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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2篇)篇一
一、定期對廚房工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熟悉所配滅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逃生自救;所有廚房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燃氣使用操作規程》,《餐廳(廚房)消防安全制度》培訓合格,嚴格按照餐廳安全管理制度要求進行崗位操作。
二、餐廳(廚房)要配備有合格上崗證的電、水、煤氣的維修工,經常對餐廳(廚房)的水、電、煤氣管道、閥門及爐具進行檢查,非專業人員不準擅自接、改拆電線、煤氣管道和電源、氣源。
三、消防器材配備足夠,完好有效,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安全警示標志醒目。
四、進入廚房人員嚴禁攜帶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廚房內進行非食品生產及危害食品安全的`操作。
五、不準在餐廳(廚房)內亂扔煙頭、火柴棒,工作人員不準在庫房、操作間區域吸煙。
六、每次開爐前,必須按《燃氣操作規程》,先檢查廚房所有燃氣閥門,確認全部關閉無誤后,與交班記錄核對,查看廚房(包括明檔)區域無異常情況后;再按操作規范使用。
七、廚房工作人員下班時,要認真檢查廚房區域安全情況,關閉門窗;切斷不用電源;拔出廚房機械、電器插頭(雪柜除外);全部煤氣閥門,并做下班安檢記錄。
八、廚房員工要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使用明火,每班上、下班時都要對全部煤氣管道、管道閥門、爐具開關、凈化排風系統電源箱檢查一次并做安檢記錄,發現故障及時匯報。
九、廚房工程施工需要使用明火、用電時,必須經過嚴格的申報審批程序,有專人負責安全的監控下使用。
十、每天專人進行安全巡查,每周組織人員進行安全檢查,每月25日前組織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大檢查。
廚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2篇)篇二
第一條 為貫徹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針對食堂的環境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食堂的防火安全責任人為安全分管園長,負責食堂防火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防火安全教育。
第三條 食堂內不得私接亂拉電源、電線,如確實需要,需報批。
第四條 食堂內要留有足夠的通道,并保持暢通,不得堵塞。
第五條 對操作間內易燃氣罐、管路、接頭、閥門必須經常檢查,防止泄漏。發現泄漏時先關閉閥門,及時通風,并嚴禁出現明火和啟動電源開關。
第六條 使用機械設備不得過載運行。
第七條 保證電源電路處干燥,防止因受潮而短路。
第八條 當日工作結束前,應檢查操作間內所有閥門、開關、電源是否斷開,爐灶是否有明火,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離開。
第九條 煙道要每半年清掃一次。
第十條 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定點放置,定期檢查,保證完好有效,隨時可用。
第十一條 發現火災險情要積極撲救,并立即向保安部報告。
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空分集團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經常組織教職工學習消防知識,參加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增強消防安全意識。不定期向幼兒傳授簡單、基礎的消防安全知識。
2、認真執行消防安全條例的有關規定,高度重視,做好單位內部火災預防工作。
3、加強對幼兒活動室、午睡室、教師辦公室等人員密集區域的防火安全檢查,杜絕火災事故隱患。
4、經常檢查伙房、食堂等明火使用場所的.防火安全工作,防止火災發生。
5、按消防要求,在顯眼的位置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檢查。
6、嚴禁在園內焚燒垃圾等物。幼兒午睡室禁止點蠟燭、蚊香。
7、嚴格控制電水壺、空調等電器的使用,禁止使用電爐,防止電線超載引發火災事故。下班前要關掉活動室、午睡室、辦公室及各功能用房電源。
8、幼兒園重要場所如電腦房、伙房、檔案室等,嚴禁吸煙,杜絕火種。
9、重要部位(如食堂、幼兒午睡室、活動室等)安排專門人員定期檢查電器及電路設備,及時更換破舊的消防器材,防止因電路老化引起事故。
廚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2篇)篇三
1、先要做到生產量不確定不規范,不計量。
2、生產原料要做到工藝要求,崗位配合,成本構式,以及產品質量反饋。
3、對廚房管理的要求,更做到工作在于重點管理,應對員工有效的做到指導和出色的管理,把飯店的經營意圖和經營理論有效的傳達到每個員工和管理人員。
4、廚房管理的生產要求,要做到,釋放后臺的應有能量和設計廚房的加工制作的質量標準。
5、把握原料進貨,采購直接影響經營利潤,原料發放,領用原料調撥。
6、成本控制和菜品設計,以及不斷的定期對廚師長考試。
7、加強與餐廳前臺的營銷,定期利用不同的主題活動促銷。
8、確定廚房人員的數量,廚師崗位人員的選擇。
1、菜品出品大廚責任制度。
2、廚師長日常工作責任制度。
3、違規、違章事故處罰制度。
5、清洗衛生用品的領取和使用。
6、冰箱、冰柜管理與原料盤存。
7、廚師工裝穿著規范。
9、常用主料與配料的切割配用。
10、定期檢查廚房安全、油、電、水以及相應安全。
廚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2篇)篇四
第一條廚房是餐廳重點防火安全部門,人員集中流量大,為了加強管理,確保安全,制定本消防安全制度。
第二條定期對廚房工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熟悉所配滅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逃生自救;所有廚房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燃氣使用操作規程》,《餐廳(廚房)消防安全制度》培訓合格,嚴格按照餐廳安全管理制度要求進行崗位操作。
第三條餐廳(廚房)要配備有合格上崗證的電、水、煤氣的維修工,經常對餐廳(廚房)的水、電、煤氣管道、閥門及爐具進行檢查,非專業人員不準擅自接拉、改拆電線,煤氣管道和電源、氣源。
第四條消防器材配備足夠,完好有效,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安全警示標志醒目。
第五條進入廚房人員嚴禁攜帶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廚房內進行非食品生產及危害食品安全的操作。
第六條不準在餐廳(廚房)內亂扔煙頭、火柴棒,工作人員不準在庫房、操作間區域吸煙。
第七條每次開爐前,必須按《燃氣操作規程》,先檢查廚房所有燃氣閥門,確認全部關閉無誤后,與交班記錄核對,查看廚房(包括明檔)區域無異常情況后;再按操作規范使用。
第八條廚房工作人員下班時,要認真檢查廚房區域安全情況,關閉門窗;切斷不用電源;拔出廚房機械、電器插頭(冰柜除外);關上全部煤氣閥門,并做下班安檢記錄。
第九條廚房員工要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使用明火,每班上、下班時都要對全部煤氣管道、管道閥門、爐具開關、凈化排風系統電源箱檢查一次并做安檢記錄,發現故障及時匯報。
第十條廚房工程施工需要使用明火、用電時,必須經過嚴格的申報審批程序,有專人負責安全監控下使用。
第十一條每天專人進行安全巡查,每周組織人員進行安全檢查,每月25日前組織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大檢查。
廚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2篇)篇五
(1)電工必須經過電業部門(或勞動局)正式考核發給電工證后才能正式進入工作崗位,不經考取電工證的學徙工不得單獨操作。
(2)安裝和修理電氣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新設、增設、更換的電氣設備,必須經過主管部門、技術部門共同檢查合格后方可通電使用。
(3)電氣設備和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負荷應按規定標準,接頭牢固,絕緣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4)一般的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查,發現可能有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及電線絕緣損壞等情況,必須立即修理。
(5)電線靠進墻壁、地板、葦箔或與其它物體接觸時應做瓷的或金屬的套管加以隔絕,在任何部位增設新的線路,如不做金屬套管時必須使用鉛皮或膠皮電纜線。
(6)在儲存易燃液體、可燃氣體鋼瓶、以及其它化學危險品庫內、鋪設的照明線路,應用金屬套管,并采用防爆型燈具、電閘箱,燈開關應裝在庫外。
(7)禁止在電燈燈頭上使用紙張、布或其它可燃材料做燈罩。
(8)在任何部位安裝、修理電氣設備時,在未經試驗正式通電使用之前,安裝、修理人員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安裝檢修所用臨時照明燈必須使用低壓手把燈。
(9)滅火器、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10)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會使用各種滅火器,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正確的使用方法。一旦發生火情速撥總機電話“2871888”或火警電話“119”,知道距離最近的消防疏散門。
(1)機房指空調機房、配電機房、發電機房、電梯機房等,機房內禁止吸煙、閑人免進。
(2)機房內禁止貯存各種油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3)機房要定期清掃,不得殘留布毛、紙屑、垃圾等易燃物。
(4)機電設備各種線路和機械部分要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并經常檢查維修,以防打火,短路,引起著火事故。
(5)在檢查擦洗零部件用油時,應采取有效防火措施,用剩下的汽油,油擦布等要妥善處理,不得亂扔、亂放。
(6)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能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會正確使用。一旦發生火情速撥總機電話“2871888”或火警電話“119”,知道距離最近的消防疏散門。
(1)前廳、前臺的工作人員要經常注意發現制止賓客將易燃、化學劇毒、放射性物質等帶進飯店,如發現馬上通知值班經理和保安部。
(2)前廳、前臺工作人員隨時注意賓客扔掉的未熄滅的煙頭、火柴梗等。保安室內禁止吸煙。
(3)及時清理電文傳真機紙等易燃物。
(4)經常檢查電傳機和照明用電是否安全可靠,不用時及時關閉。
(5)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6)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會使用各種滅火器,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正確的使用方法。
(7)一旦發生火情速撥總機電話“2871888”或火警電話“119”,知道距離最近的消防疏散門。
(1)電話機房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吸煙,閑人勿進。
(2)室內通風要良好,杜絕一切火種,如用油類易燃品清洗機件時,必須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3)因其它原因需用火時,須得到有關領導和保安部同意后方可作業。
(4)知道所在樓層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懂得使用。一旦發生火情速撥總機電話“2871888”或火警電話“119”,知道距離最近的消防疏散門。
(1)倉庫嚴禁吸煙使用明火,并設明顯的標志牌。
(2)倉庫照明及線路須符合消防規定,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3)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
(4)嚴禁寄存易燃易爆物品及放射性物品。
(5)倉庫內嚴禁使用電熱器。
(6)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運用。
(7)倉庫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確無問題關閉電源、鎖門方可離去。
(8)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會使用各種滅火器,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正確的使用方法。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倉庫。一旦發生火情速撥總機電話“2871888”或火警電話“119”,知道距離最近的`消防疏散門。
(1)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操作電腦設備。
(2)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防止各類引起火災的設備事故和技術操作事故發生。
(3)保持室內清潔衛生,防止導電塵埃附在電路造成短路失火。
(4)保持各種設備的完好性和完整性,保持室內干燥。
(5)當值人員應認真負責,不得脫崗。
(6)懂得正確使用各種消防器材,熟悉酒店各監控點以及全酒店所有消防器材的具體位置。一旦發生火情速撥總機電話“2871888”或火警電話“119”。
(1)本部門、班組要有防火負責人、安全員和義務消防員,做到責任明確、任務落實。
(2)消防器材有專人負責,定期維護,并放置于明顯易取的位置,嚴禁挪作他用或有意識的損壞。
(3)各樓備用的消防樓梯,嚴禁堆放任何雜物,要隨時保持暢通無阻。及時清理本部門區域內的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4)各處應急照明燈、安全出口指示燈,應處于良好的狀態并定期檢測維護。
(5)不得私裝、私拆電線和電器設備。發現客人有亂接電線或使用大功率電器應予以勸阻、制止,并通知保安部和值班經理。
(6)不準在房務中心及禁煙區域吸煙,不準隨地亂扔煙頭、火柴棒等易燃品。
(7)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運用。
(8)知道最近的消防疏散門及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會使用各種滅火器材,熟練掌握其性能、作用和正確的使用方法。
(10)對公安消防部門指出的火險隱患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給予整改解決。一旦發生火情、火災事故,要立即報告酒店領導及消控中心,速撥總機電話“2871888”或火警電話“119”。
(1)本部門、班組要有防火負責人、安全員和義務消防員,做到責任明確、任務落實。
(2)消防器材有專人負責,定期維護,并放置于明顯易取的位置,嚴禁挪作他用或有意識的損壞。
(3)消防通道嚴禁堆放任何雜物,要隨時保持暢通無阻。及時清理本部門區域的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4)各處應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燈,應處于良好的狀態并定期檢測維護。
(5)不得私裝、私拆電線和電器設備。發現有亂接電線或使用大功率電器應予以勸阻、制止,并通知保安部和值班經理。
(6)不準在廚房及禁煙區域吸煙,不準隨地亂扔煙頭、火柴棒等易燃品。
(7)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8)廚房排煙罩上及運水煙罩的油污要定期清理,保持干凈和排氣暢通無阻。
(9)嚴格執行下班后關閉水電閘、電燈和電器設備、爐灶火種、煤氣閥門的安全制度。
(10)知道最近的消防疏散門及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會使用各種滅火器,熟練掌握其性能、作用和正確的使用方法。
廚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2篇)篇六
一. 廚房必須保持清潔:
1.染有油污的抹布、紙屑等雜物應隨時清除。
2.爐灶、煙罩油垢日常清理,每周徹底清除,以免引起火災。
3.廚師炒菜時切勿隨便離開或處理其他事情或與人聊天。
4.油鍋起火時,廚師應立即用鍋蓋蓋住油鍋,使之缺氧而熄火,鍋蓋不嚴密時,使用酵粉或食鹽使火熄滅,并關閉爐火。
5.禁止廚房工作人員在工作時間吸煙。
二. 廚房設備:
1.廚房須裝相應的排氣扇。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例如:酒精、汽油、煤氣罐鋼瓶、火柴等,不可放置于爐具或電源插座附近,更不可靠近火源。
3.動力機器設備應注意檢修(每周不少于一次專業檢修)。
4.用電烹煮食物時,須防止水燒干起火。
5.插座損壞或電線外部絕緣體破裂應立即更換或修理,發現電線起火時,應迅速切斷電源。
6.煤氣爐、煤氣管線及燃料管線勿靠近電氣線路或電源插座,爐具及鋼瓶經檢驗不合格者,不可采用。
7.煤氣鋼瓶不可橫放,管線及開關不可有漏氣現象。
8.嚴格按照規定進行點火及熄火。
9.應使用小量煤氣點火。
10.熄火后應關閉閥門。
三. 煤氣火災滅火方法:
1.用泡沫滅火器滅火。
2.斷絕煤氣之源。
3.降低周圍溫度。
4.斷絕空氣供給。
四. 每日工作程序:
1.每日工作結束后,必須清理廚房,并檢查電源及煤氣等開關是否關閉
2.發生火災時,現場管理人員應立即組織人員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進行撲救并在第一時間上報總經 理,如火災嚴重自救無法控制時應由部門負責人申請求援消防中心,在消防人員未到前,要繼續進行搶救工作。
3. 廚房管理人員平時要注意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宣傳,培訓救災常識,訓練正確地使用消防器材。
4. 經常檢查滅火器及消防栓,要經常進行安全門及安全樓梯的檢查。
五. 廚房常見安全事故的預防
a.割傷
主要由于使用刀具和電動設備不當或不正確而造成。其預防措施是:
1.在使用各種刀具時,注意力要集中,方法要正確。
2.刀具等所有切割工具應當保持鋒利,實際工作中,鈍刀更易傷手。
3.操作時,不得用刀指東劃西,不得將刀隨意亂放,更不能拿著刀邊走路邊甩膀子,以免刀口傷著別人。
4.不要將刀放在工作臺或砧板的邊緣,以免震動時滑落砸到腳上;一旦發現刀具凋落,切不可用手去接拿。
5.清洗刀具時,要一件件進行,切不可將刀具浸沒在放滿水的洗滌池中。
6.禁止拿著刀具打鬧。
7.在沒有學會如何使用某一機械設備之前,不要隨意地開動它。
8.在使用具有危險性的設備(絞肉機或攪拌機)之前,必須先弄明確設備裝置是否到位。
9.在清洗設備時,要先切斷電源再清洗,清潔銳利的刀片時要格外謹慎,洗擦時要將抹布折疊到一 定的厚度,由里向外擦。
10.廚房內如有破碎的玻璃器具和陶瓷器皿,要及時用掃帚處理掉,不要用手去揀。
11.發現工作區域有暴露的鐵皮角、金屬絲頭、鐵釘之類的東西,要及時敲掉或取下,以免劃傷人。
b.跌傷和砸傷
由于廚房內地面潮濕、油膩、行走通道狹窄、搬運貨物較重等因素,非常容易造成跌傷和砸傷。
1.工作區域及周圍地面要保持清潔、干燥。油、湯、水撒在地后,要立即擦掉,尤其是在爐灶操作區。
2.廚師的工作鞋要有防滑性能,不得穿薄底鞋、易磨損的鞋、高跟鞋、拖鞋、涼鞋。平時所穿的鞋,腳趾腳后跟不得外露,鞋帶要系緊。
3.所有通道和工作區域內應無障礙物,櫥柜的抽屜和柜門不應當敞開。
4.不能把較重的箱子、盒子或磚塊等留在可能掉下來會砸傷人的地方。
5.廚房內員工行走路線要明確,盡量暢通避免交叉相撞。
6.存取高處物品時,應當使用專門的梯子,用紙箱或椅子來代替是不安全的。過重的.物品不能放在高處。
c.扭傷
扭傷也是廚房較常見的一種事故。多數是因為搬運超重的貨物或搬運方法不恰當而造成。具體預防措施是:
1.搬運重物前首先估計自己是否能搬動,搬不動應請人幫忙或使用搬運工具,絕對不能勉強或逞能。
2.抬舉重物時,背部要挺直,膝蓋彎曲,要用腿力來支撐,而不能用背力。
3.舉重物時要緩緩舉起,使所舉物件緊靠身體,不要驟然一下猛舉。
4.抬舉重物時如有必要,可以小步挪動腳步,最好不要扭轉身體,以防傷腰。
5.搬運時當心手部被擠傷或壓傷。
6.盡可能借助于起重設備或搬運工具。
d.燒燙傷
燒燙傷主要是由于員工接觸高溫食物或設備、用具時不注意防護而引起的。其主要預防措施如下:
1.在烤、燒、蒸、煮等設備的周圍應留出足夠的空間,以免因空間擁擠、不及避讓而燙傷。
2.在拿取溫度較高的烤盤、鐵鍋或其它工具時,手上應墊上一層厚抹布。同時,雙手要清潔且無油膩,以防打滑。撤下熱燙的烤盤、鐵鍋等工具應及時作降溫處理,不得隨意放置。
3.在使用油鍋或油炸時,特別是當油溫度較高時,不能有水滴入油鍋,否則熱油飛濺,極易燙傷人,熱油冷卻時應單獨放置并設有一定的標志。
4.在蒸籠內拿取食物時,首先應關閉氣閥,打開籠蓋,讓蒸氣散發后再使用抹布拿取,以防熱蒸汽灼傷。
5.使用烤箱、蒸籠等加熱設備時,應避免人體過分靠近爐灶或灶體。
6.在爐灶上操作時,應注意用具的擺放,炒鍋、手勺、鐵筷等用具如果擺放不當極易被爐灶上的火焰烤燙,容易造成燙傷。
7.烹制菜肴時,要正確掌握油溫和操作程序,防止油溫過高,原 料投入過多,油溢出鍋沿流入爐膛火焰加大,造成燒、燙傷事故。
8.在端離熱油鍋或熱大鍋菜時,要大聲提醒其他員工注意或避開,切勿碰撞。
9.在清洗加熱設備時,要先冷卻后再進行。
10.禁止在爐灶及熱源區域打鬧。
e.電擊傷
主要是由于員工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或設備出現故障而引起的。其主要預防措施如下:
1.使用機電設備前,首先要了解其安全操作規程,并按規程操作,如不懂得設備操作規程,不得違章野蠻操作。
2.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冒煙、焦味、電火花等異常現象時,應立即停止使用,申報維修,不得強行繼續使用。
3.廚房員工不得隨意拆卸、更換設備內的零部件和線路。
4.清潔設備前首先要切斷電源。當手上沾有油或水時,禁止觸摸電源插頭、
開關等部件,以防電擊傷。
5.如已發生上述事故時應在第一時間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并上報部門經理。
6.部門應配備相應的救治藥品并由專人管理。
7.定期(每周不少于一次)對部門設施設備進行安檢,發現隱患及時整改與報修。
8.作好員工安全教育與培訓工作,新員到崗時要進行崗前安全知識培訓,對現場設施設備進行實操練習,學徒工操作專業性強的設施時必須要有師傅在現場指導,每一季度對員工進行安全知識考核,成績與工資掛勾,對不合格的員工要進行重新培訓直至合為止。
9.與部門管理人員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
一、廚房必須保持清潔。
1. 染有油污的抹布、紙屑等雜物應隨時清除。
2. 爐灶、煙罩油垢日常清理,每周徹底清除,以免引起火災。
二、廚師 炒菜時切勿隨便離開或處理其他事情或與人聊天。
三、油鍋起火時,廚師應立即用鍋蓋、滅火毯蓋住油鍋,使之缺氧而熄火,鍋蓋不嚴密時,使用酵粉或食鹽使火熄滅,并關閉爐火。
四、嚴禁廚房工作人員在工作時間吸煙。
五、廚房須裝相應的排氣扇。
六、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例如:酒精、汽油、煤氣罐鋼瓶、火柴等,不可放置于爐具或電源插座附近,更不可靠近火源。
七、動力機器設備應注意檢修(每周不少于一次專業檢修)。
八、用電烹煮食物時,必須防止水燒干起火。
九、插座損壞或電線外部絕緣體破裂應立即更換或修理,發現電線起火時,應迅速切斷電源。
十、煤氣爐、煤氣管線及燃料管線勿靠近電氣線路或電源插座,爐具及鋼瓶經檢驗不合格者,不可采用。
十一、煤氣鋼瓶不可橫放,管線及開關不可有漏氣現象,嚴格按照規定進行點火及熄火,應使用小量煤氣點火,熄火后應關閉閥門。
十二、 煤氣火災滅火方法。
用泡沫滅火器滅火。
斷絕煤氣之源。
降低周圍溫度。
斷絕空氣供給。
十三、每日工作結束后,必須清理廚房,并檢查電源及煤氣等開關是否關閉
十四、 發生火災時,現場管理人員應立即組織人員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進行撲救并在第一時間上報總經理/,如火災嚴重自救無法控制時應由部門負責人申請求援消防中心,在消防人員未到前,要繼續進行搶救工作。
十五、 廚房管理 人員平時要注意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宣傳,培訓救災常識,訓練正確地使用消防器材。
十六、 經常檢查滅火器及消防栓,要經常進行安全門及安全樓梯的檢查。
1.加大對廚房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其進行培訓,并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對廚房內的燃氣燃油管道、法蘭接頭、閥門必須定期檢查,避免泄漏。如發現燃氣燃油泄漏,首先應封閉閥門,及時透風,并嚴禁使用任何明火和啟動電源開關。
3.高層建筑內廚房不應當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煤氣、天燃氣管道應從室外單獨引進,不應當穿過其他公共區域。廚房中的氣瓶應集中在一起管理,距燈具等明火或高溫表面要有足夠的間距,以防高溫烤爆氣瓶,引發可燃氣體泄漏,造成火災。廚房中的灶具應安裝在不燃材料上,與可燃物有足夠的間距,以防烤燃可燃物。
4.油炸食品時,鍋里的油不應當超過油鍋的三分之二,并留意避免水滴和雜物掉進油鍋,導致食油溢出著火。與此同時,油鍋加熱時應采用溫火,嚴防火勢過猛、油溫太高造成油鍋起火。
5.廚房灶具旁的墻壁、抽油煙罩等輕易污染處應每天清洗,油煙管道最少應每半年清洗一次。
6.廚房內的電器設施應嚴格按國家技術規范敷設,嚴禁“以鋁代銅”的現象發生。廚房敷設電器線路應采用盡緣導線穿硬pvc塑料管或鋼管進行明、暗敷設,管口及管與管之間、管與其他附件相連時,應采取相應的防火措施,或采用瓷瓶明線敷設和鉛皮線、塑料護套線明設。廚房內使用的電器開關、插座等電器裝備,以封閉式為佳,避免水從外面滲透,并應安裝在闊別煤氣、液化氣灶具的地方,以避免開啟時產生火花引發外泄的煤氣和液化氣燃燒。廚房內運行的各種機械裝備不得超負荷用電,并應時刻留意在使用進程中避免電器裝備和線路受潮。
7.廚房內使用的各種炊具,應選用經國家質量檢測部分檢驗合格的產品,切忌貪圖便宜而選擇分歧格的用具。與此同時,這些用具還應嚴格按規定進行操縱,嚴防事故的發生。
8.廚房內應配備一些濕棉被和石棉毯,用來撲滅各類油鍋火災。另外,廚房內還應當配置一定量的abc干粉滅火器設施,并應放置在明顯部位,以備急時所需。
9.工作結束后,操縱職員應及時封閉所有的燃氣燃油閥門,切斷氣源、火源后方可離開。
各單位需根據以上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切實做好廚房油煙管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廚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2篇)篇七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其他有關消防法律法規。
2、將消防工作納入工作規劃,確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與單位正常工作兩不誤。
3、配齊配足消防器材,確保消防演習活動正常開展。
4、定期召開消防工作會議,研究解決消防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并逐步完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消防工作臺帳。
5、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并將消防知識納入培訓教育,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培訓教育。
6、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督促各科室認真執行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加強消防安全防范。
7、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滅火逃生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8、配合區消防大隊開展火災調查,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9、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各項任務。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各科室負責人應每日對本科室進行防火巡查。
3、辦公室每季度組織一次消防安全檢查,并認真填寫防火檢查記錄。
4、檢查情況應及時通報,對存在的火災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各科室負責人管理,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分管安全保衛工作的領導負責,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科室的消防器材由本科室管理。
(一)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科室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二)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向辦公室領導提出申請。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1、建立義務消防隊,并在辦公室主任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及演練。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義務消防員進行培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廚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2篇)篇八
(一)本院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
(二)院消防工作由趙蔚書記負責領導,院防火委員會領導小組負責消防宣傳教育、技術培訓、年終考評等有關事宜,并由院保衛科對各科室(部門)實施消防安全日常監督檢查和管理。
(三)本院每位職工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參加滅火的義務,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項規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義務消防隊,在院防火委員會小組領導下,承擔全院范圍內防火、滅火、或協助公安消防的火災撲救任務。
(五)各科室(部門)負責人為所在科室(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科室職工在科室消防負責人領導下,做好醫療設備安全檢查,用電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發現火險隱患應及時上報。
(六)按消防法規定,確立我院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危險品倉庫、高壓配電房、病區、氧氣塔、鍋爐房、計算機中心、職工集體宿舍、職工餐廳及地下病區食堂。
(七)凡劃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和禁止煙火區域內,不準擅自動用明火及吸煙,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電焊、氣焊等),必須由所在科室報保衛科審批同意后,并采取相應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動火施工。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人員,必須經培訓上崗,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項。儲存的庫房必須符合防火要求。
(九)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等物品購置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電器設備、線路的使用、安裝、鋪設和維修,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消防技術規定。
(十)任何部門和個人(包括集體宿舍住宿人員),嚴禁使用熱得快、電爐等電熱器具,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保衛科同意,并落實責任人。不得私有使用煤氣灶具,不得私自拉接電線,工作場所嚴禁生活用火或將制熱電器用作生活用途,嚴格執行安全用電用火規定。
(十一)根據消防安全要求,院內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設備,由保衛科負責購置布局、更換、檢查、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職工防火安全責任意識,做到新職工上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應經安全操作技術培訓后持證上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實行責任區域管理和逐級防火責任制,各科室(部門)防火責任人必須學習消防知識,熟知本部門消防重點,滅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職工宣傳消防常識,落實防火措施。
(十四)對認真遵守消防安全各項管理制度,積極提供合理化建議和火險隱患整改意見,發現火情及時報警,并參加撲救。工作突出的科室或個人,本院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防火責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災事故者,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廚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2篇)篇九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學校財產安全,保障學校教學、科研、生產的正常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應當嚴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全校各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二級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二級單位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立各級、各崗位、各場所、各部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四條學校消防管理職能部門檢查、監督和指導二級單位開展消防安全工作;單位和師生員工應當依法履行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撲救初起火災等維護消防安全的義務。
第五條學校法定代表人是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二)批準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年度經費預算,召開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三)提供消防安全經費保障和組織保障;
(四)督促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五)與二級單位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六)促進消防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第六條分管學校消防安全的校領導是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協助學校法定代表人負責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組織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和協調校內各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四)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
(五)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六)牽頭組織開展師生員工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七)協助消防安全責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領導在分管工作范圍內對消防工作負有領導、監督、檢查、教育和管理職責。
第七條學校保衛處為學校消防管理職能部門,是學校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業務主管機構,對全校消防安全管理實施檢查、監督與考核,下設安全科(南北校區分設),配備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三)監督檢查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與管理、以及消防基礎設施的運轉狀況;
(五)確定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并監督檢查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六)定期或者不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
(八)組織管理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并對其人員進行消防知識和滅火技能培訓;
(九)監督有關單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儲存、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推進消防安全技術防范工作,做好技術防范人員上崗培訓工作;
(十一)建立健全學校消防工作檔案及消防安全臺賬;
(十四)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條學校二級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六)組織開展消防法規、消防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第九條學校二級單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是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具體實施和開展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負責擬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經費預算和組織保障方案;
(八)接受學校消防管理職能部門的檢查監督,根據學校消防管理職能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及時做好消防隱患整改工作。
學校二級單位其他領導在分管工作范圍內對消防工作負有領導、監督、宣傳、教育和管理職責。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單位,前款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
第十條學校二級單位須明確消防安全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二)具體做好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臺帳和檔案資料建。
設工作,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和完善;
(四)及時發現消防安全隱患,及時報告本單位主管領導,并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五)組織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相關活動,組織初始火災的撲救;
(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本單位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儲存、使用和管理工作;
(八)協助公安消防以及學校有關部門做好消防安全責任事故的調查。
第十一條消防安全責任范圍和區域的劃分,按照“誰管理、誰負責”及“誰使用、誰負責”等原則,學校各二級單位對本單位使用、管理的樓棟(層)或房間負責,公用周轉住房由學校房產管理職能部門負責,學生宿舍由大學生園區服務中心負責,公用教學樓由教務處和后勤服務總公司共同負責、其他公用樓棟(層)或房間由使用單位和后勤服務總公司共同負責;凡是消防安全責任劃分不清的樓棟(層)或房間,由使用方提出,相關職能部門和學校消防管理職能部門參與,召開協調會,明確樓棟(層)或房間具體消防責任范圍和責任人。
第十二條學校后勤管理部門負責全校輸電線路、供電設備、設施的防火工作,負責消防地栓、壁栓等的維修、保養工作。
第十三條學生宿舍的防火安全是學校防火安全工作的重點,學生宿舍主管部門應當加強管理,確定專人負責,履行下列職責:
(三)建立有學生參與的義務消防組織,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組織消防演練;
(六)加強夜間宿舍防火巡查,發現火災立即組織撲救和疏散學生。
第十四條教職工住宅區由居民委員會管理,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器材以及安全標志完好有效。
廚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2篇)篇十
廚房引起火災的主要因素:大量堆積易燃油脂、煤氣爐未及時關閉、煤氣漏氣、電器設備未及時切斷、電源超負荷用電、煉油時無人值守等。
下面是后廚防火必備的一些規章和條例說明:
1、盡量使用不燃材料制作廚房構件。
2、爐灶與可燃物之間應保持安全距離,防止引燃和輻射熱造成火災。
3、嚴禁強行使用未修復的電器或爐具。
4、對泄露的`爐具,要及時報修,未修好前要做提示提醒他人。
5、發現電氣設備接頭不牢或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報修,修復后才能使用。
6、不能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
7、對使用過的滅火器具,應報知保安部。
8、滅火器的存放位置嚴禁隨意改動。
9、確保廚房消防措施齊全、有效。
10、所有用于消防的通道,嚴禁擺放任何障礙物。
11、嚴禁在廚房抽煙。
12、全體后廚工作人員,要參加安全消防知識培訓,加強“三知”教育:知本崗位火災隱患;知預防火災的措施;知撲救火災的方法。
廚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2篇)篇十一
1.廚政管理人員是廚房消防安全主要責任人,應當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2.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廚房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廚房安全情況。
3.將消防工作與廚房的生產管理經營等活動統籌安排,制定年度消防安全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的方案。
5.確定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定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6.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7.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與本餐飲企業和部門聯合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
8.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制定符合實際的滅火和應急蔬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廚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2篇)篇十二
1、天然氣完全燃燒需消耗氧氣,使用時應保持室內通風。
2、天然氣膠管不得穿墻越室,并定期檢查、定期更換,發現膠管老化、龜裂、曲折或損壞需及時更換,嚴禁使用過期膠管。
3、烹調時,廚房內須隨時有專人照料,避免湯水溢出熄滅爐火,導致天然氣泄漏。
4、外出和下班前,牢記關閉氣源灶前閥,長期不用燃氣,一定要關閉表前閥。
5、不準在安裝燃氣表、閥門等設施的房間堆放雜物、住人。
6、不準在燃氣管道上纏繞電線或用繩索懸掛雜物。
7、應進行日常檢漏,常用方法是用毛刷蘸肥皂水涂在燃氣管各接口處,如有氣泡出現,即說明漏氣,切不可用明火檢查。發現漏氣,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通知燃氣公司進行處理。
8、發現室內燃氣設施或燃氣器具等泄漏燃氣,請按以下步驟操作:
1)迅速關閉燃氣總開關或閥門,阻止氣體泄漏。
2)打開門窗,流通空氣,使泄漏的燃氣濃度降低,防止發生爆炸。
3)嚴禁開、關任何電器或使用電話,切斷戶外總電源。
4)迅速打開門窗,讓天然氣自然散發到室外。
5)在室外安全地點,撥打燃氣公司24小時報修搶險電話。
6)迅速疏散附近人員,防止發生爆炸事故造成人員傷亡。
7)常閉式防火門不得處于常開狀態,必須保證完好有效;設有通風排煙設施的建筑要保證排風系統能正常啟用,以防發生火災時煙氣進入安全通道,影響安全疏散。
8)使用滅火器滅火:燃氣火災可用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撲救;帶電體火災可用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撲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