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曾試圖在平淡的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寫一篇文章。寫作是培養人的觀察、聯想、想象、思維和記憶的重要手段。寫范文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優質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婚前協議書免費篇一
乙方:**(個人詳細信息)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于x年x月x日履行結婚登記手續,雙方愿共同一起生活。婚姻法律關系除涉及人身關系之外,還包括財產關系。為了明確雙方婚前個人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個人財產的范圍和歸屬,防止今后可能出現的婚前財產糾紛,經雙方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甲方的財產有:
2、乙方的財產有:
3、為建立家庭,雙方共出資購買了。
1、甲方的xx財產歸甲方個人所有,甲方與乙方共同使用;甲方的其他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
2、乙方的財產歸乙方個人所有。
3、雙方為建立家庭共同出資購置的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
1.本協議約定未盡之事宜,雙方應另行協商解決;
2.本協議簽訂過程中所涉及的公證等有關費用,均由承擔。
3.本協議書一式叁份,協議雙方及公證機關各執壹份,自協議被公證之日起生效。
訂立協議人:***
甲方:**
乙方:**
時間
婚前協議書免費篇二
男方:
女方:
男女雙方均已喪偶,生活實有困難,經過相互了解,自愿結成合法夫妻,但雙方都有子女,為解決他們的后顧之憂,經雙方充分考慮并協商,訂立如下協議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1.雙方各自婚前所有的財產,婚后所有權不變,仍為各自財產。婚前個人債務由各自償還。
2.雙方再婚時,雙方子女均已成年,因此雙方同各自子女的贍養關系不變。
3.雙方各自婚前財產有各自子女繼承,雙方故世后,各自子女對各自父母后世的處理權利不變,由各自子女為自己老人送終。
4.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并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大額日常開支雙方要進行協商。
5.雙方婚姻關系建立后,共同居住用房由男方提供,如果男方先于女方故世,由男方子女對該房屋全部繼承,女方有權繼續在該房屋居住到再婚或故世。
6.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并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男方: 女方:
年月日
婚前協議書免費篇三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于2005年3月16日履行了結婚登記手續,都愿共筑愛巢,白頭偕老。來源:但為防止今后可能出現的婚前財產糾紛,現雙方理智地協商,就婚前財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婚前財產范圍:甲方的財產有,奧迪a6型轎車一部,木器加工廠一座(資產總價值50萬元),住房一套(**市**區**路***號**居民小區*號,面積130平方米),家具、日常生活用品一套,銀行存款30萬。乙方的財產有,銀行存款兩萬元,新大洲踏板摩托車一輛。為建立家庭,雙方共出資購買了夏華牌40寸液晶彩電一臺,海爾立式冰箱一臺,lg中央空調一套,雙人床一個,其他生活用品一套。
二、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甲方的轎車、工廠歸甲方個人所有;住房歸甲方所有,甲方與乙方共同使用;甲方的其他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乙方的摩托車歸乙方個人所有,存款歸甲乙共同共有。雙方為建立家庭共同出資購置的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
甲乙雙方無其他財產爭議。
協議經公證機關公證后生效
婚前協議書免費篇四
男方: , 身份證號碼:
女方: , 身份證號碼:
茲因雙方情投意合,故訂于________年___月__日花小錢換紅本本。為了能夠營造一個互信、互敬、互愛、互諒、健康樂觀、民主和諧的家庭氛圍、美滿婚姻的共識下,繼續發揚戀愛時期相互欣賞、互為促進的恩愛精神,使婚后的家庭幸福美滿。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婚姻法》中有關規定,雙方基于平等自愿的情況下協商,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家庭地位
1, 在前提男女平等之下,女方享有特殊的家庭優越權(如,爭吵男方需禮讓女方,休息日度假以女方喜好為第一考慮選擇等)
2, 男方要愛護女方,呵護女方,女方特殊時期特殊照顧(生理期,懷孕,哺乳期等)
3, 男方在女方陳述事情最遲第2次時,就要行動解決事情問題,不得拖延。(拖延扣除零花錢20元/次,依此類推)
4, 女方要加強家庭精神文明建設,不得浪費攀比(比如頻繁去spa館,買減肥產品,買奢侈品等)努力提高自身修養。
5, 女方負責懷孕生育哺乳小孩至達到學齡后,由男方負責主要小孩放學上學接送任務。(特殊、實際情況可商量而定)
6, 雙方必需尊重,孝敬雙方父母。(男方父母需按女方要求給予彩禮,若不給,女方有權不孝敬,并控制男方給父母撫養費用),對待雙方父母要公平公正。
7,雙方在___年___月前需備孕,男方不可以沒條件要孩子,再等等為由拒絕生子否則,女方有權不懷孕,或者生育小孩后孩子隨母親姓,嚴重情況可離婚,所有財產歸女方所有。男方不得重男輕女,在生育孩子問題上,以女方意見為主。
8,責任分擔
a,家務由男方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家務由女方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采買日常用品(2)買菜(3)煮飯、做菜(4)洗碗、清理廚房(5)倒垃圾(6)清潔、整理家務(7)洗衣服、熨衣服、曬衣服(8)收衣服、疊衣服(9)房屋及電器修繕(10)其它 ※雙方應互相協助他方之家務工作 a,要珍惜雙方的勞動,愛護剛打掃干凈的房間,不亂扔東西,及時整理衣物,保持清潔。
b,家里的一般性事務由女方決定,重大事務由雙方協商決斷。
c,家外的事務,由男方出面交涉。
d,家務責任未完成達標一方做出罰款(20元/次,依此類推)
9,男方需無條件遵循《聯絡守則》
打電話不能不接,吵架不可以拉黑名單、拒接、扣電池,不能假裝沒看到。如果在工作必須以短信形式告知,回短信不能超過二十分鐘,公司有緊急事情事先報告動向。
二:家庭經濟
1,房產:無。以后購置房產不論誰是戶主,無論家庭美滿還是離婚,房產歸女方所有,女方有權利讓誰入住,讓誰出戶,房產為男方贈與女方,房產不劃為共同財產之內。
2,收入:每月30日發放零花錢,男方零花錢(收入總和10%基礎點)(女方零花錢(收入總和20%基礎點+10%提成點)其余資金全部上交共同賬戶。男方不得拒繳、遺漏,私設小金庫。男方零花錢不得以任何理由超支,預支。女方享有知情權和審計權。男方零花錢必須記賬,便于每月30日盤底。(注:一次未記賬扣款100元,以此類推。)
例如:某月,男方賺20xx元,女方賺1500元。 男方零花錢為(20xx+1500)10%=350元;
女方零花錢為(20xx+1500)20%+150010%=850元
3,賬戶:建立共同賬戶,以女方為戶頭,女方掌握密碼。當共同賬戶款額達到2萬元或兩萬元以上,只留取1萬元為家庭使用流動資金,其余金額以女方為戶頭,存入定期。動用共同賬戶資金,由女方按情劃撥。家庭支出要專款專用,由女方統一簽收。
4,權利與義務:
a, 雙方任意一方,欺騙或隱瞞對方獨自辦理了信用卡、借貸、炒股等相關事項,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資金損失由自己承擔,與家庭共同資金無關。若因此導致離婚,此項經濟也要賠償給對方。
b,男方須向女方公開經濟收入賬目,不得少報、瞞報和漏報。
c,女方承諾在管理家庭的經濟賬目中,財務公開。
d,女方保證家庭收支平衡,并有節余。
e,在單項家庭消費1000元以上,須告知對方,并一起商定。
f,男方每年為女方購置不少于8克黃金或金首飾,(具體情況在女方同意
下可變動)待有條件后(有車有房)要為女方補買一克拉以上鉆戒一枚。
三:忠誠義務:
1,雙方承諾婚后互負貞操、忠誠義務,任何時候一方不得背叛對方,絕對不發生家庭暴力。如有違犯,家庭暴力參照以下辦法解決:
a, 感情上,由忠誠方決定結束婚姻關系。
b, 經濟上,若男方不忠不能分得家庭共同財產,所有財產歸女方所有,男方凈身出戶;若女方不忠,以法院判決分配財產。
c, 子女撫養,忠誠方有優先決定權。
2, 對于感情背叛的認定,違犯以下條款時,理當屬背叛。
a, 與除女方的其他女性發生親密關系。(如,牽手,擁抱,親吻,發生性關系等身體接觸)
b, 與除女方的.其他女性關系曖昧。(如:不經女方同意,和就其它女性從事,逛街、吃飯、旅游、看電影等行為。電話、短信、qq等聯系工具上有想念,喜歡,愛意等相關字眼的曖昧內容信息,有隱瞞自己已婚身份和異性勾搭曖昧)
c, 與除女方的其他女性接觸頻繁。(如:平均1~3天有一通或一通以上電話聯系,聊天時間15分鐘以上,通話內容與工作無關。頻繁約見面等)
d, 與除女方的其他女性接觸已造成不良影響,危及家庭穩定。
e, 無故在外留夜,晚歸次數頻繁(如:未事先說明,喝醉在外留夜2次等)
f, 男女雙方應盡丈夫和妻子的義務,在夫妻生活上要正常,如果一方拒絕夫妻生活,另一方有權索要賠償,情節嚴重可離婚,因男方原因導致夫妻生活不和諧,對方要求離婚,男方凈身出戶。因女方原因導致夫妻生活不和諧,如談及離婚,以法院判決結果分配財產。
3,因工作需要的人員往來,朋友交往應公開透明,不得遮遮掩掩,互相隱瞞。不能對除女方的其他女性表現出任何好感,和除女方的其他女性說話要得體,不能講有關色情內容和笑話。嚴禁和除女方的其他女性單獨相處或者賣乖,逗笑。不能把除女方的其他女性私自帶回家。
4,雙方感情的遺留問題,應具有特殊性,一方的舊情人在非聯系不可的情況下,須事前告知對方,對方有知情權,并征得對方同意方可,若違犯視同背叛性質。
5,處罰:以上如有違反,女方可以根據情節嚴重,分別或者合并給予口頭警告,扣置費用,分居一個月,直至開除婚籍,解除丈夫之職務。因為此種原因導致離婚,男方凈身出戶,并且賠償女方50萬(此金額是按20xx年物質生活標準定)或男方當時身價的一半現金。 注明:
本人對忠誠義務這項的處罰認可,如今后不愿按協議凈身出戶并進行賠償而申請訴訟,請法官可視為無效。(此段本人手寫在上面橫線上)簽字,手印
四:信任尊重
雙方要互為信任,不管什么時候,都要信任對方
1, 若遇事心有疑問,應抱以信任和積極的態度,及時向對方求證。對方也應用積極的態度及時回應,解釋,消除疑問
2, 雙方在出現任何問題時,都要抱著向前看的態度和加深感情的原則,以積極的態度化解矛盾,不出口傷人,不消極
3, 在雙方遇有矛盾、爭執,雙方要主動退讓,包容。必須傾聽對方的說明,解釋。
4, 若雙方發生爭吵或生氣,必須當天和解,不管什么不愉快的事不能放過夜,手機不能關機,打電話超過5次必須接聽,更不應以消極的態度,引入冷戰
5,在婚后的磨合期、3年后的問題期和7年之癢要重點預防發生大家熟知的感情問題,并要安全平穩地度過男方40歲的這道易發情況的關口。在信任的基礎上,相互督促,及時溝通。
五:領結婚證后,男方要在一年內和女方辦理結婚儀式,具體細節以女方意見為主。
六:凡因未做到協議里規定而導致離婚的,男方責任情況下男方凈身出戶,女方責任下以法院判決執行。
七:本協議在包頭民政局簽訂,但最終解釋權由甲乙雙方保留。
八:未盡事宜,結婚后補充完善。
本協議一式二份:男方一份,女方一份
男方: (手印)
女方: (手印)
年 月 日
婚前協議書免費篇五
男方: ,身份證號:
女方: ,身份證號:
雙方因相識戀愛至今,感情真摯,現準備登記結婚,為妥善處理雙方的財產問題,避免影響婚后夫妻感情或將來可能出現的爭議,特就有關婚前和婚后的情況約定如下:
婚前債權債務約定
第一條 男方婚前有債權 元,債務 元;女方有債權 元,債務 元。雙方確認以上債權債務屬于個人的債權債務,結婚后,上述權利和義務各自享有和承擔。
第二條 婚后,如果一方出現經濟困難,另一方可以自愿代替償還債務。
婚前財產約定
第三條 婚前,男方有以下財產,屬于男方個人所有:
1、房產 處:房產證號
2、汽車 輛:車輛行使證號
3、股權:
4、其他:
第四條 婚前,女方有以下財產,屬于女方個人所有:
1、房產 處:房產證號
2、汽車 輛:車輛行使證號
3、股權:
4、其他:
第五條 雙方確認,婚前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不因雙方結婚變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六條 對于在男女雙方各自名下的房屋貸款,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各自償還;
2、共同償還,婚后還貸部分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七條 男女雙方上述財產在婚后的收益,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歸各自所有
2、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結婚財產
第八條 為籌辦雙方婚禮和以后生活的需要,雙方以及雙方的親友為男女雙方購買以下財產:
雙方確認,上述財產由夫妻二人共同使用,共同所有。
婚后生活
第九條 雙方結婚后均負有忠誠義務,應當尊重對方,理解對方,照顧對方。
第十條 雙方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對于家庭事務有平等的決定權,任何一方不得瞞著對方作出對家庭生活有重大影響的決定。
第十一條 鑒于女方和男方生理上的差異,男方應當負責家庭中的體力活,承擔起照顧女方的責任。
第十二條 家務活由雙方共同承擔,一方因工作、身體等原因不能從事家務活時,另一方應當理解。
第十三條 任何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的工作和生活,如出現工作調動等原因,一方需要離開家庭所在地時,應當提前與另一方協商,另一方應當給予諒解。
婚后財產
第十四條 結婚后,雙方的所有沒有在此協議中約定的收入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男女雙方擁有平等的處置權,一方在處置夫妻共同財產超過 萬元時,應當事先同另一方協商。如另一方不同意,由此產生的債務由作出決定方承擔,離婚時,此項債務作為作出決定方的個人債務,不得用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第十五條 婚后,按照法律規定屬于夫妻一方個人的財產,由個人享有,但另一方如果經濟困難,應當給予幫助。
第十六條 婚后,屬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支出,由雙方共同承擔,在夫妻共同財產不足時,雙方均有義務從各自財產中支付,但事后有權從夫妻共同財產中補回。
子女撫養、老人贍養
第十七條 子女有權利向任何一方要求給予經濟幫助,雙方均不得拒絕。
第十八條 雙方均負有照顧和教育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九條 雙方均負有照顧自己和對方父母的義務,不得虐待、遺棄、侮辱對方父母。
第二十條 照顧雙方父母及親友禮品饋贈,優先從夫妻共同財產中支付。第二十一條 雙方應當平等的對待雙方的父母,任何一方不得搞差別性待遇。
離婚
第二十二條 在雙方感情確實破裂時,可以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
第二十三條 因一方身體原因,導致雙方不能過正常夫妻生活時,另一方主有權提出離婚。此種情況下離婚,雙方均視為無過錯方。
第二十四條 一方在患有重大疾病期間,另一方不得提出離婚。
第二十五條 一方的父母患有重大病病期間,另一方不得提出離婚。若提出離婚,一方也同意,提出方仍然應當承擔一方父母治病所需費用的一半,一方有權通過協商或訴訟的途徑主張。
第二十六條 離婚后,無論基于何種原因,任何一方均不得發表對另一方帶有侮辱性、誹謗性的言論,更不得做出影響另一方工作生活的行為。
第二十七條 一方患有久治不逾的疾病且無過錯,若另一方堅持提出離婚,應當給予患病方充分的補償,以保證患病方日后得到妥善的治療。若日后補償費用不足,提出離婚方仍然應當承擔另一方治病費用的30%。提出方不履行時,患病方有權通過訴訟維護自己的權利。
離婚時財產處理及補償
第二十八條 因一方過錯導致男女雙方離婚時,過過錯方不得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只能拿回屬于自己的婚前財產。
第二十九條 過錯方承諾,在離婚時另外給另一方一次性補償元人民幣。
離婚時子女歸屬
第三十一條 離婚時,對于子女的歸屬,應當優先征求子女的意見,若子女決定跟隨一方時,被跟隨方不得拒絕,另一方不得干涉。
第三十二條 若子女年齡小于十周歲,過錯方應當優先聽從另一方對子女的安排,不得提出異議。無過錯方在作出安排時,應當適當考慮子女的意見。
第三十三條 若子女決定跟隨無過錯方,過錯方應當每月支付撫養費為月收入的 %,但每月不得低于 元人民幣,直至子女滿十八周歲。
第三十四條 若子女決定跟隨過錯方,無過錯方也同意,無過錯方每月支付撫養費為月收
入的 %,但每月不得低于 元人民幣,直至子女滿十八周歲。
第三十五條 子女在男女雙方離婚后,患上重大疾病或因上學等原因而需要較大費用時,由男女雙方平均負擔。若一方沒有經濟能力,另一方應當及時支付,但事后另一方應當償還,并出具書面憑證。
第三十六條 無論女子跟隨哪一方,另一方都有探視的權利,但不得影響孩子的學習和被跟隨方的正常生活。
其他約定
第三十七條 本協議中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視為雙方享有平等權利和義務,但一方能證明另一方有過錯的除外。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 (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九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