、借款人應在結息日向貸款人支付應付利息。
4、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不擠占、挪用貸款。
5、按月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報表或其他相關資料、信息,并積極配合貸款人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貸款使用情況的檢查。
6、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未全部還清之前如采取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兼并、分立、合資、資產轉讓、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債權債務關系變化或影響貸款人貸款債權實現的行動,應當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經貸款人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采取上述行動。
7、借款人發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產、歇業、被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均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并落實還款措施。
8、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借款人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
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其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能力的,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并征得貸款人同意。
9、借款人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轉移資產或擅自轉讓股份,以逃避對貸款人的債務。
10、借款期間借款人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經營范圍變更等事項,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
11、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人出現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借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借款人應當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12、借款人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等費用。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的提前下,貸款人未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人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利息的計算方式相同。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一條款,貸款人均有權采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本息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3、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貸款本金的,貸款人有權對逾期貸款根據逾期天數按日利率萬分之_________(大寫)計收逾期利息。
4、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貸款人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在違約使用期間按日利率萬分之_____(大寫)計收罰息。
5、對應付未付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復利。
6、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人違反擔保合同約定義務,經貸款人指出仍不改正的,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采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7、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六條借款擔保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通過訴訟解決的,由貸款人往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借貸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當事人各一份,擔保人一份,____________份,效力相同。
第十一條提示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注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銀行劃款協議書(專業15篇)篇三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應借款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的申請,貸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股本貸款。借貸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借款合同條例》以及xx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借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借款幣種:_________。
1.2借款金額: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
1.3借款期限:_________。
借款期限為_______年,自第一筆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條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對的投資。
第三條提款。
3.1借款方按第一條規定的借款額提款均必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后方可進行:
(1)已提供第二條所述投資項目列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證明。
(3)已提供貸款方認可的還款擔保抵押合同已辦妥登記及公證手續。
(4)借款方自籌注冊資本金已按有關規定繳納。
(5)投資項目外方注冊資本金已按有關規定繳納。
(6)未發生第9.1條款所列任何一種違約行為。
(7)其它。
3.2提供期限為_____個月。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內,借款方應按下列計劃提款:
3.3借款方如需調整提款計劃,應提前十五天通知貸款方,并經貸款方同意。提款期到期,未提貸款部分即自動注銷。
3.4借款方辦理提款,應提前______個銀行營業日提交有效借款憑證。
第四條利息和費用。
4.1借款利率。
利息每______計收一次,結算日為____________。
計息方法:_________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貸款余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
4.2承諾費。如借款方未按第3.2條款規定的季度提款計劃提用貸款,又未按第3.3條款規定提前通知調整提款計劃,貸款方有權按未提或超提金額的‰一次性收取承諾費。
4.3管理費。借款方應在第一次提款時按合同借款金額的_______%一次性向貸款方支付管理費,管理費以人民幣支付(以支付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中間價折算)。
4.4凡因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而發生的其他費用均由借款方承擔。
4.5借款方應于結算日主動支付利息。如結算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支付,屆時未付,貸款方有權主動從借款方的存款帳戶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方可計收復利。
4.6除4.3條款項下費用外,其他各項利息、費用均以所借幣種支付。
第五條還款。
5.1借款方應以自有資金及其他可還貸資金歸還本貸款。本貸款項下投資項目的紅利分配應首先用于歸還本貸款。
5.2借款方應在第1.3條款規定期限內以所借幣種歸還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歸還一次,分______期還清第一期還款在第一筆提款之日后_____個月進行,各期還款金額見下表:
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內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應在計劃還款日前一個月提出調整還款計劃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并對第5.2條款作出修訂后執行。貸款到期(指分期還款計劃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觀因素無力歸還,最遲應在貸款到期日前一個月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貸雙方就本合同中的借款期限、利率和還款計劃部分作出補充和修訂,展期貸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應利率檔次確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條款規定的分期還款計劃按期如數還款,又未經貸款方同意調整還款計劃,對未還貸款部分貸款方有權從計劃還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20%的利息。
5.5借款方提前還款應經貸款方同意方可處理,并應提前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通知貸款方,提前還應在結息日并應按第5.2條所列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沖即將到期或下一期的還款。
第六條擔保。
6.1本借款由______提供還款擔保(具體擔保內容見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貸款方可行使上述擔保項下的權利。
第七條陳述與保證。
7.1借款方向貸款方陳述并保證:
(4)借款方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影響貸款方權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b.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擔保、權益和資產抵押以及各類債務承諾d.各類舉債、欠債e.其他重大事件。
7.2第7.1條款所述的第一項陳述與保證,亦作為借款方在每一筆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陳述與保證。
第八條約定事項。
8.1借款方按合資(作)合同規定繳足資本金后,應及時將出資證明和注冊資本驗資報告副本交貸款方備存。
8.2借款方同意無條件接受貸款方的信貸檢查和監督,并為之提供工作便利,及時完整地提供本企業和投資企業的基建、生產、財務等計劃及其執行情況,按季報送有關統計、財務報表和其他資料。
8.3借款方為其他建設項目或投資項目采取抵押擔保方式籌措建設資金,借款方應同比例地向貸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會與第三方簽訂任何有損于貸款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或影響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協議。
8.4發生下列事件,借款方應事先征得貸款方同意:_________。
(1)以資產和收入為其他單位提供信用擔保或設定抵押權。
(2)將本貸款項下投資股權以任何形式轉讓他人或設定抵押權。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事件,借款方即構成違約:_________。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條,第五條規定按期如數支付各項應付款項。
(2)未按第二條規定使用貸款。
(7)借款方(被)申請破產。
9.2貸款方未能按提款計劃及時供應貸款即構成違約,但由于國家經濟政策和信貸政府變更者除外。
9.3如借款方違約,貸款方有權立即同時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措施:
(1)從借款方在貸款方的任何帳戶中主動扣收欠款。
(4)中止或終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權利。
(5)宣布貸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償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貸款方因追索貸款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應由借款方負責。對貸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9.4如貸款方違約,借款方可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貸款方收取不高于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為止。
第十條其他事項。
10.1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雙方協商并訂立補充條款或修改協議。修改、補充協議無論是否明示,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并絲毫不影響本合同未變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對借貸雙方以及各自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貸款方可自主決定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但應及時通知借款方。未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行為均屬無效。
10.3本合同未盡事宜,按貸款方規定辦理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立補充條款。
10.4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應向貸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訴訟。
10.5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日失效。
10.6本合同正本_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______份,擔保人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貸款方:_________。
(法人公章)(法人公章)。
簽字人:_________簽字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銀行劃款協議書(專業15篇)篇四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借、貸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借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
4、借款與還款期限:
(1)借款與還款期限見下表。表中欄目不夠填寫而增寫的附表,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借款還款。
年月日金額:;年月日金額。
(2)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借款日期、還款日期如與借款憑證記載不相一致時,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借款人提前還款,應當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并征得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是利率不變,貸款人有權按本合同的預定的借款期限計收利息。
5、利息計付:
(1)本合同項下借款年利率為____%。短期貸款按本合同利率執行;中長期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一年一定,第一年按本合同利率執行。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____(季/月)結息,結息日為每_____(月/季末月)的第20日。
1、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________帳戶,并通過該帳戶辦理與本合同項下貸款有關的往來結算和存款。
2、每次提款時,借款人已填妥有關借款憑證,并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
3、若本合同項下貸款有抵押、質押擔保,則借款人已根據貸款人要求辦妥登記及/或保險等法律手續,且該擔保、保險持續有效。
1、貸款人有權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和貸款的使用等情況,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財務報表等文件、資料和信息。
2、按照本合同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逾期利息、復利和其他借款人應付費用時,貸款人均可直接從借款人任何帳戶中劃收。
3、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的前提下,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1、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貸款。
2、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如遇特殊情況,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歸還借款而需展期的,應在借款期限屆滿15日前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雙方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3、借款人應在結息日向貸款人支付應付利息。
4、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不擠占、挪用貸款。
5、按月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報表或其他相關資料、信息,并積極配合貸款人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貸款使用情況的檢查。
6、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未全部還清之前如采取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兼并、分立、合資、資產轉讓、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債權債務關系變化或影響貸款人貸款債權實現的行動,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經貸款人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采取上述行動。
7、借款人發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產、歇業、被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均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并落實還款措施。
8、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借款人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其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能力的,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并征得貸款人同意。
9、借款人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轉移資產或擅自轉讓股份,以逃避對貸款人的債務。
10、借款期間借款人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經營范圍變更等事項,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
11、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人出現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借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借款人應當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12、借款人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等費用。
1、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的提前下,貸款人未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人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利息的計算方式相同。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一條款,貸款人均有權采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本息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3、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貸款本金的,貸款人有權對逾期貸款根據逾期天數按日利率萬分之_________(大寫)計收逾期利息。
4、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貸款人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在違約使用期間按日利率萬分之_____(大寫)計收罰息。
5、對應付未付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復利。
6、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人違反擔保合同約定義務,經貸款人指出仍不改正的,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采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7、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通過訴訟解決的,由貸款人往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同自借貸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當事人各一份,擔保人一份,_____份,效力相同。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注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借款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貸款人(蓋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
銀行劃款協議書(專業15篇)篇五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應借款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請,貸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資產外匯貸款。現借貸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借款合同條例》以及xx銀行的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借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借款幣種:_________。
1.2借款金額: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其中備付利息: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借款期限:_________。
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年,自第一筆提款之日起算。
第2條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
2.2備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設期各期利息。
第三條提款。
(1)已提供項目投資列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證明;
(3)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工貿還匯協議書》或銷售渠道已落實的其他證明;
(4)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還款擔保;抵押合同已辦妥登記及公證手續;
(5)自籌資金已按貸款方要求或按計劃投入使用或到帳;
(6)未發生第9.1條款所列任何一種違約行為;
(7)其它:
3.2提款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內,借款方應按下列計劃提款。
3.3各年(季)度提款計劃借款方應在當年(季)第一筆提款前一個月提交貸款方。
3.4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計劃如需調整,應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經貸款方同意。
3.5借款方辦理提款,應提前個銀行營業日提交有效借款憑證。
3.6提款期到期,未提貸款部分即自動注銷,但事前已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條利息和費用。
4.1借款利率。
利息每_________計收一次,結息日為_________。
計息方法:_________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貸款余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
4.2承諾費。如借款方未按第3.3條款所述季度提款計劃提用貸款,又未按第3.4條款規定提前通知調整提款計劃,對該未提或超計劃提款部分,貸款方有權按未提或超提金額的_________‰一次性收取承諾費。
4.3管理費。借款方應在第一次提款時按合同借款金額的_________%一次性向貸款方支付管理費,管理費以人民幣支付(以支付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中間價折算)。
4.4借款方應于結息日主動支付利息,如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支付,屆時未付,貸款方有權主動從借款方的存款帳戶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方可計收復利。
4.5凡因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而發生的其他費用均由借款方承擔。
4.6除4.3條款項下費用外,其他各項利息、費用均以所借幣種支付。
第五條還款。
5.1還款來源為及其它可用于還款的資金。
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內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應在計劃還日前一具月提出調整還款計劃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并對第5.2條款作出修訂后執行。貸款到期(指分期還款計劃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觀因素無力歸還,最遲應在貸款到期日前一個月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貸雙方就本合同中的貸款期限、利率和還款計劃部分作出補充和修訂,展期貸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應利率檔次確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條款規定的分期還款計劃按期如數還款,又未經貸款方同意調整還款計劃,對未還貸款部分貸款方有權從計劃還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2%的利息。
5.5借款方提前還款應經貸款方同意方可辦理,并應提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通知貸款方,提前還款應在結息日并應按第5.2條所列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沖即將到期或下一期的還款。
第六條擔保。
6.1本借款由_________提供還款擔保(具體擔保內容見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貸款方可行使上述擔保項下的權利。
6.2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第8.4條款所述本貸款項下所有各期保險單項下的權益無條件抵押給貸款方,保險單以貸款方為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正本交由貸款方保管,貸款方有權參與定損定責及索賠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發生保險賠償時,貸款方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扣收貸款本息。
第七條陳述與保證。
7.1借款方向貸款方陳述并保證:_________。
a.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b.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擔保、權益和資產抵押以及各類債務承諾;d.各類舉債、欠債;e.其他重大事件。
7.2第7.1條款所述第一項陳述與保證,亦作為借款方在每一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陳述與保證。
第八條約定事項。
8.1借款方應按貸款方要求開立本外幣往來戶和/或專戶。本合同項下開證、付款等應在貸款方辦理,并接受貸款方的審核。
8.2本合同簽訂后,借款方應按計劃對外訂貨,進口訂貨卡片應交貸方審核,貿易合同副本應交貸款方,貸款方憑以開證、付款,借款方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個月內未能簽訂進口合同,貸款方有權撤消本貸款。
8.3借款方同意無條件接受貸款方的信貸監督和檢查,并為之提供工作便利。貸款方有權參與招標、商務談判、竣工驗收等活動,有權參加借款方有關工程建設、生產經營、計劃財務等方面的重要業務辦公會議或列席董事會,有權參與貸款方認為有必要參加的其他重大活動和會議。借款方應將上述重要活動和會議事先通知貸款方。借款方應按貸款方要求及時報送與項目建設、貸款使用和生產經營有關的各類重要設計文件、統計財會報表、各年計劃及其執行情況的書面報告、董事會重大決議和決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應保證上述報表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貸款方有權調閱原始憑證,審查借款方的資產和財務狀況。
8.5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在借款方建設和經營期間,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財產以所借幣種向貸款方指定的保險公司按期連續投保有關險種。保險額應為財產原值的11%。如原值低于市場價時,應按重置價投保。借款方如中斷保險,貸款方有權主動代為保險,一切費用由借款方負擔。
8.5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未參與周轉的全部折舊基金積累和不低于_________%的其他專項基金存入貸款方,將不低于_________%的各類結算業務交由方辦理。
5.6借款方對本貸款和其它同類債務的清償,應按照比例平等原則進行。如果今后為其他建設項目采取抵押擔保方式籌措建設資金,借方應同比例地向貸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會與第三方簽訂任何有損貸款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或影響借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協議。
8.7借款方發生下列事件應事先征得貸款方的同意:_________。
(1)以資產和收入為其他單位提供信用擔保或設定抵押權;
(2)出售、轉讓、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以本貸款購置的設施、設備、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資產。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事件,借款方即構成違約:_________。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條、第五條規定按期如數支付各項應付款項;
(2)未按第二條規定使用貸款;
(7)停止項目建設或生產經營;
(8)借款方(被)申請破產。
9.2貸款方未能按提款計劃及時供應貸款即構成違約,但由于國家經濟政策和信貸政策變更者除外。
(1)從借款方在貸款方的任何帳戶中主動扣收欠款;
(4)中止或終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權利;
(5)宣布貸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償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貸款方因追索貸款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應由借款方負責。對貸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9.4如貸款方違約,借款方可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貸款方收取不高于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為止。
第十條其他事項。
1.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申請書、年(季)度提款調整計劃、借款憑證、還款付息憑證、財產權益抵押合同、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協議、催收貸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2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雙方協商并訂立補充條款或修改協議,修改、補充協議無論是否明示,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并絲毫不影響本合同未變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3本合同對借貸雙方以及各自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貸款方可自主決定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但應及時通知借款方。未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轉讓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行為均屬無效。
1.4本合同未盡事宜,按貸款方規定辦理;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立補充條款。
1.5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應向貸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訴訟。
1.6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日失效。
1.7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擔保人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貸款方:________。
(法人公章)(法人公章)。
簽字人:_________簽字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銀行劃款協議書(專業15篇)篇六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貸款方:xx銀行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應借款方于年月日提出的借款申請,貸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資產外匯貸款。現借貸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借款合同條例》以及xx銀行的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借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2借款金額:(大寫:)其中備付利息:(大寫:)。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年,自第一筆提款之日起算。
第2條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
2.2備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設期各期利息。
第三條提款。
3.1借款方按第一條規定的借款額提款或/和開立信用證均必須滿足下全部條件后方可進行:
(1)已提供項目投資列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證明;。
(3)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工貿還匯協議書》或銷售渠道已落實的其他證明;。
(4)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還款擔保;抵押合同已辦妥登記及公證手續;。
(5)自籌資金已按貸款方要求或按計劃投入使用或到帳;。
(6)未發生第9.1條款所列任何一種違約行為;。
(7)其它:
3.2提款期限為個月。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內,借款方應按下列計劃提款。
3.3各年(季)度提款計劃借款方應在當年(季)第一筆提款前一個月提交貸款方。
3.4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計劃如需調整,應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經貸款方同意。
3.5借款方辦理提款,應提前個銀行營業日提交有效借款憑證。
3.6提款期到期,未提貸款部分即自動注銷,但事前已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條利息和費用。
4.1借款利率。
利息每計收一次,結息日為。
計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貸款余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
4.2承諾費。如借款方未按第3.3條款所述季度提款計劃提用貸款,又未按第3.4條款規定提前通知調整提款計劃,對該未提或超計劃提款部分,貸款方有權按未提或超提金額的‰一次性收取承諾費。
4.3管理費。借款方應在第一次提款時按合同借款金額的%一次性向貸款方支付管理費,管理費以人民幣支付(以支付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中間價折算)。
4.4借款方應于結息日主動支付利息,如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支付,屆時未付,貸款方有權主動從借款方的存款帳戶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方可計收復利。
4.5凡因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而發生的其他費用均由借款方承擔。
4.6除4.3條款項下費用外,其他各項利息、費用均以所借幣種支付。
第五條還款。
5.1還款來源為及其它可用于還款的資金。
5.2借款方應在第1.3條款規定的期限內以所借幣種歸還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歸還一次,分期還清;第一期還款在第一筆提款日后個月進行,各期還款金額見下表:
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內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應在計劃還日前一具月提出調整還款計劃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并對第5.2條款作出修訂后執行。貸款到期(指分期還款計劃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觀因素無力歸還,最遲應在貸款到期日前一個月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貸雙方就本合同中的貸款期限、利率和還款計劃部分作出補充和修訂,展期貸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應利率檔次確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條款規定的分期還款計劃按期如數還款,又未經貸款方同意調整還款計劃,對未還貸款部分貸款方有權從計劃還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20%的利息。
5.5借款方提前還款應經貸款方同意方可辦理,并應提前個銀行營業日通知貸款方,提前還款應在結息日并應按第5.2條所列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沖即將到期或下一期的還款。
第六條擔保。
6.1本借款由提供還款擔保(具體擔保內容見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貸款方可行使上述擔保項下的權利。
6.2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第8.4條款所述本貸款項下所有各期保險單項下的權益無條件抵押給貸款方,保險單以貸款方為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正本交由貸款方保管,貸款方有權參與定損定責及索賠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發生保險賠償時,貸款方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扣收貸款本息。
第七條陳述與保證。
7.1借款方向貸款方陳述并保證:
(5)借款方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影響貸款方權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b.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擔保、權益和資產抵押以及各類債務承諾;d.各類舉債、欠債;e.其他重大事件。
7.2第7.1條款所述第一項陳述與保證,亦作為借款方在每一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陳述與保證。
第八條約定事項。
8.1借款方應按貸款方要求開立本外幣往來戶和/或專戶。本合同項下開證、付款等應在貸款方辦理,并接受貸款方的審核。
8.2本合同簽訂后,借款方應按計劃對外訂貨,進口訂貨卡片應交貸方審核,貿易合同副本應交貸款方,貸款方憑以開證、付款,借款方在本合同簽訂后個月內未能簽訂進口合同,貸款方有權撤消本貸款。
8.3借款方同意無條件接受貸款方的信貸監督和檢查,并為之提供工作便利。貸款方有權參與招標、商務談判、竣工驗收等活動,有權參加借款方有關工程建設、生產經營、計劃財務等方面的重要業務辦公會議或列席董事會,有權參與貸款方認為有必要參加的其他重大活動和會議。借款方應將上述重要活動和會議事先通知貸款方。借款方應按貸款方要求及時報送與項目建設、貸款使用和生產經營有關的各類重要設計文件、統計財會報表、各年計劃及其執行情況的書面報告、董事會重大決議和決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應保證上述報表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貸款方有權調閱原始憑證,審查借款方的.資產和財務狀況。
8.5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在借款方建設和經營期間,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財產以所借幣種向貸款方指定的保險公司按期連續投保有關險種。保險額應為財產原值的110%。如原值低于市場價時,應按重置價投保。借款方如中斷保險,貸款方有權主動代為保險,一切費用由借款方負擔。
8.5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未參與周轉的全部折舊基金積累和不低于%的其他專項基金存入貸款方,將不低于%的各類結算業務交由方辦理。
5.6借款方對本貸款和其它同類債務的清償,應按照比例平等原則進行。如果今后為其他建設項目采取抵押擔保方式籌措建設資金,借方應同比例地向貸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會與第三方簽訂任何有損貸款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或影響借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協議。
8.7借款方發生下列事件應事先征得貸款方的同意:
(1)以資產和收入為其他單位提供信用擔保或設定抵押權;。
(2)出售、轉讓、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以本貸款購置的設施、設備、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資產。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事件,借款方即構成違約: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條、第五條規定按期如數支付各項應付款項;。
(2)未按第二條規定使用貸款;。
(7)停止項目建設或生產經營;。
(8)借款方(被)申請破產。
9.2貸款方未能按提款計劃及時供應貸款即構成違約,但由于國家經濟政策和信貸政策變更者除外。
9.3如借款方違約,貸款方有權立即同時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措施:
(1)從借款方在貸款方的任何帳戶中主動扣收欠款;。
(4)中止或終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權利;。
(5)宣布貸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償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貸款方因追索貸款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應由借款方負責。對貸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9.4如貸款方違約,借款方可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貸款方收取不高于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為止。
第十條其他事項。
10.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申請書、年(季)度提款調整計劃、借款憑證、還款付息憑證、財產權益抵押合同、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協議、催收貸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雙方協商并訂立補充條款或修改協議,修改、補充協議無論是否明示,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并絲毫不影響本合同未變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對借貸雙方以及各自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貸款方可自主決定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但應及時通知借款方。未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轉讓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行為均屬無效。
10.4本合同未盡事宜,按貸款方規定辦理;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立補充條款。
10.5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應向貸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訴訟。
10.6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日失效。
10.7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借貸雙方各執份,擔保人執一份。
借款方:貸款方:xx銀行行。
(法人公章)(法人公章)。
簽字人:簽字人:
職務:職務: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簽署。
銀行劃款協議書(專業15篇)篇七
借款人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電話:;郵政編碼:。
借款人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電話:;郵政編碼:。
簽訂合同日期:年月日
簽訂合同地點: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
乙方接受(以下稱委托人)的委托,向甲方發放(幣種)資金委托貸款。甲、乙雙方按年字第號《委托貸款委托合同》約定的條款和委托人年月日提出的《委托貸款通知單》所列各項,并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幣種、項目、種類、金額、利率、期限如下:
幣種:
項目:
種類:
金額(大寫):(小寫):
用途:
利率:
期限:年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條開立帳戶。甲方應在乙方的營業部門開立貸款帳戶和存款帳戶,用于辦理用款、還款、付息等。
第三條借款使用。甲方使用借款,應按用款計劃向乙方提交用款單。乙方應在甲方提交用款單。乙方應在甲方提交用款單個工作日內將貸款按額放出,轉入甲方帳戶,甲方用款計劃如下:
日期:金額
1、年月日:萬元;
2、年月日:萬元;
3、年月日:萬元;
4、年月日:萬元。
第四條還款資金來源。甲方用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2、;3、。
第五條還款計劃。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按額歸還借款本息。
具體還款計劃如下:
日期,本金,利息
1、年月日萬元;
2、年月日萬元;
3、年月日萬元;
4、年月日萬元。
第六條利息計付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根據委托人確定的利率計算利息。
自乙方劃撥貸款之日起計息,按結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國家利率調整(或調整利率水平)或委托人要求調整利率,乙方有權根據委托人的要求,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并從調整之日起,按新的利率計收利息。
第七條貸款的監督、檢查。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八條還款擔保。本合同由取得委托人和乙方認可的擔保人以保證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擔保,并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條款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必要時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三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按期、按額將貸款放出,應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的違約金。由此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且違約數額不足彌補時,乙方應給予賠償。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發放的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收取%的罰息。乙方收回貸款和收取罰息可直接從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歸還借款,乙方在未取得委托人有關提前還款的通知單時,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擅自提前收回貸款,應給甲方支付違約金。因此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彌補時,乙方應給予賠償,但出現本條第3項、第7項的`情況時除外。本項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本條第2項的方式相同。
4、甲方未能按還款計劃按期按額償還借款,乙方在未收到委托人提出的延期還款書面通知時,有權催收貸款,并可對逾期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的罰息。
5、甲、乙任何一方擅自變更合同其他條款或解除合同,應按貸款總額的萬分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違約金數額不足彌補時,還應給予賠償。
6、甲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經營管理不善,危及貸款安全時,乙方可根據委托人的要求提前收回貸款。乙方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甲方帳戶中扣收。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合同簽訂地點:
銀行劃款協議書(專業15篇)篇八
借款人名稱:借款人名稱: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
電話:郵政編碼:電話:郵政編碼:
簽訂合同日期:年月日
簽訂合同地點: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
乙方接受(以下稱委托人)的委托,向甲方發放(幣種)資金委托貸。
款。甲、乙雙方按年字第號《委托貸款委托合同》約定的條款和委托。
人年月日提出的《委托貸款通知單》所列各項,并遵照國家有關法律。
規定,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幣種、項目、種類、金額、利率、期限如下:
幣種:項目:
種類:
金額(大寫):(小寫):
用途:
利率:
期限:年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條開立帳戶。甲方應在乙方的營業部門開立貸款帳戶和存款帳戶,用于。
辦理用款、還款、付息等。
第三條借款使用。甲方使用借款,應按用款計劃向乙方提交“用款單”。乙。
方應在甲方提交“用款單”。乙方應在甲方提交“用款單”個工作日內將貸款。
按額放出,轉入甲方帳戶,甲方用款計劃如下:
日期金額
1.年月日萬元。
2.年月日萬元。
3.年月日萬元。
4.年月日萬元。
第四條還款資金來源。甲方用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2.3.。
第五條還款計劃。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按額歸還借款本息。
具體還款計劃如下:
日期本金利息
1.年月日萬元。
2.年月日萬元。
3.年月日萬元。
4.年月日萬元。
第六條利息計付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根據委托人確定的利率計算利息。
自乙方劃撥貸款之日起計息,按結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國家利率調整(或。
調整利率水平)或委托人要求調整利率,乙方有權根據委托人的要求,調整本合同。
項下貸款利率,并從調整之日起,按新的利率計收利息。
第七條貸款的監督、檢查。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八條還款擔保。本合同由取得委托人和乙方認可的擔保人以保證或(和)。
抵押的方式提供擔保,并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為本合。
銀行劃款協議書(專業15篇)篇九
近幾年,商業銀行委托貸款業務迅速發展,為社會閑置資金的有效運用提供了良好的途徑。銀行委托。
協議書。
怎么寫呢?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銀行委托協議書范文,歡迎參考閱讀。
物業管理公司下屬的__________管理處(乙方)長期向住戶(甲方)提供物業管理的各項服務。為方便甲、乙雙方管理費及水、電費的收付結算,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由甲方在乙方指定銀行__________開立帳號或活期存折。乙方向甲方提供提供收款依據的單據,甲方許諾其付款銀行接到特種委托收款憑證后,銀行通過電腦將款項劃轉至乙方帳號。
二、甲方應付乙方管理費等不得拒付。甲方帳號無款支付時,應主動將款項轉到開戶銀行,每月_____日前乙方將繳費通知單送至甲方信箱,_______日為銀行劃款時間,到期若無款支付,乙方按雙方約定,逾期每天按應收費用總額的_____‰收取滯納金,繼續拖欠付款將按照《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采取相應措施。
三、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的查詢和咨詢,結算中若有差錯出現,由乙方負責處理在下月劃款中退款或補差。
四、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簽署后,由甲方送甲方開戶行加蓋復核章(并留一份)后,交由乙方簽收,退回一份予甲方保留,乙方及其開戶行各執一份。
五、本協議簽訂后,從_____年_____月份起正式銀行托收,以前費用需交現金或支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總則。
(一)為了規范國家開發銀行(下稱甲方)和中國工商銀行(下稱乙方)的委托代理行為,提高委托代理業務質量,更好地為國家重點建設服務,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二)甲、乙雙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應遵守國家的有關金融法律、法規,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則。
(三)對于涉及兩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應由兩行協商或聯合發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業務范圍。
(一)監督甲方委托項目。
借款合同。
(或臨時借款協議)的執行。
(二)監督甲方貸款資金的使用。
(三)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辦理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業務。
三、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貸款計劃、借款合同副本及有關資料。
(二)在借款合同、貸款計劃、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乙方經辦行代表甲方對借款人實施監督管理的責任、權力以及借款人應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對乙方代理業務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四、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根據代理業務需要,確定相應的機構和人員負責代理業務。
(二)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的結算和核算業務。
(三)對代理貸款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關代理業務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貸款發放。
(一)甲方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戶、存款賬戶,發放貸款。
(二)甲方應將年度貸款計劃、分批下達的貸款指標等文件和資料及時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級分行和乙方經辦行。
(三)甲方將貸款資金直接匯入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開立的專項存款戶。乙方經辦行應在收到資金的當日按“代理貸款業務核算辦法”進行賬務處理。
六、貸款管理。
2.項目概算調整的審查;。
3.項目工程造價的編審;。
4.項目竣工驗收和決算的編審;。
5.書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為便于乙方經辦行對甲方委托貸款和貸款項目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時向乙方經辦行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2.年度工程建設進度計劃;。
3.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其中大中型項目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須經甲方認可;。
4.設備材料采購合同副本;。
5.有關統計和會計報表。
(三)乙方經辦行根據借款合同和有權部門批準的項目初步設計、年度資金配置計劃、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有關商務合同和建設進度加強對貸款使用的監督管理。
當以下情況發生時,乙方經辦行有權采取停止借款人貸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報上級行和甲方:
1.超計劃、超標準、挪用貸款等;。
2.借款人名稱或其法定代表人變更,以及借款人體制發生重大變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經辦行的除外)。
(四)對于有多項建設資金來源的項目,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落實資金來源,促使其他資金與甲方貸款資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對代理的大中型項目要按月向甲方報送“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項目統計報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項目的統計報表由借款人向甲方報送,乙方經辦行協助甲方催報和審核。
(六)乙方經辦行應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檔案,設立項目管理臺賬,系統完整地反映項目建設和生產情況。
(七)乙方經辦行在其代理項目建成投產后,根據甲方的書面委托協助甲方做好項目的后評價工作。
(八)項目建成投產后,在借款人尚未還清甲方貸款本息前,乙方經辦行應掌握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的能力,及時向甲方反映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積極跟蹤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督促借款人組織資金按時歸還甲方貸款本息。
七、貸款回收。
(一)乙方應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約定的措施加強代理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籌措還款資金,并于貸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國家開發銀行到期還款資金落實情況表”(附表四)報甲方信貸局。對借款人還款確有困難的,乙方經辦行應將情況書面反饋甲方信貸局。
(三)乙方經辦行應按照借款合同按時計收甲方貸款本息,對甲方到期貸款本息,有權按甲方與借款人的合同約定從借款人的賬戶中劃收,并于當日上劃甲方(特殊情況不超過次日)。
(四)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經辦行不得從甲方匯給借款人的貸款資金和借款人歸還甲方的資金中扣收其自營貸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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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劃款協議書(專業15篇)篇十
廣東省電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下稱甲方)為方便客戶(下稱乙方)使用和租用電信業務生產費用的收、付結算,特委托銀行實施電腦收費。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中國人民銀行深圳經濟特區分行關于《深圳市特種委托收款結算辦法》的規定,由甲方提供收費數據給銀行,乙方同意其托收銀行通過電腦網絡將款項自動劃轉甲方賬戶。
二、甲方的電信業務通信計費周期為:每月一日至當月最后一日。
三、乙方同意甲方根據乙方的消費額度與繳費信用狀態等情況,在計費周期內自動實時分次從乙方托收的銀行賬戶上劃款或在月度。
總結。
算時在乙方的銀行賬號上劃款,為此不必事先通知乙方。如乙方采用預付服務方式,乙方同意甲方在開通服務前,根據乙方選定的消費額度從乙方的托收銀行賬戶內劃收預付費,甲方在劃款成功后,才提供相應的電信業務服務。
四、乙方同意甲方依法向有關征信機構提供乙方使用電信業務的信用信息及其他相關的登記信息。
五、乙方在申請或使用電信業務期間,必須確保其銀行賬號有足夠的資金支付相關的費用,如甲方劃款不成功,甲方有權限制乙方使用電信業務。如乙方超過約定的收費期限仍不交納電信費用的,甲方有權暫停向乙方名下所有的電信業務提供電信服務。因欠費導致電信業務暫停使用,期間甲方將繼續計收月租費。在暫停使用60天仍未補交電信費用和違約金的,甲方有權終止提供給乙方使用的所有電信業務及拆機處理,并依法追繳所有欠費和違約金。違約金按應收費用總額的3‰計收。
六、甲方在已劃轉訖后向乙方提供收費發票,乙方屬對公賬號的單位用戶交給乙方開戶銀行轉送;屬儲蓄賬號的住宅用戶由甲方按乙方申請時登記的投遞地址郵寄給用戶,用戶對話費及托收情況有疑問,請咨詢甲方的客戶服務熱線10000,用戶如未收到收費票據及需打印詳細清單,可在三個月內(從費用發生時間起算)/查詢,聲訊費清單查詢由各聲訊臺負責受理。
七、乙方名稱、賬號、投遞地址等用戶信息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甲方辦理更改手續,預留資金的用戶在使用電信業務期間不允許過戶及更改賬號。
八、甲方因國家政策變更、資費調整等原因需要更改協議條款或變更計費周期、劃款時間時,采用報紙或電臺、電視臺刊登公告等公眾媒體或信函形式通知乙方,不再與乙方改簽協議,并按新條款執行。
銀行劃款協議書(專業15篇)篇十一
乙方:
為加強建設期間資金的管理、監督,保證廊涿高速公路涿州至舊州段公路工程建設資金安全、合理、有效的用于本項目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廊涿高速公路建設資金管理辦法》及工程發包合同等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自愿、平等、負責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職責和義務:
1、按照施工合同文件規定,甲方及其工程承包單位同意在乙方開設賬戶。
2、甲方通過乙方對工程承包單位賬戶的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若發現問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拒絕工程承包單位的對外付款。
3、乙方未按協議條款監督工程承包單位資金流向,導致資金違規使用,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直至終止本協議。
4、甲方負責每月5日前向乙方提供月資金使用計劃及許可文件等資料。
5、甲方負責將工程承包單位所需資金于用款前3個工作日內打入工程承包單位銀行賬戶,保證工程款的使用。
乙方職責和義務:
1、乙方應針對廊涿高速公路建設項目,設置專門的綠色通道,配備熟悉業務的負責人,全程負責監督本項目工程承包單位的資金使用。
2、乙方對甲方要求撥付的資金,做到2個工作日內撥付工程承包單位。
3、乙方負責對廊涿高速公路工程承包單位的資金使用建立嚴格的監督制度,嚴格按照《廊涿高速公路建設資金管理辦法》和甲方許可的資金使用計劃,對工程承包單位資金進行監督。工程承包單位違反規定轉款或用款,乙方須及時向甲方反映,并按甲方要求拒絕為其辦理相關業務。
4、乙方負責建立相應的資金管理臺帳,對工程承包單位用款情況進行詳細登記,并負責每月月底向甲方提供《工程承包單位用款流向報告》及說明。
5、乙方應嚴格執行為客戶保密的原則,切實保障甲方資料的秘密,杜絕人為因素的泄露。
6、乙方承諾在收費費率方面給予一定的減免優惠,具體優惠措施另行商定。
7、乙方負責對甲方人員進行培訓,使其熟練掌握相關的銀行業務和電腦軟件操作。
8、乙方有責任保證甲方及其工程承包單位賬戶資金安全,不發生任何問題。
違約責任。
1、甲方因未履行職責,造成資金撥付滯后,其損失由甲方負責。
2、甲方因內部管理制度不嚴或操作失誤,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3、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時撥付資金,造成第三方索賠,索賠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對工程承包單位的資金監管不力,辦理未經甲方許可的資金撥付(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未經甲方許可用款金額的1%。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資金損失,乙方負責賠償。
其他。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相互理解的合作精神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河北省廊涿高速公路籌建處乙方:
負責人:負責人:
日期:日期:
銀行劃款協議書(專業15篇)篇十二
附件2:
編號()年(行/社名)承字()號。
出票人全稱帳號:
開戶銀行。
收款人全稱:帳號:
開戶銀行。
匯票號碼匯票金額(大寫)出票日期年月日,到期日期年月日。
以上匯票經銀行承兌,出票人及承兌銀行愿遵守《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及下列條款:
一、出票人于匯票到期日前將應付票款足額交存承兌銀行,到期由銀行直接劃付收款人或持票人。
二、承兌手續費按票面金額萬分之計算,在銀行承兌時一次付清。
三、出票人與持票人如發生任何交易糾紛,均由其雙方自行處理,不影響本協議的履行。
四、承兌匯票到期日,承兌銀行憑票無條件支付票款。匯票到期日屆至出票人不能足額交付票款,銀行發生墊款的,承兌銀行對不足支付部分的票款,按照《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每天計收萬分之的利息。
五、對于本協議項下的承兌金額及費用,由出票人向承兌銀行于。
年月日,交付幣種為人民幣,金額為萬元的保證金,承兌期間出票人不得支用保證金,匯票到期后出票人不能足額交存票款的,承兌銀行有權直接從保證金賬戶或從出票人在本社開立的任何賬戶中扣款用于充抵票款;由作為保證人,并出具《保證書》作為本協議的從合同;由提供的財產作為抵押擔保,并另行簽訂《抵押合同》作為本協議的從合同;由提供的質物作為質押擔保,并另行簽訂《質押合同》作為本協議的從合同。
六、出票人足額付清承兌匯票票款后或出票人還清承兌銀行墊款本息后,本協議自動失效。
七、其他條款:
銀行劃款協議書(專業15篇)篇十三
貼現人(下稱乙方):中國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
甲方因經營周轉需要,以其持有的未到期銀行承兌匯票____________張向乙方申請貼現,雙方就貼現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匯票內容(見附件三)。
二、申請貼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元。
三、本協議項下貼現資金只能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甲方未按約定用途使用本協議項下貼現資金,乙方有權對挪用部分每日按挪用金額的萬分之________計收利息,并停止對其辦理商業匯票貼現業務。
四、貼現期限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票據到期日止,承兌人在異地的,另加3天劃款日期。
五、貼現利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聲明和保證。
1.甲方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注冊且已在乙方開立往來賬戶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備所有進行經營活動必要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并已得到充分和合法授權簽署和履行本協議。
2.甲方自愿將本協議項下的銀行承兌匯票向乙方貼現,并保證該銀行承兌匯票的取得具有真實的交易關系存在,并且其取得行為是合法的、善意的;乙方一經貼現,即擁有有關該匯票的一切票據權利。
3.甲方保證其在票據上的.簽章真實、有效。
4.匯票不論何種原因而不能按時收到匯票款項,乙方有向甲方追索未付的匯票金額及延誤收款期間的利息和有關費用的權利。
5.匯票不論何種原因而遭退票,乙方在退票之日即可從甲方賬戶中扣收未付的匯票金額及延誤收款期間的利息和有關費用,并將剩余未付款項按逾期貸款的規定處理。
6.甲方保證按乙方的要求提供所需的用款情況、財務報告等資料,并對其準確性、真實性和有效性承擔責任。
7.無論何種原因導致甲方或承兌人將要或已喪失付款能力的,乙方有權提前向甲方收回匯票金額及利息和費用。
七、本協議如需公證,公證費用由甲方支付。
八、本協議在下列條件實現時生效:
1.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
2.乙方經審查同意并且實際辦理了本協議下的匯票貼現業務。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貼現申請人(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貼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銀行劃款協議書(專業15篇)篇十四
甲方:河北省廊涿高速公路籌建處乙方:
為加強建設期間資金的管理、監督,保證廊涿高速公路涿州至舊州段公路工程建設資金安全、合理、有效的用于本項目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廊涿高速公路建設資金管理辦法》及工程發包合同等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自愿、平等、負責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職責和義務:
1、按照施工合同文件規定,甲方及其工程承包單位同意在乙方開設賬戶。
2、甲方通過乙方對工程承包單位賬戶的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若發現問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拒絕工程承包單位的對外付款。
3、乙方未按協議條款監督工程承包單位資金流向,導致資金違規使用,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直至終止本協議。
4、甲方負責每月5日前向乙方提供月資金使用計劃及許可文件等資料。
5、甲方負責將工程承包單位所需資金于用款前3個工作日內打入工程承包單位銀行賬戶,保證工程款的使用。
二、乙方職責和義務:
1用。
2、乙方對甲方要求撥付的資金,做到2個工作日內撥付工程承包單位。
3、乙方負責對廊涿高速公路工程承包單位的資金使用建立嚴格的監督制度,嚴格按照《廊涿高速公路建設資金管理辦法》和甲方許可的資金使用計劃,對工程承包單位資金進行監督。工程承包單位違反規定轉款或用款,乙方須及時向甲方反映,并按甲方要求拒絕為其辦理相關業務。
4、乙方負責建立相應的資金管理臺帳,對工程承包單位用款情況進行詳細登記,并負責每月月底向甲方提供《工程承包單位用款流向報告》及說明。
5、乙方應嚴格執行為客戶保密的原則,切實保障甲方資料的秘密,杜絕人為因素的泄露。
6、乙方承諾在收費費率方面給予一定的減免優惠,具體優惠措施另行商定。
7、乙方負責對甲方人員進行培訓,使其熟練掌握相關的銀行業務和電腦軟件操作。
8、乙方有責任保證甲方及其工程承包單位賬戶資金安全,不發生任何問題。
三、
違約責任。
1、甲方因未履行職責,造成資金撥付滯后,其損失由甲方負責。
2、甲方因內部管理制度不嚴或操作失誤,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3、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時撥付資金,造成第三方索賠,索賠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對工程承包單位的資金監管不力,辦理未經甲方許可的資金撥付(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未經甲方許可用款金額的1%。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資金損失,乙方負責賠償。
四、其他。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相互理解的合作精神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河北省廊涿高速公路籌建處乙方:
負責人:負責人:
日期:日期:
銀行劃款協議書(專業15篇)篇十五
合同各方當事人:
抵押人(甲方):為債務人對債權人的債務提供財產抵押擔保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抵押權人(乙方):為債務人提供融資(或擔保),并接受抵押人提供的財產抵押擔保(或反擔保)的銀行。
鑒于債務人和抵押權人(債權人)簽訂了主合同,為保障抵押權人(債權人)在主合同項下債權的實現,抵押人愿意提供財產抵押擔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主合同及被擔保的主債權。
1.1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依據主合同享有的債權,主合同詳見第13.2條約定;主債權的金額和期限等依主合同之約定。
1.2主債權為外匯的,按照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中間價,將不同幣種債權折算而成的以人民幣表示的余額之和。
第二條抵押物及抵押權的效力。
2.1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描述,不作為乙方處分該抵押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乙方行使抵押權構成任何限制。《抵押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2乙方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屬物、添附物、天然及法定孳息、抵押物的代位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征收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
2.3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發生本合同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乙方有權收取自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
2.4抵押物的權屬證明和相關資料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后由乙方保管,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5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征收的,甲方所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補償金應用于提前清償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或經乙方同意用于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存入乙方指定賬戶,以擔保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應作為主債權的擔保。
第三條擔保范圍。
甲方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匯率損失(因匯率變動引起的相關損失)、主債權產生的費用、實現債權及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律師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差旅費、抵押物處置費等其他費用)。
第四條抵押權的實現。
4.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實現抵押權:
(1)主債權到期(包括分次發放的貸款到期及提前到期)債務人未予清償的;。
(5)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可實現抵押權的其他情形。
4.2乙方實現抵押權時,可通過與甲方協商,將抵押物拍賣、變賣后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將抵押物折價以抵償債務人所欠債務。甲乙雙方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一致的,乙方可直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
4.3抵押物處分所得與主合同幣種不一致的,應按第1.2條的約定兌換成主合同幣種后償還乙方債權。
第五條甲方陳述與保證。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5.1簽署本合同是甲方真實的意思表示,并已獲得所有必需的授權或批準,不違反法律法規及其他相關規定,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5.2甲方是抵押物的所有權人或國家授權的經營管理者,并享有對抵押物的完全處分權,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所有權、使用權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
(1)抵押物依法可以設定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4)抵押物不屬于共有財產,或雖屬于共有財產但已就抵押事項征得共有人同意;。
(5)抵押物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已將設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將有關出租情況書面告知乙方。
5.3如甲方為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保證按照《證券法》、《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及時就該擔保事項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5.4完全了解主合同項下債務的真實用途,為債務人提供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意思表示完全真實。對于國際國內貿易融資,甲方確認融資所依據的基礎交易真實,不存在欺詐。
5.5向乙方提供的資料或信息在所有方面都是真實、準確、完整的,不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或誤導性陳述。
5.6如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向債務人提供的國際貿易融資,則甲方接受和認可相關業務的有關國際慣例。
5.7若甲方為自然人,則其同時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有合法的收入來源和充足的代償能力;。
(3)無惡意拖欠銀行貸款本息、信用卡惡意透支等行為;。
(4)無賭博、吸毒等不良行為或犯罪記錄;。
(5)為債務人提供抵押擔保并簽署本合同已征得配偶同意。
5.8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條的規定,本合同雙方特別約定,本合同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他有關條款無效時均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對債務人在主合同無效后應承擔的返還責任或賠償責任,甲方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甲方義務。
6.1本合同簽訂后7日內,甲方應配合乙方到有關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甲方應及時配合乙方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6.2抵押權存續期間,甲方應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其價值產生減損。乙方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
6.3甲方有義務保護抵押物不受任何侵害。任何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義務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若是甲方的行為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其行為。
6.4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征收的,甲方應立即告知乙方,并及時向乙方提交有關主管機關或有權部門出具的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征收的證明。
6.5應乙方要求及時提供財務資料、納稅憑證以及反映其財務狀況的其他相關資料。
6.6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無需經甲方同意,甲方繼續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1)乙方與債務人協商變更主合同,未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
(2)乙方同意主債權展期,利率根據期限調整而導致主債權數額發生變化的;。
(5)乙方將主債權和抵押權轉讓給第三人的。
6.7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的全部或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銷(預)售、放棄、出租(包括原租賃合同到期后續租)、贈予、轉讓、出資、重復擔保和抵押、遷移、改為公益用途、與其他物添附或改建、分割。
經乙方同意甲方處分抵押物的全部或部分的,甲方對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應按下列方法進行處理:
(1)清償或提前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本息及相關費用;。
(2)轉為定期存款,存單用于質押;。
(3)向乙方指定的第三人提存;。
(4)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擔保后,可將所得價款自由處分。
如處置所得價款不足以擔保主債權的,甲方應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6.8乙方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及時通知并協助乙方免受侵害;如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出現價值減少、不足以擔保主債權的,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追加足額抵質押物。
6.9乙方實現抵押權時給予積極配合,不設置任何障礙限制乙方抵押權的行使。
6.10無論乙方對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抵押、質押等擔保方式),不論上述其他擔保何時成立、是否有效、乙方是否向其他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也不論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擔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債務,也不論其他擔保是否由債務人自己所提供,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均不因此減免,乙方均可直接要求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在其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甲方將不提出任何異議。
乙方未要求甲方履行、承擔部分或全部義務、責任,并不構成乙方對該權利的放棄或對該義務、責任的豁免。
6.11如果甲方只對主合同項下的部分債務提供抵押擔保,即使因債務人清償、乙方實現其他擔保權利或任何其他原因導致主合同項下的債務部分消滅,甲方仍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在擔保范圍內對尚未消滅的債務承擔擔保責任。
6.12如果甲方只對主合同項下的部分債務提供抵押擔保,甲方在其履行擔保責任后主合同項下的債務仍未獲完全清償的,則甲方向債務人或其他擔保人主張(包括預先行使)代位權或追償權,不應使乙方利益受到任何損害,并同意主合同項下債務的清償優先于甲方代位權或追償權的實現。
6.13本合同項下抵押不成立或抵押無效的,甲方應對主債權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擔保的金額和范圍與本合同第一條、第三條一致。保證期間至被擔保的主債權履行期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6.14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為抵押物投保的,甲方應辦妥抵押物保險手續,確保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的財產保險不間斷。保險單中應當注明,出險時乙方為優先受償人(第一受益人),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乙方權益的條款。
6.15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及時通知乙方:
(1)章程、經營范圍、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變更,股權變動;。
(2)歇業、解散、清算、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或被申請破產;。
(3)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仲裁,或財產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4)甲方為自然人的,工作單位、收入、住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更。
6.16除非另有書面約定,乙方對甲方發出的通知、催收、訴訟等,訊息送至甲方提供的地址或留存的聯系方式(電話、傳真、郵箱、網頁等)即視為送達。
6.17當主債權為國內信用證、國內信用證項下買方融資、進口信用證及進口押匯/進口代付業務,一旦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因任何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對該信用證項下之付款義務發布止付令、禁止令或采取查封、扣押、凍結與信用證有關財產的措施或類似措施而提出免責或抗辯:
(1)乙方的指定人、授權人已按照乙方的指令善意地進行了付款;。
(3)信用證的保兌行善意地履行了付款義務;。
(4)信用證的議付行善意地進行了議付。
6.18在提貨擔保、提單背書、授權提貨業務項下,甲方不因債務人對相應信用證款項的拒付而提出免責或抗辯。
6.19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第七條浮動抵押。
7.1甲方以其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抵押的,抵押財產自下列情形之一發生時確定:
(1)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債權未實現;。
(2)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撤銷;。
(3)發生本合同約定乙方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4)發生嚴重影響乙方債權實現的其他情形。
7.2甲方以其上述財產提供抵押擔保的,除本條的約定外,同時適用本合同的其他約定。
第八條乙方義務。
8.1乙方對甲方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時所提交的有關文件、財務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中的非公開信息保密,但相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和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8.2處分抵押物的所得款項在償還抵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將剩余部分及時退還甲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或違背其在本合同項下所作的任何陳述、保證與承諾的,即構成違約。因此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9.2如發生本合同6.13條情況,甲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的,乙方有權扣劃甲方開立在桂林銀行及其分支機構處的所有賬戶中的款項以清償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扣劃日至清償日(乙方根據國家外匯管理政策將扣劃款項兌換成主合同幣種并實際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日)期間產生的利息和其他費用,以及在此期間因匯率波動而產生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承擔。
9.3甲方違反本合同任一約定或違反任何法定義務,或明確表示或以其行為表明將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一義務的,或甲方在本合同中的陳述與保證為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誤解,則乙方有權單獨或一并行使下述權利:
(1)要求甲方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2)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
(3)要求甲方賠償因其違約行為而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4)乙方認為必要的其他救濟措施。
第十條生效、變更和解除。
10.1本合同經甲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甲方為自然人的,甲方簽字)、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單位印章后生效。
10.2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簽約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變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變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條款仍然有效。
10.3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
10.4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響本合同中有關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本合同項下爭議應向抵押權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第十二條其他。
乙方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將有關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關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或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或個人查詢和使用,乙方也有權為本合同訂立和履行之目的,通過中國人民銀行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查詢甲方的相關信息。
第二部分具體約定條款。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具體描述:
抵押人(甲方):
抵押人身份證號碼(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地址及聯系電話:
抵押權人(乙方):桂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行。
負責人:
地址:
第十三條具體約定。
13.1抵押物。
甲方提供的抵押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詳見《抵押物清單》。
13.2擔保的主債權。
(1)主合同:擔保的主債權為債務人與債權人簽署的《_______________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
13.3其他約定事項:
13.4抵押物共有人條款。
(1)共有人申明:本人系抵押物的共有人,本人已認真閱讀并確認了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同意接受本合同抵押條款并將財產抵押。
共有人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5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簽約雙方各一份,登記部門份。合同所附的《抵押物清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抵押人(簽章)抵押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或授權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