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質量月期間,我們會制定具體的質量目標和計劃,并進行跟蹤和評估。此外,以下是一些質量月的注意事項和經驗總結,希望對大家有所啟示。
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一
主任、分管副主任,承辦人(主辦人a角、協辦人b角)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2006年4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一章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有關工作。
1、制定并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對生產中或者市場上銷售的農產品進行監督抽查,監督抽查結果由省級以上政府農業主管部門予以公告,以保證公眾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的知情權。
2、監督抽查檢測應當委托具有相應的檢測條件和能力檢測機構承擔,并不得向被抽查人收取費用。被抽查人對監督抽查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復檢。
3、對生產、銷售的農產品進行現場檢查,查閱、復制與農產品質量安全有關的記錄和其他資料,調查了解有關情況。對經檢測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有權查封、扣押。
4、對檢查發現的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產品,責令停止銷售、進行無害化處理或者予以監督銷毀;對責任者依法給予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行政處罰;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受理并處理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農產品質量安全行為的檢舉、揭發和控告。
1、農產品質量安全技術宣傳、培訓、指導。
2、農產品生產者、企業、農業合作及其它經濟組織。
3、例行監測:節假日及重大活動檢查、主要農產品生產基地、主要大型農貿市場、農產品生產單位。
4、農產品質量安全潛在危害分析(專家論證)。
5、監測經果與化驗報告。
6、報省、市、縣有關部門及領導。
7、受理舉報、取證、采樣、投入品、生產記錄、農產品包裝、標識。
辦內對本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經常性的自檢自查;市農委紀檢監察室對本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通過公開公示的形式接受社會監督;接受人大、政協等方面的監督檢查;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制度的執行進行全面監督檢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人員不依法履行監督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科以下(含科級)有關責任人違反本制度規定,情節較輕的,由農委紀檢監察室責令改正,進行誡勉談話或通報批評;情節較重的,依法給予相應處分,并調離現有工作崗位,一年內不得從事與該崗位性質相同或相近的'工作。處級有關責任人違反本制度規定,情節較輕的,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進行試勉談話或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處分,并調離現有工作崗位,一年內不得從事與該崗位性質相同或相近的工作。上述責任人違反本制度規定,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二
第一條 為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規范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食品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包括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
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是指為了掌握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和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系統和持續地對影響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有害因素進行檢驗、分析和評價的活動,包括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普查和專項監測等內容。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是指為了監督農產品質量安全,依法對生產中或市場上銷售的農產品進行抽樣檢測的活動。
第四條 農業部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等工作需要,制定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和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五條 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工作,由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條件的檢測機構承擔。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建設,提升其檢測能力。
第六條 農業部統一管理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數據和信息,并指定機構建立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數據庫和信息管理平臺,承擔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數據和信息的采集、整理、綜合分析、結果上報等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數據和信息。鼓勵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建立本行政區域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數據庫。
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經費列入本部門財政預算,保證監測工作的正常開展。
第八條 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應當定期開展。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需要,可以隨時開展專項風險監測。
第九條 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的需要,制定并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網絡建設規劃,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網絡。
第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監測計劃向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的機構下達工作任務。接受任務的機構應當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編制工作方案,并報下達監測任務的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工作方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監測任務分工,明確具體承擔抽樣、檢測、結果匯總等的機構;
(二)各機構承擔的具體監測內容,包括樣品種類、來源、數量、檢測項目等;
(三)樣品的封裝、傳遞及保存條件;
(四)任務下達部門指定的抽樣方法、檢測方法及判定依據;
(五)監測完成時間及結果報送日期。
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分布及變化情況,適時調整監測品種、監測區域、監測參數和監測頻率。
第十二條 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抽樣應當采取符合統計學要求的抽樣方法,確保樣品的代表性。
第十三條 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應當按照公布的標準方法檢測。沒有標準方法的可以采用非標準方法,但應當遵循先進技術手段與成熟技術相結合的原則,并經方法學研究確認和專家組認定。
第十四條 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任務的機構應當按要求向下達任務的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監測數據和分析結果。
第十五條 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風險監測形勢會商制度,對風險監測結果進行會商分析,查找問題原因,研究監管措施。
第十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向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監測數據和分析結果,并向同級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衛生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通報。
農業部及時向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和衛生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監測結果。
第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發布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結果及相關信息。
第十八條 風險監測工作的抽樣程序、檢測方法等符合本辦法第三章規定的,監測結果可以作為執法依據。
第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重點針對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結果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及時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工作。
第二十條 監督抽查按照抽樣機構和檢測機構分離的原則實施。抽樣工作由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執法機構負責,檢測工作由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負責。檢測機構根據需要可以協助實施抽樣和樣品預處理等工作。采用快速檢測方法實施監督抽查的,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
第二十一條 抽樣人員在抽樣前應當向被抽查人出示執法證件或工作證件。具有執法證件的抽樣人員不得少于兩名。
抽樣人員應當準確、客觀、完整地填寫抽樣單。抽樣單應當加蓋抽樣單位印章,并由抽樣人員和被抽查人簽字或捺印;被抽查人為單位的,應當加蓋被抽查人印章或者由其工作人員簽字或捺印。
抽樣單一式四份,分別留存抽樣單位、被抽查人、檢測單位和下達任務的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抽取的樣品應當經抽樣人員和被抽查人簽字或捺印確認后現場封樣。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抽查人可以拒絕抽樣:
(一)具有執法證件的抽樣人員少于兩名的;
(二)抽樣人員未出示執法證件或工作證件的。
第二十三條 被抽查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抽樣的,抽樣人員應當告知拒絕抽樣的后果和處理措施。被抽查人仍拒絕抽樣的,抽樣人員應當現場填寫監督抽查拒檢確認文書,由抽樣人員和見證人共同簽字,并及時向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情況,對被抽查農產品以不合格論處。
第二十四條 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監督抽查的同一批次農產品,下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重復抽查。
第二十五條 檢測機構接收樣品,應當檢查、記錄樣品的外觀、狀態、封條有無破損及其他可能對檢測結果或者綜合判定產生影響的情況,并確認樣品與抽樣單的記錄是否相符,對檢測和備份樣品分別加貼相應標識后入庫。必要時,在不影響樣品檢測結果的情況下,可以對檢測樣品分裝或者重新包裝編號。
第二十六條 檢測機構應當按照任務下達部門指定的方法和判定依據進行檢測與判定。
采用快速檢測方法檢測的,應當遵守相關操作規范。
檢測過程中遇有樣品失效或者其他情況致使檢測無法進行時,檢測機構應當如實記錄,并出具書面證明。
第二十七條 檢測機構不得將監督抽查檢測任務委托其他檢測機構承擔。
第二十八條 檢測機構應當將檢測結果及時報送下達任務的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檢測結果不合格的,應當在確認后24小時內將檢測報告報送下達任務的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抽查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抽查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書面通知被抽查人。
第二十九條 被抽查人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檢測結果之日起5日內,向下達任務的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書面申請復檢。
采用快速檢測方法進行監督抽查檢測,被抽查人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檢測結果時起4小時內書面申請復檢。
第三十條 復檢由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指定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
復檢不得采用快速檢測方法。
復檢結論與原檢測結論一致的,復檢費用由申請人承擔;不一致的,復檢費用由原檢測機構承擔。
第三十一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抽檢不合格的農產品,應當及時依法查處,或依法移交工商行政管理等有關部門查處。
第三十二條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不得向被抽查人收取費用,監測樣品由抽樣單位向被抽查人購買。
第三十三條 參與監測工作的人員應當秉公守法、廉潔公正,不得弄虛作假、以權謀私。
被抽查人或者與其有利害關系的人員不得參與抽樣、檢測工作。
第三十四條 抽樣應當嚴格按照工作方案進行,不得擅自改變。
抽樣人員不得事先通知被抽查人,不得接受被抽查人的饋贈,不得利用抽樣之便牟取非法利益。
第三十五條 檢測機構應當對檢測結果的真實性負責,不得瞞報、謊報、遲報檢測數據和分析結果。
檢測機構不得利用檢測結果參與有償活動。
第三十六條 監測任務承擔單位和參與監測工作的人員應當對監測工作方案和檢測結果保密,未經任務下達部門同意,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透露。
第三十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中的違法行為,有權向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調查處理。
第三十八條 對違反抽樣和檢測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由任務承擔單位作出相應處理,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違反監測數據保密規定的,由上級主管部門對任務承擔單位的負責人通報批評,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分、處罰。
第三十九條 檢測機構無正當理由未按時間要求上報數據結果的,由上級主管部門通報批評并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取消其承擔檢測任務的資格。
檢測機構偽造檢測結果或者出具檢測結果不實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處罰。
第四十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 本規定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三
第一條 為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規范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食品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包括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
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是指為了掌握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和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系統和持續地對影響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有害因素進行檢驗、分析和評價的活動,包括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普查和專項監測等內容。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是指為了監督農產品質量安全,依法對生產中或市場上銷售的農產品進行抽樣檢測的活動。
第四條 農業部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等工作需要,制定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和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五條 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工作,由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條件的檢測機構承擔。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建設,提升其檢測能力。
第六條 農業部統一管理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數據和信息,并指定機構建立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數據庫和信息管理平臺,承擔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數據和信息的采集、整理、綜合分析、結果上報等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數據和信息。鼓勵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建立本行政區域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數據庫。
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經費列入本部門財政預算,保證監測工作的正常開展。
第二章 風險監測
第八條 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應當定期開展。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需要,可以隨時開展專項風險監測。
第九條 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的需要,制定并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網絡建設規劃,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網絡。
第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監測計劃向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的機構下達工作任務。接受任務的機構應當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編制工作方案,并報下達監測任務的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工作方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監測任務分工,明確具體承擔抽樣、檢測、結果匯總等的機構;
(二)各機構承擔的具體監測內容,包括樣品種類、來源、數量、檢測項目等;
(三)樣品的封裝、傳遞及保存條件;
(四)任務下達部門指定的抽樣方法、檢測方法及判定依據;
(五)監測完成時間及結果報送日期。
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分布及變化情況,適時調整監測品種、監測區域、監測參數和監測頻率。
第十二條 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抽樣應當采取符合統計學要求的`抽樣方法,確保樣品的代表性。
第十三條 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應當按照公布的標準方法檢測。沒有標準方法的可以采用非標準方法,但應當遵循先進技術手段與成熟技術相結合的原則,并經方法學研究確認和專家組認定。
第十四條 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任務的機構應當按要求向下達任務的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監測數據和分析結果。
第十五條 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風險監測形勢會商制度,對風險監測結果進行會商分析,查找問題原因,研究監管措施。
第十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向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監測數據和分析結果,并向同級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衛生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通報。
農業部及時向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和衛生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監測結果。
第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發布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結果及相關信息。
第十八條 風險監測工作的抽樣程序、檢測方法等符合本辦法第三章規定的,監測結果可以作為執法依據。
第三章 監督抽查
第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重點針對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結果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及時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工作。
第二十條 監督抽查按照抽樣機構和檢測機構分離的原則實施。抽樣工作由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執法機構負責,檢測工作由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負責。檢測機構根據需要可以協助實施抽樣和樣品預處理等工作。
采用快速檢測方法實施監督抽查的,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
第二十一條 抽樣人員在抽樣前應當向被抽查人出示執法證件或工作證件。具有執法證件的抽樣人員不得少于兩名。
抽樣人員應當準確、客觀、完整地填寫抽樣單。抽樣單應當加蓋抽樣單位印章,并由抽樣人員和被抽查人簽字或捺印;被抽查人為單位的,應當加蓋被抽查人印章或者由其工作人員簽字或捺印。
抽樣單一式四份,分別留存抽樣單位、被抽查人、檢測單位和下達任務的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抽取的樣品應當經抽樣人員和被抽查人簽字或捺印確認后現場封樣。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抽查人可以拒絕抽樣:
(一)具有執法證件的抽樣人員少于兩名的;
(二)抽樣人員未出示執法證件或工作證件的。
第二十三條 被抽查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抽樣的,抽樣人員應當告知拒絕抽樣的后果和處理措施。被抽查人仍拒絕抽樣的,抽樣人員應當現場填寫監督抽查拒檢確認文書,由抽樣人員和見證人共同簽字,并及時向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情況,對被抽查農產品以不合格論處。
第二十四條 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監督抽查的同一批次農產品,下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重復抽查。
第二十五條 檢測機構接收樣品,應當檢查、記錄樣品的外觀、狀態、封條有無破損及其他可能對檢測結果或者綜合判定產生影響的情況,并確認樣品與抽樣單的記錄是否相符,對檢測和備份樣品分別加貼相應標識后入庫。必要時,在不影響樣品檢測結果的情況下,可以對檢測樣品分裝或者重新包裝編號。
第二十六條 檢測機構應當按照任務下達部門指定的方法和判定依據進行檢測與判定。
采用快速檢測方法檢測的,應當遵守相關操作規范。
檢測過程中遇有樣品失效或者其他情況致使檢測無法進行時,檢測機構應當如實記錄,并出具書面證明。
第二十七條 檢測機構不得將監督抽查檢測任務委托其他檢測機構承擔。
第二十八條 檢測機構應當將檢測結果及時報送下達任務的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檢測結果不合格的,應當在確認后24小時內將檢測報告報送下達任務的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抽查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抽查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書面通知被抽查人。
第二十九條 被抽查人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檢測結果之日起5日內,向下達任務的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書面申請復檢。
采用快速檢測方法進行監督抽查檢測,被抽查人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檢測結果時起4小時內書面申請復檢。
第三十條 復檢由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指定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
復檢不得采用快速檢測方法。
復檢結論與原檢測結論一致的,復檢費用由申請人承擔;不一致的,復檢費用由原檢測機構承擔。
第三十一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抽檢不合格的農產品,應當及時依法查處,或依法移交工商行政管理等有關部門查處。
第四章 工作紀律
第三十二條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不得向被抽查人收取費用,監測樣品由抽樣單位向被抽查人購買。
第三十三條 參與監測工作的人員應當秉公守法、廉潔公正,不得弄虛作假、以權謀私。
被抽查人或者與其有利害關系的人員不得參與抽樣、檢測工作。
第三十四條 抽樣應當嚴格按照工作方案進行,不得擅自改變。
抽樣人員不得事先通知被抽查人,不得接受被抽查人的饋贈,不得利用抽樣之便牟取非法利益。
第三十五條 檢測機構應當對檢測結果的真實性負責,不得瞞報、謊報、遲報檢測數據和分析結果。
檢測機構不得利用檢測結果參與有償活動。
第三十六條 監測任務承擔單位和參與監測工作的人員應當對監測工作方案和檢測結果保密,未經任務下達部門同意,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透露。
第三十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中的違法行為,有權向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調查處理。
第三十八條 對違反抽樣和檢測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由任務承擔單位作出相應處理,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違反監測數據保密規定的,由上級主管部門對任務承擔單位的負責人通報批評,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分、處罰。
第三十九條 檢測機構無正當理由未按時間要求上報數據結果的,由上級主管部門通報批評并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取消其承擔檢測任務的資格。
檢測機構偽造檢測結果或者出具檢測結果不實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處罰。
第四十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四十一條 本規定自xxxx年10月1日起施行。
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四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提高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推進“生活品質之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商務部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管理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加強食用農產品入市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浙政辦發〔2015〕35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經市政府同意,現就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創業富民、創新強省”總戰略和杭州共建共享“生活品質之城”的要求,樹立全程監管理念,堅持預防為主、源頭治理的工作思路。以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為主線,以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建設為載體,以農產品流通環節的市場準入管理為重點,探索創建科學、高效、規范的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機制,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確保全市人民吃上放心農產品。
二、工作原則和工作目標
工作原則:堅持“政府引導、企業實施,重點突破、分步推進,強化監管、保障安全”的原則,建立以批發市場為重點的流通領域質量追溯管理機制和以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認證產品生產基地為重點的生產領域質量追溯管理機制。
工作目標:確定蔬菜和豬肉為首批追溯管理的鮮活農產品,批發市場和生產基地為重點追溯管理對象;加強綜合監管,逐步消除監管盲區。在建成蔬菜和豬肉兩大農產品追溯系統的基礎上,逐步向水產、茶葉、水果等多種鮮活農產品延伸,建立完善從田頭到餐桌的全程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共享。到2015年,基本建立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的運行機制,實現產地農產品的準出管理和銷地農產品的準入管理。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評價體系,實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追究制,進一步提升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整體水平。
三、工作重點
(一)加強流通企業農產品市場準入和質量追溯的規范化管理。本市轄區內的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和配送中心等經營主體,在農產品經營活動中,應當對進場交易者的銷售經營主體資格及其進場待交易的農產品質量合格情況進行確認。建立并嚴格執行分類查驗、質量檢測、不合格農產品報告和處理、包裝標識、檔案管理、質量安全專人負責等管理制度,確保交易的農產品質量合格,標識或票據規范。實行質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嚴查不履行法定義務的行為。加強對交易市場外的擅自交易行為的監管,嚴厲查處無證經營行為。
(二)加強農產品生產過程的規范化管理。本地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認證產品生產基地要按照農業生產的標準化、科技化和集約化要求,建立農產品生產檔案,完整記錄農業投入品使用、病蟲害防治等情況。推行農產品包裝和產地標識管理。建立健全生產基地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自律檢測制度。
(三)加強餐飲消費環節的規范化管理。要進一步強化飯店、賓館和集體食堂、盒飯快餐集體配送單位等采購食用農產品的索票索證管理,完善進貨臺賬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飯店、賓館和集體食堂、盒飯快餐集體配送單位應從實行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的場所采購質量合格的農產品,不得采購無質量檢測合格報告或來路不明的農產品。
(四)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農業、貿易、衛生、工商、質監等相關部門要逐步統一農產品銷售票證,全面推行農產品流通市場索證索票管理,將產地標識、生產檔案、包裝標識、認證標志和索證索票管理有機銜接,實現農產品質量安全從田頭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
四、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一)組織領導:成立由市政府分管農業的副為組長,分管貿易的副為副組長,宣傳部和市農辦、農業局、林水局、公安局、財政局、貿易局、衛生局、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城-管執法局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杭州市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政策制定、工作協調、決策研究及檢查考核等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農業局),負責杭州市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的日常工作。各區、縣(市)政府是本轄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主體,要成立相應機構,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
(二)職責分工:
1.農業部門負責對農產品生產主體使用農業投入品、產地標識、生產記錄檔案、農產品包裝等情況的監管與指導,突破傳統的農業生產操作觀念,努力探索質量可追溯模式,實施農產品的準出管理。
2.貿易部門負責對經營主辦方實行農產品市場準入、質量安全追溯管理的行業管理與業務指導,引導經營者與外埠產地逐步建立質量聯保的協作機制。
3.工商部門負責指導市場舉辦者建立經營戶信用評價體系,監督市場舉辦者開展索票索證工作,對不履行農產品準入義務、違反不合格農產品處置規定的行為進行監管。
4.衛生部門負責餐飲經營主體采購食用農產品的規范化、索票索證制度等的監管與指導。
5.質監部門負責對以農產品為原料的食品加工企業采購食用農產品的監督管理,以及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中執行標準和操作規范的制訂、審核與發布工作。
6.城-管執法部門負責對無證經營等違法行為的查處。
7.財政、公安、食品藥品監管和新聞宣傳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加強配合與支持。
五、工作措施
(一)落實舉措,完善制度。市政府與各區縣(市)、各區縣(市)與鄉鎮(街道)簽訂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目標責任狀,相關職能部門要建立生產基地、超市、農貿市場、批發市場和餐飲業等執行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的考評制度,切實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措施,確保農產品的質量安全可追溯。
(二)加大投入,保障運行。各級政府在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中,要安排必要的財政專項資金,增加對檢測設備、檢測試劑等的投入,對農產品生產與經營主體的質量安全控制所需檢測設備的投入,視同工業、農業技改投入,列入同級財政專項予以安排。要配齊配強管理人員,加強質量安全監管隊伍建設。
(三)強化檢測,加大監管。要充分運用檢測手段,提高農產品安全程度。要加強檢測體系建設,建立農業生產準出檢測、批發市場入市檢測和農貿市場(超市)售前檢測的三級檢測體系,增加檢測量和頻率,形成生產基地、農貿市場和超市自檢、批發市場批檢、農業部門抽檢、有關部門監測的檢測監控鏈。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嚴格依法行政,加大行業內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大對生產經營不合格農產品的查處力度,嚴格實行不合格農產品退市機制,提升監管效力。
(四)明確職責,形成合力。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多部門多環節。各相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合力,進一步落實職責,強化責任追究機制,嚴把市場“憑證(卡)進場、憑票據出場、采購索取票證”準入關和采購進貨關。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根據各環節有效銜接的要求,制訂本部門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實施方案,并在試點的基礎上穩步推進。
(五)集成信息,共享資源。按照追溯制度要求,建立農產品信息采集、分析、發布和網絡查詢體系、質量檢測體系、管理監督體系及工作平臺。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數據庫,完善農產品質量追溯系統運行機制,逐步實現各體系的資源共享和業務協同。
(六)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加強對農產品生產與經營主體的質量安全知識的培訓和教育,通過開展業主創建質量信用體系活動,樹立其農產品質量安全直接責任人意識。建立違法行為信息披露制度和有獎舉報機制,營造公眾參與的群眾性監督氛圍。開展優質農產品展示展銷活動,加大名牌農產品的宣傳力度,形成良好的營銷氛圍,引導消費者樹立正確的消費觀。
1 國外農產品追溯管理的理論研究
1.1 可追溯的含義
在追溯制度建設中,“可追溯性”是一個基礎性概念。可追溯性是利用已記錄的標識追溯產品的歷史、應用情況、所處場所或類似產品或活動的能力(brian buhr,2002)。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與國際標準化組織iso(8042:1994)把“可追溯性”定義為“通過登記的識別碼,對商品或行為的歷史和使用或位置予以追蹤的能力”。歐盟委員會(ec178/2002)將食品行業“可追溯性”定義為“在生產、加工及銷售的各個環節中對食品、飼料、食用性禽畜及有可能成為食品或飼料組成成分的所有物質的追溯或追蹤力”。日本農林水產省在《食品追蹤系統指導手冊》中,將“食品追蹤系統”定義為“能夠追蹤食品由生產、處理、加工、流通及販售的整個過程的相關信息”。食品標準委員會(codex)將“追溯能力”定義為“能夠追溯食品在生產、加工和流通過程中任何指定階段的能力”。關于這個定義歐洲主張使用traceability(追溯能力),美國主張使用product tracing(產品追循)。食品標準委員會采取了折中方案,將兩個詞并列在一起(趙明和劉秀萍,2015)。
上述這些定義從不同方面描述了“可追溯性”的基本性質和特點。實際上,實現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有兩條途徑:一是按食品鏈從前往后進行追蹤(tracking),即從農場(生產基地)、批發商、運輸商(加工商)到銷售商。這種方法主要用于查找質量安全問題的原因,確定產品的原產地和特征;另一種是按食品鏈從后往前進行追溯(tracing),也就是消費者在銷售點購買的農產品發現了質量安全問題,可以向前層層進行追溯,最終確定問題所在。這種方法主要用于問題農產品召回和責任的追溯。
1.2 對可追溯系統、制度的研究
國外對建立農產品可追溯制度的研究始于20世紀90年代,其中歐盟、加拿大、法國、澳大利亞等農產品生產、出口大國研究較早,也相繼取得了一些成果。歐盟明確規定,食品和飼料生產者必須建立包含其信息的相關制度和程序,并隨時提供信息,充分標識產品以進行追溯。加拿大2003年開始進行can-trace研究項目,開發加拿大所有農產品種養者和食品處理加工制造者、分銷商、零售商和進出口商都可遵守的追溯標準,目前已經完成食品安全追溯數據標準、決策支持系統開發和牛肉、豬肉、新鮮果蔬、水產品的先導研究。法國在畜產品追溯管理制度建設上,明確要求建立動物標識制度、生產信息動態錄入制度、認證標識制度、全程檢查糾正制度,從體制、機制和管理上加強對農產品可追溯制度的研究。
國外對可追溯系統的研究包括對gis(地理信息系統)、gps(全球衛星定位系統)、gs1系統等的研究。從2001年開始,國際物品編碼協會(ean,現改稱gs1)開發采用全球統一標識系統跟蹤與追溯食品,并相繼出版了多種食品產品的追溯應用指南、技術文件和追溯標準。采用全球統一標識系統可以對食品原料的生產、加工、儲藏及零售等供應鏈環節的管理對象進行標識,并相互連接,然后將這些標識用條碼與人工可識的識讀方式表示出來。一旦食品出現安全問題,可以通過這些標識進行追溯,可追溯到食品的源頭,準確解決問題。其中英國政府針對家畜產品,研究和建立了gis系統對家畜從出生到死亡進行追蹤管理,以便查詢。
1.3 對追溯方法、技術的研究
對于追溯方法的研究,主要是研究了對iso 9000/22000、haccp、gap等標準和體系的應用。以企業為主體,強調企業的內部管理,從生產、加工、儲存、運輸等全過程有嚴格的文字記錄,通過企業實施認證從而達到產品可追溯的目的。
可追溯系統中的關鍵技術之一是信息鏈源頭信息的載體技術——標識技術。目前國外使用的個體技術主要有:條形碼(ean/ucc)、電子紐扣式標簽、ic卡識別技術、gps和gis技術、紅外線光譜法(rfid射頻技術)、動物耳標標識技術、塑料標簽、血型鑒定、視網膜圖像識別、基于蛋白質/脂類化合物的標識方法、dna指紋技術等。ean(國際物品編碼協會)技術,針對于農產品生產、銷售產業鏈的各個階段進行編碼,以便追溯管理。歐盟早在1997年就規定,對畜產品尤其是牛,要建立牛耳標簽制度,以方便對牛個體情況的查詢。加拿大2004年開始研究和使用dna追蹤技術,將畜產品的dna信息輸入數據庫,方便追溯管理。
國外對農產品追溯管理的研究已經日趨完善。包括對農產品可追溯性的研究、對農產品追溯系統、追溯制度以及農產品追溯的軟硬件、可追溯技術等都進行了深入分析,尤其是畜產品和水產品行業,已經有不少公司應用這些系統和軟件,這都對我國農產品追溯管理的發展具有借鑒作用。
2 我國農產品追溯管理的主要發展歷程
食品安全一直是人們關注的熱點,自從歐盟頒布178/2002條例強制要求建立進口食品的追溯制度以來,我國也掀起了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研究的浪潮。2002年“氯霉素”事件后,我國政府開始重視食品追溯體系的研究,農業部、科技部為食品追溯體系的研究提供經費,各科研院所和高校競相研發相關技術和產品。
2003年,我國開始了對商品條碼用于食品安全追溯的研究。中國物品編碼中心參照國際編碼協會出版的相關應用指南,相繼出版了《牛肉產品跟蹤與追溯指南》、《水果、蔬菜跟蹤與追溯指南》和《食品安全追溯應用案例集》,并在國內建立了多個應用示范系統。同年,我國863數字農業項目中首次列入了數字養殖研究課題,一套基于遠距離系統的rfid牛個體識別系統開始進入實用階段。
2004年,地方性追溯應用從山東壽光開始,山東壽光開展以條形碼為主的`“無公害蔬菜質量追溯系統”的研究。隨后,北京、南京、上海分別采用ic卡在蔬菜、畜禽產品的產地和批發、零售環節實施追溯(趙明和劉秀萍,2015)。農業部農墾局也在當年在農墾系統內開始實施農產品質量追溯工作。
2015年6月16日農業部頒布了《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67號),并在四川、重慶、北京和上海四省、市進行試點標識溯源工作。同年,農業部優質農產品開發服務中心也在全國8個省開始了以實施良好農業規范(gap)為核心的種植業產品質量追溯制度建設試點,推行了產地編碼、產品編碼和生產者編碼,試點單位規范了生產檔案。
2015年,北京奧運會期間,北京市政府建立了貫穿農產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物流配送直至奧運村的全過程原材料追溯和實時物流監控系統,對供奧農產品實行從原材料到成品的精確追溯,是追溯系統應用的成功范例。同年11月,國家質檢總局將商品條碼介入食品安全追溯,涵蓋肉類、蔬菜、禽蛋等食品。
2015年6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開始實施,正式以法律的形式明確了產品質量追溯和責任追溯。
2004~2015年,針對蔬菜、水果、水產和畜禽等重點產品,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福建等地以不同方式,不同程度地建立了各自的追溯管理系統,取得可喜成績。部分地區如北京、南京、上海、山東、編碼、ic卡、rfid射頻識別電子標簽、gps等先進技術和設備,建立了蔬菜質量安全追溯查詢系統,但部分地區還集中在“標準化生產、產地準出、市場準入”等管理方面的探索,如河北、江蘇、浙江等地。由此可見,我國農產品追溯管理的歷程并不長,但已經越來越得到重視和關注并且發展十分迅速,必須加緊抓好此項工作,在更高層次更高水平上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提升。
3 對我國建立農產品追溯制度的啟示
近幾年,國內各地針對不同領域研究了農產品可追溯管理的系統、制度、方法、技術等,國家也頒布了相關的農產品追溯管理標準和法規,取得了一些成果,但從總體上看,工作還不夠深入,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農產品可追溯的工作還主要停留在解決表面問題的應急層面上,尤其對于農產品可追溯管理的模式和機制探討的比較少。有些做法和經驗并不具有借鑒意義。
3.1 在我國建立農產品質量可追溯制度應先行試點
我國地域廣闊、產品種類多、農業企業總體規模較小,農產品千家萬戶小生產與大市場的矛盾將在一段時期內長期存在,建立農產品質量可追溯制度要本著先易后難的原則,選擇條件成熟的企業、具有較強市場競爭能的產品如水果、茶葉、蔬菜等開展追溯試點,在企業、合作社、單個農戶3個層次多種模式試點取得一定經驗后再進行推廣,使之具有全面推廣應用的可能性和操作性,以更加符合我國實際。
3.2 選擇最簡單的物流模式探索信息鏈的傳遞
產品從農田到餐桌,供應鏈很復雜。由于我國農產品、食品質量安全監管是分段管理,雖然各部門都在積極推進產品追溯工作,但限于職責,每一個部門都無法單獨完成整個產品供應鏈的追蹤和追溯。建立農產品追溯制度試點可探索選擇生產基地—批發市場—消費者,甚至最短的生產基地—消費者鏈條,“點對點”研究物流信息的加載、傳遞和責任管理,才有可能最終完成復雜物流環境下的產品追溯。
3.3 急需建立一套農產品追溯信息采集和交換標準
目前,因為法律有規定,市場有需求,不同地區、不同部門、不同市場主體都在積極開展農產品追溯工作,建立并實施了不同的追溯查詢系統,在一定區域內實現了產品的追溯查詢管理,但同時也存在各系統之間互不兼容、追溯區域不能突破等問題,搭建一個全國性查詢平臺,通過鏈接實現各地產品查詢是很有必要的。當前最急迫的是建立一套農產品追溯信息采集和交換標準,各地按照標準采集和交換數據,從而可以在目前各自“系統”不淘汰,政府不承擔海量信息存儲、運轉的基礎上最終實現信息共享和全國性的追溯查詢。
可以說,我國農產品質量追溯管理的研究與實踐幾乎與世界同步,但法律法規等軟環境還比較薄弱。我國要在借鑒發達國家農產品質量追溯管理的模式和運行機制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可追溯體系配套技術和有關產地準出、市場準入等一系列制度,從而推進我國農產品追溯管理的健康快速發展。
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五
第一條為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規范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食品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包括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
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是指為了掌握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和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系統和持續地對影響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有害因素進行檢驗、分析和評價的活動,包括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普查和專項監測等內容。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是指為了監督農產品質量安全,依法對生產中或市場上銷售的農產品進行抽樣檢測的活動。
第四條農業部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等工作需要,制定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和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五條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工作,由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條件的檢測機構承擔。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建設,提升其檢測能力。
第六條農業部統一管理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數據和信息,并指定機構建立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數據庫和信息管理平臺,承擔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數據和信息的采集、整理、綜合分析、結果上報等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數據和信息。鼓勵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建立本行政區域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數據庫。
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經費列入本部門財政預算,保證監測工作的正常開展。
第八條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應當定期開展。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需要,可以隨時開展專項風險監測。
第九條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的需要,制定并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網絡建設規劃,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網絡。
第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監測計劃向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的機構下達工作任務。接受任務的機構應當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編制工作方案,并報下達監測任務的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工作方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監測任務分工,明確具體承擔抽樣、檢測、結果匯總等的機構;
(二)各機構承擔的具體監測內容,包括樣品種類、來源、數量、檢測項目等;
(三)樣品的封裝、傳遞及保存條件;
(四)任務下達部門指定的抽樣方法、檢測方法及判定依據;
(五)監測完成時間及結果報送日期。
第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分布及變化情況,適時調整監測品種、監測區域、監測參數和監測頻率。
第十二條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抽樣應當采取符合統計學要求的`抽樣方法,確保樣品的代表性。
第十三條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應當按照公布的標準方法檢測。沒有標準方法的可以采用非標準方法,但應當遵循先進技術手段與成熟技術相結合的原則,并經方法學研究確認和專家組認定。
第十四條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任務的機構應當按要求向下達任務的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監測數據和分析結果。
第十五條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風險監測形勢會商制度,對風險監測結果進行會商分析,查找問題原因,研究監管措施。
第十六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向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監測數據和分析結果,并向同級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衛生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通報。
農業部及時向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和衛生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監測結果。
第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發布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結果及相關信息。
第十八條風險監測工作的抽樣程序、檢測方法等符合本辦法第三章規定的,監測結果可以作為執法依據。
第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重點針對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結果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及時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工作。
第二十條監督抽查按照抽樣機構和檢測機構分離的原則實施。抽樣工作由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執法機構負責,檢測工作由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負責。檢測機構根據需要可以協助實施抽樣和樣品預處理等工作。
采用快速檢測方法實施監督抽查的,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
第二十一條抽樣人員在抽樣前應當向被抽查人出示執法證件或工作證件。具有執法證件的抽樣人員不得少于兩名。
抽樣人員應當準確、客觀、完整地填寫抽樣單。抽樣單應當加蓋抽樣單位印章,并由抽樣人員和被抽查人簽字或捺印;被抽查人為單位的,應當加蓋被抽查人印章或者由其工作人員簽字或捺印。
抽樣單一式四份,分別留存抽樣單位、被抽查人、檢測單位和下達任務的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抽取的樣品應當經抽樣人員和被抽查人簽字或捺印確認后現場封樣。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抽查人可以拒絕抽樣:
(一)具有執法證件的抽樣人員少于兩名的;
(二)抽樣人員未出示執法證件或工作證件的。
第二十三條被抽查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抽樣的,抽樣人員應當告知拒絕抽樣的后果和處理措施。被抽查人仍拒絕抽樣的,抽樣人員應當現場填寫監督抽查拒檢確認文書,由抽樣人員和見證人共同簽字,并及時向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情況,對被抽查農產品以不合格論處。
第二十四條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監督抽查的同一批次農產品,下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重復抽查。
第二十五條檢測機構接收樣品,應當檢查、記錄樣品的外觀、狀態、封條有無破損及其他可能對檢測結果或者綜合判定產生影響的情況,并確認樣品與抽樣單的記錄是否相符,對檢測和備份樣品分別加貼相應標識后入庫。必要時,在不影響樣品檢測結果的情況下,可以對檢測樣品分裝或者重新包裝編號。
第二十六條檢測機構應當按照任務下達部門指定的方法和判定依據進行檢測與判定。
采用快速檢測方法檢測的,應當遵守相關操作規范。
檢測過程中遇有樣品失效或者其他情況致使檢測無法進行時,檢測機構應當如實記錄,并出具書面證明。
第二十七條檢測機構不得將監督抽查檢測任務委托其他檢測機構承擔。
第二十八條檢測機構應當將檢測結果及時報送下達任務的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檢測結果不合格的,應當在確認后24小時內將檢測報告報送下達任務的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抽查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抽查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書面通知被抽查人。
第二十九條被抽查人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檢測結果之日起5日內,向下達任務的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書面申請復檢。
采用快速檢測方法進行監督抽查檢測,被抽查人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檢測結果時起4小時內書面申請復檢。
第三十條復檢由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指定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
復檢不得采用快速檢測方法。
復檢結論與原檢測結論一致的,復檢費用由申請人承擔;不一致的,復檢費用由原檢測機構承擔。
第三十一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抽檢不合格的農產品,應當及時依法查處,或依法移交工商行政管理等有關部門查處。
第三十二條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不得向被抽查人收取費用,監測樣品由抽樣單位向被抽查人購買。
第三十三條參與監測工作的人員應當秉公守法、廉潔公正,不得弄虛作假、以權謀私。
被抽查人或者與其有利害關系的人員不得參與抽樣、檢測工作。
第三十四條抽樣應當嚴格按照工作方案進行,不得擅自改變。
抽樣人員不得事先通知被抽查人,不得接受被抽查人的饋贈,不得利用抽樣之便牟取非法利益。
第三十五條檢測機構應當對檢測結果的真實性負責,不得瞞報、謊報、遲報檢測數據和分析結果。
檢測機構不得利用檢測結果參與有償活動。
第三十六條監測任務承擔單位和參與監測工作的人員應當對監測工作方案和檢測結果保密,未經任務下達部門同意,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透露。
第三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中的違法行為,有權向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調查處理。
第三十八條對違反抽樣和檢測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由任務承擔單位作出相應處理,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違反監測數據保密規定的,由上級主管部門對任務承擔單位的負責人通報批評,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分、處罰。
第三十九條檢測機構無正當理由未按時間要求上報數據結果的,由上級主管部門通報批評并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取消其承擔檢測任務的資格。
檢測機構偽造檢測結果或者出具檢測結果不實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處罰。
第四十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本規定自xxxx年10月1日起施行。
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六
一、嚴格保護產地環境,控制環境污染,使生產基地環境符合無公害農產品產地標準要求。
二、認真執行無公害農產品生產技術規范,加強農業投入品的管理,按照技術規范生產,保證生產過程符合無公害農產品技術規范。
三、規范化采收和安全貯運,防止二次污染。
四、加大農產品的檢測檢驗力度,確保銷售的產品符合無公害產品的標準。
五、做好基地和產品的認證,加強無公害農產品標識的加貼和管理。
六、健全記錄和檔案,建立完善的農產品追蹤服務體系。
七、實行產地環境和產品質量自檢,逐步推行產地產品檢測合格準入和準出制度。
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七
1、 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
2、 充分認識食品安全的重要性。牢記自己肩負的社會責任。食品安全大如天,是直接關系 到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社會和諧穩定的大事。
3、 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準入制度。幾進入蒼松農貿市場的食品,要有產品質量合格證。對沒 有產品質量合格證的產品要主動蒼松農貿市場檢驗檢測中心送檢,并配合抽樣檢測。
4、 嚴格執行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制度,按規定建立食品安全購銷臺帳。購銷臺帳應記錄 供貨方、采購方的名稱、地址、數量、質量、流向、時間并簽名。填寫必須清楚、規范、不缺項并妥善保管。
5、 嚴禁銷售假冒偽劣、腐爛變質、經檢驗不合格產品,并主支配合有關部門查封、扣押、 銷毀、追溯。
6、 銷售假冒偽劣、腐爛變質、不合格產品造成危害的依法處理.
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八
食品安全性已成為當今影響廣泛而深遠的社會性問題。加強食品安全性的管理,對食品安全性進行監控,建立相應的社會管理體系是各國食品生產者、供應者、管理部門的共同責任。目前,對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主要由以下幾方面組成:。
作為各國政府,因為食品質量、安全問題涉及所有居民的健康。一些重大食品安全時間甚至涉及社會安定和國家安全,各國均已立法形式來保障食譜你的安全性。如:美國的《聯邦食品、藥物和化妝品法》;我國《食品衛生法》;世界衛生組織和糧農組織的《食品法典》(供各國參考并借以協調國際食品貿易中出現的食品安全性標準問題)。
對食品生產和供應系統所用的各種化學品,包括農藥、獸藥、食品添加劑和飼料添加劑的種類、用量和使用范圍進行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登記等。
3.建立健全市場食品安全性的檢驗制度,加強執法,保障人民健康。
在市售食品多渠來源以及食品中可能的危害因子因時間地點而多變的條件下,僅通過生產、加工等過程的監測與管理還不能保障食品的安全可靠。加強食品市場管理,建立食品市場檢驗制度,完善相關技術標準法規是政府管理部門可能和必須實行的另一項保護消費者的重要措施。。
上述幾種手段,主要是政府機構、科研機構需要為之努力的工作。作為食品生產、加工者,需要側重于以下兩種手段:。
4.采用綠色的或可持續的生產技術,生產對人與環境無害的安全食品。
現代食品安全性問題的出現,大部分的問題則是受短期、局部的目標和利益驅使,采取了某些違背生態規律、破壞自然資源的生產技術,造成惡果。如為片面追求生產效益而濫用化肥農藥,生產出的瓜、菜、水果淡而無味,營養成分含量低,硝酸鹽等有害成分上升,并因作物易感染病蟲害而使用農藥越來越多,最終結果是產品的質量和安全性降低。過度依賴化學品支持的農業與畜牧業,在農業生態環境惡化、生產成本上升、消費者安全性意識提高的情況下,面臨著改變經營策略和生產技術的挑戰。這正是現代可持續的農業技術或綠色生產技術成為當今技術進步重要趨勢的原因。
5.對食源性疾病風險實行環境全過程控制,建立相應的管理體系。
食品中許多重要的致病菌如肉毒梭菌、彎曲桿菌、李斯特菌、沙門氏菌等普遍存在于自然界,如農場、牧場、水體、飼料、家畜、野生動物、人體、廄肥及其他腐生環境中,并可在適當條件下在人工環境中滋生、爆發、蔓延。控制這類病害對食品和人體的侵染,不可能只采取消滅某一處病源的方法,而必須考慮在整個環境循環或食物鏈的各個環節上,控制、減少病原菌的數量和侵染機會。這也就是要對從農場、牧場到餐桌的整個食物環境進行全過程控制。
過程控制管理目前存在以下通行的做法:即質量管理體系、haccp體系、食品安全管理體系。
質量管理體系是以iso9001:20xx《質量管理要求》為標準,遵循八項質量管理原則,按照pdca的方式,對食品生產過程進行控制。
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haccp)體系,即通過危害分析、建立haccp計劃,確定關鍵控制點,設定關鍵限值等對生產過程進行預防性的控制,從而保證食品質量和安全性。目前,其主要體現為cac1997年公布的《haccp體系及其應用準則》(詳見后面第2章內容)。
我國質檢總局于20xx年發布實施的sn/t1443.1-20xx《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要求》是上述兩者的結合,在cac公布的haccp體系為核心的基礎上,融入了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的要素。
對于這3者的理解是我們本次培訓的重點內容。
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九
1、醫院必須建立由院領導、總務處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紀檢監督員組成的基建管理小組。
2、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健全質保體系,同時,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在開工前提供給建設單位,并在實施過程中接受其監督。
3、工程施工過程中,定位放線、基礎開控、基礎施工、框架梁柱澆筑、屋面工程等其他隱蔽工程都必須由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驗收簽字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4、加強對建筑工程材料把關,嚴格執行材料檢驗的方法和手續。材料進場必須出具質保證書。對需要復試的`材料,應由建設、施工單位雙方抽樣,同時送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材料復試,復試合格者方可使用。三材抽驗見證人要持證上崗,砂漿和砼“兩塊”試件制作,要嚴格按規定取樣送檢。其余材料也要按有關規定要求檢驗或復試。
5、基建管理中,必須加強對工程質量通病的防治。工程施工過程中、出現工程質量問題,建設單位及時向質監站、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和主管部門匯報,共同商定解決措施。如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應立即書面報局長。質監站、設計單位和衛生局,由質監站牽頭組織處理事故,提出書面處理方案并監督實施。
7、基建工程的驗槽、基礎驗收、中間驗收、竣工驗收及其他單位驗收關由施工單位技術人員和建設單位派代表及監理員先進行全面檢查,初步認定后,再由施工單位將工程資料交有關部門審查,申請進行驗收。對驗收中發現的問題,施工單位必須限期整改。基建工程竣工驗收必須在施工單位按初驗結果整改完成,并經建設單位和監理方對整改結果認定后,方可向建設局申請組織竣工驗收。
8、凡未竣工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項目,一律不得使用。工程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要到建設局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取得《工程使用證》后才可進行使用。
9、投入使用后,院方要加強檢查,注意觀察,若發現工程質量問題和安全隱患,要及時與質監、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聯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10、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要履行好雙方簽訂的《工程質量保修書》嚴格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的質量保修期,質量保修責任和施工單位投標承諾的條件執行,保修期內質保金不得返還。
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十
果樹示范園既要使果農真正受益,又要得到當地政府認可。目前,全國正在進行標準果園創建,希望一些果樹示范園爭取到全國標準果園,得到縣、市、省至國家的認可。
發展現代農業既是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又要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從糧食來講,開展了高產創建,重點解決數量問題,這是一個重要抓手。從園藝作物來講,開展標準園創建,重點解決質量和效益問題,這是又一個重要抓手,開展標準果園創建也是解決果品質量和效益的重要抓手。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標準園創建工作,在去年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今年中央1號文件以及的政府工作報告中,鮮明提出要大規模開展標準園創建,全面提高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標準果園創建是提高果品質量,保障人們消費安全的需要。開展“標準果園創建”,全面推進標準化生產,完善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控制農藥殘留污染,切實提高果品安全質量,從而輻射帶動大面積果品安全質量提高,滿足人們多元化的消費需求。
標準果園創建是轉變果業發展方式,保障果品有效供給的需要。開展標準果園創建,就是通過集成技術、集中項目、集聚要素,促進集約化生產,在現有生產規模基礎上,進一步提高單產水平,增加總量供應,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果品需求。
標準果園創建是提高果業產業化水平,增強果品競爭力的需要。開展標準果園創建,以農民專業合作社或龍頭企業為載體,將分散的農民組織起來,建立“合作社聯農戶或企業帶農戶”的經營機制,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逐步增強發展生產、開拓市場、經營服務的能力,形成統一生產、統一加工、統一銷售的果業產業化經營模式,做大做強一批有特色、叫得響、帶動強的果品品牌,進一步提高果業整體效益和市場競爭力。
總之,標準果園創建是提高果品質量的有效手段,是轉變果業發展方式的重大舉措,是增加農民收入的重要途徑,是發展現代農業的必然選擇,意義重大。
一、果園基地組織機構
撫順縣美比葡萄種植專業合作社是以葡萄種植、銷售以及與其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征詢為主要業務規模的生產合作組織。
(一)組織機構圖
(二)基地組織機構職責
1、理事長:負責合作社全面管理工作,兼種植負責人。
2、副理事長:負責果園基地治理和銷售管理工作。
3、采購組:設洽購專員,負責果園基地種子、農藥、肥料等物質的統一采購。
4、技術組:
(1)設技巧總監一名,負責果園基地全程技術監視領導工作,包含農藥配制、農藥應用、肥料施用等。
(2)設植保員兩名,植保員根據實際情況管理各自轄區內的果園種植基地,包括種植管理操作、農藥和肥料施用、病蟲害防治等,并在全部種植管理過程中統一技術指導。
5、基地組:按照種植戶果園基位置置,分成基地小組。在技術總監的技術監督指導下,嚴厲依照植保員的技術指導要求對果園基地進行管理。
6、銷售組:負責年度銷售籌劃及方針制訂;銷售業務的推展;產品信息的收集及建檔;業務相關事項的推廣及督導;產品開發及改善的提議;合同的執行管理;出貨業務的管理。
7、綜合組:
(1)財務組:及時、精確地實現合作社的月、季度本錢核算及統計工作,并及時、正確、完全地提交相關報表;配合合作社和相關部分進行財務估算和財務剖析;監督其它部門的回款及付款工作;財務秘密的保密;踴躍提出合理化、可行性的改善倡議并實行相應改良運動。
(2)倉管員:農藥、肥料、成品分辨設有專用倉庫,由專人保管,并建破詳細檔案,出入庫要嚴格登記。
二、職員培訓制度
(一)培訓制度
1、技術總監對植保員每年進行兩次培訓,內容包括我國和進口國農殘新劃定、病蟲害防治、用肥施藥、良好農業規范操作等技術培訓。培訓后予以考核,資料存檔。
2、植保員對基地組所有種植戶每年進行兩次培訓,內容包括農藥種類、畝用量、農藥安全使用方法、防毒用具、噴藥工具清洗、急救、剩余藥液和包裝處理方法等,確保農藥科學合理施用,農藥不殘留。培訓后予以考核,資料存檔。
3、植保員對基地組所有種植戶每年進行兩次培訓,內容包括肥料種類、畝用量、使用方式、殘余肥料和包裝處理辦法等,保障迷信公道施肥。培訓后予以考核,材料存檔。
4、植保員對基地組所有種植戶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培訓,內容包括正次品采收標準、采收時間等,確保按照采收制度操作,采收產品合乎標準。培訓后予以考核,資料存檔。
5、理事長對農藥、肥料保存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培訓,內容包括農藥常識(種類、商品名、英文名、有效成分、劑型)和肥料知識以及用處、出入庫管理等。培訓后予以考核,資料存檔。
(二)培訓方案及記錄
1、培訓內容:
(1)良好農業操作規范控制要點及葡萄種植田間管理播種操作規程;
(2)基地建設操作規程;
(3)衛生教導(基地衛生要求);
(4)生產平安和突發事變應答辦法;
(5)環境維護規程;
(6)保險用藥技術規程。
2、培訓時間和地點:
(1)培訓時間:每年春季、秋季培訓,辦兩次培訓班,要求基地員工必須加入。
(2)培訓地點:實踐課在協作社辦公室,實際操作培訓在果園基地。
3、培訓措施:
由植保員對基地所有種植戶進行背靠背的講授,培訓后經考察及格,方可進行操作管理,培訓的相關記錄存檔。
三、有害生物監測與控制制度
(一)果園產生病蟲害種類
康貝爾葡萄抗性較強,蟲害、病害較輕。病害重要有黑痘病、褐班病。此兩種病害使用石硫合劑、波爾多液均可得到較好的掌握。
(二)監測打算及綜合防治措施
1、在葡萄種植期間禁止套種其余作物,減少病蟲起源。
2、及時除草,預防雜草生長,不給病蟲存身的處所。
3、葡萄枝條間要有必定的空間,禁止枝條相互嚴密在一起,造成透風、透光不良而引起病害發生。
4、要將葡萄的枯枝敗葉全體肅清掉,特殊是有病蟲的枝葉。
5、在成長節令,發明有病蟲的枝、葉、果要即時剪除,并拿到別處進行深埋,避免病蟲擴散。
6、在病蟲發生季節,要采用生物農藥,再接合人工進行防治。
7、除草要采用人工除草,禁止使用化學除草劑。
8、基地種植負責人負責察看、記錄病蟲害發生情況,并及時告訴植保員。
9、成果期不能使用任何化學藥品,能夠通過打尖、抹芽轉變基地小天氣增添通風透光恰當把持病蟲害。根據病害發生前提提前施藥節制,褐班病在多雨時節發生重大,根據年份氣象不同斟酌是否用藥。
10、全年生產停止,組織基地人員研究對策,針對病蟲害發生實際,選用適合藥物,控制藥殘期施藥。
11、農藥使用應盡量減少,研討病害發生法則,采用合理農業操作,修剪、秋季果園殘枝落葉清理,盡量使用自然礦物資殺菌劑、殺蟲劑。
四、農用化學品使用管理制度
1、農藥由采購專員到正規農藥營銷商處統一購置。標識品名、化大名稱、含量明白,生產廠家三證齊全。
2、設立農藥保管專用倉庫,農藥及其施放器具由倉管員統一管理,倉庫設置要安全牢靠。
3、農藥由植保員統一領用,按統一用藥時間發放到種植戶手中,詳細記錄領用量、領用人。
4、果園種植操作開始前,由植保員對基地所有種植戶進行農藥培訓,包括稀釋倍數、施用方法、畝用量以及農藥噴用工具蕩滌、安全急救等,確保種植戶可能正確施用。
5、種植戶在植保員指導下嚴格按照農藥標準配制農藥,并在植保員監督下施藥。
6、農藥施用后,種植戶將剩余農藥空瓶及廢液送交植保員處,植保員統一將其退回倉庫,由倉管員對其進行銷毀處理。
7、及時懂得相干農藥法律法規,控制我國跟入口國明令禁止使用和限度使用的農藥品種,不得使用國度明令制止使用或成份不明的農藥。
五、葡萄種植良好農業操作標準
(一)康貝爾葡萄出產管理技術
1、建園
園地選擇土壤肥饒,排灌便利,土壤耕層80cm以上,緩坡地,平川,土壤選擇中性或偏堿性沙壤土、壤土。
2、育苗
2.1育苗方法采用扦插育苗
2.2扦插育苗是早春將儲藏的待育品種枝條經枝條修剪生根處理、生根培育,而后扦入已預備好的平坦畦面內培養育苗。
2.3增強肥水管理:前期以氮肥為主,后期以磷鉀肥為主,增進植株生長。
2.4及時去萌芽,去除接穗以下所有萌芽和副梢。
2.5及時防治病蟲害,根據病蟲害發生時間預防用藥,控制病蟲害大面積發生。
3、定植
3.1定植種類:康貝爾
3.2苗木標準:選無病毒苗木,要求植株健壯、無傷害、無檢疫性病蟲害,每株有20cm以上主側根8條以上,莖部粗度1.0cm,7-8節芽眼豐滿硬朗的一級苗。
3.3苗木籌備:種苗用3-5度石硫合劑消毒,后用abt生根粉浸根。
3.4定植時間:早春3月下旬至4月下旬。
3.6定植方法:定植時枝蔓統一斜向架面方向,苗木根莖高于地面5cm左右。
4、中耕除草
4.1時常用人工中耕除草。
4.2覆蓋法:免中耕除草,株行間籠罩秸桿,防止雜草,免中耕除草。
4.3生草法:行間種植三葉草等豆科類矮草,克制雜草,增長土地肥力,堅持土地團粒構造,免中耕除草。
5、施肥
5.1秋施肥:9月下旬至10月中旬施腐熟農家肥3-7立方。
5.2春季施肥:春天聯合枝條出土,混入有機雞糞400kg/畝,與土拌勻后填入埯內。
5.3追肥
5.3.1萌芽前,在離植株35cm以外溝施尿素,每株200g。
5.3.2花前,在離植株40cm以外開溝施尿素400g。
5.3.3謝花后,每株施尿素300g,二胺200g。
5.3.4果實著色期,每株施二胺300g,硫酸鉀200g。
6、病蟲害防治
6.1防治準則:保持“防備為主,綜合防治”的方針,以農業防止為基本,倡導生物、物理防治方法。
6.2農業防治方法
6.2.1選用抗病蟲迫-害的品種:康貝爾
6.2.2秋冬季和初春,清算果園的病僵果,病蟲枝條,病葉等病組織。
6.2.3合理密植:座果枝留6-8片葉及時剪去副梢,抹去掖芽。常常修剪保證通風透光,減少病害發生多少率。
6.3化學防治:化學防治要隔靴搔癢,留神藥劑的輪換使用和合理混用并按規定濃度使用,對化學農藥的使用要做好嚴格、標準的記錄。
6.4禁止使用我國和進口國果品生產禁用的農藥。
6.5提倡使用礦物源農藥和動物源農藥。
(二)果實采收包裝和運輸
1、采收尺度:果實名義呈紫紅色或深紫色時到達品德請求即可采收。
2、采收包裝:專用干凈塑料箱。
3、注意事項:
(1)采收果品應直接裝入中,每箱定量35斤,不得超量裝載,免得擠破果實。
(2)采收時要輕拿輕放,防止機械傷。
4、運輸:用專用車直接運到配合社指定場地,減少二次傳染。
5、果實采收前和運輸過程衛生風險評估
時間
潛在危險
發生率
喪失水平
應對措施
采摘前
灰塵污染
低
輕
1、園區內部無車輛畜生疾速行使;
2、鄰近的途徑為油漆馬路,灰塵少,而且該路段不屬于主要路段,車輛少。
采
摘
時
1、
人為污染
低
輕
嚴格按照果實采收衛生管理進行操作,避免發生污染。
2、
采摘用具污染
低
輕
才過用的采摘盒和周轉箱,每使用一次都要用高壓水槍進行清洗。
3、
異物混入
低
重
嚴格按照果實采收標準執行
采摘后
―
運輸前
有害生物
侵染
低
重
果實采摘后放到有防蟲網的'遮陽棚內,避免有害生物的侵染。
運輸過程中
1、灰塵及其他污染源侵染
極低
輕
采取箱式貨車進行果實運輸。
2、車輛自身污染
極低
無
每次運輸后,都要當真清洗消毒一次,并做好記錄。
(三)果園噴藥操作規程
1、有針對性地使用農藥,根據病蟲害品種挑選合適殺蟲劑,殺菌劑。
2、農藥品種必須符合我國、進口國要求。
3、春季盡量使用噴霧法和樹干涂抹法施藥,減少藥殘期。
4、農藥配制:按使用闡明準確盤算所須農藥和水量,正確稱量,用少量水容開后,再參加余下的水充足攪勻。
5、石硫合劑為強堿性農藥,不可與其他農藥及葉面肥混雜使用。波爾多液噴撒后應距離15天以上再噴撒其它農藥。
6、噴藥品質:器具必須能噴出霧狀后果,盡可能噴小霧滴,使藥液在作物表面構成一層持續液膜。噴頭離作物50cm左右,使整株作物完整附著農藥。
7、噴藥天色:抉擇無風多云的氣象,最好2天內無雨,易見光分解的農藥,取舍薄暮用藥。
六、果園農用化學品殘留監控規劃
1、對果園農用化學品殘留監控,使基地泥土和產品的農殘指標均符合出口標準要求。
2、葡萄種植期間必須使用植保員指定農藥品種,按正確用藥時間和用藥方法施放。
3、種植戶使用農藥必需詳細記錄用藥時間、農藥含量、使用濃度、用藥量等信息,便于依據用藥量和用藥時間斷定葡萄安全采摘時光。
4、特別病情發生時,經植保員同意方可使用其它農藥。
5、葡萄采摘后按出口國和出入境檢驗檢疫要求,到指定檢測地點進行農殘檢測。
6、配合良好農業規范和出入境檢修檢疫局對產品和土地進行化學品農殘測驗工作。
七、內部核銷制度
1、嚴格控制農藥、肥料的購進、領出、使用、返庫、銷毀進程,保證在規定的范疇內運行,避免給產品帶來化學傷害。
2、理事長對農藥、肥料保管員進行培訓,使其明白責任,并按規定嚴格出入庫管理。
3、農藥、肥料采購經植保員計算統計、副理事長同意后,采購專員方可到正規營銷商處采購,購入的農藥和化肥經倉管員檢驗合格后方可入庫。
4、農藥、肥料由植保員統一領用,放棄包裝及廢液由植保員同一退回倉庫,倉管員詳細記載并對廢棄包裝及廢液進行燒毀處置。
5、成品入庫后要由倉管員進行登記,按照采摘時間、果園編號、規格等級、數量重量、對成品量進行統計登記。
6、成品出庫時具體記載交易日期、收貨工廠名稱、銷售數目分量等信息。
7、果園負責人認真填寫出境注冊果園生果流向及核銷記錄表,確保成品采摘量、銷售量、庫存量相吻合。
八、溯源制度
1、合作社采用統一經營管理模式,嚴格履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統一技術指導,統一用肥用藥, 統一收購,毫不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各類農業投入品,規范使用國家的各類農業投入品。
2、技術總監負責果園基地全程技術監督指點工作,指導各基地植保員對基地進行種植功課操作,包括農藥配制、農藥使用、肥料施用、病蟲害防治等工作。
3、植保員監督指導種植戶進行肥料和農藥施用,保證肥料和農藥的施用科學合理。
4、種植負責人填寫種植作業記錄,包括育苗、定植、病蟲害防治、田間管理、用肥用藥等信息,不瞞報、不誤報,保證所填信息實在準確。
5、基地采收開端后,由基地組樹立采收記錄,詳細記錄果園編號、采收時間、規格等級、數量重量等信息。
6、基地原料放入倉庫時要予以標志,不能混雜。
7、根據客戶訂單信息,對合格成品要予以標記,不能與不合格品混淆。合格的成品包裝上要加貼采摘果園名稱及采摘日期等信息。
8、采摘后要及時上報撫順出入境檢驗檢疫人員,經查驗合格后方可作為出口原料出賣。
9、出廠裝車時要認真核查客戶訂單信息,做到準確無誤,并認真填寫裝車記錄,包括客戶名稱、裝貨數量、原料果園編號、原料出廠日期等信息。
九、產品召回軌制
1、產品出廠后,發現出廠成品與客戶訂單不符時,副理事長要第一時間與客戶溝通,把不符產品召回工廠。同時,確認客戶訂單信息,從新發貨。
2、產品出廠后,客戶發現產品與訂單不一致提出返廠時,副理事長要根據客戶供給的信息,確認客戶訂單信息與銷售記錄是否相符。在客戶信息屬實且契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不影響產品使用的情形下,副理事長與客戶溝通并征得客戶批準,經由理事長審批后,可由客戶讓步接受產品。客戶不贊成妥協吸收產品時,副理事長要及時召回產品。
3、產品出廠后,客戶發現產品質量問題要求返廠時,副理事長應要求客戶提供產品車號、批號、出廠日期等貨物信息,同時提供有問題產品圖片和分歧格數量。經副理事長確認是本合作社產品,并屬于本合作社義務時,報理事長審批后要及時召回不合格產品。
4、產品出廠后,客戶發現產品質量嚴峻不相符要求時,副理事長報理事長后,要驗證客戶信息是否準確。當客戶信息屬實時,營養缽廠家,要即時對不合格產品就地作以報廢處理。
十、中國、日本禁用農藥列表
(轉自農藥安全使用規定和日本確定列表)
(一)中國禁用農藥品種
1、不準用于蔬菜、茶食、果樹、中草藥等作物的高度農藥:
3911、蘇化203、1605、甲基1605、1059、殺螟威、久效磷、
(二)日本禁用農藥品種
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十一
1、項目經理部技術負責人主要負責質檢部的領導,實行質量制度“一票否決權”,在質量與進度發生矛盾時,以質量為先的原則。
2、實行全面的質量管理,成立崗位班組的qc小組,開展qc活動,使質量進一步提高。
3、對主要崗位安排專人持證上崗,并保證人員相對穩定。
4、加強原材料的管理工作和檢查工作,設立專人進行驗收,為保證原材料進場符合要求。
5、對于運到場地的不合格材料要及時清除出場,做到不合格材料工地不過夜。
6、建立質量自檢、互檢、專業檢查相結合制度,工地質檢員、工程負責人及監理方代表檢查并確定質量等級。
7、堅持每一項工序簽字、驗收制度,上道工序未經驗收,不得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1、項目經理、專(兼)職安全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取得安全管理合格證書。
2、堅決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健全安全管理網絡,設立安全生產領導委員會(小組)和專(兼)職安全員。
3、職工上崗前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4、安全設施不齊全、人身安全無保障時,嚴禁冒險作業、違章作業。
5、嚴禁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發生。
6、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崗位安全規程教育和安全考試,或安全考試不合格,不準上崗。
7、職工必須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不得違章作業。上班前不準喝酒,上班時不準打鬧,不準擅離工作崗位。
8、飲酒后,不準進入施工工地,不準操作施工機械,不準駕駛任何機動車輛。
9、對施工現場附近的溝、坑、老井、河道及高、低壓輸電線路等危險處,應安裝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警示標志。
10、嚴禁隨意拆除、移動或損壞安全防護措施、裝置、設施及安全標志、安全警示牌、操作標記牌等。
11、安裝拆卸應有專人統一指揮,明確分工,互相配合,協調操作。
12、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設施必須齊全,技術性能良好,裸露的旋轉和傳動部位(齒輪、萬向軸、皮帶、鏈條、軸頭等)必須安裝牢固的防護罩。
13、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設施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必須經培訓并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嚴禁無證人員進行電氣操作。
14、作業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15、網架吊裝時,應注意被吊工作物的重量及使用鋼絲繩的允許荷載力,并向吊機指揮人員說明吊運的目的地,并事先清理目的`地周圍的障礙物。
16。吊裝工作就位時,應注意安裝人員的手和腳,要做到穩、準。
17、高空安裝工作時,要系好安全帶、扣好保險扣,工作高空就位后要有臨時固定措施,各類工具、材料、配件應采取防止高處墜落的安全措施。
18、使用油泵千斤頂要注意壓力負荷,要墊平放直。
19、使用撬棒注意放穩和力的支點,防止滑脫、彈出滑脫、彈擊傷人,多人操作時要注意齊心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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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十二
一、醫療質量是醫院管理的核心內容和永恒的主題,醫院必須把醫療質量放在首位,質量管理是不斷完善、持續改進的過程,納入醫院的各項工作。
二、建立健全醫療質量保證體系,即建立院、科二級質量管理組織,職責明確,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質量管理工作。
1、設置的質量管理與改進組織,包括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病案管理委員會、藥事管理委員會、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輸血管理委員會,要與醫院功能任務相適應,人員組成合理,職責與權限范圍清晰,能定期召開工作會議,為醫院質量管理提供決策依據。
2、院長作為醫院醫療質量管理第一責任人,應認真履行質量管理與改進的.領導與決策職能;其它醫院領導干部應切實參與制定、監控質量管理與改進過程。
3、醫療、護理、醫技職能管理部門行使指導、檢查、考核、評價和監督職能。
4、臨床、醫技等科室部門主任全面負責本科室醫療質量管理工作,是本科室醫療質量管理第一責任人。
5、各級責任人應明確自己的職權和崗位職責,并應具備相應的質量管理與分析技能。
三、院、科二級質量管理組織要根據上級有關要求和自身醫療工作的實際,建立切實可行的質量管理方案。
1、醫療質量管理與持續改進方案是全面、系統的書面計劃,能夠監督各部門,重點是醫療、護理、醫技科室的日常質量管理與質量的危機管理。
2、質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內容包括:建立質量管理目標、指標、計劃、措施、效果評價及信息反饋等,加強醫療質量關鍵環節、重點部門和重要崗位的管理。
四、健全醫院規章制度和人員崗位責任制度,嚴格落實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的核心制度。
1、核心制度包括首診負責制度、三級醫師查房制度、分級護理制度、疑難病例討論制度、會診制度、危重患者搶救制度、術前討論制度、死亡病例討論制度、查對制度、病歷書寫基本規范與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危急值報告管理制度、技術準入制度等。
2、對病歷質量管理要重點加強運行病歷的實時監控與管理。
五、加強全員質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樹立質量和安全意識,提高全員質量管理與改進的意識和參與能力,嚴格執行醫療技術操作規范和常規;醫務人員“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必須人人達標。
六、質量管理工作應有文字記錄,并由質量管理組織形成報告,定期、逐級上報。通過檢查、分析、評價、反饋等措施,持續改進醫療質量,將質量與安全的評價結果納入對醫院、科室、員工的績效評價評估。
七、建立與完善醫療質量管理實行責任追究的制度、形成醫療質量管可追溯與質量危機預警管理的運行機制。
八、加強基礎質量、環節質量和終末質量管理,應用《診療常規》指導對患者診療工作,逐步用臨床路徑、單病種質量管理規范對患者診療行為。
九、建立不以處罰為目標的,是針對醫院質量管理系統持續改進為對象的不良事件報告系統,能夠把發現的缺陷,用于對醫療質量管理制度、運行機制與程序的改進工作。
十、建立與完善質量管理常用的結果性指標體系,逐步形成結果性指標、結構性指標、過程性指標的監控與評價體系。
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十三
為了規范電梯駕駛人員和電梯維護保養人員在進行電梯操作時的行為,防止由于違章作業而造成人身傷害事故和設備事故,提高其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
1.2范圍
規定了電梯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遵守的職業行為規范。
2、電梯作業人員守則
2.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設備的安全規定,服從政府部門的管理。
2.2電梯作業人員必須經地、市質量技術監督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2.3電梯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電梯駕駛人員安全操作規程》和《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
2.4熟悉自己操作電梯的性能、原理、構造、用途。
2.5認真學習業務知識,掌握新技術、新規程,不斷提升自身的技術水平。
2.6及時報告電梯事故隱患,不使用故障電梯,不使用無安全合格標志或安全標志已過有效期的電梯,不使用未注冊登記的電梯。
2.7不擅自離崗,做到文明服務。
2.8正確處理電梯運行中突然出現的停車、失控、沖頂、蹲底等情況。
二、電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職責
為保證電梯正常可靠地運行,降低電梯故障率,防止電梯事故的發生,規范電梯日常安全管理合作業人員的行為。
1.2范圍
1.2.1電梯日常管理人員是負責本單位所用電梯的日常性事務管理和督促、協調對外聯系電梯管理有關工作。
1.2.2電梯作業人員是指負責電梯駕駛和日常性電梯檢查、維修保養工作的人員。
2、職責
2.1電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員
2.1.1熟悉并執行電梯有關的國家政策、法規,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管理方法,不斷完善電梯的管理工作,檢查和糾正電梯使用中的違章行為。
2.1.2熟悉電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2.1.3監督電梯作業人員認真執行電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2.1.4編制電梯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計劃,并監督執行。
2.1.5負責按國家規定要求向政府部門申請定期監督檢驗。
2.1.6根據單位職工培訓制度,組織電梯作業人員參加政府部門舉辦的培訓班和組織內部學習。
2.1.7組織、督促、聯系有關部門人員進行電梯事故隱患的整改。
2.1.8負責組織電梯一般事故的調查分析,及時向政府部門報告電梯事故的情況。
2.1.9負責建立、管理電梯技術檔案和原始記錄檔案。
2.1.10組織緊急救援演習。
2.2電梯駕駛人員
2.2.1熟悉并執行國家有關電梯的政策、法規。
2.2.2嚴格遵守電梯安全操作規程,做到持證操作,定期復審。
2.2.3有高度責任性和職業道德,愛護設備。
2.2.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構造、會操作,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和服務質量。
2.2.5協助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保養人員對電梯進行檢查和維護。
2.2.6發現電梯存在事故隱患與故障及時向有關部門人員報告,不開故障電梯。
2.2.7負責做好當班電梯運行情況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2.2.8保持電梯轎廂與地坎清潔、衛生。
2.3電梯日常檢查與維護保養人員
2.3.1熟悉國家有關電梯的政策、法規,認真按照電梯日常檢查表的要求逐項檢查,不漏檢,誤檢。
2.3.2熟悉電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據電梯使用維護說明的要求實施日常性的維護。
2.3.3根據國家規定參加安全技術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2.3.4嚴格遵守《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安全操作規程》。
2.3.5對發現的電梯事故隱患及時報修、及時處理。
2.3.6發生電梯事故應立即向上級部門或有關管理人員報告。
2.3.7認真做好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保養記錄,認真填寫報修單。
2.3.8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2.3.9參與電梯一般事故的調查分析。
三、電梯駕駛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為防止電梯操作過程中發生事故,保護電梯司乘人員的安全和承載貨物的安全。
1.2范圍
規定電梯安全操作的方法,電梯駕駛人員所應遵守的操作規范,步驟。
2、基本要求
2.1.1電梯駕駛人員必須是身體健康,無妨礙本工種工作疾病的人員。
2.1.2電梯駕駛人員必須經地、市質量技術監督安全監察機構的安全技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2.1.3電梯駕駛人員必須熟悉所操作電梯的性能、功能,認真閱讀本臺電梯的使用維護說明書。
2.1.4電梯駕駛人員必須操作有安全合格標志的電梯。
2.2電梯行駛前的檢查和準備
2.2.1開啟層門進入轎廂之前,需要注意轎廂是否停在該層。
2.2.2轎廂內必須有足夠的照明,在使用前必須先將照明燈打開。
2.2.3每天開始工作前,將電梯上下空載運行數次,無異常現象后方可使用。
2.2.4層門關閉后,從層門外不能用手撥啟,當層門、轎門未關閉時電梯不能正常啟動。
2.2.5平層精確度應無明顯變化。
2.2.6經常清潔轎廂內、層門及乘客可見的部分。
2.3電梯在行駛中應注意:
2.3.1在服務時間內,不可擅自離崗,如必須離崗時或電梯停電時,應斷開電源并將廳門關閉鎖好。
2.3.2駕駛員應負責監督控制轎廂的載重量,不得超載使用電梯,乘客電梯不允許作貨物梯使用。
2.3.3不允許裝載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如遇特殊情況,需經電梯安全管理負責人同意和批準并制定安全保護措施后才可裝運。
2.3.4嚴禁在層門開啟的情況下,啟動和保持電梯檢修和正常運行狀態;也不允許用檢修操作來代替正常電梯運行操作。
2.3.5電梯的廳門、層門電氣開關等安全裝置不能短接,也不可用其他物件塞住,使其失效而不能起到應有的安全作用。
2.3.6不允許利用轎頂安全窗、轎廂安全門的開啟,來裝運長物件。
2.3.7應勸阻乘客在行駛中,勿倚靠在轎廂門上。
2.3.8轎廂頂上部,除電梯固有設備外,不得放置他物。
2.3.9當電梯運行時不得對電梯進行擦油、潤滑等工作或對電梯部件進行修理。
2.3.10在行駛中應有撳扭開關或手柄開關來“開”或“停”電梯,更不可利用物件塞住控制開關來開動轎廂上下運行。
2.3.11行駛中,駕駛人員和隨乘人員不可把手、頭、腳伸出轎外,也不可在廳門外把手、頭、腳伸入井道內,以防軋碰事故。
2.4當發生以下故障時,電梯應立即停用,并報管理人員或檢修人員及時進行修理。
2.4.1層、轎門關閉后電梯不能正常行駛;2.4.2電梯速度顯著變化時;
2.4.3層、轎門關閉前電梯自行行駛時;
2.4.4行駛方向與選定方向相反時;
2.4.5內選、平層、快速、召喚和指層信號失靈時(駕駛員應立即撳按急停按鈕);
2.4.6發覺有異常噪聲,較大振動和沖擊時;
2.4.7當轎廂在額定載重下,有超越端站位置而繼續運行時;
2.4.8安全鉗誤動作時;
2.4.9接觸到電梯的任何金屬部分有麻電現象時;
2.4.10發覺電氣部件因過熱而發出焦熱的臭味時;
2.5電梯發生緊急事故時的操作:
2.5.1因電梯安全裝置動作或外電停電而中途停機時,一方面告訴乘客不要驚慌,嚴禁撥門外逃,一方面通過電梯廂內的緊急報警裝置通知外界前來救助。
2.5.2電梯突然失控發生超速運行,雖然斷電,還無法控制時,可能造成鋼絲繩斷裂而使轎廂墜落,或可能因漏電而造成轎廂自動行駛的,駕駛人員首先應撳按急停按鈕,斷開電源,就近聽層。如電梯繼續運行,則應重新接通電源,操作按鈕使電梯逆向運行,如果轎廂仍自行行駛無法控制,應再切斷電源,駕駛人員應保持冷靜,等待安全裝置自動發生作用,使轎廂停止,切勿跳出轎廂,同時告訴隨乘人員將腳跟提起,使全身重量由腳尖支撐,并用手扶住轎廂,以防止轎廂沖頂或沖底而發生傷亡事故。
2.5.3發生電氣火災時,應切斷電源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前來搶救,在電源未切斷前應用干粉、1211或二氧化碳等滅火機進行撲救。
2.5.4遇井道底坑積水和底坑內電氣設備被浸在水中,應將全部電源切斷后,方可把水排除掉,以防發生觸電事故。
2.5.5電梯發生事故,駕駛人員必須立即停車,搶救受傷人員,保護現場,移動的現場須設好標記,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聽候處理。
2.6電梯使用完畢后的操作:
2.6.1寫好當班設備運行記錄,發現存在故障分別轉告接-班人及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2.6.2做好轎廂四壁底板各層站廳門地坎的垃圾和廳門口的清潔衛生工作。
2.6.3將電梯停靠在基站,關掉電梯內電源開關,層樓指示,轎廂照明,關閉鎖上電梯廳門、轎門,防止他人進入轎廂內開動電梯。
2.6.4在潮汛期間,工作結束或工作時基站受潮汛影響,應開離基站。
四、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安全操作規程
為防止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人員在從事其職責范圍內的工作時安全,保證電梯能正常安全運行。
1.2范圍
1.2.1規定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人員應遵守的安全操作的方法、步驟。
1.2.2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工作不包括對電梯故障的`修理工作。涉及電梯故障修理工作應由專業單位有電梯安裝、維修資格的人員擔任。
1.2.3電梯日常檢查內容按《日常(月度)檢查表》進行,電梯日常檢查、維護主要是指對整機部位的潤滑,部件的檢查、調整、清洗,負責營救被困在電梯轎廂內的人員等工作。
2、基本要求
2.1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人員必須是身體健康,無妨礙本工種工作疾病的人員擔任。
2.2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人員必須經地、市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安全監察機構的安全技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2.3電梯日常檢查維護 人員作業時必須穿戴好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
2.4電梯在開始進行檢查和維護時,應在電梯每層廳門口設置好醒目的安全警告標志和防護欄。
2.5負責電梯三角鑰匙的保管和使用,不能將三角鑰匙轉交他人。使用三角鑰匙開啟層門時應看清轎廂是否停靠在本層站。
3、安全作業規程
3.1電梯在作檢查和維護或試車過程中,不得載客或載貨,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檢查區域。
3.2電梯在進行檢查、維護、清潔工作時應把機房內的電源開關斷開,并切斷轎廂內的安全開關。
3.3電梯在檢查、維護時所用便攜式照明燈具必須采用36伏以下的安全電壓,且應有防護罩。
3.4在對轎底裝置和底坑進行檢查和維護時,應首先檢查制動器的可靠性,切斷底坑內電梯的安全回路,方可開展工作。底坑、機房、轎頂不得同時作業。
3.5電梯維護和檢查時必須有設備監護人。監護人員的職責是采取措施保護檢查人員的安全;在緊急情況下切斷電源,呼救;工作完畢后負責清理場地,不準留下工具零件。監護人員可由電梯駕駛人員或日常檢查、維護人員擔任,并保持相互呼應。
3.6在轎頂作業應合上檢修開關。在轎頂須停車較長時間保養時應斷開轎頂急停開關,嚴禁一腳站在廳門口,一腳站在轎頂或轎內長時間工作。嚴禁開啟廳門探身到井道內或在轎頂探身到另一井道檢查電梯。在轎頂作檢查或維護時電梯只能作檢修運行。
3.7嚴禁保養人員拉吊井道電纜線,以防止電纜線被拉斷。
3.8電梯保養注意事項:
(1)非保養人員不得擅自進行作業,保養時應謹慎小心;
(2)工作完畢后要裝回安全罩及擋板,清理工具、不得留工具在設備內;
(3)離去前拆除加上的臨時線路,電梯檢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3.9緊急救助措施
3.9.1當有人員被關在電梯轎廂內時,電梯日常檢查、維護人員應先判斷電梯轎廂所在的位置,然后實施緊急救助。營救工作必須要有兩人協助操作。
3.9.2電梯在開鎖區內故障停機,可用三角鑰匙直接打開廳門后營救被困人員。
3.9.3電梯停在非開鎖區域時
3.9.3.1因外界停電、電氣安全開關動作造成的停機應在機房實施救助。首先斷開總電源開關,告訴被困人員在轎廂內不要驚慌,不要擅自撥門外逃,然后,一個人用電梯專用工具打開制動器,一個人用盤車手輪根據就近停靠,輕便停靠的原則將電梯慢慢地向上或向下盤車(若出現電梯不能控制現象應立即使制動復位),至電梯開鎖區,然后用三角鑰匙打開廳門,營救被困人員。
3.9.3.2因電梯安全鉗動作造成的停機,首先應告訴被困人員在轎廂內不要驚慌,不要擅自撥門外逃,然后斷開電梯的總電源,打開電梯停靠處上層的廳門,放下救助扶梯,打開電梯轎頂的安全窗,將被困人員從安全窗就出來。
4.10日常檢查與保養完工后應做好相應的記錄。
五、電梯常規檢查制度
為規范電梯常規檢查的形式,落實電梯常規檢查的各項措施,保證電梯正常運行。
1.2范圍
規定電梯日常性檢查的周期,參加檢查的有關人員及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實施整改措施和落實。
2、電梯常規檢查制度
2.1電梯常規檢查的分類
電梯常規檢查分日檢、月檢、年檢和不定期抽查四種。
2.2電梯常規檢查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監督實施,并負責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報年檢,協助領導,組織單位有關部門對電梯安全情況進行抽查。電梯日常檢查與維護人員按照《電梯日常(月度)檢查表》內容負責具體日檢和月檢工作。
2.3電梯常規檢查應填寫好檢查表,并由負責檢查的主持人簽字,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報告有關人員及時處理。
2.4電梯日常檢查和保養的內容、項目參照《電梯日常(月度)檢查表》和電梯產品隨機文件所帶的使用維護說明書的要求進行。
2.5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按照“定人、定時、定措施”的原則進行處理,并就處理結果進行跟蹤檢查。
六、電梯維修保養制度
規范電梯維修保養的行為,及電梯維修保養過程中的作業人員應遵守的工作要求。
1.2范圍
1.2.1適用于在電梯的維修保養。不適用于對電梯的大修與改造工作。
1.2.2電梯的“大修”是指需要通過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結構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業務,也包括對機構(傳動系統)或者控制系統進行整體修理的業務,但大修后特種設備的性能參數與技術指標不能變更。
1.2.3電梯的“改造”是指改變設備受力結構、機構(傳動系統)或控制系統,致使特種設備的性能參數與技術指標發生變更的業務。
2、電梯維護保養制度
2.1電梯進行維護保養必須遵守電梯維護保養安全操作規程。
2.2電梯的維護保養分:日常性的維護保養和專業性的維護保養。
2.3日常性的維護保養工作由具有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認可的,具有相應資格證的人員承擔,專業的維護保養應有與電梯維護保養資格的專業保養單位簽訂維護保養合同。
2.4電梯每次進行維護保養都必須有相應的記錄,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向電梯專業維護保養人員單位索要當次維護保養的記錄,并進行存檔保管,作為電梯檔案的內容。
2.5日常性維護保養記錄有本單位電梯作業人員填寫,每次月底將記錄內容報送電梯安全管理人保管、存檔。
2.6電梯日常性的維護保養內容應按照電梯產品隨機文件中維護保養說明書的要求進行,專業性維護保養按照簽訂合同的內容、周期進行。
2.7電梯重大項目的修理應有經資格認可的維修單位承擔,并按規定向質量技術部門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備案后方可實施。
2.8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對在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或外委有關單位進行處理,存在事故隱患的電梯嚴禁投入使用。
七、定期報檢制度
為使電梯保護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狀態,防止由電梯而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和重大設備事故的發生。
1.2范圍
1.2.1適合于電梯按國家規定的要求向國家規定的電梯安全主管部門申請電梯安全定期檢驗。
1.2.2也適合于按單位內部設備管理制度的規定要求進行的定期檢查的報檢工作。
2、職責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向有關部門報告電梯定期檢驗工作。
3、定期報檢制度
3.1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在電梯安全檢驗合格標志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特種設備安全檢驗結構申請定期檢驗。
3.2電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啟用,或發生重大的設備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或經受了可能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的自然災害(如火災、水淹、地震、大風)后也應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機構申請檢驗。
3.3電梯經較長時間停用,但尚未超過一年時間的,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可向單位設備管理部門申請內部安全檢驗,認為有必要的可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機構申請安全檢驗。
3.4申請電梯安全技術檢驗應以書面的形式,一份報送執行檢驗的部門,另一份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保管,作為電梯管理檔案保存。
八、電梯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提高電梯作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技術水平,了解國家有關電梯安全管理的法規、政策,自覺地履行電梯作業人員的各項職責。
1.2范圍
規定電梯作業人員進行培訓的內容、方式,組織電梯作業人員的方法,對培訓取得的成果進行考核。
2、職責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對電梯作業人員培訓工作。單位負責職工教育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對培訓情況進行考核。
3、電梯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3.1電梯作業人員必須持質量技術部門的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操作證方可獨立從事相應的工種。
3.2電梯作業人員的培訓包括:外委培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和單位內部培訓兩種。
3.3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應建立該類人員的培訓、教育檔案,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參加電梯作業人員的換證考試,保持操作證的有效性。
3.4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每年應編制當年度電梯作業人員的培訓計劃,報告單位領導批準后實施。
3.5單位內部培訓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實施,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國家有關電梯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學習;電梯事故案例的分析;電梯有關技術知識的學習。必要時可組織人員進行筆試。每次培訓必須作好相應有記錄。
3.6參加外委培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的人員必須經單位領導同意,培訓合格的予以報銷相應的費用。
3.7電梯作業人員未按規定參加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按有關制度予以處分或扣獎。
3.8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工作考核按質量技術部門的規定要求進行。
九、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措施
及緊急救援演習制度
為使電梯發生設備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或未遂事故后,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時搶救傷員,搶修受損設備,盡量減少事故帶來負面影響,減小事故的損失。
1.2范圍
針對事故或事件可能產生的情況,確定搶救及救助方案并使其始終保護有效狀態。
2、職責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措施及緊急救援演習的實施。
3、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措施及緊急救援演習制度
3.1電梯發生意外事件和事故應按國家規定,及時報告有關人員和部門,發生一般事故(指無人員傷亡,設備損壞不能正常運行,且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下的設備事故)和嚴重事故(指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傷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以及無人員傷亡的設備爆炸事故)后,應當立即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報告。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提出相關的預防措施。
3.2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應確定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小組成員,并報單位領導批準,成員人員必須包括一名單位的行政領導,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和電梯日常維護保養人員。
3.3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應急演習,成員人員都必須參加。
3.4演習內容、時間、排險方法、急救預案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擬定,行政領導批準后實施。
3.5演習結束后,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應將該次演習的情況作書面記錄,并進行總結,對存在的問題在下次演習中進行調整、修改。
十、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為便于電梯的維護保養,分析電梯故障原因,及時消除電梯事故隱患,了解電梯日常管理的進展情況。
1.2范圍
規定對電梯所涉及有關資料存檔、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2、職責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電梯檔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單位檔案室負責電梯檔案的存檔、保管工作。
3、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3.1電梯技術檔案的種類:
b、電梯開工申報單;
c、電梯安裝施工記錄;
d、竣工驗收報告;
e、質量技術部門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機構電梯驗收報告和定期檢驗報告,
f、日常檢查、維護保養記錄、大修、改造記錄及檢驗報告;
g、運行情況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h、事故及故障記錄;
i、電梯作業人員培訓記錄;
j、同意注冊的登記表;
3.2電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員及檔案管理人員應認真貫徹國家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作好檔案、資料的接收、登記、整理、保管、借閱等事宜,為電梯的安全運行提供準確的信息資料。
3.3電梯日常管理人員應監督電梯作業人員作好各種記錄,及時將各種記錄移送檔案部門保管。
3.4電梯日常管理人員每月應將各種記錄送交檔案管理部門保管。
3.5有關人員部門需借用電梯資料的應經電梯日常管理人員同意簽署意見后向檔案管理部門借閱,并按規定作好借閱登記手續,按時歸還借閱資料。
3.6電梯的各種資料應按年度由檔案管理部門裝訂成冊。
3.7電梯相關資料的銷毀應經電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員的允許才可進行。
1、施工隊質量負責人是貫徹、執行、落實、檢查質量管理制度的主要負責人,施工隊必須層層把好質量關,認真貫徹誰指揮生產,誰操作,誰對產品質量負責的原則。
2、嚴格按照有關質量規范、驗收標準指導生產班組施工, 并經常深入一線監督和檢查評定工作。且按日、旬、月對施工班組和全隊工程質量動態進行分析,定期召開分析會。
4、每月定期由隊長組織有關人員,對其本隊所承擔的在施工程項目進行一次質量大檢查,查管理班子、查制度落實、查質保措施、查隱患等。
6、施工隊質量、技術負責人應定期對職工進行施工質量的重要性教育,加強技術知識培訓,增強職工質量意識,以確保工程質量。
電梯施工技術管理制度
施工隊不得擅自更改圖紙設計,如有設計變更必須按甲方技術部門下發的書面變更施工,施工中不得不懂裝懂,一知半解的盲目操作。
施工隊必須有完整的施工日記和逐層的技術交底內容記錄,變更洽談記錄,測量放線記錄,質量驗收記錄等,以保證資料的完整性和操作生產的可靠性。
對于特殊工藝要求,應由技術負責人組織作業人員進行技術操作培訓,對于特殊工種,如架子工、機械工、電氣焊工等必須持證上崗。
冬雨季施工項目,必須按照甲方技術部門下達的冬雨季施工技術措施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
對臨時施工用電,要有詳細的安排,要有臨時用電方案。 ?
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十四
組長:。
成員:。
2.1、組長是食品質量安全的第一負責人,對本公司區域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總責,統一領導、協調本公司區域內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協調機制和監督管理責任制。
3.1、確保從事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人員(包括采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等)未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源攜帶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
3.2、從事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人員(包括采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等)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
3.3、公司為從事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人員(包括采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等)建立健康檔案,由專人負責保存并隨時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兩年,經疾病控制中心檢查無相關傳染病者方可上崗。
3.4、從業人員工作時,不準吸煙、吃食物或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個人的衣物、藥品、化妝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經營區內。
4.1、為了加強本公司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4.2、凡進入本公司的食品都應當實行進貨檢查驗收,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檢驗報告、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執行標準、及相關票據等相關證件。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復印件。
4.3、對于預包裝食品,本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必須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4.3.1、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4.3.2、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4.3.6、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4.3.7、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其標簽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
4.4、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農產品及其他食品,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4.5、本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必須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必須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4.6、本公司的采購者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4.7、本公司管理人員要指導場內相關工作人員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檢查督促相關工作人員落實進貨查驗工作,對重要食品的相關票證,統一保管,集中備案,接受行政執法部門的檢查。
4.8、本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堅決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4.9、進口食品必須做到:。
4.9.1、查驗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索要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簽發的進口食品《衛生證書》。
4.9.2、所有預包裝進口食品必須加貼中文標簽。
4.9.3、檢驗入庫進口食品的品名、生產日期、保質期、廠名是否齊全。
4.9.4、進口食品入庫驗收時做到種類及數量準確無誤。
4.9.5、所有進口食品根據種類,采用抽檢,全檢的方式進行驗收。
4.9.6、進口食品入庫驗收時,由兩名以上人員共同驗收。
4.9.7、驗收人員對進口食品及時驗收入庫,并填寫驗收記錄簽字確認。
4.9.8、若因驗收人員失職,造成不合格進口食品進庫,將依據事情具體性質,追究驗收人員責任。
4.9.9、倉庫管理人員要妥善保管索證的相關資料和驗收記錄,不涂改,不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少于進口食品使用完畢后6個月。
4.9.10、倉庫管理人員每月要對庫存進口食品進行盤點,掌握先入先出的原則。
5.1、為了加強本公司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確保廣大消費者購買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5.2、本公司內工作人員必須保持場內整潔衛生,經營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地方或行業制定的質量衛生標準。
5.3、本公司配備專職食品質量監督員負責食品質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進貨食品索證和查驗登記工作,經常查驗食品的內外質量,嚴格執行食品準入各項標準,保證不銷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5.4、經質量自檢不合格的食品,立即停止銷售,進行銷毀或作無害化處理。
5.5、本公司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對每天的食品質量自檢結果(包括品種、產地、檢測情況等)進行公示。
6.1、為確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提高食品質量水平,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6.2、本公司本著“公平、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文明經商、誠信經營,遵守有關市場管理法律法規,自覺維護市場秩序,不損害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6.3、本公司積極參與食品準入工作,遵守各項食品準入制度,接受工商部門和消費者的監督和管理。
6.4、本公司按照市場準入標準,建立各項內部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并完善內部管理,建立食品質量檔案和管理機構,明確責任,專人負責。
6.5、本公司加強食品質量的日常管理:做好進貨食品索票索證和查驗登記工作,保證食品來源合法真實;經常查驗食品的內外質量,嚴格執行食品準入各項標準,保證不銷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6.6、本公司對消費者作出如下食品質量承諾:所經營的食品符合相應的標準,在保質期限內,無腐爛變質,包裝標識符合要求,標識內容屬實,票證合法齊全,并在出售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購貨憑證或商品質量信譽卡。
6.7、本公司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對銷售的食品采取質量先行負責、“三包”等方式,落實質量承諾責任。
6.8、本公司認真配合有關部門的日常巡查和市場檢查,自覺學習食品安全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并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建議和顧客咨詢投訴,完善售后服務措施,努力為所有消費者服務。
7.1、為加強本公司食品質量管理,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活動,確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維護本公司聲譽,特制定本制度。
7.2、對不合格食品實施退市制度,是指對銷售質量不符合國家、地方或者行業標準或有關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衛生隱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銷售,退出本公司的管理制度。
7.3、下列食品為不合格食品,應停止銷售,退出本公司:。
7.3.3、超過保質期或保存期的;。
7.3.5、容器包裝污穢不潔、嚴重破損,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
7.3.5、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7.3.6、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的;。
7.3.7、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質加工的;。
7.3.10行政監管機關公布屬于不合格食品的;。
7.3.11、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或者存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
7.4、本公司工作人員發現所銷售的食品屬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該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7.4.3、對有毒有害、腐爛變質的食品應交由有關部門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毀;。
7.4.4、可能造成安全衛生危害的,立即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相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7.5、對已經出售的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
7.5.1、本公司選擇能夠覆蓋銷售范圍的新聞媒體予以公告,或者在營業場所內公示,通知購貨人退貨,將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銷毀。
7.5.2、通知本公司下游采購商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將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銷毀。
7.6、本公司工作人員應對本公司內的食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退出市場。
7.7、本公司對消費者作出食品質量承諾,并在出售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購貨憑證或商品質量信譽卡。
8.1、為加強本公司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保證上市食品質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8.2、本公司內的相關工作人員必須建立食品進貨臺帳,并建立銷貨臺帳。
8.3、進貨臺帳如實記錄購進食品名稱、購貨時間、規格(品種)、數量、供貨方名稱及其聯系方式、檢驗檢疫證明編號、相關檢驗報告的時間、食品質量保質期限等情況。
8.4、銷貨臺帳應如實記錄銷售食品名稱、銷售時間、規格(品種)、數量、購貨方名稱及其聯系方式等情況。
8.5、進貨臺帳和銷貨臺帳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8.6、將進貨票據、發票、檢驗報告等易于丟失的憑證在每次進貨后及時粘貼于臺賬上。
8.7、本公司確保在購進食品時,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并做好登記工作,對索取的票證分類建檔,以保證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8.8、消費者有要求的,本公司在出售食品時,提供合法銷售憑證,未能提供合法銷售憑證的,提供商品質量信譽卡。
8.9、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檢查、檢測的本公司食品質量信息內容,也須做好臺帳登記工作:。
8.9.1、食品質量檢查和檢驗、檢測結果;。
8.9.2、不合格的食品質量情況;。
8.9.3、經多次檢查、檢驗合格的和不合格的食品名錄;。
8.9.4、其他需要登記備注的信息。
10.1、為規范食品經營管理,明確食品來源和責任,提高本公司的食品質量,確保食品消費安全放心,特制定本制度。
10.2、本制度所稱食品協議準入,是指本公司以協議方式與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食品質量合格的生產加工公司和管理規范的批發市場、大型批發商建立購銷掛鉤關系,明確供貨主體和供貨產品質量責任,建立優質食品進入本公司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
10.3、食品購銷掛鉤形式包括:場廠(場)掛鉤、場地掛鉤、戶廠掛鉤、戶地掛鉤等各種購銷掛鉤制度。
10.4、本公司應當與供貨方建立購銷掛鉤關系,簽訂購銷合同,并使用規范的合同文本。在合同中訂立產品質量保證及對不合格商品的召回、退貨、賠償和解除合同的條款。
10.5、本公司工作人員應做好供貨方的主體資格和產品質量的考察工作,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相關票證。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復印件。
10.6、與本公司建立購銷掛鉤關系的食品,可簡化準入手續,根據協議約定,憑證明供貨方產品的票據進入本公司。
10.7、本公司工作人員應加強對掛鉤食品的質量查驗,發現不合格產品,應立即停止銷售。
1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如下:。
11.3、食品經營人員的培訓包括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食品從業人員;。
11.6、新招收的食品經營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后方可上崗;。
11.7、建立從業人員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內容等記錄歸檔。
12.1、食品檢查制度。
12.1.4、檢查結果應有記錄,有匯報,查出問題立即解決,并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12.2.1、食品儲存有專門的食品庫房,進出食品有登記;。
12.2.2、庫房周圍保證無污染源;。
12.2.4、冷藏食品配有專用的冰箱、冰柜;。
12.2.5、食品儲存配有專用的消毒設備,隨時對儲存的工具、容器等進行洗刷消毒;成品碼放時,與地面、墻壁保持一段距離,便于通風,定期檢查記錄。
12.3、食品運輸制度。
12.3.1、運輸工具符合衛生要求;。
12.3.2、運輸時避免強烈震蕩、撞擊,輕拿輕放,防止損傷;不與有毒有害物品混裝、混運。
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十五
近日,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中國技術性貿易措施年度報告》稱,去年我國全年出口貿易因技術性措施造成直接損失達359.20億美元;全國超過三成的出口企業受到技術性貿易措施不同程度的影響。
所謂技術性貿易措施,是指世界貿易組織規則允許的出于保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和健康、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環境、保護國-家-安-全、反欺詐等合理目的而采取的必要的技術法規、標準、合格評定程序、動植物檢疫、食品安全措施等,我們常說的“綠色壁壘”,就是其中重要的一種。據報告統計,技術性貿易壁壘已超過傳統的配額、許可證措施,甚至是企業頻繁遭受的反傾銷問題,成為影響中國企業出口的第三大障礙,僅次于匯率因素和關稅措施。
之所以會出現層出不窮的“綠色壁壘”,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們的產品在環保要求上卡了殼,還未能與國際接軌。而為了應對這一挑戰,許多地方已經開始自發地提高產品的環保要求,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如深圳近日決定斥資1094萬元在全國率先搭建全方位的“市場準入技術措施信息平臺”,這一平臺將促進深圳市企業及時、準確、全面地獲取國際貿易活動中有關產品的環保技術法規、標準和合格評定等信息,為企業產品出口和政府部門決策提供技術支持。而為了從根本上提高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擴大優勢農產品出口,山東省從2004年開始組織實施了“出口農產品綠卡行動計劃”,計劃在5年時間里建立起20~30種主要出口農產品安全質量生產良好農業操作規范(gap)和必要的技術支撐、農業生產投入品安全使用管理體系,以國際標準要求農產品質量,重點檢控農產品中的農藥、化肥殘留物。
另外,隨著我國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我們自身對產品質量的要求也已經有了質的飛躍,從傳統、簡單的使用價值訴求到了更為嚴格的質量安全要求。以最為典型的農產品為例,過去我們追求的是量的突破,想的是如何讓有限的耕地養活數量巨大的人口。而現在,人們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普遍提高,這已不僅僅是學者和管理者的認識,正在逐步成為包括決策者、消費者和生產者在內的全社會的共識。
因此,我們可以看到,無論從增強我國的產業競爭力,跨越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讓“中國制造”走出國門的要求出發,還是為了保障人民群眾的消費權益,我國都急需建立環境安全預警平臺,這一平臺應包括:重點產業、行業生產產品的環保檢測系統,為預警分析提供基礎數據;國際貿易摩擦跟蹤系統,動態收集與中國產品出口相關的環保限制或者制裁措施、第三國家同類產品的相關環保指標,進行分析比較,發布預警信息;公眾信息反饋系統,形成“產業監測預警——產業損害評估——企業應訴服務”的良性循環,建立一個較為完整的出口預警、環境安全評估、企業應訴的服務系統。
可喜的是,已有部分富于遠見的企業充分意識到了環保指標對于企業生死存亡的意義,并通過提高自身的環保要求最大程度規避風險。日前包括南京桂花鴨集團、南京奶業集團、南京老一輩食品公司等在內的47家會員企業向社會公開承諾,保證進入市場的產品符合國家質量、環保、安全的要求,實行農產品質量召回制度。不環保的產品已經被企業視作不能入市的缺陷產品,企業的“召回”承諾已經做到了政府的前面,給我們極大的啟示。
誠然,企業對其生產的產品負有直接責任,但我們應該認識到,建設產品環境安全預警平臺,將環保指標納入產品質量管理體系,政府將起到關鍵性的引導作用。首先,應將對產品的環保要求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比如去年頒布實施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使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已進入法制化軌道,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農產品生產、包裝及標識、監督檢查、法律責任等都做出了明確的規定,這一法律有力地推進許多地區正在對農產品進行從“田頭到餐桌”的全過程質量安全管理。其次,應該動態組織制訂一批相關行業、產品的國家環保標準和地方環保標準并開展相關研究,引導企業不斷提高產品的環保要求,指導相關產業進行技術改造等。一些國際技術性貿易措施制修訂環保標準的速度明顯加快,所采用的標準也在提高,指標更為嚴格,這都對發展中國家的貿易帶來了不利影響。如繼歐盟的weee和rohs兩大環保壁壘之后,我國機電出口行業又不得不面臨eup指令(即“用能產品生態設計指令”)的嚴峻考驗,專家稱,該指令的生效給中國家電行業造成的損失將不低于500億元人民幣。
要解決產品的環境安全問題,必須依靠強而有力的產品管理體系。只有將環保指標作為一項基本要求納入產品市場準入制度,才是解決這一問題的關鍵。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提高環境監測質量管理水平,規范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確保監測數據和信息的準確可靠,為環境管理和政府決策提供科學、準確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環境保護系統各級環境監測中心(站)和輻射環境監測機構(以下統稱環境監測機構)。
第三條? 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是指在環境監測的全過程中為保證監測數據和信息的代表性、準確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所實施的全部活動和措施,包括質量策劃、質量保證、質量控制、質量改進和質量監督等內容。
第四條? 環境監測質量管理是環境監測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應貫穿于監測工作的全過程。
第二章? 機構與職責
第五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實施統一管理。地方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轄區內的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具有領導和管理職責。各級環境監測機構在同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領導下,對下級環境監測機構的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第六條? 各級環境監測機構應對本機構出具的監測數據負責。應主動接受上級環境監測機構對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并積極參加環境監測質量管理技術研究、監測資質認證、持證上崗考核、質量管理評比評審、信息交流和人員培訓等工作,持續改進、不斷提高環境監測質量。
第七條? 各級環境監測機構應有質量管理機構或質量管理人員,明確其職責,并具備必要的專用實驗條件。
質量管理機構(或人員)的.主要職責是:
(四)建立環境監測標準、技術規范和規定、質量管理工作的動態信息庫;
(五)組織和實施環境監測技術及質量管理的技術培訓和交流;
(六)組織開展對下級環境監測機構監測質量、質量管理的監督與檢查;
(七)負責本環境監測機構質量管理的信息匯總和工作總結;
(八)參與環境污染事件、環境污染仲裁、用戶投訴、環境糾紛案件、司法機構的委托監測等涉及爭議的監測活動。
第三章? 工作內容
第八條? 各級環境監測機構應根據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環境監測站建設標準(試行)》及《輻射環境監督站建設標準(試行)》的要求進行能力建設,完善人員、儀器設備、裝備和實驗室環境等環境監測質量管理的基礎。
第九條? 各級環境監測機構應依法取得提供數據應具備的資質,并在允許范圍內開展環境監測工作,保證監測數據的合法有效。
第十條? 從事監測、數據評價、質量管理以及與監測活動相關的人員必須經國家、省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部門考核認證,取得上崗合格證。所使用的環境監測儀器應由國家計量部門或其授權單位按有關要求進行檢定或按規定程序進行校準。所使用的標準物質應是有證標準物質或能夠溯源到國家基準的物質。
第十一條? 各級環境監測機構應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使質量管理工作程序化、文件化、制度化和規范化,并保證其有效運行。
第十二條? 環境監測布點、采樣、現場測試、樣品制備、分析測試、數據評價和綜合報告、數據傳輸等全過程均應實施質量管理。
(一)監測點位的設置應根據監測對象、污染物性質和具體條件,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國家有關部門頒布的相關技術規范和規定進行,保證監測信息的代表性和完整性。
(二)采樣頻次、時間和方法應根據監測對象和分析方法的要求,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國家有關部門頒布的相關技術規范和規定執行,保證監測信息能準確反映監測對象的實際狀況、波動范圍及變化規律。
(三)樣品在采集、運輸、保存、交接、制備和分析測試過程中,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確保樣品質量。
(四)現場測試和樣品的分析測試,應優先采用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方法;需要采用國際標準或其他國家的標準時,應進行等效性或適用性檢驗,檢驗結果應在本環境監測機構存檔保存。
(五)監測數據和信息的評價及綜合報告,應依照監測對象的不同,采用相應的國家或地方標準或評價方法進行評價和分析。
(六)數據傳輸應保證所有信息的一致性和復現性。
第十三條? 各級環境監測機構應積極開展和參加質量控制考核、能力驗證、比對和方法驗證等質量管理活動,并采取密碼樣、明碼樣、空白樣、加標回收和平行樣等方式進行內部質量控制。
第十四條? 質量管理實行報告制度。下級環境監測機構應于每年年底向同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上一級環境監測機構提交本機構及本轄區內各環境監測機構當年的質量管理總結,向上一級環境監測機構提交下一年度的質量管理工作計劃。
第十五條? 對用戶關于環境監測數據異議的核查、環境監測質量投訴事件的仲裁和環境監測質量事故的處理等工作,應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處理,并在其領導下進行調查和取證。
第四章? 經費保障
第十六條? 環境監測質量管理經費(包括公務費、業務費和設備購置費等)應給予保證,并確保專項使用。
第五章? 處罰
第十七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所在地或上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責令限期改正,并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予以處罰。
(一)向外報出的監測數據是由未取得上崗合格證人員完成的;
(二)造成重大質量事故的;
(三)編造或更改監測數據,以及授意編造或更改監測數據的。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九條? 本規定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環境監測質量保證管理規定(暫行)》同時廢止。
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十六
園林綠化工程建設的質量是項目建設的核心,是決定園林綠化工程建設成敗的關鍵,它對提高工程項目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均具有重大意義。
隨著園林綠化行業改革的不斷深入和發展,我國的園林綠化工程質量和服務質量總體水平不斷提高。近年來,各地都加大了城市園林綠化建設投入,紛紛提出創建園林城市,有效地改善了城市面貌和城市環境,進一步提高了城市品位和投資環境。搞好園林綠化建設是城市建設的需要、市民的需求,園林綠化工程的質量問題就顯得尤為重要,通過園林綠化工程招投標市場選擇優秀施工企業隊伍是一種很好的做法。對于園林綠化工程施工企業來說,把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管理放在頭等重要的位置是當務之急。
1 組建項目經理部
組建項目經理部是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管理與控制的前提。園林綠化工程涉及面廣,是一個較為復雜的綜合工程。園林綠化工程內容多樣化、復雜化,工程規模日趨大型化,園林綠化工程與土木、建筑、市政、亮化及其他建設部門協同作業日趨增多,園林綠化工程還涉及美學、藝術、文學等相關領域,其藝術文化內涵逐步提高,此外還具有施工方法不一,質量要求不一,季節性強,受自然條件影響大等特點,因而施工項目的質量比一般工程項目的質量更難以控制,搞好施工之前的組織設計是搞好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的關鍵。
1.1 組建項目經理部
園林綠化施工企業在接到園林綠化工程施工任務后,要及時成立園林綠化工程項目經理部,項目經理由政治素質強、施工經驗豐富、具有一定領導能力、組織能力和管理能力的人選擔任。
1.2 規劃施工項目管理目標
項目經理部要及時組織有關部門人員對施工圖進行匯審,確定圖紙的正確性與適用性。項目經理要深入施工現場,對施工現場進行調查研究,搜集地形地貌、地下管線、施工條件等有關資料,對質量、工期、效益目標做出規劃。目標規劃工作從根本上決定了項目經理的管理效能,因此要及時組織項目經理班子成員對目標系統做出詳細規劃,進行目標管理。結合工程特點、地區環境和施工條件,從施工的全局和技術經濟的角度出發,遵循施工工藝的要求,科學地制定施工組織設計。
1.3 制定制度和規范
園林綠化工程項目經理部要建立合理而有效的園林綠化項目管理組織機構,及時制定重要規章制度和規范,從而保證規劃目標的實現,項目經理要對規章制度和規范進行審批、督促和效果考核。
1.4 選用優秀人才
項目經理要選擇精通園林綠化專業、經驗豐富、精干高效的人才進入項目經理部,要選擇那些選得其才,用得其能,置得其所的優秀人才進入項目經理班子。項目經理必須做好施工項目組織設計工作。
2 建立健全施工項目經理責任制
建立健全施工項目經理責任制是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管理與控制的目標,園林綠化施工項目管理目標責任體系的建立是實現項目經理責任制的重要內容,項目經理之所以能對工程項目承擔責任,就是因為有自上而下的目標管理和崗位責任制作基礎。
2.1 園林綠化項目經理與企業經理(法人代表)之間簽訂目標責任制
園林綠化項目經理產生后,要與園林綠化企業經理就工程項目全過程管理簽訂《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這種責任書是對項目經理的“任職目標”,是對施工項目從開工到竣工交付使用全過程及項目經理部建立、解體和善后處理期間重大問題的辦理而事先形成的具有企業法規性的文件,主要內容應包括:施工效益、工程形象進度、工程質量、成本降低率、文明施工、安全生產要求等內容。
2.2 項目經理部與本部其他人員之間簽訂管理目標責任制
項目經理在實行個人負責制的過程中,還必須按“管理的幅度”和“能位匹配”的原則,將“一人負責”轉變為“人人盡職盡責”,在內部建立以項目經理為主的分工負責崗位目標管理責任制,明確每一業務崗位的工作職責,將崗位職責具體化、規范化,將各業務人員之間的分工協作關系規定清楚,明確各自的責、權、利,將企業橫向目標管理責任制落實到具體責任人。
3 做好園林綠化工程施工現場管理
做好園林綠化工程施工現場管理是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管理與控制的關鍵。對園林綠化工程施工項目質量控制就是為了確保合同、規范所規定的質量標準,通過一系列的檢測手段和方法及監控措施,在進行園林綠化工程施工中得到落實,為了確保工程質量,重點要做好園林綠化工程現場管理。
3.1 以園林綠化職工的工作質量確保工程質量
園林綠化工程質量是由園林綠化職工所創造的,他們的政治思想素質、責任感、事業心、質量觀、業務能力、技術水平等均直接影響工程質量。項目經理部要“以人為本”,充分調動園林綠化職工的積極性,發揮他們的主導作用,增強質量觀和責任感,牢牢樹立“質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認真負責地搞好本職工作,以優秀的工作質量來創造優質的園林綠化工程質量。
3.2 嚴格控制園林綠化材料的質量
園林綠化工程施工過程中,土建部分投入了一定的各種原材料、產品、半成品、構配件和機械設備,綠化部分投入了大量的土方、苗木、支架等工程材料,施工過程中的施工工藝和施工方法是構成工程質量的基礎,投入材料的質量,如土方質量、苗木質量規格、各種管線、鋪裝材料、亮化設施、控制設備等不符合要求,工程質量也就不可能符合工程質量的標準和要求,因此,嚴格控制投入材料的質量是確保工程質量的前提。對投入材料的訂貨、采購、檢查、驗收、取樣、試驗均應進行全面控制,從組織貨源到使用認證,要做到層層把關,對施工過程中所采用的施工方案要進行充分論證,做到施工方法先進,技術合理,安全文明施工,有利于提高工程質量。
3.3 遵循植物生長規律,掌握苗木栽植時間
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的好壞與苗木的成活率有很大關系,園林綠化工程中投入的苗木材料是有生命的綠化植物,不同的綠化苗木具有不同的生長規律,栽植季節和栽植時間也各有差別。掌握不同苗木的最佳栽植時間是苗木成活的關鍵,因此,必須遵循苗木生長規律,在苗木最適宜時間內栽植,確保苗木成活,提高工程質量。
3.4 全面控制園林綠化工程施工過程,重點控制工序質量
綜合性園林綠化工程項目都是由若干個分項、分部工程組成,要確保整個工程項目的質量達到整體優化的目的,就必須全面控制施工過程,使每一個分項、分部工程都符合質量標準,每一個分項、分部工程又都是通過一道道工序來完成,由此可見,工程質量是在工序中創造的,要確保工程質量就必須重點控制工序質量。對每一道工序質量都必須嚴格檢查,當上一道工序質量不符合要求時,決不允許進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只要每一道工序質量都符合要求,整個工程質量就能得到保證。
3.5 嚴把園林綠化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關
園林綠化工程分項工程質量等級是分部工程、單位工程質量等級評定的基礎,分項工程質量等級不符合標準,分項工程、單位工程的質量也不可能評為合格,而分項工程質量等級評定的正確與否,又直接影響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質量等級評定的真實性和可靠性。為此,在進行分項工程質量評定時,一定要堅持標準,嚴格檢查,避免出現判斷錯誤,每一分項工程檢查驗收時不可降低標準。
3.6 貫徹“以預防為主”的方針
園林綠化工程質量要以預防為主,防患于未然,把質量問題消滅于萌芽之中,預防為主就是加強對影響質量因素的控制,對投入品質量的控制,做好質量的事前、事中控制,從對產品質量的檢查轉向對工作質量的檢查,對工序的檢查,對中間產品的質量檢查。
3.7 嚴防系統性因素的質量變異
系統性因素如使用不合格的園林材料,違反操作程序、操作規程,土方質量、苗木質量規格達不到設計要求,均會造成工程質量不合格或工程質量事故。只要增強質量觀念,提高工作質量,精心施工,完全可以預防系統性因素引起的質量變異,因此,園林綠化工程質量控制要嚴防或杜絕由系統因素引起的質量變異,以免造成工程質量不合格或工程質量事故。
4 推行園林綠化工程項目監理制
推行園林綠化工程項目監理制是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管理與控制的保障。隨著園林綠化工程建設的不斷完善,園林綠化工程監理制已全面進入園林綠化工程施工行業。園林綠化工程監理是一種高智能的技術服務,遵循科學準則,以科學態度,采用科學的方法進行工作。園林綠化監理工程師既維護業主的利益,又維護施工單位的利益,做到守法、誠信、公正、科學,從而保證了工程施工質量。園林綠化監理人員從工程施工到工程竣工驗收能夠做到全過程跟蹤,發現不合格材料、工序、產品做到及時整改,保證了園林綠化工程每個環節不出問題,從而保證了園林綠化工程施工質量。
5 加強園林綠化工程后期養護管理
加強園林綠化工程后期養護管理是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管理與控制的保證。目前,一般的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期不超過半年,但園林綠化工程合同規定從工程施工到工程移交需兩年,即綠化養護期規定為苗木兩個生長季節,目的就是確保綠化苗木成活,生長良好。園林綠化工程后期養護管理是苗木成活的關鍵,如果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優良,但綠化養護管理不到位,將嚴重影響園林綠化工程景觀效果,影響工程質量。俗話說:“三分栽,七分管”,如果后期養護管理不到位,如澆水不及時,導致樹木成活率低;樹木支架不牢,導致栽植樹木歪斜;除草不及時,導致綠地雜草叢生;打藥治蟲不及時,導致病蟲害嚴重等質量問題。因此,必須加強園林綠化工程后期養護管理工作,確保工程質量。
6 完善園林綠化工程竣工驗收資料的整理
完善園林綠化工程竣工驗收資料的整理是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管理與控制不可缺少的部分。竣工驗收是施工階段的最后環節,也是保證合同,提高質量水平的最后一道關口,通過竣工驗收,全面綜合考察工程質量,保證竣工項目符合設計標準、規范等規定的質量標準要求,因此,竣工驗收必須有完整的工程技術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通過綠化工程竣工驗收資料檔案整理,既能總結園林綠化工程建設過程、施工過程和養護過程,又能為建設單位提供完整的變更、竣工資料,提供后期使用、維修的根據。項目經理部必須重視完善園林綠化工程竣工資料的整理工作,確保工程圓滿結束,質量合格。
7 結束語
園林綠化工程施工管理質量控制與進度控制、成本控制、安全控制之間既存在著相互對立,又存在著相互統一的關系,必須正確處理好他們之間的關系,做到工程質量合格,進度符合合同要求,投資成本合理,安全文明施工。
園林綠化工程與其他的工程建設一樣,質量是第一位的,每一個園林綠化施工都是一個藝術創造的過程,施工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到園林綠化工程的品質。本文根據自己的實踐經驗,對園林綠化工程的施工質量管理談點粗淺體會,與同行一起探討。
1、現場質量管理策劃
質量管理是實現工程質量目標的保證,為此我們在工程項目確定后,項目部按照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標準,結合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的框架,對現場質量管理進行策劃。
1.1確定工程質量目標
質量目標是合同的要求,也是我們施工單位滿足顧客要求的努力方向。一般我們的工程質量目標根據工程合同要求定為:一次性驗收合格率(如100%)、工程質量等級(合格或優良)、苗木成活率(如100%)等。
1.2組建現場組織機構
現場組織機構是工程項目建設的核心,一個精干、有效、科學管理的領導班子是工程項目質量的保證。
我們建立以公司派出的項目負責人為首組成的現場質量管理組織機構。為確保工程質量目標的完成,我們建立和健全各級崗位責任制,明確質量管理人員的工作職責和權限,使工程質量管理工作規范、有序的進行。
1.3建立規范的管理制度
1.3.1建立“質量技術交底”制度
按照現場質量管理組織機構的形式,逐級進行綠化工程合同交底,技術交底和施工交底。確保每個工程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都了解和熟悉本工程的施工技術和質量要求。
1.3.2建立“三檢”管理制度和技術復核制度
在整個施工過程中,對測量放樣、挖土平整、回填造型、土壤改良,苗木栽植、綠化養護、園路鋪設、建筑小品、水電安裝等各工序的施工,嚴格技術復核制度和“自檢、互檢、專檢”的三檢制度,施工檢驗均有專人負責。
1.3.3工作質量的考核制度
工作質量是工程質量的保證,激勵施工人員的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創造優良的工程質量是我們施工單位的目的。
我們由項目經理負責根據各崗位工作職責,不定期組織管理人員按照質量管理崗位責任制的要求實行工作質量考核。并制定相應的獎懲制度。
1.4編制和收集施工實施文件
施工實施文件有三部分組成,第一部分就是我們通常使用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由項目經理組織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主管、公司有關部門的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一起根據工程合同以及招投標文件,工程的實地考察情況編制相應的《施工組織設計》。第二部分就是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第三部分就是涉及施工所需的有關規程、規范、檢驗標準等外來文件。以上這些施工實施文件,均由項目經理負責在工程開工前收集到位并發放給相關人員。
2、規范現場施工質量管理
現場施工質量控制就是通過現場施工過程中一系列的質量控制手段確保工程合同所規定的質量目標能夠實現,以及確保工程質量符合園林綠化工程的規范標準。我們工程項目部主要通過以下幾方面規范現場施工質量管理。
2.1提高施工人員的質量意識,確保施工質量
園林綠化工程質量是靠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共同努力控制的,所以他們的質量意識以及責任感、技術水平等都直接影響著工程質量。我們項目部“以人為本”,充分調動施工人員的積極性,發揮他們的主導作用。具體做法是:
(1)項目部組建后,由項目經理負責通過各種形式宣傳公司質量方針――規范管理、誠信守約、精心施工、細心養護;本工程項目的質量目標以及安全生產等方面的教育,增強施工人員的“質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
(2)公司與項目經理、項目經理與相關的施工管理人員分別簽訂《質量和安全責任協議》。加強各責任人的質量和安全意識,強化責任感。
(3)通過必要的培訓,提高施工人員的施工技能和安全操作水平。
2.2嚴格控制施工設備和施工材料的質量
園林綠化工程施工過程中,各種機械設備如:攪拌機、挖掘機、土方車、割草機、割灌機、汽油泵、電焊機等是園林綠化綜合工程建設必不可少的施工工具,嚴格控制施工設備的質量是確保工程質量的前提。
園林綠化施工材料如:土方、苗木、草皮、土建、工程中的鋼筋、水泥、混凝土板材、構配件、各種管線、型材、鋪裝、水管、燈飾等安裝材料以及化肥、農藥等養護材料,涉及的工程材料種類是比較多的。綠化工程材料的質量直接影響到工程質量。因此,控制好工程原材料的質量是創建優良工程的基礎。
我們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進行施工設備和工程材料質量的控制:
(1)選擇合格供應商。我們項目部在公司工程部的指導下,進行合格供方的選擇,首先對供方進行考察,根據供應商的實力、供貨質量、價格、售后服務等方面進行評審,擇優評定,確保采購的設備和材料的質量源頭。
(2)正確傳遞采購信息。施工主管和采購員根據工程所需的設備和材料的數量、規格、質量等要求,在工程啟動前制定采購清單,項目經理必須對采購清單進行核實、確認、批準簽字,確保采購物資符合工程要求。
(3)嚴格進場物資的驗證。進場物資由項目部有檢驗資格的授權人員按照采購要求進行檢驗,并確認產品合格證書、檢疫證明、設備的鑒定證書等,同時做好記錄,對不合格品退回供應商。
(4)對于公司內部調配的設備或者租賃的設備以及甲方提供的材料,在進場前,同樣進行嚴格檢驗和驗收,做到不符合要求,不使用。
2.3施工過程的控制
全面控制園林綠化工程施工過程的施工工藝及控制重點工序質量是構成合格工程質量的基礎。綜合性園林綠化工程項目都是由土方工程、綠化種植、建筑小品、水電安裝、園路鋪設、水景工程等等若干個分項、分部工程組成,要確保整個工程項目的質量達到整體優良的目的,就必須全面控制施工過程,使每一個分項、分部工程都符合質量標準,對每一道工序都必須嚴格按照工藝要求進行施工,并按照質量標準嚴格檢查。我們的具體做法是:
文件控制:施工文件對工程施工起著主要的指導作用,所以施工前,項目部必須收到并組織相關人員熟悉相應的施工文件。我們公司技術部及項目技術負責人根據園林綠化的施工工序編制相應的施工工藝以及《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并根據工程項目的特點制定相應的特殊工序操作規程,將所有的施工文件、圖紙以及有關的'工程施工規范、質量驗收標準發放到項目部。
工序控制:我們項目部由施工主管和班組長負責向施工人員進行每一項工序的施工工藝和技術方案的交底,并指導施工人員嚴格按照施工工藝、操作規程、施工圖紙和技術交底文件進行施工。
(3)檢驗控制:要求施工班組在完成每一項工序后,做到自檢。然后由質量檢驗員按照檢驗標準,對每個分項工序進行檢驗,當上一道工序質量不符合要求時,決不允許進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4)隱蔽工程的控制:由施工主管負責隱蔽工程的施工質量控制。對隱蔽工程和特殊工序按特殊要求實施施工,并嚴格實施復核和提交驗收制度,隱蔽工程必須經監理工程師確認后方可轉入下一個工序。并做好相應記錄。
(5)不合格控制:園林綠化工程施工過程中,經常會出現不合格品和不合格工序,如進場苗木和其他施工物資經檢驗被判為不合格品,施工過程中的某些工序被檢驗判為不合格項。我們項目部嚴格執行公司《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對不合格品或不合格項提出評審要求,由項目負責人召集有關人員進行評審,評價不合格的影響程度及處置意見。一般通過退貨、返工等控制措施,確保材料和施工工序的質量。
(6)做好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完工后的保護控制:由養護班負責。實施施工過程中的苗木種植、園路鋪設、景觀小品等工程完工后的養護、保養、維護等保護措施,確保整個工程竣工后的完好狀況。
(7)工程資料的整理:我們項目部由資料員負責收集和編制施工過程中的各類質量記錄,工程竣工前技術負責人負責檢查竣工資料是否規范、完整、齊全,竣工后由專人負責報有關部門備案。
2.4園林綠化工程后期養護管理
加強園林綠化工程后期養護管理是園林綠化工程質量控制不可缺少的環節。目前,園林綠化工程合同期內的養護,一般規定從工程竣工到工程移交至少需兩年,即綠化養護期規定為苗木兩個生長季節,目的就是確保綠化苗木成活,生長良好。園林綠化工程后期養護管理是苗木成活的關鍵,如果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優良,但綠化養護管理不到位,將嚴重影響園林綠化工程景觀效果,影響工程質量。俗話說:“三分栽,七分管”,如果后期養護管理不到位,那么前期的綠化種植將會前功盡棄。因此,必須加強園林綠化工程后期養護管理工作,確保工程質量。
我們工程項目部在園林綠化施工結束后,專門成立養護班負責該工程的后期養護管理。我們公司《綠化養護過程的控制程序》規定:
(1)項目經理在工程竣工移交時,向綠化養護班提供《綠化養護方案》,明確養護計劃和養護要求。
(2)養護人員嚴格按照《綠化養護方案》和有關的綠化養護規范、規程的要求進行綠化養護控制。
(3)綠化養護責任人根據綠化養護要求,按季節、植物生長情況及時做好日常的澆水、松土、除草、修剪、防旱防澇、防治病蟲害等養護工作,并做好《綠化養護記錄》。
(4)項目部檢驗員對綠化養護質量進行抽樣檢驗。項目部施工主管不定期的對綠化養護班進行綠化養護的綜合檢查考核。
3、建立“持續改進”的質量管理機制
對于園林綠化工程的現場質量管理而言,“持續改進”的目的就是不斷提高綠化施工過程的有效性和效率,提高園林工程質量等級,創建更多的園林綠化精品工程。
我們公司的質量管理體系所建立的“持續改進”機制在每個工程項目的實施中也同樣得以體現。主要的改進活動有以下幾方面:
3.1顧客滿意度的測評
(1)我們在每一項工程的施工過程中保持與甲方、監理的密切溝通,了解對工程質量的意見,通過業務聯系單,及時處理和調整出現的問題。
(2)每一項工程竣工時,項目部負責向甲方發放《園林工程質量征詢表》,征詢對工程質量的意見以及改進建議。對綠化養護工程,每年兩次向甲方發放《綠化養護質量征詢表》,及時征詢甲方對養護質量和服務質量的意見。
3.2數據分析
(1)收集各類質量信息,如:施工過程中的材料不合格統計、不合格工序的統計、顧客滿意度征詢意見匯總、工程實施過程中的綜合檢查考評/考核匯總等。
(2)對于收集的各類質量信息,由項目經理負責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數據分析,找出影響施工和養護質量的主要因素。
(3)對于重大的質量改進項目,公司組織項目部成立qc質量小組,進行質量攻關。比如2015年我們組織了qc小組,對《鹽堿土土壤的改良》,《非季節大樹移栽技術》的課題研究,取得了較好的質量改進效果,以上兩項目獲得了上海市工程建設優秀qc成果獎。
3.3糾正和預防
(1)公司項目管理部,根據工程項目現場的質量活動發現的嚴重不合格或重大的質量問題,組織對不合格的評審,并落實責任部門采取糾正措施并舉一反三避免重復出現。
(2)公司項目管理部對項目施工中經常出現的或潛在的質量問題,及時傳遞給項目經理,要求通過預防措施杜絕質量問題的出現。
4、結束語
綜上所述,園林綠化工程的施工質量管理貫穿于整個工程項目建設的全過程,綠化工程質量管理的理論研究和實踐應用也日益被綠化行業的專家和項目管理者重視,并在實踐中不斷創新和發展,為創建更多的園林綠化精品工程而努力把好施工質量管理。
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十七
中國是歷史悠久的農業大國。中國政府歷來高度重視農業。新中國成立60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30年來,中國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偉大成就。糧食等主要農產品實現了由長期短缺向總量平衡、豐年有余的歷史性跨越,中國依靠自己的力量用占世界不到9%的耕地成功解決了世界近21%人口的吃飯問題,為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提供了有力支撐,也為維護世界糧食安全、促進全球反貧困事業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同時我國農產品質量總體上是安全的,呈現不斷向好的趨勢。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事關農民增收和農業發展,責任重、意義大。
(一)我國越來越重視農產品質量安全。長期以來,我國農業的首要任務是保障農產品有效供給,增加產量是第一位的,這是國情決定的,任何時候都不能動搖。隨著農產品供求進入總量基本平衡、豐年有余的新階段,隨著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農產品國際貿易發展,國家把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擺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社會公眾期待越來越強。人們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要求越來越高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反映。目前,我國已進入工業化中期階段,這個階段人民群眾的消費觀念已由“吃得飽”向“吃得好、吃得安全”轉變,更多地考慮農產品是否安全、是否有益于健康。因此,必須把農產品質量安全與數量安全擺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統籌好數量、質量和效益的關系,滿足人民群眾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的需求。
(三)與農業產業發展關聯度越來越大。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農業產業的健康發展。發展現代農業、提升農產品市場競爭力,質量安全是關鍵。因此,必須全力以赴,強化質量安全監管,提升質量安全水平。
近年來,中國政府在抓好農業生產、確保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的同時,全面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在法律法規、執法監管、檢驗監測、標準化生產以及重大活動保障等方面取得了重要進展,一些質量安全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農產品質量安全整體水平大幅度提升,2010年蔬菜、畜產品、水產品等主要農產品監測合格率總體達到96%以上,比2001年提高了30多個百分點。
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與農業農村發展所處的階段相關,與農業的生產經營方式相關。當前我國正處于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轉型時期,在一定程度上講,解決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比解決數量安全問題更復雜、更艱巨。
從思想認識看,一方面,部分生產經營者行業自律意識不強,受經濟利益驅動,摻雜使假、違規添加使用有毒有害物質等行為屢禁不止。另一方面,部分消費者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科學認知水平不高,對于質量安全、有毒有害等科學知識,缺乏常識和判斷,有時一則不實信息,很容易引起過度反應。還有一方面,一些地方對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認識不到位,沒有真正認識到質量安全對全局的深刻影響,“重數量、輕質量”的現象比較普遍,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問題還存在。
2.4億農戶,戶均承包耕地7.5畝,農民專業合作社37.91萬家,實有入社農戶2900萬左右,僅占全國農戶總數的12%。不改變農業生產組織化程度低,生產經營方式落后的狀況,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就很難從根本上解決。
從工作基礎看,長期以來,農業的產業體系、技術體系和保障體系基本上是圍繞增產而建立的,質量安全工作相對滯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基礎工作不加強,就難以改變目前被動的局面。
三、進一步明確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基本思路和工作重點。
(一)“十二五”時期的總體思路和主要任務。
“十二五”時期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按照發展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農業要求,把農產品質量安全作為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加快現代農業建設的關鍵環節,把持續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努力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作為主要目標,把提升監管能力、加強質量安全建設作為主要任務,堅持一手抓執法監管、一手抓標準化生產,強化政策導向,加大投入力度,夯實工作基礎,保障農業產業健康發展,讓人們消費安全放心的農產品。
主要任務是:消除隱患保安全,深化專項整治,著力消除風險隱患,努力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控制源頭上水平,從生產入手,大力推進標準化示范創建,強化生產過程質量控制,不斷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健全體系強能力,強化機構隊伍建設,加強條件保障,全面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完善制度建機制,不斷總結成功經驗和做法,形成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長效監管機制。實現“十二五”目標任務,關鍵是健全五大體系:標準體系,建立健全以農獸藥殘留限量標準為重點、品質規格標準相配套、生產規范規程為基礎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建立起以國家級質檢中心為龍頭、省級質檢中心為主體、地市級質檢中心為骨干、縣級質檢站為基礎的檢驗檢測體系。認證體系,在保障質量的前提下大幅提高無公害農產品生產面積,滿足市場對安全品牌農產品的強勁需求。應急體系,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強化應急條件保障,健全快速反應機制和信息暢通、聯防聯控的應急處置網絡。監管體系,建立健全部省地縣、特別是鄉鎮基層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建設,結合農業綜合執法,實現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管體系“機構專業化、人員穩定化、經費預算化、手段現代化”。
(二)當前幾項重點工作。
1.抓專項整治。針對當前突出問題,要集中力量開展專項治理行動。在整治工作中,要突出重點,增強針對性。
一是更加突出源頭監管。投入品是質量安全的源頭。要從投入品生產、流通、銷售、使用等各個環節入手。
二是更加突出基地監管。重點是主產區、優勢產區以及大中城市郊區生產基地監管,嚴格落實好生產過程控制、質量監測等管理措施。
三是更加突出制度機制建設。就是把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制度建立起來,把好出口、守住入口。健全完善風險預警、檢打聯動、聯防聯控機制。強化檢驗檢測,科學評估危害,及時開展風險預警,提出防范措施,指導生產、引導消費。
2.抓標準化生產。推進農業標準化,當前在于解決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長遠在于提升農業產業素質。
一是加快標準制修訂工作。緊緊圍繞產品安全和產業發展需要,加快制定符合各地生產實際的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突出實用性,讓廣大農產品生產者真正看得懂、用得了、效果好。
二是大規模開展產品標準化園區建設。以標準化園區創建為基礎,由點及面,不斷擴大生產面積和總量規模。
三是規范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生產行為。加大宣傳工作力度,普及質量安全科學知識,推廣農業標準化生產技術,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
四是大力推進品牌農產品發展。以品牌化帶動標準化、推進產業化,實現農業標準化與市場效益直接掛鉤,形成優質優價的市場激勵機制,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
3.抓保障能力建設。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體系能力建設是基礎。
一是加快完善法律法規。健全管理制度,落實監管責任,細化管理措施,加大處罰力度,為深化質量安全監管提供法律保障。
二是強化檢驗檢測能力建設。重在提升、補充和完善。提升主要是部省兩級質檢中心的風險評估監測能力和預警水平;補充主要是將地市級檢測機構納入規劃;完善主要是縣一級基本上做到全覆蓋。三是全面加強監管機構建設。在充實強化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職能、人員和條件的基礎上,抓緊向地縣兩級延伸,努力實現“省級完善、地市健全、縣級建立”的目標。
4.抓應急處置機制建立。快捷高效的應急處置能力是政府執政能力的重要體現。
一是要快速反應。一旦發現問題,第一時間做出反應、第一時間通報情況、第一時間采取措施,努力將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
二是要依法科學處置。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程序要求,組織開展調查核實、檢驗檢測、發布結果。三是要強化協調配合。產地與銷地之間要加強情況溝通,強化協調配合,切實做到區域聯動、上下互動。
中國農業的發展離不開世界,世界農業的發展也需要中國的參與。中國農業與世界農業的聯系日益緊密,已初步形成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農業對外開放格局。我們將繼續堅定不移地實施對外開放戰略,在更大范圍、更廣領域和更高層次上參與農業國際合作與交流,堅持“引進來”和“走出去”相結合,不斷吸收和引進世界各國農業先進經驗、技術、人才和資金,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技術援助和人才培訓,積極參與農業領域國際事務,積極推動農產品國際貿易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