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抵押合同借款合同 抵押合同的標準版本篇一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
甲方為了_________將自有房地產及其附著物抵押予乙方,作為_________的保證。甲、乙雙方根據自愿、互利、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共同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該房地產座落于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用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共有權證號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共有附著物_________件,抵押物價值人民幣(大寫):_________。曾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抵押予_________,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擔保債務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第二條 甲方將上述房地產及其附著物之全部/部分抵押給乙方,范圍_________(詳情見附表及附圖)。
第三條 本次抵押擔保債務價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第四條 設定抵押之房地產擔保內容為被擔保債務的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及有關稅費。
第五條 約定期限:_________年(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間應當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權檢查由甲方占管的抵押物,甲方應主動予以配合。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抵押物轉讓或以其它形式處置,不得改變其使用性質;抵押物發生遺贈或繼承的,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第八條 除自然耗損外,抵押物發生毀損,甲方應當采取措施,負責保養和維修,以減少損失,其費用由甲方自負,并及時通知乙方。
第九條 因甲方過失造成抵押物不能或不足以擔保債務的,甲方須及時提供或增加擔保。
第十條 抵押已出租的房屋時,抵押人應當將房屋出租的事實告知抵押權人,同時還應當書面告知承租人。抵押合同生效后,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一條 抵押關系中合同主體發生變更、本合同繼續有效,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由變更后的合同主體享有、承擔。抵押當事人應共同到房地產抵押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合同變更登記手續。合同條款有變化的須重新簽訂合同。
抵押合同借款合同 抵押合同的標準版本篇二
編號:______
貸款方:______
借款方:______
借款方為取得借款,貸款方為確保貸款安全,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本財產抵押契約。雙方在共同遵守國家法律和信貸政策的前提下,保證恪守下列條款:
借款方自愿以本單位所擁有的財產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貸款方:包括固定資產元;可封存的流動資產元,有價證券元;其它元(詳見抵押物清單),評估現值共計________萬元。抵押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即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貸款方根據抵押率不得超過現值的70%的規定,同意以借款方抵押物為條件,核定借款方最高貸款額度________萬元。
在這個額度內,按照中國__銀行貸款辦法和信貸政策,可以一次申請貸款,也可分次申請借款,在抵押期限內,貸款歸還后可以申請貸款,但借款期不得超過抵押期。
經貸款方同意,抵押清單所列由借款方__(使用)的抵押財產。抵押期間借款方可繼續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維修,其費用開支由借款方負擔。在借款方__(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變賣、轉移、租借或另行抵押。
在抵押期間,屬借款方__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損壞、損失或變質,由借款方負責,并在十日內通知貸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財產作為抵押物,或由貸款方核減相應的貸款額。抵押清單所列的由貸款方__的抵押物,自本契約簽訂之時,移交貸款方__。
借款方不能按期還清借款本息時,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物,收回貸款本息。如處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貸款本息時,借款方應用其他資金歸還。
在抵押期間,如充當抵押物的有價證券到期兌現,由借貸雙方共同負責辦理并償還貸款。
在抵押期間,如發生抵押物價格下降時,貸款方相應調低放款額度。
抵押物必須參加財產保險(有價證券等除外)。如遇保險公司不同意保險或續保,借款方應另找意外財產損失擔保人。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借款方應負責續保,并將續保的保險單交貸款方__,如發生災害損失,借款方必須以保險理賠款歸還貸款本息。
抵押物的保險、鑒定、登記、運輸、保管以及合同公證等費用開支由借款方負擔。
貸款方有權隨時對借方__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督檢查,借款方須在工作上保證協助。
抵押合同依法需變更或解除的,必須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協商未成之前,原抵押合同繼續有效。
借款方發生合并、分立時,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合同的義務和享受應有的權利。
借貸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共同商定增加下列條款:
本契約自借貸雙方簽字并經公證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按合同規定歸還全部貸款本息(含提前還清貸款本息),抵押物返還借款方,本契約自動終止。
本契約一式三份,簽約方和公證機關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與借款合同一起保存。
附件:抵押物清單張。
借款方公章:______貸款方公章:
法人代表章:______法人代表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抵押合同借款合同 抵押合同的標準版本篇三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債務人_________________與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主合同),為保障乙方在主合同項下享有的債權得以實現,甲方自愿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為債務人履行主合同向乙方作抵押但保。甲乙方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設定抵押的房地產如下:房地產區坐落房地產房屋結構名稱房屋所有權證號預售合同備案號建筑總面積(平方米)用地總面積攤土地面積權證號(平方米)(平方米)建筑總樓層抵押樓層使用性質東:房地產狀況四至西:以下欄目僅供在建工程填寫《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編號《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編號已交納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已投入工程款施工進度及工程竣工日期已完成工作量和工程量北:南:抵押房產面積(平方米)抵押房產分土地使用所有權人小區街(路)號(附號)棟單元樓號
第二條本合同擔保的主債權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幣種:______________;數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元。債務履行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抵押房地產的價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抵押房地產由甲方占用與管理。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負責抵押房地產的安全與完好,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如抵押房地產人為毀損、滅失以及發生其他使抵押房地產價值減損的情況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復抵押房地產,或在_____天內重新提供相應的經乙方認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第五條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為乙方主債權_______________萬元,占主債權____%,及由此產生的附屬債權。
第六條本合同抵押期限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約定:
1、自抵押登記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2、不作約定。
第七條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押登記。天內,由甲乙雙方共同到該房產管理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
第八條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書面告知乙方,并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執行:
1、重新設定抵押房地產,變更抵押合同,甲乙雙方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抵押登記手續;2、甲方以拆遷受償價款償付乙方在本合同擔保范圍內的主債權及附屬債權。
第九條抵押房地產的轉讓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執行:
1、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抵押的房地產全部或部分進行轉讓、抵償第三方債務、贈與或以其他方式處置;2、甲方將抵押的房地產全部或部分進行轉讓時,應通知乙方并告知受讓人轉讓房地產已經抵押的情況,轉讓價款須交乙方指定的機構提存。
第十條抵押房地產的再抵押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執行:
1、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抵押房地產再進行抵押;2、甲方將抵押房地產余額部分再次抵押時,應通知乙方并告知新抵押權人抵押房地產已經抵押的情況,但所擔保債權不得超出余額部分的____%。
第十一條抵押房地產的出租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執行:
1、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抵押房地產對外出租;2、甲方出租抵押房地產時,應當將設置抵押的情況告知承租人,且租金收入須交乙方指定的機構提存。
第十二條本合同其他約定按下列第________項執行:
1、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抵押的房地產作重大改裝減損其價值,或改變其用途;2、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債務人和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1、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2、向乙方工商登記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簽訂;自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登記機關存___份。
甲方(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章):
代理人: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帳號:
乙方(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章):
代理人: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帳號:
抵押合同借款合同 抵押合同的標準版本篇四
借款人(債務人):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內的年利率為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即年利率6.0%的四倍。(借款人按期歸還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本金時,不計算利息。到期未歸還本金的按本條約定的利率計算利息,自出借之日起至還清之日止)
第五條還款方式:
.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本金。
第六條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第七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3.按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4.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九條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云南蕻芋食品有限責任公司10%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抵押人保證,云南蕻芋食品有限責任公司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況。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將該物品抵押給貸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條抵押產品價值:經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用于抵押物的物為云南蕻芋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產品。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的時間支付借貸本金和利息,貸款人有權將抵押的產品變賣。
第十一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抵押物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產品其它機械的抵押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20%的違約金,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20%的違約金。
5.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借款人(債務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貸款人(抵押權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抵押人及共有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抵押合同借款合同 抵押合同的標準版本篇五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 債權人:
法定代表人: 職務:住所:
電話:傳真: 郵編: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被保證人)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受益人)簽定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主合同),約定由質權人為其提供保證期限為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保證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的保證擔保。為了確保主合同項下被保證人義務得到切實履行,出質人愿意向債權人提供質押反擔保。為明確當事人權利、義務,依據我國《合同法》、《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當事人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出押人陳述與保證
1.1出質人是本合同項下出質股份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本合同項下的出質股份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
1.2完全了解被保證人的權利義務,為其提供質押反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1.3本合同項下股份依法可以設定質押,設立本合同的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條 質押擔保范圍
2.1出質人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質權的費用。
2.2當被保證人不履行其債務時,無論質權人對《委托保證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質權人有權直接要求各出質人在其擔保范圍內對全部債權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條 質押股份
3.1本合同項下用于質押的股份詳見《股份質押清單》。
3.2本合同簽訂時當事人對出質權利約定的價值,不作為質權人處分該權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質權人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第四條 質押股份的記載
4.1出質人應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將本合同的股份出質事項記載于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被持股人)的股東名冊。
第五條 股份質押的股東會決議
5.1出質人應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就本合同的股份出質事項作出被持股人的股東會決議。
第六條 質權的實現
6.1質權人代被保證人代償債務后,質權人有權與出質人協商,將出質股份折價由質權人所有以抵償主合同借款人所欠債務,也有權對出質股份采取拍賣、變賣等方式處分,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6.2質權人依6.1條處分出質股份時,各出質人應予配合,并到有關部門辦理出質股份的過戶登記手續。
第七條 轉讓禁止
7.1在被保證人償還主合同及《委托保證合同》項下全部債務之前,各出質人不得饋贈、轉讓、質押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出質股份。
第八條 出質人的權利和義務
8.1承擔本合同項下質權人實現質權的全部費用。
8.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各出質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出質股份饋贈、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
8.3在出質股份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各出質人有義務
通知并協助質權人免受侵害。
8.4當被持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各出質人應當提前30個工作日書面通知質權人:
8.4.1實行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8.4.2經營范圍和注冊資本變更、股權變動;
8.4.3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8.4.4出質股份發生權屬爭議;
8.4.5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8.4.6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等發生變更。
8.5被保證人償清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出質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第九條 質權人的權利和義務
9.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質權人可以提前處分出質股份,并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9.1.1依據主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解除主合同而發生質權人代償或造成質權人經濟損失。
9.1.2主合同履行期間被保證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貸款債權落空、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等對其償債能力有重大影響的情況。
9.2有權要求各出質人協助,避免質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出質人在本合同第一條中作虛假陳述與聲明,給質權人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10.2本合同生效后,當事人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沒有履行或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他方造成的損失;
10.3如因出質人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該出質人應在質押擔保范圍內賠償質權人的全部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1.1本合同經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自然人出質人簽字生效)。
11.2本合同有效期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11.3《保證合同》、《委托保證合同》無效,本合同仍有效,全部出質人仍應按本合同承擔擔保責任。
11.4本合同生效后,當事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當事人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2.1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質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三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13.1出質人承諾妥善經營管理被持股人的一切業務;
13.2出質人承諾在被保證人償清《委托保證合同》項下全部債務之前,被持股人不得進行股利或紅利的分派;不得將其股份出售、轉移、質押,也不得與第三方從事任何對被持股人的營運或財務狀況有損害的行為。
13.3質押期間質押股份發生權屬爭議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13.4質押期間質押股份滅失或被有關機關宣告為無效的,出質人須另行向質權人提供反擔保物。
第十四條 附件
14.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一:《股份質押清單》
第十五條 附則
15.1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頁不含正文,僅限蓋章使用
出質人[1](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出質人[2](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質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附件:
股份質押清單
出質人: 質權人:
抵押合同借款合同 抵押合同的標準版本篇六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聯系電話:
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聯系電話:
為確保甲方與債務人()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債權的實現,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簡稱乙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抵押財產
1、乙方提供的抵押財產是:(以下稱“抵押物”)。
共有人均同意以抵押物為主合同項下債權提供抵押擔保。
共有人:(簽字)
2、抵押財產的詳細情況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單”為準。
3、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條擔保的主債權及擔保范圍
1、擔保的主債權為編號為的主合同項下的本金元人民幣(大寫金額),利息計算方式為,借款期限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擔保的范圍為主合同項下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抵押物處置費、過戶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保險費及其它費用。
第三條抵押物的登記
如果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屬于法律規定需以登記為生效要件,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立即向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并在登記手續辦妥后三日內將他項權利證明、抵押登記證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權屬證明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
第四條保險
1、乙方應為抵押物投保,保險金額不低于或抵押物的評估價值,保險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并應指定甲方為保險權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險手續辦妥后,乙方應將保單正本交甲方保管。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時支付所有保費,并履行維持保險的有效存續所必需的其他義務。
3、抵押人未能投保或續保的,抵押權人有權自行投保、續保,代為繳付保費或采取其他保險維持措施。抵押人應提供必要協助,并承擔抵押權人因此支出的保險費和相關費用。
第五條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2、乙方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3、乙方對抵押物享有充分的處分權,若抵押物為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4、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不存在爭議、抵押、質押、訴訟(仲裁)、出租等情況。
第六條乙方的義務
1、抵押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并提供新的擔保。
2、乙方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鑒定、保險、保管、維修及保養等費用。
3、乙方應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應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應定時維修保養以保證抵押物的完好,并按甲方的要求辦理保險。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應有任何使抵押物價值減損或可能減損的行為;不應以轉讓、贈與、出租、設定擔保物權等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抵押合同借款合同 抵押合同的標準版本篇七
編號: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甲方自愿為__________(以下簡稱被擔保人),其有效身份證件號或單位注冊號(或編號)為_________,以自有財產向乙方領用牡丹貸記卡提供抵押擔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約。
一、定義:本合約所稱被擔保人系指牡丹貸記卡商務卡持卡單位和個人卡持卡人。
二、擔保范圍:被擔保人根據其與乙方所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_的《牡丹貸記卡領用合約》項下因牡丹貸記卡而發生的全部債務(包括信用額度內及超信用額度透支的本息、超限費、滯納金、追索費用等)和乙方實現抵押權的費用。上述債務的擔保以抵押權設立時確定的價值為限,甲方對被擔保人債務的償還順序為先償還已計息貸款,后償還未計息貸款,還款的順序均為利息、費用(超限費、滯納金等)、取現、轉賬和消費等貸款。
三、甲方提供的抵押物由本合約項下的抵押物清單載明,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甲方陳述與保證
(一)甲方確認已知悉并理解《中國工商銀行牡丹貸記卡章程》、《牡丹貸記卡領用合約》和本合約文本,并在對被擔保人的資信狀況與用卡動機充分了解的情況下,自愿為其進行擔保;
(二)甲方確認對抵押物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抵押行為真實、合法,并已履行必要的審批手續;
(三)如實說明抵押物的狀況和存在的瑕疵;
(四)負責辦理本合約項下有關的評估、公證、鑒定、登記等事宜,并承擔全部費用。
五、甲方不得將已設立抵押的抵押物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
六、甲方將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應當書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七、甲方發生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或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地址)等變更情形的,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該義務的,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八、甲方轉讓抵押物的,應取得乙方的同意,并另行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擔保,否則,不得轉讓抵押物。
轉讓抵押物的價值明顯低于其價值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30日內提供相應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九、甲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依法有權要求甲方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等的擔保。甲方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乙方只能在甲方因損害而得到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十、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有的所擔保的債權。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償。
十一、抵押權因抵押物滅失而消滅。因滅失所得的賠償金,應當作為抵押財產。
十二、被擔保人透支期限屆滿不履行債務的,乙方可以與甲方協商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者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十三、甲方若需提前終止本合約,應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俟被擔保人另行提供了經乙方認可的擔保或被擔保人銷戶后,本合約方可解除,但甲方對合約解除以前被擔保人債務仍承擔清償責任。
十四、甲方的擔保責任不因牡丹貸記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對被擔保人收費項目或標準的變化、利率的調整、被擔保人中途換領新卡、被擔保人人數的增減、被擔保人信用額度的調整等情形而改變。
十五、本合約不因乙方與被擔保人所簽訂的《牡丹貸記卡領用合約》的無效而無效。
十六、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約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起訴訟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七、本合約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至持卡人銷戶之日終止。依法需要登記的,則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十八、甲乙雙方可以就本合約未盡事宜另行約定補充條款作為本合約附件,與本合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甲方提供抵押的抵押物清單如下:
抵押物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評估價值,所有權權屬,使用權權屬。
甲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發卡機構):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合同借款合同 抵押合同的標準版本篇八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抵押人名稱: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名稱: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年____字第________號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整,抵押率為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萬元整。
第三條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應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抵押財產意外毀壞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由乙方提前處分,以所獲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a.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屆滿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
b.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c.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終止。經抵押登記的財產,乙方應偕同甲方到登記機關辦理核銷登記。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自然有效。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或經調解解決,如仍不能解決爭議的,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并經登記后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章)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附件:抵押財產清單
抵押契約編號:
單位:(元)
企業名稱:
經濟性質:
地址:
電話:
抵押物名稱:
規格:
單位:
數量:
帳面價值:
抵押現值:
折扣率:
抵押:
價值:
存放地點:
保險單:
原值:
凈值:
保險號碼:
起止時間:
抵押合同借款合同 抵押合同的標準版本篇九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地址: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地址: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并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借款事項
第一條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元,大寫。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____天。月利息______。
第二條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后,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每天的違約金,逾期超過30日的,視為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乙方每天20元(大寫貳拾元整)的違約金。
第二項抵押事項
第四條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_______________
2。車架號:
3。發動機號:
第六條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于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第七條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30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托書》。
第八條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5。借款人卷入或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信地址。聯系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7。抵押期間如出現任何交通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本車現公里數為8030公里,不能超過8500公里。
第三項其它規定
第九條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最多高達200元)。抵押期間,車子如有損壞,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余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借款人):乙方(出借人):
見證人:
年月日
抵押合同借款合同 抵押合同的標準版本篇十
鑒于甲方欠乙方貸款____元,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
2、數量:_____。
3、價值:_____。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并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后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由乙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由乙方負責,并將所銷售的貨款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并負全部責任。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后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余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 其它
1、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2、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章)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簽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簽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訂立
抵押合同借款合同 抵押合同的標準版本篇十一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_____待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_____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_______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_____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五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的,乙方可以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5.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6.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8.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一式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或其授權代理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_
抵押合同借款合同 抵押合同的標準版本篇十二
抵押人:xxxx
地址:xxxx郵編:xxxx
電話:xxxx
抵押權人:xxxx
地址:xxxx郵編:xxxx
電話:xxxx
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1.抵押財產
抵押人用作抵押的財產為抵押財產清單(詳見附件1);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 xxxx元整,抵押率為百分之,實際抵押額為xxxx元整。
2.財產保管
2.1抵押財產中的待雙方清點后,由抵押人自行保管;抵押人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檢查。
2.2抵押財產中的由抵押人交抵押權人保管。并由抵押權人向抵押人一次性收取元整的保管費,抵押權人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3.財產保險
抵押人應按抵押權人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抵押權人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約定的還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還款延期,抵押人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抵押權人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貸款。
4.權利限制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抵押人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
5.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6.優先權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抵押人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權人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抵押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抵押權人應退還抵押人。
7.抵押權撤銷
抵押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抵押權人保管的抵押人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抵押人。
8.變更或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9.違約責任
9.1按照本合同第2條第1項的約定,由抵押人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抵押權人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抵押權人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9.2按照本合同第2條第2項的約定,由抵押權人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抵押人由權要求抵押權人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抵押權人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9.3抵押人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抵押權人可視情況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款項本息,并可要求抵押人支付欠款總額5%的違約金。
9.4抵押人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抵押權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10.爭議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或向抵押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11.合同文本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
附件1:抵押財產清單
抵押人:xxxx
代表人:xxxx
抵押權人:xxxx
代表人:xxxx
xxxx年xxxx月xxxx日
抵押合同借款合同 抵押合同的標準版本篇十三
合同編號: 年 字第 號
抵押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
帳 號: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抵押權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簽訂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 市 縣(區)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 年 字第 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大寫) 元整,抵押率為百分之 ,實際抵押額為 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 待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 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 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五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的,乙方可以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5.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6.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8.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四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一式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 市 縣(區)
注:如果合同當事人為非法人單位,應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抵押合同使用說明
一、適用范圍:本合同是借款人或者第三人為擔保借款合同債務的履行,以一定的財物為抵押而與貸款人之間簽訂的擔保合同。
二、合同中“抵押人”即提供抵押財產的當事人,可以是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也可以是其他第三人;“抵押權人”即借款合同中的貸款人。
三、第一條中的“財產有效證書”,指由公證機關等出具的證明抵押財產真實、合法、有效的證明文件。
四、第二條中的“抵押率”,指抵押貸款額與抵押財產作價現額的比率。
五、第三條中的空格由甲、乙雙方根據具體情況填寫。
六、第十三條違約責任中違約金的比例及支付方式均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填寫。
七、合同當事人認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事項,而本合同條款未涉及的,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在第十四條中約定。
八、第十六條是對合同簽字人和生效日期的約定。合同必須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才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簽字和除單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無效。如果合同當事人不具備法人資格,則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抵押合同借款合同 抵押合同的標準版本篇十四
甲方(抵押權人): 身份證件號碼:
乙方(抵押人): 身份證件號碼:
乙方愿意以自有車輛作抵押借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用作抵押借款給甲方的車輛為:
品牌型號: 車身顏色:白色
發動機號: 車牌號碼:蒙a6y538
車輛識別代號:
第二條 乙方自愿將符合第一條條款的乙方合法擁有車輛以人民幣(大寫) 抵押給甲方。抵押期限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第三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理抵押車輛:
1.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償還借款。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處理抵押車所得款項,不足以償還貸款和費用的,甲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四條 抵押車輛由乙方自行保管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車輛,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車輛不列入破產清算范圍,甲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車輛。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七條 本合同以下條款全部履行方可生效
1.甲、乙雙方簽字按手印
2.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借款合同 抵押合同的標準版本篇十五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抵 押 人: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甲方與 (以下稱借款人)簽訂的 ____年 ___字第 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為抵押,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財產抵押,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簽訂本抵押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抵押擔保的范圍、年限
第一條 乙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并保證對該抵押物享有處分權。
第二條 乙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 元,貸款期限 ____年,從 ___年 ___月 ___日至 ___年 ___月 ___日,貸款用途為購、建住房。
第三條 本抵押物擔保范圍為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二、抵押物的使用、保管及費用
第四條 乙方須保證該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將抵押物用于保險條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目的。
第五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乙方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物產生的添附物,自動轉為本貸款項下的抵押物。
第六條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行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分。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抵押期間,乙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有維修、保養及保持其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由于抵押物毀損所導致的抵押物價值減少,應及時通知甲方并于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因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的其他損害,由乙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項下的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及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對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三、抵押物的保險
第九條 乙方簽訂本合同后,應到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辦理該抵押物的財產保險。保險
的賠償范圍應為該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毀損;投保金額不得少于其借款合同項下的貸款金額;保險期限與借款合同期限應一致,如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未履行到期還清全部貸款本息的義務,乙方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償還完畢止。
第十條 乙方應指定甲方為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險手續辦理完后將保險單正本交甲方保管。
第十一條 抵押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乙方須無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該抵押物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提前清償貸款本息或交由第三方提存,抵押期間乙方不得使用。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由乙方承擔責任,并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辦理相應手續。
四、抵押物的處分
第十四條 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約定條款時,甲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五條 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應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提前將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
(二)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卷入重大經濟訴訟糾紛或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三)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為乙方履行償還貸款本息;
第十七條 甲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費用;
(二)清償借款人欠甲方貸款罰息和利息;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