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是對過去一定時期的工作、學習或思想情況進行回顧、分析,并做出客觀評價的書面材料,它可使零星的、膚淺的、表面的感性認知上升到全面的、系統的、本質的理性認識上來,讓我們一起認真地寫一份總結吧。怎樣寫總結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總結應該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總結范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關于人大機關思想政治建設自查總結一
(二)注重完善,全面夯實組織基礎。一是扛牢主體責任。牢固樹立“抓好黨建是本職、抓不好黨建是失職”的理念,始終把黨建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切實履行“兩個責任”。召開專題會議,及時研究機關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出臺了《機關黨建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臺賬》《關于進一步加強人大機關黨建工作的意見》和《關于進一步落實“一崗雙責”的通知》等制度性文件4個,建立責任主體清單,臺賬推進管理,增強了黨組織書記抓黨建的責任意識。二是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深入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和“三比三爭”作風建設主題教育,堅持“三會一課”制度,認真開展每月“主題黨日”活動,認真組織開展雙重組織生活,對照“過硬黨支部、過硬好黨員”要求,逐步規范了黨員學習、教育、監督、黨費收繳、支部雙評等活動,及時調閱支部活動記錄和黨員學習筆記,完善規范活動記錄,推動了黨支部各項工作穩步有序開展。三是不斷豐富活動載體。組織機關黨員先后開展了全縣義務植樹、無償獻血、愛心送考、扶貧濟困、城市禁燃、義務掃雪、省級文明城市和文明單位創建等志愿服務活動,尤其是積極投身脫貧攻堅,廣大黨員干部紛紛走出機關,深入基層,走進貧困家庭,幫助排憂解難,清潔家園,改善戶容戶貌和生活環境,充分發揮了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三)注重清廉,不斷轉變工作作風。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嚴格履行“一崗雙責”,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排查廉政風險防控點,完善預防措施,自覺接受監督。堅持廉政談話和重大節日“打招呼”制度,開展了年度述職述責述廉、領導干部違規經商辦企業、社會團體兼職、收受紅包禮金、“幫圈文化”等專項整治活動。深入推進以案促改標本兼治制度化常態化活動,堅持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機關干部作風進一步轉變。
(四)注重長效,認真落實巡察整改工作。機關黨支部把巡察整改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主動認領,全面整改。第一時間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安排部署,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及推進臺帳,明確責任領導和整改時限,建立了委室主任聯席會議和領導小組辦公室周例會制度,細化責任清單,實施臺帳銷號管理,定期通報整改完成情況,巡察整改落實工作推進順利。
一年來,縣人大機關黨支部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
一是黨員教育方式單一。對機關黨建工作缺乏主觀能動性,對黨員的思想政治教育不夠,平時注重于讀讀報紙、學學文件、看看視頻,缺乏深層次互動交流,上級安排什么學什么,結合黨員思想狀況有針對性的學習不夠。
二是“三會一課”堅持不夠好。雖然每月堅持召開“主題黨日”活動,但是支委會開展不經常,大家平時都忙于業務工作,坐在一起商量黨支部工作的次數比較少,相互溝通交流不夠,即使坐到一起了,也是討論業務工作多,商量黨建工作少,對機關黨支部的工作開展缺少高質量的建議。
三是對退休黨員管理不夠嚴格。退休黨員居住比較分散,加上身體狀況、年齡的影響,集體活動和集中學習組織難度越來越大,機關黨支部約束監督管理不夠到位。
三、下步打算
針對這些問題,在今年的黨建工作中將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強理論知識學習。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思想,樹牢“四個自信”,切實做到“兩個堅決維護”,站穩政治立場,進一步提高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的認識。
二是增強管黨治黨意識。切實履行主體責任,認真落實“一崗雙責”,在廉政建設工作抓深、抓細、抓常上進一步下功夫,加大敢管敢嚴力度,努力推動機關作風建設常態化。
三是全面加強機關黨建。充分發揮機關黨支部示范引領作用和黨員模范帶頭作用,按照縣委“過硬黨支部、過硬好黨員”要求,積極創建黨建示范點,堅持好“三會一課”制度,認真開展黨內各項活動,推機關黨的建設高質量開展。
關于人大機關思想政治建設自查總結二
1998年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嚴禁黨政機關到風景名勝區開會的通知》以來,各級黨政機關到風景名勝區尤其是到中央明令禁止的12個風景名勝區開會現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違規到上述風景名勝區開會問題仍未完全杜絕,到其他熱點風景名勝區開會以及在風景名勝區外開會到區內旅游的情況時有發生,有的單位還巧立名目組織公款旅游,損害了黨和政府形象,廣大干部群眾對此反映強烈。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堅決杜絕以會議名義到風景名勝區公款旅游等違規行為,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級黨政機關一律不得到八達嶺-十三陵、承德避暑山莊外八廟、五臺山、太湖、普陀山、黃山、九華山、武夷山、廬山、泰山、嵩山、武當山、武陵源(張家界)、白云山、桂林漓江、三亞熱帶海濱、峨眉山-樂山大佛、九寨溝-黃龍、黃果樹、西雙版納、華山21個風景名勝區召開會議,禁止召開會議的區域范圍以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確定的核心景區地域范圍為準。
二、地方各級黨政機關的會議一律在本行政區域內召開,不得到其他地區召開;因工作需要確需跨行政區域召開會議的,必須報同級黨委、政府批準。風景名勝區核心景區與地方政府主要行政區域高度重合的,當地黨政機關應當在機關內部會議場所或定點飯店召開會議。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到京外召開會議的,必須嚴格執行會議費管理有關規定。
會議主辦單位要合理安排會議日程,嚴格遵守報到、離會時限,嚴禁超出規定時限為參會人員提供食宿,嚴禁組織與會議無關的參觀、考察等活動。
三、黨政機關召開涉及旅游、宗教、林業、地震、氣象、生態環保、國土資源以及景區規劃等工作的專業性會議,確需到禁止名單中的風景名勝區召開的,應當完善管理制度,從嚴控制、嚴格審批。垂直管理單位應當報上一級主管部門批準,其他單位報同級黨委、政府批準。
四、嚴禁各級黨政機關以召開會議等名義組織公款旅游。嚴禁在會議費、培訓費、接待費中列支風景名勝區等各類旅游景點門票費、導游費、景區內設施使用費、往返景區交通費等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嚴禁向下級單位以及旅游景區管理部門、接待服務場所、旅游中介公司等單位轉嫁上述費用。嚴禁違反規定要求旅游景區管理部門、有關企業等單位免除上述費用。
五、財政部門要建立會議經費定期或不定期財政監督檢查制度,審計機關要建立會議費經常性審計監督制度,加大審計結果公開力度,必要時對旅游景區管理部門、接待服務場所、會議培訓中介機構等單位開展延伸監督檢查和審計,防止轉嫁費用,并及時將違規違紀線索移交紀檢監察機關。
六、本通知適用于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
七、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