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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復工封閉管理制度篇一
為了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情防控工作的有關要求,把疫情防控作為當前一項重大政治任務來抓,切實做好我校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學生管理工作,保障學校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打贏疫情防控戰,特制定防控疫情期間學生管理方案,具體工作內容如下:
組長:薛某某
副組長:張某某
組員:陳某某薛某某
一、加強學生思想教育工作,創新活動形式,傳播正能量
1、加強疫情防控教育。利用微信平臺、學院官某某,宣傳普及疫情防控知識和防控要求;利用“學習強國”app等軟件,使學生及時了解疫情防控動態。
2、加強誠信教育。利用微信平臺、學校官某某或各班開展線上班會,向學生宣傳有關因瞞報產生嚴重后果的案例,加強學生的`誠信教育。
3、加強愛國主義教育。開展“【抗擊疫情眾志成城】活動;開展“我與父母共看紅色電影”溫情活動,傳遞正能量。
4、加強珍愛生命教育、感恩教育、規則教育。利用微信平臺及管網,定期推送相關內容;開展珍愛生命、感恩等系列線上活動,培養學生的感恩心、責任心等。
二、做好疫情動態排查和信息統計上報
1、實行疫情“打卡”簽到制度。各班班主任每天通過班級群要求學生認真如實報告個人身體健康情況,再由班主任匯總,做好學生的健康監測。
2、建立健康臺賬。學生每日的健康情況需登記備案,如發現發熱、咳嗽等癥狀,要第一時間上報。
三、強化學生心理疏導,保持積極樂觀的心態
1、發布心理健康服務熱線。在疫情期間,若學生出現難以排解的負面情緒,可及時尋求學校心理健康服務。
2、發布
疫情復工封閉管理制度篇二
1、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禁止進出校門。
2、學生必須自覺接受和遵守學校的全封閉管理,不得抵制和抗拒,否則要受紀律的處分。
3、每周星期日晚至星期五,每天晚飯后到晚讀時間內,學生可自由出入,其他時間內宿學生一律不準進出,如有特殊,須向校警或值日領導陳述清楚原因,獲準后方可進出,校警或值日領導要做好記錄備查;對不佩戴校徽的學生,一律不準出入;外宿學生須憑外宿的校徽按規定按時離校,未經同意不得借故逗留。
4、遵守《公車中學學生住宿管理制度》,禁止任何人爬墻進出學校。
5、外來人員,原則上不能在學生宿舍留宿,特殊情況必須征得校警同意,還需有兩名內宿學生擔保,學校主管領導批準后才可留宿,并作好記錄。
6、外來人員進入校園,值班校警要一律登記。
7、出入校內車輛要經校警同意方可放行。
8、學校商店、飯堂要自覺服從管理,不準私自放人員出入,如違反校警有權干涉。
9、學校安排兩名校警二十四小時值勤,值日領導和教師要認真協作。
10、力所能及地做好學校圍墻,盡量減少其他出入口,配備好門鎖,控制好出入口。
11、努力管好學生飯堂,改善膳食,管好宿舍,清潔凈公用廁所,管好小賣部,保障學生用品供給,配備好供水設備,保證學生用水,開放圖書室、閱覽室,組織開展好各種興趣小組活動及文體活動等,豐富校園生活。
12、加大宣傳力度,向師生和人民群眾宣傳解釋封閉式管理的意義和作用,爭取全社會的理解和支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學校封閉式管理。
13、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及家屬、飯堂和小賣部承包人員等,不準在校園內放養禽畜(禁止養狗)。
疫情復工封閉管理制度篇三
為進一步鞏固學校疫情防控工作成果,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切實保障廣大師生身心安全,打造安全、文明、綠色、和諧工地。根據全國平安校園建設通知精神和學校安全工作要求,特制定校園工地封閉管理制度。
1、施工期間嚴格執行工地現場封閉式管理,堅決做到“五個一律”:
(1)校外與本工程無關人員一律不準進校;
(2)施工人員進校門前一律核驗身份和檢查體溫;
(3)施工人員進入校園后,不得隨意走動,一律由工地車輛統一帶進工地現場;
(4)進入工地現場后,施工人員一律不得隨意出入工地;
(5)如遇特殊事宜確須出入工地的,一律報基建處審批通過后方可進出;
2、施工企業應明確各級人員保衛職責,制定保衛管理方案,配備保衛人員,加強夜間巡查,防火防盜。
3、施工人員生活區、辦公區和施工區應按規定分開設置,分區隔離,統一管理;受場地限制無法統一設置生活區的,項目施工企業應加強對駐外人員的日常管理。駐外人員每天統一憑證并體溫測量正常后進出校園工地。
4、施工現場實行100%圍擋封閉,原則上工地大門設置不多于兩個,大門口設置24h門衛值班,對進出工地的人員、車輛、材料、機具進行嚴格管理。施工期間保證大門緊閉,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工地現場。如遇行政管理單位檢查,應積極配合引導。
5、制定有效的施工噪音、光照及灰塵防治措施,盡量減少施工噪音、光照及灰塵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原則上施工時間不得早于早上7點,晚上不得晚于晚上10點。如遇特殊施工需求,應及時上報基建處予以溝通協調。
6、施工企業應對工地生活區、辦公區及施工區認真開展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安全隱患,盡快落實整改。
7、保證工地環境干凈整潔,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八個百分百”要求,建立工地環境衛生管理制度,安排專人每天進行生活區、辦公區及施工區打掃清潔工作。
8、加強施工現場安全文明及衛生健康宣傳教育,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及衛生意識,增強自我防護能力。
9、加強疫情監測,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嚴格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四有”要求:有防護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責任人、有防護物資設備、有醫護力量支持。
10、嚴格執行施工單位領導帶班和關鍵崗位工地24小時值班制度,嚴格落實信息報告制度,發現異常現象及時上報基建處,堅決杜絕遲報、漏報、瞞報等現象。
11、施工企業項目經理對此封閉管理制度負責監督落實。
1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待工程竣工后予以終止。期間,對不遵守本制度規定者將予以嚴肅處理。
疫情復工封閉管理制度篇四
為控制疫情,根據上級要求和學校實際情況,自2020年1月28日起,對出入校門作如下規定,請自覺遵守。
1、非假期留校學生不得擅自返校。留校學生原則上不要離開學校,確有特殊原因需要離開的,進出校門必須進行登記說明。
2、出入校門人員必須憑工作證或學生證,特殊情況需要入校工作的外聘人員,請聘任部門出具證明和合理理由報告,經同意后登記身份證和聯系方式才能進校。
3、來校游玩和鍛煉人員,一律不得入校。
4、進校人員必須通過測溫,體溫超過37.5度者不得入校,特殊情況必須入校的,門衛做好人員信息(包括手機號)登記后,報告保衛處值班人員,由保衛處值班人員報告校醫院值班人員。
5、外來保障車輛、人員進入學校,保障部門必須事先通報保衛處,經人員身份和車輛信息登記并對所有人員測體溫后才能入校。
疫情復工封閉管理制度篇五
為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學校開學后出入管理,嚴守陣地,確保校外疫情不進校園,校內疫情不擴散,依據上級部門相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1.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無關人員和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校園。
2.凡進入校園的師生,一律核驗身份,進行體溫檢測,并登記相關信息,確認符合相關規定后,方可進入校園。
3.發現發熱、干咳、乏力、體溫超過37.3度的,一律不得進入校園,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要求進行處置。
4.因公確需進入的外來人員,須經當日值班校(園)級領導批準,核驗身份證件。并履行“外來人員”登記、測溫、消毒手續。發現情況異常的,一律禁止進入校園。外來人員須由校內人員陪同,嚴格控制活動區域,完成相關工作后迅即離開校園。
5.謝絕一切因私來訪人員。如有特殊情況因私來訪的外來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校園,來訪者與被訪人在園外會面。被訪者返回后,履行測溫、消毒手續。
6.門衛管理人員為進入校園人員測量體溫時,要專區專用,要與被測人員保持適當距離,減少對話,用體溫槍等手持儀器測量時要嚴格按照使用說明規范操作,不得與被檢測人員發生肢體接觸。
7.禁止一切外來車輛入園。運送學生食材的超市配送車輛,在園外停放。運送人員需經過體溫檢測,無異常并進行手部消毒及“外來人員登記”后方可將食材送到食堂。
1.未按學校規定執行或非經學校批準同意,教職員工一律不得離開校園。必要的教師員工外出活動要進行記錄備案。教師離園時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從外返回園內,必須再接受傳達室人員體溫測量,體溫正常方可入園。
2.來園學生沒有極特殊情況,不允許家長中途接走學生。如必須接走,家長需提前與本班教師說明情況,待本班教師同意的情況下,由本班教師將學生送至學校大門口處,將學生接走,家長不得進入校園。
3.實行分批、錯峰放學,避免校門口人員聚集。組織家長和學生快速離開校園,減少逗留時間。
疫情復工封閉管理制度篇六
1、加強疫情防控教育。利用微信平臺、學院官某某,宣傳普及疫情防控知識和防控要求;利用“學習強國”app等軟件,使學生及時了解疫情防控動態。
2、加強誠信教育。利用微信平臺、學校官某某或各班開展線上班會,向學生宣傳有關因瞞報產生嚴重后果的案例,加強學生的誠信教育。
3、加強愛國主義教育。開展“【抗擊疫情眾志成城】活動;開展“我與父母共看紅色電影”溫情活動,傳遞正能量。
4、加強珍愛生命教育、感恩教育、規則教育。利用微信平臺及管網,定期推送相關內容;開展珍愛生命、感恩等系列線上活動,培養學生的感恩心、責任心等。
1、實行疫情“打卡”簽到制度。各班班主任每天通過班級群要求學生認真如實報告個人身體健康情況,再由班主任匯總,做好學生的健康監測。
2、建立健康臺賬。學生每日的健康情況需登記備案,如發現發熱、咳嗽等癥狀,要第一時間上報。
1、發布心理健康服務熱線。在疫情期間,若學生出現難以排解的負面情緒,可及時尋求學校心理健康服務。
2、發布
疫情復工封閉管理制度篇七
一、為加強學校疫情報告管理工作,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學校成立傳染病防治領導組織,建立傳染病疫情絡,固定專(兼)職疫情管理人員、消毒人員,積極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
二、學校執行職務的醫療保健、疫情管理人員為責任疫情報告人,學校領導、老師、學生等為義務報告人,責任疫情報告人和義務報告人發現法定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攜帶者應在規定時限內,向轄區內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三、責任疫情報告人發現傳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攜帶者,農村于12小時內通過傳染病監測信息系統進行報告。
四、傳染病暴發、流行時,責任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疫情。
五、學校要進一步落實“晨檢、午檢”制度,對請假、缺課的學生要詢問原因,注意追蹤,確保對傳染病疫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六、學校要進一步加強衛生防病知識宣傳教育工作,采取開設健康教育課、設立宣傳欄、舉辦黑板報等多種形式進行傳染病防治知識培訓。衛生部門要經常深入學校進行防病知識宣傳,倡導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七、學校要積極開展愛國衛生運動,保持室內外環境衛生。教室、宿舍要經常通風,設置防蚊滅蠅設施。食堂要講究衛生,預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的發生。學生要合理營養、平衡膳食,加強鍛煉,提高身體素質。
八、學校堅持晨檢制度,每天早7:40上早自習時前10分鐘由班主任負責檢查班內學生身體狀況及教室環境衛生、學生個人衛生。校醫負責全校的異常情況的排查。
1、班主任發現各類傳染病疑似病人,不得讓其與其他人接觸。
2、向衛生室老師匯報,衛生室老師診斷為疑似病人后及時向傳染病工作領導小組匯報。
3、立即送至應急隔離室。
4、通知學生家長,送疑似病人到指定醫院就診。同時電話追蹤醫院診斷結果。
5、校醫主管領導,超過3人要上報區衛生防疫站、教委。
6、對疑似癥狀者去過的地方進行消毒。
7、加強宣傳教育,安定人心,穩定學校秩序。
8 、如發生傳染病除隔離病人外,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病人到過的地方進行消毒。
9、堅持開窗通風制度,每天派專人負責教室的開窗。
10、堅持定期消毒制度,由后勤負責對各教室、專用教室的消毒。
11、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著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課,不得來校。學生因傳染病休學者痊愈后要出示醫院證明并經學校同意方可回校學習。
疫情復工封閉管理制度篇八
為了有力地保護全校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促進學校發展,維護學校穩定,結合當前疫情,將新冠疫情預防控制工作依法納入科學、規范、有序的軌道,形成工作常規,根據省、市、縣有關加強學校新冠疫情預防與控制工作的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員安全管理
1.宿舍主管每天早操前30分鐘和晚自習下課前30分鐘測量宿管人員的體溫,確認沒有異常后準許上崗,并做好記錄,所有參與宿舍管理的人員必須佩戴口罩上崗。
2.學生宿舍實行封閉管理。進入人員實行體溫監測和健康管理、實名登記驗證并須佩戴口罩。疫情防控期間謝絕外人來訪。
3.發現發熱(37.3度以上)、感冒、咳嗽癥狀、呼吸道感染的人員,應立即報告學校疫情防控人員進行隔離治療和醫學觀察,對與其接觸人員測試體溫并進行醫學觀察。
4.到過疫情防控重點地區、接觸過疫情防控重點地區高危人員的人員,要按有關規定經14天隔離觀察無后方可上崗。
5.宿管人員夜間全部入住學生宿舍樓,實行統一封閉管理,不得脫崗或隨意找人頂崗,嚴禁在宿舍樓內飲酒。
二、場所清潔消毒
2.宿舍內部定期開窗通風,每天至少3次,每次半小時以上,保持空氣流通。
3.設立“廢棄口罩專用垃圾桶“,按要求分類投放廢棄口罩、日常垃圾等,及時對垃圾投放點進行消殺。
三、防護物資配備
1.給宿管人員配備數量充足的紅外、水銀測溫計。
2.有條件的學校在宿舍配備移動紫外消毒燈,每天消毒1次。
3.宿舍儲備一定數量供學生應急的口罩。
疫情復工封閉管理制度篇九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學校開學后出入管理,嚴守陣地,確保校外疫情不進校園、校內疫情不擴散,依據國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堅持依法依規、嚴格管控、精準施策的原則,切實強化學校出入管理。
第三條 以“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保障師生安全”為目標,按照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的要求,健全并嚴格落實出入登記、體溫檢測、消毒等相關管理規定,保障廣大教職員工、學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第四條 本辦法所指的學校包括全省各級各類學校(含幼兒園),校園包括教育教學區域和家屬院區域。
第五條 本辦法所指的教職員工包含本校教師、工勤人員、臨時聘用人員和家屬。
第六條 學校須嚴格控制出入口數量,原則上一個校園只開啟一個校門出入口。結合工作實際,在學生集中返校和上、下學時,視情況增加校門開放數量,避免高峰時段人員聚集。除保留必要的校門出入口外,暫不使用的出入口,須及時關閉上鎖,嚴禁人員出入。
第七條 在校園居住、在其他單位(學校)工作或學習的人員,憑工作或學習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由學校辦理出入手續,方可出入校園。
第八條 疫情防控期間,學校一律實行封閉管理,無關人員和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校園。
第九條 學校通知開學后,教職員工和學生按學校規定的時間返校。未經學校批準,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第十條 凡進入校園的教職員工和學生,一律核驗身份,進行體溫檢測,并登記相關信息,確認符合相關規定后,方可進入校園。首次返校的教職員工和學生須提交健康證明等相關材料,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員,一律不得返校、返崗。
第十一條 發現發熱、干咳、乏力等異常癥狀的教職員工和學生,一律不得進入校園,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向有關部門進行報告,配合做好后續處置工作。
第十二條實行分批、錯峰開學、上學,避免校門口人員聚集。引導學生快速進入校園、家長盡快離開校門口,減少逗留時間。
第十三條 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須臨時進入校園的疾控、醫療機構和水、電、氣、暖及社區等單位工作人員,由對口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經批準后方可進入校園。
第十四條 對需臨時進入校園的人員,在測量體溫的同時,須登記姓名、身份證號、聯系方式、單位或居住地址、身體健康狀況、是否到過疫區、是否接觸過確診病例或疑似病例等詳細信息。發現情況異常的,一律禁止進入校園。對臨時進入校園的人員進行嚴格管控。
第十五條 凡經學校同意進入校園的車輛,須進行檢查、登記。有條件的學校,在校門口附近設置車輛消毒區域,配置消毒設備和物品,對進入校園的車輛進行消毒。
第十六條 疫情期間,嚴禁物流配送和快遞等車輛進入校園。確需進入校園的,經學校同意后,到校園指定區域臨時停放,不得到其他區域;完成任務后,不得在校園停留。
第十七條 教職員工和學生離開校園,須按學校的規定執行或經學校批準同意。未按學校規定執行或非經學校批準同意,教職員工和學生一律不得離開校園。
第十八條教職員工和學生及臨時進入校園的人員離開校園時,須進行登記、身份核實和相關材料核查等,并測量體溫。發現異常的,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報告相關部門,妥善予以處置。
第十九條 實行分批、錯峰放學,避免校門口人員聚集。引導學生快速離開校園、學生及其家長盡快離開校門口,減少逗留時間。
第二十條 正常在校期間,經學校批準同意離校的教職員工和學生,返校后須詳細報告個人去向和接觸人員。
第二十一條 學校在校園出入口配備必要的體溫檢測和相應辦公設備等,滿足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有條件的學校,在校門出入口設置紅外熱成像儀。
第二十二條 加強校園出入口管理隊伍建設,配備專職安全員和衛生員等,嚴格校門出入口管理。為管理人員配備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手套、防護服等防護用具,強化自我保護,確保自身安全。
第二十三條 學校須根據要求,創造條件,開發或推廣使用學校出入信息管理系統,規范出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十四條 對不服從管理的教職員工和學生,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疫情防控的規定,一律嚴肅處理。
第二十五條 對不服從學校管理的社會人員,由學校聯系當地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第二十六條 因工作職責落實不到位,對出入校園人員失察漏管的,根據情節輕重,嚴肅進行追責。
第二十七條 各地、各學校可以根據本辦法,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二十八條 學校附屬單位由學校參照上述規定,負責做好出入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廳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