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目標通常是追求經濟效益,通過生產和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來獲取利潤。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幾篇優秀的公司總結范文,希望能給大家提供一些寫作上的啟示。
公司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1篇)篇一
做好公司的消防管理工作,遇到火災的時候才能有應對的措施。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有關公司安全消防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第一條:
1.編制目的: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
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編制本制度。
3.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各賓館及全體員工。
第二條:各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第一負責人是該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各人員應當落實班組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班組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班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五條:各人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執行賓館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4.組織人員積極參與公司組織的應急疏散和實戰滅火演練。
第六條: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或修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檢查督促落實。
3.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4.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5.組織實施對公司所有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修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條:將容易發生火災,且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重點部位,應根據上述情況確的重點部位,并設置明顯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第八條:動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用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動火作業的,應分別落實監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作業。動火人員應當尊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條:保障防火責任區域內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消防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第十條: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或銷毀應遵守國家相關規定,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防火檢查
第十一條:重點部位由保衛巡邏人員每小時一次巡查,重點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確定人員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組織一次大檢查,巡查、檢查的內容包括:
1.用火,
2.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7.滅火器材配置情況;
第五章火險隱患整改
第十二條: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責令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違章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2.違章動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等違反禁令的;
3.遮擋,鎖閉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消防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第十三條: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險隱患,保衛科應及時下發《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并定期復查。
第六章消防檔案
第十四條: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并能全面詳實地反映賓館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統一保管,備查。
第十五條:消防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1.賓館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2.消防管理組織體系和各級消防安全負責人。
3.消防安全制度。
4.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分布情況。
第七章獎懲
第十六條: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月獎、風險金、年終考核的內容。對消防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予以表彰獎勵。對未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根據消防安全分項制度條款予以罰款、警告、降職、撤職、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十七條:保衛科負責對本制度貫徹、實施、監督。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十九條:附消防安全分項制度:
1.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2.消防安全值班巡邏制度。
3.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火險隱患立案、銷案制度。
5.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6.防火宣傳教育制度。
7.消防工作獎懲制度。
8.消防設施、設備、器材。
9.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防范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企業安全和員工人身安全,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全公司范圍內需要設置消防器材和進行消防管理的部門。
消防安全職責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公司的安全生產體系中進行統籌管理。
2、公司安全檢察監督部負責全公司消防工作歸口管理,其它部門負責各自分管范圍內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總負責人,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3.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況。
3.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結合起來,統籌安排。
3.3督促各部門籌建消防設施、購置和維護消防器材。
3.4協調專業部門組織防火專項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隱患。
3.5組織撲救火災,調查處理火災事故。
4、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為消防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具體履行總經理的消防管理職責。
5、各部門經理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各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視實際情況指定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員,消防安全管理員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消防安全管理員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5.1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3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保養,確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暢道。
5.4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提高全員消防意識和技能。
5.5確定本部門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影響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為火災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5.6組織制訂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落實。
5.7完成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場所、使用或者開始使用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5.8.4義務消防隊人員及消防裝備情況。
5.8.5有關燃氣及燃氣生產所使用電氣設備的檢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
5.8.6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5.9加強對部門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員應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四條 崗位防火責任
1、各職能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防火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消防工作負責,主要職責:
1.1嚴格遵守安全規程和各項防火制度,加強對火源、電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的危險因素的區域內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時,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嚴格按《動火管理辦法》審批手續,落實現場責任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并落實相應消防措施后方可動火施工。工作完畢要及時切斷臨時電源,熄滅火源。
1.2發現隱患及其它可能導致火險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時報告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或當班調度指揮中心。
1.3各班組負責對存放在本崗位的消防器材進行清潔打掃。
1.4發生火災(火警)立即進行正確撲救,并立即向調度指揮中心報警。
2、建筑施工和設備安裝現場的消防管理責任由施工承包單位負責,我公司安全檢查監督部和規劃建設管理部行使監督檢查權。
第五條 防火安全檢查
1、安全檢查監督部要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消防工作進行檢查,安排對消防關鍵時期和重點部位進行經常性的消防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整改。
2、各部門、班組要把消防安全檢查作為安全檢查的重點內容之一,要將消防責任落實到人,發現火險隱患,立即處理,需要領導協調時,要及時上報。
3、安檢部、各部門、班組要將防火檢查情況作好記錄。
4、防火檢查的內容:
4.1生產過程中有無違章情況。
4.2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好。
4.5消防重點部位安全管理情況。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和員工掌握消防知識情況。
4.7查閱有關安全制度、操作規程、應急預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項防火安全管理規范
第六條 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范
1、庫內物資要分類,要標明物資名稱,性質相互抵觸或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物品分庫存放。
2、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不準使用電爐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和家用電器。
3、照明燈垂直下方小于0.5m范圍內,不得儲存物品。
4、每個倉庫應在房門入口處單獨安裝開關,保管人員離開后斷電。
5、庫房內嚴禁煙火,并設有明顯標識。
6、非工作人員不經批準,不得進入。
第七條 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規范
1、生產和管理危險物品的人員,應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
2、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于二級,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措施,儲存的數量以能滿足生產為準。
3、儲存的危險物品應按性質分類、專庫專放,并設明顯的標識,注明品名、性質、滅火方法等,化學性質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產施工區域、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廠房內嚴禁煙火,電器設備開關、燈具、線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員不準穿釘子鞋和化纖衣服,非工作人員嚴禁入內。
5、嚴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設備機件。
6、對怕曬(如氧氣瓶等)物資不得露天存放。
7、搬運和操作危險物品應穩裝穩卸,嚴禁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擊和開封。
第八條 安全用電防火管理規范
1、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由專業電工按電工技術規范進行,非專業電工不準進行電工作業。
2、倉庫的電器和線路必須按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進行安裝。
3、生產崗位、倉庫、重點消防區域、嚴禁私設電熱器具。
4、嚴禁使用不符合規范的保險裝置(如以銅絲代替保險絲等)。
5、架空高壓電力線不準通過建筑物和危險品上方空間。
6、電器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擅離職守,要定時巡檢,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維修,工作結束后及時斷電。
7、燃氣生產崗位、倉庫的電器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8、電器著火,應首先切斷電源再組織滅火,嚴禁帶電滅火。
第九條 消防培訓教育
1、新員工的教育:
1.1新員工進入公司后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要把消防作為重點內容之一,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和基本消防知識,經考核合格方可逐級向下分配工作。
1.2公司消防教育要與安全教育結合進行,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安檢部具體實施,主要講解燃氣的基本性質,消防要求和基本防范措施、消防器材的基本原理、使用方法、注意事項等。
1.3各部門消防教育,由各部門具體負責,培訓本部門的安全技術規程、各類消防器材的分布,熟悉其使用的對象和場所,學會正確的操作。
1.4班組的消防教育,由班組具體負責,根據工種特點,具體介紹所在崗位的安全生產特點、流程、設備材料性質、易燃易爆危險性、重點部位、本崗位消防器材的種類、名稱、使用方法、使用范圍。
1.5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的員工,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入崗位試用。
2、員工調崗后,要進行調崗消防安全教育。
3、特殊工種防火教育制度。
3.1結合年度安全教育,突出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安全技能的提高。
3.2特殊工種防火教育要有針對性,要結合技能培訓進行。
第十條 消防器材管理規范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風干燥,便于取用的地方。
2、消防器材要加強日常保養和維護,不得暴曬、雨淋或放在潮濕的場所。腐蝕性強的場所要采取防護隔離等措施,易凍壞的器材冬季要有防凍措施。
3、對消防器材要定期檢查,外觀銹蝕嚴重的要送消防維修站進行檢修、檢驗。干粉滅火器(車)、1211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每月檢查一次,將查出的問題作好記錄。干粉結塊、氣壓減少不能備用,要及時外送檢修。
4、公司辦公區、倉庫、站場等消防器材由各部門負責日常管理和保養,消防器材采購部門統一負責定期檢驗。
5、對防火防爆重點要害部位,要根據實際需要配置防火設施和滅火器材。
6、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一條 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
1、首先發現火災(火警)的人,應按照程序向上級領導和調度指揮中心及時報警,講明著火物質、火警規模大小,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必要時調度中心要向119報警,尋求消防隊增援。報警人員要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邊報警邊撲救,將火撲滅在萌芽或起始狀態。
2、火災造成損失規模較大的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經公安消防部門同意后,方能清理現場。
3、調查處理火警、火災事故,應按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落實責任,制定防范措施,處理事故責任人。
4、發生火警、火災事故,應將調查結果和處理意見、損失情況登記備案,重大火災事故要按有關規定上報主管部門。
第十二條 消防獎懲
1、對下列情況應給予處罰。
1.1對國家消防法規、指示不及時傳達,違反防火安全制度,對本部門存在的火險不及時整改,造成火警或火災后果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1.2違反動火、用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區內動火作業,未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的按相關規定處罰。
1.3因違反操作規程或安全規程造成火災,要根據火災的性質及損失情況,按相關規定處罰。
1.4其它違反消防管理制度的情況。
2、對以下情況要給予獎勵。
2.1及時發現、報告火險隱患,隱患得以及時控制,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的。
2.2在火災事故中救人、救物及處理事故過程中表現突出的。
2.3對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的,得到實施并取得明顯效果。
3、檢查與考核
3.1本標準所規定的內容執行情況,由安全科負責檢查。
3.2本標準按照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違紀職工處罰條例》的規定進行考核。
第十三條 本制度從二o一一年十月一日起執行。
公司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1篇)篇二
第一條為保證消防設施和器材的正常運行,加強消防設施和器材的日常維護、保養和管理,防患于未然,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消防設施設備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經消防驗收合格。
第三條各車間必須配備責任心強、專業知識高的人員,負責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維護。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隨意維修、保養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四條各車間安全主任、各班次安全員應每日對消防控制設備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刻通知安監部處理,并做好記錄。
第五條公司應當委托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并出具月報告書。
第六條公司應定期將火災探測器送專業清洗維修部進行全面清洗。
第七條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間對消防設施和器材進行維護保養。
第八條在安全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未經許可,嚴禁動用消防安全設施及其附件和線路。因維修、建筑裝飾裝修等確需移動或者更換消防安全設施的,必須事先向本部門和安監部門報告,經批準后方可施工。竣工后,你必須負責將消防設施恢復原狀。
第九條在公司、車間運輸與搬運物資及安裝改造過程中,應注意周圍消防安全設施,以免碰撞損壞。如因不慎損壞了消防安全設施,應及時報告公司安監部。負責管轄的部門、車間有權要求損壞方恢復原狀或進行賠償,并視情節輕重追究其相應責任。
第十條消防安全設施周圍,嚴禁堆放各種物品。
第十一條消防報警探頭下方80㎝內,嚴禁存放物品。
第十二條嚴禁在消防管網和噴淋頭上懸掛雜物和景物等物品。
第十三條自動消防設施周圍的控制設施應當保持整潔、暢通,不得堵塞或者遮擋。
第十四條禁止在報警探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附近使用熱源和吸煙物品。
第十五條消火栓適配器周圍禁止停放車輛和擺放物品。
公司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1篇)篇三
1.1為了加強本公司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國家、公司和個人的財產免受危害。維護正常的生產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規則。
1.2全公司范圍內均適用本規則。
2組織領導。
2.1公司成立防火安全委員會,由公司董事長和總經理負責,安環部專職安全員負責處理日常工作,其工作職責為:
2.1.1認真貫徹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消防法規和規章制度,把消防工作納入生產和經營管理中去,做到同時計劃、同時布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
2.1.2負責組織實施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宣傳教育。
2.1.3負責組織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并認真貫徹執行。
2.1.4負責組織防火檢查,研究和主持整改火險隱患。
2.1.5領導義務消防隊,平時工作中要加強管理教育,組織進行業務培訓。
2.1.6負責指導消防器材的配備、維修、保養和管理工作。
2.1.7積極組織員工撲救火災,并負責查明事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2.2安環部專職安全員同時擔任專職的防火管理人員,負責日常的防火工作,組建和訓練好義務消防隊,建立健全防火檔案。
2.3各部門、車間成立防火工作小組,確定一名兼職的防火員,實行公司、部門(車間)、班組(崗位)“三級”消防安全管理,各級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和崗位操作工人負責管轄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切實做到“誰主管,誰負責”。
3建筑審核。
3.1本公司內所有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都應當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的規定。
3.2公司行政事務部的基建人員在接到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通知后,必須在三天之內和專職安全員進行口頭交涉,并送交有關圖紙、資料,同時填寫《建筑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
3.3專職安全員在接到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口頭通知后,應同部長協商,迅速與公安消防監督部門聯系,辦理好有關建筑審核手續,嚴格按照“三同時”的原則落實。
4火源管理。
4.1生產區、成品庫區、倉庫內嚴禁煙火,易燃、易爆的重點部位必須做到定點、定人管理,并寫出詳細的管理措施;堅強明火的管理,嚴格執行禁火區內禁帶火種,禁止吸煙,不準使用電爐的規定。
4.2凡是在禁火區內需要動火的,必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到安全環保部辦理好動火手續,憑動火作業證在規定的時間和范圍內動火。
4.3加強對于入冬取暖火爐的管理,火爐的日常管理要責任到人,同時建立申請、審批手續。
4.4從爐內取出的熾熱灰燼,必須用水澆滅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點。
4.5進入禁火區內的汽車、拖拉機以及其它機動車輛,必須戴阻火器。
5電源管理。
5.1電器設備要嚴格按照有關電力設計技術規范的規定進行設計和安裝,并由正式電工負責安裝和維修,所有的電器設備必須接地接零。
5.2崗位操作人員對本崗位的所有電器設備必須加強管理,非電工人員不得自行安裝和檢修電器設備。
5.3凡是檢修電器設備時,必須掛警告牌或派人現場監護,檢修后的電器設備必須經檢修人員許可,方可投入使用。
5.4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嚴禁非生產性使用電爐,嚴格執行用電制度、電器維修制度等。
5.5定期進行避雷裝置檢測,預防靜電的產生。
6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管理。
6.1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如環氧乙烷)的生產過程應有嚴格的規章制度和防火滅火設施,其消防工作由各事業部確定專人兼管,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
6.2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經營必須憑證經營,銷售部門應到商業和公安部門辦理化學危險物品經營許可證,并對銷售點和銷售過程中的安全落實到人。
6.3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采購必須憑證采購,物質供應部門應到商業和公安部門辦理化學危險物品采購證,無采購證者,一律不準購買和交易。
6.4對于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貯存,應該按照其性質和滅火方法不同分類堆放、分類貯存,裝卸時要注意安全,并經常對物品進行檢查,同時指定可靠的消防安全措施。
6.5承擔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運輸的單位,必須出示公安機關頒發的運輸證件,車輛押運員必須辦理押運證、駕駛員必須嚴格要求,確保運輸過程中的安全。
6.6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部門必須嚴格領料手續,劇毒和爆炸物品的領用必須經技術科同意;使用崗位上的存放量不超過一個班的使用量,使用過程中應嚴格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做好消防保衛工作。
6.7對生產、貯存、運輸、經營、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過程中已經報廢、變質,需要進行銷毀處理的,必須報請技術科鑒定,由技術科監督銷毀處理。
7消防設施。
7.1全公司區域內必須按照有關消防規定配備一定數量的室內和室外消防栓,保證水源充足;同時按照?;飞a的要求配齊配足消防器材,重點崗位要自備蒸汽滅火管線。
7.2各部門、車間的消防器材執行“三定一交”制:即定點存放、定人維護管理、定期檢查以及消防器材列入交接班記錄。入冬前以及寒冬期間要做好滅火器、水源、管線、室外消火栓的防凍保溫工作,保證消防設施處于良好狀態。
7.3切實保證值班電話通訊暢通,報警器完好,安全值班車處于良好狀態。
7.4消防設施應該為消防專用,禁止用于與消防無關的地方,消防器材使用后要立即報告安全環保部;安環部必須經常進行檢查,加強維護保養和及時更換,嚴格執行“三記”制度。
8義務消防隊。
8.1公司成立義務消防隊,在保安隊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積極做好本部門、車間的消防保衛工作。
8.2義務消防隊員必須明確自己的職責與任務,嚴格工作制度和作風紀律,充分發揮在撲救火災中的骨干作用。
8.3公司需要定期組織義務消防隊員學習、訓練和進行技術比武,不斷提高義務消防隊員的業務素質。保持隊員的相對穩定,絕對保持組織的健全和戰斗力。
8.4義務消防隊員必須做到:堅持原則、模范遵守、實事求是、照章辦事、工作認真、深入細致、宣傳教育、做好預防、消除隱患、保衛生產、發現火情、勇敢戰斗、舍生忘死、絕不畏縮。
9季節防火。
9.1每年的冬、春兩季要搞好防火宣傳教育和防火大檢查,有計劃地解決一批重大火險隱患,充實和完善防火制度,整頓和健全義務消防組織。
9.2重大節假日:“五.一”、國慶、元旦、春節期間要開展群眾性的防火安全大檢查,積極整改隱患,確保重點部位的安全,讓員工過一個愉快的節日。
9.3特殊時間如高溫季節、連續晴天、檢修、國家及地方大型活動、運動會、會議等,要加強防火安全教育,加強重點部位的消防保衛,加強值班巡邏,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10規章制度。
10.1各部門、車間應該嚴格遵守國家消防管理條例的規定,嚴格執行化工行業進入“進入生產區十四不準”、“禁止違章動火的六大禁令”。崗位操作工必須嚴格遵守“操作工的六嚴格”。
10.2由公司制定安全生產技術規程,管理工作制度、崗位責任制、領導責任制、消防安全經濟責任制等一系列的責任制,并督促落實。
10.3各部門、車間應該嚴格遵守公司以及安全環保部制定的各種消防安全規定。
11宣傳教育訓練。
11.1凡是新入廠的人員必須嚴格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經相關部門考試合格,持證方能上崗。
11.2公司建立安全教育室,每年對全公司人員進行一次消防知識教育,一次消防知識考試和競賽,一次消防安全錄像教育,二次消防演練,每月舉辦一期消防專刊,對全體員工普及消防知識。
11.3通過經?;?、制度化的教育和訓練,使全公司員工達到“三懂”、“三會”、“三能”:即懂得本崗位生產過程和原輔材料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火災撲救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處理事故、會報火警;能自覺遵守消防規章制度、能及時發現或縣、能有效地撲救初起火災。
12整改檢查。
12.1全公司必須嚴格實行“三級防火安全檢查制”,即:公司做到每月一檢查,生產調度中心每半月檢查一次,班組崗位每周檢查一次。
12.2每月二十五日定為公司防火安全宣傳檢查和例會日,由公司防火安全委員會負責人組織各部門、車間防火負責人對全公司進行防火大檢查。
12.3各部門、車間的安全工作小組必須做到每月兩次自薦、自查活動,并將檢查情況如實地在月報表中反映,查處的重大隱患必須用書面報告到安全環保部備案。
12.4各班組必須認真抓好日常防火檢查,做到每周一次,要做好檢查記錄,并由事業部安全工作小組負責監督。
12.5對于公司安全委員會、上級消防部門、系統行業消防部門組織查出的火險隱患,公司安環部要認真立案登記,向隱患單位立即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各單位應按要求的時間,定人員、定標準進行整改,直到復查合格才能消案。
12.6對查出的重大隱患,安環部應書面報告到公司,認真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做到人力、物力、資金三落實,在整改時間上不推、不拖、按時進行整改,屬于重、特大火險隱患,公司因資金、時間的等原因一時無法解決的,由公司書面上報上級消防管理部門,請求上級幫助解決。
13追查處理。
13.1凡是違反消防管理條例和公司消防安全規定導致發生火災、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責任者,要上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責任,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給予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13.2凡是違反消防管理條例和公司消防安全規定,造成后果或后果輕微的,由安環部和各單位共同查處,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分別給予處罰。
13.3凡是違反消防管理條例和公司消防安全規定,隱瞞不報,不作處理的,要對單位負責人和當事人嚴肅處理。對于因思想麻痹,貫徹消防規章制度不力,管理不善而引起火災造成一定損失的責任者也應該嚴肅處理。
13.4消防工作實行一票否決權。凡是因消防工作不力,導致發生火災和人員傷亡事故的,年終所在單位不得評為先進單位,其領導和當事人不得評為先進個人。
14消防安全職責及滅火器器材維護保養。
14.1.1負責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14.1.3負責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消防安全工作,每季進行一次檢查及落實隱患整改工作。
14.1.4領導安全消防及義務消防隊組織,并指導他們開展活動。
14.1.5組織火災,火警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14.1.6副總經理對分管部門的安全、消防工作負責。
14.2.部門級(事業部)。
14.2.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條例及公司對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見、決定,對違反安規制度的職工進行教育,督促他們遵守有關安全、消防制度。
14.2.2根據本部門的具體情況,及時研究整改火險隱患及不安全因素。
14.2.3協助公司調查處理有關事故,組織并參加本部門內發生的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14.2.4對本部門的消防器村要妥善保管,若發現擅自動用或損壞的行為立即制止,并及時向安全環保部報告。
14.2.5部門副職要積極做好分管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
14.3.車間級。
14.3.1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在事業部部長的領導下,對本車間的消防安全負責。
14.3.2組織本車間職工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公司、事業部有關消防安全的規章制度決定,并經常對本車間進行檢查。
14.3.3掌握本車間的設備運行與工藝、生產、操作等情況,做到心中有數,防止設備帶病運行與違章操作。
14.3.4及時發現不安全隱患與火險,并及時整改,車間不能整改的,必須按級匯報做好有效的防范措施。
14.3.5嚴格遵守動火制度,并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及本車間消防器材的維護保養。
14.4.1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14.4.2努力學習消防安全知識,做到“三懂三會”,即:懂得崗位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預防措施,懂得撲救方法,會使用就地放置的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報火警。
14.4.3維護保養好本部門、崗位的消防器材,發現損壞及時向有關部門、人員報告。
14.4.4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以提高自己的素質。
14.4.5嚴格執行上級及廠部的有關消防安全規定、制度等。
14.4.6提高警惕,注意本崗位及本人身邊有無火險隱患,做到極早發現,盡快消除,以確保全廠不發生火災事故,確保安全目標的實現。
14.5.消防器材維護保養制。
14.5.1消防水泵,每半月試車一次,每月出水一次。
14.5.2消防水泵必須經常保持清潔完好,每次使用或練習后應做好消潔工作,并檢查各連結部位是否緊固,并隨時修整,使保持完好狀態。
14.5.3消防水帶用后,必須及時洗凈,晾曬干燥妥善保管。
14.5.4泡沫滅火機按規定配換藥劑,并每月檢查一次噴咀是否堵塞。co2等滅火機每月檢查一次噴咀及重量,若減輕10%時應充氣。干粉火機每年檢查一次,干粉是否受潮結塊,c02氣體每半年稱重一次。
14.5.5公司內各處設置的消防器材不得移動或移用,否則按國家消防法規有關條例予以處理。
14.6.1滅火器的配置與灌裝。
a)安全環保部根據各部門實際情況,按國家標準定量配置合格滅火器,使用后的滅火器須到當地消防部門進行灌裝。
b)安全環保部對全公司所使用的滅火器統計,在《消防器材(設施)檢查表》中做好記錄,并對每一只在用滅火器進行掛牌標識。
14.6.2滅火器的儲存。
a)各使用部門配置的滅火器須有滅火器存放裝置,且有保護裝置,應標識清楚,便于取用。
b)公司備用的滅火器儲存于消防室中,須做到防潮、防雨、防爆,并定期進行檢查滅火器壓力表,若指針在紅線區,應作重新灌裝或報廢處理。
14.6.3滅火器的使用。
a)發生火災等緊急情況需使用滅火器的,應按規定的操作方法操作,使用過程中注意個人安全保護及環境保護。非必要情況,優先選用干粉滅火器,以減少對環境的危害。
b)滅火器使用完畢之后,使用部門須處理好現場。檢查使用后的滅火器,若壓力表指針在藍線區以上,則送回原存放點;若指針在紅線區,則送安全環保部作灌裝或報廢處理。
14.6.4滅火器的報廢。
a)安全環保部確認無法進行灌裝的滅火器要作報廢處理。
b)滅火器的報廢送專業部門處理。
15獎勵表彰。
15.1凡是因消防工作成績顯著,全年度無事故的單位和個人,公司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15.2對及時發現和撲救火災并在撲救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公司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15.3對于在撲救火災中致傷、致殘以及犧牲的個人,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公司給予最高優撫和照顧。
16附則。
16.1各部門、車間可根據本規則制定實施細則,報送安環部備案。
16.2本規則的解釋權屬于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16.3本規則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公司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1篇)篇四
第一條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公安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消防、防火法規,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第二條本制度旨在加強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通信設備、企業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三條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車間、班組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定防火責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部門防火責任人按有關要求由各部門主要領導擔任,生產車間、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各車間主管、各班領班擔任。
第五條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本公司設立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小組名單見附表1)由消防組長負責安排管理日常消防安全工作。此外,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小組名單見附表2)。
第六條各級均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便在萬一發生火災及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漫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公司全體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并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部門、生產小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消防法規;。
4.協助公安機關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險與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各施工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應能召之即來,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為方針的原則,防患于未然。第十四條各單位在生產和工作中,都應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防火條例,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定出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領導、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業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各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其它部門每星期做一次檢查;各部門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檢查中應著重對廠內吸煙現象進行狠抓狠打,發現廠內吸煙現象對當事人罰款200元。
第十七條各生產辦公大樓原設計安裝的消防設施,如消防龍頭、水管、煙感報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證有效,此外,還應給各施工和要害部位及本單位其他工作地點配置相應的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對從事或雇請電工、燒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檢證方可操作,提出動火作業申請后方可進行。
體解釋見下列a、b、c解釋條款)和下班前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全體干部職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一般不得使用電爐等電器。
a、動火前“八不”
1、防火、滅火措施不落實不動火。
2、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
3、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動火。
4、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管道、未經洗涮干凈、排除殘存的油質不動火。
5、凡盛裝過氣體受熱膨脹有爆炸危險的容器和管道不動火。
6、凡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間、倉庫和場所,未經排除易燃、易爆危險的不動火。
7、在高空進行焊接或開始焊接作業,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未采取保護措施的不動火。
8、未配備相應滅火器材的不動火。
b、動火中“四要”
1、動火前要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
2、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員必須經常注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
3、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時,要及時撲滅。
4、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c、動火后“一清”
第二十條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嚴格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條任何人發現火險,都要及時、準確地向安全部門或消防機關報警(火警電話119),并積極投入參加撲救。單位接到火災報警后,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第五章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二條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條件,促進了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
2.堅持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作斗爭,保障了安全的可靠性。
3.不怕危險,勇于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4.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最大化。
5.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的想法或行動。
第二十三條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部門或個人,應視情節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第二十四條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1篇)篇五
1)消防檢查包括消防器材、設備、裝修、通道、易燃易爆物品和房屋用途變更的檢查,以及電、氣安全和動火作業的檢查。
2)各項目消防管理員同時擔任消防檢查員。同時,消防負責人的.工作必須隨時接受相關部門和公司領導的檢查。
3)檢查項目見《消防系統檢查項目》。
4)項目負責人每季度安排保安班或機電班檢查滅火器一次,并按規定時間更換或補充,超過規定時間不準存放。
5)根據《消防系統檢查項目》的規定進行檢查,檢查時必須作好詳細記錄,對于不符合要求的,應盡快整改。
6)每月檢查一次物業區域(物業區域)內公共場所的用電、設備、線路,并做好詳細記錄。凡有隱患的,要及時修復或通知有關部門處理。
7)對任何私拉亂接管線的行為,一經發現,給予制止,并發出違章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者,按有關規定強制執行和處罰。
8)嚴格執行裝修審批制度,凡是動火作業,須得到消防機關和物業公司批準方可施工,物業公司應做好登記和全過程的監督工作。
9)積極配合有關供氣、供電、消防機關做好消防檢查工作。
10)值班人員應每天對公共通道進行檢查,及時清理堵塞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通道順暢。酒樓、卡拉ok、餐廳、商場、地下室等重點防火部位應增加巡查次數。對把房屋改變原用途的,責令業主恢復原批準用途。
11)秩序維護員應按規定制止人員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物業區域。
公司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1篇)篇六
2、貫徹落實企業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責任制,企業法人代表簽訂年度《安全責任書》,公司主管領導負責組織實施工作。
3、管理職責
3.1、負責公司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全體員工遵紀守法意識和防火安全的自覺性,落實公司防火安全責任制。
3.2、貫徹執行國家和深圳市關于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規,制訂公司防火安全制度并監督檢查制度落實情況,對各事業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況進行日常性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減少或避免火災事故。
3.3、每月定期、節假日以及重大政治活動期間,對各部室防火安全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同時加大重點防火部位的巡視檢查頻度。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災隱患,應報公司主管領導并采取應急措施,對隨時有可能發生火災危險的部位或設施,有權責令有關部門和人員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確保公司各部門的防火安全。
3.4、配合消防管理機關和地區安委會組織到公司進行的監督檢查和驗收工作或其他活動,對消防機關指出的隱患和提出的改進建議,應在規定時間內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并將結果報告消防機關。
3.5、負責公司生產經營區域內防火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或協助消防管理機關對公司生產經營區域內防火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
3.6、參與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中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設計方案審定工作和最終驗收工作,并對施工過程的情況負有監督責任。
3.7、負責對新到公司工作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3.8、負責定期對公司的防火物資、消防器材進行維護保養、檢查、更換和增補工作。
3.9、安全值班和巡邏人員應堅守崗位,不得脫崗,并掌握防火和滅火基本知識。
3.10、安全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記錄在《安全檢查記錄》上,并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簽字,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拒絕簽字的,檢查人員應當將情況記錄在案,并向主管領導報告。
4、各部門關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職責:
4.1、負責對本部門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本部門員工遵紀守法意識和防火安全的自覺性,落實公司各部門防火安全責任制。
4.2、貫徹執行國家和深圳市關于防火方面的法律法規,以及公司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與各崗位工種安全防火規定,監督檢查本部門落實公司制度及規定的情況,對本部門防火安全情況進行日常性巡視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減少或避免火災事故。實施科研生產和經營管理工作與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同計劃、同布置、同落實、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4.3、配合消防管理機關、地區安委會和公司組織進行的監督檢查和驗收工作以及消防管理機關和地區安委會組織的其他活動,對消防機關指出的隱患和提出的改進建議,在規定時間內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并將結果報告公司安全部。
4.4、愛護公司的防火設施、消防器材和避雷設施,不得隨意挪動、挪用、埋、壓、圈、占。
4.5、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排除,出現火災應及時組織本部門員工進行撲救,并向安全部及時匯報,不得瞞報、漏報或延報火災情況。未經安全部許可不得撤除、清理火災現場。
4.6、對重點部門的防火部位和設施指定專人負責,下班前拉閘斷電,熄滅燈火。
4.7、部門全體員工均為公司義務消-防-隊員。
5、宣傳和教育:
在公司廠房、車間和倉庫設置消防安全宣傳欄,定期對公司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組織消防安全演練,使員工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
6、每季度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分析公司安全形勢、學習貫徹有關文件精神,針對問題制定改進措施并予以落實。
7、安全部應利用公司計算機信息網絡、通訊、黑板報、宣傳畫、橫幅、廣播、電影、電視等多種形式和手段,開展經常性的治安防范和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活動。
8、公司領導、各個車間部門應充分重視公司及部門防火安全工作,按照安全辦的要求落實對員工的防火安全教育,帶領員工自覺遵守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以及公司安全方面的有關制度,組織員工開展防火法律法規的學習培訓,提高員工防火安全意識和遵守防火法律法規的自覺性。
9、公司各級領導不得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
10、建筑設施的強電系統不得私自安裝或改造,保證供電系統的安全。
11、人員集中的會議室、辦公室等處應建立內部管理責任,加強檢查,保證人員離開時及時切斷電源,確保安全。
12、消防設施管理規定:
12.1、安全辦負責室內外消火栓和其它消防器材及設施的檢查、維修、保養,并加強日常管理和做好相應的檢查和維修記錄,確保處于良好狀態。
12.2、滅火器材的購買、配置由管理部負責,在各部門的責任區內如發現消防器材及設施損壞,應由各部門及時報告安全部,安全部應及時查明原因,負責更換和修理,并負責對責任事故的處理。
13、公司用火管理規定:
公司生產經營區域內及員工集體宿舍內嚴禁私自使用電爐和其它插入式電熱器具燒水、做飯。因科研生產需要使用電爐或其它電熱器具的,應指定專人看管,使用過程中不得離開現場。
14、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禁火區及禁止吸煙的場所,嚴禁使用明火和吸煙。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火災發生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國家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和設備安全,保障應急救援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第61號令)、《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dl5027-93)和《火力發電廠與變電站設計防火規范》(gb50229-2015)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國華電力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試行)》(以下簡稱本規定)。
第二條 消防工作貫徹執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責任制管理,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第三條公司所屬各分(子)公司依照本規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實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和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并予以公布、實施。
第四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本部、各分(子)公司,也適用于其所屬承包商。
第二章 消防組織機構
第一節 消防組織
第五條消防安全工作實行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公司總經理是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各分(子)公司總經理(廠長)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公司所屬各部門、各分(子)公司各級、各崗位的負責人是該級、該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條公司生產負責人(生產副總經理)為公司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對公司總經理負責,負責組織、實施公司各項消防安全工作。各分(子)公司生產(基建)副總經理(副廠長),為本單位生產(基建)區域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對本單位生產(基建)區域消防安全責任負責,負責牽頭組織、實施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各分(子)公司后勤負責人(副書記或副總經理),為本單位非生產(基建)區域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對本單位非生產(基建)區域消防安全責任負責,負責配合組織、實施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
第七條 公司設立消防安全委員會(以下簡稱消委會),統一領導和協調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條 消委會設主任一人,常務副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委員若干。
1.公司總經理擔任主任。
2.公司生產副總經理擔任常務副主任。
3.公司黨委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工會主席、公司副總經理、總工程師擔任副主任。
4.消委會委員由公司各部門正職和消委會主任、常務副主任推薦人員共同組成。
第九條 消委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公司安健環監察部,是公司消防安全工作歸口管理部門。
1.辦公室設主任一人,由安健環監察部經理擔任。
2.辦公室成員若干,由生產、基建、消防、事故調查等人員組成。
3. 辦公室設專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一人。
第十條 各分(子)公司應設立消委會或消防安全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協調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1.各分(子)公司總經理擔任主任(組長)。
2.各分(子)公司生產(基建)副總經理(副廠長)、后勤負責人(副書記或副總經理)為常務副主任(組長)。各分(子)公司黨委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工會主席、公司副總經理、總工程師擔任副主任(組長)。
3.消委會委員由各單位部門正職和主任(組長)、副主任(組長)推薦產生。
4.消委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生產技術部(安全技術部),是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歸口管理部門,安健環部是消防安全監督部門。
5.辦公室設專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一人。
6.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歸口管理部門是生產技術部(安全技術部)。
7.各分(子)公司所屬各部門設消防安全責任人、所屬多經公司設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并設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一人。
8.班組設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一人。
第二節 義務消-防-隊
第十一條 公司所屬各分(子)公司均應建立義務消防組織。義務消-防-隊長、副隊長由各級消委會或領導小組任命。
第十二條 義務消-防-隊建設標準
1.一般防火部門,義務消-防-隊員按照不少于員工總數10%的比例標準建設義務消-防-隊。
2.防火重點部門,義務消-防-隊員按照不少于員工總數70%的比例標準建設義務消-防-隊。
3.運行人員、庫房人員全部是義務消防員。
4.義務消-防-隊員應定期接受消防培訓,義務消-防-隊每年進行一次調整和補充。
5.義務消防員消防活動每季不應少于一次,消防演習每年不少于一次。
第十三條義務消-防-隊在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工作,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是義務消-防-隊的指定成員。
第三節 專職消-防-隊
第十四條? 裝機總容量400mw及以上大型發電廠應當建立單位消防站,承擔本單位的火災撲救工作。
第十五條? 消防站建立應當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的規定,并報當地公安消防部門驗收。
第十六條? 新建發電單位專職消-防-隊的設置,應嚴格執行當地公安消防部門的建設審查意見。如需成立專職消-防-隊,則必須在機組整套試運前完成組建工作。
第十七條 專職消-防-隊應按照國家規定承擔重大災害事故和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
1.專職消-防-隊接受公安消防部門的業務指導,接受公安消防部門的調動指揮參加社會火災撲救工作。
2.專職消-防-隊應當充分發揮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專業力量的作用。按照國家規定,組織實施專業技能訓練,配備并維護保養裝備器材,提高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的能力。
3.專職消-防-隊撲救火災和應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4.專職消防員消防活動每周不少于一次,消防演習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5.專職消-防-隊的隊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八條? 專職消-防-隊消防車的配備應符合以下規定:
1.按照《消防法》要求應當建立專職消-防-隊的分(子)公司,消防車的配備不少于2輛。
2.建立專職消-防-隊的分(子)公司,應設置消防車庫,消防車庫預留一個消防車位。
3.專職消-防-隊員、撲救火災和緊急救援的器材和設施符合專職消-防-隊配備標準。
4.消防車裝備、器材應嚴格執行公司《消防車器材配備標準》的規定。
第十九條對于裝機容量在400mw以下的,未達到《消防法》建立專職消防站標準的各分(子)公司,應當與當地政府專職消-防-隊同建共享,建立消防聯保機制,并與地方公安消防部門簽訂消防安全服務合同,在合同中應明確以下條款內容:
1.專職消-防-隊到達各分(子)公司火災現場的時間不能超過5分鐘。
2.各分(子)公司一級動火作業現場必須有專職消-防-隊員監護。
3.專職消-防-隊對各分(子)公司所屬各單位的消防安全進行全面檢查,對重點防火區域加強定期檢查,對火災隱患及時下發火災隱患整改通知。
4.專職消-防-隊參與各分(子)公司的消防演練和消防安全培訓工作。
5.專職消-防-隊參與各分(子)公司火災事故的事故調查工作。
第三章生產廠區重點防火要求
第二十條生產廠區應劃分重點防火區域和部位。重點防火區域和部位應建立崗位防火責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措施,配置消防器材,制定滅火方案,并經常進行檢查,及時消除隱患,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
第二十一條重點防火區域和部位應有明顯標志,并在指定的地方懸掛標示牌,其主要內容是:防火重點部位名稱、防火責任人、防火重點要求和警告標示等。
第二十二條 對重點防火區域和部位的崗位人員,應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和防火安全技術培訓。
第二十三條 重點防火區域和部位如需動火工作,必須嚴格執行公司工作票管理標準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 生產區消防設備設施配置應符合公司《生產區消防設備設施配置標準》的規定。
第四章? 消防安全職責
第一節 逐級消防安全職責
第二十五條 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職責
1.保障公司各項消防安全工作符合有關規定,掌握公司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安全工作與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 批準實施公司消防安全制度、標準,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
4. 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5. 批準實施公司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6. 定期召開會議,聽取消防工作匯報,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7. 監督防火檢查,監督火災隱患整改落實情況,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二十六條 公司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職責
1.審核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審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審核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并檢查其落實。
3.審核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并檢查其落實。
4.組織防火檢查,督促火災隱患整改落實。
5.監督對義務消-防-隊、全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監督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6.監督各分(子)公司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識維護保養工作。
7.定期聽取各分(子)公司執行消防制度、標準和日常工作情況的.匯報。
8.協助公安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及處理火災事故。
9.考核各分(子)公司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
10.定期向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匯報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11.完成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12.組織召開年度消防工作會議,總結全年消防安全工作,表彰先進、處罰違章、部署年度工作計劃。
第二十七條 公司消防安全委員會委員職責
1.貫徹執行上級消防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審核完善公司消防安全規章制度,督促、檢查及考核各單位貫徹執行情況。
2.依照消防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負責做好其管轄責任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
3.監督各分(子)公司開展防火、滅火宣傳教育及普及消防知識情況。
4.定期聽取各分(子)公司消防工作匯報,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5.審核公司重大火災隱患的解決方案,督查重大火災隱患的整改落實情況。
6.督查各分(子)公司防火組織的建立和消防安全責任制的執行落實情況,審查消防制度、安全疏散和滅火預案,并組織演練。
7.檢查基建工程(新建、擴建、改建、裝修)執行消防技術規范和履行消防審核手續工作情況。監督基建工程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安裝配備到位情況。
8.檢查重點工程消防設施(設備)的安裝及驗收工作。
9.協調各分(子)公司、各部門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十八條 公司消防委員會辦公室主任職責
1. 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并組織落實。
2.擬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標準,擬訂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并組織落實。
3.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并組織落實。
4.開展防火檢查,研究整改火災隱患,制定重大火災隱患整改方案并組織實施。
5. 組織開展對義務消-防-隊、全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6.檢查各分(子)公司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識維護保養工作。
7.檢查各分(子)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的履職情況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
8.審核認定各分(子)公司重點防火區域和部位及滅火預案。參加基建工程消防建設審查會議,并提出建設審查意見。
9.參加上級召開的消防工作會議,并傳達部署落實會議精神。
10.協助公安消防機關調查火災原因,處理火災事故,提出對火災責任人或責任單位的處理意見。
11.領導消委會辦公室工作,處理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12. 總結年度消防工作及擬訂年度工作計劃。
第二十九條 公司消防委員會辦公室成員職責
1.貫徹公司消委會制定的各項工作目標,研究制定全公司消防工作重點,督促、檢查各單位貫徹落實情況。
2.組織日常消防安全檢查,根據不同季節、重大政治活動要求組織防火大檢查。
3.協助檢查各分(子)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的履職情況及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 協助審定各分(子)公司重點防火區域和部位及滅火預案。參加基建工程消防建設審查會議,并提出建設審查意見。
5.參加基建工程消防竣工驗收,組織消防設施的交接。
6.協助公安消防機關調查火災原因,處理火災事故,提出對火災責任人或責任單位的處理意見。
7.完成公司消防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安排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十條 各分(子)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職責
1.保障本單位各項消防安全工作符合有關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對本單位發生的火災事故負領導責任。
2.將消防安全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 批準實施本單位消防安全制度、標準和操作規程,確定逐級、各崗消防安全責任制。
4. 批準實施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5. 批準實施本單位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6. 定期召開會議,聽取消防工作匯報,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7. 監督防火檢查,監督火災隱患整改落實情況,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8.監督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對專兼職消防干部、義務消防組織給予必要的支持和工作條件保障。
9.對于新建、擴建、改建、裝修的工程,責成有關部門按規定辦理消防審批手續。
10.帶領員工撲救初級火災,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及處理火災事故。
11.獎勵、表彰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績的部門和個人。
第三十一條 各分(子)公司的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職責
1.審核本單位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對本單位管轄區域發生的火災事故負直接領導責任。
2.審核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審核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并組織其落實。
3.審核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并組織其落實。
4.組織本單位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落實工作。
5.組織開展對義務消-防-隊、全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6. 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7.定期聽取本單位執行消防制度、標準和日常工作情況的匯報。
8. 組織員工撲救初級火災,保護火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及處理火災事故。
9.考核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
10.管理本單位專職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
11.定期向本單位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匯報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12.完成本單位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13.組織召開本單位年度消防工作會議,總結全年各項消防工作,表彰先進、處罰違章、動員部署下年度工作計劃。
第三十二條 各分(子)公司所屬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1. 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公司消防制度、標準,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安全工作,熟知本部門火災風險狀況,有針對性地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確保不發生火災事故。對本部門發生的火災事故負直接領導責任。
2. 根據本部門實際工作情況,制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并組織落實。
3. 制定并落實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對發現的火災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認真整改,對本部門無力解決的問題,應及時上報。
4. 領導義務消防組織,利用各種形式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及培訓,提高全員消防知識水平和防火意識,自覺遵守消防法規、規章制度,增強自防自救能力。
5. 委派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對本部門的消防器材,消防設施進行管理、檢查等工作。
6. 發生火災時,及時報警并組織撲救,保護好火災現場,協助上級消防部門調查火災事故原因。
7. 定期向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匯報本部門各項消防安全工作。
8. 每年向公司消防組織申報消防器材的添置、維修計劃。
9. 接受上級消防職能部門的監督、檢查、指導,對上級機關提出的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第三十三條 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1.按照消防法規和公司消防制度、標準的要求,負責實施對本單位的日常防火檢查、巡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
2.負責管理、維護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
3.組織開展消防宣傳,對員工進行消防教育培訓。
4.負責編制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制定培訓和演練計劃,定期組織演練。
5.記錄消防安全工作開展情況,建立完善消防檔案。
6.認真完成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十四條? 班(組)長職責
1.領導本班(組)消防安全工作,隨時向上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匯報消防安全情況,對本班(組)發生的火災事故負直接領導責任。
2.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公司消防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確保本班(組)不發生火災事故。
3.教育員工自覺遵守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實際實施和完善崗位消防責任制,按區域、崗位責任到人。
4.定期協同消防安全管理人對本班(組)進行防火檢查,消除各類火災隱患。
5.熟知本班(組)消防工作要點,對發現的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整改,并做好整改記錄,對無力解決的要及時上報。
6.檢查維護消防器材、設施,保證其完好有效,發現消防器材、設施有損壞、丟失等情況應及時更換或上報解決。
7.發生火災時,做到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迅速組織員工進行撲救,保護好火災現場,同時協助上級和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
8.支持班組義務消-防-隊的各項活動,提供必要的方便條件。
9.外出作業要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所在單位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條? 義務消-防-隊長職責
1. 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公司消防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2.熟知本單位的消防狀況,對人員、設備、重點部位、倉庫儲存物資(可燃、易燃)等內容做到情況明、底數清。
3.在本單位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直接責任人的領導下,組織義務消-防-隊開展滅火預案演習等各項消防安全工作。
4.協助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5.發生火災時,迅速報警和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事故原因。
6.協助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完成其它消防工作。
第三十六條? 義務消-防-隊員消防安全職責
1.熟知本單位火災危險性,掌握所配備的各種消防器材、消防設備的使用和操作方法,熟知本單位初起火災的撲救方法。
2.學習消防知識,自覺遵守各項消防法規和消防規章制度,督促本崗位其他員工共同遵守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勸阻和制止違反消防安全制度標準、操作規程及其它不安全行為。
3.參加消防安全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參加消防知識的學習、培訓以及滅火預案演習。
4.會維護、保養各類消防器材。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會撲滅初起火災,會自救逃生。
5.發生火災時,及時準確向公安消-防-隊提供火災現場情況,在火場指揮員的領導下,配合公安消-防-隊疏散物資、搶救傷員、維持秩序、協助滅火?;馂膿錅绾?,保護好火災現場,配合調查火災原因。
第三十七條? 員工職責
1.認真學習消防法規,提高消防法制觀念。
2.遵守公司消防制度標準、安全操作規程,發現火災隱患時,應及時整改或上報領導,避免發生火災事故。
3.認真學習和掌握防火、滅火知識,積極參加各種消防技能培訓及演練,增強消防意識,提高自防、自救及逃生能力。
4.有權制止各種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有權拒絕接受違章作業指揮,對各種違章行為(指揮)可越級申訴,有權對違法、違章行為進行舉報。
5.熟知本崗位消防情況,有責任維護本部門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有效。熟知本單位配備的消防器材種類、性能及使用方法,會報警及撲救初起火災,會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6.每日做好交接-班工作,下班前檢查工作現場,切斷電源及消除火種。不違章使用電熱器具,不在生產現場內吸煙。
7. 全體員工都應做到“四懂”、“四會”,即:懂本崗位產生火災的危險性;懂本崗位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本崗位火災撲救;懂疏散逃生方法;會報火警;會使用本崗位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疏散逃生。
第三十八條? 公司各級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對本單位消防安全負主體責任,對下級單位負領導和監管責任。
第二節? 組織機構消防安全職責
第三十九條? 黨委組織職責
教育黨員、干部認真學習、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公司消防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組織黨員、干部學習、宣傳消防知識,積極參加防火滅火知識培訓及疏散預案的演習。
第四十條? 工會組織職責
公司各級工會組織,應積極配合所在單位、部門、工種、崗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對職工及家屬進行防火宣傳、教育,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消防安全活動。
第四十一條? 共青團組織職責
組織團員、青年認真學習遵守消防法規和公司消防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積極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參加義務消防活動,發揮共青團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帶頭作用。
第四十二條? 公司消委會職責
1.貫徹執行上級消防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部署全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制定消防安全規章制度,督促、檢查、考核各單位貫徹執行情況。
2.檢查督促各單位確定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建立各級防火組織,建立健全各級消防安全責任制。
3.領導全公司適時開展防火宣傳教育及普及消防知識。及時組織防火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改善消防條件, 完善消防設施。
4.籌集消防經費。組織審核、認定及研究解決重大火災隱患。
5.協助公安消防機關調查火災原因,處理火災事故。
6.總結表彰先進,考核處罰嚴重違章行為。
第四十三條? 各分(子)公司消委會(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上級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研究部署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結合本單位的工作特點制定、完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督促所屬部門、承包商等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 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3.制定本單位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確定消防安全工作目標,落實消防經費。
4.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研究整改重大火災隱患及制定整改措施。
5.制定本單位安全疏散和滅火預案并組織演練。督促、檢查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及義務消-防-隊工作。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6.組織年度消防工作總結、表彰先進。
第四十四條? 企業專職消-防-隊職責
1.承擔企業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普及消防知識。
2.定期進行企業防火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個人落實防火責任制,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3.建立防火檢查檔案,按照國家規定設置防火標志。
4.掌握企業的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重點部位等情況,建立相應的消防業務資料檔案。
5.制定企業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重點部位的事故處置和滅火作戰預案,定期組織演練。管理及維護保養好消防器材、設施。
6.組織消-防-隊員的日常訓練和指導培訓義務消-防-隊。
7.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處理火災事故。
8.定期向地方公安消防機構報告消防工作情況。
9.按規定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
第四十五條? 義務消-防-隊職責
1.在上級消防組織和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的領導下,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和單位消防管理規章制度,制止違反消防安全規章制度的行為。
2.開展防火宣傳教育,進行防火安全檢查,整改火災隱患。有計劃的組織滅火訓練和演習。
3.熟悉消防知識和本單位的消防器材、設施、設備的滅火性能和操作方法。
4.發生火災時,及時報警、及時撲救,保護火災現場,協助有關部門追查火災原因。
第四十六條? 在公司內的項目承包商,當事人在簽訂合同中,應依照有關規定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經營、管理的單位,必須遵守本規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圍內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第四十七條? 公司內對于有兩個以上產權單位和使用單位的建筑物,各產權單位、使用單位(可委托統一管理)對消防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應當明確管轄范圍、管理責任。
第四十八條? 公司內員工公寓的物業管理單位,應當在管理范圍內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開展防火檢查,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消除火災隱患。
2.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識完好有效。
第四十九條? 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
對建筑物進行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第五章? 消防安全義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司各分(子)公司應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義務。
第五十條? 一般單位消防安全義務
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定的各項消防規章制度。
2.建立消防組織,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
3.對新員工做好上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在員工中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定期進行防火知識培訓和滅火技術訓練,開展群眾性的消防安全競賽活動。
4.組織防火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違法、違章行為,消除火災隱患。對一時難以消除的火災隱患,必須采取應急安全措施。對公安消防機關指出的火災隱患,應按限期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及時報告公司主管部門和公安消防機關。
5.對重點部位安裝的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設備及消防器材應有專人負責維護管理,并保證完好有效。
6.確定防火重點部位,制定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滅火預案,定人、定崗、定責嚴格管理。
7.制定安全疏散和滅火預案,定期組織演練。發生火災時,應立即報警并積極組織撲救,搶救人員和物資。火災撲滅后保護火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機關做好火災事故調查工作。
8.建立有效的值班巡邏制度,值班巡邏人員應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同時掌握正確的防火和滅火知識。
9.對新建、改建、擴建和裝修工程,其建設單位必須通過消防部門建審及驗收,杜絕人為造成、遺留火災隱患。
10.建筑物出租單位和使用單位,應簽訂防火安全責任書,明確各自的消防責任。
11.落實消防經費,保證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相對穩定,并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
12.建立本單位的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并實施消防安全責任制的獎懲考核,獎優罰劣。
13.對于房屋建筑改變使用性質的,必須進行重新審核,其消防安全設防標準,按消防規范進行改造。
14.按規定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識和應急照明設施,保證防火門、防火卷簾門、安全疏散指示標識、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投運狀態。
第五十一條?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除遵守第五十條規定外還應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義務
1.制定并完善火災撲救和應急疏散預案,并應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實際演練。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消防標識。
2.將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等情況向公司消委會上報備案。
3.對本單位員工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4.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應當詳實和全面反映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情況,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補充、更新。
5.嚴格執行動火作業管理制度。
第六章附則
第五十二條對在消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和貢獻的,由公司消防安全委員會進行評比獎勵。
第五十三條本規定由公司消委會負責監督實施,由公司安健環監察部負責解釋。
第五十四條? 本規定自文件下發之日起實施。
公司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1篇)篇七
3.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3.2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3.3《河南省消防條例》。
4.3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4.4各部門、車間負責所管工作范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
4.5在辦公室的領導下,保衛科負責公司消防安全的具體管理和監督。
5.1方針和原則:消防安全管理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是基本方針;誰管理,誰負責;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
5.2組織管理。
5.2.1公司實行總經理領導下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各部門、車間、班組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5.2.2公司應當建立、健全職工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崗位的防火責任區和消防職責,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5.2.3公司應定期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增強安全觀念。讓員工知道本崗位有哪些火災隱患,知道預防措施,知道滅火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設備,會處理事故征兆。
5.2.4公司應建立義務消防隊,倉庫等防火重點部位的職工都應參加義務消防隊,義務消防隊要定期開展消防演練。
5.3.1公司總經理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況。
b、統籌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c、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督促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5.3.2公司辦公室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歸口部門,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b、擬訂消防安全資金投入及組織保障方案。
c、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工作。
d、組織實施對本公司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識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e、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f、及時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5.3.2人力資源部組織消防知識和消防操作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5.3.3安全科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的直接管理部門,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b、督促各部門、車間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職責;
d、協助辦公室做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工作。
e、督促各部門、車間做好消防設施設備和消防安全標識的維護保養工作,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f、協助辦公室做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g、及時向辦公室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h、負責公司消防設施設備的定點、統計、監管工作;
i、負責公司消防器材的'統一申報、采購和配置工作。
5.3.4各部門、車間的主要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b、負責在其管理區域內落實與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
c、負責管理區域內消防安全的自查與隱患整改工作;
d、對管理區域內重大消防安全隱患應及時上報安全科;
e、負責管理區域內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和保養,嚴禁將消防設施設備挪作他用;
g、確保消防設施設備的整潔完好,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
5.3.5行政科負責公司消防設施的維修和維護。
5.4明火管理。
5.4.1車間因工作需要使用電焊、氣焊(割)時,必須事先報告工程部,由工程部派專人監護,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必要時,應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5.4.2公司須根據生產特性、危險程度和建筑布局劃分禁火區域。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區域內動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向總經理辦理《動用明火審批表》,由專人監護,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源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保護措施。
5.4.3嚴禁在車間、倉庫、高配房等重點區域內使用明火。
5.4.4公司的生產區、庫區和易燃易爆場所應有明顯的禁止吸煙和火災報警標志,嚴禁吸煙。
5.5.1車間、倉庫內嚴禁擅自亂拉、亂接電源線路,不得隨意增設電器設備。如需改變或安裝線路,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負責。
5.5.2車間、庫房的電源線路、電器設備應保持清潔,配電箱、立式配電柜內應保持干燥,不得有灰塵堆積,不準堆放物品。各電氣設備的導線、接點、開關不得有斷線、老化、裸露、破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施嚴禁超負荷運行。
5.5.3公司工程部負責公司電氣安全管理,合理安裝電氣設備,做到安全操作,經常檢查,及時維修,保證用電安全。
5.5.4電氣線路、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操作時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a、凡是能夠產生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的設備、電器,必須設置消除靜電的裝置。
b、凡電加熱設備應落實專人負責操作和看管,離開時必須切斷電源。
c、車間設備負責人應經常組織對電氣等關鍵設備進行巡檢,及時清除粘附在設備上的花蓬、廢絲等易燃易爆物品。
d、車間內使用汽油、煤油等清洗設備零部件,應先審批后使用,落實專人負責,從嚴限制,并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e、嚴禁在設備的電動機上、電箱開關內擺放物品。
f、嚴禁在電線、電纜上方堆放原輔材料、成品等易燃易爆物品。
5.6.1公司應根據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備適當種類和足夠數量的消防設備和器材,但不得挪作他用。
5.6.2公司辦公室應建立本公司《消防器材管理臺帳》,詳細記錄公司消防器材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安裝地點、有效狀況等。
5.6.3管理要求要點:
a、消防設備器材和工具應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點。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曬、防銹蝕、防霉爛、防結塊和防凍措施。
5.7.1公司必須建立、健全逐級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
5.7.2公司辦公室應每月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班組實行日檢查,車間實行周檢查,集團公司全面檢查。消防安全檢查內容應包括:
a、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b、消防通道有無堵塞;
c、消防水壓是否正常;
d、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有效;
e、是否存在線路私拉亂接、開關裸露等安全隱患;
f、安全出口、應急照明是否良好;
g、電氣等關鍵設備運轉是否良好,有無易燃易爆物品擺放或粘附;
h、生產區域是否有吸煙現象,地面是否有煙頭;i、火災等安全隱患的整改情況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5.7.3辦公室每次檢查后,應形成《消防安全檢查表》及時通報,并發出《消防安全整改通知書》要求責任部門整改。各級責任部門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或違章作業應認真研究,有條件的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對一時難以解決的要及時上報,同時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5.7.4安全隱患或違章作業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責任人應及時將《消防安全整改通知書》報送辦公室驗證、存檔。
5.8發生安全事件響應。
5.8.1發生火災、爆炸等消防安全突發事件時,各級部門、人員應積極參與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方案,確保火險事故得到及時有效處理,盡量避免或將損失降低到最小。
5.8.2發生火災、爆炸等安全突發事件時,相關部門和人員應立即采取果斷的應急措施,迅速滅火和疏散人員,如觸發報警裝置、使用滅火器和消防栓等,以控制事故的蔓延。
5.8.3員工在發現火災、爆炸等安全事故無法控制時,應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
5.8.4應對消防安全突發事件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降級、開除或采取經濟處罰:
a、不執行、不服從公司領導的應急指令;
b、供錯誤、虛假的消防安全信息,導致公司決策失誤的;
c、玩忽職守,對突發安全事件隱瞞、緩報或置之不理的;
d、麻痹大意,組織領導不力,處置不及時的;
5.9激勵。
公司將對各分公司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b、積極參加滅火戰斗、搶救公司財產和保護員工生命安全表現突出的;
c、刻苦鉆研消防安全業務,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的;
d、發現和消除重大火險等安全隱患,避免火災等重大損失的;
e、及時發現和撲救火災,避免了重大經濟損失的。
f、適當時根據,公司制度進行相應的獎勵。
6.1《消防安全責任書》《動用明火審批表》。
6.2《外來作業人員消防安全協議》。
6.4《消防安全檢查表》。
6.5《消防安全整改通知書》。
7.1《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7.2《鍋爐安全操作規程》。
7.4《油類管理辦法》。
7.5《應急疏散預案》。
公司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1篇)篇八
目的:為了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保護員工人身和公共財產的安全,對公司實行消防安全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望共同遵循。
具體規定如下:
消防設施使用部門負責對消防進行安全管理、其他部門協助管理部門做好消防安全管理。
(一)、各部門必須指定出一名消防具體負責人,負責對本部門區域內的消防器材設施的管理,以及落實安全管理部門對各車間的消防要求。
(二)、由各車間抽調3—5名員工,與保安隊人員一起組織成立義務消防隊,由保安隊長兼任義務消防隊長,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其培訓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技術知識,以應對公司發生的突發事件及消防事故。
(3)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做到依法消防。
(4)、各部門應根據崗位特點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特殊工種人員應進行重點教育和培訓。
(5)、新員工(包括實習生和見習員)應做好崗前消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
(一)、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行政科應每月組織人員對各車間作一次消防檢查并復查追蹤整改。
(三)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按規定填寫消防檢查記錄,并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字確認。
(四)、檢查人員應及時將檢查情況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應及時整改,未按時整改的,視情況給予處罰。
(一)、各部門車間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嚴禁占用安全出口通道。
(二)、應當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三)、消防箱、滅火器應編號劃分確定責任車間,并貼好保養、檢查責任卡,統一由行政科監督管理。
(四)、保安隊應經常對各車間消防設施檢查跟蹤,及時督促車間對消防設施的保養更換,保證設施狀態良好。
(五)、消防水龍帶、槍頭應每月檢查一次是否完好,消火栓閥門接口應每月排水一次,看其是否好用。
(六)、消防器材消防專用,嚴禁任何人私自開啟消防箱挪用消防器材,如有發現,給予200元/次處罰,特殊情況應征得安全管理部門同意。
公司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1篇)篇九
一、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消防法律、法規、制度、規定的要求,切實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各部門行政主要負責人為本部門的防火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制定適合本部門特點的防火安全制度和保障防火安全的操作規程并督促其落實;組織制訂防火工作計劃,督促所屬單位、人員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組織消防滅火和安全疏散預案的制訂、演練;組織對義務消防隊伍的管理和對師生員工、義務消防隊員進行防火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及培訓;組織管理、維護防火設施、器材,保證其完好有效;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組織防火安全責任(保證)書各項內容的落實。
三、各重點防火部位,實行晝夜24小時有人值守制度;其防火安全措施按《重點防火部位安全管理規定》、《消防(控制)室安全管理規定》、《消防設施、器材管理規定》等規定落實。
四、嚴格用火安全管理。禁止在室內外亂燒廢紙、垃圾;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等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時,應按規定審批,落實現場監護人和安全措施后方可動火作業。
五、嚴格用電安全管理。各類電線、電器的安裝、使用均應符合用電安全、防火安全規定;嚴禁亂拉電線,嚴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電設備。
六、加強消防水源管理。消防水池和消防栓要保持足夠的消防水源,禁止將專用消防水源挪作他用。
七、加強氣源管理,特別是易燃、有毒氣體和易燃、易爆危險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持室內良好通風。
八、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暢通。嚴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門、防火卷簾等處堆放障礙物,嚴禁在教學、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九、保障安全疏散標志、應急照明、排煙送風、自動噴淋、火災事故廣播、火險報警等設施、設備處于正常狀態。
十、遇有火災險情,要迅速組織撲救、報警。
十一、對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單位和個人,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直至移交政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公司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1篇)篇十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xxx省消防條例》的有關規定,為了落實各項消防安全責任制、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公司生產、建設的安全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考核實施辦法。
3.1考核規則。
3.1.1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必須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并將其納入重要的議事日程,如單位領導不重視消防安全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所在單位工資總額100元~500元,同時考核單位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直接責任人100元~300元。
3.1.1.1消防安全責任制未進行分解明確責任人的或管理不到位的。
3.1.1.2對員工沒有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或消防工作活動無記錄。
3.1.1.3重點防火單位及部位,不設置明顯標志,未建防火檔案,不制定滅火預案和防火制度。
3.1.1.4重點防火單位不按月開展安全防火檢查或檢查后無記錄的。
3.1.1.5重點防火單位(部位)及禁火區發現煙頭,或當場發現有人吸煙。
3.1.1.6不派員工參加消防培訓或未開展消防安全檢查,被檢查單位領導,安全員不參加檢查的.。
3.1.1.7指使或強令他人冒險作業的。
3.1.2各單位必須加強對滅火器材的保養、維護和管理,凡新購、更換滅火器材,如有違反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單位工資總額100元~1000元,考核單位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直接責任人100~500元。
3.1.2.1單位無消防器材管理制度、滅火器材未落實專人負責。
3.1.2.2滅火器材失效后,一周內不申報和更換的。
3.1.2.3未經批準、擅自購買,更換裝滅火器材。
3.1.2.4應該配置滅火器材的部位,不及時配置的。
3.1.2.5埋壓、圈占消防栓或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
3.1.2.6任意更換滅火器材使用期限的。
3.1.3單位領導不重視消防安全工作、導致火災事故發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單位工資總額500元~5000元,考核單位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直接責任人100元~1000元。
3.1.3.1因管理不善,導致火災發生的。
3.1.3.2發生火災時不及時報警或隱瞞火災事故不報。
3.1.3.3為推卸責任、故意破壞或者偽造火災現場。
3.1.3.4不及時召開火災事故分析會,找出火災原因。
3.1.4撲救火災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單位工資總額500~20xx元,考核責任人100~500元,外單位人員按有關規定另行考核:。
3.1.4.1不按時向指定地點供水的;
3.1.4.2未及時截斷電力、可燃氣體的;
3.1.4.3在劃定的警戒區、交通管制區、機動車輛及行人強行通行;
3.1.4.4故意阻礙消防車行駛的;
3.1.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責任單位工資總額1000元~5000元,考核單位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直接責任人100元~1000元。
3.1.5.1對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有關單位、部門未申報消防設施計劃的;未向公安消防部門申報建審的。
3.1.5.2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消防配套設施未達到三同時要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除給予相應處罰外,并責令限期整改。
3.1.5.3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未向消防部門申報的。
3.1.5.4火災撲滅后,未經主管部門許可,擅自恢復供電、供氣的。
3.1.6進入公司承包工程施工的單位,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
3.1.7嚴禁在公司綠化區,護林區用火、吸煙、燒紙錢、燃放鞭炮,違者考核100~500元。導致森林火災,考核責任人500元~5000元。如責任人系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由監護人承擔責任并負責賠償。
3.1.8違反消防管理規定,造成火災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由責任人承擔撲救火災的費用外,考核責任人100元~1000元。
3.1.8.1初起火災發生后不及時撲救、逃離現場;
3.1.8.2過失引起火災尚未造成大的損失;
3.1.8.3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不按規定安裝照明設施和禁火標志;
3.1.8.4在各公司轄區設置的室外消火栓周圍15米距離內停放車輛;
3.1.8.5機動車駕乘人員在油庫加油時,違反油庫安全防火規定;
3.1.8.6在明令禁止的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
3.2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造成重大、特大火災的責任人,如其行為構成犯罪,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3參加撲救火災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司給予獎勵。
3.4消防安全工作由生產技術處安全環??曝撠煓z查,督促各單位認真落實。對違反本考核辦法的單位或個人,生產技術處安全環??茖⑦M行考核;涉及對外單位及個人的處罰,由生產技術處安全環保科負責具體執行。
3.5各子公司的消防管理,按“自主管理、自我約束、自我負責”的管理原則,參照本辦法執行。
公司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1篇)篇十一
具體規定如下:
一、職責:
消防設施使用部門負責對消防進行安全管理、其他部門協助管理部門做好消防安全管理。
二、消防培訓教育。
(一)、各部門必須指定出一名消防具體負責人,負責對本部門區域內的消防器材設施的管理,以及落實安全管理部門對各車間的消防要求。
(二)、由各車間抽調3-5名員工,與保安隊人員一起組織成立義務消防隊,由保安隊長兼任義務消防隊長,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其培訓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技術知識,以應對公司發生的突發事件及消防事故。
(三)、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四)、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特殊工種人員應做到重點教育培訓。
(五)、對新員工(包括實習、代培人員)應做好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一)、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行政科應每月組織人員對各車間作一次消防檢查并復查追蹤整改。
(三)、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消防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確認。
(四)、檢查人員應及時將檢查情況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應及時整改,未按時整改的,視情況給予處罰。
(一)、各部門車間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出口通道。
(二)、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及應急照明設施。
(三)、消防箱、滅火器應編號劃分確定責任車間,并貼好保養、檢查責任卡,統一由行政科監督管理。
(四)、保安隊應經常對各車間消防設施檢查跟蹤,及時督促車間對消防設施的保養更換,保證設施狀態良好。
(五)、消防水帶、槍頭應每月檢查一次是否完好,消防栓閥門接口應每月放水一次,看是否好用。
(六)、消防器材消防專用,嚴禁任何人私自開啟消防箱挪用消防器材,如有發現,給予200元/次處罰,特殊情況應征得安全管理部門同意。
五、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生效,修改時亦同,之前與本制度有沖突的地方,以本制度為準。大學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1篇)篇十二
3.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3.2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3.3《河南省消防條例》。
4.3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4.4各部門、車間負責所管工作范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
5.1方針和原則:消防安全管理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為基本方針;實行誰管理,誰負責;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
5.2組織管理。
5.2.1公司實行總經理領導下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各部門、車間、班組實行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
5.2.2公司應當建立、健全職工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崗位的防火責任區和消防職責,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辦法。
5.2.3公司應當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增強安全觀念。讓職工懂得本崗位有什么火災危險,懂得預防措施,懂得滅火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處理事故苗頭。
5.2.4公司應建立義務消防隊,倉庫等防火重點部位的職工都應參加義務消防隊,義。
5.3.1公司總經理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況。
c、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督促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5.3.2公司辦公室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歸口部門,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b、擬訂消防安全資金投入及組織保障方案。
c、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工作。
d、組織實施對本公司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識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e、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f、及時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5.3.3人力資源部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消防操作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5.3.4安全科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的直接管理部門,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b、督促各部門、車間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職責;
d、協助辦公室做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工作。
e、督促各部門、車間做好消防設施設備和消防安全標識的維護保養工作,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f、協助辦公室做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g、及時向辦公室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辦法。
h、負責公司消防設施設備的定點、統計、監管工作;
i、負責公司消防器材的統一申報、采購和配置工作。
5.3.5各部門、車間的主要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c、負責管理區域內消防安全的自查與隱患整改工作;
d、對管理區域內重大消防安全隱患應及時上報安全科;
e、負責管理區域內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和保養,嚴禁將消防設施設備挪作他用;
g、確保消防設施設備的整潔完好,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
5.3.6行政科負責公司消防設施的維修和維護。
5.4明火管理。
5.4.1車間因工作需要使用電焊、氣焊(割)時,必須事先報告工程部,由工程部派專人監護,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必要時,應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5.4.2公司須根據生產特性、危險程度和建筑布局劃分禁火區域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辦法。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區域內動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向總經理辦理《動用明火審批表》,由專人監護,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源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保護措施。
5.4.3嚴禁在車間、倉庫、高配房等重點區域內使用明火。
5.4.4公司生產區、庫區、易燃易爆物品作業場所,應有明顯禁煙、火警標志,嚴禁吸煙。
5.4.5外來單位或人員進廠作業前,公司辦公室應與其簽訂《外來作業人員消防安全協議》,規定其進出廠區的路徑,保證施工或作業范圍內的消防安全。
5.5電源電氣管理。
5.5.1車間、倉庫內嚴禁擅自亂拉、亂接電源線路,不得隨意增設電器設備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辦法。如需改變或安裝線路,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負責。
5.5.2車間、庫房的電源線路、電器設備應保持清潔,配電箱、立式配電柜內應保持干燥,不得有灰塵堆積,不準堆放物品。各電氣設備的導線、接點、開關不得有斷線、老化、裸露、破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施嚴禁超負荷運行。
5.5.3公司工程部負責公司電氣安全管理,合理安裝電氣設備,做到安全操作,經常檢查,及時維修,保證用電安全。
5.5.4電氣線路、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操作時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a、凡是能夠產生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的設備、電器,必須設置消除靜電的裝置。
b、凡電加熱設備應落實專人負責操作和看管,離開時必須切斷電源。
c、車間設備負責人應經常組織對電氣等關鍵設備進行巡檢,及時清除粘附在設備上的花蓬、廢絲等易燃易爆物品。
d、車間內使用汽油、煤油等清洗設備零部件,應先審批后使用,落實專人負責,從嚴限制,并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e、嚴禁在設備的電動機上、電箱開關內擺放物品。
f、嚴禁在電線、電纜上方堆放原輔材料、成品等易燃易爆物品。
5.6.1公司應根據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備適當種類和足夠數量的消防設備和器材,但不得挪作他用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辦法。
5.6.2公司辦公室應建立本公司《消防器材管理臺帳》,詳細記錄公司消防器材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安裝地點、有效狀況等。
5.6.3管理要求要點:
a、消防設備器材和工具應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點。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曬、防銹蝕、防霉爛、防結塊和防凍措施。
b、消防設備、器材的周圍原則上不準堆放雜物和掛放其他物品,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公司辦公室對消防設備、器材要建立定期維修保養制度,保證完好有效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辦法。
5.7.1公司必須建立、健全逐級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
5.7.2公司辦公室應每月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班組實行日檢查,車間實行周檢查,集團公司全面檢查。消防安全檢查內容應包括:
a、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b、消防通道有無堵塞;
c、消防水壓是否正常;
d、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有效;
e、是否存在線路私拉亂接、開關裸露等安全隱患;
f、安全出口、應急照明是否良好;
g、電氣等關鍵設備運轉是否良好,有無易燃易爆物品擺放或粘附;
h、生產區域是否有吸煙現象,地面是否有煙頭;
i、火災等安全隱患的整改情況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5.7.3辦公室每次檢查后,應形成《消防安全檢查表》及時通報,并發出《消防安全整改通知書》要求責任部門整改。各級責任部門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或違章作業應認真研究,有條件的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對一時難以解決的要及時上報,同時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辦法。
5.7.4安全隱患或違章作業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責任人應及時將《消防安全整改通知書》報送辦公室驗證、存檔。
5.8發生安全事件響應。
5.8.1發生火災、爆炸等消防安全突發事件時,各級部門、人員應積極參與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方案,確保火險事故得到及時有效處理,盡量避免或將損失降低到最小。
5.8.2一旦發生火災、爆炸等安全突發事件時,相關部門、人員應立即采取果斷的應急措施,迅速撲滅火災,緊急疏散人員,如觸發報警裝置報警及動用滅火器、消防栓等,以控制事故蔓延。
5.8.3員工在發現火災、爆炸等安全事故無法控制時,應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
5.8.4應對消防安全突發事件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降級、開除或采取經濟處罰:
a、不執行、不服從公司領導的應急指令;
b、供錯誤、虛假的消防安全信息,導致公司決策失誤的;
c、玩忽職守,對突發安全事件隱瞞、緩報或置之不理的;
d、麻痹大意,組織領導不力,處置不及時的;
5.9激勵公司將對各分公司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a、模范執行消防安全法規、規章和崗位防火責任制,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
b、積極參加滅火戰斗、搶救公司財產和保護員工生命安全表現突出的;
c、刻苦鉆研消防安全業務,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的;
d、發現和消除重大火險等安全隱患,避免火災等重大損失的;
e、及時發現和撲救火災,避免了重大經濟損失的。
f、適當時根據,公司制度進行相應的獎勵。
6.1《消防安全責任書》《動用明火審批表》。
6.2《外來作業人員消防安全協議》。
7.1《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7.2《鍋爐安全操作規程》。
7.4《油類管理辦法》。
7.5《應急疏散預案》。
公司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1篇)篇十三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器材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筏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企業的消防安全職責:
2.針對公司的特點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3.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6.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進行消防演練。
7.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本單位和所屬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二.本公司配置常用滅火器材。
干粉滅火器:干粉滅火劑無毒、無蝕作用,主要用于撲救石油及其產品,可燃氣體和電器設備的初起火災以及一般固體的火災。撲救較面積的火災時,需與噴霧水流配合,以改善滅火效果,并可防止復燃。
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養是很重要的,一般應注意:
2.消防器材要專物專用,不能用于與消防無關的方面。
3.要定期檢查保養消防器材。檢查存放地點是否適當,附件是否損壞或出現故障,滅火藥劑是否過期等。消防器材使用后,要立即保養、補充。
4.應根據生產規模、火災危險性等因素按國家有關規定配置合適型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應設置在明顯的地方,必要時立標志牌、便于取用。消防器材的附近不能堆放雜物,保持道路暢通。
公司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1篇)篇十四
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職工人身、公司財產和職工財產安全,保障幕墻加工廠、辦公室正常施工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幕墻公司加工廠各部門。
3、職責。
4、工作內容:。
4.1總則。
為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加強消防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辦公、生產、現場工作和施工作業過程中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4.2防火災安全技術措施。
火災原因往往是復雜的,突發的,事故的后果,往往要比其他工傷事故的后果嚴重的多,它容易造成多人傷亡事故和特大傷亡事故,給國家財產和企業造成巨大損失,給人的生命,周圍環境和生態造成巨大危害。
4.2.1防止火災的基本技術措施:。
4.2.2消除火源:防火的基本原則應建立在消除火源的基礎上,生產現場如有可燃物質。而且不缺乏助燃的空氣,只有消除火源才能有效地預防火災的發生。
4.2.3控制可燃物:對于生產中的容易燃燒的可燃物應進行嚴格控制和管理,是防止火災發生的重要措施,對各種不同的易燃易爆物,應專門采取有效措施,分別存放,嚴格管理各存放點之間要加以隔離,距離應符合有關安全要求。
4.2.4隔離空氣:將可燃物與周圍的空氣隔開就能馬上使燃燒停止,如不同的滅火劑,濕被,黃沙等,都能達到滅火的目的。
4.2.5冷卻:將燃燒物的溫度降至著火點以下,燃燒即可停止,如常用的.水澆和干冰進行降溫滅火。
4.2.6隔絕火源與可燃物:采取措施將火源和可燃物隔離開來,防止產生新的燃燒條件,阻止火災的擴大。
4.3.1生產場所應根據工程情況成立消防機構,配備消防器材,在生產作業場所防火負責人和安全部門的領導下,負責日常消防工作。
4.3.2建立防火工作檔案,定期組織防火工作檢查,每年對職工進行不少于一次防火教育,能掌握防火知識,使用防火器材。
4.3.3生產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設置消防通道,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消防器材不能任意挪用。
4.3.4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在進行電氣焊,油漆及其他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的防火措施,在作業前要向作業人員認真交底。
4.4清洗用有機溶劑(酒精、二甲苯、汽油、煤油等):。
4.4.1清洗用有機溶劑屬于易燃品,并伴有一定的毒性,在生產、施工過程中,特別是打膠時所用溶劑比較頻繁,人員比較多,并且對直接接觸液體的皮膚有一定的傷害。接觸到高溫或明火時易燃,并可能引起火災,要消除或減少可能在生產、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火災、人體傷害或中毒事故就要:。
4.4.1.1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在操作過程中使用防護手套、口罩、戴防護鏡、穿防護服等。
4.4.1.2易燃有機溶劑在儲存時,應存放在化學品庫內,化學品庫要求通風、防火、防潮、防雷、防滲漏等,并要求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其符合安全運行要求?,F場無專用化學品庫的,應與其它材料隔離存放,并配備滅火器或黃沙。
4.4.1.3易燃有機溶劑在使用后,剩余或多余的溶劑應立即密封放置在非工作人員不易接觸或碰撞的地方。
4.4.1.4使用易燃有機溶劑的房間,應按相關標準和要求配備滅火器或黃沙,以防發生火災。
4.4.1.5凡存放和使用易燃有機溶劑的場所,必須嚴禁明火、高溫、劇烈碰撞,以防發生火災或爆炸。
4.5焊接作業(電焊、氣焊、氣割)。
4.5.1嚴格遵守“十不燒”規程操作,從事焊接的操作人員必須進行過專門培訓,持證上崗,嚴格執行用火審批制度,操作前必須申請辦理用火申請手續,經安全部門審批、批準,領取用火證后方可操作。
4.5.2用火應采取定時、定位、定人、定措施的管理辦法,若部位變動或超過規定時間仍須繼續操作,應事先更換用火證,用火證只限規定時間操作人員使用,并要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4.5.3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等易燃易爆操作同部位和同時間交叉作業,嚴禁在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進行焊割作業。電焊機的弧火花墮落點必須控制,與易燃品的距離不少于10米,與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少于20米,并有隔離防護措施。
4.5.4電焊機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準將地線搭接在建筑物,機器設備或各種管道、金屬架上。
4.5.5工作前應檢查用具壓力表等是否完好。氧氣瓶導管、軟管、瓶閥及減壓閥等,不得與油脂、沾油物品接觸,氧氣瓶不得傾倒和受熱。
4.5.6在遇有5級以上大風等惡劣氣候時,要求停止露天的焊割作業。
4.5.7作業完畢或焊工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并檢查現場確認無火情隱患及火險時,方可離去。發生火災要先切斷電源、氣源,然后再使用符合安全規定的救生物進行撲救。
4.5.8氧氣瓶禁止火烤,夏季要有防日曬措施,氧氣瓶禁止粘污油脂,氧氣瓶,乙瓶禁止平放,各種氣瓶應有標識。氧氣瓶和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得小于5m,兩瓶同明火作業點的距離不得少于10m,并有隔離措施,禁止氣瓶平放。
4.5.9進行焊割作業時,必須配備滅火器、黃沙等滅火裝置和監護人員。
4.5.10氧氣瓶,乙炔瓶應輕拿輕放,不得碰撞,不得從車上往下扔、滾,不得一人用肩扛氧氣瓶,必須兩抬或用專用小車運送,瓶身應有兩個膠皮圈和瓶帽。
4.5.11所有的氣焊工具、設備,包括氧氣瓶、乙炔瓶、膠皮等均應按不同要求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查,不合格者一律禁止使用。
4.6電氣火災安全措施:。
4.6.1正確設計和選擇導線截面和設備的保護裝置,以應線路長期在超負荷條件下工作,當熔斷器或自動開關用于保護某段線路時,被保護電路可能出現的最小短路電流,應不小于熔絲額定電流的4倍,或自動開關瞬時脫扣電流的1.5倍。
4.6.2加強電氣線路和設備運行情況的巡視和檢查,尤其是大電流通過的接頭處,可用變色漆或示溫蠟片等觀察,監視如發現接頭松動或過熱應及時處理,開關觸頭等應經常檢查,發現氧化,燒蝕應及時修理或更換。
4.6.3各種電器應絕緣良好,保證通風散熱,開關及熔電器的選擇應大于熔絲電流,功率大于1kw的電動機應有熱繼電器作過載保護。
4.6.4電器線路、設備、開關和電墊、照明器具等與可燃物應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以防電弧,電火花等引起火災危險場所,應按規定要求架設電氣線路和采用防爆電器設備。
4.7相關文件:。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范》。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
公司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1篇)篇十五
第一條:
1.編制目的: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
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編制本制度。
3.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各賓館及全體員工。
第二條:
各人。
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第一負責人是該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
各人。
員應當落實班組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班組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班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2消防安全責任。
第五條:
各人。
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執行賓館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4.組織人員積極參與公司組織的應急疏散和實戰滅火演練。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4.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5.組織實施對公司所有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修保養,確保完好有效。組織管理公司義務消防隊。
第七條:將容易發生火災,且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重點部位,應根據上述情況確的重點部位,并設置明顯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第八條:動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用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動火作業的,應分別落實監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作業。動火人員應當尊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第九條:保障防火責任區域內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消防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第十一條:重點部位由保衛巡邏人員每小時一次巡查,重點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確定人員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組織一次大檢查,巡查、檢查的內容包括:
1.用火,
2.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
4.安全疏散指。
5.示標。
6.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8.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
10.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7.滅火器材配置情況;
公司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1篇)篇十六
1、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指定防火責任人和義務消防員,其職責是:
1.2組織逐級防火責任制,落實有關防火措施;。
1.3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險隱患;。
1.4監護動火作業;。
1.6定人、定時、定措施,同時組織制訂緊急狀態下的疏散綱要;。
1.7接到火災報警后,在向消防機關準確報警的同時,迅速啟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并協助消防部門查清火災原因。
2、實行用戶防火責任制,各業主為當然防火責任人,負責做好各自所屬范圍的防火安全工作。
3、消防區及樓梯走道和出口,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或封堵,嚴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及堆放家具和其他雜物。
4、不得損壞消防設施和器材,妥善維護樓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和通風設施。
5、嚴禁經營和貯存煙花爆竹、炸藥、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6、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家用電器、燃氣用具,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要經常保持清潔,切勿留有油漬,切勿明火試漏。
7、大廈內商鋪必須按每30平方米(建筑面積)配備一只滅火器(小于30平方米配備一只,大于30平方米配備2只以上),并放置于易于取用的固定位置。
8、大廈范圍內不得燃燒香火、紙張、織物、纖維、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他廢棄物品,煙頭及火柴要隨時弄熄。
9、用戶進行室內裝修,需要增設電器線路時,必須保證符合安全規定,嚴禁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裝修材料應采用不燃或阻燃材料,并按規定每50平方米(建筑面積)配備一只滅火器,如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須經市消防管理機關批準,按規定進行防火處理,并按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積)配備3只滅火器。
10、需要進行燒焊等動火作業的,應向物業公司提出申請,經批準做好防護措施后,在專人監護下,方可作業。
11、發生火警時,應立即告知物業公司或撥火警電話119,并關閉電氣開關、燃氣閥門和門窗,迅速離開大廈;用戶及其他人員應迅速有序地從樓梯疏散,切勿驚慌擁擠。
12、各用戶應服從消防管理人員的管理,不得刁難、辱罵或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妨礙消防管理人員行使職權。
公司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1篇)篇十七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__省消防條例》的有關規定,為了落實各項消防安全責任制、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公司生產、建設的安全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考核實施辦法。
2、適用范圍。
3、活動程序。
3.1考核規則。
3.1.1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必須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并將其納入重要的議事日程,如單位領導不重視消防安全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所在單位工資總額100元~500元,同時考核單位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直接責任人100元~300元。
3.1.1.1消防安全責任制未進行分解明確責任人的或管理不到位的。
3.1.1.2對員工沒有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或消防工作活動無記錄。
3.1.1.3重點防火單位及部位,不設置明顯標志,未建防火檔案,不制定滅火預案和防火制度。
3.1.1.4重點防火單位不按月開展安全防火檢查或檢查后無記錄的。
3.1.1.5重點防火單位(部位)及禁火區發現煙頭,或當場發現有人吸煙。
3.1.1.6不派員工參加消防培訓或未開展消防安全檢查,被檢查單位領導,安全員不參加檢查的。
3.1.1.7指使或強令他人冒險作業的。
3.1.2各單位必須加強對滅火器材的保養、維護和管理,凡新購、更換滅火器材,如有違反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單位工資總額100元~1000元,考核單位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直接責任人100~500元。
3.1.2.1單位無消防器材管理制度、滅火器材未落實專人負責。
3.1.2.2滅火器材失效后,一周內不申報和更換的。
3.1.2.3未經批準、擅自購買,更換裝滅火器材。
3.1.2.4應該配置滅火器材的.部位,不及時配置的。
3.1.2.5埋壓、圈占消防栓或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
3.1.2.6任意更換滅火器材使用期限的。
3.1.3單位領導不重視消防安全工作、導致火災事故發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單位工資總額500元~5000元,考核單位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直接責任人100元~1000元。
3.1.3.1因管理不善,導致火災發生的。
3.1.3.2發生火災時不及時報警或隱瞞火災事故不報。
3.1.3.3為推卸責任、故意破壞或者偽造火災現場。
3.1.3.4不及時召開火災事故分析會,找出火災原因。
3.1.4撲救火災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單位工資總額500~20__元,考核責任人100~500元,外單位人員按有關規定另行考核:。
3.1.4.1不按時向指定地點供水的;。
3.1.4.2未及時截斷電力、可燃氣體的;。
3.1.4.3在劃定的警戒區、交通管制區、機動車輛及行人強行通行;。
3.1.4.4故意阻礙消防車行駛的;。
3.1.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責任單位工資總額1000元~5000元,考核單位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直接責任人100元~1000元。
3.1.5.1對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有關單位、部門未申報消防設施計劃的;未向公安消防部門申報建審的。
3.1.5.2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消防配套設施未達到三同時要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除給予相應處罰外,并責令限期整改。
3.1.5.3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未向消防部門申報的。
3.1.5.4火災撲滅后,未經主管部門許可,擅自恢復供電、供氣的。
3.1.6進入公司承包工程施工的單位,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
3.1.7嚴禁在公司綠化區,護林區用火、吸煙、燒紙錢、燃放鞭炮,違者考核100~500元。導致森林火災,考核責任人500元~5000元。如責任人系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由監護人承擔責任并負責賠償。
3.1.8違反消防管理規定,造成火災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由責任人承擔撲救火災的費用外,考核責任人100元~1000元。
3.1.8.1初起火災發生后不及時撲救、逃離現場;。
3.1.8.2過失引起火災尚未造成大的損失;。
3.1.8.3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不按規定安裝照明設施和禁火標志;。
3.1.8.4在各公司轄區設置的室外消火栓周圍15米距離內停放車輛;。
3.1.8.5機動車駕乘人員在油庫加油時,違反油庫安全防火規定;。
3.1.8.6在明令禁止的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
3.2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造成重大、特大火災的責任人,如其行為構成犯罪,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3參加撲救火災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司給予獎勵。
3.4消防安全工作由生產技術處安全環??曝撠煓z查,督促各單位認真落實。對違反本考核辦法的單位或個人,生產技術處安全環保科將進行考核;涉及對外單位及個人的處罰,由生產技術處安全環??曝撠熅唧w執行。
3.5各子公司的消防管理,按“自主管理、自我約束、自我負責”的管理原則,參照本辦法執行。
公司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1篇)篇十八
1、外場服務員要結合打掃整理房間及其它服務工作,隨時注意火源、火種,如發現未熄滅的煙頭,火柴棒等要及時熄滅后再倒入垃圾袋內,以防著火。
2、對房間內配備的電器應按規定及有關制度辦理,發現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電、接觸不良、超負荷用電等問題除及時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關部門檢修,并報安全主管。
3、服務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注意樓層和包廂有無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轉、勤看、勤查、勤聞、勤說),尤其對飲酒過量的客人要特別注意,防止因吸煙、用電、用火不慎引起火災。
第二條ktv所有員工必須做到人人熟悉滅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滅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一旦發生火情時,應按應急方案采取滅火行動,并按上級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樓梯撤離到安全地帶。要做到逐房檢查,注意保護現場和客人的財產安全。
第三條ktv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必須實行統一管理,由消防安全負責人負責制定辦法,組織實施。
第四條消防器材應設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準隨意搬動或亂堆亂放,消防設施器材周圍,消防通道,走廊要保持清潔,不準堆放任何物品,確保通道的暢通。
第五條各區域對轄區內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要愛護,保持清潔,除發生火災外,任何人不準擅自動用。
第六條消防設施的操作使用方法除消防安全負責人掌握外,每班至少還要有兩名人員熟煉掌握,保證一旦發生火情時能迅速正確操作使用。
第七條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維護檢測規定:
1、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維護檢測由消防安全主管具體負責。
2、滅火器到達使用期限時,由消防主管負責聯系更換。
第八條消防宣傳與培訓。
1、每月組織一次集中教育,培訓消防安全有關知識。
2、各崗位新員工,上崗前要按工種進行消防培訓,不合格者不能上崗。
第九條消防領導小組是火災應急預案領導小組?;馂膽狈桨敢话銘▓缶c接警、成立救災指揮部、通報、組織滅火、疏散與救護、安全警戒等內容。
第十條當消防報警系統發出警報信號后,值班人員應立即查清報警地點、位置,如確認起火,要立即撥打“119”報警。報警時口齒要清晰,詳細說明起火地點、起火部位、燃燒物品、火勢情況以及自己的姓名、服務部門、工號、電話號碼等。同時立即報告ktv經理。
第十一條火災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立即投入救火指揮工作,主要職責是:
1、根據火勢情況組織人員疏散。
2、掌握火勢發展情況及時調集力量,布置救人,疏散物資和滅火、排煙等任務。
3、消防隊到達后,及時向火場總指揮報告情況、服從統一指揮。
第十二條疏散和救護:
1、疏散就是按事先規定的道路,將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要使疏散有條不紊地進行,就必須明確分工,把責任落實到樓層服務員和義務消防隊隊員。
2、包廂服務員和義務消防隊員在帶領客人疏散時,必須逐房清理,不讓一人遺漏。
3、在包廂內等人員較多區域,管理人員應分工負責,按照不同出口,盡快將客人疏散到安全區域。
4、疏散中,前臺管理人員應攜帶好電腦提供的當天每間包廂客人情況,認真清點客人人數并看護安慰好客人。
5、員工集結后要清點人數,財務部門攜帶現金和貴重物品轉移到指定地點。
6、ktv的每一名員工,必須掌握科學的疏散次序。要先疏散著火房間,后疏散著火房間相鄰房間;要先疏散著火層以上層面,后疏散著火層以下層面;要護送行動不便人員疏散。
第十三條在消防隊未到現場前,火災應急預案領導組要根據火情組織滅火或滅火有關工作:
1、根據火勢情況指揮切斷電源、可燃氣源。
2、派出人員關閉著火層防火分區的防火門,阻止火勢蔓延。
3、疏散、搶救傷員,指揮參戰人員實施滅火。
4、組織偵察火情,掌握火勢發展情況。
5、及時匯報火情。
第十四條應急預案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演練,使之成為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實施、配合默契的消防程式。演練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計劃,報ktv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后組織實施。
文檔為doc格式。
公司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1篇)篇十九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
防控
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公司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1篇)篇二十
目的:為了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保護員工人身和公共財產的安全,對公司實行消防安全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望共同遵循。
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
具體規定如下:
消防設施使用部門負責對消防進行安全管理、其他部門協助管理部門做好消防安全管理。
(一)、各部門必須指定出一名消防具體負責人,負責對本部門區域內的消防器材設施的管理,以及落實安全管理部門對各車間的消防要求。
(二)、由各車間抽調3—5名員工,與保安隊人員一起組織成立義務消防隊,由保安隊長兼任義務消防隊長,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其培訓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技術知識,以應對公司發生的突發事件及消防事故。
(三)、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四)、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特殊工種人員應做到重點教育培訓。
(五)、對新員工(包括實習、代培人員)應做好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一)、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行政科應每月組織人員對各車間作一次消防檢查并復查追蹤整改。
(三)、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消防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確認。
(四)、檢查人員應及時將檢查情況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應及時整改,未按時整改的,視情況給予處罰。
(一)、各部門車間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出口通道。
(二)、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及應急照明設施。
(三)、消防箱、滅火器應編號劃分確定責任車間,并貼好保養、檢查責任卡,統一由行政科監督管理。
(四)、保安隊應經常對各車間消防設施檢查跟蹤,及時督促車間對消防設施的保養更換,保證設施狀態良好。
(五)、消防水帶、槍頭應每月檢查一次是否完好,消防栓閥門接口應每月放水一次,看是否好用。
(六)、消防器材消防專用,嚴禁任何人私自開啟消防箱挪用消防器材,如有發現,給予200元/次處罰,特殊情況應征得安全管理部門同意。
五、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生效,修改時亦同,之前與本制度有沖突的地方,以本制度為準。
公司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1篇)篇二十一
為了認真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指導方針,使每個職工懂得消防的重要性,增強群眾防范意識,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現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以下防火消防制度。
1.施工現場防火消防的安全管理
(1)現場負責人應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設單位應積極督促施工單位具體負責現場的消防管理和檢查工作。
(2)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消防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并組織力量撲救。
(4)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應共同做好現場保護和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并積極落實防范措施。
(5)施工單位在承建工程項目簽訂的“工程合同”中,必須有防火消防安全的內容,會同建設單位共同搞好防火消防工作。
(6)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8)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并 1
沈海復線高速公路莆田段a5合同段項目經理部 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9)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物,必須經項目經理部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后應及時拆除。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業點,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應符合有關規定;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3)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并嚴格執行“點焊十不燒”規定。
(14)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15)冬季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2.工地防火消防檢查制度
(1)項目經理每月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消防安全專項檢查。
(2)檢查以宿舍、倉庫、配電箱、食堂等為重點部位,發現隱患,及時速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2
(3)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檢查時如有發現,除沒收器物外,罰款50元。
(4)按規定時間對滅火器進行壓力檢查,發現壓力不足、失效的滅火器,應及時更換,以確保滅火器材處于正??墒褂脿顟B。
3.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審批制度:
禁火區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動火部門填寫動火申請表,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然后提交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后報公司,經公司安全部門主管防火工作負責人審核,在一周前將動火許可證和動火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及所在地區消防部門審查,經批準后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審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節假日期間等動火作業,由項目施工負責人在4天前填寫動火許可證,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報公司安全部門審批,批準后方可動火。
3
(3)三級動火審批制度:
在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申請動火者填寫動火申請單,在3天前提出,經焊工監護人簽署意見后,報項目防火消防負責人審查批準,方可動火。
4.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消防重點部位設置的消防器材,由該部位的消防職能人負責維修及保管。
(2)對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人,按照處罰辦法進行處理。
(3)器材保管人員,應懂得消防知識,正確使用器材,工作認真負責。
(4)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發現超期、損壞的,及時向消防負責人匯報,及時更新。
5.義務消-防-隊訓練計劃
為了保證本工程項目順利實施,保護國家財產及職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義務消-防-隊。為了更好的發揮義務消-防-隊的預警預報能力,提高業務素質,成立一支訓練有素、機動靈活、適應工地錯綜復雜的消防環境需要的隊伍,特制訂以下訓練計劃。
(1)義務消-防-隊應每月組織一次活動,可采用豐富的形式,如消防知識講座、經驗交流會、參觀觀摩會、觀看錄像等。
提高危險因素分析能力和撲救方法。
(3)及時與當地消防部門建立聯系,搞好消防聯防工作。有計劃的`到當地消防部門參與聯誼活動,觀察消防員消防演習。
(4)定期舉辦義務消-防-隊員消防操作技能訓練,做到“防消結合”。
(5)根據工程進展實際情況,適時舉辦一些消防培訓活動。
6.特殊重點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焊、割作業場,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種警告牌、操作規程牌、禁火標志懸掛醒目齊全。
(3)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
(4)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少于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于5m,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5)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按規定應配置一定數量的滅火器,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6)動火作業前必須執行審批制度,履行交底簽字手續。
(7)嚴格執行獎罰制度,遵守消防規章制度,未出大小火災事故,能消除火災隱患或勇敢撲滅火災事故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人員視情節給予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材料倉庫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材料倉庫的安全防火有材料倉庫負責人全面負責。
(2)對進入倉庫的易燃物品要按類存放,并掛設好警示牌和滅火器。
(3)經常注意季節性變化情況,高溫期間如氣溫超過38℃以上時,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倉庫間電燈要求吸頂,離地不得低于2.4m,電線敷設規范,夜間要按時熄燈。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倉庫邊,如需要堆物時,離倉庫保持6m以外,并掛設好滅火器。
(6)嚴格檢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檢查工作。
8.電焊間防火管理制度
(1)電焊間防火安全工作由組長全面負責,對本組作業人員要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增強防火觀念和滅火技術水平。
(2)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做好審批工作,操作時,應帶好“兩證”(特種工操作證、動火審批許可證),并配備好滅火器,落實動火監護人,焊割作業應嚴格遵守“電焊十不燒”及壓力容器使用規定。
(3)作業場內嚴禁煙火,違章按規定罰款處理。
(4)滅火器掛設必須符合要求,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表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系更換。
(5)各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告牌必須懸掛醒目、齊全。
(6)開展經常性防火自我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9.職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職工宿舍防火工作由室長負責,室員共同配合。
(2)宿舍內嚴禁使用電加熱器具。
(3)宿舍內電線由電工安裝完畢后,禁止他人亂接亂拉。
(4)嚴禁躺在床上吸煙,電扇不得放在床內吹風。
(5)職工宿舍設50m2設置一只滅火級別不小于3a的滅火器,定期檢查其使用可靠性,按時補換藥物。
10.食堂間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由炊事班長全面負責,經常對炊事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滅火技術,增強防火意識。
(2)炊事人員在作業時嚴禁吸煙,使用電器設備時要嚴格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3)食堂間特別是灶間滅火器必須齊全、有效,各種防火警告牌掛設完整醒目。
(4)做好經常性防火檢查工作。
(5)灶間嚴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員如違反有關規定所引起的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11.獎勵與懲罰
(1)獎勵辦法:
1)關心消防工作,積極投入消防工作,成績顯著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規,制止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表現突出的。
3)及時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險隱患、避免火災發生的。
4)積極撲救火災、搶救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表現突出的。
5)對查明火災原因有突出貢獻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顯著貢獻的。
7)對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進事跡的個人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2)懲罰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重的,由本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1)施工人員不按防火制度規定進行施工。
2)防火責任人不履行職責的。
3)值班人員擅離職守或失職的。
4)不按規定添置消防器材、設備的責任人。
5)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
1、本部分全體員工必須嚴格執行防火安全制度,積極參加消防練習各盡其責,認真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火工作方針。
2、根據餐廳消防安全制度,結合本部分實際,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3、定期組織展開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
4、本部分員工必須參加餐廳組織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使員工熟練把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液化石油氣的防火措施及火災情況下的處置方法。
5、員工應當能夠熟練使用消防器材,了解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和本崗位的應急救濟職責。{范文之家提[http:// (本文來自范文家,轉載請保留此標記。)
6、每位員工要牢記 餐廳消防中心電話,要隨時服從消防中心職員的指揮,確保安全。
7、發現火情要保持冷靜并按程序執行
8、向消防中心報告
1) 報火警人的姓名和身份。
2) 報火情的確切位置。
3) 燃燒物資。
4) 火勢情況
9、發現火情切勿大喊大叫也不要做任何可能造成客人恐慌的舉動。
10、發生火災應按火警火災處置程序積極的組織撲救,迅速疏散賓客。
11、保護現場以待查明起火緣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