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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災減災應急預案小學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篇一
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在縣減災委員會的指導下,緊緊圍繞“提高災害防治能力,構筑生命安全防線”的主題,堅持“預防為主、防御與救助相結合”的方針,推行“政府主導、村社運作、公眾參與”的工作模式,建立快速有效的防范機制,從思想上、組織上、措施上做好充分準備,做到早發現、早處置,把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對我鎮防災減災公共管理功能進行進一步強化。
凡在我鎮轄區范圍內發生的氣象災害(水災、冰雹、暴雨、大雪)、地質災害、生物災害等重大自然災害和因安全事故產生的火災及其他突發公共事件。
1.依法管理,及時反應。對災害的預警、報告、處置實施依法管理,依法追究對災害處置不當的責任。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對災害和可能發生的災害做出快速反應,及時、有效開展監測、報告和處理工作。
2.應急優先,整合資源。全鎮上下要服從和服務于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圍繞應急工作展開搶險、救援、保障等工作。按照條塊結合、資源整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現有資源,避免重復建設,集中財力辦大事。
3.以防為主,常備不懈。貫徹預防為主的思想,樹立常備不懈的觀念,經常性地做好應對災害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重點建立健全信息報告體系、科學決策體系、防災救災體系和恢復重建體系。建立健全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做好廣大人民群眾的宣傳教育工作,有針對性地搞好演練、演習,加強檢查和監督,并不斷完善監測、預警、防護等應急處置工作的手段,統籌協調各種應急救援力量,加強資源整體合力,不斷提高應對能力。
(一)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1.應急領導機構與職責
鎮政府設立鎮防災減災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鎮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鎮各類災害應急工作。鎮應急領導小組由鎮委書記任組長,鎮長和分管防災減災工作的領導任副組長,其他政領導、各站所負責人、學校負責人、衛生院負責人、各村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為成員。具體職責是:統一決定全鎮各類災害應急工作重大問題。實施本應急預案。具體實施相關災害事件應急預案。法律規定的其他的職責。
鎮應急領導小組設立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政綜合辦公室,負責防災減災領導小組日常組織、協調、聯絡工作。
2.鎮直各部門站所在應急工作中的職責
農業服務中心、水利站:負責農業生物災害應急工作,做好災區農業生產自救的指導工作。負責防汛抗旱、水庫大壩安全事故應急工作。負責日常觀測和儲備防汛抗旱物資。
計生辦:負責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工作。負責其他應急工作中的衛生防疫、食品和飲用水衛生監督、受傷群眾及搶險救援人員的醫療救治和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派出所:負責煙花爆竹事故的應急工作。參與火災、交通、民用爆破器材等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工作。負責其他應急工作中的道路交通保障工作。
畜牧站:負責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應急工作。
林業站:負責森林火災、林業生物災害應急工作。
民政:負責災情統計上報,災民安置,物資的準備工作。其他部門:按照職責做好有關應急工作。
3.村委會應急責任
村委會負責做好本村突發災害事件應急工作,及時上報災情信息,組織本村應急救援工作組進行救援、協調各方面力量,實行群防群控、群防群治。
(二)應急聯動機制
在鎮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負責災害應急處置的各村、各站所及相關單位要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明確各自職責,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1.行政監測。鎮村兩級及有關人員要對各種災害信息進行認真監測、收集、傳遞、分析、處理、存儲和報告,建立常規數據監測、風險分析與分級等制度。
2.群眾上報。任何公民、組織可以通過各種形式(電話、微信等)向各村委會、鎮政府、有關部門報送突發災害信息。
3.信息處置。有關人員接到突發災害信息后,應當經初步核實后及時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及時通報專項應急工作分管領導和負責人,并進行分析評估。
4.逐級上報。有關人員收到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后應當進行核實與風險分級,并在1小時內分別逐級向上一級政府及相關部門。
(一)分級響應
1.級別確定
突發災害的實際級別,按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一般(iv級)、較大(iii級)、重大(ii級)、特別重大(i級)四級。具體劃分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分級啟動預案鎮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警后,應當詳細調查災害情況,進行分析研判,決定是否啟動預案,確定需要啟動預案的,立即啟動。
3.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鎮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職責:①對本鎮的應急工作負責。②對本鎮的應急救援隊、應急救援物資等應急保障資源進行統一調度。③必要時,直接指揮搶險救援現場。④完成縣應急領導小組安排工作。⑤負責本鎮突發災害信息的統一發布。
村級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職責:①對本村突發災害應急處置工作負責。②對本村應急保障資源進行調度,組織動員社會力量、人民群眾參與應急處置工作。③指揮應急救援現場。④完成縣、鎮應急領導小組安排的工作。
4.情況通報
突發災害發生后,鎮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有關人員應當在接到信息后1小時內逐級向上級報告,并同時向分管領導報告。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規定對報告的部門、時限、程序等具體規定的,除按本預案上述規定報告外,還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報告。
(二)指揮與協調
突發災害發生后,鎮應急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全鎮應急工作,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現場指揮工作,各村、各部門、各單位要服從鎮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調度。
(三)應急結束
應急處置工作達到相應條件后,鎮應急領導小組宣布應急行動結束并向上級匯報相關信息,同時繼續做好后期處理工作。
(一)善后處置
1.突發災害結束后,鎮村有關部門要迅速采取措施,救濟求助災民,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
2.鎮有關部門和村委會及時調查統計災害事故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度,并按規定向上級報告和社會公布。
3.鎮民政等部門要迅速設立災民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做好災民安置、安撫和救災款物接收、發放的管理工作,確保受災群眾基本生活有保障。
4.衛生部門要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現場的消毒和疫情監控工作。
5.鎮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在對受災情況、重建能力以及利用資源評估后,制定災后重建和恢復生產、生活計劃,迅速采取各種有效措施,進行恢復重建。
6.做好突發災害現場的清理工作。清理過程中可能導致危險發生或清理工作有特殊要求的,由專業隊伍進行清理。
7.做好突發災害損害設施等的修復工作,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通信、供電、供水、排水設施等公用設施被損尚未恢復的,有關單位應迅速組織力量修復。道路、橋梁、水庫大壩等被損及河流被堵的`要限期修復。
(一)信息與通信保障
1.信息保障
各有關應急部門、人員要準確、及時、全面地為應急處置指揮決策、咨詢提供數據等基礎性資料。
2.通信保障
鎮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及應急救援隊伍務必保證通訊暢通,24小時開機。
(二)物資保障
各專項應急小組應當儲備與應急工作需要相適應的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并建立信息數據庫,明確其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應當建立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維護、保養和調用制度,并實施定期更新和監督檢查。
(三)應急隊伍保障
進一步優化、強化以防汛救援、森林防火等專業化隊伍為主、群眾性隊伍為輔的應急搶險救援隊伍建設,各村設立以村組干部為主的應急搶險救援隊伍,負責本村應急搶險救援工作,同時聽從鎮應急領導小組統一調度。全鎮設立以鎮直干部、各村組干部為主的鎮應急搶險救援隊伍,由鎮應急領導小組統一調度。
(四)搶險車輛保障
征集全鎮鉤機、鏟車、大馬力等搶險救援車輛,建立數據庫,為及時搶險提供保障。
(五)醫療衛生保障
鎮計生辦要聯系各村、各社區衛生單位儲備必要藥品、醫療器械,負責災后救治。明確醫療救治和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的資源分布、救治能力和專業特長,確定參與應急醫療衛生工作的醫療衛生人員名單,人員不夠時可向縣級衛生部門申請援助。
(六)治安保障
災害發生后,派出所民警、鎮政府、村委會、居委會要立即在現場周圍設立警戒區和警戒哨,維持秩序,及時疏散群眾。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
(七)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自然災害需安置災民的,采取非受災戶對口接收、投親靠友等辦法,逐戶發動搬遷。緊急避難安置工作實行以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地安置為主、鎮政府支持為輔的原則。
(一)公眾宣傳教育
把宣傳突發災害預防、應對的知識和技能作為應急工作的重要內容,把常見、多見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應急的知識技能,以及與群眾個人生活、行為習慣有密切聯系的突發災害的宣傳作為重點,加強公益宣傳。廣泛宣傳報警電話和應急求助電話,做到家喻戶曉。加強防災自救、互救的宣傳和輔導,有關職能部門負責提供業務指導。
(二)培訓
1.認真學習應急總體預案和與分管工作有關的專項應急預案。通過學習預案,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應急指揮能力。
2.把應急法律法規、應急預案等內容納入政領導干部培訓的內容。平時也要請專業人員開相應知識的講座。救援人員要多學習專業知識,提高救援隊伍戰斗力。
(三)演習
加強演習,提高應急搶險救援隊伍的搶險救援能力和各應急職能部門的整體協作、配合能力。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做到有針對性,重點演習現場救援、人員疏散轉移、受災群眾安置、安全警戒區設立等搶險救援要求,檢驗應急搶險救援隊伍的快速反應能力和協同作戰能力,各應急保障部門的協作配合能力,指揮機構的緊急指揮能力及動員能力。通過綜合演習,提高應急救援隊伍的實戰能力。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小學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篇二
為建立健全突發重大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全面提高我鎮防災、減災、避災、救災應急反應能力,進一步明確責任,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結合實際,制定本預案。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經濟社會穩定作為災害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做到居安思危,以防為主,防抗結合。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各村、相關單位要按照分工職責,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資源,實現信息共享,形成應對合力。
(3)強化基礎,提高能力。把應對突發事件與日常各項管理工作相結合,加強基礎工作,增強預防分析,提高防范意識,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解決,將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切實提高防災減災能力。
(4)依靠科技,有效應對。依靠科技進步,全面提高災害應急工作現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預警,及時響應、科學處置、有效應對。
防災減災工作實行黨政主要領導總負責、親自抓。鎮成立指揮部,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社會事務辦)和工作組,職責如下:
(一)指揮部
總指揮:付斌
副總指揮:張釗
成員:
工作職責:指揮全鎮防災、減災、避災工作。
下設辦公室:
主任:王海軍
成員:陳步云李震丁力徐曉瑞譚燕青
工作職責:1.定期在村民中開展防災、減災、避災、救災工作宣傳,增強村民的防災意識和減災能力。
2.貫徹執行上級防災、減災、救災的工作方針、政策、指令和措施,并組織實施。
3.及時統計轄區內受災地區災情種類、時間、地點、范圍、傷亡人數、損害程度及重要設施受損情況,困難戶、低保戶、五保戶危房情況、山體滑坡隱患處并及時上報指揮部。
4.根據災害預警和災情,組織安排人員值班;及時匯總、通報災情;申請救災資金,提出救災資金分配建議負責預防和配合事發地突發事件工作的檢查、指導、協調和調解,做到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協調,確保人員配齊、措施到位、密切配合、聯絡暢通、各司其職。
(二)各工作組人員及職責
1.各村防災減災工作組:
組長:聯系點領導
成員:包村點長,各村書記
工作職責:負責各村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宣傳;負責各村救災的組織、協調工作;指導群眾進行生產、生活自救保護;第一時間向指揮部報告災情。
2.搶險應急工作組:
組長:王海軍、李培華
成員:鎮應急分隊、武裝部全體成員及民兵分隊
工作職責:迅速組織干部群眾進行搶險救災,幫助群眾轉移到安全地帶,搶救群眾及物資,把損失降到最低。
3.救災安置、生活保障組:
組長:王海軍、陳步云
成員:黨政辦、安監辦全體工作人員
工作職責:負責災民的食宿及救災物資的發放工作。
4.治安保障組:
組長:賈獻梅、張召倫
成員:綜治辦全體工作人員、派出所全體干警
工作職責:負責抗災搶險的治安保衛、交通保障,確保搶險通道暢通無阻。
5.衛生救護組:
組長:高建
成員:衛生院全體工作人員
工作職責:負責供應所需藥物器械,確保受災群眾及時得到醫治,組織衛生防疫,對受災區及時消毒和組織群眾搞好環境衛生。
(一)災情信息報告內容。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災害造成的損失,已采取的救災措施和災區的需求。
1災害損失情況包括:受災人口、因災死亡人口、因災失蹤人口、因災傷病人口、緊急轉移安置人口、受淹村、飲水困難人口;農作物受災面積、絕收面積、毀壞耕地面積;倒塌房屋、損壞房屋間數;直接經濟損失、農業直接經濟損失。
2.因災需救濟情況包括:需口糧救濟人口、需救濟糧數量,需衣被救濟人口、需救濟衣被數量;需救濟傷病人口;需恢復住房間數、需恢復住房戶數。
3.已救濟情況包括:投親靠友人口數量、借住房屋人口數量、搭建救災帳篷和簡易棚人口數量;已救濟口糧人口、已安排口糧救濟款數量、已安排救濟糧數量;已救濟衣被人口、已安排衣被救濟款數量、已救濟衣被數量;已救濟傷病人口、己安排治病救濟款、已安排恢復住房款、已恢復住房間數、已恢復住房戶數。
(二)災情信息報告時間。
1.災情初報。對于突發的自然災害,凡造成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應在第一時間掌握災情,事發后1小時內向指揮部報告初步情況。
2.災情續報。在重大自然災害災情穩定之前,執行24小時零報告制度。每日下午5點前向指揮部報告,特大災情根據需要隨時報告。
3.災情核報。鎮在災情穩定后2個工作日內核實災情,向上級部門報告。
(三)災情核定。
1.部門會商核定。鎮協調民政、農業、水利、統計等部門進行綜合分析、會商,核定災情。
2.專家評估。民政、農業、水利等有關部門組織專家評估小組,通過全面調查、抽樣調查、典型調查和專項調查等形式對災情進行評估、核實。
(四)建立災情臺帳。建立因災死亡人口臺帳、倒塌房屋臺帳和需政府救濟人口臺帳。在災情核定后,建立因災死亡人口、倒塌房屋和需政府救濟人口的花名冊,為恢復重建和開展生活救助提供可靠依據。
1.進入防災緊急狀態后,防災減災領導小組將通過電話、口授等形式傳達各種命令、指示,命令、指示一經發出,全體工作人員必須立即到崗到位,凡發現不到崗到位者追究責任。
2.在抗災減災應急行動中,要密切配合,服從指揮,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工作落實。
3.本預案一旦啟動,全體工作人員必須保證24小時開機,凡因個人原因造成的損失,將追究個人責任。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責任,如有特殊情況確實不能按時到達的應向應急領導小組說明原因,違者將按規定嚴肅處理。
4.一經發生突發事件,應實行24小時值班和信息報告制度。要在突發事件發生后第一時間內向防災減災指揮部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件的簡要過程、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采取的措施,同時,做好事件發展的續報工作。因瞞報、漏報、遲報而導致處置工作被動或造成嚴重后果的,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領導小組在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對報告事項進行核實,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時向縣相關部門匯報。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小學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篇三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落實責任、整合資源、統籌力量,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指揮處置、協同聯動、社會動員等機制,有效降低自然災害風險,增強全社會抵御自然災害的綜合防范能力,科學應對突發自然災害,切實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
――查全面。充分認清全縣自然災害風險現狀,分部門、分行業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風險隱患排查,全面掌握風險隱患實際情況,切實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數據準。
――抓重點。結合當前時節,分析研判現階段自然災害風險形勢,對當前高風險區域、行業,集中人力、物力、財力,緊盯不放,嚴防死守,堅決避免發生責任事故。
――降風險。以防范化解自然災害重大風險為抓手,對排查出來的隱患,制定整改方案,綜合運用各類資源和多種手段予以防范化解,使自然災害風險不斷降低。
――快處置。提前做好各類防范應對準備,一旦發生災害,快速響應、有序處置、科學應對,最大限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努力把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
自然災害防災減災行動自即日起至年底,持續開展防范化解自然災害重大風險,著力化解安全隱患,有效降低災害風險,不斷提升抵御自然災害能力。具體任務包括:
(一)自然災害風險隱患大排查內容
1.自然災害防范應對準備情況。預案準備情況,鄉鎮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的總體應急預案、自然災害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編制修訂和備案情況;預案演練情況。隊伍準備情況,專業應急隊伍和社會應急隊伍力量建設情況;按規定配備救援裝備和裝備狀態情況;救援隊伍力量配置情況。物資準備情況,防汛抗旱等應急搶險物資和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情況。應急值守情況,領導帶班、24小時值班、預警監測、災情信息報送等情況。
2.當前自然災害高風險化解情況。
(1)地質災害。截至當前已查明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復查情況;潛在的隱患排查情況;農村村民切坡建房排查情況;其他人類工程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排查情況,包括公路、鐵路、水利、等重要工程建設引發的.地質災害隱患情況。
(2)水旱災害。抗旱供水情況,重點檢查各地旱情,特別是因旱人畜飲水困難、水利工程蓄水保水情況,各鄉鎮抗旱動員部署和應急抗旱措施落實情況;中小河道行洪情況,重點檢查流域面積200km以上中小河道亂占、亂采、亂堆、亂建情況;水毀工程設施修復情況,重點檢查今年汛期遭受洪澇災害的地方,影響供水和防洪安全的水毀工程設施修復情況。
(3)雨雪冰凍災害。橋梁、涵洞、隧道、擋墻等構建物以及邊坡、陡坡、急彎等重點路段的安全檢查和維護情況。高速公路年均發生3次以上團霧的高速公路路段防撞設施、標志安裝建設情況;雨雪冰凍霧霾惡劣天氣時遠端流量控制、主線梯次分流等措施落實情況。
(二)自然災害風險隱患大整治內容
1.加強監測預警預報。全時段關注天氣形勢,強化部門會商,暢通預警發布渠道,推動應急廣播體系建設,不斷提高預警信息發布的效率和覆蓋率。
2.推進防范化解自然災害重大風險。落實防范化解自然災害重大風險專項方案要求,持續開展自然災害風險隱患排查工作,特別是重點部位、重點環節、重點工程、重點時段,對排查出來的隱患建立任務清單、明確責任人,堅持立行立改,采取搬遷避讓、工程治理、村民自治等方式,消除安全隱患;對暫時無法整改到位的,落實應急措施,認定責任主體、明確整改期限,下達整改通知書,突出跟蹤問效,確保得到有效整治。
3.做好防范應對準備。及時修訂完善預案,組織開展演練;加強救災救援隊伍建設,做好應急準備,預置重點區域搶險救援力量和物資;落實縣委、縣政府關于應急值守工作的相關要求,嚴格執行“三級值班制”等規定,進一步健全落實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加強信息報送工作,按照規定時限向上級報送自然災害信息;一旦發生自然災害,迅速按規定啟動應急響應。
4.壓實壓緊工作責任。健全和完善防災減災救災各項制度,壓實各級各部門職責,對失職瀆職行為依規依據依法追究責任,對違反政府發布禁令的行為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一)提高思想認識。鄉鎮各部門、行政村思想上要高度重視,充分認清深入開展自然災害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明確職責分工,層層傳導壓力,充分激發和不斷注入工作原動力。要切實增強大局意識,提升政治站位,把防災減災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和定位,真正做到正確認識大局、自覺服從大局、堅決維護大局。
(二)加強工作協同。鎮政府安監辦要牽好頭,統籌謀劃協同推進,做好與各相關部門間防災減災工作情況溝通,做好信息匯總和共享,積極調動優勢力量,合理整合資源,加強協調配合,切實提高防災減災工作的落實力和執行力。
(三)強化督導評估。鎮安監辦要定期開展督導,派出工作組深入基層巡查督導,實時掌握自然災害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推進情況,隨時研究解決督導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加強自然災害防災減災評估機制,科學管理,提升防災減災能力,將自然災害防災減災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四)積極動員參與。鎮安監辦和各行政村要加大宣傳力度,積極營造社會關注、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建立暢通社會參與渠道,完善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志愿者等參與的政策措施。通過宣傳、培訓、演練等活動,提高群眾防災減災意識,鼓勵群眾提高技能、發揮自身優勢積極參與各類防災減災工作,使每個人都成為防災減災的主體,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防災減災救災格局。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小學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篇四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下設辦公室和工作組,即抗震救災辦公室、治安保衛組、醫療救護防疫組、生活物資供應組、搶險救災組、人口疏散組、恢復建設組。
1、抗震救災辦公室:
主任:村支部書記
成員:村主任、村委委員
職責:
⑴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震情、災情,及時向鎮指揮部報告。
⑵及時傳達貫徹各項命令,并督促檢查各項命令的落實情況。
⑶組織現場強余震監視和震情會商,負責震害損失調查和快速評估了解匯總現場救災進展情況。
⑷負責對外的聯絡和接待工作。
⑸負責處理辦公室日常工作。
2、抗震救災治安保衛組:
組長:村治保主任
成員:各生產隊隊長
職責:
⑴及時組織與加強領導機關和生命線工程的安全保衛工作。
⑵當地震發生后,加強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實施緊急防范措施。
⑶預防和嚴厲打擊各種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秩序,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⑷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災、水災、易燃易爆、有毒氣體等次生災害的發生和擴大蔓延。
3、抗震救災醫療救護防疫組:
組長:村衛生室主任
成員:衛生院防疫員
職責:
⑴在地震應急期間,應儲備一定數量的藥品及醫療救護器械等,組織好醫療救護隊待命。
⑵地震發生后,利用各種醫療設施建設臨時醫療點搶救傷員。
⑶做好衛生防疫及傷亡人員的搶救、處理及疏散工作。
⑷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傳染病的爆發流行。
4、抗震救災物資供應組:
組長:村主任
成員:村委委員
職責:
(1)在地震應急期間,做好應急資金、物資、食品的儲備工作。
(2)地震發生后,迅速組織群眾,按照村上的統一部署,調動糧食、食品與物資,保證災區生活必須品的供應。
(3)做好應急救濟款的發放工作。
(4)積極組織災區的轉移、安置與恢復重建工作。
5、抗震救災搶險救災組:
組長:村民兵連長
成員:民兵排長
職責:
⑴在臨震應急期間,應組織搶險救災隊伍積極開展救災技術訓練,掌握搶險救災技術。
⑵破壞性地震發生后,應迅速組織群眾,搶救被壓埋人員,并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工程搶險。
⑶嚴密監視災區火災、易燃、易爆、有毒氣體等次生災害的發生,出現異常情況時,應迅速組織搶救隊、搶救人員和物資,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災害的擴大蔓延。
6、抗震救災人口疏散組:
組長:村婦女主任
成員:村婦女小組長
職責:
⑴在臨震應急期間,應組織群眾進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別要注意做好婦女、兒童及老、弱、病、殘人員的.疏散安置工作。
⑵地震發生后,迅速設置避難場所和救災物資供應點。
⑶配合搞好災民的轉移和安置工作,穩定社會秩序。
7、恢復建設組:
組長:村委副主任
成員:村委委員
職責:
⑴迅速組織人員深入災區,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損毀情況。
⑵提出重建計劃,并報村委會。
⑶積極爭取外援和籌措資金。
一般破壞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員傷亡10人以內,直接經濟損失在1億元以下的地震。
向鎮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災情。各村委在半小時內向鎮匯報災情。
造成人員死亡20人以內,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5億元以下的地震為中等破壞性地震;造成人員死亡20人以上,直接經濟損失5億元以上的地震,或者發生大于6.5級地震的為嚴重破壞性地震。
中等或嚴重破壞性地震發生后,各工作組成員迅速到位,按照村抗震救災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和職責開展救災工作。
迅速向鎮政府及鎮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災情。
㈠村防震救災工作領導小組召開緊急會議,研究布置應急準備工作。 ㈡各工作組立即行動起來,確保通訊暢通,集結搶險救災隊伍,隨時準備工作。
㈢積極儲備救災資金、物資和食品。
㈣保證供電、通信的暢通。
㈤加強全村保衛工作,預防和嚴厲打擊各種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
㈠有感地震應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可感覺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員傷亡及顯著財產損失的地震。有感地震發生后,應立即啟動地震應急預案,按應急預案程序開展地震應急工作,并將緊急情況及時報鎮抗震救災指揮部。
㈡平息地震謠言
當出現地震謠言并對社會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造成影響時,應派出工作人員調查謠言起因,做好宣傳工作,平息地震謠言。
本預案由村委按照有關規定制定、發布,報鎮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為了適應地震災害事件,應急對策的不斷完善和地震應急機構的調整,需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期間因人事變動職責由新人員自動接替。
本預案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小學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篇五
為貫徹落實國家減災委《關于做好“防災減災日”有關工作的通知》和市局有關組織開展“防災減災日”集中宣傳活動的要求,切實增強我校廣大學生的防災減災意識,普及防災減災知識和技能,及時、高效、妥善地處置發生在學校的災難事故,保護師生人身及財產安全,特此制定本預案。
1、應急工作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組 員:
2、工作小組職責:
為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應急工作小組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要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把師生生命及財產安全放在首位。
(1)發生災難事故后,學校應急工作小組立即起動本預案。
(2)閔校長擔任學校災難事故應急處置的`總指揮,全盤指揮學校災難事故的防止與處理工作,對各塊工作檢查督導。
(3)劉校長學校災難事故應急工作小組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和協調。
(4)李校長、楊校長負責班主任在學校應急工作小組的指揮下帶領學生分別開展疏散、救護、通信聯絡工作。
(5)章校長具體督導災難事故的物資保障工作。
(6)劉翼、陳南濤、曹林、黃先文、吳猛具體負責學校突發災難事故的調度工作及督導工作和受傷師生的心理疏導工作。
凡在我校發生的:
(1)重大洪水災害,冰雹、雪及雷電等氣象災害:
(2)地震等地質災害。
(3)林木、學校建筑、商店及教學樓發生火災和疫情等自然災害及其他突發性公共安全事件達到啟動條件的,適用于本應急預案。
1、根據安全工作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學校防災減災工作管理制度,落實學校防災減災工作責任制。
2、學校每學期舉行防災演練,切實加強師生員工防災減災意識,普及防災知識和技能。
3、學校的應急逃生通道和消防通道符合要求:加強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1、信息報告
(1)學校發生災難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內,撥打電話“110”或“120”,向有關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2)學校發生災難事故后,應當根據事故的類別、性質按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相關部門報告。
(3)災難事故報告的必要內容。災難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事故簡要經過、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報告單位、報告人及其它應當報告的事項。
(4)保護好現場,協助有關部門調查取證。
2、事故處置程序
(1)應急處置程序
a、發生災難時,立即撥打“110”和“120”報警和求援電話,關閉電源,迅速報告學校領導。
b、學校領導接警后,立即報告上級領導,同時指揮本校急工作小組開展疏散和救援工作,盡最大可能保證師生生命安全,使損失減少到最小程度。
c現場的教師,必須訊速打開通道,按照防災減災的應急逃生路線,迅速有序地疏散學生,設置臨時安置場所,備齊物資保障。同時,要穩定學生情緒避免慌亂。
d、疏散引導人員立即到達重要部位和指定位置,做好學生疏散引導工作,安慰和管理好學生,不使學生走失、走散。
e、若有師生受傷,學校要及時通知學生家長并及時送往醫院救治,及時做好受傷師生的安撫及心理疏導工作。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小學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篇六
為建立健全突發重大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全面提高我鎮防災、減災、避災、救災應急反應能力,進一步明確責任,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結合實際(7月5日至10日我縣有連續降雨過程),制定本預案。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經濟社會穩定作為災害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做到居安思危,以防為主,防抗結合。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各村、相關單位要按照分工職責,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資源,實現信息共享,形成應對合力。
(3)強化基礎,提高能力。把應對突發事件與日常各項管理工作相結合,加強基礎工作,增強預防分析,提高防范意識,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解決,將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切實提高防災減災能力。
(4)依靠科技,有效應對。依靠科技進步,全面提高災害應急工作現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預警,及時響應、科學處置、有效應對。
防災減災工作實行黨政主要領導總負責、親自抓。鎮成立指揮部,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安監辦),職責如下:
(一)指揮部
總指揮:孫明堂鎮黨委書記
副總指揮:季浩鎮黨委副書記、鎮政府鎮長
成員:
工作職責:指揮全鎮防災、減災、避災工作。
下設辦公室:
主任:楊保備
成員:韓風、孫圣峰、董超、李雪
如人員變動根據分工情況對照執行,不再另行發文。
工作職責:1.定期在村民中開展防災、減災、避災、救災工作宣傳,增強村民的防災意識和減災能力。
2.貫徹執行上級防災、減災、救災的工作方針、政策、指令和措施,并組織實施。
3.及時統計轄區內受災地區災情種類、時間、地點、范圍、傷亡人數、損害程度及重要設施受損情況,困難戶、低保戶、五保戶危房情況、山體滑坡隱患處并及時上報指揮部。
4.根據災害預警和災情,組織安排人員值班;及時匯總、通報災情;申請救災資金,提出救災資金分配建議負責預防和配合事發地突發事件工作的檢查、指導、協調和調解,做到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協調,確保人員配齊、措施到位、密切配合、聯絡暢通、各司其職。
(二)各工作組人員及職責
1.各村防災減災工作組:
組長:各村黨組織書記
成員:全體村干部
工作職責:負責各村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宣傳;負責各村救災的組織、協調工作;指導群眾進行生產、生活自救保護;第一時間向指揮部報告災情。
2.搶險應急工作組:
組長:胡承青
成員:武裝部全體成員及民兵分隊、派出所全體人員
工作職責:迅速組織干部群眾進行搶險救災,幫助群眾轉移到安全地帶,搶救群眾及物資,把損失降到最低。
3.救災安置、生活保障組:
組長:王少
成員:黨政辦、民政辦、安監辦全體工作人員
工作職責:負責災民的食宿及救災物資的發放工作。
4.治安保障組:
組長:姜萬勝
成員:綜治辦全體工作人員、派出所全體干警
工作職責:負責抗災搶險的治安保衛、交通保障,確保搶險通道暢通無阻。
5.衛生救護組:
組長:張輝
成員:衛生院全體工作人員
工作職責:負責供應所需藥物器械,確保受災群眾及時得到醫治,組織衛生防疫,對受災區及時消毒和組織群眾搞好環境衛生。
(一)災情信息報告內容。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災害造成的損失,已采取的救災措施和災區的需求。
1.災害損失情況包括:受災人口、因災死亡人口、因災失蹤人口、因災傷病人口、緊急轉移安置人口、受淹村、飲水困難人口;農作物受災面積、絕收面積、毀壞耕地面積;倒塌房屋、損壞房屋間數;直接經濟損失、農業直接經濟損失。
2.因災需救濟情況包括:需口糧救濟人口、需救濟糧數量,需衣被救濟人口、需救濟衣被數量;需救濟傷病人口;需恢復住房間數、需恢復住房戶數。
3.已救濟情況包括:投親靠友人口數量、借住房屋人口數量、搭建救災帳篷和簡易棚人口數量;已救濟口糧人口、已安排口糧救濟款數量、已安排救濟糧數量;已救濟衣被人口、已安排衣被救濟款數量、已救濟衣被數量;已救濟傷病人口、己安排治病救濟款、已安排恢復住房款、已恢復住房間數、已恢復住房戶數。
(二)災情信息報告時間。
1.災情初報。對于突發的`自然災害,凡造成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應在第一時間掌握災情,事發后1小時內向鎮指揮部報告初步情況,鎮向上級部門報告。
2.災情續報。在重大自然災害災情穩定之前,執行24小時零報告制度。每日下午5點前向指揮部報告,特大災情根據需要隨時報告。
3.災情核報。鎮在災情穩定后2個工作日內核實核準災情并向上級部門報告。
(三)災情核定。
1.部門會商核定。鎮協調安監、民政、農業、水利、統計等部門進行綜合分析、會商,核定災情。
2.評估。民政、農業、水利等有關部門組織人員評估小組,通過全面調查、抽樣調查、典型調查和專項調查等形式對災情進行評估、核實。
(四)建立災情臺帳。建立因災死亡人口臺帳、倒塌房屋臺帳和需政府救濟人口臺帳。在災情核定后,建立因災死亡人口、倒塌房屋和需政府救濟人口的花名冊,為恢復重建和開展生活救助提供可靠依據。
1.進入防災緊急狀態后,防災減災領導小組將通過電話、口授等形式傳達各種命令、指示,命令、指示一經發出,全體工作人員必須立即到崗到位,凡發現不到崗到位者追究責任。
2.在抗災減災應急行動中,要密切配合,服從指揮,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工作落實。
3.本預案一旦啟動,全體工作人員必須保證24小時開機,凡因個人原因造成的損失,將追究個人責任。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責任,如有特殊情況確實不能按時到達的應向應急領導小組說明原因,違者將按規定嚴肅處理。
4.一經發生突發事件,應實行24小時值班和信息報告制度。要在突發事件發生后第一時間內向防災減災指揮部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件的簡要過程、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采取的措施,同時,做好事件發展的續報工作。因瞞報、漏報、遲報而導致處置工作被動或造成嚴重后果的,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領導小組在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對報告事項進行核實,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時向縣相關部門匯報。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小學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篇七
為增強社區防震減災緊急救援能力,做好救災工作,整合救災資源,建立健全應對突發地震自然災害緊急救助的運行機制。迅速、高效、有序地處理自然災害(防震減災)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轄區居民群眾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轄區居民群眾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水中社區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為最大限度地保護轄區居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社區工作人員、社區黨組織、黨員干部、居民委員、居民小組長、樓棟長、小區物管要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依靠群眾,充分發揮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的力量和作用。
自然災害(防震減災)救助堅持“依靠群眾、依靠集體、生產自救、互助互濟,輔之以國家必要救濟和扶持”的方針。社區特制定本應急預案,加強社區及轄區居民防災減災意識,組織社會團體和廣大干部、群眾,發揮黨員應急隊伍力量的突擊作用,共同做好防災減災工作,一旦出現應急情況,必須立刻集結到水中社區便民服務中心,以應對災害進行相關救助幫扶。
凡在我轄區范圍內發生的地震、地質災害、水旱、大風、冰雹、大雪、沙塵暴、森林火災等重大自然災害,以及其它突發公共事件達到啟動應急條件的,適用于本預案。
社區成立自然災害(防震減災)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定救災工作有關細則和具體實施,協調開展災害應急響應、緊急救援、災民安置、災民生活安排及災后恢復重建等工作。
社區自然災害(防震減災)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水中社區便民服務中心辦公室,由社區書記負責,社區副書記進行相關通知、統計、上報情況。
(一)傳達、貫徹上級領導關于抗災救災工作的指示,并組織實施。
(二)組織、召開對災情形勢進行會商和評估,研究提出對策。
(三)配合上級工作組開展工作,與自然災害(防震減災)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保持密切聯。
(四)承辦災區緊急救援、災民轉移安置等有關方面的協調事宜。
(五)負責水中社區自然災害(防震減災)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各項任務。
水中社區做好通信、信息管理,準確掌握自然災害情況。所有干部和社區工作者,保障24小時通信暢通。做好災害應急演練及災情避險宣傳,加強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
若自然災害(防震減災)發生后,水中社區將按照此預案迅速組織應急隊伍到災害一線。在上級街道辦事處的領導下,由領導小組組長陳玨文(社區黨總支書記)和李紅強(社區黨總支副書記)統一指揮自然災害(防震減災)工作。組織居民撤離到安全地帶(熊貓綠島公園和女媧廣場),組織應急小分隊及時進行救災,并向東城街道辦事處及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災情。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范圍、程度、災害后果(包括人員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數量、房屋倒塌、損壞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等)、已采取的.救災措施和災區居民群眾的需求等。在重大自然災害災情穩定之前,水中社區居委會均須執行24小時的報告制度。報告災情必須實事求是,不得隱瞞和虛報。
受自然災害影響,水中社區應在全面核實災情的基礎上,協助辦事處和民政部門統籌安排,確保重點,制定切實可行的災民生活安排方案。確保受災群眾每人每天有飯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恢復重建工作,應按照上級政府的統一安排組織實施,采取自建、援建和幫建相結合的方式,以受災戶自建為主。資金按照政府救濟、社會互助、鄰里幫幫料、以工代賑、自行借貸、政策優惠等多種途徑解決。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小學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篇八
第一條本預案所稱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危害,危及學校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乃至社會穩定的緊急事件。主要包括涉及學校的洪澇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災害等。
第二條各類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按照其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根據國家有關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和教育系統實際,及對學校教學產生的影響,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按嚴重程度,從高至低分為i級―ⅳ級。分級標準是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信息報送和分級處置的依據。
第三條災害預防措施
(1)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所屬范圍各項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2)做好隱患排查工作,建立風險隱患排查信息數據庫,實行分類分級管理和動態監控;對排查出的每一個隱患,都要明確整改措施,落實責任人,限期整改,同時做好監控和應急準備工作;對重大隱患和一些影響大,師生反映強烈的普遍性和傾向性問題,要立即研究采取治本措施,力求從根本上解決,必要時,要立即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對于可能波及相關臨近地方或單位的重大隱患,應及時通報。
(3)通過圖書、報刊、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廣播、電視、網絡等形式或途徑,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教育系統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對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能力。
(4)建立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風險評估機制,對可能引發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危險源、危險區域進行調查、登記、風險評估,定期進行檢查、監控,有針對性地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同時于每年年底對下一年度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可能發生發展的趨勢進行預測分析,并提出相應的防范措施。
第四條災害預警措施
建立健全學校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預警制度。
(1)確定預警級別。按照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可能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其預警級別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ⅰ級為最高級別。學校依托有關專業部門或機構,對可能發生的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進行綜合性評估和趨勢分析,預測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發生可能性的大小、影響范圍和強度及其級別;或根據當地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發布的預警級別執行。
(2)發布預警信息。預警信息包括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等。可以預警的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即將發生或者發生的可能性增大時,學校應當以適宜的方式發布或調整預警信息,并進行應急準備,同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同時向可能波及的相關臨近地方或單位通報。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可通過廣播、電視、通訊、手機短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個通知等方式進行,對學校內的特殊人群和特殊場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3)采取預警措施。發布預警信息后,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和分類分級原則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①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進一步加強對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
②及時按照有關規定發布與師生員工有關的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預測信息和分析評估結果以及可能受到事件危害的警告,宣傳避免或減輕危害的建議和常識,公布咨詢電話。
③組織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并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
④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準備應急設施和避難場所,并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隨時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⑤加強對重點單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礎設施的安全保衛,維護學校和社會治安秩序;
⑥報請當地黨委政府協調有關部門,采取必要措施,確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的安全和正常運行;
⑦轉移、疏散或者撤離易受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危害或涉及的人員并予以妥善安置,轉移重要財產;
⑧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危害的場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導致危害擴大的公共場所的活動,防止發生次生、衍生危害;
⑨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護性措施。
(4)解除預警警報。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學校應當立即宣布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并解除已經采取的有關措施,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第五條應急處置措施
(一)信息報告
(1)獲悉可能發生和已發生涉及學校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信息的學校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與師生員工,應當立即向所在學校和當地教育行政部門以及指定的專業機構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發生特別重大的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必要時也可以越級上報。根據事態的進展,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2)學校發生重大或者特別重大的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學校要立即上報省教育廳,省教育廳立即上報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不得遲報、謊報、瞞報、漏報、誤報。必要時,同時通報相關地區和部門。教育廳應急管理辦公室要及時匯總上報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重要信息,同時將中央及教育部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作出的有關批示或指示及時傳達給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或所屬單位,并跟蹤反饋落實情況。
(二)先期處置
涉及學校的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發生后,學校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盡力采取針對性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前期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同時迅速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以及有關專業部門或機構報告,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
(三)組織協調
(1)學校負責本校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應對工作,事發地的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相關學校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超出學校處置能力的,根據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類別、特點和處置工作的需要,應及時依法報請相應的專業部門派出專門指揮人員、專業隊伍和骨干力量進行應急救援和處置,并立即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指導、協調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四)處置措施
學校在屬地救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首先做好本單位的搶險救災及自救、互救,同時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如下工作:
(1)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疏散、撤離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必要時報請有關部門組織醫療衛生專業隊伍,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醫療衛生救助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協助有關部門向災區提供所需藥品、醫療器械。
(2)迅速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劃定警戒區,必要時報請公安等有關部門實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確保安全通道的暢通,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3)協調有關部門搶修被損壞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短時難以恢復的,要實施臨時過渡方案,保障教育教學秩序及生活基本正常;
(4)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設備、設施,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活動以及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5)啟用本校儲備的應急救援物資,必要時報告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調用其他急需物資,設備設施、工具。協助有關部門調運食品與物資,保障災區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6)做好受災師生員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供食品、飲用水、衣被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臨時住所,確保受災師生員工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協助民政部門調配救濟物品,做好災民的轉移和安置工作。
(7)組織教職工和學生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專長的教職工和學生提供相應服務;
(8)協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
(9)協助消防部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災發生和火災的擴大蔓延。
(10)協助有關部門對本校易于發生次生災害的地區和設施采取必要的緊急處置措施并加強監控,及時加強宣傳、教育和引導工作,穩定情緒,防止衍生災害的發生。
(11)協助有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災害損失評估。
(12)學校計財處做好應急資金撥款準備。
(13)在國家有關部門統一領導下,協助民政部門接受和安排國內、國際社會提供的緊急救援。
(14)協助新聞部門按照規定及時向公眾發布災情等有關信息。
(15)在國家有關部門統一領導下,按有關規定做好對口單位外國專家和外國救災人員的接待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五)應急結束
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組織處置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學校應當停止執行應急處置措施,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六)信息發布
(1)組織處置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學校,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分權限及時、準確、客觀發布有關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發布簡要情況,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相關部門和學校的應對措施等權威信息,并根據時間處置情況做好相應的后續發布工作,正確引導校園和社會輿論。
(2)相關權威信息要根據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時間涉及或波及的范圍和影響的程度等情況,通過中央或事發地主要新聞媒體,重點新聞網站,手機短信或有關教育行政部門網站和相關校園網等發布,具體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3)信息發布的形式主要包括:舉行新聞發布會、授權發布、提供新聞通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等。
(4)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有關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事態發展及其應急處置工作的虛假信息。
第六條事后恢復措施
(一)善后處置
相關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根據所屬學校遭受的損失和應急處置、救援工作中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資金、物資等情況,制定救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妥善解決因處置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引發的矛盾和糾紛,必要時,組織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根據善后處置的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協調相關部門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等工作,協助相關司法機關對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中出現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二)調查評估
根據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類別和特點,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配合相關專業機構及時查明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發生經過和原因,總結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以及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教訓,改進措施。對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并按隸屬關系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交報告。對于涉及教育系統的特別重大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由教育部會同國務院相關部門配合事發地省級黨委政府進行調查評估,并向國務院作出報告。
(三)恢復重建
(1)學校應當盡快制定恢復重建規劃并積極開展相關工作,需要當地黨委政府或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支持的,應當按照隸屬關系向當地黨委政府或者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請求。
(2)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受危害或波及地區教育系統或學校遭受的損失和實際情況,提供或協助提供資金、物資支持、技術指導和人力支援。必要時,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可報請當地黨委政府統一領導、協調有關部門或人員盡快恢復當地教育系統被損壞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
(3)需要國家援助的,由教育部會同國務院相關部門配合事發地省級黨委政府按有關規定報國務院審批實施。
第七條保障措施
(一)宣傳培訓
學校結合本地、本校特點、通過培訓、課堂教學、校園電視、廣播、網絡、專欄、黑板報、宣傳手冊、專題講座、安全展覽、文藝演出等生動活潑的'形式途徑,開展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案的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廣泛宣傳應急救助和處置的知識與技能、各類安全防護和應急避險常識,增強學校和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不斷提高妥善應對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水平。
(二)應急演練
學校結合當地可以預見和可能發生的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類別以及各自的特點和條件,因地制宜,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有關部門和師生員工,對相應應急預案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演練,提高逃生避險和應急反應能力。演練中發現應急預案不符合實際時,應及時修訂。
(三)隊伍建設
有條件的學校應組建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備隊,主要由安全保衛、醫療衛生、后勤保障、心理救助、學生工作、宣傳和維護穩定工作等部門人員組成。一旦啟動預案,立即投入使用。建立健全教育系統應急救援意外傷亡人員撫恤、治療、康復、就業、安置等保障制度,為預備隊應急救援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器材,減少應急救援人員的人身風險。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應急預備隊要建立健全與當地各類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聯動合作機制,適時聯合培訓、聯合演練,提高應急合成、協同應急的能力;要加強教育系統廣大師生員工的應急能力建設,動員廣大教職工以及成年學生志愿者等做好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的各項準備,形成群防群治隊伍體系。
(四)財力保障
學校應當把應急經費保障列入年度預算,并逐年增加日常應急演練、宣傳、培訓經費。教育系統相關財務和審計部門要加強對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督與評估。鼓勵學校和師生員工參加國家財政支持的巨災風險保險。鼓勵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教育系統應對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工作提供捐贈和援助。
(五)物資保障
有條件的學校應建立健全應急救援物資、教材、教學儀器設備和應急處置及救援設施、裝備的儲備保障制度,完善重要教育應急物資的監管、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體系,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保證物資、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
(六)公共設施
教育設施規劃要適應學校預防、處置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需要,學校建筑物設防標準應高于當地一般建筑物。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協調下,指定或建立與學校規模相適應的應急避險場所,滿足該校及周邊社區綜合避難需要;建立健全應急通信、應急廣播等保障工作體系,保持信息傳輸設施和通訊設備完好,確保通信安全暢通。定期檢測、維護報警裝置,使其處于良好狀態,確保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發生時正確、及時使用。
第八條獎懲
(一)表彰獎勵
對高度重視應急工作,切實加強應急管理和應急體系建設,積極開展應急科研,在預防和處置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監測、預警、發現、報告、指揮、處置、救援等環節的工作中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應急救援工作中傷亡的人員依法給予撫恤。
(二)責任追究
學校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重要情況或在應急預防、預警、處置、救援以及恢復重建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給予相應的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相應的處罰;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小學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篇九
1、編制目的
為增強我辦對自然災害救災工作的應急反應能力,切實做到迅速準確、有序、有效地開展搶險救災工作,減輕災害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帶來的損失,維護受災地區的社會穩定,根據上級自然災害救災應急預案會議精神和有關要求,制定本預案。
2、指揮機構和職責任務
指揮機構由街道黨工委、政府負責同志及人大主席團主席組成,指揮中心設在政府一樓。
總指揮:劉峰:黨工委書記;
副指揮:孫延濱: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指揮機構下設:辦公室、信息組、搶險組、巡邏組、轉移組、保障組、監測組。
工作職責:
辦公室:負責協調有關救災的各項工作。
信息組:負責災害的預警預報、掌握災情和救災工作進展情況。
搶險組:負責救災搶險工作。
巡邏組:負責災害隱患點的監測、災害發生前后安全巡查等工作。
轉移組:負責需轉移安置人員的轉移安置工作。
保障組:負責轉移安置人員生活保障、搶險物資供應、后勤保障服務、受災人員生活救助和穩定等工作。
監測組:負責災后環境、衛生等監測工作。
3、預警信息
河流水位分別漲至6米時發布撤離轉移信號,區域內涉險人員按方案轉移。
地質災害點預警發出后,區域內涉險人員按方案轉移。
當某工廠發生突發性事件,視情況發布撤離轉移信號,指定區域內人員按方案轉移。
災害預警發出后,本街道需轉移戶人。特別是注意做好以下重點人員的.轉移:五保戶、低保戶、殘疾家庭、家中無勞動力的。
當預警信號發出后,涉險人員即按指定的路線轉移。
1、需轉移安置到鄉鎮(街道)避災安置場所的,由有關村(社區)集中派車送達。
2、需轉移安置到村(社區)避災安置場所的,沿村內主要道路自行轉移。
3、分散到村(居)民家中安置的,自行前往。
本街道有3個集中安置場所(敬老院、濱北中心小學、北城英才學校),集中避災安置場所可安置300余戶1000余人,156個村居、10個社區避災安置場所可安置362戶1086人。
原則上,避災安置場所根據可容納人員數量貯藏一定數量的救災物資;教育災民本人攜帶一些干糧、飲用水等生活必需品;在災害發生后10小時內將保障物資(如:米、面、油、鹽、水等生活必需品的供應)送到避災安置場所。
1、調查了解災情。街道民政所長隨時和村災情信息員保持聯系,及時填報《因災倒房花名冊》;如有因災死亡、傷病人員,填報《因災死亡人員花名冊》;及時填報因災農作物損失情況。
2、及時發放救災款物。在街道政務公開欄內,公布發放到各村(社區)的救災款物數額。
3、如有需重建倒房,組織工作組,落實責任制,幫助開展重建工作。
1、工作手段。突發性災害發生后,從災害原發地向波及的涉險區域發布信息時.受到時間、手段的限制,應采取一些使用起來方便、快捷,傳播起來范圍較廣、容易識別的信號,如敲鑼報警等。特別是山村,應落實專人
2、事前告知。需要轉移安置人員,應事前告知,讓這些人員知道到哪里避災安置。鄉鎮(街道)落實責任制,1個鄉鎮干部分片包干1個村(社區)或幾個村(社區)。村(社區)同時落實責任制,1個村(社區)干部負責。
3、預案演練。每年分村(社區)組織不少于1次演練,使所有人員熟悉預案。知曉避災安置路線、場所及保障須知等。對預案不妥之處,及時進行修改。
4、減災宣傳。街道、社區、村避災安置場所制訂規章制度,張掛上墻。采取多種形式,如放置減災救災圖表、書籍等,開展減災宣傳教育,提高群眾自救互救的能力。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小學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篇十
為做好我鎮防災減災避災工作,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把災害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按照“救災先救人”的原則,制定本方案。
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充分調動各方面的力量,迅速建立起快速有效的防范機制,從思想上、組織上、措施上做好充分設備,及時通報災情信息,做到早發現,早防范,把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一)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經濟社會穩定作為災害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做到居安思危,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各村要按照分工職責,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資源,實現信息共享,形成應對合力。
(三)強化基礎,提高能力。把應對突發事件與日常各項管理工作相結合,加強基礎工作,增強預防分析,提高防范意識,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解決,將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切實提高防災避災能力。
(四)依靠科技,有效應對。依靠科技進步,全面提高災害應急工作現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預警,及時響應,科學處置,有效應對。
凡在我鎮轄區發生的.氣象災害(水災、冰雹、暴雨、雷電、大雪)、地質災害、生物災害等重大自然災害和因安全事故產生的火災及其他突發公共事件。
望洪鎮防災減災指揮部辦公室是望洪鎮防災減災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機構,設在望洪鎮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由鎮黨委書記兼任。辦公室常設值班工作電話為:xx。
指揮部機構設置情況如下: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望洪鎮防災減災指揮部主要職責: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望洪鎮防災減災指揮部的工作部署,分類管理防災減災、突發事件。協調各村排查、治理和監控突發事件風險隱患;落實突發事件預防、預警措施;編制和執行相關應急預案;指導、監督各村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總結評估應急管理工作和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承擔望洪鎮防災減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接到監測、預測和預警信息,或發生重大或特別重大突發事件后,望洪鎮防災減災指揮部辦公室要立即組織各村開展或分析災害發展趨勢、災害影響程度和范圍,及時向縣委、政府和永寧縣防災減災指揮部報告情況,提出啟動或終止應急響應級別和處置措施等工作建議;根據望洪鎮防災減災指揮部的決定,協調組織各村到指定地點集結或趕赴突發事件現場;落實事件處置工作中綜合協調、信息報送和值守應急工作。
各村要根據突發事件的種類和特點建立健全檢測網絡,劃分監測區域,確定監測點,明確監測項目,落實監測人員,配備必要的設備、設施,對有關極端天氣、突發事件進行全天候檢測。要經常調查和分析研究本村存在的影響穩定的重點問題,對可能出現的緊急重大情況和苗頭性問題及時將信息反饋至望洪鎮防災減災指揮部辦公室。望洪鎮防災減災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各村反饋的信息后,要密切關注事態進展,積極部署,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并及時向永寧縣防災減災指揮部動態報送有關信息。
對在應對災害、突發事件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嚴重虛報、瞞報時間情況的,一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對在災害、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過程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照縣政府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小學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篇十一
為切實做好各項工作,促進全校師生增強防災減災意識,提高師生自救互救能力,根據上級部門相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職責: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對破壞性地震及防震減災工作研究,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副組長:
職責:協助組長實施本方案,對本方案實施過程中的突發事件要迅速了解判斷,協助組長確定應急方案,并按預案進行疏散、救護、聯絡、保衛、宣傳教育等工作。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應急疏散小組、通訊聯絡小組、預警小組、醫療救護小組、保衛組、宣傳教育心理疏導小組、后勤保障組。
1.應急疏散小組:
組長:耿方曉
成員:各班班主任
職責:
(1)負責本年級、班級學生緊急疏散及撤離秩序、安全管理,負責教室門口秩序,嚴防擁擠踩踏事故發生。
(2)負責帶領學生撤退;
(3)到達安全場地后清點學生人數。
(4)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學生人數。
(5)做好撤離后學生安全管理和情緒穩定工作。
2.預警小組:
組長:張克慶
成員:劉仕國、保安
職責:
(1)負責警報,一旦發現地震等災情立即拉響警報預警,并立即向安全分管領導報告,同時向主管部門報告,并隨時向領導小組報告災情。
(2)迅速采取措施切斷電源,關閉煤氣等易燃易爆設施,做好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工作。
3.醫療救護小組
組長:楊德偉
成員:付偉、陳潔瓊
職責:負責在發生災害過程中對傷員應急救護,及時與120取得聯系救護車及時救護,并向組長報告傷員人數和情況。
4.通訊聯絡小組
組長:方芳
成員:何聯、王夢姣
職責:負責每天向上匯報情況,做到有事報情況,無事報平安,及時向全校教師發出領導小組的通知,按要求發布有關信息和警報,并將收集到的情況向組長匯報,確保政令暢通。
5.宣傳教育心理疏導小組:
組長:楊雪
成員:各班主任
職責: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地震災害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校防震抗震知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地震災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師生防震抗震的意識和基本技能。在災害期間對學生進行心理咨詢和疏導,消除學生心理上的'恐慌,穩定學生情緒等。
6.后勤保障組
組長:邢遠林
成員:張作剛、徐燕
職責:
(1)認真搞好各項物資保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備,落實飲食飲水、防凍防雨、教材教具、搶險設備等物資落實,強化管理,使之始終保持良好戰備狀態。
(2)破壞性地震發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抗震減災工作,把地震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3)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教育教學秩序,全面保證和促進社會安全穩定。
1.接到上級地震、臨震預(警)報后,領導小組立即進入臨戰狀態,依法發布有關消息和警報,全面組織各項抗震工作。各有關組織隨時準備執行防震減災任務。
2.組織有關人員對所屬建筑進行全面檢查,封堵、關閉危險場所,停止各項大型活動。
3.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管理,加強對供電輸電等重要設備、場所的防護,保證防震減災順利進行。
4.加強廣大師生宣傳教育,做好師生、學生家長思想穩定工作。
5.加強各類值班值勤,保持通信暢通,及時掌握基層情況,全力維護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6.預案落實各項物資準備。
1.入防震緊急狀態后,學校指揮部將通過各種渠道發布各種命令、指示,防震減災領導小組將通過電話、口授等形式傳達,命令、指示一經發出全校職工必須立即到崗到位,凡發現不到崗到位者追究責任。
2.抗震減災應急行動中,要密切配合,服從指揮,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工作落實。
3.方案一旦啟動,全校教職工必須保證24小時開機,凡因個人原因造成的損失,將追究個人責任。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小學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篇十二
為貫徹落實好省、州、市關于做好防災減災工作的安排部署,確保轄區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預防和減少各類災害事故,堅決避免群死群傷災害事故的發生,結合三街鎮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為建立健全突發重大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全面提高我鎮防災、減災、避災、救災應急反應能力,進一步明確責任,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結合實際,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云南省重大自然災害預警應急預案》、《楚雄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
本方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水、旱、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包括干旱、山洪、山體滑坡、泥石流、潰堤(壩)、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學校和集鎮防洪以及供水危機等自然災害。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防災減災工作,逐一對全鎮地質災害房屋用戶,低洼地房屋用戶,以土坯房為主的危舊房用戶進行登記造冊建檔,完善防汛防災檔案,發放各類明白卡,劃定危險區、設立警示牌、修訂防災預案,明確隱患點鎮、村干部責任,做到防災減災工作“底摸清、有章循、責任明”,確保防災減災工作順利進行,最大限度減輕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基本原則
1.立足預防,主動防范。把洪澇干旱災害的預防管理放在防災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密切監測雨情、水情、旱情、險情和災情,認真做好各項防范工作。
2.分級負責,加強督查。洪澇干旱災害按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以各村委會為主進行處置,鎮屬及市屬各有關單位積極支持和指導、督促各村的應急處置工作。
3.科學調度,保障安全。認真分析洪澇干旱災情的發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現狀,科學調度,優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生重大洪澇干旱災害、地質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應迅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力量全力搶險救災,盡最大努力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一)防災減災救災指揮部
鎮成立防災減災救災指揮部,由鎮黨委書記任總指揮、鎮長任副指揮,分管副鎮長任副總指揮,鎮社會事務辦公室、黨政辦公室、農業農村服務中心、綜治辦、財政所、國土資源所、派出所、供電所、中(小)學、衛生院、村委會等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和組織防汛防災工作。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由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組織快速高效應急救援隊伍,負責日常工作。指揮部同時設立信息監測、轉移、調度、保障4個工作組及一個應急搶險隊伍。各村成立以村主任為責任人的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組,同時成立以基干民兵為主體的應急搶險隊(每隊不少于20人)。
(二)職責與分工
防災減災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具體負責全鎮防災減災救災日常工作。負責擬訂全鎮防災預案,指導推動各村制定和實施預案;督促指導境內河道、渠道內阻礙行洪的障礙物清除;負責抗洪搶險技術指導和水毀工程的修復,加強山洪地質災害的防治等。執行鎮黨委、政府及上級指揮部命令,加強值班,確保防災避災信息及時上情下達、下情上報。
鎮人武部:具體負責民兵參加抗洪搶險工作。
鎮社會事務辦公室:負責災民生活救濟工作,及時向市防汛辦和民政局上報災情統計資料。
國土資源所:負責監測預報山體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并制訂好方案。
鎮水務服務中心:對沿河、臨河村組及人口密集區、河流險工險段、水毀段等重點區域,指派專人24小時巡查,及時發現險情,有效組織搶險。
鎮中心衛生院:負責做好災區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
供電所:負責所轄電力工程的運行安全,保證抗洪救災的電力供應。
鎮經濟發展辦公室:對鎮域內道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同時加強與上級交通部門的銜接,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毀道路的及時修復,確保道路暢通。
鎮中(小)學:負責學校防災減災救災工作,搞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培訓,發生險情組織學生安全撤離。
各村委會:負責本轄區的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對所涉及的范圍目標要制定詳實的防災預案,在汛期要加強巡查,及時排查出險情進行整改;遇到重大險情按照預案邊處理,及時上報,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應急搶險隊:由鎮政府組織成立一支以基干民兵和鎮政府機關干部等組成的30人的搶險隊。每個村也建立一支20人的搶險隊。在緊急情況下,各搶險隊員自備電筒、雨衣等工具,聽從命令進行有序的搶險救災工作。
信息監測組:負責對區、鎮防災減災救災指揮部、氣象、水文等部門各種信息的收集與傳遞。
綜合協調服務組:
1.協調組織全鎮救災物資、裝備、人員,根據現場需求,開展緊急救援、抗震救災物資、裝備、人員的保障支援。
2.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3.做好信息匯總和有關文件的上傳下達工作。4.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組織群眾避災組:
1.負責按照指揮長和市、鎮防災減災救災指揮部的命令,組織群眾按預定路線轉移,一人不漏地動員到戶到人。
2.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現場搶險救災組:
1.負責搶險救災力量資源配置,統籌安排資源,調配救援隊伍及裝備,搜救被困群眾和受傷人員。
2.實施限制前往或途經災區的特別管制措施。
3.組織對抗震救災物資的轉運和發放工作。
4.協助開展受災群眾轉移安置。
5.協助開展排危除險工作。
6.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災區社會維穩組:
1.組織維護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嚴密防范、嚴厲打擊趁機進行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等行為。
2.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及時進行交通管制,優先保障專業應急搶險救援隊伍通行。
3.防控以宗教或賑災募捐名義詐騙斂取不義之財、借機傳播各種謠言制造社會恐慌等違法犯罪活動。
4.做好涉災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
5.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醫療衛生救護防疫組:
1.迅速組織醫療防疫隊全進入災區,組建震區臨時醫院或醫療所,搶救、轉運和醫治傷病員。
2.及時檢測、監測災區飲用水、食品、藥品安全等。
3.開展災后衛生防疫工作。
4.組織開展災后心理援助工作。
5.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民政救災與災情統計組:
1.負責轉移人員的安置,逐戶逐人落實,確保災民有飯吃、有衣穿、有干凈的水喝,有病能得到醫治。
2.集中受理受災群眾訴求,及時了解民情民意,密切關注社會熱點,及時化解社會矛盾和不穩定因素。
3.及時統計上報災情信息,為受災群眾救助提供準確的數據支撐。
4.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基礎設施損毀調查和恢復組:
1.組織指導搶修維護公路、橋梁、等交通設施和供電、供水、防洪、通信、廣播電視等設施。
2.組織調運搶險救援產品、生產物資和裝備,保障災區搶險應急物資供應。
3.開展災區房屋建構筑物的安全鑒定;調運應急板房等物資和裝備,搭建臨時板房。
4.對受災的基礎設施和農業損毀情況進行核實,指導制定科學恢復生產方案,編制恢復重建規劃,安排落實有關扶持資金和物資。
5.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所有成員單位的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人員為直接責任人。責任人要加強巡查力度,并將檢查情況報鎮防災減災救災指揮部辦公室。
(一)宣傳和摸底建檔。各村、鎮屬及市屬各單位要對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對象進行一次深入地毯式摸排查,對全鎮地質災害房屋用戶、沿河、低洼地房屋用戶,以土坯房為主的危舊房用戶進行認真排查。加強宣傳教育,增強人民群眾的防災減災意識,摸清安全隱患,落實相關責任人。
(二)監測預警。
1.山洪災害預警
建立山洪地質災害易發區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觀測措施和汛期值班巡查制度,各村黨總支書記為防災責任人,各村委會主任為地質災害點監測人。各責任人和監測人要時刻警惕,加強巡排查,一旦發現險情,立即向周邊群眾報警,并組織轉移群眾,同時報防災減災救災指揮部。
2.干旱災害預警
鎮防災減災救災指揮部針對干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落實預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監測網絡和干旱災害統計,隨時掌握旱情災情,并預測干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干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三)應急響應。
1.應急響應行動
(1)鎮防災減災救災指揮部指揮長主持鎮防災減災救災指揮部成員會商,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抗旱)期,啟動應急預案,作出相應工作部署,并將情況上報區防災減災救災指揮部及相關領導,派工作組赴一線指導防災救災工作;同時密切監視汛情、旱情的'發展變化,做好汛情、旱情預測預報,由鎮防災減災救災指揮部指副組長帶班,加強防汛(抗旱)值班,及時發布汛(旱)情通報及防汛抗旱措施;鎮防災減災救災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2)受災村及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根據鎮防災減災救災指揮部指令及時動員、部署本村防災救災工作,服從鎮防災減災救災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群眾,加強防守巡查,及時控制險情。
(3)以屬地為主的原則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及時組織防汛抗旱工作;鎮防災減災救災指揮部機構及成員單位負責人,應按照職責到分管的區域組織指揮抗災救災工作,或駐點具體幫助受災區做抗災救災工作。
2.應急響應措施
當發生災害后,鎮防災減災救災指揮部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觀測,采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形勢進一步惡化。當災害形勢嚴峻時,對是否緊急轉移群眾作出決策,如需轉移時,應按預案組織人員安全撤離。發生災害后,若導致人員傷亡或失蹤,應立即組織人員或搶險突擊隊緊急搶險,并及時做好匯報。加強對抗災救災工作的宣傳,密切注視災情發展情況,定期分析預測災情變化趨勢,通報災情和抗災情況,及時組織會商,研究部署抗災救災工作,落實應急抗災救災資金和物資。
3.信息報送和處理
各類抗災救災信息要及時上報。上報內容要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隨后補報詳情。所有信息必須報鎮防災減災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根據響應級別,由指揮長簽署意見后,再上報市防災減災救災指揮部。
(一)值班制度。鎮防災減災救災指揮部科學安排好領導帶班24小時抗災救災值守,負責雨量監測,水位統計、接聽上級傳真、電話指令等,同時做好記錄。各村、各單位要安排值班人員,由書記或主任(負責人)帶領一名干部進行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要保持通訊暢通,并做好相關值班記錄。
(二)報告制度。為及時做好防災工作,了解情況,各村、各單位要安排值班人員在每天上午8:00之前如實向鎮防災減災救災指揮部上報情況,如遇重大災情險情應立即報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并及時處置。不得瞞報、漏報、錯報、延報。
(三)巡查制度。實行動態巡查,對各類工作對象設立巡查負責人,在正常天氣要安排兩天一巡查,非正常天氣要隨時巡查。如遇非正常天氣時,責任干部要對地質災害房屋用戶、沿河、低洼地房屋用戶進行逐一上門通知。
(四)督查調度制度。鎮防災減災救災指揮部將不定期對各單位、各防災責任人進行督查、抽查、調度,對單位和有功人員進行表揚,對敷衍失職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責任追究。
(五)追責制度。對不執行或不正確執行上級防災救災指令,不堅持24小時值班的;不及時組織對防災工作對象進行巡查的;不及時排除各類隱患和險情的;對影響防災救災安全的問題不及時組織處理的;不堅守防災救災崗位,不服從調派,擅離職守的;不按規定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搶險工作,不及時組織安全受威脅的人員轉移,瞞報、謊報、拖延不報汛情、險情、災情的,將進行追責。
(一)高度重視。各村委會、各單位、鎮村責任干部要高度重視該項工作,認真對待,親力親為,保持清醒的頭腦,克服麻痹大意和僥幸心理,把工作落到實處。
(二)落實責任。各村委會、各單位要將責任落實到個人,嚴肅紀律,切忌推諉扯皮、陽奉陰違,從組織上、制度上保證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保障投入。各村、各單位要做好防災減災救災人力隊伍、物資儲備的準備,一旦發生險情,確保能夠及時搶險救災。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小學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篇十三
今年5月12日是全國第十一個“防災減災日”,主題是“提高災害防治能力,構筑生命安全防線”,5月6日至12日為防災減災宣傳周。根據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1年學校防災減災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為確保在各種災害情況(尤其是地震)發生時,我校各項應急工作能夠高效、協調、有序地進行,全面提高快速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降低財產損失,減少社會影響,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現結合我校工作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災減震法》、《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省市區地震預案,特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濟寧市第八中學處置發生或可能發生地震災害的應急處置。
(三)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和諧發展的理念,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把師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在區教體局和地震局的科學指導下,建立健全處置地震災害事件的長效機制,掌握應對地震災害事件的主動權。
(四)工作原則
預防和處置校園突發性地震事件堅持“早預防、早發現、早處置”的原則,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布置及時處理。預防和處置校園突發性地震事件要抓好三個環節:一是地震發生前,要立足防范,掌握主動;二是地震發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質,并報告當地抗震救災指揮部和上級主管部門,同時及時果斷處置;三是地震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
(一)學校成立相應的防震減災工作領導機構,負責部署、指揮本地校園突發性地震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濟寧八中防震減災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主要職責:
(1)普及地震知識和抗震救災應急避險知識;
(2)開展抗震救災強化宣傳工作,提高廣大師生抗震救災意識和識別地震謠言的`能力;
(3)接受和迅速執行上級領導和抗震救災指揮部的各項指令;組織實施本預案,發布各項搶險救災指令、批示、通知等;確定重點救災地點、范圍、部署抗震救災隊伍,實施搶救行動;組織協調各類物資調配供應;收集上報災情、校情、保證學生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三)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應急疏散組、搶險救災組、安全保衛組。
辦公室組成及職責
組長:
成員:
職責:
1、承擔草擬學校開展地震應急工作的報告、總結及上情下達,下情(災情)上報職責;
2、承擔領導組在地震發生后提出的具體應急工作方案;
3、協調各專業組之間的應急救援工作;
4、制定和定期修定學校地震應急預案、應急救援工作程序;
5、負責宣傳,承擔領導組的日常事務;
6、組織開展學校防震知識的宣傳、培訓,組織應急模擬演練;
7、進行應急資金的調度及所需物資、裝備、設備、器材的供應,負責接待及后勤保障工作;
8、安排應急期間的值班工作。
應急疏散組組成及職責
組長:劉晴
副組長:張延寧王璽
成員:各班班主任及安全管理員
職責:
1、地震發生時,具體負責師生就近避震,并組織有序、快速疏散;
2、制定學校地震應急疏散平面圖和各年級疏散路線圖,包括設立緊急避難場所并設置標志等,利用學校操場、綠地和空曠地帶,以方便疏散為原則,當地震發生時,在教室的師生,誰上課誰負責組織學生就地避震并在震后有序疏散;
3、組織開展師生避震、疏散、簡單救護等演練;
4、妥善安置受傷師、生工作,做好災情調查、統計、上報(指揮部)工作;
5、疏散安置應急期的生活必需品等工作。
應急信號員:鄭鳳奇
替補信號員:黃明月
職責:管理、發布應急信號。
搶險救災組組成及職責
組長:徐興敏
副組長:劉婕魏晶晶
成員:當班任課教師,除校抗震救災領導小組要求的人員到規定地集合外,其他人員全部為搶險救災組成員,包括:學校其他干部、醫務人員、非當班教師、圖書室管理員、閱覽室管理員、學校保管員、后勤工作人員等。
職責:
1、負責組織搶險救災隊伍進行自救互救,搶救被埋壓人員;
2、搶救重要財產、檔案等;
3、開展或配合有關部門盡快恢復被破壞的供水、供電等設施;
4、負責輕傷員救治、聯系急救中心搶救重傷員;
5、負責可能發生的火災預防和撲救。
安全保衛組組成及職責
組長:徐興敏
成員:王建軍王景增
職責:地震發生后,負責重點部門(部位)的安全保衛保護工作,避免哄搶和人為破壞;負責維護治安,協助開展傷員救治和火災等撲救工作。
震前應急準備工作在本預案公布后,當地震預報發布時的緊急情況下完成。
1、應急工作領導組辦公地點及通訊方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學校操場正中位置,總指揮電話:xxx或xxx(校長或安全校長電話)。
2、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修定學校預案,并組織領導小組成員學習和熟悉預案,并適時組織演練;周密計劃和充分準備抗震救災設備、器材、裝備、工具等,并落實數量明確到人;政教處或班級利用宣傳欄經常開展防震科普知識宣傳。
3、疏散組要制定人員疏散方案,疏散路線,疏散場地環境平面圖并在校辦公室備案。
4、搶險救災組熟悉預案,明確職責,尤其對水、電設施及火險等經常進行檢查;負責搶險工具、器材、設備的落實;組織搶險救災組成員定期進行演練。
5、制定治安管理措施,加強對重點部門、設施、線路的監控及巡視。
6、出現地震謠傳,校辦公室、德育處要及時平息地震謠傳或誤傳,開展防震科普知識培訓,提高師生識別地震謠傳的能力,安定人心,保證學校安定。
政府地震預報發布后,或突發地震(一般3級以上)時,學校立即啟動“地震應急預案”。
(1)、政府地震預報發布后,學校地震立即急指揮部總指揮宣布進入“應急狀態”,做好地震應急準備,應對可能面臨的地震。
(2)、突發地震時,立即啟動“地震應急預案”。
①、“地震應急預案”一般應由指揮長(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啟動。
②、如指揮長不在學校,無法啟動預案的,指揮長可電話指定一名副指揮長(副組長)代為啟動預案,或由副指揮長直接啟動預案,副指揮長代理行使指揮長職責。
③、副指揮長啟動預案,應同時向指揮長報告,如當時無法報告或無法與指揮長取得聯系的,可事后向指揮長作專門匯報。
突發地震時,總指揮啟動“地震應急預案”,應急信號員發布應急信號。
(1)應急避震信號員發出“地震警報”信號(停電時信號為:三響短促哨聲,連續多次),進入應急避震狀態。
①、任課教師:立即停止授課,轉為避震疏散組成員,負責該班級的應急避震、緊急疏散工作。立即告知學生“地震來了,不要慌亂”,命令學生迅速就地避震。
②、學生:迅速躲避在各自的課桌下或課桌旁,盡量蜷曲身體,降低身體重心,蹲下,并用雙手或書包保護頭部。
③、上實驗課、微機課的師生:迅速關閉電源、火源、氣源等次生災害源,預防次生災害的發生。
(2)、緊急疏散信號管理員發出解除“地震警報”信號(停電時信號為:一聲長哨,連續多次),進入緊急疏散狀態。
①、避震疏散組其他成員:迅速到達指定的緊急疏散線路及場地,負責學生疏散過程中的安全。
②、教學樓每層設立一名疏散指揮員(避震疏散組組長指定當時不在課的教師擔任),按“應急疏散秩序表”規定次序疏散。疏散次序:按照從低層向高層,以近樓梯到離遠樓梯教室為序,安排各班級有序疏散。
③、任課教師:組織學生安全有序疏散,并提醒學生注意安全,不要相互擁擠。教室講臺、靠樓梯最近的任課教師應立即趕到樓梯口做好安全防護工作。
④、其他在校教師應立即趕到學生疏散路線相關節點做好防護工作。
⑤、學生:在教師指導下,按規定的次序、路線,迅速,有序地撤離至指定地點(操場、空曠地帶)。 ⑥各班主任清點人數,檢查學生受傷情況,穩定學生情緒,并向年級組長或學校辦公室、校長辦公室匯報統計結果。
(3)、自救互救根據師生受傷情況,自救互救組開展救助工作。
①、學校衛生室、后勤部門迅速在疏散地設立臨時救護點,組織救治。
②、各班班主任及任課教師組織學生開展救助,配合、協助校醫對輕傷者給予必要的消毒、清洗、包扎等醫療處置。
③、如有傷勢較重的傷員,學校無能力處置的,就近送醫或在第一時間內聯系“120”醫療急救中心,請求救治。
④、安全辦公室以及后勤部門檢查學校食堂、宿舍、教學樓、實驗室等重點部位,查看是否受損及損壞情況,檢查是否發生火災、水災、毒氣等次生災害,并組織人員采取相應預防、處置措施。
⑤、發生火災、毒氣泄漏等次生災害后,學校應在處置的同時,向“119”、“110”等部門提出救援請求。
(4)、教育安撫突發地震后,針對學生可能出現的情緒緊張、神情焦慮等心理問題,學校心理咨詢室立即開展防震減災科普宣傳教育及心理疏導工作,舒緩學生震后心理壓力。
(5)、災情報告突發地震后,應急疏散組應立即對地震中師生傷亡、校舍損壞等情況進行統計、匯總,了解、收集學校地震應急中采取的基本措施,起草“學校地震應急情況報告”,經指揮長審閱、批準,震后半小時內將“學校地震應急情況報告”報教育、防震減災行政主管部門。有新生重大災情的,隨時報告;無新生重大災情的,震后2小時、6小時內分別做好續報工作,以后每天報告1次。
(6)、震后教學保障
①、安全保衛組震后應立即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如發現有校舍受損,應對其進行封閉,并組織安全鑒定。
②、校舍受損無法滿足教學需要,應搭建帳篷或活動板房,設立臨時教學點。
(7)、應急結束政府或教育、防震減災行政主管部門確認近期不再有破壞性地震發生,則宣告應急結束,恢復正常教學秩序。
①、由政教處綜合考慮、統計學生人數、班級分布等情況。
②、辦公室制定“學校應急通訊錄”。內容包括:學校地震應急指揮部及下設各組人員辦公室、住宅電話及移動電話,教育、防震減災行政主管部門聯系電話、電子郵箱及上述部門相關負責人的移動電話等。各班班主任應當建立“學生家長通訊錄”,并報年級組長及教務部門備案。
③、政教處在師生中建立“防震減災志愿者”組織。并結合課外興趣小組活動等形式對志愿者進行地震科普、醫療救助等基本知識培訓,提高志愿者參與地震應急救援的能力。
④、學校經常舉行地震應急演練。學校每月應組織一次全校的地震應急演練,每學期應結合科普宣傳等活動,開展一次單科目演練。政府地震預報發布后,學校應組織1―2次全校性、全科目的地震應急演練。
⑤、后勤部門對學校的通訊設施、車輛及其他應用于應急的設備、設施進行檢查、維護,保證正常運轉。學校醫務室貯備部分急救用(藥)品。
⑥、后勤部門根據學校建筑布局、空地情況,利用操場和其他空地設立“應急避難場所”。
預案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政教處制定,經學校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后,公布實施,并報教育、防震減災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預案的學習培訓、修訂更新等日常管理工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小學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篇十四
為及時高效有序開展村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最大程度地減輕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根據上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要求,結合我鎮各村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村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所
村級指揮所負責全村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管理工作,成員由村兩委成員、婦聯、民兵、共青團人員組成,指揮部設在村辦公樓。
指揮:村支部書記
副指揮:村委會主任
指揮所下設:指揮所辦公室、災情信息組、巡邏搶險組、轉移安置組、生活保障組。
(二)工作職責
指揮所辦公室:負責協調指所各項工作的聯接。
災情信息組:負責本村災情信息收集、分析、報告和通報工作。
巡邏搶險組:負責對本村內各處易災點、災害險情點的'監視,發出預警信號,檢查人員轉移情況。發生險情和人員傷亡時,負責搶險和救助工作。
轉移安置組:負責本村內各處易災點的人員、財產的轉移安置工作。
生活保障組:負責保障轉移人員基本生活,組織搶險物資供應,后勤保障服務工作。
(一)通信、交通工具準備
村級指揮所成員在汛期間必須配備通信和交通工具,保證聯絡暢通。
(二)搶險工具準備
村級指揮所在汛期間配備基本各類搶險工具。
(三)救災物資準備
1、利用本村安置戶和富裕戶儲備的食物等各類物資。
2、上級調撥的救災物資。
村級指揮所接到鄉鎮(街道)防汛指揮部指令后,立即啟動本預案。
災民轉移安置轉移堅持分期分批轉移原則,堅持以“分散安置為主,集中安置為輔”的原則。
(一)災民轉移
根據災害發展程度,由有關干部分批組織災民轉移:
第一批轉移人員:地質災害點、危房;
第二批轉移人員:低洼易淹村莊。
(二)災民安置
分散安置:由有關村干部組織災民轉移到相關安置戶安置。
集中安置:由有關村干部組織災民轉移到相應的避災中心(所)安置。
災情發生后,村級指揮所迅速開展災民救助工作。
(一)災民臨時生活保障
1、分散安置的災民,臨時生活保障由安置戶負責。
2、集中安置的災民,臨時生活保障由有關村干部負責落實。
(二)救災款物發放
1、救災款物發放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實行民主評議、張榜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2、建立災民救助花名冊,發放災民救助卡,確保救災款物發放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災情發生后,村級指揮所災情信息組迅速深入受災點收集各類災情,及時開展查災、核災,并造冊登記、分析匯總后,由村級民政助理員上報鎮民政辦公室。
災害過后,村級指揮所在確保村民正常生活的基礎上,積極組織各受災戶開展災后生產自救,重建家園;村級民政助理員掌握災后重建工作動態情況,及時上報鎮民政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