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簡單篇一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現 以西與 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 西邊;
南至:與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后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 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二oo 年 月 日
農民群眾在土地轉包轉換時應訂立書面協議,協議內容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注明轉包轉換田土的地名和四至界限;
二是轉包轉換的時間和期限;
三是轉包費及付費方式;
四是土地的使用方式;
五是雙方當事人,村組組織簽字蓋章,且各執一份留為憑證。
1998年11月6日,海南省瓊海市潭門鎮舊縣村委會舊二村民小組12名村民到市信訪辦集體上訪反映:潭門鎮政府所在的海戀園酒店老板了某在未辦理合法用地手續的情況下,擅自將該村3戶村民的承包耕地填平建停車場。村民們到場制止,并報告鎮政府,經鎮政府出面干涉,丁某停止施工。舊二村人均耕地僅有0.3畝。村民們要求市政府嚴查此事。
瓊海市國土資源環保局經過實地調查查明,1998年10月28日,潭門鎮海戀園酒店經理丁某與潭門鎮舊縣村委會舊二村民小組李某、蔣某、防藻等3戶農民私自簽訂<<土地轉包協議書》。協儀書載明將這3戶農民從村民小組承包的與海戀園酒店相鄰的0.569畝水回轉包給丁某建停車場,每畝每年租金600元,轉包年限29年。丁某在未向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辦建設用地手續的情況下,于10月30日,擅自用沙土將0.3畝水田填平,并在田中建停車場。瓊海市國土資源環保局依據有關法規對丁某作出如下處理決定:責令丁某一個月內將違法占用的土地復耕還田給予丁某罰款5685元的處罰。
土地轉包是指承包人經土地發包人同意,把承包土地的全部或者一部分,以一定的條件轉讓給他人承包經營,他人則在承包人授權范圍內在土地上進行生產,并向承包人承擔約定的義務。土地經濟中嚴格意義上的土地轉包僅限于農業經營范圍內,即不改變土地的原來用途。國家法律保護合法的土地轉包。
而在本案中,三戶農民把自己的承包田轉包給酒店經理丁某建停車場,其協議書雖名為'土地轉包',實際上屬于改變了土地的原用途,把耕地改成了建設用地。這已經不是本來意義上的轉包了,而屬于變相的非法出租土地和非法占地。《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國家保護耕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第四十四條規定: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三戶村民與丁某私自簽訂協議,轉讓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了法律的規定,,應當對其違法行為承擔法律責任。《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可以并處罰款。瓊海市國土資源環保局責令丁某將違法占用的土地復耕還田,并對其處以罰款,這一處罰決定是正確的。
另外,《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條規定:擅自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李某等三戶農民私自出租土地的行為無疑符合這一規定。因此,除對丁某進行行政處罰外,有關部門亦應當對李某等3戶農民的違法行為進行一定的處罰。
集體土地使用權是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享有的一項用益物權。集體土地轉讓的相關法律是怎么規定的?集體土地使用權可以買賣嗎?本文為您詳細解答。
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送。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所有權轉讓,應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埋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準,并依法辦理過戶登記。土地使用權轉讓須符合上述規定,否則即為非法轉讓。
《土地管理法》第63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才旦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轉移的除外。”根據這一規定,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權,原則上不允許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只有一種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對于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并等原因使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的情形。這種情形是指鄉鎮企業破產、兼并,企業的資產(包括廠房等)發生轉移而導致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如果土地上沒有建筑物等設施,集體土地的使用權將不允許轉讓,也不得轉讓用于非農業建設。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8條規定:“城市規劃區內的集體所有的土地,經依法征用轉為國有土地后,該幅國有土地的使用權方可有償出讓。
依據規定,土地的所有權是不能轉讓的,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八條規定:村民委員會向村民會議負責并報告工作。村民會議每年審議村民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并評議村民委員會成員的工作;村民會議由村民委員會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議,應當召集村民會議。
該法第十九條規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項,村民委員會必須提請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方可辦理:(一)鄉統籌的收繳方法,村提留的收繳及使用;(二)本村享受誤工補貼的人數及補貼標準;(三)從村集體經濟所得收益的使用;(四)村辦學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業的經費籌集方案;(五)村集體經濟項目的立項、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業的建設承包方案;(六)村民的承包經營方案;(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八)村民會議認為應當由村民會議討論決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項。
該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村民委員會實行村務公開制度。村民委員會應當及時公布下列事項,其中涉及財務的事項至少每六個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監督: (一)本法第十九條規定的由村民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及其實施情況;(二)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落實方案;(三)救災救濟款物的發放情況;(四)水電費的收繳以及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關心的其他事項。 村民委員會應當保證公布內容的真實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詢。 村民委員會不及時公布應當公布的事項或者公布的事項不真實的,村民有權向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反映,有關政府機關應當負責調查核實,責令公布;經查證確有違法行為的,有關人員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征地拆遷問題一直是司法理論與實踐界廣泛討論的焦點,如何進行土地征收也是人們關注的問題之一。那么,土地征收程序的規定是什么?本文整理了相關內容與條文,為您提供一定的參考。
第一步:發布擬征地公告
由市、縣國土資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組范圍內(如果系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還應在鄉、鎮)發布《擬征地公告》,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征土地的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征地范圍、位置、補償方式、補償標準、安置途徑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搶栽、搶種的農作物或者搶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補償范圍。
第二步:確認征地調查結果
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委托相應資質的勘測單位對擬征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應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和地上附著物產權人共同確認。
第三步:組織征地聽證
在征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對擬征土地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當事人申請聽證的,應按照《國土資源聽證規定》規定的程序和有關要求組織聽證。
注:以上被征地農民知情、確認的有關材料作為征地報批的必備材料。
第四步:擬訂“一書(三)四方案”組卷上報審批
由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根據前述程序,按照《建設用地審批管理辦法》對報批材料的要求擬訂“一書四方案”即:“建設用地說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應土地方案。”并組卷向有批準權的機關報批。
第五步:征收土地公告
征收土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省級政府或國務院征地批復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在被征地所在地的鄉(鎮)村、組進行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的內容包括:批準征地機關、批準文號、征地用途、范圍、面積以及征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征地補償的期限等。
第六步:征地補償登記
被征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征收土地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
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未如期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的,其補償內容以市、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調查結果為準
第七步: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公告
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根據省或國務院征用土地批準文件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內以被征地的所有權人為單位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內容包括: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類、面積;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種類、數量;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數量;土地補償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和支付方式;農業人員的具體安置途徑;其他有關征地補償、安置的具體措施。
第八步: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應當主動聽取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見。對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舉行聽證會。無需修改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后予以公告,由國土資源部門組織實施。確需修改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批準的征用土地方案進行修改后公告。
第九步:落實征地補償、安置資金(包括社保金)
市、縣國土資源局按規定在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三個月內全額支付征地補償、安置以及社保費等各項費用。
第十步:交出土地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規定,阻撓國家建設征收土地的,由縣級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在一些農村,有些村委會隨意強行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損害農民利益的行為時有發生。那么,土地承包合同簽訂之后,在什么情況下才可以解除呢?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一、經發包方、承包方協商同意,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棄承包土地的。
二、發包方承包方在簽訂合同時,雙方約定的合同解除條件己經成熟的。
三、承包方的家庭成員全部由農業戶口轉為非農業戶口,或者全部遷徙并落戶外地的。
四、承包方喪失勞動能力,無力繼續耕種土地,本人自愿放棄土地承包權的。
五、由于國家建設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準占用的。
六、由于洪澇、地震等自然災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全部承包土地嚴重破壞,承包合同全部無法履行的。
七、承包方在承包期內,違反法律法規和承包合同的約定,閑置荒蕪承包的耕地且己2年以上的,由發包方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所發包的耕地。
八、承包人在承包期內死亡,且無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承包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與身份證一致;
2、“承包土地人口”為農戶現有人口;
3、“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人”與“承包方代表關系”要明確;
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為簽訂合同的現時日期;
5、“承包方簽章”如無私章的,應由承包方簽名并按手印確認;
6、“承包土地地塊情況”長、寬可以不填,面積一定要填,地塊“田界”必須準確具體,臺賬登記不準確具體的應予糾正;
7、“地塊地類”只分水田、旱地兩類;
8、“承包地附著物情況”要實事求是,不能漏填錯填;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條規定,土地承包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選舉產生的承包工作小組。
(2)承包工作小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并公布承包方案。
(3)依法召開本集體經濟成員的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承包方案。
(4)公開組織實施承包方案。
(5)簽訂承包合同。根據土地承包原則和這一條的規定以及各地實踐,土地承包一般應當遵循下述程序:
一是選舉承包工作小組。承包工作小組一般由村黨支部、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的部分成員和一定數量的村民代表組成,由村民選舉產生,成員候選人的具體推選辦法,各地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和農民群眾的意見確定。
二是擬訂并公布承包方案。承包工作小組產生后,主要任務就是擬訂承包方案。承包工作小組應當認真學習《農村土地承包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并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擬訂承包方案,并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內予以公布,使全體村民了解承包方案。承包方案不能違背法律法規,不能以村規民約代替法律規定。
三是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承包方案。承包方案公布后,一定時間,應當召開本集體經濟經織成員的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承包方案。承包方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方可通過。
四是組織實施承包方案。按照承包方案規定的原則、方法和要求,將土地承包到每一個農戶家庭。
五是簽訂承包合同。按照承包方案承包土地后,應當由村集體經濟組織與承包方簽訂承包合同,完成整個承包工作。承包的具體工作由承包工作小組承擔,但簽訂合同的應當是發包主,通常是集體經濟經織。發包方的代表通常是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有的地方是村民委員會主任),承包方的代表是承包土地的農戶戶主。承包合同一般要求一式三份,發包方、承包主各一份,農村承包合同管理部門存檔一份附本。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簡單篇二
甲方(轉包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乙方(承包方):
住址:,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為了發展高效農業,經雙方共同協商,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租賃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面積共為畝。
二、租賃期限:土地租賃期限為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賃價格及租賃方式:每畝每年租金為,合同期內承包金一年一結,以每年的月日為限,付款時間為每 年 月 日。
四、轉包土地用途:。
五、合同生效后,甲方既失去土地使用權,同時不能干涉乙方對該土地的正常生產經營行為。
六、乙方不得私自更改土地用途,如果乙方更改土地用途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且乙方要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七、乙方有權使用村組內的水渠、道路、用電等公共設施,其他有償使用的設施需乙方自行承擔費用,在承包期內乙方沒有權轉讓土地使用權,如乙方確實需要轉讓土地使用權,需同甲方協商。
八、流轉土地在國家或集體使用該土地時,乙方應服從且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屬物補償費,地下礦產、石油歸甲方。
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①、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②、訂立的本合同依據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
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④、乙方經濟狀況顯著惡化,有證據表明合同無法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災害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⑥、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和政府農業基礎設施占用或征用該土地時,本合同自行終止,甲乙雙方不負違約責任。
十、違約責任
①、乙方對應付的租賃費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如果發生拖欠行為,甲方有權收回土地。 ②、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造成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③、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給與賠償,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處理。
十一、合同期滿后,若甲方繼續流轉該土地的使用權,乙方有優先承包的權利,若不繼續流轉,乙方對土地附屬物享有處理的權利。
本合同如遇法律、法規和現行農業政策相抵觸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村組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簡單篇三
[縣簡稱]土讓字第[年份] 號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__________畝土地(地塊名稱、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生產經營。
__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__________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兩項合計總金額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現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為__________。
2.實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具體內容見附件)。時間為__________。
甲方應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______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 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8.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并經_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鑒證)后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 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簽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
鑒證單位(簽章):____________
鑒證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簡單篇四
發包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集體所有的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用于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并報鄉人民政府批準,將位于_________鄉______村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科技園藝開發、推廣、培訓、服務及農業種植和養殖。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處置
該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內,由乙方無償使用并加以維護;待合同期滿或解除時,按使用的實際狀況與所承包的土地一并歸還甲方。
五、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并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自來水,并給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包后,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征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種建筑設施的費用,并根據乙方承包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5.如甲方重復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額的20% 支付對方違約金,并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簡單篇五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為科學開發利用農村荒蕪閑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價值,甲方將集體所有的土地承包給乙方,用于農業用途,承包方式為非家庭承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承包標的
(一) 承包標的位于_______________村面積_________畝(以下簡稱“承包土地”)見附件《土地平面圖》,附圖應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具體位置以附件《土地平面圖》為準。
(二) 承包土地交付時的現狀:
(具體詳見附件《地上物清單》。乙方同意按上述現狀承包該土地。
第一條 承包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一) 承包土地用途為 。
(二) 承包形式: 。 第二條 承包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承包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 地上物的處置
第四條 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一) 承包土地的承包金按以下第_____種方式確定:
1、 承包金按每年人民幣_____元/畝計算,_____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
2、 承包金第一年為人民幣_____元/畝,從本合同生效后第二年起(即:□次年1月1日起/ □本合同生效后第13個自然月起)在上一年承包金的基礎上每年遞增_____%。
(二) 乙方應當在每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
(三) 乙方應當將承包金支付至以下賬戶:
開戶銀行: ____
戶名:
賬號:
如上述賬戶變更,甲方應當在乙方支付下期承包金的截止期限前書面通知乙方,否則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對承包土地的開發利用進行監督,確保承包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制止乙方損壞土地及其他農業資源、污染環境等行為。
2、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承包土地的水利、路堤等附屬設施的合理使用。
3、 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 協調乙方與本集體經濟組織內其他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協助乙方辦理供水、供電等必要手續,協助乙方取得免費通往承包土地的權利或許可。
5、 甲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合同項下土地交付給乙方。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 享有承包經營權、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承包土地的承包經營權用于辦理抵押或抵償債務,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4、 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5、 乙方應當在本合同到期之日起 日內將合同項下土地交還給甲方。
第六條 保證條款
(一) 甲方保證其就本合同項下承包土地的發包已取得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村民代表)的同意,且已取得鄉(鎮)人民政府批準。
(二) 如乙方系承包土地所在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個人,乙方保證其具備履行本合同所必須的經濟能力和農業經營能力。
(三)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均保證本合同中填寫所有內容真實有效,否則過錯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一方的信息如有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
(四)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均保證該土地承包事項嚴格遵守農村集體資產交易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政策規定,否則應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七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包、出租和轉讓
(一)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轉包、出租或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須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
(二) 如乙方轉包或出租土地承包經營權:
1、 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1) 乙方應當與第三方簽署關于轉包或出租的書面協議,并按該書面協議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2) 轉包或出租協議的內容不得與本合同約定相矛盾或相抵觸,乙方應當將協議文本交甲方審查并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簽署。
2、 如乙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乙方應當在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后,終止本合同,按本合同約定的方式交還承包土地,由甲方與受讓方另行簽訂承包合同。第八條 征地補償
(一) 在合同承包期內如遇國家建設征收、征用該土地,乙方應按甲方通知的期限停止被征收、征用土地上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 該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甲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乙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青苗及乙方所搭建的建筑物補償。
第九條 承包土地及地上物的返還
乙方應當在承包期限到期時按以下方式返還承包土地及地上物:________。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 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均視為違約。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違約方應按承包金總金額的_____%(百分之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
(二) 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變更承包土地用途,甲方有權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其限期整改、恢復原用途,并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如乙方未在甲方要求期限內整改、恢復合同約定土地用途,或因不合理使用土地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后,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無償收回該土地和地上物,并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乙方還應承擔土地功能恢復責任,無法全部恢復的,承擔賠償責任。
(三) 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應付未付金額的_____‰(千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乙方逾期超過30日的,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承包金總金額的_____%(百分之_____)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
(四) 甲方逾期交付土地給乙方的,每逾期一日應當向乙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逾期30日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 乙方在合同期滿后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將土地和地上物交還給甲方的,每逾期一日應當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十天的,甲方有權自行收回,并自行處置乙方新增的地上物,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乙方應當予以賠償。
第十一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當友好協商一致并簽署書面補充協議予以確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續約和其他
(一)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限屆滿時終止。
(二) 本合同約定的承包年限屆滿,如甲方繼續發包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包權;乙方應當在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向甲方書面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法律、法規、政策等規定不能續期的情形外,甲乙雙方應在確定新的承包年限、承包金金額等條件后簽訂新的承包合同,并重新辦理相關批準、審批或備案手續(如有)。
(三)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
(以下無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
(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
(簽字):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傳 真:傳 真: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簡單篇六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為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效益,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規定,甲方將土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情況
承包土地名稱為__________,總面積畝___________,四至界限為: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期限為____________年(注:“四荒”地承包期不得超過50年,機動地承包期不得超過3年),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甲方應于年月日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三、承包價款、付款方式和時間
各年度承包金按下列第種方式計算,乙方應于當年月日前以貨幣方式向甲方付清。
⑴采取實物折值計算承包金。每畝地年承包金相當于斤小麥(或玉米、稻谷等)的價值,年總承包金相當于斤小麥(玉米、稻谷等)。單位價格按交款年中級質量國家收購價格計算。
⑵采取浮動方式。第一年每畝地承包_____金元,總承包________金元。以后年度以第一年承包金為基數,每年上浮遞增%。
四、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五、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方式、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占用、及時除草不能留下雜草、保養、平整好每塊土地不得損壞。
六、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簽字)乙方:________(簽字)
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簡單篇七
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大隊(村)___生產隊,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戶主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社員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__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于______,東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畝,二等地______畝,三等地______畝,四等地____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于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______年,從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于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2、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3、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稅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時間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稅______元,納稅時間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費____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見后)
4、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戶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后,轉包戶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稅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5、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愿轉承包時,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6、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稅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2、國家按計劃分配用于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定期公布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
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買賣與租讓關系無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3、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并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后,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_大隊(村)______生產隊(公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
乙方戶主:______(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簡單篇八
甲方:(出租方)
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土地資源,搞好高收養殖立體化,更好的實施菜籃子工程,根據《中華人
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權益,雙方協調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財產
甲方把金躍村大灣灣河灘承包給乙方搞養殖基地,土地所處位置于李家山金躍村,土地面積為15畝.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15年,甲方從20xx年1月1日起將土地交付乙方使用至20xx年12
月30日.
第三條. 租金及租金交納的時間
租金為每年伍仟元整(5000元),交納租金時間為每年1月1日即上年到未交納下年租金.
第四條. 租賃財產的的使用權和收益權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使用權和收益權由乙方擁有,甲方不再擁有使用權和收益權,
第五條. 甲方與乙方的變更
1、 租賃期間,甲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包括征用)必須征求乙方的同意,否則不予轉租或轉移.
2、 乙方如因其他原因,將租用財產承包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五條. 土地期滿及征用約定事項
1、 在租賃租賃期間,如乙方依法征用出租方(即土地)出租方可免去乙方征用時間截止后的租金。土地征用權及相關收益歸甲方所有。
2、 在租賃期間,如乙方未能征用甲方財產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如雙方愿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財產,乙方所投入固定資產,雙方協商解決。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 在租賃期間除以上條件以外甲方無權干涉乙方地,乙方不得改變土地其他性質(既只能是養殖產業)
2、 在租賃期間,如乙方不按時交納租金,甲方方可收取每月3%的滯納金。
第八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出租期間乙方將租賃財產(既土地)無權轉讓給第三方。
第十條補充協議
乙方在租賃期間若不投入生產,茺廢及閉置土地一年以上,甲方方有權終止協議,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乙方每年給村民委員會交納伍佰元(500元)的管理費。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簡單篇九
甲方:____村九組
乙方:____村十二組村民李____
____合作社于1991年搬遷到九組,該址對換給九組集體所有,為了充分利用土地,使其發揮應有的效益,甲方將原合作社舊址承包給乙方發展企業。雙方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原合作社:東西長27、3米,南北長38、5米,面積為1、57畝,現有破瓦房11間,承包給乙方管理使用。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交承包款20xx元,乙方必須在使用前先交當年的承包款20xx元后使用。
三、合同期為xx年1月1日一xx年1月1日,為期15年。
四、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所建的一切不動產歸甲方所有,機器設備等動產歸乙方所有。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水、電設施及費用甲方不負責。
六、乙方在承包期間負責紹修甲方現有房屋,合同到期保證正常使用。
七、合同到期乙方如需繼續使用,雙方重新協商,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使用。
本合同一式4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村九組乙方:____村十二組村民李____
代表人: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簡單篇十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
甲方(入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管理條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事宜,訂立本合同。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_____鎮___村___組___畝土地_(詳見下表)向乙方入股,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以上入股土地折合股份為________股或折合金額______元。
入股土地詳細情況表
入股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甲方以土地入股后,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_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以實物形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交給甲方______公斤(大寫:__________________)作為股權紅利。(填稻谷或者雙方議定的其他實物)。
2、以現金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作為股權紅利。
3、其他方式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___%(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___%(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3、一次性支付,即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全部支付完畢。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應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將擬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系不變,甲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后,應報發包方備案。
5、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7、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生產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8、乙方應當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股權紅利。
9、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當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10、其它權利和義務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在入股期間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入股期間購建的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到期土地恢復原狀等事項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4、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股權紅利的,按應支付紅利的______%承擔違約金。甲方不按時交付入股土地的,應按每天_____元承擔違約金。如果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鎮調解部門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或不愿調解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本合同訂立后,雙方應將合同報發包方、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備案;
2、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經協商,決定______(是或否)鑒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并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鑒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鑒證單位:___(簽章)
鑒證人:_____(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簡單篇十一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村民小組畝土地(詳情見下表)出租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經營。
出租土地詳細情況
總面積: 畝,其中:田 畝,土 畝; 村社;姓名: ;面積: ;田: ;土:
出租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以現金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按斤黃谷,并參照當地上年中等市場價格折算為現金(按江津市糧食主管部門書面證明或協商價格計算), 年按0.7元/斤計算支付),由乙方交給甲方作為下一年租金。
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下一年租金。
甲方應于 年 月 日之前將擬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并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后,應報發包方(集體土地所有者)備案。
5、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協調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與其他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7.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8.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土地流轉費。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9.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10.其他約定:乙方簽訂協議之日提前支付復耕費(按 年租金等額支付給甲方)。今后合同解除或到期后,不再另行支付違約金及復耕費。
流轉合同到期后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全部無償歸甲方所有。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蕪土地的,破壞土地上的附著物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
3.不按時限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而定,可由甲、乙雙方協商或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解決。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簡單篇十二
發包方:____省____市______農場(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市____林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
(1)甲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業,具有獨立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續,企業注冊地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
(2)乙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業,具有獨立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續,企業注冊地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
(3)甲方擬將其所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經營。乙方愿承包經營上述土地經營開發;
(4)雙方承諾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行為能力,承諾業已將本協議的簽署和履行告知各自上級管理部門或權力機構,本協議簽署后,各方應及時辦理其內部的審批、登記、備案等手續。各方有理由相信他方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行為能力,各方不得以己方內部管理規定為由對抗本協議的法律約束力。
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原則,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 土地
第一條 甲方發包的土地位于________ ,地塊編號為________。(見附件__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或地籍圖)。
第二條 土地面積為十萬畝,其中不含荒坡、溝、路、渠、沿江沿堤內外平臺、內灘外灘等純凈糧田面積不少于五萬畝。土地具體坐落以雙方認可的坐標圖紙界定,并于實地以界樁、界標標明。
第三條 甲方承諾擁有該土地排他的使用權,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________,甲方使用期限為 ________。如他方主張該土地的使用權或對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權提出異議影響本協議履行的,甲方應及時排除障礙,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條 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前未將本協議所指的土地發包給他方經營,未于發包土地上設立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后不將發包土地承包給他方經營,不對發包土地設置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如甲方因上述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范圍內。
第二章 土地用途
第六條 乙方于承包土地上建設速生豐產林基地、名特優種苗基地、牧草基地、種鵝基地、醫藥原料基地等。
第七條 乙方根據以上項目建設的規模和時間,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下,籌建木材加工企業、食品加工企業和生物提取加工等相關企業。
第八條 乙方改變土地用途時應征得甲方同意, 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相關手續。
第九條 乙方有權將承包的土地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但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轉租轉包行為不免除甲乙雙方依本協議應享有和承擔的權利義務。
第三章 交付
第十條 甲方分期分批交付乙方土地,具體方式見本協議附件。
第十一條甲方未按協議附件確定的時間交付土地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甲方交付具體土地時,雙方應簽署標明具體土地方位、座落、四至、面積的書面坐標文件,并應于具體土地上實地豎立界樁界標予以明確。
第十三條交付起算期以雙方簽署交付文件的日期為準。承包期以此計算三十年,林地或作林業用途的,承包期為五十年。
第十四條任何一方對具體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積等提出異議的,雙方應積極配合,以實地丈量勘測為準。
第十五條甲方應協助辦理當地政府向承包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除按規定收取證書工本費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第四章 承包費及支付方式
第十六條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費標準為,成片良田80—100元/畝年,荒坡、荒溝、路、渠等承包費另行議定。具體土地承包費標準于雙方簽署土地交付文件時確定。
第十七條如國家政策低于雙方議定的標準時,以國家政策為準:如國家政策高于雙方議定時,以雙方議定為準。
第十八條 承包期內,土地承包費標準不變。如物價指數、通貨膨脹率發生重大變化時,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原則協商議定,雙方未達成協議時,以本協議及有關附件為準。
第十九條 承包費于具體土地建設期滿后開始計算其起始期,土地建設期根據具體土地不同為五至八年,具體細節以雙方簽署具體土地交付文件中確定。
第二十條 承包費的支付方式為一年內分二次支付,首期不遲于每年六月三十日,第二期不遲于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二十一條 乙方逾期支付承包費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章承包權
第二十二條 甲方尊重乙方以、養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協議約定的農業目的而使用本協議所指土地的權利,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本協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本協議所指承包權范圍不僅包括所涉土地,還包括坐標圖內水面以及土地、水面上一定的空間。
第二十四條 本協議所涉的承包權,雙方應到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確認乙方的承包權。如辦理登記手續有困難的,雙方應將本協議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手續費用由雙方平均分擔。
第二十五條 乙方可以將承包的土地部分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他方使用土地時應保持土地的農業用途及符合本協議的規定。
第
二十六條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權作為出資,與他方進行多種形式的合作開發。
第二十七條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權設定抵押、質押,但應及時通知甲方。實現抵押、質押權時,買受人僅得進行農業目的的使用,并不得與本協議的原則發生沖突。
第二十八條 承包期屆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只有在乙方明確拒絕繼續承包時,甲方才可以將本協議所指土地另行發包給他人。第六章 成果權
第二十九條 為實現農業生產經營目的,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設的附屬設施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三十條乙方在承包土地經營中所產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農作物、漁產品、畜牧產品、禽類產品、牧草、藥材以及其他農產品和加工產品,無論是成熟未成熟、無論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擁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 甲方應積極配合一方辦理林木、林地的登記造冊手續,積極配合一方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登記,獲取有關權屬證書。確認乙方的林木所有權。
第三十二條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收獲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林木采伐、運輸、加工、銷售等手續。
第三十三條 除林木外,法律法規規定應辦理其他有關農業資源登記手續或者收獲手續的,甲方亦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辦理有關登記造冊、行政許可等事宜時,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費用。
第三十四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建筑物、設施、設備等財產,乙方有權拆除。甲方擬接受該財產的,應當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重置成本價值。
第三十五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農作物為當年生草本農作物的,乙方有權要求承包期延長至農作物成熟收獲之時。
第三十六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農作物為未成熟或未收獲的林木、多年生農作物的,甲方應當接受該財產,并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市場價值。
第三十七條 乙方有權在其建筑物、設施、設備等財產上,以及林木、其他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成果上設定抵押、質押以及其他擔保權益。
第三十八條 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取得的商標、專利、技術秘密等知識產權及無形資產,其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申請、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 除依法屬國家所有外,乙方承包土地上自然生長的野生動物,屬乙方所有。乙方收獲應當辦理狩獵手續的,甲方應參照本協議第三十二、三十三條辦理。
第七章 權利義務
第四十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為:
(1) 甲方有收取承包費的權利:
(2) 甲方有代收乙方應當上交有關稅費的權利義務:
(3) 甲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4) 甲方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5) 甲方應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6) 甲方應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7) 甲方應提供有關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8) 甲方應當提供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保證乙方承包經營活動的順利實施,保護乙方權益不受侵害:
(9) 因盜、毀、搶等不法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先行全額賠償,再申請政府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10) 甲方應當每年將承包費的15%返還給乙方,用于承包土地范圍內的福利基礎建設:
(11) 甲方應當為乙方全力爭取國家給予當地的各項優惠政策:
(12) 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林業,發生保險索賠事宜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處理索賠事宜:
(13) 甲方應當采取,防止乙方林業、農作物遭受病蟲害的侵害:
(14) 如發生一切阻礙、危害乙方承包經營事項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
(15) 甲方應當積極提供水利、電力等設施便利給以方使用,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為:
(1) 一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 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 乙方應當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4) 乙方應當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 乙方的承包經營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法律法規:
(6) 乙方應當根據本協議及時支付土地承包費:
(7) 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收購、參股當地企業的權利:
(8) 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將土地發包給當地農民,優先錄用當地農民參加乙方的工作:
(9) 乙方有權在辦理相關手續的情況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內進行輪作:
(10) 必要時乙方應當在承包土地范圍內給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設鋪設公用設施等方面的便利:
(11) 乙方對其林木、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活動進行封閉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第四十二條 本承包協議簽署后,雙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也不得因雙方的分立、合并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第四十三條 任何一方發生分立、合并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或發生重大訴訟,或發生重大財務危機,可能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時,應及時通知他方。
第四十四條 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誤導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干涉承包經營或者變更、解除本承包協議。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五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重大疾病蟲害、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完全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他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詳細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關證明材料,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的履行問題。
第四十六條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十七條 因不可抗力而致減產減收,乙方可以請求減免因不可抗力影響期間的承包費。
第四十八條 國家因環境保護、國防的建設、公用事業等目的征用本協議承包土地,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國家給予的補償費用應優先彌補乙方的損失。
第四十九條 因國家政策調整或法律法規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應就有關損失充分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的,應由雙方平均分擔損失。上述損失僅包括直接投入產生的損失,不包括間接損失及預期收益。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五十條 本協議簽署后,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一方應當向他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不僅包括直接損失,還包括間接損失以及守約方依本協議應當取得的預期收益。
第五十一條 甲方拒絕交付本協議指明的土地的,應當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該損失計算標準為1000元/畝年。甲方逾期交付本協議指明的土地的,應支付乙方違約金,計算標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違約金標準。
第五十二條 乙方逾期交付承包費的,應支付甲方違約金,計算標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違約金標準。
第五十三條 分批分期履行交付土地及承包費過程中,如甲方逾期交付或拒絕交付某具體土地地塊時,乙方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或者不安抗辯權,拒絕交付此前設定的承包費。如乙方逾期交付或拒絕交付某具體土地地塊承包費時,甲方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或者不安抗辯權,拒絕交付此后設定的具體土地地塊。
第五十四條 任何一方的重大違約行為完全破壞雙方合作基礎的,致使本協議的履行成為不可能或不必要時,他方可以單方終止本協議,并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損失和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第十章 附則
第五十五條 本協議的標題僅為閱讀方便而設計,不得解釋為限制協議內容。
第五十六條 本協議取代此前雙方達成的任何書面口頭協議,上述書面口頭協議不再發生法律約束力。
第五十七條 本協議簽署后雙達成的補充協議、交接記錄等,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上述補充協議等文件不得與本協議的基本原則發生沖突或抵觸,其對本協議有關內容進行明確化,具體化的,以其為準。補充協議等文件之間發生沖突的,以后出具的文件優先于前出具的文件。
第五十八條 雙方對本協議的理解發生沖突的,應根據本協議的目的和基本原則,誠實善意進行解釋。
第五十九條 本協議部分無效或不被法律認可,不影響部分的法律效力。
第六十條 因本協議的簽署、履行、續展、變更、解釋、終止、解除等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爭議發生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仍無法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權提請仲裁解決。仲裁機構為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為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六十一條 發生爭議后,任何一方暫不提請仲裁,不意味著放棄仲裁權,也不意味著將來不提請仲裁。
第六十二條 本協議雙定代表人簽名蓋章后成立,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____市____管理局應對本協議進行見證。本協議應由____市公證機關進行公證后發生法律效力。
第六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持二份,____市____管理局及____市公證機關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四條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議定。
甲方:____省____市______農場
乙方:____市____林業發展有限公司
____年_月__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簡單篇十三
甲方(轉包方或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系方式:
乙方(接包方或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住所: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系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愿將位于 鄉(鎮) 村或社區 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 畝承包地《流轉土地登記表》的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給乙方,轉包/出租土地為農業用途,主營項目是 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轉包/出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一)轉包/出租按下列第 種形式計價:
1.實物。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 公斤(大寫: ) (稻谷、玉米、小麥等),共計每年支付 公斤(大寫: ) (稻谷、玉米、小麥等),按該品種當年當地大宗上市時均價折算現金。
2.現金。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大寫: ),共計每年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
3.其他。 。
(二)轉包費/租金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逐年支付。于每年 月 日前支付 (當年度/下年度)轉包費/租金,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或每隔 年增加 元。
2.其他方式。 。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壞流轉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城鄉環境規劃、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除按投資權屬明確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補償和地上附著物補償外的其他補償由甲方享受。
5.甲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臵權。
2.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并報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在流轉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農業生產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產設施。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時,有權獲得接包/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補償、投資權屬明確歸己的地上附著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5.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流轉的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
6.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應及時交還接包/承租的土地。需繼續接包/承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并于接包/承租期滿前 個月與甲方平等協商,重新訂立合同。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所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按照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轉包費/租金,每日按當年應支付金額的 ‰承擔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金。
3.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負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5.乙方接包/承租甲方的土地從事違反相關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國家有關機關的處罰,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害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其他
1.簽訂合同時,對甲方留在轉包/出租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著物等的處理約定: ;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進行補償的約定: 。
2.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則遵循本合同第六條第4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申請 (是或否)鑒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說明的事項: 。
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請求 村民(居民)委員會、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調解;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后又反悔的,可以向平昌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平昌縣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或鑒證機構各執一份,發包方、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簡單篇十四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使用產權交易事宜,訂立本合同。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監督乙方依法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制止其損害土地資源的行為;
2、法律、行政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承擔如下義務:
1、繼續履行原承包合同規定的法定義務;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依照本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必要幫助或服務;
(三)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變,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失;
1、乙方按每畝260元價格,將名下 64 畝土地承包給甲方,承包期 10年,承包費五年一付,金額83200 元。到20xx年1 月 1 日之前,將后五年承包費金額 83200元,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2在承包期間乙方不在承擔任何費用,甲方負責交清64畝土地的一切費用。
3在承包期間乙方所開墾的荒地有乙方收益,與甲方無關。
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嚴格認真履行,一方出現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150萬元。
合同雙方發生糾紛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門(農經站)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沙灣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縣人民法院起訴。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村民委員會、鄉(鎮)農經站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簡單篇十五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 元、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結清。結不清收回土地, 若有誠信,可續保,價格再議,本合同長期有效。
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乙方承包土地限于從事種植業、林果業、畜牧業等農業用途。對土地進行改造和建長期建筑物,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應按集體土地利用規劃進行治理綠化,每年治理綠化面積不少于 畝。
1.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或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依照約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務。
1.依照合同約定享有承包地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產品。
2.享有在剩余承包期內依法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權利。
3.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4.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棄耕拋荒土地,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按約定向發包方繳納承包金。
6.服從甲方對村內公共事務的管理和協調
乙方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后,方可采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合同應報甲方備案。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方式流轉的,乙方仍應履行本合同。實際經營土地者的權利義務,由乙方依據本合同另行約定。
1.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不得因代表人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承包期內,甲方違約收回乙方承包地,或者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使乙方遭受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規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變農業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損害、土地荒蕪的,甲方勸阻無效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土地恢復費用。
3.乙方不按約定繳納土地承包金,按月承擔應繳資金 ‰的滯納金;逾期 個月不繳納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地。
4.任何一方如有其他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損失。
5.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對違約行為有處理規定的,從其規定。
1.國家有關土地的補貼以及政策調整帶來的土地直接收益歸甲方享有;經依法批準的征收、占用承包地和規劃調整占用承包地不屬于違約,征地補償歸甲方享有,但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在相關資金中給乙方相應補償。
2.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鄉村相關機構調解解決;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項處理:⑴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⑵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