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優秀的合同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保險合同的特征篇一
甲方:四川海岸電器電子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系甲方職工,鑒于勞動合同月日已到期,雙方協商一致于 年 月 日解除勞動關系。
4、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四川海岸電器電子開發有限公司乙方:
年月日
保險合同的特征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保證旅游者在旅游期間的人身安全和經濟利益,促進旅游事業的發展,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協辦乙方保險業務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險對象
凡身體健康、能正常旅行參加出境(含港、澳、臺地區),入境和國內團隊旅游者以及隨疇的xxx導游,領隊均可作為被保險人,由甲方代辦投保。
二、保險期間
本保險的保險期間,入境旅游者自其入境后參加xxx安排的旅___程開始,直至該旅___程結束并辦理完出境手續出境時止;國內旅游和出境旅游自其在約定時間登上由xxx安排的交通工具開始,直至該次旅行結束離開xxx安排的交通工肯時止,被保險人自行終止xxx安排的旅___程,其保險期間至其終止旅___程時止。
三、保險責任
按照《旅行平安保險條款》執行。
四、責任免除
按照《旅行平安保險條款》執行。
五、賠付比例
按照《旅行平安保險條款》執行。
六、投保手續
甲方每組織一個旅游團隊,應在出團前向乙方辦理投保手續。甲方將投保單傳真至乙方專用傳真機,乙方在收到甲方投保依據后,正常工作日應在當天出具承保確認書并傳真給甲方,休息日及節假日在專用傳真機收到傳真時即自行確認,無須再發確認書。
七、保險費的結算與支付及勞務的支付
甲方為乙方代收的保險費每月結算一次。乙方在每個月____日前(節假日順延)統計前____月保險費并通知乙方,經核對無誤,甲方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將款項劃給乙方。乙方每月收互保險費后,按實收保險費的5%支付給甲方作為勞務報酬。
八、保險金的申請和給付
被保險人在保險期內發生本保險責任范圍內事故時,甲方應事發后三天內通知乙方,原則上在10個工作日內或結案后提供有關索賠單證(包括當地公安部門證明、醫療證明、原因、地點、估計損失或賠償金額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賠付,做好事故的核查工作。乙方在責任明確、資料齊全后,應在七個工作日內按條款規定給付保險金。
九、本協議所稱意外傷害是指外來的、突然的、被保人無法預料和不可抗拒的,使被保險人身體受到劇烈傷害的事件。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有效期滿。如雙方無異議則繼續生效。
十
一、對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隨時修改補充,并作為本協議組成部分。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險合同的特征篇三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第一條 約因
保險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同意將本合同列明之事項的代理權授予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其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規,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為辦理人身保險業務的有關事宜,一致達成本合同。本合同包括委托代理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于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組成。委托代理合同為主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于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為附合同。
乙方應將本人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提交甲方保存,換取甲方頒發的《展業證書》;甲方應妥善保存乙方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因甲方過錯造成該證書損毀、丟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條 代理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為1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乙方在代理期限內實施的代理行為方為有效。
代理期限屆滿,甲乙雙方未做任何終止本合同的行為及意思表示,本合同將自動延長一個代理期限。
第三條 代理區域
乙方實施甲方授權代理行為的地域范圍,以中國保險監管部門批準的甲方經營區域為限。乙方不得在前述經營區域外進行人身保險代理業務。
乙方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實施甲方授權的代理行為:
第四條 代理權限
甲方授權乙方可以實施以下代理行為:
1.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
□(1)個人壽險( );
□(2)個人健康( );
□(3)個人人身意外傷害險( );
□(4)經保險監管部門許可的其他險種( )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的行為僅限于向第三人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及產品的組合,無權決定是否承諾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的要約;乙方應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之要約(投保書)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訂立保險合同的決定。
2.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乙方應代理甲方收取投保人預繳及續繳之保險費,向投保人出具臨時收據,并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
第五條 保險費交付方式
乙方以現金或票據方式收據的投保人交付的保險費。
第六條 保險費交付期限
乙方應自收到保險費48小時內,將保險費交付甲方。如最后24小時為節假日,則順延為節假日結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的甲方業務時間。
第七條 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方式
甲方按照本合同訂立時執行的手續費標準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對現行的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變更時,應征得乙方或乙方推選的集體代表同意,并就協議一致的手續費標準訂立集體合同,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原因。需要調整手續費標準的,如調整后的標準是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最高限額的,可直接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訂立新的關于手續費支付標準的集體合同,并對乙方具有約束力。如乙方不能認可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手續費標準,則本委托代理合同終止。
甲方支付乙方手續費的'依據是乙方于上月15日以后(含15日)至本月15日代理的至本月25日仍有效的代理權限內的保險費收入。
甲方于每月30日前在代為扣除乙方應付稅款后支付乙方當期手續費收人。延期支付的,甲方應支付利息。
第八條 保證與擔保
乙方應提供兩個甲方認為具有保證人資格的自然人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人,并與甲方簽訂《擔保合同》;
乙方應同提交單證、票據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第九條 專屬代理
乙方不得代理其他保險公司的保險業務,也不得幫助其他保險公司及其代理人與甲方競爭。
乙方不得兼職從事其他職業。
此協議終止后6個月內,乙方不能為其他保險公司代理個人人身保險業務。
第十條 其他權利與義務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定期培訓,每年培訓時間不得少于60小時;乙方應按時參加甲方的培訓,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參加甲方的培訓,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乙方應遵循《保險法》及《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誠實代理,并保守甲方及客戶的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
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報告有關完成委托事項的情況。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條款可以進行變更。
甲方應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就合同變更事宜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對本合同進行變更。
甲方與乙方個人協商對合同進行的變更,應訂立補充合同;甲方與乙方推選的代表協商,對本合同所作的變更,對乙方所有成員有效,不能同意變更后事項的乙方個別成員,作解除合同處理。
關于合同的變更,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 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可因下列原因終止:
1.因本合同期限屆滿,甲方決定不再續延本合同;
2.甲方發生分立或合并,分立或合并后新的組織沒有承諾本合同繼續有效并承擔本合同甲方權利義務的;
3.乙方辭去委托或者甲方撤銷委托。乙方辭去委托時,不必取得甲方同意,但必須提前日通知甲方,如因辭去委托使甲方受到損失,乙方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甲方撤銷委托時,不必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支付乙方已代理業務的手續費。如因撤銷委托使受托人受到損失,甲方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持有的屬于甲方的單證、票據、業務資料、客戶資料以及其他物品;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償還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應收回《展業證書》,退還乙方《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并在乙方歸還甲方的單證、票據、業務資料、客戶資料以及其他物品后,退還乙方保證金,如上述單證、資料、物品有缺失、毀損,應相應扣減保證金,并將保證金余額退還乙方;如保證金不足以補償以上損失的,可以在應支付乙方的手續費中扣除不足部分。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乙方應對在代理過程因本人過錯導致的第三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乙方在代理過程因過錯導致的第三人的損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履行賠償責任后,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利。
甲乙雙方因過錯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均應承擔賠償責任。
本合同解除后,并不排除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因過錯行為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調解、仲裁或提出訴訟。
第十五條 附則
乙方同意甲方制訂關于代理手續費的規定和有關壽險代理員管理的辦法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修訂時,與甲方簽訂集體合同,并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乙方提供的擔保人與甲方簽訂的擔保合同,為本合同的附合同,本合同終止后,對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的行為的保證責任不當然解除。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蓋章,乙方親筆簽字,并在甲方收到乙方《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原件、單證票據保證金、《擔保合同》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資格證書號: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展業證書號: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保險合同的特征篇四
填寫說明:請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在□打 √,并用正楷填寫變更的內容;申請批減或退保時請填寫背面銀行帳戶信息
保單號碼: 投保人:
被保險人: √同投保人 □不同投保人
申請批改原因:
個人房貸險退保:
本人于 年 月購置了位于 的房產,并在貴司投保房屋按揭保險,現本人已提前還清銀行全部貸款,特申請辦理退保手續。
投保人簽章:
委托授權:(非投保人本人辦理時填寫,并留存代辦人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
本人(單位)全權委托代為辦理本次保單變更的相關事宜,所產生的相關法律后果由本人(單位)承擔。
代辦人證件類型: 代辦人證件號碼: 代辦人簽章:
投保人簽章: 申請日期:年月 日
公司受理人員填寫
受理人簽名: 受理日期:年 月 日
備注:
銀行帳戶信息留存單
本單位(個人)保單退保/批減款項請轉入以下銀行帳戶中: 聯系電話:收款人簽章:
溫馨提示:
1、為確保您能及時收到我司支付的退保款項,請您再次確認您提供的銀行帳戶是否真實有效;
2、對于您所提供的開戶銀行信息,其中:銀行卡,需要明確到地級市分行;存折,請根據存折內頁上的銀行章填寫,一般需要明確到支行(儲蓄所);
3、公司暫無法向信用卡支付退保款,請注意不要留存信用卡帳戶資料;
4、銀行帳戶信息如果有更改,請在本頁下面的“銀行帳戶信息變更表”中填寫。
帳戶信息更改表(更改適用)
平安保險公司受理人簽字: 收款人簽章:
保險合同的特征篇五
被代理人(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經營許可證號碼:
負責人:
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身份證號碼:
《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公司營銷服務部管理辦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及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保險個人代理事項達成一致,簽訂本保險代理合同。
第一條本保險代理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且乙方保證人在《履行保險個人代理保險代理合同保證書》上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個月,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甲乙雙方的關系為保險代理保險代理合同關系,不直接或間接構成勞動關系。
第三條甲方委托乙方在本保險代理合同授權范圍內為甲方代理保險業務。
第四條代理地域范圍
甲方授權乙方在甲方經營區域 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區、州、盟) 縣(市、區、旗)代理保險業務。
第五條代理業務范圍
(一)甲方授權乙方代理下列保險業務(按險種列明)
(二)乙方代理保險業務的行為限于:
1、向客戶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
2、將投保人填寫的投保單及相關的投保材料交付甲方;
3、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并將甲方簽發的保險單、保險費收據等相關單證交付給投保人;
4、接受客戶咨詢;
5、甲方書面委托的其他事項。
(三)乙方不得處理下列事項:
1、簽發或批改保險單和保險費收據;
2、核保、核賠;
3、其他未經甲方書面授權的事項。
第六條本保險代理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行為,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超越本保險代理合同甲方書面授權范圍的行為,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保險費的解付方式和期限
(一)乙方應在收到保險費當日將代收的保險費全額解付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特殊情況下經甲方同意,解付期限可以延長為收到保險費二十四小時之內。
(二)乙方不得使用非甲方帳戶收取保險費,不得將保險費挪作他用。
第八條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雙方約定的各險種手續費標準是:
(二)甲方按列明的手續費率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但乙方所得代理手續費產生的稅款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按每一會計月份的實收保險費以現金或轉帳方式結算乙方代理手續費,結算日為次月日,遇節假日順延。
(四)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以及甲方業務管理需要,可調整手續費標準,如乙方不能認可新的手續費標準,本保險代理合同自動終止。
(五)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乙方才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甲方已審核簽發保險單;
2、甲方已全額收到保險費;
3、代理行為符合代理保險代理合同各項約定。
(六)乙方代理的業務發生退保或變更,甲方相應調整乙方的手續費。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
(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定個人代理管理制度,并據此對乙方與保險代理有關的行為進行管理;
(二)對乙方代理業務的核保、核賠權;
(三)乙方越權代理及違反本保險代理合同其他約定的,甲方有權解除本保險代理合同;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四)在本保險代理合同有效期內留存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五)按稅務機關規定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稅款;
(六)了解乙方代理業務完成情況和代理客戶詳細信息。
第十條甲方的義務:
(一)根據本保險代理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二)對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理的保險業務承擔保險責任;
(三)為乙方核發或更換《保險代理人展業證書》;
(四)將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報保險監管部門備案并辦理年度檢驗;
(五)為乙方提供從事保險代理業務所需展業證件、業務單證和甲方認為必要的宣傳材料;
(六)認真聽取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七)為乙方提供與保險代理業務有關的培訓。
第十一條乙方的權利:
(一)在授權范圍內為甲方代理保險業務,并獲得甲方支付的代理手續費;
(二)依法解除本保險代理合同;
(三)取得甲方提供的有關代理業務的展業證件、業務單證、宣傳材料;
(四)享有甲方為其提供的與保險代理業務有關的培訓;
(五)拒絕甲方的違法、違規和非書面委托事項。
第十二條乙方的義務:
(一)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以及甲方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遵守職業操守,維護甲方及投保人、被保
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利益,維護甲方的社會形象;
(二)參加甲方組織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專業技能;
(三)向投保人全面說明保險保險代理合同內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就保險標的和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對于保險保險代理合同中的責任免除條款,向投保人明確說明;
(四)協助甲方了解投保標的的真實情況和風險狀況;
(五)按本保險代理合同約定向甲方解付代收的保險費;
(六)保守甲方和代理客戶的商業秘密;
(七)非經甲方書面授權,不為甲方以外保險機構代理保險業務;
(八)按甲方要求確定展業身份稱謂,不向投保人作任何與保險業務有關的虛假宣傳和承諾;
(九)在接到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出險通知后,及時通知甲方;
(十)保險保險代理合同訂立后,在接到投保人要求變更、終止或者解除保險代理合同的請求后,及時轉告甲方。
第十三條保證
乙方請 作為乙方履行本保險代理合同的保證人,由其出具的《履行保險個人代理保險代理合同保證書》是本保險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四條保險代理合同的變更
(一)在本保險代理合同有效期內,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依法對保險代理的地域范圍、險種范圍、代理手續費標準、保證人等保險代理合同內容進行變更,并訂立補充協議予以約定。
(二)雙方如不能就變更事宜達成一致意見,本保險代理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五條保險代理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一)本保險代理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可以向對方提出續簽保險代理保險代理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保險代理保險代理合同。
(二)在本保險代理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保險代理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隨時單方解除保險代理合同: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違背社會公德,損害甲方信譽和形象;
3、挪用或侵占保險費;
4、串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保險受益人欺騙甲方;
5、使用不正當手段強迫、引誘或者限制投保人、被保險人投保或轉換保險人;
6、擅自變更保險條款,提高和降低保險費率;
7、泄漏客戶信息及甲方商業秘密;
8、遺失重要保險單證造成甲方重大損失;
9、為甲方以外的保險機構代理保險業務;
10、違反本保險代理合同約定中乙方的任何一項義務。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保險代理合同終止:
1、本保險代理合同期滿;
2、乙方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3、乙方喪失勞動能力;
4、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被保險監管部門吊銷;
5、法律規定的其他應當終止的情形。
(五)本保險代理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須將甲方核發的《保險代理人展業證書》、代理期間有關的單證材料、代理客戶資料、乙方和保證人留存的代理保險代理合同原件和借用甲方的物品交還甲方,并辦理有關手續;甲方交還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六)本保險代理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義從事保險代理活動。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本保險代理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除應如數支付代理手續費外,每拖延壹日,要向乙方支付應支付代理手續費金額 %的違約金。
(二)乙方未在本保險代理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甲方解付保險費,除應如數上交保險費外,每拖延壹日,要向甲方支付應交付保險費金額%的違約金。
(三)甲乙雙方違反本保險代理合同約定,除本條第一、二款的情形以外,須支付壹百元至伍百元的違約金。
(四)乙方超出甲方授權范圍或者在代理保險代理合同終止后仍以甲方名義進行的活動,除經甲方追認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五)甲方不履行保險代理合同義務或違反保險代理合同約定,乙方有權提出解除本保險代理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六)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違反本保險代理合同約定造成甲方損失的,須按照損失金額支付賠償金。
第十七條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就本保險代理合同發生爭議時,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仲裁或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附則
本保險代理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乙方保證人各持一份,報甲方所屬分公司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險代理合同簽訂地點: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地區、州、盟) 縣(市、旗、區)。
附件:
履行保險個人代理保險代理合同保證書
致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公司:
根據你公司與保險個人代理人(以下稱“被保證人”)簽訂的第 號《保險個人代理保險代理合同書》(以下簡稱《保險代理合同書》),本保證人自愿為《保險代理合同書》項下被保證人所應負的民事責任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本保證人在此聲明和保證:
一、本保證人是,在不具備擔保資格或能力時,本保證人保證及時通知你公司。
二、本保證人與他方簽訂的任何保險代理合同、協議均不影響本保證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保證人為法人的:
保證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保證人地址: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年月日
保證人為
自然人的:
保證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及郵政編碼:
工作單位名稱:
工作單位地址及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年月日
說明:
(一)保證人為自然人的須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個人收入和擁有所有權的資產證明。
(二)保證人為法人單位的須提供下列材料:
1、營業執照及法人代碼證復印件(蓋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擁有所有權的資產證明和開戶銀行證明。
保險代理合同續簽協議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按原保險代理合同條款續簽保險代理合同。新保險代理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且乙方保證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代理期限個月,自 年月 日起至年月 日止。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證人為法人的:
保證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保證人地址: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年月日
保證人為自然人的:
保證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及郵政編碼:
工作單位名稱:
工作單位地址及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年月日
保險代理合同簽訂地點: 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區、州、盟)縣(市、旗、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