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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電應急預案的目的篇一
1.1 編制目的
正確、有效和快速地處理大面積停電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大面積停電造成的影響和損失,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編制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電力監管條例》、《電力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電力設施保護條例》、《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國務院電網調度管理條例》及《山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訂。
1.3適用范圍
(1)本預案適用于市應對和處置因電力生產重特大事故、自然災害、電力設施受外力破壞、電力供應持續危機等引起的對安全和社會穩定以及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構成重大影響和嚴重威脅的大面積停電事件。
(2)本預案用于規范在電網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下,各相關部門組織開展社會救援、事故搶險與處置、電力供應恢復等工作。
(3)本預案中市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是指:電力生產受嚴重自然災害影響、嚴重人為破壞發生重特大事故,引起連鎖反應,造成電網長時間、大范圍減供負荷而引起的事件。
1.4 預案體系
(1)本預案在《山西省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的原則指導下編制,規定了市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的一般程序,是市人民政府《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專項預案。
(2)市行政區內電力企業和重要電力用戶應在本預案的原則指導下制訂相應的專業應急預案,各專業應急預案要與本預案相銜接。
1.5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堅持把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減少大面積停電造成的影響和損失。加強電力安全監督管理,落實事故預防的隱患排查治理措施,有效防止電力安全事故發生;加強電力設施保護宣傳工作和行政執法力度,提高公眾保護電力設施的意識;廣泛開展大面積停電聯合應急演練,提高社會綜合應急處置能力。
(2)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在市人民政治統一領導下,各級部門、鄉鎮人民政府、電力企業和重要電力用戶按照分層分區、統一協調、各負其責的原則,組織開展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下的社會應急救援、事故搶險與處置、電力供應恢復等工作。
(3)恢復電網,保證重點。采取必要手段,防止停電范圍擴大,保證社會基礎設施正常運轉。在電網恢復中,優先保證重要電廠廠用電源和重要輸變電設備設施恢復,提高整個系統恢復速度。在供電恢復中,優先考慮對重點地區、重要電力用戶恢復供電、盡快恢復社會正常秩序。
2 應急組織體系
2.1 市應急機構
2.1.1 電網大面積停電應急領導小組及職責
市人民政府成立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見附件1),統一領導指揮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應急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
(4)決定實施和終止應急預案,宣布進入和解除電網停電應急狀態,發布具體應急指令。
(5)按授權發布信息。
2.1.2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及職責
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供電支公司。
辦公室主要職責:
(1)落實市應急領導小組部署的各項任務和下達的各項指令;
(3)掌握應急處置和供電恢復情況。
2.1.3成員單位
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照市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和各自職責配合做好大面積停電應急工作,制訂本部門應急預案,報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成員單位職責:
(1)市委宣傳部:根據市指揮部的安排,協助有關部門統一宣傳口徑,組織媒體播發相關新聞;根據事件的嚴重程度或其他需要組織現場新聞發布會;加強對新聞單位、媒體宣傳報道的指導和管理;正確引導輿論,及時對外發布信息。
(2)市發改局:負責電力應急救援所需物資保障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防護用品的緊急供應、儲備和調運管理工作,負責電力企業恢復電力設施建設相關工作。
(4)市公安局:負責協助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領導小組做好事故災難救援和電力設施保衛工作,控制并處理由電力安全生產事故引發的治安事件,維護社會治安,保障社會秩序,保障救援工作及時有效的進行。
(5)市財政局:負責組織協調電力應急救援工作所需經費,并列入年財政預算,做好應急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6)市交通局:負責統一調集、征用應急救援客貨運輸車輛,保障發電燃料、搶險救援物資、必要生活資料和搶險救災人員運輸,保障應急救援人員、搶險救災物資公路運輸通道暢通。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其他交通領域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工作。
(7)市水利局:負責影響范圍內汛情預測和預報,做好影響范圍內水利工程的管理調度工作。
(8)市衛生局:負責組織協調應急醫療救援和衛生防疫工作,為鄉鎮衛生部門提供技術支持。
(9)市安監局:協調大面積停電事故引發相關領域應急工作,并監督應急措施的落實情況,統一組織實施相關領域的應急救援工作。
(10)市聯通公司:負責組織協調通信、信息網絡安全等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應急通信保障。
(11)市氣象局:負責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救援過程中提供氣象監測、檢測和氣象預報等工作。
(12)市煤管局:督促、檢查、協調煤礦企業應急措施的啟動和執行。對自供區電力用戶的監督。
(13)市火車站:具體實施發電燃料、搶險救援物資、必要生活資料等的鐵路運輸。
(14)市供電支公司:在市應急領導小組、忻州供電分公司的領導下,具體實施電網大面積停電應急處置和救援。
2.2 電力企業、重要電力用戶
2.2.1 電力調度機構
各級電力調度機構是電網應急處置指揮中心,值班調度員是電網應急處理的指揮員,統一指揮調度管轄范圍內的電網事故處置。
2.2.2 電力企業
在應急指揮機構領導下,市供電公司個體實施對全市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的處置,完善電網“黑啟動”預案,事件處置按調度管理權限和處置預案進行。成立大面積停電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企業的事故搶險和應急處理工作。
2.2.3 重要用戶
負責本單位事故搶險和應急處置工作,做好自備應急電源配備和安全使用管理工作,接受各級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的監督管理。
3 監測與預警
3.1 監測
根據電網運行特點和規律,各相關單位加大對影響電網安全運行的各類因素的監測力度。電力部門加強對重要電力設備設施運行情況的監測,及時排查治理隱患;氣象、水利、林業、地震等部門加強對氣象災害、洪水災害、森林火災、地震災害等影響電網安全運行因素的監測。
3.2預警
電力部門根據監測信息,對發生電網大面積停電的可能性及可能造成的影響進行評估,當出現可能引發電網大面積停電的因素時,即報告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經綜合研判后,應急領導小組向社會發布電網大面積停電預警警報,當發生電網大面積停電的可能性解除時,應急領導小組就及時解除預警警報。
4 事件分級
按照電網停電范圍和事故嚴重程度,將大面積停電分為i級停電事件和ⅱ級停電事件兩個狀態等級。
4.1 i級停電事件
(1)造成市電網大面積停電,減供負荷達到30%及以上,或者因重要變電站設備設施遭受毀滅性破壞或打擊,造成電網大面積停電,減供負荷達到20%及以上。
(2)因電力生產發生重特大事故,引起連鎖反應,造成市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的40%及以上。
(3)電網拉限負荷達到正常值的50%及以上。
(4)因重要變電站、重要輸變電設備遭受毀滅性破壞或打擊,造成電網大面積停電,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的20%及以上。
(5)因電網故障,造成居民用戶停電3萬戶及以上。
4.1 ⅱ級停電事件
(1)造成電網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的10%及以上,30%以下。
(2)造成市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的20%及以上,50%以下。
(3)因電網故障,造成居民用戶停電10戶及以上3萬戶以下。
5 應急響應
5.1 事件報告
(1)發生i級停電事件時,供電支公司應急指揮機構應將停電范圍、減供負荷、采取的緊急措施、發展趨勢等有關情況立即報告市應急領導小組,市應急小組組長主持召開緊急會議,就有關重大應急問題作出決策和部署,并將有關情況向忻州市應急領導小組匯報,同時宣布啟動應急響應。
(2)發生ⅱ級停電事件時,供電支公司應急指揮機構應將停電范圍、停電負荷、發展趨勢等有關情況立即報告市應急領導小組,市應急領導小組就有關應急問題作出決策和部署,按本級應急處置預案進行處置,同時宣布啟動應急響應。
5.2 事件通告
(1)發生i組停電事件后,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召集有關部門(單位),就事故影響范圍、發展過程、搶險進度、預計恢復時間等內容及時通報,使有關部門(單位)和公眾對停電情況有客觀的認識和了解。在i級停電事件應急狀態宣布解除后,及時向有關部門(單位)和公眾通報信息。
(2)發生ⅱ級停電事件后,由市應急領導小組負責通報事故情況,發布事故信息。
(3)在大面積停電期間要加強信息發布和輿論宣傳工作,各鄉鎮和相關部門要積極組織力量,發動群眾,堅決打擊造謠惑眾、散布謠言、哄抬物價、偷盜搶劫等各種違法違紀行為,減少公眾恐慌情緒,維護社會穩定。
5.3 響應程序
(1)電網與供電恢復:發生停電事件后,電力調度機構和電力企業要盡快恢復電網運行和電力供應。
①電力企業要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防止事故范圍護大、系統崩潰和瓦解;
④在電網恢復過程中,各發電廠要嚴格按照電力調度指令恢復機組并網運行,調整發電出力。
⑤在供電恢復過程中,各電力用戶要嚴格按照調度指令分時分步地恢復用電。
(2)社會應急:發生停電事件后,受影響或受波及的地方鄉鎮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各類電力用戶在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按職責分工立即行動,組織開展社會停電應急救援與處置工作。
——對停電后易造成重大影響和生命財產損失的單位、設施等電力用戶,按照有關技術要求迅速啟動保安電源,避免造成更大影響和損失。
——車站、高層建筑、商場、影劇院、體育場(館)、學校、公共娛樂場所等各類人員聚集場所的電力用戶,停電后要迅速啟動應急照明,組織人員有組織、有秩序地集中或疏散,確保所有人員人身安全。
——公安、刑警等部門在發生停電的地區要加強對關系國計民生、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點單位、重點目標的安全保衛工作,加強社會巡邏防范工作,嚴密防范和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
——消防部門要做好各項滅火救援應急準備工作,及時撲滅大面積停電期間發生的各類火災。
——公安、交警部門要組織力量,加強停電地區道路交通指揮和疏導,緩解交通堵塞,避免出現交通混亂,保障各項應急工作的正常進行。
——商務部門要迅速協調、組織有關生活必需口的市場供應,保證居民在停電期間的生活必需品供給。
——衛生部門要督促開展急診、急救及手術治療的醫療機構,必須使用雙回路供電,并自備發電設備,保證重點科室電力供應,確保病人能得到及時、有效治療。
——停電地區各類電力用戶要及時啟動相應停電預案,有效防止各種次生災害的發生。
——電力企業要迅速組織力量開展事故搶險救災,修復被損電力設施,恢復災區電力供應工作。
5.4 應急結束
(1)電網主干網架基本恢復正常接線方式,電網運行參數保持在穩定限額之內,主要發電廠機組運行穩定。
(2)停電負荷恢復80%以上,市負荷恢復90%以上。
(3)無其他對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和正常電力供應存在重大影響或嚴重威脅的危險因素。
6 應急保障
6 .1 技術保障
全面加強技術支持部門的應急基礎保障工作。供電支公司聘請電力生產、管理、科研等各方面專家,組成大面積停電處置專家咨詢小組,對應急處置進行技術咨詢和決策支持。電力企業應認真分析和研究電網大面積停電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和損失,增加技術投入,不斷完善電網大面積停電應急技術保障體系。電力大用戶應當加強涉網技術的分析研究,增加技術和設備的投入,不斷提高滿足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的技術要求和應急處置要求。
6 .2 裝備保障
(1)建立預警信息采集平臺,加強通信和信息保障,配備必要的移動通訊裝備和應急交通工具,保證應急指揮和現場搶險救援的通信暢通,信息傳播無誤。
(2)積極推進應急系統建設,滿足急救、搶險、救援的需要。
(3)政府部門根據研究工作需要,儲備應對危機所需通用物資。
(4)電力企業、重要電力用戶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建立健全救援裝備數據庫和調用制度,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
(5)各應急指揮機構應掌握各專業的應急救援裝備的儲備情況,并保證救援裝備始終處在隨時可正常使用的狀態。
(6)電力企業所需應急救援物資由電力企業自行解決,涉及全市各鄉鎮應急救援物資由市應急領導組協調。
6.3 人員保障
電力企業應組建專業救援隊伍,通過日常技能培訓和模擬演練等手段提高各類人員的業務素質、技術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
6.4 財政保障
(1)電力企業自身應急救援人員、裝備等所需經費自行解決。
(2)涉及全市應急救援所需資金和電力預警信息平臺建設、運行所需的資金由市級財政進行協調。
7 宣傳、培訓和演練
7.1 宣傳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地方各級人員政府應通過各種新聞媒體向全社會宣傳遇到大面積停電的緊急情況下如何采取正確措施處置,增強公眾的自我保護意識。電力企業和重要電力用戶應加強對員工防范事故的安全生產教育和應急救援教育。
7.2 培訓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各級應急指揮機構組織電力企業和重要電力用戶的有關人員進行定期專業培訓,加強專業人員的技術交流和研討,提高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的能力。
7.3 演練
應急領導小組組織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聯合演練,以加強和完善電網經營企業、重要電力用戶以及社會應急聯動之間的協調應急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電力企業應根據自身生產實際,組織開展本企業的專業應急演練和反事故演習。所有預案三年內必須演練一次。
8 信息發布
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對事故信息統一對外發布,并負責擬訂信息發布方案,及時采用適當方式發布信息,組織報道。
9 后期處置
9.1 事故調查
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之后,按照《電力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事故條例》規定,特別重大事故由忻州市或者忻州市授權的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其他事故由市政府牽頭有關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各相關鄉鎮、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認真配合調查組的工作,客觀、公正、準確地查清事故原因、發生過程、恢復情況、事故損失等。
事故調查應與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有機結合。事故調查組到達現場后要認真聽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情況介紹,并與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協調,參與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事故調查工作包括:組成調查組,應急救援情況的調查,事故現場調查,技術分析,事故原因的判定,事故性質和責任的查明,編寫事故調查報告,提出安全預防措施建議。
9.2 改進措施
(1)大面積停電之后,電力企業應及時組織生產、運行、科研等部門聯合攻關,研究事故發生機理,分析事故發展過程,吸取事故教訓,提出具體措施,進一步完善和改進電力應急預案。
(2)各相關鄉鎮、各有關部門應及時總結社會應急救援工作的經驗和教訓進一步完善和改進社會停電應急救援、事故搶險與緊急處置體系。
(3)對應急處置過程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由市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和獎勵。
(4)對應急處置過程中,玩忽職守、嚴重失職的單位和個人,根據國家法律的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責任。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應急領導小組、市政府有關部門舉報。
10 附則
10.1 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訂,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的情況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10.2 預案解釋
10.3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停電應急預案的目的篇二
高鐵所有干部職工無論在任何時間和場所,都有撲救火災,組織旅客疏散的義務。一旦發現火情,要立即報警,報警時應根據火災情況先向周圍人員發出火警信號,如火不大,不會很快蔓延且易撲救的初期火災,應立即使用就近滅火器材,將其迅速撲滅,保護好現場,查明起火原因,同時向車間(或高鐵)匯報;車間(或高鐵)干部認為火勢很大,蔓延迅速或不易撲救時,立即撥打火警電話“119”,報警內容:起火單位,起火部位,起火物,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聯系電話,并指派專人到路口接應消防車,為其指示起火點和通過路線。
車間(或高鐵)干部接到火災報警后,應迅速到達現場,負責現場指揮,在疏散旅客的同時,根據火勢組織臨近場所工作人員參加撲救,針對著火物,正確選用滅火器材,如著火物為木材、棉、毛、麻、紙張等固體可燃物,應就近選用消防栓的水或干粉滅火器,著火物為汽油、煤油、甲醇等易燃液體,選用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著火物為電器設備或線路著火,應先切斷電源,再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撲救,如煤氣著火要先關閉閥門,切斷氣源,如油罐著火,要冷卻燃燒的油罐,撲救火災的原則:先人后物,先控制后撲救,先重點后一般。
③指揮部設在公安段(派出所)(應急電話:xxxxxxxx),客運設在廣播室(應急電話:xxxxx)。
④現場指揮部設在離現場較近的適當場所。
3、指揮辦法
①公安、客運設專職聯絡員傳達命令,使用無線對講機和電話指揮。
②應急指揮部具有以下指揮權限:a.下達疏導方法和有關要求。b.決定回避特殊處所的繞行線路。
c.處置應急情況下出現的`危及旅客安全的各類事項。d.下達撤離職工、干警的命令。
e.下達要害部位、金錢重地人員的疏散命令。③處置程序和有關要求:
a.緊急情況應酌情通知以下單位:
d.急救中心:市電120或市電999b.迅速將情況和危急程度報高鐵主要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c.警務區公安人員必須及時設置警戒線,全力保護現場,立即采取果斷措施控制險情蔓延或擴大,加強治安秩序管理和宣傳教育,同時,初步進行調查取證,及時抓獲罪犯和嫌疑人。
停電應急預案的目的篇三
二)、根據停電范圍采取相應的措施;
四)、啟動發電機組;
六)、閉合發電機電源輸出的總開關;
七)、查看雙電轉換開關是否在備用檔;
八)、依次閉合各分回路開關;
十)、停、送電必須有必要的防護措施至少兩人協同操作,禁止單人操作;
十一)、觀察電梯、水泵及其它設施運行情況;
十二)、總配電室、發電機房各留一人值班,直至市電恢復正常;
十三)、及時在各通道、單元口及其它公共區域出溫馨提示告知業主。
停電應急預案的目的篇四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機制,正確、快速、高效應對大面積停電事件,最大程度減少大面積停電造成的影響和損失,維護全市經濟安全、社會穩定和人民生活安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電網調度管理條例》《電力監管條例》《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甘肅省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平涼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法律法規等,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平涼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用于指導和規范全市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和各有關單位協調聯動開展社會救援、事故搶險與處置、電力供應恢復等應對工作。
本預案中大面積停電事件是指因自然災害、外力破壞和電力安全事故等原因造成區域性電網、市級及縣(市、區)電網大量減供負荷,對國家安全、社會穩定以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社會生產生活造成影響和威脅的停電事件。
1.4工作原則
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堅持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屬地為主、分工負責,保障民生、維護安全,保障重點、依靠科技,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原則。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國家相關派出機構、電力企業、重要電力用戶應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處置工作。
2事件分級
按照電網停電范圍和事件嚴重程度,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級別。
2.1 特別重大(ⅰ級)大面積停電事件
2.1.1 電力生產發生特別重大事故、電力設施大范圍破壞或嚴重自然災害造成含我市在內的全省電網大面積停電,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的40%以上。
2.1.2因發電燃料供應短缺、氣候影響等引起電力供應嚴重危機,造成含我市在內全省電網60%以上容量機組非計劃停機,全省電網拉限負荷達到正常值的50%以上,并且對西北電網的安全穩定運行造成嚴重影響。
2.2重大(ⅱ級)大面積停電事件
2.2.1電力生產發生重大事故、電力設施大范圍破壞或嚴重自然災害造成含我市在內全省電網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的16%以上、40%以下。
2.2.2 平涼市電網(負荷600兆瓦以上)減供負荷達到事件前總負荷的60%以上,或70%以上供電用戶停電,或所轄兩個以上縣(市、區)級行政區域同時發生較大大面積停電事件。
2.2.3 因發電燃料供應短缺、氣候影響等引起電力供應危機,造成含我市在內全省電網40%以上、60%以下容量機組非計劃停機。
2.3 較大(ⅲ級)大面積停電事件
2.3.1 平涼市電網(負荷600兆瓦以上)減供負荷達到事件前總負荷的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
2.3.2 縣級市電網,負荷150兆瓦以上的減供負荷達到事件前總負荷的60%以上,或70%以上供電用戶停電。
2.3.3 發電廠或者330千伏變電站因安全故障造成全廠(站)對外停電,導致周邊電壓監視控制點電壓低于調度機構規定的電壓曲線值20%并且持續時間30分鐘以上,或者導致周邊電壓監視控制點電壓低于調度機構規定的電壓曲線值10%并且持續時間1小時以上。
2.3.4 發電機組因安全故障停止運行超過行業標準規定的大修時間兩周,并導致電網減供負荷達到2.3.1條規定。
2.4 一般(ⅳ級)大面積停電事件
2.4.1平涼市電網(負荷600兆瓦以上)減供負荷達到事件前總負荷的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
2.4.2 縣級市電網,負荷150兆瓦以上的減供負荷達到事件前總負荷的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負荷150兆瓦以下的減供負荷達到事件前總負荷的40%以上,或50%以上供電用戶停電。
2.4.3 發電廠或者330千伏變電站因安全故障造成全廠(站)對外停電,導致周邊電壓監視控制點電壓低于調度機構規定的電壓曲線值5%以上10%以下并且持續時間2小時以上。
2.4.4 發電機組因安全故障停止運行超過行業標準規定的小修時間兩周,并導致電網減供負荷達到2.4.1條規定。
3.1市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
3.1.1 市應急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根據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需要,成立平涼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
ⅰ級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由市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
ⅱ級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總指揮,市政府相關副秘書長擔任副總指揮。
ⅲ級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總指揮,事件發生所在縣(市、區)政府主要領導擔任副總指揮。
ⅳ級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由縣(市、區)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總指揮,政府分管領導擔任副總指揮。
市工信局、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新聞辦)、市委網信辦、市發改委(市能源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林草局、市民政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文旅局、市地震局、市氣象局、平涼軍分區、武警平涼支隊、平涼火車站、國網平涼供電公司、華能平涼發電有限責任公司、中國水電建設集團崇信發電公司、中國水電建設集團華亭發電公司等單位和企業為成員單位,ⅰ、ⅱ、ⅲ級響應主要領導為成員,ⅳ級響應分管領導為成員。根據應對工作需要,可增加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和相關電力企業及重要電力用戶。
市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在省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
部(以下簡稱“省應急指揮部”)領導下,統一指揮我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事故搶險、電網恢復和社會救援等各項應急工作;研究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協調各相關縣(市、區)、各有關部門應急指揮機構之間的關系;當發生ⅰ、ⅱ級大面積停電事件時,按照省應急指揮部統一部署,啟動ⅰ、ⅱ級應急響應,執行應急指令;當發生ⅲ、ⅳ級大面積停電事件時,按照規定程序向省應急指揮部報告,并啟動ⅲ、ⅳ級應急響應;決定實施和終止應急預案,宣布進入ⅲ、ⅳ級停電事件狀態,發布具體應急指令;宣布解除ⅲ、ⅳ級停電事件狀態;及時向省、市人民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事故及處理情況;及時掌握各發、供電單位的事故信息,并根據各自職責分別做好職責管理范圍內的應急處置、事故搶險和生產恢復工作。
發生跨平涼行政區域的大面積停電事件時,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提出支援請求,市應急指揮部在省應急指揮部的指導、協調和支持下,開展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
3.1.2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工信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工信局局長兼任。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落實市應急指揮部部署的各項工作任務;執行市應急指揮部下達的應急指令;組織起草、制定和修訂應急預案,并監督執行情況;組織研判、核實大面積停電預警信息,并對事件性質和類別作出初步認定后向上級電力運行主管部門、市政府及市應急指揮部及時報告;掌握應急處理和供電恢復情況;向市應急指揮部、省工信廳報告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有關工作;負責信息發布。
3.1.3 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及分組
1.職責:
市工信局: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和電力企業開展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與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安排和落實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物資儲備、調運等計劃;負責協調確保大面積停電工作的通訊暢通;協調電力企業應急工作,組織搶險、應急物資的調運和現場供應;負責市大面積停電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
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新聞辦):負責協調指導做好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
市委網信辦:負責大面積停電事件網絡輿情監控、管理工作。
市發改委(市能源局):負責協調電力企業設備設施修復建設項目計劃安排,爭取應急搶險救援、恢復重建項目資金;牽頭有關部門組織應急救援物資及生產生活物資的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需要。
市公安局:負責協調市應急指揮部做好事故災難的救援工作,及時妥善處理由大面積停電引發的治安事件,加強治安巡邏,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及時組織疏導交通,保障救援工作及時有效地進行。嚴防火災發生,減少火災損失,積極參加社會搶險救援,保護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市財政局:負責組織協調電力應急搶修救援工作所需經費,做好應急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客貨運輸車輛,保障搶險救援物資和搶險救災人員運輸及公路運輸通道暢通。
市自然資源局:負責提供測繪地理信息數據和衛星綜合定位基準服務,提供停電區域地圖和基礎測繪成果,提供空間定位技術、移動端導航和電子地圖服務,提供各類遙感和無人機影像監測數據等服務。
市住建局:負責指導涉事城市維持和恢復城市供水、供氣、供熱、排水等公用設施運行,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市水務局:負責指導水情、旱情的監測預警工作,提供相關信息。
市林草局:依法對電力線路保護區內種植危及電力設施安全植物的行為進行監管,負責指導事故區域內樹木處置工作。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相關應急隊伍參與電力企
業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市民政局:對符合條件的受事件影響群眾實施基本生活救助,配合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工作。
市商務局:負責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生活必需品的供應等工作。
市衛健委:負責指導開展事發地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醫療衛生技術力量,開展傷病員醫療救治;加強各類傳染病防控工作,防止傳染病情的發展和蔓延。
市文旅局:負責全市各類廣播電視機構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指導并督查全市廣播電視設備維護、技術保障和安全播出。
市地震局:負責震情跟蹤監視工作,及時通報相關信息,開展現場震害調查與評估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天氣監測、預報、預測,及時提供氣象信息服務,開展因氣象災害引發的事故災害調查、評估及氣象分析等工作。
平涼軍分區:協調當地駐軍部隊和民兵配合參加因大面積停電造成的災難搶險工作,必要時配合公安、武警維持社會安全穩定。
武警平涼支隊:負責協助市應急指揮部做好事故災難救援工作,加強治安巡邏,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平涼火車站:負責組織協調搶險救災物資的鐵路緊急運輸保障工作,負責列車的調度與指揮工作,負責電力機車的供電安全、監測運行和應急準備工作,防止發生列車突發停運事件。
國網平涼供電公司:向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報電網事故情況及相關數據資料,及時啟動本企業應急處置預案,全力負責電網供電恢復搶修工作,恢復電力供應。負責事故應急演練及宣傳培訓工作,負責搶險物資的儲備。
華能平涼發電公司、中國水電建設集團崇信發電公司、中國水電建設集團華亭發電公司:負責發電機組的恢復運行,保證發電燃料充足,協助做好電力恢復供應工作。
2.分組:
市應急指揮部根據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處置需要,成立電力恢復、新聞宣傳、綜合保障、社會穩控四個工作組,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協調配合,分頭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1)電力恢復組
牽頭單位:市工信局
成員單位:市發改委(市能源局)、市公安局、市應急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務局、市林草局、市地震局、市氣象局、市住建局、平涼軍分區、平涼火車站、國網平涼供電公司、華能平涼發電有限責任公司、中國水電建設集團崇信發電公司、中國水電建設集團華亭發電公司等組成,視情增加其他電力企業。
主要職責:組織進行技術研判,開展事態分析;負責組織開展大面積停電期間設備設施的運輸、搶修、恢復、應急和協調處理;負責氣象、地質等方面的預警監測;負責重要電力用戶、重點區域的臨時供電保障;協調武警有關力量參與應對;負責向市應急指揮部匯報電網受損和電力恢復情況。
(2)新聞宣傳組
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新聞辦)
成員單位:市委網信辦、市文旅局、市發改委(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平涼市供電公司等組成,視情增加其他部門。
主要職責:組織開展事件進展、應急工作情況等權威信息發布,加強新聞宣傳報道;收集分析國內外輿情和社會公眾動態,加強媒體、電信和互聯網管理,正確引導輿論;及時澄清不實信息,回應社會關切。
(3)綜合保障組
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能源局)
成員單位: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務局、市林草局、市應急局、市商務局、市衛健委、市文旅局、平涼火車站、平涼供電公司等組成,視情增加其他部門和企業。
主要職責:對大面積停電事件受災情況進行核實,指導恢復電力搶修方案,落實人員、資金和物資;組織做好應急救援物資及生產生活物資的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及時組織調運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和市場供應;維護供水、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設施正常運行;維護鐵路、公路等基本交通運行;組織開展事件處置評估。
(4)社會穩控組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
成員單位: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均派員組成
主要職責:負責發生大面積停電期間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社會、交通秩序和社會穩定;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及趁機盜竊、搶劫、哄搶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打擊囤積居奇行為;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單位的警戒,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3.2縣(市、區)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參照本預案,結合實際制定本行政區域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成立相應的應急指揮機構,建立和完善應急救援與處置聯動體系。
縣(市、區)應急指揮機構主要職責:負責指揮、協調
本行政區域內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建立健全應急聯動機制;接到大面積停電事件信息報告或者監測到相關信息后,立即進行核實,并對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性質和類別作出初步認定,對初判為ⅰ、ⅱ、ⅲ級的大面積停電事件,應立即按程序向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宣布進入或解除ⅳ級大面積停電事件狀態,發布具體應急指令。
發生跨行政區域的大面積停電事件時,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按程序立即向市應急指揮機構報告,并根據需要建立跨區域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合作機制。
3.3現場指揮機構與職責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或上級要求,組織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大面積停電事件現場組織指揮工作。參與現場處置的有關單位和人員應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現場指揮機構職責:負責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現場組織指揮工作,協調各成員單位按響應措施開展電網恢復、保障民生、維護穩定、輿情處置等工作,向市、縣級應急指揮部匯報現場應急處置情況。
3.4電力企業
各電力企業(包括電網、發電企業等)要成立應對大面積停電應急指揮機構,在各級政府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開展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及時搶修恢復電網和發電機組運行。
3.5重要電力用戶
做好生產調整、自備應急電源啟用準備和非電方式的保
安工作。
3.6 信息聯絡員
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確定1名聯絡員,具體負責信息溝通、業務協調、指令傳達等工作,聯絡員變更要及時告知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3.7 專家組
市、縣級組織指揮機構根據需要成立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專家組,成員由電力、氣象、地質、地震、水文等領域相關專家組成,對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提供技術咨詢和建議。各電力企業根據實際情況成立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專家組。
4.1監測和風險分析
堅持“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處置相結合”的原則,將大面積停電事件預防工作貫穿電網規劃、建設、運維等各個環節,統籌考慮和綜合運用政府、企業及社會各方面的力量,預防大面積停電事件的發生,控制、減輕、消除大面積停電事件帶來的危害及其負面影響。
電力企業要結合實際加強對重要電力設施設備運行、發電燃料供應等情況的監測,建立與工信、能源監管、氣象、水利、林業、地震、公安、交通運輸、自然資源等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及時分析各類情況對電力運行可能造成的影響,預估可能影響的范圍和程度。
氣象、水利、林業、地震、公安、交通運輸、自然資源等部門應將涉及電網安全的相關數據納入日常監測范圍,劃分自然災害易發區,加強預報預測和信息共享協同處置,提高災害預測和突發事件預警處置能力。
各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應加強對道路、橋梁、市政等建設工地的監管,依法加強電力設施保護工作,杜絕因外力破壞導致大面積停電事件的發生。
4.2預警
4.2.1預警分級
電網大面積停電風險預警分為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預警四種,分別對應平涼市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級標準中的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各有關部門、電力企業及重要電力用戶接到預警后應立即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準備工作,落實各項預警控制措施。期間,大面積停電預警級別調整按照“誰發布、誰調整”的原則處理。
4.2.2預警信息發布
電力企業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積停電事件時,要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市工信局、受影響區域電力運行主管部門,提出預警信息發布建議,并視情通知重要電力用戶。
受影響區域電力運行主管部門應及時組織研判,必要時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眾發布預警,并通報同級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當可能發生重大以上大面積停電事件時,市工信局及時組織有關電力企業和專家進行會商,報請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發布預警,必要時通報當地駐軍和可能受影響的相鄰市人民政府。
4.2.3預警行動
預警信息發布后,電力企業要加強設備巡查檢修和運行監測,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準備,并做好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所需物資、裝備和設備等應急保障準備工作。
重要電力用戶做好自備應急電源啟用準備和非電保安措施準備。
受影響區域縣(市、區)人民政府啟動應急聯動機制,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維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氣供熱、商品供應、交通物流等方面的應急準備;加強相關輿情監測,主動回應社會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及時澄清謠言傳言,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4.2.4預警解除
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4.3信息報告
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相關電力企業和重要電力用戶
應立即向市工信局或受影響區域電力運行主管部門報告,在平電力企業和重要電力用戶同時報告上級集團總部。
市工信局或受影響區域電力運行主管部門接到大面積停電事件信息報告或者監測到相關信息后,應當立即進行核實,對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性質和類別作出初步認定。對初判為重大或特別重大的大面積停電事件,市工信局立即報告市政府,同時報告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市政府立即按程序向省政府報告。對初判為一般和較大的大面積停電事件,受影響區域電力運行主管部門要按照規定的時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級部門和同級人民政府報告,并通報同級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縣(市、區)人民政府及電力運行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逐級上報,必要時可越級上報。
5.1響應分級
根據大面積停電事件的影響范圍、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將應急響應設定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四個等級。
5.1.1 應急響應
初判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的大面積停電事件,分別啟動ⅰ級、ⅱ級應急響應,由省大面積停電應急指揮部組織和指揮應對工作。
當國家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成立時,由國家層面統一領導、組織、指揮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
初判發生較大、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分別啟動ⅲ級、ⅳ級應急響應,對ⅲ級事件應急響應由市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ⅳ級事件應急響應由受影響區域縣(市、區)應急指揮部組織實施。
5.1.2事件報告
(1)ⅰ、ⅱ級事件報告:
發生ⅰ、ⅱ級大面積停電事件,并影響或波及到我市時,按照省應急指揮部要求,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主持召開緊急會議,對涉及到我市有關重大應急問題做出決策和部署,啟動相應預案,并將有關情況向省應急指揮部報告,在省應急指揮部的指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ⅲ級事件報告:
發生ⅲ級大面積停事件時,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組織召開緊急會議,對有關應急問題作出決策和部署,啟動本級預案,并將有關情況向市應急總指揮部和省應急指揮部報告,同時在省電力主管、監管等部門的指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ⅳ級事件報告:
發生ⅳ級大面積停事件時,相關縣(市、區)應急總指揮主持召開緊急會議,對相關應急問題做出決策和部署,并將有關情況向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同時在市應急指揮部的指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按照相應事件啟動級別,各相應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進入24小時應急值守狀態,及時收集匯總事件信息;相關領導帶隊,有關部門、人員和專家組成工作組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指導協調應急處置工作;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專家組進行會商,分析研判事件發展情況;視情況就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工作向上級應急指揮部或有關部門提出援助請求。
(5)對于尚未達到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ⅳ級)標準,但對社會產生較大影響的其他停電事件,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急指揮部可結合實際情況啟動應急響應。
(6)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事件造成損失情況及其發展趨勢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5.1.3事件通告
(1)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后,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召集有關部門和單位,就事故影響范圍、發展過程、搶險進度和預計恢復時間等內容及時進行通報。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狀態宣布解除后,及時向有關部門、有關單位和公眾通報信息。
(2)在大面積停電期間,按照及時準確、公開透明、客觀統一的原則,加強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主動向社會發布停電相關信息和應對工作情況,提示相關注意事項和安保措施。加強輿情收集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揭露謠言、澄清事實,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穩定公眾情緒。
5.2響應措施
5.2.1電網搶修恢復
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后,按照各級應急指揮部部署,市內各級電力調度機構合理安排運行方式,控制停電范圍;盡快恢復重要輸變電設備、電力主干網架運行;在條件具備時,優先恢復重要通信樞紐、節點、基站及重點地區、重點區域和重要電力用戶的電力供應。
電網企業迅速組織力量搶修受損電網設備設施,根據應急指揮機構要求,向重要電力用戶及重要設施提供必要的電力支援。
各發電企業要保證設備安全,搶修受損設備,做好發電機組并網運行準備,按照電力調度指令恢復運行。
5.2.2 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后,重要電力用戶按照有關技術要求迅速啟動自備應急電源,加強重大危險源、重要目標、重大關鍵基礎設施隱患排查與監測預警,及時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
5.2.3 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后,各級政府相關部門和水、汽、油、熱供應等企業啟用應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用水需求;采用多種方式,保障燃氣供應和采暖期內居民生活熱力供應;組織生活必需品的應急生產、調配和運輸,保障停電期間居民基本生活。
5.2.4 維護社會穩定
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后,各級政府相關部門要加強涉及公共安全的重點單位安全保衛工作,嚴密防范和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加強對停電區域內繁華街區、大型居民區、大型商場、學校、醫院、金融機構、鐵路、城市交通設施、車站及其他重要生產經營場所等重點地區、重點部位、人員密集場所的治安巡邏,及時疏散人員,解救被困人員,防范治安事件;加強交通疏導,維護道路交通秩序;盡快恢復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嚴厲打擊造謠惑眾、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各種違法行為。
5.2.5 加強信息發布報送
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后,市應急指揮部按照及時準確、公開透明、客觀統一的原則,加強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各級應急指揮部主動向社會發布停電相關信息和應對工作情況,提示相關注意事項和安保措施。加強輿情收集分析,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穩定公眾情緒。
(1)信息發布和報送內容:大面積停電的時間、地點、基本經過、影響范圍、已造成后果、初步原因和性質、事件發展趨勢和采取的措施以及信息報告人員的聯系方式等。
(2)信息報送時間: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后,事發地電力企業要立即向當地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上報,同時上報本企業上級管理部門;縣(市、區)應急指揮部在接報后1小時內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報后1小時內上報市應急指揮部,并報送市政府和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同時通報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5.2.6 組織事態評估
應急指揮機構及時組織對大面積停電事件影響范圍、影響程度、發展趨勢及恢復進度進行評估,為進一步做好應對工作提供依據。
5.3 市級層面應對
5.3.1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3)積極做好輿情信息收集、分析和應對工作。
5.3.2 市應急指揮部現場工作組
(5)指導大面積停電事件宣傳報道工作;
(6)指導開展事件處置評估工作;
(7)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相關情況。
5.3.3市應急指揮部
(3)統一組織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
(4)組織開展事件處置評估;
(5)對事件處置工作進行總結并報告市政府和省應急指揮部。
5.4 響應終止
(1)電網主干網架基本恢復正常,電網運行參數保持
在穩定限額之內,主要發電廠機組運行穩定。
(2)停電負荷恢復80%以上,受停電影響的重點地區、重點區域停電負荷恢復90%以上。
(3)造成大面積停電事件隱患基本消除,發電燃料恢復正常供應、發電機組恢復運行,燃料儲備基本達到規定要求。
重大影響或嚴重威脅的事件。
6.1處置評估
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根據事件等級,市、
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及時組織對事件處置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分析查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形成處置評估報告。積極鼓勵開展第三方評估。
6.2事件調查
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后,市人民政府及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單位積極配合國家、省事故調查組開展相關調查工作,客觀、公正、準確地查清查明事件原因、性質、影響范圍、經濟損失等情況,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處理處置建議。
6.3善后處置
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及時組織制訂善后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保險機構要及時開展相關理賠工作,盡快消除大面積停電事件的影響。
6.4恢復重建
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需對電網網架結構和設備設施進行修復或重建的,由市發改委(市能源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向市政府匯報,組織編制恢復重建規劃。相關電力企業和受影響區域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規劃做好受損電力系統恢復重建工作。
7.1隊伍保障
電力企業應建立健全電力搶修應急專業隊伍,加強設備維護和應急搶修技能方面的人員培訓,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市政府根據需要組織動員其他專業應急隊伍和志愿者參與大面積停電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災害處置工作。軍隊、武警部隊、公安、消防等要做好應急力量支援保障。
7.2裝備物資保障
電力企業應儲備必要的專業應急裝備及物資,建立和完善相應保障體系,確保應急裝備始終處在正常使用的狀態。市直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裝備數據庫和調用制度,加強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物資及生產生活物資的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需要。鼓勵支持社會化儲備。
7.3通信、交通與運輸保障
通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對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提供應急通信保障。交通運輸部門要健全緊急運輸保障體系,保障應急響應所需人員、物資、裝備、器材等的運輸;公安部門要加強交通應急管理,保障應急救援車輛優先通行;根據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有關規定,有關單位應配備必要的應急車輛,保障應急救援需要。
7.4技術保障
全面加強人才、技術、裝備支持等應急基礎保障工作。電力行業應聘請電力生產、管理、科研等各方面專家,對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應對和監測進行技術咨詢和決策支持,不斷完善大面積停電應急技術保障體系。有關部門要為電力日常監測預警及電力應急搶險提供必要的氣象、地質、水文等服務。
7.5應急電源保障
提高電力系統快速恢復能力,有關部門和電力企業應充分考慮電源規劃布局,加強電網“黑啟動”能力建設,配備適量的應急發電裝備,必要時提供應急電源支援。重要電力用戶應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要求配置應急電源,加強維護和管理,確保應急狀態下能夠投入運行。
7.6資金保障
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應急局、市工信局等有關部門和縣(市、區)人民政府、各相關電力企業及重要電力用戶應按照有關規定,對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
8.1宣傳
市工信局、各電力企業、重要電力用戶要通過各種新聞媒體向全社會宣傳緊急情況下如何采取正確措施進行處置,不斷增強公眾的自我保護意識。市、縣(市、區)人民政府電力管理部門要加大電力設施保護宣傳力度,增強社會各界的電力設施保護意識。
8.2培訓
各電力企業和重要電力用戶應加強對全體員工的事故防范安全生產教育和應急救援教育,定期組織學習和培訓,并通過專業人員的技術交流和研討,提高應急救援業務知識水平。
8.3演練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每年至少應協調組織開展1次中心城區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聯合演練,縣(市、區)政府應急指揮部每年至少應協調組織開展1次本行政區域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演練,加強和完善政府部門、社會機構和各電力企業之間的協調配合工作。各電力企業應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應急演練。
9.1預案管理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電網安全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5)演練和救援中發現需做重大調整的;
(6)應急預案制訂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9.2名詞術語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9.3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工信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由市工信局負責解釋。
9.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