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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安全管理應急預案 安全管理應急預案的分類篇一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精神為指導,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在抓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加強特殊時段的安全防護檢查和舉措,提升全公司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損害,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一)房屋結構性安全維護;
(二)公房水箱供水衛生安全;
(三)住宅及辦公、經營性用房的用電和防火安全;
(四)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
(五)上述各項工作所涉及的安全突發事件和其它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一)公司成立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公司行政辦公室、工程管理科、公房科、人事科為此項工作的預案日常責任部門。
領導小組組長:
領導小組副組長:
領導小組成員:
(二)公司下屬各單位應參照此預案,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相應的預案機制,并報送工程管理科(附24小時電話聯系方式)。
由公司領導小組根據各部門業務分工,分別督促落實:
(一)各房管所定期對危舊房進行巡查,并結合危舊房巡查情況制定和完成維修計劃; 結合住用戶的'實際用電負荷,制定和落實老化電線更換計劃;根據公司關于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的工作要求,嚴格按程序對水箱進行清洗和維護,保證供水衛生;結合本所管房實際狀況,準備一定數量的臨時住宅用房,作為安全突發事件受災住用戶的臨時過渡房;
(二)商業用房的用電及防火安全管理,必須作為公司下屬各單位各項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公司領導小組將不定期進行檢查;
(三)危改開發項目實施單位,在項目開工前,應將施工企業制定的施工安全管理方案報送工程管理科備案,工程管理科將結合此方案不定期地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四)各單位要積極貫徹上級部門關于安全管理工作的部署和指導精神,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適時開展安全知識培訓,提升安全意識和相關技能。
應急預備措施,原則上由公司領導小組通知執行,但各單位也可根據災害預防需要自行啟動。
(一)在春節等長假之前,各房管所應組織房管人員、危舊房監護責任人對轄區內房屋的結構性隱患進行重點巡查,并及時加強維護措施;成立節日期間搶險應急分隊,準備充足的維修材料、工具以及車輛,保證節日期間的應急搶險需要;
(二)在大風、大雨、大雪等惡劣天氣下,各房管所應組織專班對轄區內的房屋進行巡查,對住戶進行詢問,檢查日常維修工程的施工質量,防止結構性隱患形成實際災害,并將惡劣天氣中暴露出的重點隱患列入維修計劃;
(三)秋、冬干燥季節和夏季高溫季節,全公司各單位要重點防范火災隱患,組織專班對本單位的木結構、板壁結構房屋、轉租用房、商業用房加強檢查,及時更換老化電線,檢修用電設施和消防器具,并在火災易發區域張貼防火宣傳單;
(四)公司領導小組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五)其它應急預備措施,由公司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部署。
公司下屬各單位必須按照救援、報警、報告同時進行的原則,完成下列程序:
(一)突發事件涉及單位應立即向公司領導小組報告,說明突發事件的時間、地點、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處理等基本情況;
(二)在不影響救護的前提下,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不得故意破壞和毀滅有關證據;
(三)盡最大努力實施搶險救援,或全力配合消防人員、醫務人員進行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公司其他下屬單位也應配合、支持事故搶救,提供便利條件;
(四)調查處理
事故現場搶險救援完成之后,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督促事故涉及單位盡快開展現場察勘工作,做好有關當事人的詢問記錄,掌握客觀真實情況,形成事故調查報告,或積極協助公安、消防部門完成此項工作;對不作為、亂作為或在處理突發事件時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造成重大損失的人員,由公司依據相關規定給與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校園安全管理應急預案 安全管理應急預案的分類篇二
為及時、高效、妥善處置發生在我鎮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有效應對并及時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造成的人民健康危害,做好醫療救護工作,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防止事態進一步擴散,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與健康,維護社會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其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于我鎮范圍內發生的所有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控制工作。
三、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
加強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和防范,及時發現并排除隱患,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
(二)快速反應
及時發現并上報可能存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隱患,建立信息通報快速通道,盡可能在最短時間內啟動預警機制。
(三)分類指導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類型,對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它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區別處理,以求達到最佳效果。
(四)及時處理
在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對受害者及時采取救治措施,做到快速、高效、及時,最大限度減輕危害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屬地管理
我鎮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機構有權對轄鎮內的各種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資源進行統一調配。
校園安全管理應急預案 安全管理應急預案的分類篇三
為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事故,保護師生人身安全和實驗室財產安全,保障實驗室安全和正常運轉,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火災
火災性事故的發生具有普遍性,幾乎所有的實驗室都可能發生:
1.忘記關電源,致使設備或用電器具通電時間過長,溫度過高,引起著火;
2.操作不慎或使用不當,使火源接觸易燃物質,引起著火;
3.供電線路老化、超負荷運行,導致線路發熱,引起著火;
4.亂扔煙頭,接觸易燃物質,引起著火。
(二)、爆炸
爆炸性事故多發生在具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壓力容器的實驗室:
1.違反操作規程,引燃易燃物品,進而導致爆炸;
2.設備老化,存在故障或缺陷,造成易燃易爆物品泄漏,遇火花而引起爆炸。
(三)、中毒
毒害性事故多發生在具有化學藥品和劇毒物質的化學實驗室和具有毒氣排放的實驗室:
1.違反操作規程,將食物帶進有毒物的實驗室,造成誤食中毒;
2.設備設施老化,存在故障或缺陷,造成有毒物質泄漏或有毒氣體排放不出,釀成中毒;
3.管理不善,造成有毒物品散落流失,引起環境污染;
4.廢水排放管路受阻或失修改道,造成有毒廢水未經處理而流出,引起環境污染;
5.進行有毒有害操作時不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具;
6.不按照要求處理實驗“三廢”,污染環境。
(四)、觸電
1.違反操作規程,亂拉電線等;
2.因設備設施老化而存在故障和缺陷,造成漏電觸電。
(五)、灼傷
皮膚直接接觸強腐蝕性物質、強氧化劑、強還原劑,如濃酸、濃堿、氫氟酸、鈉、溴等引起的局部外傷:
1.在做化學實驗時沒有根據實驗要求配戴護目鏡,眼睛受刺激性氣體薰染,化學藥品特別是強酸、強堿、玻璃屑等異物進入眼內;
2.在紫外光下長時間用裸眼觀察物體;
3.使用毒品時沒有配戴橡皮手套,而是用手直接取用化學毒品;
4.在處理具有刺激性的、惡臭的和有毒的化學藥品時,沒有在通風櫥中進行,吸入了藥品和溶劑蒸氣。
5.用口吸吸管移取濃酸、濃堿,有毒液體,用鼻子直接嗅氣體。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組織制定安全保障規章制度;
(2)保證安全保障規章制度有效實施;
(3)組織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4)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5)負責現場急救的指揮工作;
(6)及時、準確報告安全事故。應急電話:火警:119匪警:110醫療急救:120
校辦公室:xxxxxx
教導處:xxxxxx
(一)實驗室火災應急處理預案:
1.發現火情,現場工作人員立即采取措施處理,防止火勢蔓延并迅速報告;
2.確定火災發生的位置,判斷出火災發生的原因,如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明確火災周圍環境,判斷出是否有重大危險源分布及是否會帶來次生災難發生;
4.明確救災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應措施,按照應急處置程序采用適當的消防器材進行撲救;包括木材、布料、紙張、橡膠以及塑料等的固體可燃材料的火災,可采用水冷卻法,但對珍貴圖書、檔案應使用二氧化碳、鹵代烷、干粉滅火劑滅火。易燃可燃液體、易燃氣體和油脂類等化學藥品火災,使用大劑量泡沫滅火劑、干粉滅火劑將液體火災撲滅。帶電電氣設備火災,應切斷電源后再滅火,因現場情況及其他原因,不能斷電,需要帶電滅火時,應使用沙子或干粉滅火器,不能使用泡沫滅火器或水。可燃金屬,如鎂、鈉、鉀及其合金等火災,應用特殊的滅火劑,如干砂或干粉滅火器等來滅火。
5.依據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別、危害程度級別,劃定危險區,對事故現場周邊區域進行隔離和疏導;
6.視火情撥打“119”報警求救,并到明顯位置引導消防車。
(二)實驗室爆炸應急處理預案:
1.實驗室爆炸發生時,實驗室負責人或安全員在其認為安全的情況下必需及時切斷電源和管道閥門;
2.所有人員應聽從臨時召集人的安排,有組織的通過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離爆炸現場。
3.應急預案領導小組負責安排搶救工作和人員安置工作。
(三)實驗室中毒應急處理預案:實驗中若感覺咽喉灼痛、嘴唇脫色或發紺,胃部痙攣或惡心嘔吐等癥狀時,則可能是中毒所致。視中毒原因施以下述急救后,立即送醫院治療,不得延誤。
1.首先將中毒者轉移到安全地帶,解開領扣,使其呼吸通暢,讓中毒者呼吸到新鮮空氣;
2.誤服毒物中毒者,須立即引吐、洗胃及導瀉,患者清醒而又合作,宜飲大量清水引吐,亦可用藥物引吐。對引吐效果不好或昏迷者,應立即送醫院用胃管洗胃。孕婦應慎用催吐救援。
3.重金屬鹽中毒者,喝一杯含有幾克mgso4的水溶液,立即就醫。不要服催吐藥,以免引起危險或使病情復雜化。砷和汞化物中毒者,必須緊急就醫。
4.吸入刺激性氣體中毒者,應立即將患者轉移離開中毒現場,給予2%~5%碳酸氫鈉溶液霧化吸入、吸氧。氣管痙攣者應酌情給解痙攣藥物霧化吸入。應急人員一般應配置過濾式防毒面罩、防毒服裝、防毒手套、防毒靴等。
(四)實驗室觸電應急處理預案:
1.觸電急救的`原則是在現場采取積極措施保護傷員生命。
2.觸電急救,首先要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越快越好,觸電者未脫離電源前,救護人員不準用手直接觸及傷員。使傷者脫離電源方法:⑴切斷電源開關;⑵若電源開關較遠,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開觸電者身上的電線或帶電設備;⑶可用幾層干燥的衣服將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觸電者的衣服,使其脫離電源;
3.觸電者脫離電源后,應視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應使其就地躺平,嚴密觀察,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如神志不清,應就地仰面躺平,且確保氣道通暢,并于5秒時間間隔呼叫傷員或輕拍其肩膀,以判定傷員是否意識喪失。禁止搖動傷員頭部呼叫傷員。
4.搶救的傷員應立即就地堅持用人工肺復蘇法正確搶救,并設法聯系校醫務室接替救治。
(五)實驗室化學灼傷應急處理預案:
1.強酸、強堿及其它一些化學物質,具有強烈的刺激性和腐蝕作用,發生這些化學灼傷時,應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再分別用低濃度的(2%~5%)弱堿(強酸引起的)、弱酸(強堿引起的)進行中和。處理后,再依據情況而定,作下一步處理。
2.濺入眼內時,在現場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每一實驗室樓層內備有專用洗眼水龍頭。沖洗時,眼睛置于水龍頭上方,水向上沖洗眼睛沖洗,時間應不少于15分鐘,切不可因疼痛而緊閉眼睛。處理后,再送眼科醫院治療。
校園安全管理應急預案 安全管理應急預案的分類篇四
為了進一步加強事故預防工作,為全園師生創設一個安全健康的活動環境,杜絕園內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預案。
以“教育穩定,教育教學秩序井然、師生、家長滿意”為目標,以預防事故發生為主線,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有效防治工作,建立健全一系列安全工作制度和安全措施。
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任副組長,為組員,并形成園安全常規管理網絡,工作小組的主要任務是:負責指導和落實。
(一)幼兒園防火安全措施
1.配備相當的消防器材,定期檢查消防設施,建立安全通道。
2.開展防火、滅火知識教育。
3.定期檢查園舍線路,查看電線是否裸露,損壞定期檢查電器查看是否運轉,避免火災發生。
4.教育幼兒不玩火、不燃放煙花爆竹,以免引起火災,如發現火情,及時采取措施,必要時撥打火警119。
(二)防止幼兒觸電安全措施
1.幼兒園的房屋頂要設有避雷針,遇到雷雨天時室內最好不開電視機、錄音機等電器,防止雷電順電器擊中幼兒。
2.雷雨天時教師切不可帶幼兒到室外,防止雷雨擊中或損傷幼兒。
3.幼兒園的電燈開關插座應安裝在幼兒觸及不到的地方,防止幼兒觸摸。
4.對幼兒進行經常性的教育,防止幼兒觸電。
⑴教育幼兒不亂摸電源開關、插座、防止觸電;
⑵教育幼兒不用濕布、濕手去觸摸電器,防止觸電;
⑶教育幼兒不要撿拾掉在地上的電線。
⑷教育幼兒不要在距離電線、電線桿較近的地方玩耍,防止觸電。
(三)防止幼兒食物中毒的措施
1.從業人員持健康證上崗,保持個人衛生,保護水源,防止污染。
2.嚴格實行炊具餐具消毒工作,做到一人一碗、一匙一杯。
3.保持食堂環境清潔衛生。定期開展滅鼠滅蟻、滅蠅、滅蟑螂活動,防鼠、防蠅、防塵、防腐。
4.精心做好食品定點采購工作,認真執行購買驗收制度,做到購進物品有經營許可證、衛生許可證、食品合格證,仔細查看產品生產日期,保質期批號、產地、廠家、防止買到假冒偽劣食品;購回蔬菜做到用淡鹽水浸泡兩小時并沖洗干凈后加工使用。
5.食堂操作人員要按要求操作,做到食物加工干凈衛生煮熟。
6.做好師生衛生教育工作,做到飯前便后洗手。
(四)預防傳染病的措施
1.做好經常性消毒隔離工作時,對幼兒使用的茶杯、餐具、便池及生活設施,定期清洗消毒,茶杯、餐具做到餐餐消毒,不吃剩菜剩飯,防止食源性疾病的發生。
2.做好計劃免疫工作。幼兒必須全程足量,按期接計劃免疫,以增強其機體對常見傳染病的免疫力并建立幼兒計劃免疫接種手冊,對因故漏種的要及時補種。
3.對每日幼兒出席情況進行登記,堅持晨檢及全日觀察制度,如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4.在傳染病流行季節,做到防病工作,發現傳染病后及時向防疫部門報告,及時隔離傳染源,對接觸者進行預防和檢疫,對班上進行各項有效的消毒隔離措施,在檢疫期間不并班,各班工作人員固定病兒隔期滿后,須有醫療單位證明,方可回園。
5.加強與家長的聯系,對無故缺席的兒童,應及時家訪,了解缺席的原因,如果幼兒在家接觸了傳染病或患傳染病,應予以處理。對接觸者立即采取預防措施,控制傳染病的蔓延。
6.保持食堂環境衛生清潔,從業人員持健康證上崗服務,精心做好食品的選購工作,注意食品是否有衛生許可證號及三期,防止購買到假昌偽劣產品,食物的加工必須干凈衛生、煮熟。
(五)防止幼兒異物入口安全措施
1.幼兒入園時保健醫生和教師要對幼兒進行檢查,防止危險物品帶入園內。
2.睡覺前要認真檢查幼兒手中、口中、衣袋等是否有異物,防止幼兒在睡床上玩或食用。
3.幼兒午睡時工作人中要注意幼兒的睡姿,保持正確的睡姿。
4.幼兒園要向家長做好宣傳工作,督促幼兒不把危險品帶進園內。
(六)幼兒園玩具安全要求
幼兒玩具既要符合幼兒年齡特點,又要具有安全性。
1.防止幼兒玩具體積過小,銳利及帶有毒性。
2.大型玩具要經常檢查,及時維修,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玩具要求牢固光滑,設計新穎,結構簡單。
(七)幼兒園大型玩具活動規定
1.大型玩具的安放位置要放在地址平坦的土質地或草坪上,以免幼兒跌傷或摔傷。
2.大型玩具的構造要簡單合理。高度不超過3米,以免幼兒摔傷。器械表面要光滑、無刺、無棱角,要堅固耐用。
3.在活動前教師要檢查全體幼兒的著裝是否安全(衣服合身,紐扣不松懈,褲腿不能過長,鞋子合腳,鞋帶系好等)。
4.活動前教師要向幼兒交待清楚活動規則、活動方法、活動中不互相推擠,學會互相謙讓。
5.教師要檢查大型玩具是否清潔、牢固、光滑。
6.幼兒必須在保教人員的視線內活動,保教人員必須隨時觀注幼兒活動情況,切勿與人閑談。
7.活動中保教人員要特別照顧動作不靈活或體力較差的幼兒,防止這些幼兒出現意外。
8.活動結束時,保教人員要及時清點幼兒人數,組織好幼兒回教室。
9.根據幼兒特點掌握幼兒活動時間,遵循動靜交替原則。
(八)幼兒入廁安全措施
1.幼兒廁所建在幼兒活動區周圍,面積不小于8平方米;
2.幼兒廁所與成人廁所分開,防止教師使用幼兒廁所;
3.幼兒廁所上下水道要通暢,保教人員要及時沖刷幼兒廁所,定時消毒保證廁所無異味無污染。
4.幼兒園入廁要有秩序,防止幼兒擁擠摔倒。
5.幼兒入廁前保教人員要將地面擦干、防止幼兒滑倒。
6.廁所設有洗手池、便紙、紙簍。
7.幼兒入廁時,保教人員要及時幫助能力差的幼兒穿好褲子并為能力差的幼兒擦大便,及時洗手防止污染。
8.教師要及時了解幼兒入廁情況。
(九)幼兒燙傷事故應急措施
1.從鍋爐房打來的開水、降溫后送入幼兒各活動區,防止幼兒自己接水喝時燙份。
2.園所的暖氣要設有暖氣罩,暖氣管道要設管道罩,
防止暖氣溫度過高燙傷幼兒。
3.幼兒飯、菜、湯降溫后送入幼兒活動室,保證幼兒用餐安全。
(十)防止幼兒丟失安全措施
1.幼兒入園時園部要詳細記錄家長姓名、家庭地址和父母工作單位和聯系電話。
2.每學期召開家長會時對幼兒家庭地址,父母工作單位及聯系電話進行核實。
3.教師要熟悉每一位幼兒的父母或經常接送幼兒的`家庭成員。
4.做好家長工作,取得家長配合,嚴格執行接送制度,以防冒接幼兒。
5.門衛人員要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接送幼兒期間必須站立大門處,要求家長憑卡入園。
6.教師在大院內帶幼兒活動要經常清點幼兒人數,回教室前也要清點人數。
7.班級幼兒外出活動時,必須有兩名以上班級教師陪同在幼兒隊伍的前后照應。
8.班級保教人員堅持交接班記錄。
9.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離崗,幼兒在園一日生活必須在保教人員的視線范圍內。
(十一)幼兒體育活動安全措施
1.安全選擇體育項目,做到:
⑴項目選擇必須考慮幼兒年齡特點和身體狀況。隨時觀注幼兒活動情況。
⑵安全選擇體育器械,對活動使用的每種器械都要經過細致的檢查,保證器械在使用中的安全。
⑶安全選擇體育活動場地,在活動中對活動場地進行仔細檢查,場地要求寬敞,平坦,不能有雜物堆放,不能有小石子或坑洼,防止幼兒在活動中擁擠或摔倒。
⑷活動前對幼兒著裝進行全面檢查。
⑸對幼兒進行活動前的安全教育,幫助幼兒了解活動規則,注意自我保護,以保證幼兒活動安全。
(十二)幼兒外出活動交通安全措施
1.外出集體活動必須嚴格執行審批制度,經同意后方可外出;
2.外出前做好安全教育:
⑴組織各相關人員進行活動前的安全常識學習,強調安全活動的重要性,做到防患于未然。
⑵各班安排好幼兒活動前的安全教育,培養幼兒自我保護意識,增強防患能力。
⑶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務必嚴密組織、精心布署。園領導親自帶領有關人員前往踩點,認真仔細全面排查活動場地及行進中的存在的安全隱患,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
⑷要求外出時列兩縱隊行進,隊伍前、中、后都要有工作人員照應。
⑸若需乘車的必須報請有關部門對車輛進行檢查,嚴禁無照駕駛,超員運行,確保師生人身安全。
⑹活動前、中、后組織者必須經常性清點幼兒人數,保證幼兒在工作人員視線范圍內活動,活動中隨時觀察幼兒的活動情況。
⑺組織者按時集合幼兒,整隊按計劃路線安全返回。
(十三)裝點幼兒園安全措施
1.裝點時要認真選用材料,材料做到清潔無毒、輕便,色彩明快不刺眼。
2.裝點物品要與電源插座有距離,防止紙片與電源過近造成危害。
3.懸掛物品要輕巧訂牢。
4.裝點物品和花盆不要放在過高處,防止物品掉落砸傷幼兒。
(十四)防止幼兒侵犯性行為安全措施
1.保教人中要加強對幼兒的社會性教育,促進幼兒之間形成一個團結友愛,相互諒解的和諧氛圍。
2.保教人員注意觀察幼兒的情緒變化及時進行教育,以免發生沖突。
3.當幼兒之間發生矛盾時保教人員要及時制止。
4.保教人員要經常檢查幼兒指甲,防止因沖突抓傷幼兒。
校園安全管理應急預案 安全管理應急預案的分類篇五
一、信息中心配備諾頓企業版網絡防火墻軟件和防病毒軟件,及時升級,及時清除殺滅網絡病毒,一旦發生黑客入侵事件,部署的入侵檢測系統(ids),將向管理員發出警報,管理員將在第一時間處理黑客入侵事件,并報有關部門。
二、對來往電子郵件及網絡下載文件用防病毒軟件過濾,確保不被木馬類黑客病毒侵入并在無意中協助傳播病毒。一旦發生類似沖擊波、震蕩波等類似的網絡蠕蟲風波,管理員將在第一時間升級病毒防火墻,給系統打布丁,防止病毒的惡意破壞。
三、信息中心對服務器重要信息定時做好備份,提高信息存儲安全應急響應能力。一旦發生嚴重的因黑客、病毒侵入,造成網絡無法正常運行時,管理員將在第一時間恢復服務器備份,保證網絡的正常運行。
四、管理員對定期檢查的`運轉情況,做好設備維護紀錄,保證設備高效穩定的運行。一旦服務器出現硬件設備故障,管理員將在第一時間啟用備份服務器,保證網絡的正常運行,并對原服務器進行及時的檢修,在修復后將替換備份服務器繼續運行,保證網絡的正常運行。一旦其它網絡設備出現故障,管理員將在第一時間用備件替換故障設備,保證網絡的正常運行。
五、定期升級操作系統補丁程序,配備頓企業版網絡防火墻軟件和防病毒軟件,及時升級,及時清除殺滅網絡病毒,防止被他人惡意侵入。對來往電子郵件及網絡下載文件用防病毒軟件過濾,不運行可疑程序,確保不被木馬類黑客病毒侵入并在無意張協助傳播病毒。
六、學校嚴格控制網絡信息密碼、管理權限、知情范圍,妥善管理密碼,并按照滿足需求、方便使用、加強管理的原則,進一步完善密碼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適應教育信息化發展的科學的密碼管理體系。
七、凡是上網人員,都能通過防火墻記錄在日志里,日志的保留時間為3個月。關閉一些反動、不健康的網站,保障了校園文化的干凈。在郵件系統方面,我們安裝了第三方插件,能起到過濾關鍵字的作用。信息中心對服務器重要信息定時做好備份,提高信息存儲安全應急響應能力。并定期檢查設備的運轉情況,做好設備維護記錄,保證設備高效穩定的運行。
校園安全管理應急預案 安全管理應急預案的分類篇六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控制工作所需經費由各級財政給予充分保障,并合理安排使用。經費包括處理突發事件所需的儀器設備、交通通訊工具、藥品、醫療用品、防護用品、事件受害人的'緊急救治費用、急救人員防護費以及醫療廢水廢物處理處置費用等。
(一)建立鎮政府常規儲備及臨時應急儲備庫。鎮政府常規儲備庫由財政等相關部門和單位建立,儲備物資數量應滿足我鎮較大規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疫情暴發流行時的需要,由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指揮部統一調撥使用;臨時應急儲備庫應能滿足疫情發生時三天內我鎮疫點處理應急物資需求,由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管理,以供緊急調撥使用。具體物資儲備數量由鎮衛生院、財政所共同確定。
(二)各村(社區)要根據鎮應急預案,科學合理地制定各自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物資儲備計劃,參照鎮級儲備情況并結合各自實際,做好本轄村、社區物資儲備工作。
(三)儲備物資
1、消毒器械:過氧乙酸、含氯消毒劑、碘伏、殺蟲藥品、噴霧器和流行病調查人員、消毒專業人員現場防護設備(猴服、隔離帽、防護眼鏡、16層口罩、雨靴、一次性隔離衣、褲、帽、鞋套及口罩、一次性醫用橡膠手套、手電筒、一次性污物袋;化學性污染和放射性泄漏防護用品、防化服、氧氣桶、防護面具等);
2、中毒現場調查常備用品:注射器、消毒棉簽、消毒紗布、勺子、夾子、鑷子、酒精燈、酒精、滅菌塑料袋、廣口瓶、滅菌試管、樣品冷藏設備、溫度計、毒物快速分析設備、照相機、錄音機、攝像機、中毒診斷試劑(包括各類化學及生物標準品、診斷試劑盒)、特效治療藥物(抗毒素以及特效解毒藥等)
(四)物資供應
指定具備法定資質的若干骨干企業作為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需物資生產基地,優先保證各種生產要素供應和供水供電等外部條件。
校園安全管理應急預案 安全管理應急預案的分類篇七
第一條為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13〕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布、備案、實施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應急管理部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相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并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七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范應急程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辨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辨識、評估,是指針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并結合事故風險辨識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與相關預案保持銜接,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并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對于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并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征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系方式,便于從業人員攜帶。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運輸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并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可以根據自身需要,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二十三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公布,并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同時抄送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進行備案,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前款所列單位屬于中央企業的,其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應急管理部;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本條第一款所列單位不屬于中央企業的,其中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備案;本款前述單位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經行政區域的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海洋石油開采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經行政區域的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海洋石油安全監管機構。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本辦法第二十一條所列單位,應當提供應急預案評審意見;
(三)應急預案電子文檔;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說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三十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至少每兩年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并將演練情況報送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前款規定的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進行抽查;發現演練不符合要求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并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并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安全生產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需要修訂預案的重大問題的;
(六)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進行,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并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四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并嚴格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對于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四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辨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的;
(三)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四)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五)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的;
(六)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等部門依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應急管理部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急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對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科研機構、學校、醫院等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參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九條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校園安全管理應急預案 安全管理應急預案的分類篇八
為維護學生宿舍區學習、生活秩序,進一步強化消防安全工作,確保學生的人身和公共財產安全,根據消防安全法紀法規的要求,結合各學生宿舍樓實際情況,特制定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以“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為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導思想,增強消防安全意識。注重事前教育、事前防范,杜絕各種不安全隱患。
⑴成立學宿中心消防安全應急領導工作組,組長:王君波副組長:朱興元成員:段利久王成元金志忠王振水張樹芳宋飛
⑵成立各樓管組和樓委會消防安全應急小組,組長:各樓管組當班樓長;副組長:各樓委會主任;成員:各樓保潔員和樓委會委員
⑴學宿中心消防安全應急領導工作組,負責全校學生宿舍樓區的'消防安全工作。
⑵各樓管組和樓委會消防安全應急小組,負責本樓區的消防安全工作。
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積極貫徹學校對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定期組織消防安全知識的培訓,各樓管組利用黑板報,向學生宣傳普及消防安全知識、消防安全規范、消防安全應急措施。
⑴準確了解掌握本轄區消防器材的置放地點、數量、有效期限,定期檢查。
⑵正確使用消防器材,熟知校消防電話:52119,校急診電話:51919
⑶準確了解和掌握本樓管組安全通道各個棟門的備用鑰匙,定期檢查試用。
⑴樓長堅守工作崗位,把消防安全工作作為每天的首要任務認真落實。
⑵禁止使用電爐、電熱杯、熱得快等違章電器,禁止私拉亂接電線。
⑶禁止在宿舍、樓道內、廁所里焚燒任何物品。
⑷禁止在宿舍、樓道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⑸禁止在走廊、樓道內停放自行車、堆放雜物。
⑹滅火器材專人保管(樓長、保潔員),嚴禁其他人員移動或挪用。
⑺熟悉樓內電控柜、電閘箱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⑻樓管組要調動和發揮樓委會成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積極性。
火災無情,瞬間會對人的生命及財產造成重大的危害和損失。一旦有火情發生時,樓長要沉著冷靜、臨危不亂,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一)火情:
樓長發現火情后,應立即切斷電源,打開電子門和安全通道。
(二)自救:
當火情較小時,樓長應迅速組織指揮保潔員和同學使用滅火器撲救。滅火時應站在火源的上風處滅火,并注意采取自我防護措施,如:使用濕毛巾、濕被子、濕衣服等。
(三)報警:
當火情有蔓延趨勢時,樓長應立即報告校內消防電話52119和有關部門,要講清樓號、地址、起火部位、火勢情況和報警人姓名。中心消防安全應急領導工作組成員應立即趕赴現場,組織協調滅火工作。
(四)撤離:
當火情快速蔓延,樓長要組織指揮同學,從各安全通道迅速撤離火場。
(五)疏散:
⑴危急時刻,不要顧及財物,逃生第一。
⑵在深夜同學間要相互叫醒,相互幫助。
⑶當樓道煙霧過多時,要用濕毛巾捂口鼻處匍匐前行。
⑷不要盲目跳樓,情況緊急非跳不可時,可用被罩床單等物制成繩索,固定在物體上滑向樓下。
⑸當樓道棟門等出口被大火封堵時應退守房間,用電話等通訊工具報警求救。
⑹萬一身上衣物著火切勿驚跑,要就地滾動壓滅身上之火。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做到常抓不懈,使同學們提高警惕,增強安全憂患意識,防患于未燃。
⑴消防安全、人人有責,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
⑵遵紀守法,互相監督,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⑶珍愛生命,關愛他人及國家財產安全。
⑷遭遇突發不可抗拒的事件,要沉著冷靜、臨危不亂、聽從指揮,緊張而有秩序的組織撤離、疏散、搶險、救助。
校園安全管理應急預案 安全管理應急預案的分類篇九
為認真搞好20xx年春節運輸工作,確保春運期間“以人為本、安全第一、以客為主、優質服務,堅決杜絕群死群傷重特大惡性事故的發生,把一般事故降低到最低水平,既要保證旅客走得了,又要讓旅客走的安全舒暢”的整體要求,本著以人為本、有備無患、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的原則,特制定春運工作應急預案。
對各客運經營者必須按照道路通行進行時段的要求,合理安排運行時間,禁止夜間運行或通行。特殊情況,各客運經營者必須報告鎮春運辦,并配置通訊工具及相關設施。
(一)如遇冰雪天氣,對山區的重要路段黃泥坳、八都至九都等重點路路段,公安、交通要派人提前檢查路況,并安排安全人員值班,達不到安全通行條件的,不準冒險通行,相關車輛必須裝備好防滑鏈,配齊三角木、滅火器等附屬設施。
(二)如遇公路塌方交通中斷,交通運輸、公安部門要組織力量,全力搶修,盡快恢復通行,在修通之前,要采取各種措施,確保旅客順利通行。
(三)各運輸單位要建立靈活的調度機制,科學安排,做到長短途排班合理,充分提高車輛運用效率,不使旅客滯留。
(一)如遇冰凍、大風、大霧天氣和其他因素造成客運船舶停運和危及安全運行時,交通運輸和海事部門要采取果斷措施,做出快速和妥善處置,確保春運安全。
(二)各汽車輪渡要備足草袋、鹽巴等防凍滑物資,遇冰凍、大風、大霧天氣不能渡運時,要維護好兩岸碼頭的秩序,以便車輛能及時安全上下渡。
春運期間如遇重特大治安案件,由公安局統一指揮、調度、重拳出擊,做出快速反應,力爭在較短時間內予以解決和處置。
春運期間,鎮春運辦要實行24小時值班,各村和職能部門要一日一報鎮春運辦,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
校園安全管理應急預案 安全管理應急預案的分類篇十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xx〕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布、備案、宣傳、教育、培訓、演練、評估、修訂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并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范應急程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評估,是指針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并結合事故風險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并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對于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并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征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系方式,便于從業人員攜帶。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公布和備案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并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二十三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并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并抄送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進行告知性備案。
中央企業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前款規定以外的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跨行政區域的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說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并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并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面臨的事故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六)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問題需要修訂的;
(七)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進行,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并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并安全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并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對于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的;
(三)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
(四)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五)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六)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并重新備案的;
(七)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分類1。按照事故發生的行業和領域劃分
1、工礦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
2、火災事故
3、道路交通事故
4、農機事故
5、水上交通事故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2。按照事故原因劃分
物體打擊事故、車輛傷害事故、機械傷害事故、起重傷害事故、觸電事故、火災事故、灼燙事故、淹溺事故、高處墜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頂片幫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藥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鍋爐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傷害事故20種。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3。按照事故的等級劃分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條,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事故等級劃分的補充性規定。
本條第一款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校園安全管理應急預案 安全管理應急預案的分類篇十一
xx副所長(主持工作)任組長,xx、xx、xx副所長任副組長,成員由運管所各股、室、隊負責人、武夷交運股份有限公司、公交巴士旅游汽車有限公司等相關單位負責人組成。
道路運輸應急小組成員:xx(小組總負責,電話:)、xx(武夷交運公司經理,電話:)、xx(汽車站站長,電話:)、xx(公交巴士公司經理,電話:xxxxxxxx)。
1、我市境內發生重、特大道路、水路運輸事故時,應立即電話報告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同時小組成員要在30分鐘內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事故現場的施救和善后處理。
2、發生大量旅客滯留時,武夷交運股份有限公司、公交巴士旅游汽車有限公司要立即調整車輛充實運力,對夜晚有旅客滯留時,客運站要開放候車室并提供必要的服務。運管所要嚴把參與緊急疏散任務的車輛技術狀況關,要及時核發線路牌,確保滯留的旅客疏散及時、安全有序。
3、因天氣原因造成道路阻塞的,路政所要在30分鐘內趕往現場,并立即組織公路養護人員疏通道路,盡可能將交通阻塞的`時間縮短在3小時之內。
4、其他交通運輸過程中出現的緊急情況,各部門、各單位要各盡其職,加強聯系和溝通,互相配合、協作,盡可能的將損失降到最小程度。
各成員單位在春運期間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小組成員電話要求24小時開通,以應對緊急情況。
校園安全管理應急預案 安全管理應急預案的分類篇十二
為提高對各種檔案安全事故的應急搶險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對檔案的損害,根據《檔案法》、《檔案法實施方法》及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利川民族實驗中學檔案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和檔案搶險救災工作隊。
(二)應急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負責召開應急領導小組會議,傳達上級相關文件與會議精神,部署檢查落實檔案保存安全事宜,宣布應急狀態的啟動和解除,全面指揮調動應急組織,調配應急資源,按應急程序組織實施應急搶險。
(一)在緊急情況下,采取最有效行動消除對檔案、資料的威脅。
(二)保護未受損的檔案、資料
(三)搶救已受損的檔案、資料。
災害可以分為自然災害和人為災害兩大類。自然災害是指自然現象引起,如地震、雷電、洪水等;人為災害是指來自于人類的失誤,如漏雨、跑水、起火(包括蓄意縱火、爆炸、戰爭等)。
(一)重點監控區:二樓檔案庫房、榮譽陳列室、閱文室。
(二)檔案資料搶救順利:1、文書、會計檔案2、科技檔案3、聲像電子檔案4、實物檔案。
(一)建立災情預警聯絡系統:安全責任人負責與公安消防、水文、氣象、地震、人防等部門聯系,建立有關突發性重大事件報告制度。檔案室列入我校重點安全管理部門,及時溝通信息,按要求做好災情預警工作。
(二)完善搶險救災的日常訓練工作:所有人員均應熟悉自己的搶險崗位、職責、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使用方法等,真正做到責任到人、措施到位、方法得力、搶救迅速。
(三)辦公室要完善搶險救災器材配置,保障后勤供給。消防器具應每年檢查(更換)一次,并與相關處室配合,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四)檔案室、榮譽室配備鑰匙兩套,一套由庫房管理人員使用,一套由辦公室主任保管以備急用。
(五)建立檔案安全檢查制度,把安全工作的重點從事后處得轉到事前防范上來,樹立預防重于搶險的思想。庫房管理人員應對檔案室、榮譽室安全情況進行檢查登記,加強檢查,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整改。
(一)現場第一人應立即警報并向消防部門報警,在可能的情況下利用一切應急搶險工具阻止災情,保護未受損的檔案。
(二)辦公室應協調消防、搬運等環節的組織實施和后勤保障工作。
(三)應急預案的操作步驟: 分一般性災險、較大災害和重大災害三種情況。
1、一般性災險的`操作步驟:
(1)凡發現檔案室、榮譽室內任何部位有被燒烤異味或墻面、地面、暖氣漏水等異常現象,每個人都有責任立即告知周圍其他人,共同查找險源。如果險情不大,自己能處置的,除發出警報處,要立即采取切實可行的辦法迅速排除險情。
(2)將發現險情及排除情況報告領導。
(3)進一步查明原因,堵塞漏洞,徹底解決問題。
2、較大災害的搶險步驟:
凡發現檔案室、榮譽室災險情況較嚴重,搞不清虛實,或估計依靠自身力量不能處理的,應立即發出警報,呼叫搶險救災工作隊全體人員參加搶險。有關責任人員指定專人迅速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撥叫消防電話及與搶險救災有關的外界聯系電話,明確說明受災地點。
(2)在可能的情況下,組織實施檔案資料搶救搬運工作。
(3)及時向消防隊簡介險情,一切聽從消防人員的指揮。
(4)發現檔案室、榮譽室進水時,應立即通知辦公室或安全責任領導,迅速組織人員查找原因,堵塞漏洞,并采取一切措施排水,以保障檔案資料的安全。
3、重大災害的搶險步驟:
發生危害檔案,同時又傷害人身安全的災害,如雷擊、地震等本身、次生火災、洪災、庫房崩塌等,可按上述較大災害搶險步驟進行排除。如同時涉及人員傷害時,應及時將受傷人員迅速轉移到醫校進行搶救,同時搶救檔案資料,若險情然危及到供水、供電、通信、熱力及污水管線等自身不能處理時,應及時通知有關部門進行搶險工作。
落實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確保通信暢通。如雙休日、節假日時間出現災情,值班人員及帶班領導為直接求災責任人,其責任是:
(一)迅速撥打電話報警。
(二)電話通知校領導或其他責任人。搶險求災工作隊員接到救助電話應迅速到達指定地點。
(三)可能的情況下,阻止災情。
(四)在消防車、供電搶險車及其他搶險人員到來后,及時指明災險位置。
(五)搶險結束后,向領導報告發生災情情況。
(一)搶救能夠補救和修復的檔案。
(二)將災害發生原因、造成損失及處理結果報告上級部門。
(三)根據情況對搶險救災有功人員進行表彰和獎勵,對消極冷漠、貽誤戰機、不聽指揮者給予處分,對有關事故責任人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