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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與家長的協議書 學校和家長協議怎樣簽篇一
車牌號: 聯系方式:
協議人: (以下簡稱乙方);
聯系方式: 家庭住址:
為了確保學生在車輛接送過程中的安全,防范學生人身事故的發生,使學校和家長共同擔負起保護孩子人身安全的責任。根據《古浪縣20__年中小學校車安全工程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及相關文件要求制定本協議。
駕駛員職責:
①嚴禁超員、超速(限速40公里/小時)、隨意接聽電話、酒后駕駛等違法規行為發生。
②監督駕駛員對車輛進行定期保養,按時維修,不開帶病車,使車輛始終保持最佳狀態。
③主動加強與學校的溝通聯系,如遇大霧、雨、雪等惡劣天氣,及時將市縣出行或停運通知精神傳達有關學校,由學校通知乘車學生。教育監督校車駕駛員履行以下承諾,文明、誠信服務。
④校車駕駛員必須嚴格按照運營方案確定的線路、站點、離返校時間承運學生(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響道路通行情形的除外),不得擅自改變路線和接送站點,不得無故漏送漏接,不得違背學生意愿提前讓學生下車。因故不能正常接送時,應及時報告線路負責人和承運公司領導妥善處置,確保學生有車可乘。
⑤校車駕駛員必須按現行票價一次性收取學生周乘車費用,不得隨意漲價或降價。在接送過程中,如果車輛發生故障,不得退費讓學生另行乘車,更不能丟下學生不管,必須在第一時間報告運輸公司,由運輸公司安排其他校車承運,承運費用由故障車主負責。
⑥在承運過程中做好服務工作,對體弱生病的學生給予關心和照顧,對學生的違紀違規行為及時制止,嚴重者應立即向學校離返校負
責人報告。
⑦校車駕駛員如有違規行為,發現一次給予相應的停班和警告,違規記錄達兩次以上或違規情節嚴重的,取消該車的承運資格,并在三年內不得從事校車業務。
⑧校車駕駛員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承運學生,否則須承擔賠償責任。
⑨接送車輛在途中發生故障時,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報告運輸公司,安排其他合格車輛接送,不得發給學生路費自行回家和回校,更不準丟下學生中途不管。駕駛員有責任向學生宣傳交通常識和乘車常識,遵守上、下秩序,特別告誡同學們在乘車時頭臂不能伸出窗外,下車后不能從車頭前面跑過和橫穿公路,確保乘車學生的絕對安全。遇接送學生臨時調度,應無條件服從。
二、家長職責:
1、學生上學時按時將學生送到指定地點,并教育孩子在等車的時候一定要注意:
(1)不允許在等車的時候追逐打鬧、相互玩耍,要文明候車;
(2)等車時應在指定地點靠路邊候車,以防交通事故;
(3)等車時不要和陌生人答話;
(4)如果車子超出規定的時間未到,教育孩子不要慌張,應及時和車主取得聯系;
2、如果在規定時間里未能按時到候車點候車(規定時間到后多等10分鐘),乙方直接把孩子送到學校以保證安全。
3、教育孩子聽從車主的管理,行駛過程中不得將手、頭伸出窗外。
4、如果孩子因事因病請假不來上學,乙方及時通知車主。
5、本協議簽訂生效后,學生必須乘坐接送車上下學,無故不坐仍要承擔既定乘車費用。
6、每周放學乘車時繳納往返周乘車費用。
學校與家長的協議書 學校和家長協議怎樣簽篇二
協議人:古浪縣民權初級中學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周小紅
法人單位所在地:古浪縣民權鄉金星村
協議人: (以下簡稱乙方);
聯系方式:
家庭住址:
為了確保學生在車輛接送過程中的安全,防范學生人身事故的發生,使學校和家長共同擔負起保護孩子人身安全的責任。根據《古浪縣20xx年中小學校車安全工程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及相關文件要求制定本協議。
一、甲方職責
1、加強監督運輸公司所派車輛的安全狀況,及駕駛員是否飲酒駕車;
2、每周派專人清點人數,并與車主辦理相關的交接手續;
3、督促駕駛員準時到達接送點,無特殊情況不得延誤。
4、做好運輸公司與乙方的聯絡、協調工作。
二、乙方職責
1、學生上學時按時將學生送到指定地點,并教育孩子在等車的時候一定要注意:
(1)不允許在等車的時候追逐打鬧、相互玩耍,要文明候車;
(2)等車時應在指定地點靠路邊候車,以防交通事故;
(3)等車時不要和陌生人答話;
(4)如果車子超出規定的時間未到,教育孩子不要慌張,應及時和車主取得聯系;
2、如果在規定時間里未能按時到候車點候車(規定時間到后多等10分鐘),乙方直接把孩子送到學校以保證安全。
3、教育孩子聽從車主的管理,行駛過程中不得將手、頭伸出窗外。
4、如果孩子因事因病請假不來上學,乙方及時通知車主。
5、本協議簽訂生效后,學生必須乘坐接送車上下學,無故不坐仍要承擔既定乘車費用。
6、每周放學乘車時繳納往返周乘車費用。
7、放學時,乙方于相應的時間到候車點去接孩子,在乘車回家的途中學生的安全責任由運營公司負責,候車點到家途中學生的安全由家長負責。
三、雙方應盡職盡責,確保學生安全。若因一方沒盡職造成事故,責任由該方負責。
四、本協議在簽訂前及簽訂時甲、乙雙方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且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是真實意思表現;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并按印后生效;
甲方: 古浪縣民權初級中學
乙方:
20xx年x月xx日
學校與家長的協議書 學校和家長協議怎樣簽篇三
為了把孩子培養成為建設祖國的合格人才,創建和諧的家校關系,我們學校和學生家長需簽訂如下協議:
1、小學生年齡比較小,因此家長需要每天接送您的孩子上下學,以保證您孩子的安全。上下學期間路途上的安全問題由家長負責。
2、學校負責收集學生家庭的通訊資料,以便保證家校聯系溝通。您的通訊資料若有更改,請及時告知孩子所在班的班主任老師,以備隨時聯系。
3、學校每天早晨、中午、下午三次點名。上課教師若發現有未到校學生要直接聯系家長或告知班主任老師,立刻聯系家長,問明情況。若是學生不知去向,家長需要如實向學校說明情況,并馬上尋找學生,學校教師予以協助。
4、教師在上課中間,若發現學生沒在班學習,應立刻把情況調查清楚,如不知去向,應立即與家長聯系,如不在家中,教師應立刻尋找,家長予以協助。
5、此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班主任簽字:
班主任電話:
學生家長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