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業領域,轉讓可以是企業擴大市場份額或調整戰略布局的重要手段之一。轉讓的成功與否,往往與交易雙方的合作和協調能力有關,以下是一些合作轉讓案例,供大家參考和學習。
農村荒山轉讓協議(通用17篇)篇一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轉讓方與受讓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荒山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畝,轉讓給乙方從事生產經營,四至為:(詳見附圖)。
第二條該荒山轉讓使用年限為:即從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即________年。
第四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乙方于當日以現金形式一次性向甲方繳付全部轉讓金。
第五條甲方保證上述荒山權屬清楚、無爭議。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使用權糾紛或債務,概由甲方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乙方依法享有荒山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經營和處置。
第七條乙方受讓的荒山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甲方不得干涉。
第八條轉讓包括了。
第九條甲方把原買賣協議交給乙方,另附村委會同意派出所在此建彈庫的村委會證明。
第十條雙方發生糾紛后,應當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農村荒山轉讓協議(通用17篇)篇二
甲方:(原承包人)身份證號:
乙方:劉倫泉身份證號:
經雙方協商,甲方愿將屬原承包人的山場權轉讓給乙方承包,特訂立以下合同。
二、原公證書及合同在乙方經營期內歸乙方使用,其中包括山界、面積、四至等內容;。
三、原承包方(甲方)在原來承包期間的造林貸款及其它債務,乙方概不承擔;。
四、乙方為承包事項須一次性付給甲方七千元承包款;
五、乙方承包期滿應將山權歸還甲方;。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一份交公證單位存檔。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荒山轉讓協議(通用17篇)篇三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發包方(法人):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達成以下荒山承包經營權轉讓協議:
甲方于半年前( ?年 月 ?日)向發包方書面提出自愿放棄 ?荒山承包權,自愿將其承包的位于承包經營權、收益權及地上附著物的所有權一次性全部轉讓給乙方。東至 (坐標點),西至(坐標點),南至 (坐標點),北至(坐標點)。
從2015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即甲方全部承包期限的所有剩余年限。
轉讓補償金為人民幣
地上附著物除禁山上柏枝大王廟周邊已栽種其余承包區域均為荒山荒坡。
1、甲方收取轉讓金后,即為本協議生效期,乙方不得反悔。
2、甲方保證其所轉讓的荒山荒坡四至清晰,權屬明確,如因指界不清發生 ?與第三方的界限糾紛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擔。
3、自本協議生效之日甲方將其與發包方簽訂的2份承包合同原件交給乙方 或原承包方
15日內由甲方登報(忻州日報)聲明其名下丟失的林權證作廢;自 動放棄在該承包區域內的一切權利和主張。
4、本協議生效之日前,甲方以該荒山荒坡抵押、擔保、頂賬等債務事項均
由甲方自行負責賠償處理。不得影響、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甲方的家人、 親戚人等不能以甲方的協議或林權證條款為由,干擾、阻撓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
5、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自動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轉由乙方接 ?管經營,同時確立發包方與乙方的承包關系。
6、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依法享有經營該荒山荒坡的使用、收益、 ?經營決策、流轉處置等合法權益,與甲方再無瓜葛。
、雙方議定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以本協議轉讓費 萬元額度的10倍為違約(含損失費、補償費)金標準。
、本協議簽字之日當場交款生效,后附甲方的收款憑證及 年月 日放棄荒山承包權的書面申請復制件一份。
、本協議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備案留存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發包方(簽章 法人簽字):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農村荒山轉讓協議(通用17篇)篇四
合同。
是怎樣的嗎?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農村荒山轉讓合同范文,感謝您的閱讀。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乙方):
乙方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物。
1、甲方將合法擁有權處臵座落在集體宜林荒山荒地。
小地名:
四至界限:
東至:東至:南至:南至:西至:西至:北至:北至:
二、轉讓期限及起止時間。
宜林荒山荒地轉讓期限年,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轉讓宜林荒山荒地的用途。
本轉讓宜林荒山荒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依法批準不得用于非林業建設。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1、依法轉讓宜林荒山荒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取得轉讓費;。
3、有權按本合同約定轉讓宜林荒山荒地期限,期限屆滿后收回轉讓宜林荒山荒地經營權。
義務。
1、保證所轉讓的宜林荒山荒地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對轉讓的宜林荒山荒地未作過其它處分,未抵押、未質押等;如在轉讓后發生宜林荒山荒地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全部責任。
2、維護乙方的宜林荒山荒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轉讓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本轉方期限內,對乙方依法以轉讓、出租、轉包、互換或以其他方式轉讓宜林荒山荒地林木的,應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5、協助乙方辦理權屬變更登記手續。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1、在轉讓期限內依法享有轉讓宜林荒山荒地的使用、收益和對宜林荒山荒地承包經營權進行再轉讓的權昨,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臵林木、產品。有權與其他承包方式聯合,將承包經營權入股,從事林業合作生產。
2、有權享有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
3、轉讓宜林荒山荒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受讓方有權在本轉讓期限內指定繼承人,繼承人有權在轉讓期內繼續生產經營。
5、甲方在轉讓給乙方的宜林荒山荒地上從事開挖道路等活動,須經乙方同意后方可開工。
義務。
1、維持轉讓宜林荒山荒地的林業生產用途,不得用于非林業建設或者閑臵荒蕪。
2、按國家有關規定落實造林和管護措施。林木采伐后應在當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宜林荒山荒地,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轉讓內毀林開墾、采石、挖沙、取土等給宜林荒山荒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在轉讓地內發生毀林和亂占濫用宜林荒山荒地行為時,應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有關部產讓報告。
4、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按時、足額支付宜林荒山荒地轉讓費。
6、轉讓期內,將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經營權進行再轉讓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并出具書面意見。再轉讓的期限不得超過該宜林荒山荒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三)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均可以行使和履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乙方對轉讓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甲乙雙方應當服從、支持縣、鄉(鎮)宜林荒山荒地利用總體規劃。
4、甲乙雙方應當在本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持轉讓合同,共同到原權屬辦證單位作權屬變更登記。
5、轉讓期滿后,未采伐林木或者宜林荒山荒地附著物由乙方處理。轉讓期滿時,乙方的承包經營權自行無償歸還甲方。
五、轉讓價款和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本合同約定:共需支付:每年元/畝,萬元(大寫:萬元整)。幣種和支付方式:人民幣,現金支付。支付時間:本林地轉讓費萬元,(大寫:萬元整),自本合同簽訂后個工作日付清全款。其它約定:乙方可以無償使用甲方開設的林區道路,原則上共同使用共同維修。
六、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事項。
1、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萬元(大寫:萬元整)。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變更而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或提請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等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向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流轉雙方各執一份,報所屬鄉(鎮)有關管理機關一份,鑒證單位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為了規范農村土地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土地流轉方式。
甲方采用轉包的方式將其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土地流轉的用途:用于林業生產。
三、土地流轉的時限:從20xx年12月25日至2042年12月25日止。
四、土地流轉數量及費用。
甲方將渠縣鶴林鄉高山村2、3社的面積3000畝荒山、荒地的土地經營權依法轉讓給乙方用于造林,實地面積以第二輪土地承包證書上的面積為準。承包費標準:承包費荒山、荒地每年每畝85元,糧食直補由甲方所得。
支付方式:乙方在承包期內對林區樹木采伐時,向甲方一次性付清采伐前所欠的承包費用。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有關荒山、荒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荒山、荒地。
(2)、義務:協助乙方按照合同規定行使荒山、荒地使用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流轉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在國家法律法規的政策規定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荒山、荒地流轉費,不得使其荒蕪。
(2)、有權享有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政策。
(3)、流轉荒山、荒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流入方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流轉期內繼續經營。
2、義務:
(1)、在國家法律法規的政策規定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荒山、荒地流轉費,不得使其荒蕪。
(2)、流轉期內,將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經營權進行再流轉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再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該荒山、荒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六、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簽訂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人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乙方喪失經營能力全合同不能履行的;。
4、因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災害等)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的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荒山、荒地使用權:
(1)、不按時限交納荒山、荒地流轉費的;。
(2)、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荒山、荒地的;。
4、其它約定事項:
(1)、在流轉期內,如發生森林火災,甲方人員有及時參與撲救的責任和義務,并不得計較撲救火災的費用和報酬。
(2)、如乙方在流轉期滿后需繼續承包,必須提前一年與甲方簽訂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需在期滿后歸還甲方荒山、荒地。
(3)、乙方在流轉期間絕不允許農民進山放牧,如有違反,損毀林木照價賠償。
(4)、乙方在流轉期間絕不允許農民進山放牧,如有違反,損毀林木照價賠償。
八、本合同至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不得反悔。如單方違約,則支付另一方違約金30000.00元(大寫:叁萬元整)。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鄉下政府、林業局、林業站各存檔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共
2
頁,當前第。
1
頁
1
2
農村荒山轉讓協議(通用17篇)篇五
甲方:_____公司(法人代表:_____)
乙方:_____予制構件有限公司(法人代表:_____)
一、經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將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___鄉半坡村東.6畝土地所種果園轉讓給乙方。該地塊位于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東,東至半坡村六組地界,西至_______________線,南至半坡村三組地界,北至半坡村六組地界。
二、乙方在合同簽定之日,一次性付給甲方轉讓費拾叁萬元整(萬元)。
三、甲方將協議原件交乙方。
四、乙方履行_____公司和半坡村委會所簽協議的義務,享有原協議的一切權力。
五、本著友好協商精神簽訂此協議,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六、本協議自簽字之日生效。附_____公司和__________鄉半坡村村委會協議。
七、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貳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農村荒山轉讓協議(通用17篇)篇六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簽訂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鄉(鎮)____村____組____畝土地(地塊名稱、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____(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元人民幣。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____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兩項合計總金額為____元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現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為____。
2、實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___(具體內容見附件)。時間為____。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年____月____日前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8、其他約定:____。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并經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鑒證)后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乙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包方(簽章):_________鑒證單位(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荒山轉讓協議(通用17篇)篇七
甲方:(原承包人)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經雙方協商,甲方愿將屬原承包人的山場權轉讓給乙方承包,特訂立以下合同。
二、原公證書及合同在乙方經營期內歸乙方使用,其中包括山界、面積、四至等內容;。
三、原承包方(甲方)在原來承包期間的造林貸款及其它債務,乙方概不承擔;。
四、乙方為承包事項須一次性付給甲方七千元承包款(________年總金額)。
五、乙方承包期滿(________年)應將山權歸還甲方;。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一份交公證單位存檔。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農村荒山轉讓協議(通用17篇)篇八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為了規范農村土地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土地流轉方式。
甲方采用轉包的方式將其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土地流轉的用途:用于林業生產。
三、土地流轉的時限:從20xx年12月25日至2042年12月25日止。
四、土地流轉數量及費用。
甲方將渠縣鶴林鄉高山村2、3社的面積3000畝荒山、荒地的土地經營權依法轉讓給乙方用于造林,實地面積以第二輪土地承包證書上的面積為準。承包費標準:承包費荒山、荒地每年每畝85元,糧食直補由甲方所得。
支付方式:乙方在承包期內對林區樹木采伐時,向甲方一次性付清采伐前所欠的承包費用。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有關荒山、荒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荒山、荒地。
(2)、義務:協助乙方按照合同規定行使荒山、荒地使用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流轉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在國家法律法規的政策規定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荒山、荒地流轉費,不得使其荒蕪。
(2)、有權享有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政策。
(3)、流轉荒山、荒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流入方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流轉期內繼續經營。
2、義務:
(1)、在國家法律法規的政策規定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荒山、荒地流轉費,不得使其荒蕪。
(2)、流轉期內,將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經營權進行再流轉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再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該荒山、荒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六、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簽訂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人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乙方喪失經營能力全合同不能履行的;。
4、因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災害等)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的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荒山、荒地使用權:
(1)、不按時限交納荒山、荒地流轉費的;。
(2)、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荒山、荒地的;。
4、其它約定事項:
(1)、在流轉期內,如發生森林火災,甲方人員有及時參與撲救的責任和義務,并不得計較撲救火災的費用和報酬。
(2)、如乙方在流轉期滿后需繼續承包,必須提前一年與甲方簽訂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需在期滿后歸還甲方荒山、荒地。
(3)、乙方在流轉期間絕不允許農民進山放牧,如有違反,損毀林木照價賠償。
(4)、乙方在流轉期間絕不允許農民進山放牧,如有違反,損毀林木照價賠償。
八、本合同至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不得反悔。如單方違約,則支付另一方違約金30000.00元(大寫:叁萬元整)。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鄉下政府、林業局、林業站各存檔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荒山轉讓協議(通用17篇)篇九
發包方:法人代表:
轉讓方:
受讓方:(合伙人)。
為加快荒山綠化步伐,轉讓方自愿將自己承包的責任荒山轉讓給受讓方承包經營,現就有關事項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轉讓范圍東:西:南:北:
二、轉讓時間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轉讓期內,受讓方有荒山的經營使用權,所造林木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所有的造林費用由受讓方承擔,造林爭取的國家項目資金由受讓方所有。若因國家項目占地土地補償由轉讓方所有,林木補償按轉讓方15%受讓方85%比例分成。承包期________年期滿后,受讓方若無效益,轉讓方可終止合同,若有效益仍按原合同執行。轉讓方享有所造林木收益權,其標準________年后(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按每年純利潤的20%分配給轉讓方,林權證按林權共同辦理。轉讓方有協助受讓方管理林木和護林防火的義務。
四、違約責任此合同雙方簽字之后生效,若一方違約,違約方支付對方違約金50000元。
此合同一式份,轉讓方、受讓方、見證方各執一份。
發包方:法人代表:
轉讓方:(合伙人)。
受讓方:
見證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荒山轉讓協議(通用17篇)篇十
乙方為發展個體經濟、擴大種養業規模,需要甲方處于南村南機坳一塊山地開發利用。現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如下轉讓協議。
1、甲方同意轉讓山地的永久使用權給乙方。具體山地界址為:東以南村坑口劉街生澡堂墻過2米處為界;西以原水泥廠拆除的房屋屋基為界;北以原遂井公路老路溝邊(南進一米)為界;南以靠山掘進10米為界。共計總面積約肆佰肆拾平方米。
2、乙方以每平方米叁拾元的轉讓并青苗補償費購買此山地的永久性使用權。共計人民幣壹萬叁仟貳佰元整。一次性從銀行轉入甲方賬戶。
3、此山地轉讓永久性使用權后所產生的后期費用(如山地平整等)由乙方自行解決,甲方概不負責。
4、此山地轉讓永久性使用權后,若乙方在開發利用過程中遇到有關糾紛,甲方有義務協調解決。
5、此山地轉讓永久性使用權后,乙方如需要在此地建房舍,則甲方代表應在乙方申請表上簽字。
6、乙方獲得此山地的永久性使用權后,不得轉賣。
7、以上協議條款雙方表示無異議,應共同遵守,永不反悔。款項付清,雙方簽字后即產生法律效力。
此協議一式九份,甲方執七份,乙方執一份,村委會執一份。協議訂立人: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協議時間:20xx年x月x日。
農村荒山轉讓協議(通用17篇)篇十一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乙方):
乙方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物。
1、甲方將合法擁有權處臵座落在集體宜林荒山荒地。
小地名:
四至界限:
東至:東至:南至:南至:西至:西至:北至:北至:
二、轉讓期限及起止時間。
宜林荒山荒地轉讓期限年,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轉讓宜林荒山荒地的用途。
本轉讓宜林荒山荒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依法批準不得用于非林業建設。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1、依法轉讓宜林荒山荒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取得轉讓費;。
3、有權按本合同約定轉讓宜林荒山荒地期限,期限屆滿后收回轉讓宜林荒山荒地經營權。
義務。
1、保證所轉讓的宜林荒山荒地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對轉讓的宜林荒山荒地未作過其它處分,未抵押、未質押等;如在轉讓后發生宜林荒山荒地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全部責任。
2、維護乙方的宜林荒山荒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轉讓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本轉方期限內,對乙方依法以轉讓、出租、轉包、互換或以其他方式轉讓宜林荒山荒地林木的,應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5、協助乙方辦理權屬變更登記手續。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1、在轉讓期限內依法享有轉讓宜林荒山荒地的使用、收益和對宜林荒山荒地承包經營權進行再轉讓的權昨,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臵林木、產品。有權與其他承包方式聯合,將承包經營權入股,從事林業合作生產。
2、有權享有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
3、轉讓宜林荒山荒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受讓方有權在本轉讓期限內指定繼承人,繼承人有權在轉讓期內繼續生產經營。
5、甲方在轉讓給乙方的宜林荒山荒地上從事開挖道路等活動,須經乙方同意后方可開工。
義務。
1、維持轉讓宜林荒山荒地的林業生產用途,不得用于非林業建設或者閑臵荒蕪。
2、按國家有關規定落實造林和管護措施。林木采伐后應在當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宜林荒山荒地,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轉讓內毀林開墾、采石、挖沙、取土等給宜林荒山荒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在轉讓地內發生毀林和亂占濫用宜林荒山荒地行為時,應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有關部產讓報告。
4、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按時、足額支付宜林荒山荒地轉讓費。
6、轉讓期內,將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經營權進行再轉讓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并出具書面意見。再轉讓的期限不得超過該宜林荒山荒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三)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均可以行使和履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乙方對轉讓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甲乙雙方應當服從、支持縣、鄉(鎮)宜林荒山荒地利用總體規劃。
4、甲乙雙方應當在本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持轉讓合同,共同到原權屬辦證單位作權屬變更登記。
5、轉讓期滿后,未采伐林木或者宜林荒山荒地附著物由乙方處理。轉讓期滿時,乙方的承包經營權自行無償歸還甲方。
五、轉讓價款和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本合同約定:共需支付:每年元/畝,萬元(大寫:萬元整)。幣種和支付方式:人民幣,現金支付。支付時間:本林地轉讓費萬元,(大寫:萬元整),自本合同簽訂后個工作日付清全款。其它約定:乙方可以無償使用甲方開設的林區道路,原則上共同使用共同維修。
六、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事項。
1、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萬元(大寫:萬元整)。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變更而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或提請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等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向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流轉雙方各執一份,報所屬鄉(鎮)有關管理機關一份,鑒證單位一份。
農村荒山轉讓協議(通用17篇)篇十二
轉讓方(即承包方、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
1、農村集體:
戶代表數:戶。
2、負責人:職務:
3、負責人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即受讓方、流入方,以下簡稱乙方):
1、單位:
2、法定代表人:
3、單位地址:
4、法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為了明晰產權,辦理林權過戶手續,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對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地,通過公開協商方式,按照法定程序,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特訂立本轉讓補充合同。
荒山荒地名稱:(小地名)。合同標的為荒山荒地承包經營權(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處分權)。
坐落:
面積:畝(大寫)。
四至界限為: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詳細四至界限見本合同附件1的附圖。
用途:本合同轉讓的荒山荒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
二、流轉方式、期限和承包費及支付方式、時間。
以轉讓方式承包,承包期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包費經雙方商議確定為:每畝每年計元,共畝,應支付承包費合計元(大寫:)。承包費每年支付一次,一次支付元,每年承包費必須于月日以前支付。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發包的荒山荒地屬本集體所有。
2、依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費。
3、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監督、指導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荒山荒地,制止非法損害承包地的行為。
4、執行林地利用總體規劃,辦理征收、征用、占用的補償事宜。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權屬清楚、未設定擔保的荒山荒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及時向縣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權屬變更登記,并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第三人對本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承包期內,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和收回承包地。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荒山荒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在甲方的配合、幫助下向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
2、對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權,依法登記取得林權證書后,其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受干涉。
3、對承包期內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的行為進行抗辯,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4、享受國家有關扶持、優惠政策;承包經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維持承包荒山荒地的林業用途,未經有權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承包地。不斷加大對承包土地的投入,提高其生產能力,提升其使用價值,依約推進開發利用進度;不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地內開荒、采石、取土、建窯等,不進行破壞性、掠奪式開發、經營,不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采伐林木應有計劃地依法進行;制止在野外違章用火行為,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病蟲害、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3、服從、支持林地利用總體規劃,接受甲方依法進行的監督和指導。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義務。
四、合同期內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開發后資源收益的處置:
五、合同期滿時,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開發后資源資產的處置: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當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規定且無免責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大寫:);若造成損失的,應當采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以下條件成就時,可以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經雙方協商一致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社會公共利益;。
2、發生不可抗力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義務;。
3、乙方主動放棄承包期或喪失承包經營能力且自愿要求的。
(二)以下條件成就時,應當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乙方不依照合同交付承包費;。
2、乙方破壞性、掠奪性經營,或拋荒,或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經甲方制止無效的;。
3、承包林地部分或全部依法轉為其他建設用地;。
4、一方違約致使承包合同無法履行或已無履行必要;。
5、承包合同期限屆滿。
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應提前60天書面通知對方,若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賠償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
本承包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調解;若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事項。
1、本承包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經勐烈鎮人民政府鑒證后生效,不因甲方承辦人或負責人及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影響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村民委員會。
農村荒山轉讓協議(通用17篇)篇十三
甲方(出讓方):
乙方(買受方):
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宣威市西寧街道包家灣村的一塊山地轉讓給乙方使用,甲方對此山地享有的權益全部轉讓給乙方,轉讓出售金額為?80600.00元,大寫捌萬零陸佰元整。
二、該地四至界線: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三、甲方須保證該土地使用權確屬甲方所有,并且持有有效、合法的證據證明該地的使用權屬于甲方。
四、乙方在獲得甲方代表簽字后,即獲得該地的永久使用權。
五、乙方轉讓該地自協議書生效之日起,甲方不能在這塊地中種植任何植物或安放任何物品,如因甲方責任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六、甲乙雙方不得單方私自解除合同,任何一方終止合同或違約的,均應承擔違約造成的損失。如因有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遇國家政策調整變化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經協商未能達成的,當事人有權通過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解決。
七、由于年代或甲方代表人的變更對本協議不受任何影響。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當事人或代表人簽字按手印后生效。
九、付款方式:乙方先向甲方支付?20_0.00元(貳萬元整),余下款項于20_年目底前全部付清。
十、雙方應為對方有保密義務。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荒山轉讓協議(通用17篇)篇十四
甲方:(原承包人)。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經雙方協商,甲方愿將屬原承包人的山場權轉讓給乙方承包,特訂立以下合同。
二、原公證書及合同在乙方經營期內歸乙方使用,其中包括山界、面積、四至等內容;
三、原承包方(甲方)在原來承包期間的造林貸款及其它債務,乙方概不承擔;
四、乙方為承包事項須一次性付給甲方七千元承包款。
五、乙方承包期滿應將山權歸還甲方;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一份交公證單位存檔。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荒山轉讓協議(通用17篇)篇十五
甲方:
乙方:
一、轉讓山地的地點與面積。
鄉組小地名四址界限詳見1:1萬地形圖,面積約方(按林權證過戶面積為準)。
二、轉讓期限及用途。
2:本山地用于林業開發(種植油菜)以及配套附著物的建設;。
三、轉讓價格和付款方式。
本山地轉讓價格每方共計元,自簽訂本合同,乙方付給甲方定金元,剩余部分款項到林權證過戶到甲方名下后一個星期內一次性全部付清給甲方,如在期限內沒能力辦理完過戶手續,甲方須兩倍還給乙方。
四、甲乙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山地產權清晰,無權屬糾紛;。
5:林權證過戶的相關手續及其費用開支乙方不負責;。
6:甲方必須在規定期內把林權證過戶到乙方名下(2個月內);。
7:租期滿后如村民續租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農村荒山轉讓協議(通用17篇)篇十六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
轉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受讓方:(合伙人)。
為加快荒山綠化步伐,轉讓方自愿將自己承包的責任荒山轉讓給受讓方承包經營,現就有關事項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轉讓范圍。
東:
西:
南:
北:
二、轉讓時間。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轉讓期內,受讓方有荒山的經營使用權,所造林木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所有的造林費用由受讓方承擔,造林爭取的國家項目資金由受讓方所有。若因國家項目占地土地補償由轉讓方所有,林木補償按轉讓方15%受讓方85%比例分成。承包期10年期滿后,受讓方若無效益,轉讓方可終止合同,若有效益仍按原合同執行。
轉讓方享有所造林木收益權,其標準10年后(即年月日)按每年純利潤的20%分配給轉讓方,林權證按林權共同辦理。轉讓方有協助受讓方管理林木和護林防火的義務。
四、違約責任。
此合同雙方簽字之后生效,若一方違約,違約方支付對方違約金50000元。
此合同一式份,轉讓方、受讓方、見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荒山轉讓協議(通用17篇)篇十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讓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讓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自愿公平、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山地承包經營及林木資產轉讓事項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山地面積、座落地點及四周邊界。
1、甲方將全部承包給乙方(含山地、林地、荒地、坡地等)。轉讓地塊的四至為東至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二、轉讓期限。
轉讓期限_________年。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后,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三、山地轉讓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與付款方式。
雙方商定,山地轉讓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乙方于_________年月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山地轉讓金。
四、山地及林木的所有權、使用甲方發包的山地必須權屬清楚,無糾紛,沒有被用做抵押或被查封的山地。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滿止,山地的使用權及林木的所有權、使用權屬乙方。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的原則將山地承包給乙方經營,并經過村委會同意,鎮政府批準,確認乙方承包行為符合法定程序,乙方合法取得林地的使用權,保證乙方的承包程序合法。
2、因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政策及合同規定,導致糾紛、影響乙方生產經營的,甲方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3、甲方負責協助辦理山地使用權、林木資產所有權的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4、全面負責解決山地地糾紛事宜并協調與當地的關系,否則,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確認勾圖范圍的林地確屬甲方所有,并保證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
6、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享有持續、有效的承包經營權;
7、維護乙方的經營權和生產管理秩序,防止村民盜伐或以其他形式破壞乙方林木或其他財產的行為。承包期內,不得在乙方承包地內種植林木和其他林農作物、開礦、取土、采石。如發生火災、盜伐等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必須協助乙方和相關部門處理責任人。
8、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須告知村民上山標明所屬的無明顯標記的墳地,否則,乙方不負擔在耕作中意外損毀墳地的責任。
9、甲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山地交給乙方經營。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轉讓期間,乙方有權依法砍伐林木;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資產;
6、轉讓期間,為了充分發揮山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進行林業開發的同時,套種其他農作物。
8、乙方有權對取得的林木采伐許可證進行轉讓并收取轉讓所得。
八、違約責任。
2、甲方不得在承包期內擅自收回山地,造成合同終止。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予以賠償,包括已投入的前期費用、生產的資金、勞務費、承包金、服務費、林木資產價值及相關費用等。并按照違約年限計算土地承包金總金額的100%支付違約金。
九、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移交給乙方經營,如不能及時移交,超過2個月,則乙方免除該土地當年租金,甲方并承擔當年租金10%的違約金。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產生的補充協議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后生效。
十二、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終止,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雙方代表如有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形成書面文件。協商不成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