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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處罰管理制度(優秀15篇)篇一
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特制訂本大酒店管理制度。全體員工對員工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本大酒店管理設立如下獎勵方法如下。
第一條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特制訂本大酒店管理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全體員工。
第三條對員工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第四條獎勵辦法。
第五條本大酒店管理設立如下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員工獎懲制度獎勵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揚;
2、獎金獎勵;
3、晉升提級;
第六條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通告表揚: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維護大酒店管理利益,為大酒店管理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3、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
4、有其他功績,足為其他員工楷模。
第七條有以下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金獎勵。
1、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跡突出;
2、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
3、向大酒店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設,為大酒店管理采納;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
5、節約資金,節儉費用,事跡突出;
6、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7、其他對大酒店管理作出貢獻,董事局或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有以上表現,大酒店管理認為符合晉級條件的予以晉級獎勵。
第九條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監察委員會或監察部會同勞動人事部審核;
第十條處罰辦法。
第十一條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以以下處罰:
1、警告;
2、記過;
3、降級;
4、辭退;
第十二條員工有以下行為給以警告處分。
1、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者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
3、因過失以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5、無故不參加大酒店管理安排的培訓課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員指揮;
7、浪費公物情節輕微。
8、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
9、遺失員工證或員工守則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潔工作服和佩戴廠牌;
10、出入廠區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廠區而拒絕警衛或管理人員查詢;
11、破壞環境衛生。
第十三條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予記過處分:
1、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
2、因疏忽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傷害或傷及他人;
3、在工作場所喧嘩、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
4、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
5、攜帶危險物品入廠;
6、在禁煙區吸煙者;
7、投機取巧,隱瞞蒙蔽,謀取非分利益;
8、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躺臥、睡覺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條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予降級處分:
1、違反國家法規、法律、政策和大酒店管理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3、擅離職守,導致事故,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損失;
4、泄漏生產或業務上機密;
5、違反大酒店管理規定帶進出物品;
6、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毀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損失;
9、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
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員工獎懲制度。
10、違反安全規定措施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謠生事,散播謠言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條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以辭退處分:
1、偷竊同事或公有財物;
2、于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大酒店管理誤信而遭受損害;
3、對上級或同事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
4、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規則情節嚴重;
5、蓄意損壞大酒店管理或他人財物;
6、故意泄漏技術、營業之秘密,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損害;
8、拒不執行董事局決議及總經理、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
9、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10、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11、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大酒店管理資才,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12、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13、貪污、盜竊、行賄、敲詐勒索、賭博、流氓、斗毆,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
14、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5、泄露大酒店管理秘密,把大酒店管理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7、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8、無正當理由累計曠工三日,在外從事同類產品職業或在假期在外另謀職業;
19、組織、煽動怠工,或采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嚴懲擾亂大酒店管理秩序;
20、在大酒店管理內賭博;
21、在大酒店管理內有傷風化行為;
22、在禁煙區內吸煙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經營秩序;
23、經常違反大酒店管理規定屢教不改;
24、依合同約定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
25、因行為不當,大酒店管理無法再對其信任;
26、其他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后果;
第十六條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1、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含5萬元),責任人賠償10%一50%;。
2、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由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報總經理或董事局決定責任人應賠償的金額。
員工處罰管理制度(優秀15篇)篇二
一、目的:為了促進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更好執行,嚴肅工作紀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處罰涉及對象:公司所有員工。
三、處罰方式:
1)警告和一次性罰金;
2)減薪;
3)留用察看;
4)辭退;
四、處罰事項分類:
1、重量級處罰:
(1)因個人原因給公司財產造成重大損失或公司名譽造成嚴重影響的,無條件辭退;需要時要承擔相應的民事或刑事責任。
(2)損失/遺失公司重要物品、設備;無條件照價賠償,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4)泄露公司機密;開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5)品行不正,有損公司名譽;開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6)沒有及時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發生;開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7)每月曠工達3天(含)以上;開會通報批評,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300元,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留用察看或辭退。
(9)造謠滋事。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留用察看或辭退。
2、一般性處罰:
(1)未經許可擅自使用權限外之物品、設備;開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金50元—300元。
(2)玩忽職守或督導不力而發生損失;開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金100元—3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3)工作不力,屢勸不聽者;開會通報批評,留用察看或辭退。
(4)態度惡劣,與客戶爭吵,影響公司聲譽;開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元—300元,屢犯者留用察看或辭退。
3、輕微處罰:
(1)工作時間處理私人事務,未經許可擅自離崗;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20元—100元。
(2)未按規定要求進行值日、值班的。;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20元—100元。
(3)浪費公司財物(下班未關電腦、燈等);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20元—100元。
(4)未按時上交各項報表、無故不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或任務;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20元—100元;屢犯者減薪或留用察看。
(5)開會、培訓無故遲到、缺席;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減薪或留用察看。
(望廣大員工再接再厲勉勵自己,不要觸犯以上相關處罰制度)。
員工處罰管理制度(優秀15篇)篇三
(6)?團結互助、關心他人和集體,當月為員工酒店做好人好事3件(含3件)以上的;
(9)?加班加點不計報酬、不要補休,當水累計達3個工作日及其以上的;
(10)積極舉報違紀違法案件,經部門經理室核查,情況屬實的;
(11)完成任務好,當月受到公司領導表揚3次以上的;
(12)工作表現突出,在部門進行的評選活動中,被評定為部門優秀員工的;
(13)其他類似于上述行為,應予獎勵的。
第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通報表揚并發給100元以上200元以內的獎金:
(1)?工作態度好,服務優良、當月受到酒店書面表揚5次(含5次)以上的;
(2)?拾金不昧,及時獎物品上繳并幫助查找失主,金額在3000元以上;
(3)?見義勇為,及時制止違法犯罪和各種破壞活動,抓獲犯罪嫌疑人的;
(5)?當月做好人好事5次(含5次)以上的;
(9)?愛護公物,在設備維護保養、物品保管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績的;
(10)一貫工作表現突出,全年被評為區域優秀員工達3次(含3次)以上的;
(11)在年終考核中,考核等級為優秀的;
(12)其他類似于上述行為,應予獎勵的。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給予通令嘉獎并考慮申請晉升工資;
(1)在年終優秀員工評比中被評選為酒店優秀員工的;
(2)在酒店精神文明和企業文化建設中,作優異成績,受到酒店或上級有關部門表彰的;
(3)維護酒店利益,使酒店避免直接經濟損失,成績突出的;
(5)拾金不昧,及時、主動地將物品上繳部門或歸還失主,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
(6)全年受到客人書面表揚10次以上,事跡突出的;
(7)其他類似于上述情形,應予獎勵的。
第二章???????????處罰
第八條?????處罰種類:分為口頭警告、罰款、書面警告、通報批評、辭退;
第九條???違反公司及餐廳規章制度情節較輕,夠不上行政處分的,處以罰款。??
罰款從本人工資中扣除;??
第十條???給予行政處分的,如有必要,可以同時處以罰款,當月發生違章違?
紀行為2次及其以上的給予加倍處罰或從重處分;
第十一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首次處以口頭警告,2次及以上處以書面警告及罰款:
(1)?不按規定位置佩戴工牌或員工證的;
(2)?上班不穿工服或不按規定著裝的;
(3)?儀容不整、不修邊幅、衣冠不整潔的;
(4)?談吐和舉止粗魯的;
(5)?缺少酒店職業意識遇到上級領導和同事,不打招呼、不講禮貌的;
(6)?言行不文明,在工作中不使用禮貌用語的;
(7)?當班時走路姿勢不正或與他人搭肩牽手而行的;
(8)?當月遲到、早退累計3次(含3次)以上或曠工一天以內的;
(9)?當月上下班不按規定考勤卡的;
(10)代他人打卡或要求別人代打卡的;
(11)乘客用電梯或使用客用洗手間的;
(12)穿工作制服離店的;
(13)上下班不走員工通道的;
(14)上下班隨身帶包進店離店、不主動地向保安展示包內攜帶物品的;
(15)當班時擅離崗位的;
(16)當班時用酒店聯系私人事務或接聽私人電話時間超過5分鐘的;
(17)在上班時間吃零食的;
(18)參加會議無故遲到的;
(19)隨地吐痰、亂丟煙頭、紙屑的;
(20)攀越圍墻、欄桿、門窗的;
(21)在更-衣柜內存放酒店用品的;
(22)下班不離開酒店,無故在酒店逗留的;
(23)?本部員工在營業場所消費、娛樂的;
(24)在工作崗位大聲喧嘩或聊天的;
(25)當班時間收看電視或收聽收錄機或看與工作業務無關書籍的;
(26)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情節較輕的;
(27)工作粗心,出現輕微事故或遭到客人口頭投訴的;
(28)管理人員、督導不力,產生工作事故,負有領導連帶責任的;
(29)管理人員有侮辱、體罰員工行為,遭到投訴的;
(30)其他類似于上述情形,應予處罰的。
第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并處以書面警告及通報批評并罰款:
(1)?當月遲到、早退累計5次(含5次)以上或曠工2天(含2天)以上的;
(2)?偽造病假單,騙取病假或編造理由,騙取其他假期的;
(3)?請假超過規定時間一天以上的;
(4)?損壞公物和客人物品,價值在500元以內的;
(5)?對賓客不禮貌,與賓客爭辯的;
(6)?拾遺不報,金額在500元以內的;
(7)?服務質量差,業務技能不熟練,未能及時為客人提供滿意服務,遭到客人投訴的;
(8)?私自向客人索取小費,物品或其他報酬的;
(9)?不服從工作安排,不行上級指示的;
(10)工作措施不力,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的;
(11)違反操作規程,給酒店造成損失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
(12)工作麻痹大意,未能及時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給酒店成損失的金額
在1000元以下的;
(13)搬弄是非,誹謗他人,影響團結的;
(14)侮辱、謾罵、恐嚇他人,影響惡劣的;
(15)當班時擅自離崗,給工作帶來影響的;
(16)攜帶酒店物品離店的;
(17)上班時睡覺的;
(19)使用酒店電腦玩游戲的;
(20)下班或離崗,不鎖門或忘記關閉電源、水龍頭開關的;
(21)鋪張浪費,不節約水、電給酒店帶來損失的;
(22)在酒店工作和生活區域亂寫亂畫的;
(23)損壞酒店及餐飲部聲譽和形象,情節較輕的;
(24)違章違紀不接受教育或處罰的;
(25)參加會議無故缺席的;
(26)其他類似于上述情節應予處罰的;
第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書面警告及通報批評并罰款:
(1)?在營業場所吵鬧,擾亂酒店秩序的;
(2)?涂改、偽造單據和證明的;
(3)?工作粗心,出現工作或服務質量的事故的;
(4)?對檢舉違章紀行為的人進行打擊報復的;
(5)?拾遺不報金額在1000元以內的;
(6)?工作中與賓客爭吵,造成不良影響的;
(7)?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工作安排,經教育仍不改正的;
(8)?勞動紀律松散,當月被口頭警告2次(含2次)以上的;
(9)?玩忽職守,導致發生責任事故的;
(10)?不按規定收發,登記保密文件的;
(11)?工作消極怠工,當月工作失誤或完不成工作任務2次(含2次)以上的;
(12)?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設備損壞,損失金額在1500元以上的;
(13)?遇到壞人壞事或他人求助時,有意躲避的;
(14)?發現損害酒店及餐飲部利益的行為不制止,不報告的;
(15)?違反消防規定,導致出現責任事故,情節較輕的;
(16)?丟失工作制服或員工飯卡或更-衣柜鑰匙,隱瞞不報的;
(17)?背后對領導和同事不負責任的亂發議論,列中生有,進行人身攻擊的;
(18)?造謠生事,寫匿名信,誣蔑陷害他人的;
(19)?工作中弄虛作假,欺騙組織和同事的;
(20)?其他類似上述情形,應予處罰的。
第十四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辭退:
(1)?工作嚴重失誤,給酒店及餐飲部和客人帶來損失的;
(2)?工作中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設備損壞,損失在5000元以上的;
(5)?參與或變相賭博,被公安機關處罰的;
(6)?在酒店打架、斗毆的;
(7)?觀看或傳播淫穢書籍、錄像的;
(8)?酗酒、吸毒的;
(9)?經常違反勞動紀律,屢教不改的;
(10)借工作之便,損公肥私、中飽私囊的;
(11)蓄意破壞公物或客人物品的;
(12)惡語傷人、侮辱謾罵或毆打客人與同事的;
(13)拒不服從工作分配,經教育仍不悔改的;
(14)工作嚴重失職,造成不良影響的;
(15)試用期,經考核不合格的;
(16)年終考核為不稱職的;
(17)當月曠工3天(含3天)以上的;
(18)當月遲到、早退累計達8次(含8次)以上的;
(19)工作不負責任,玩忽職守,給酒店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或嚴重損害酒店聲譽的;
(20)違反計劃生育規定,超計劃生育或無計劃生育的;
(21)品質惡劣、道德敗壞,亂搞男女關系,造成不良影響的;
(22)其他嚴重違紀行為,應予辭退的。
第三章 ? ? 組織實施
第十五條 ? 餐廳的獎勵和處罰工作由部門經理具體組織實施,經理應本著高度
第十九條?????? 各區域根據所在部門獎罰條例對員工進行獎罰,獎勵或處罰金額在50元以下,由區域自行決定,報行政辦公室備案;50元以上報由行政辦公室核準,下發獎罰單。
第四章???????申訴和申訴的受理
員工處罰管理制度(優秀15篇)篇四
為嚴格落實礦各項管理制度,增加對“三違”及各種違規行為罰款的透明度,杜絕亂罰款現象,提高全體職工遵守礦紀、礦規的自覺性,經礦研究決定,對所有罰款實行交納現金制度。
1、對查出的隱患、“三違”必須在現場落實責任人,并有責任人簽字,否則視為無效,并對等罰款。對查出的責任人拒不簽字的,仲裁后屬實的對責任人加倍處罰,并聯責區長10元。
2、對查出的隱患、“三違”必須按照制定的“三違”隱患價格對責任人進行處罰,不得任意抬高或壓低處罰數額,否則,對查出隱患或“三違”的人員按抬高或壓低的數額進行罰款。
3、管理人員上井后必須將“三違”填在“三違”統計本上,并把帶有“三違”人員簽字的檢查表交信息站,經審查后由信息站出具罰款單。
4、各專業查出的隱患由各專業負責出具罰款單,交被罰款人。
5、罰款單必須一式三份,一份交被罰款人,一份交財務科,一份存檔,罰款單上必須注明交款時間。
6、罰款單必須當天交被罰款人單位并簽字,由單位通知被罰款人,被罰款人必須在次日持身份證、罰款單將罰款交到財務科,有財務人員出具收款憑據、并消號。
7、財務人員要每天提供未交罰款的人員名單,對拖后一天未交的人員按照所罰款的2倍重新開具罰款單,要求第二天必須按新罰款數額交到財務科;對拒不交納的人員按3倍罰款數額從工資中扣除。
8、各單位在接到罰款單后,要及時通知到被罰款人,并督促其按規定時間交齊罰款,由于未及時通知到被罰款人而影響交款的,由接通知人承擔加罰數額。
9、各單位每出現一人次不按時交罰款的對區長聯責罰款5元,每出現一人次拒不交納的,對區長聯責罰款10元。
10、信息站工作人員要按時填寫罰款單,并按規定時間交到被罰款人單位,由于未及時填寫罰款單或未按規定時間交到被罰款人單位而影響交款的一次對信息站責任人員罰款5元;未按規定進行審查或未對違反規定的管理人員出具罰款單的,一次對信息站責任人員罰款5元;財務人員要堅守崗位保證交款人員隨時交上罰款,出現一次脫崗、空崗罰款10元。
11、對“嚴違”除交罰款外,還必須進行幫教程序。
員工處罰管理制度(優秀15篇)篇五
員工宿舍的管理由人事行政部負責,相關部門配合,寢室長負責制的管理辦法,寢室長配合人事行政部實施獎懲制度。
一. 員工宿舍被褥疊放整齊,個人物品擺放有序,統一標準。有專人保管好房卡,如有丟失按原價賠償。
二. 員工入職后由本人申請,人事行政部登記并安排住宿,員工不得隨意自行安排和調整房間,違者罰款50元。
三. 員工請假需爭得本部門經理同意,填寫請假申請單并由部門經理簽字,如有外出不歸寢的情況需爭得部門經理簽字并填寫請假申請單(如外出未爭得部門經理同意私自外出視為曠工),外出期間發生任何安全問題酒店概不負責。
五. 宿舍內部所有的公共財產,每個員工必須愛護,不得任意搬遷,更不準損壞和拆改,否則照價賠償,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罰款。
六. 人事行政部有權合理安排和調整人員房間,任何人不得拒絕;有異議可向領導反映。
七. 愛護宿舍衛生.室內.過道.樓梯.樓梯間保持清潔衛生 垃圾隨時清掃不得堆放.亂丟果皮紙屑、個人衣物、鞋子或亂倒贓物以及在墻上亂畫,違者處以20-100元罰款。
八. 宿舍內物品擺放整齊,不得亂堆亂掛,起床后被子疊放整齊,違者第一次批評,第二次罰款50元。
九. 各房間基礎的保潔工作由房間在宿員工負責清理,人事行政部不定期抽查,衛生抽查不合格者,按50元/人罰款。
十. 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等浪費現象,室內嚴禁使用電爐.電取暖器等高能器具。 十一. 宿舍內禁止發生賭博及其它違法活動,嚴禁在宿舍內酗酒 打架 斗毆或侮辱他人,違者視其情節輕重處以50-5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并予除名。 十二. 外來人員一律不得在宿舍留宿,宿舍住宿員工要遵守作息時間,員工歸寢時間為22:30,逾期影響他人休息者罰款50元/人。
十三. 嚴禁宿舍員工出現混寢.竄寢,違者罰款50—30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
十四. 因員工作息時間不同以免打擾到已經休息的員工,故任何時間段禁止員工在宿舍內大聲喧嘩大鬧打鬧,進入宿舍后要做到語氣輕、動作輕,違者第一次予以口頭警告,第二次予以按50-100元/人罰款。
十五. 宿舍內部發生被盜,除保護好現場外,應立即3 報告直屬部門經理,視情節嚴重性是否需110報警,一經查實,給予偷盜者開除處理,情節嚴重者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為確保所有在職員工有良好的生活環境,請大家自覺遵守以上各項規章制度。
目的.:為使員工擁有一個安全舒適的休息環境,根據公司宿舍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員工入住
1.?本公司員工可根據各自情況選擇是否在公司宿舍居住,公司有權審核員工是否適合住宿公司宿舍和管理公司宿舍。
2.?但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給本公司員工居住,未經批準不得留宿外來人員。如有需要進入宿舍的一律在企管部進行登記。
3.?有傳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經發現要立即報告,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
4.?住宿舍的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安排的房間和床位,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入住或私自更換床位、房間。凡是住宿公司宿舍的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管理和遵守《員工宿舍管理制度》,若有違反者,公司將視情況輕重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罰,最高可取消入住資格并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5.?所有住宿員工因事退房或離職時,到企管部辦理取消住宿手續,并交清鑰匙、用具等交接手續。在正式離職之日起的2?天內在企管部或宿舍長人員的陪同下搬離宿舍。
6.?每晚門衛22?:00?準時鎖公司大門。22?:00?后非重大理由(出差、重病等)不得出入,如有需要出入的人員必須在警衛室的《外出人員登記表》登記,并由門衛簽字批準后將大門鎖好。
二、宿舍規定
1?.?嚴禁在?休息時間22:00-06:00?宿舍內大聲喧嘩、練習樂器、播放大功率音響等,影響他人休息?,晚上22?:30?前所有宿舍必須關燈。
2.??嚴禁自行改裝電源插座、更改線路電制。?自覺節約用電,注意用電安全,除手機充電器之外,未經公司許可不得在宿舍內使用電熱管、電爐、電飯煲、電壺、電暖器等其它家用電器。凡發現宿舍存放有以上等高耗器具的,均視為正在使用處理,除沒收器具外,并予以罰款。
3.??嚴禁拉幫結派、挑釁、起哄鬧-事。
4.??嚴禁私藏公共物品,貯存有毒、易燃、易爆、兇器、武器及其它違禁物品。
5.??嚴禁賭博、酗酒、打架、盜竊及其它違法亂紀行為。
7.?嚴禁無故擺弄和自行移動消防器材。
8.?嚴禁翻弄他人的行李及衣物等,違者視為偷竊行為。
9.?最后離開宿舍的員工必須將燈管、門窗關好。
10.?嚴禁飼養任何動物。
三、衛生值日
1.?公司宿舍實行宿舍長負責制?,?宿舍長由住宿舍的員工推舉并報公司同意后產生,宿舍長負責安排宿舍衛生值日表?,?監督衛生值日員工作,檢查房間設施?,?申報日常維修?,?檢查排除安全隱患,安排入職人員床位?,?清點離職人員物品,組織宿舍定期衛生大掃除等。
2.?宿舍全體人員按照宿舍長安排的值日表輪流充當衛生值日員,衛生值日員負責當天的宿舍衛生打掃和保潔,提醒各員工按要求整理個人床鋪、物品,力求整齊劃一。
3.?公司辦公室每月不定期進行宿舍安全、衛生等方面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衛生死角及時提出整改意見,限期處理完畢。對檢查中連續不合格的,予以通報批評并全體罰款,情節嚴重的取消住宿資格。
四、物品管理
1.?宿舍配備的設施物品,?由宿舍長進行監管。入住后由公司指派專人進行清點后與宿舍長進行確認,確認文檔一式兩份,?公司存檔一份,?宿舍張貼一份。
2.?宿舍內非私物品由宿舍長負責保管,員工不得私自拆換、占用、損壞。
3.?宿舍內非私設施,?非自然損壞的由責任人照價賠償,不能明確責任歸屬的由宿舍內人員平攤賠償費用,自然損壞及時報公司維修。
4.?宿舍內非私設施,?未經宿舍長批準,?不準私自搬離宿舍,?否則從工資中作價扣出。
5.?宿舍內個人物品須按規定擺設,貴重物品和證件等(如現金、貴重飾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自覺愛護公物,損壞公物照價賠償;禁止在地面、墻壁、陽臺上亂貼、亂掛、亂涂、亂畫,禁止私自鑿洞、打釘、拉線等。
6.?辭職或解聘人員在辦理離職手續后,三日內須搬離宿舍,離職人員搬出宿舍時,由宿舍長組織相關人員在場,確認均系個人物品,給予放行,匯報公司,予以結算工資。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2015-3-1?起執行,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和監管,并在執行過程中不斷修改和補充完善。
員工處罰管理制度(優秀15篇)篇六
規范公司離職員工的多種結算活動和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續性;保護員工和公司免于離職糾紛;與離職人員的面談可提供管理方面的改進信息,幫助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的離職工作。
3關鍵詞
3.1? 辭職: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員工自動提出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
3.2? 擅自離職:合同期內,員工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員工已遞交辭職申請但未經批準就擅自離崗、或員工辭職申請雖獲批準但未履行完畢離職手續就擅自離崗。
3.3? 勞動合同到期:勞動合同期限已滿,員工或公司一方提出不再續簽合同。
3.4? 辭退:員工因各種原因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或因違反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由公司提出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3.5? 開除: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國家法律法規,由公司提出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4 離職審批權限
4.1? 總監級及其以上員工:收到員工離職申請的3個工作日內,由其直接上司簽署意見并報送分管副總審核后,報送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總監在3個工作日內會簽完畢后報送總經理審批,總經理在3個工作日內將審批結果反饋人力資源部。
4.2? 總監級以下員工:收到員工離職申請的3個工作日內,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或直接上司在2個工作日內簽署意見,報送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總監在3個工作日內審核并提出意見,報送人力資源分管副總復核,人力資源分管副總在2個工作日內復核完畢后,報送總經理審批,總經理在3個工作日內將審批結果反饋人力資源部。
4.3? 會簽人對手續辦理的合規性和合理性負責,不具有決定權,但具有否決權。
5離職申請
5.1? 辭職
5.1.1? 試用期內;員工提前7天向其直接上司提交《員工離職申請表》。
5.1.2?? 合同期內;員工提前30天向其直接上司提交《員工離職申請表》。
5.2擅自離職
由部門負責人在發現后當日,至財務部、行政部查清該員工是否存在拖欠財務等遺留問題,向人力資源部門書面遞交員工離職情況報告?,由人力資源部按開除處理。
5.3勞動合同到期
5.3.1員工提出不再續簽:員工應提前30天將《離職申請表》報送人力資源部。
5.4? 辭退
5.4.1試用期內:人力資源專員在試用期滿前3天通知員工,員工收到通知后按按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5.4.2合同期內:部門負責人提前2個月將《辭退員工申請表》報送人力資源部,監察部在1個半月前將該員工的處罰資料和工作過失行為報送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提前30天以《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的形式通知員工本人,員工收到通知書后按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5.5開除
對于符合開除條件的員工,公司可隨時進行開除,無需提前通知。由其直接上司其辦理離職手續。公司有權向其追償相應的補償金。
6? 離職面談
6.1? 面談準備工作
6.1.1 在得到員工離職信息的第一時間內,與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及時進行溝通、確認。
6.1.2 員工信息收集整理:主要內容為與所屬離職員工有關的個人信息,包括職位信息、心理狀況信息、閱歷與經驗信息、家庭背景信息、生活 狀況信息;與員工有關的績效和薪酬信息,包括所獲得的榮譽和獎勵信息、薪酬福利信息、績效表現等內容;員工離職信息,包括離職原因、離職后的目標單位、目標崗位等。
6.1.3 準備面談主題。
6.2? 離職面談注意事項
6.2.1? 注意平衡維護企業、部門主管和員工三方的利益。
6.2.2? 面談場所和時間選擇:場所一般選擇輕松明亮的空間,面談時間一般控制在20分鐘――40分鐘。
6.2.3? 不要過分安慰,不提員工表現。
6.2.4? 不承諾做不到的事,不談及他人。
6.3? 面談人的選擇
6.3.1? 總監級及其以上員工:由人力資源分管副總或總經理負責離職面談。
6.3.2? 主管級及其以上員工:由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離職面談。
6.3.3? 主管級認下員工:由人力資源專員負責離職面談。
6.4? 挽留原則
6.4.1? 看該員工是否是公司的骨干力量。
6.4.2? 看該員工現階段的工作是否處于關鍵階段,離開后是否會導致工作無法正常進行。
6.4.3? 看該員工是否認同公司的.文化。
6.5? 面談結束后,將員工面談結果與部門負責人意見和離職員工信息對比,與同崗位在職員工交流,核實面談信息的準確性。考整理分析面談結果,提出分析觀點和建議,報送人力資源分管副總,并進行歸檔管理。
7? 離職手續辦理
7.2? 離職通知
7.2.1人力資源部在收到人力資源分管副總或總經理審批意見的2個工作日內,由人力資源專員以郵件形式通知員工本人及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確定交接時間。
7.2.2人力資源專員負責整個離職手續辦理工作的監督工作,由人力資源部向離職員工發放《員工工作交接清單》,交接工作嚴格根據《員工工作交接清單》進行。
7.3離職手續辦理
7.3.1用人部門
a? 確認員工離職日期及薪資結算日期。
b? 協助離職員工辦理工作交接事宜。
c資料交接:工作文?件、客戶資料、合同等,包括電子版和紙質版。
d工作交接:工作職責、工作流程、工作進度、代辦事項、工作聯系人等。
7.3.2行政部
a考勤卡或門禁權限的解除;電腦(筆記本)、名片及辦公用品的回收。
b? 本月考勤情況說明。
c? 郵箱等賬號的禁封,通訊錄刪除。
d? 其它事項。
7.3.3人力資源部
a? 合同解除。
b? 離職證明的出具。
c? 五險一金終止日期及其減員。
d確定檔案、戶口和福利關系的轉出日期。
e其它事項。
7.3.4財務部
a? 借款支票。
b? 借款現金。
c? 工資結算:包括應發工資、經濟補償金(發送)、賠償金(扣除)及其發放時間和方式。
7.3.5? 《員工工作交接清單》一式二份,由離職員工(移交人)、接收人和監交人三方分別簽字確認后,移交人保留一份,另一份報送人力資源部備案。
7.3.6? 移交人員:由用人部門負責人指定接收人。如暫時如合適的接收人,原則上由移交人的直接上司作為接收人。
7.3.7? 普通員工由其直屬主管監交。
7.3.8? 主管級及其以上員工由其直接上司監交或由人力資源部指定人員監交。
8? 離職管理
8.1? 員工離職時必須辦妥離職手續,工資及相應補償金等只有在辦妥離職手續后才予以發放。否則員工本人將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必要時將要求其承擔法律責任。
8.2? 凡違紀辭退、除名的員工,公司不需要進行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補償。
8.3? 在通知期內,如有關員工故意缺勤或未盡全力執行任務,或因不盡職責而給公司帶來經濟損失的,公司有權追究其經濟責任。
8.4? 移交人于離職6個月內,經發現有虧空、舞弊或業務上不法事情,應負擔賠償責任;情節嚴重者,將追究法律責任。如監交人知情不報或故意疏失,須受連帶處分。
8.5? 正常工作任務需要跨期執行的(應收賬款回收,客戶追蹤),由移交人協助接收人熟悉工作各種工作關系,交接后由接收人繼續處理。如造成損失,由接收人全責承擔。
9? 經濟補償
凡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離職行為,由公司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10經濟追償
凡員工在離職時具有以下行為之一者,公司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追償:
10.1 擅自離職者。
10.2? 工作交接未清,給公司造成損失者。
10.3? 違背國家法律與公司保密協議,泄露公司業務秘密情節者。
10.4? 挪用公-款、收受賄賂者。
10.5? 其它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聲譽損失者。
11? 離職薪資結算
離職員工按照離職流程辦妥離職手續,將《離職申請表》、《工作交接清單》交至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將《工作交接清單》和《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復印件報送財務部,財務部根據上面的資料進行離職員工的薪資結算,并于次月的發薪日發放。
12? 離職后續工作
12.1? 人力資源部
12.1.1? 檢查提交的離職手續是否完備。
12.1.2? 向行政部提供離職人員名單。
12.1.3? 調整公司員工花名冊。
12.1.4? 離職手續歸檔。
12.2? 行政部
12.2.1? 調整公司通訊錄。
12.2.2? 辦公用品的歸檔或銷毀。
13制度修訂
13.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最終解釋權歸pas & gels公司人力資源部所有。
每個企業員工離職是正常現象,企業為方便管理,都會為這些離職的員工制定相應的離職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員工離職管理制度范本,可供參考。
一、離職管理的目的
為規范公司日常管理,明確責任,理順程序,堵塞漏洞,確保公司和員工合法權益不受損害,結合具體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離職管理的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包括中高層管理人員。
三、離職定義
以任何方式辭職、辭退不再與公司發生勞動關系或因事、因病離崗超過三個月的員工均按離職對待。
四、離職手續的辦理程序
1、員工因故辭職或休長假必須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請,并從人事部領取《員工離職申請表》,按照表格要求逐級辦理審批事項。審批完成后,將書面申請連同申請表一起返交人事部保存。
2、員工辭職或長假申請得到批準后滿三個月(以離職申請中最后一個審批人簽字日期為起始日計算)及接到辭退通知之日起,必須在三日內開始辦理離職手續,七日內全部辦結,超過七日,超過部分按500元/日標準從其本人責任金和工資中予以扣除。超過15天不辦理交接和離職手續,公司將派人或通過法律途徑上門解決,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所發生的交通費、差旅費、食宿費、人員工資等均由當事人全額承擔。
3、辦理離職手續時首先從人事部領取《員工離職表》,然后按表格規定的內容和要求逐部門辦理交接、清結手續,其操作流程為:本部門——關聯部門——行政部——人事部——財務部——部門經理——總經理——財務部。
4、本部門主要負責審定離職人員工作移交情況、業務銜接情況、物品及資料返還情況、日常考核結果、債權債務清結情況等;關聯部門主要負責審核離職人員與本部門在日常往來中有無未了事項、財物交接是否清楚等;后勤管理部門主要負責審查離職人員公配物品是否交回,有無損壞或丟失現象,損失具體價值等;人事部主要核查離職人員辦公用品、設施交還與完好情況及文件、資料、相關證件等歸還情況、考勤考核情況、獎勵處罰情況、保密協議執行情況、其他與公司相關的特殊事項等;財務部主要負責離職人員財務手續辦理情況、借款歸還情況、業務賬目清理情況等。
5、各項手續完備后,經主管領導審核簽字,總經理批準,財務部即可按有關規定為離職者辦理財務清算手續。
6、凡對外有經濟往來或在重要崗位擔任職務的人員,因其工作性質的特殊性,財務部在發放薪資時必須留取一定額度(責任金全額及最后一個月工資)作為風險控制金,離職后三個月內若未發生新的問題,即可發放清結。試用期內入職不滿一月離職的,其風險控制金為實核薪資全額,發放時間必須控制在15天以后。
7、特殊情況可由總經理根據具體情況例外酌情處理,不受本制度相關條款限制。
五、責任劃分與違規處理
員工處罰管理制度(優秀15篇)篇七
一、目的:
為了促進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更好執行,嚴肅工作紀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處罰涉及對象:
公司所有員工。
三、處罰方式:
(1)通報批評;
(2)一次性罰金;
(3)減薪;
(4)留用察看;
(5)辭退;
四、處罰事項分類:
1、重量級處罰:
(1)因個人原因給公司財產造成重大損失或公司名譽造成嚴重影響的,無條件辭退;需要時要承擔相應的民事或刑事責任。
(2)損失/遺失公司重要物品、設備;無條件照價賠償,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3)包庇職員舞弊,弄虛作假;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
(4)泄露公司機密;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5)品行不正,有損公司名譽;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6)沒有及時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發生;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7)每月曠工達3天(含)以上;員工大會通報批評,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300元,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留用察看或辭退。
(8)在公司內從事不良活動。員工大會通報批評,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3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辭退。
(9)造謠滋事。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留用察看或辭退。
2、一般性處罰:
(1)未經許可擅自使用權限外之物品、設備;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金50元—300元。
(2)玩忽職守或督導不力而發生損失;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金100元—3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3)工作不力,屢勸不聽者;員工大會通報批評,留用察看或辭退。
(4)態度惡劣,與客戶爭吵,影響公司聲譽;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元—300元,屢犯者留用察看或辭退。
3、輕微處罰:
(1)工作時間處理私人事務,未經許可擅自離崗;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20元—100元。
(2)上班時間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頁,下載電影等占用公司網絡資源的;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20元—100元。
(3)未按規定要求進行值日、值班的;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20元—100元。
(4)浪費公司財物(下班未關電腦、燈等);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20元—100元。
(5)未按時上交各項報表、無故不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或任務;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20元—100元;屢犯者減薪或留用察看。
(6)開會、培訓無故遲到、缺席;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減薪或留用察看。
員工處罰管理制度(優秀15篇)篇八
第1條 為規范工廠的衛生管理,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與創造一個衛生、舒適的生產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本制度適用于工廠衛生管理方面的各項工作。
第2章 衛生管理基本規定
第3條 工廠的衛生管理由后勤部負總責。
第4條 后勤部應制定工廠的衛生檢驗標準并編制成冊,下發到各職能部門與生產車間。
第5條 工廠的衛生管理工作原則上采用就近原則與使用打掃原則,由后勤部進行具體的范圍劃分,并將劃分好的區域指定專人負責。
第6條 工廠的衛生打掃分為日掃、節假日打掃、月末打掃與年度打掃,檢查亦然。
第7條 工廠的衛生考評與獎懲詳見《衛生考評條例與獎懲措施》,按照其中的條款嚴格執行。
第3章 廠區衛生管理
第8條 工廠內的機動車道與人行道由專人負責打掃,應保持地面無紙屑、無積水、無鐵屑,不起沙塵。
第9條 工廠內的綠化帶及草坪要定期修剪,保證其干凈。
第10條 廠區內的各種物資要放到指定的位置,不得隨意擺放、堆積。
第11條 廠區內的廠房、廠房的固定物及其他設施應保持良好的衛生狀況,并定期進行維護,防止產生垃圾。
第12條 廠區內的排水溝應保持隨時通暢,不得有淤泥、雜物蓄積,清掃人員應每天清理一次,雜物做妥善處理。
第14條 廠房的內外墻壁應保持清潔及其本色,嚴禁亂涂亂畫。
第15條 廠房內的燈具、燈罩、配管等外表應保持清潔,并定期進行清潔。
第16條 廠房的地面應隨時保持干凈,達到無煙頭、無油污、無紙屑、無雜物的程度;一旦發現有臟亂現象,區域的負責人應及時進行清理。
第17條 廠房內的排水溝應保持清潔,不得有雜物或廢油沉積。
第18條 在原材料的下料車間應防止地面積水。
第19條 廠房內的廢棄物應在每天下班后清理出去,倒入指定的垃圾桶中。
第20條 各區域責任人應仔細檢查所負責區域內的各個角落,清理各個角落的垃圾,防止異味的'產生。
第21條 廠房內的設備應保持清潔,每日上下班前應清理設備,保證設備無污垢。
第5章 食堂衛生管理
第22條 工廠食堂的工作人員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及發帽,防止頭發、頭屑及其他雜物落入食品中,必要時應戴口罩。
第23條 工廠食堂的工作人員應保持手部的清潔,工作前用清潔劑清洗,凡與食物接觸的工作人員不得留長指甲、涂抹指甲油、佩戴飾物。
第24條 在工廠食堂工作中不得抽煙、嚼口香糖。
第25條 食堂工作人員若患有可能造成食品污染的疾病時,不得與食品接觸。第26條 食堂的設施設備及地面等應定期消毒,碗筷盤等應每餐后進行消毒。
第6章 宿舍衛生管理
第27條 員工宿舍由在宿舍中居住的人員負責清掃。
第28條 員工宿舍應每天進行打掃,地面應保持干凈,宿舍的墻壁不允許亂涂亂畫。
第29條 員工宿舍應保持清潔,宿舍內的床單、被單、桌布等用品保持整潔,員工宿舍應防止產生異味。
第7章 附則
第30條 本制度由后勤部制定,其解釋權、修改權歸后勤部所有。
第31條 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后,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員工處罰管理制度(優秀15篇)篇九
倉庫的主要任務是:保管好庫存物資,做到數量準確,質量完好,確保安全,收發迅速,面向生產,服務周到,降低費用,加速資金周轉。
(二)管-理-員職責
4.月底對倉庫相關記錄交辦公室歸檔;
7.做好各種原始單據及電腦數據的備份工作。
(三)物資入庫
2.物資入庫,應先入待驗區,未經檢驗合格不準進入貨位,更不準投入使用
一、貯存食品的場所、設備應當保持清潔,無霉班。鼠跡,無蒼蠅、蟑螂;倉庫應當通風良好。
二、倉庫保管員有權拒收一切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食品,并應在食品進庫后實行分類存放,存放要求如下:
1.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
2.洗潔用品、藥品、強烈氣味的物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不能與食品同倉存放;
3.定型包裝食品與散裝食品分架存放;
6.搞好倉庫內、外環境衛生,與食品倉庫無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
三、定型包裝食品、必須有中文標識,凡食品包裝標識的,不得進入食品倉庫。
四、對由于庫存時間過長而超過保持期限的,或發現由于其他原因出現腐-敗變質、酸敗、生蟲、霉變的食品、一律不得交付下一工序進行加工。
員工處罰管理制度(優秀15篇)篇十
為確保員工宿舍衛生區整潔美觀,給全體員工創造一個潔凈、優美、舒心的休息環境,結合當前員工宿舍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衛生區域劃分及管理;
每層按部室為管理單位,部長為第一責任人。一樓為財務部,二樓為經營人事部,三樓為營銷部,四樓為質檢部,五樓為綜合部,六樓為安全生產環保部。
宿舍樓每層以樓層中間的施工縫為分界線,分為東西兩個區域。每個區域內的宿舍員工負責本區域的樓道及洗手間、廁所衛生。
二、人員職責劃分
1.每日由保潔公司人員對宿舍樓所有區域進行全面清掃,保潔。
2.每層的管理部室和居住員工對保潔公司人員保潔過程及保潔程度進行監督。
3.居住員工對所屬區域內的衛生要做到:保持干凈整潔。管理好各自家屬和小孩,共同維護公共衛生。
4.宿舍樓居住員工對自己所屬區域內設施要做到愛護和及時維護,每天及時關閉走廊和衛生間照明燈。
5.宿舍樓居住員工離開宿舍后應做到人走燈關、空調關,門鎖,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財產安全。
三、衛生保持要求
1、保持墻壁清潔,做到“四無”,嚴禁“四亂”。即做到無蜘蛛網,無污跡,無手、腳印。嚴禁亂釘釘子,亂掛雜物,亂貼字畫,亂扯繩子。不亂涂亂畫、亂張貼啟事。
2、室內清理的垃圾必須袋裝,每天及時送到垃圾桶里。不準將室內垃圾隨便掃在走廊公共區內,任意堆放。
3、保持宿舍、走廊、樓梯和扶手的清潔。不可亂丟雜物,亂吐泡泡糖,亂畫墻壁。
4、保持衛生間、浴室和洗手間的衛生。大小便入池,便后要放水沖洗干凈;洗轉載自安徽人事資料網http://http://,請保留此標記發精等包裝袋要放在垃圾箱內;不向水池內倒雜物,下水道口如有堵塞現象要及時清除。
5、不可在樓道潑水、吐痰、堆放雜物和垃圾。
6、不可向窗外倒水、扔東西。
四、公共設施
1、宿舍公共設施正常使用損壞應由管理部室提出,綜合部負責聯系人員進行維修。
2、宿舍公共設施屬人為損壞的,維護費用由公共設施所屬區域住宿員工均攤,情節嚴重的予以處罰。
3、 宿舍管理部室發現公共設施損壞后及時通知綜合部。
4、綜合部確認設施損壞后,核實是否為人為損壞。若為正常使用損壞,由綜合部通知機電車間予以維修;機電車間不能維修的`,由綜合部提出,經領導批準后,通知外協單位進行維修。
5、機電車間每周進行一次巡檢,一旦發現有損壞的公共設施,應及時修理,對突發故障要在第一時間搶修,嚴禁有長流水和長明燈現象。
6、員工宿舍內設施有員工本人負責維護,公司不負責維修。
五、 處罰原則:
1、樓層管理部室對宿舍衛生要進行定期檢查、限期整改。公司每月定期組織進行評比和考核,對考核末位的樓層和管理部室進行每人次20元的處罰。
2、綜合部宿舍管理人員要不定期對宿舍衛生進行檢查,發現衛生區域內和洗手間不干凈,有積水、垃圾的,對此區域內所有人員進行每人次20元的處罰。
3、綜合部宿舍管理人員不定期對宿舍樓進行檢查,發現有長明燈或長流水現象,對此區域內所有人員進行每人次2元的處罰。
4、綜合部宿舍管理不到位,應根據情況進行處罰。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員工處罰管理制度(優秀15篇)篇十一
第一條 為了加強酒店消防管理工作,保護酒店財產和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國家其他有關規定,結合酒店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違反消防法規,妨礙公共消防安全,阻礙消防工作正常進行,以及其他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影響消防安全,尚不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依據本辦法應當受到處罰的行為,均屬違反消防管理行為。
第三條 凡在酒店人員違反消防管理的行為,均依照本辦法進行處罰。
第二章 處 罰
第四條 消防管理處罰分為
(一)警告
(二)通報批評
(三)罰款
(四)辭職處分
(五)拘留
(六)查封
(七)賠償損失
(二)其他部門存在火險隱患,經提出改善要求拒不執行的;
(五)占用防火間距、堵塞、破壞消防通道的;
(六)逾期不拆除臨時建筑、影響消防安全的;
(七)儲存、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不執行有關安全法規,經指示不改的;
(九)在禁止用火的區域、場所、擅自動火或其他可能引起火災行為的;
(十)更夫、值班人員當班飲酒或不按規定檢查巡邏,擅離職守發生火險、火災的;
(十一)電工、焊工、司爐工及其它有可能涉及動火的工種違章操作可能引起火災的;
(十二)在宿舍樓走廊、樓梯間等處堆放可燃物品,經指示拒絕清理、疏通的;
(十三)不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及損壞或挪用消防器材,經指示沒有改正或態度不好的;
(十四)埋壓、圈占、損壞公共消防設施,經指示不整改的;
(十五)謊報火警、發生火災不報警或拒絕借用通訊設備報警的;
(十六)阻礙執行滅火任務的消防車輛通行,擾亂火災現場秩序、妨礙滅火工作正常進行的;其他部門拒絕、阻撓、刁難公司人員依法進行防火檢查。
(十八)因責任人員主觀原因造成一般火災的;
(十九)其它違反消防規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規程的;
第六條 對具有下列違反消防管理行為之一者,分別給子30元以下處罰,通報批評及辭職處分。
(一)違反酒店消防條例,在宿舍內使用電爐子、酒精爐、煤油爐、液化氣罐等用具的;
(二)私自動用電閘和拆改,增設電氣設備構成一般火險的;
(三)在宿舍內,亂拉亂接電源線和電源插座造成火險的;
(四)在樓內,室內點燃廢紙等可燃物的;
第七條 對造成火災燒毀國家、集體或個人財產者,除予以相應處罰外,還應根據損失情況后果和賠償能力令其賠償。
第八條 對處于火險狀態的部門,經指出又一時整改不了的,在整改前,要責任落實到人,對其火險部位死看死守。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重處罰;
(一)明知故犯的;
(二)后果嚴重的;
(三)拒絕傳喚或者逃避處罰的;
(四)拒付罰款或屢經處罰不改的;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輕或免予處罰。
(一)由于不可抗拒原因發生火災的;
(二)出于他人協迫或者誘騙的`;
(三)后果較輕,能主動承認錯誤及時改正的;
第三章 裁決與執行
第十一條 酒店消防管理處罰辦法按各級權限和分工分別由上級公安機關、消防部門、酒店保安隊裁決并執行。
第十二條 通報批評、罰款、少量賠償損失由酒店保安隊裁決執行;辭職處分,由酒店處執行;警告、拘留、查封、數額較大的賠償由消防,公安部門裁決執行。
第十三條 執行處罰時必須向被罰者開出罰款收據,并寫明罰款原因和所罰款數。
第十四條 保安隊所收罰款全部上交酒店,用于補充消防經費。
第十五條 保安隊及有關部門在執行本辦法時,應當嚴格遵守法紀,秉公執法,不得絢私舞弊,違者要嚴肅處理。
附則:
(一)本辦法若與上級公安、消防部門規定有沖突的,以上級部門規定為準;
(二)本辦法由酒店保安隊負責解釋。
為了加強酒店的消防管理工作,保護“中心”的公共財產和人員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其實施細則和《廣東省消防管理處罰規定》結合本酒店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條:在本酒店范圍內發生的違反消防管理的行為,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應追究其刑事責任或治安處外適用本規定。
二條:有下列違反消防管理規定行為之一,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對責任者處以由人事部下發的書面警告,酒店通報批評及500元以下的罰款。
1、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在有禁火標志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使用明火,電熱器具。
2、指使或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
3、不具有專業合格證進行電工操作、電焊、氣焊,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時違章作業。
4、負責監控用火、用電和使用危險品的人員擅離職守。
5、挪用、損壞消防器材、設備、設施,(造成的損失按坐賠償)。
6、未到酒店消防中心辦理用火申請表,在酒店內擅自用火作業及工程維修。
7、未經保安部消防中心批準擅自在酒店范圍內燃放煙花炮竹,燒香拜神。
8、未經保安部批準,擅自攜帶易燃物品進入酒店使用存放。
9、外來施工單位未經保安部消防中心進行施工前的消防安全培訓,未到保安部辦理出入證等。
員工處罰管理制度(優秀15篇)篇十二
1.未經許可,無關人員禁止進入倉庫。
2.倉庫消防安全管理要做到“五不準”、“五留距”、“一整齊”,即在倉庫內不準設火爐、不準亂拉、亂接電線、不準吸煙、不準點蠟燭、不準易燃物品或性質相抵觸的物品混存;貨場堆放要留墻距、柱距、頂距、垛距、燈距,堆放要整齊劃一。
3.裝卸化學易燃物品,必須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高壓、摩擦和倒置。不準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開啟容器,不準穿帶釘的鞋進入庫內,在要能產生靜電的設備上安裝可靠的接地裝置。
4.進入易燃可燃物品庫區的蒸汽機車和內燃機車,必須裝置防火罩。蒸汽機車要關閉風箱和送風器,并不得在庫區停留和清爐。進入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有防止產生火花的安全裝置。
5.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在露天存放。遇水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濕和容易積水的地點。
6.閃點在45度以下的桶裝易燃液體不準在露天存放。如果需要露天存放時,在夏天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員工處罰管理制度(優秀15篇)篇十三
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公司特制定了考勤處罰規定和相關管理制度,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于考勤管理制度處罰規定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目的:
為了規范員工上下班行為,提高工作效率,為結算工資、福利補貼等提交準確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總經理以下全體員工。
三、考勤:
(一)考勤時間:
1、作息時間: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3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00
2、每月考勤時間為當月1日起至當月30日(月小或月大以最后一天截止)。
(二)工作制度:
1、公司除總經理外,均應在打卡考勤之列。早晚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2、未按規定正常打卡者,于2日內在行政部《非正常打卡情況登記表》上登記并請直接上級簽字確認(主管及以上人員在表上予以登記,由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月底前簽字確認),在次月1號前仍未登記的,視為遲到、早退或曠工,早上未打卡視為上午半天曠工,下午未打卡視為下午半天曠工。
3、一般人員上班時間需外出辦事時,應征得直接上級同意;所有外出人員外出前應在前臺處《外出登記簿》上予以登記,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如遇特殊情況未在登記簿上登記的,由行政助理詢問外出人員直接上級后代為填寫(主管以上人員詢問本人)。
4、行政人事部根據打卡記錄、《請/休假申請表》、《未打卡情況登記表》,一并審核并編制《月考勤統計表》,報財務部作為薪金計算依據,由于個人原因造成考勤記錄不全的,以考勤記錄為結算依據。
(三)公司遵守國家法定節假日制度
(四)考勤設置及基本定義:
全勤、遲到、早退、曠工、請假、出差、加班等。
1、全勤:員工工作時間內全部正常出勤。
2、遲到:指未辦理相關手續,未按公司規定工作時間打卡上班延遲30分鐘(含)以內的行為。
3、早退:指未辦理相關手續,比規定的下班時間提前30分鐘(含)以內離崗;
4、曠工:以下情形之一均視曠工
(1)未辦理妥善請假手續、外出手續而私自離開崗位或不到崗位;
(2)各種假期逾期而無續假手續的行為;
(3)不正當手段騙取、涂改、偽造休假證明的;
(4)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的;
(5)被公安部門拘留的;
(6)打架斗毆、違紀致傷不能到崗的;
(7)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不足2小時的視為曠工半天,遲到或早退超過2小時的視為曠工一天。
5、請假:因個人行為或個人因素不能在崗位上持續工作,且按照規定請求辦理手續離開崗位之行為。可分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陪產假、工傷假、年假、換休假、考試假等。
6、加班:公司因工作需要,在員工休息時間安排工作,并由部門主管指定必須繼續工作的行為。
7、出差:因公司公務或領導指派外出,不能在辦公室或指定崗位持續工作,且按照規定請求辦理離開公司之行為。
四、請假管理:
(一)請假流程:
1、一般人員請假流程:
2、其他部門一般人員請假流程:
(1)三天以內(含三天):
(2)三天以上:
3、主管及以上人員請假流程:
(二)員工請、休假的.相關注意事項
1、所有假期審批以不影響工作為前提,按以上流程報批,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崗,否則以曠工處置。若遇特殊情況未能及時辦理請假手續,須電話請假或在上班后半小時內致電于直接上級口頭請假得到同意,并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在到崗后2日內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2、除遇不可抗力或經權限人批準外,請、休假期滿而不到崗者,均按曠工處理。
3、員工請假應安排好職務代理人或由直接上級安排他人暫代其工作;經批準方可離崗。員工請假期間必須保持通訊暢通,以方便公司內部聯系。
4、如發現員工請假有虛假情況時,經核實屬實,則對所請假期按曠工處置。
5、《請/休假申請單》由行政部存查并據實記錄。請假人應按期到崗,到崗后辦理銷假手續。
6、請病假2天以上者必須在上班后一天以內出具縣(區)級以上醫院證明。無醫院證明者,按事假處理。
7、無直接上級的,審批人為行政人事部負責人。
(三)出差:
員工外出出差的,憑《出差申請單》到行政助理處予以登記;如時間有調整的,需在行政人事部《未打卡(非正常打卡)情況登記表》上登記并請直接上級簽字確認。
(四)加班:
公司原則上不安排加班,計劃內的工作不計加班,員工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應按以下流程之一進行確認:
1、加班需填寫《加班申請單》。每月由行人事政部根據《加班申請單》進行統計、核定,以此作為加班計算的書面依據。
2、加班計算單位為:小時/次,1次加班不到1小時不計加班。
3、加班統計:加班時間以行政人事部核定后的《加班申請單》為依據,以打卡記錄為準,以小時為單位進行累計。
4、加班可安排在階段性工作后換休,換休假當年有效(春節假前)。
(五)考勤扣款標準
1、無故缺勤(包括遲到、早退和曠工等)等情況,按如下規定處理:
(1)遲到、早退行為:
1.1員工每月上班遲到10分鐘以內(含10分鐘)2次不計遲到,2次以上的10分鐘以內(含10分鐘)扣發工資5元,遲到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的扣發工資30元/次。
1.2員工每月上班早退10分鐘以內(含10分鐘)扣發工資5元,早退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的扣發工資30元/次。
1.3當月內遲到/早退達3次公司將以口頭警告/書面警告之方式對員工進行教育,當月累計遲到/早退達3次及以上的,扣罰工資50元/次,以后每次遲到/早退累加50元罰款。遲到早退一個月內達5次及以上者,公司要求其責令改正,對于屢教不改、拒不改正的,或一年內達到30次及以上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將加倍處罰或對其作出辭退處理。
(2)曠工:
2.1按照曠工實際時間扣除兩倍的工資和各種補貼,并由行政部給予警示。
2.2累計曠工2次及以上的,由行政部給予通報批評并加倍處罰。
2.3連續曠工兩天以上(含兩天),累計曠工3次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作出辭退處理。
2、病假:
(2)病假原則上一次性不得超過一個月。
3、事假:
扣除當日薪金全額及當日補貼。原則上事假單次不得超過5天,請假時必須有工作接手人,續假不得超過2天。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經核實者除外。
4、未打卡:
未打卡又無相關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5、委托他人代打卡:
一經發現,委托人和代打卡人各扣罰款50元。違紀一次以上(含一次),公司有權取消員工本次晉升、加薪機會;情節嚴重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辭退該員工。
(六)固定休假
休假種類:公司規定休假的種類有:每周公休假日、法定節假日、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陪產假、工傷假、年假、調休、考試假。以下全薪均指薪酬體系中的工資部分。
1、每周公休假日(全薪):每周休息二天。
2、法定節假日(全薪):元旦、春節、清明節、國際勞動節、端午節、國慶節、中秋節,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放假。
3、婚假(全薪):
符合晚婚年齡(女年滿23 周歲,男年齡25周歲)可享受晚婚假7天(含3天法定婚假)。
(2)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3)婚假須提前3天向行政部申請,并出示結婚證書原件,婚假不能分段使用,當年內有效。
4、喪假(全薪):
(1)員工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父母)死亡,享受喪假3天;其他非直系親屬(祖父母、胞兄弟姐妹)去世,給予1天帶薪喪假。
(2)員工到外地辦喪事,可根據實際路程所需時間,增加最多不超過2天的帶薪假。
5、產假(工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持準生證、出生證等):女員工產假為90日。
(1)產假以產前、產后休假累計;(原則上產前15天)
(2)已婚女員工年滿24周歲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獎勵晚育假15天。
(3)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4)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5)女職工婚后懷孕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產假:流產給予7天產假,引產給予15天產假。
6、陪產假(全薪):男員工配偶生小孩,可享受陪產假3天。
7、工傷假(全薪):若因公受傷,工傷醫療期內薪金根據《工傷保險條例》進行支付。
8、調休(全薪):調休可以抵扣病、事假。
9、年假(全薪):
(1)年假不可隔年使用,法定節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假假期。
(2)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年休假5天;連續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10天;滿2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15天。
10、考試假(全薪):公司鼓勵員工個人參加有助于本職工作的進修和培訓,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憑準考證原件,經部門和行政人事部批準,可于工作時間參加考試。考試假全年不得超過3天。
五、本制度的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并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組織實施。
員工處罰管理制度(優秀15篇)篇十四
為了加強公司的安全管理,降低經營風險,也為了更好的保障公司和各商戶的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法》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此規定.
各樓層,各商戶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規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根據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各樓層經理和專柜負責人為賣場倉庫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
1.裝修規定。
1.2倉庫內的所有木板,木制筐架必須涂刷防火漆或防火涂料;。
1.3倉庫內所有電源線路必須使用2.5平方以上的電線。
1.4所有電源線路必須加裝pvc防火套管,控制開關必須安裝在倉庫外面;。
1.5每個獨立的倉庫必須配備單獨的漏電保護開關;。
1.7投入使用前需報物業管理中心驗收,不合格的不予投入使用.
2.火源管理。
2.1倉庫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如有違規每次處以1000元罰款;。
2.3倉庫內不得私自儲存違禁物品;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易揮發,有毒,放射性強的物品(如天那水,松節油,汽油,玻璃水,煙花爆竹等)。
2.4人員離場時,應將倉庫內的剩余紙皮,膠袋,廢料等清理干凈;。
3.電源管理。
3.1電線和電器設備必須按照規范由持有作業資格證書的專業電工安裝,維修.倉庫內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
3.2不得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不得超負荷使用,如需增加容量必須到物管中心申請,審批通過后由工程部負責安裝.
3.3照明燈具應安裝在通道上方,堆碼的商品至少與燈具保持50工分的距離,人員離場后必須關閉電源.如有違規處以500-----1000元罰款.
3.4倉庫內不得使用電熨斗,電烙鐵,電爐,電視機等電器設備.
3.5物管中心和樓層管理人員應不定期對倉庫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并在簽到表上簽到,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4.1消防器材應設置在明顯和便于拿取的地方,周圍不得堆放可燃物和雜物。
4.2各專柜需自行在所屬的倉庫內配備兩具手提式4公斤abc干粉滅火器;。
4.3倉庫貨物需嚴格按照'五距'要求堆放;(垛與垛間距不少于1米,垛與墻間距不少于0.5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少于0.3米,物品與燈和噴淋頭的距離不少于0.5米).
4.4倉庫內應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
4.5倉庫的消防器材應定期進行檢查,確保其完好有效.如有問題必須及時更換.
員工處罰管理制度(優秀15篇)篇十五
第一條 為確保生產秩序——保證各項生產正常運作,持續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促進本公司的發展,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本公司生產車間全體員工。
第二章 員工管理
第三條工作中員工必須自檢,個人意識強烈,保證產品質量,員工必須配合質檢人員否則出現質量事故按其嚴重性予以相應處罰。
第四條 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8小時,晚上如加班依生產需要臨時通知。
第五條 按時上、下班(員工參加早會須提前5分鐘到崗),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如遇趕貨,上、下班時間按照車間安排執行),有事要請假。
第六條 工作時間內,組長、質檢員和其它管理人員因工作關系在車間走動,其他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相互竄崗,否則處于5-10元處罰。
第七條 上班后半小時內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離崗,如有私事要求離崗者,須事先向車間負責人申請,經批準方可離崗,離崗時間不得超過半小時,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九條員工上班期間禁止與上級爭執,不管何種理由,若上級管理誤解員工,可下班到車間辦公室解釋,違者處于20元處罰。
第十條不得將產品(或廢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臺或流水線上,違者處以3-5元處罰。
第十一條 車間嚴格按照生產計劃排產——根據車間設備狀況和人員——精心組織生產。生產工作分工不分家,各崗位須完成車間日常生產任務,并保證質量。
第十二條 生產時如果遇到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等不符合規定——需報告上級處理。如繼續生產造成損失,后果將由車間各級負責人負責。
第十三條 員工領取物料必須通過倉管開具領物單到倉庫處開具出庫單,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工作完工后要將所有多余物料(如:零配件、紙箱等)退回倉庫,不得遺留在車間工作區內。生產過程中各車間負責人將車間區域內的物品、物料有條不紊的擺放,并做好標識,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產品要跟隨流程卡。否則,對責任人處以5-10元處罰。
第十四條 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程、質量標準、工藝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產品生產工藝或裝配方法(若有更好的改進方案,可以書面形式提交至車間主管處進行審核,一旦通過可有20-50元不等的獎勵)。否則,造成工傷事故或產品質量問題,由操作人員自行承擔。
第十五條 生產流程經確認后,任何人均不可隨意更改,如在作業過程中發現有錯誤,應立即停止并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共同研討,經同意并簽字后更改。
第十六條 在工作時間內,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不得擅用非自己崗位的設備、檢測臺等工具。對閑置生產用具(如:夾頭、模具、電扇、螺絲刀、老虎鉗等),應送到指定的區域或交回倉庫保管員放置,否則以違規論處。處以5-10元罰款。
第十七條 在生產過程中好、壞物料必須分清楚,必須做上明顯標志,不能混料。組長。檢驗員人員.必須跟班作業——保證生產正常運行和產品質量。
第十八條 車間人員每日上崗前必須將機器設備及工作崗位清掃干凈,保證工序內的工作環境的衛生整潔,工作臺面不得雜亂無章,不能堆放產品和廢品,生產配件或樣品須以明確的標識區分放置。
第十九條 下班時(或做完本工序后)應清理自己的工作臺面——做好設備的保養工作。打掃場地和設備衛生并將所有的門窗、電源關閉。否則,根據事故嚴重性,當天值日人員和車間負責人應處以相應罰款。
第二十條 加強現場管理,隨時保證場地整潔、崗位清潔。生產后的邊角廢物及公共垃圾須清理到指定位置,由當日值班人員共同運出車間;廢紙箱要及時拆除,不得遺留到第二天才清理。若處理的不及時,一旦發現立即處以3-5元罰款。
第三章 員工考核
第二十一條 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1. 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道德行為規范。
2. 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3. 能、主要是指技術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4. 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總經理和車間負責人共同考核,對不服從人員,將視情節做出相應處罰。
第二十二條 考核的目的:
對公司員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業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為合理使用、獎懲及培訓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干好干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上進心,調動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益。
因此希望各位員工認真維護此制度,給自己營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
第四章 附 則
第二十三制度由總經辦和生產部共同制訂、解釋并檢查、考核。生產部全面負責本管理制度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