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身處學校還是步入社會,大家都嘗試過寫作吧,借助寫作也可以提高我們的語言組織能力。寫范文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優質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幼兒園教職工管理制度 幼兒園教職工制度培訓心得篇一
2、堅持業務學習制度,有計劃地安排業務學習內容,使教師不斷獲得新的信息,了解幼教發展動態。
3、提倡互幫、互學,有經驗的骨干教師要對青年教師進行傳、幫、帶,做好師帶徒工作記錄。
4、堅持走出去和請進來的方針,每學期邀請專家或同行來園講學或交流,并根據需要有計劃的選送教師外出學習。
5、每學期進行一次業務素質與能力的競賽,實施崗位練兵。
6、幼兒園對新教師的培養采用導師制。為每一位新教師配備一位教學經驗豐富、業務能力過硬的教師作為指導教師。指導教師應對新教師的成長盡職盡責。
幼兒園教職工管理制度 幼兒園教職工制度培訓心得篇二
為了不斷提高教師的整體素質,加強教師隊伍的整體水平,特制訂本制度:
一、教師要積極進行自我培訓、自我提高,形成在某一領域的突出特長。鼓勵教師利用業余時間進修,對業余進修或自修(本專業)成績合格及獲得有關證書者,幼兒園可負擔部分費用。
二、提倡互幫、互學,有豐富經驗的教師要帶徒弟,傳授經驗。定期舉辦各種培訓班,如英語、聲樂、舞蹈、美工等,并進行考核評比。
三、堅持走出去、請進來的方針,每學期邀請專家或同行來園講學,交流。每學期組織一次全員性的參觀,并根據不同需要,送派教師到各地學習。學習結束每人要寫2000——3000字的學習心得,并對全園教師進行二次培訓或做1-2節觀摩課展示。
四、堅持業務學習制度,有計劃的安排業務學習內容,使全體教師不斷獲取新的信息,了解幼教發展動態。
五、每兩年舉行一次“教壇新秀”、“骨干教師”的評比。有計劃的組織和選派教師參加各種形式的園內學習、外出學習、參觀及培訓。
幼兒園教職工管理制度 幼兒園教職工制度培訓心得篇三
為了認真搞好教師培訓工作,完成培訓任務提高教師的教育理論水平和業務素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實施條例》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為幫助青年教師更快地適應幼兒園保教工作和管理方式,為今后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對新分配的青年教師,開學初對其進行上崗前的培訓。思想政治培訓由幼兒園統一組織安排,培訓內容為教育法規、時事政治、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及本園規章制度等;業務培訓有教學處組織,培訓內容為新《綱要》、教育理念、活動設計、保教工作以及班級管理等。
二、教師培訓以參加園內培訓為主,選派外出培訓為輔。參加縣、市、省級培訓的教師,要認真做好培訓筆記,培訓后,要將培訓情況向全體教師進行匯報。
三、組織青年教師積極參加各種類型的教學競賽活動,各教研組要強化平時的幫練活動。做到在活動中培養,在活動中幫助提高。
四、鼓勵他們積極參加業余文化進修學習,提高青年教師的文化素質,幼兒園在排課上給予支持,時間上給予保證。
五、堅持對青年教師的聽課,并及時進行講評。
六、鼓勵青年教師參加各級實驗專題的研究課寫實驗報告,總結實驗體會,寫實驗方案。
七、建立教師培訓業務檔案,記錄教師培訓情況;受聘教師應備有培訓筆記本,記錄本人參加思想政治和業務培訓的內容及心得體會。
幼兒園教職工管理制度 幼兒園教職工制度培訓心得篇四
1、由組織機構領導小組,全權負責園本培訓的計劃、安排、組織與實施。
2、學期初制訂詳細的教師培訓計劃,按計劃組織實施。
3、在培訓內容選擇上,把培訓內容與培訓人員的專業特點結合起來,必須有利于學科的發展和教學工作的需要。
4、參加培訓人員必須遵循時間按時參加培訓活動。遲到、缺勤將詳細記載并進行學分扣除,同時與年度考核掛鉤。
5、組織教師業務培訓和學習研究活動。
6、發揮有專長骨干教師對其他教師進行教學技能的培訓。
7、教職工按時參與園本培訓活動,不得遲到和早退,更不準無故缺席,每次活動作好考勤記錄。
8、堅持業務學習制度,有計劃的安排業務學習內容,使全體教職工不斷獲得新的信息,了解幼教發展動態。
9、組織教師積極參加各種類型的教學競賽活動,做到在活動中學習反思,在活動中不斷提升。
10、有計劃派送骨干教師外出參觀學習,參加各級各類的業務培訓,并為她們搭健相應的展示平臺。
11、關心教師,提高教師的文化素質,支持鼓勵他們積極參加繼續教育及學歷進修。
12、抓好學分記載管理,各種資料及圖片通過博客及時上傳。
幼兒園教職工管理制度 幼兒園教職工制度培訓心得篇五
一、教職工的政治、業務學習,以自學為主,每周一下午三節課后組織政治學習。周三(數學、英語)、周四(語文、常技)組織業務學習。無特殊情況不得變動。
二、學校校長室對全學期的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制訂計劃,確保主要內容、活動形式。
三、教職工必須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參加集體學習,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參加學習的要履行請假手續。
四、集體學習時必須嚴格遵守學習紀律,聚精會神,不看與學習無關的書報,不做與學習無關的事,一般不會客,要備好學習的資料,認真討論,積極發言,做好學習記錄。
五、自覺關心時事政治,根據部署完成自學任務,寫好學習心得,學校要定期組織交流。
六、教師的業務學習,要圍繞學校教科研主課題,每個教師要在教學改革中不斷探索,不斷創新,不斷總結經驗,獨立完成子課題的研究,每學期至少要完成一篇子課題的總結或教研論文。
七、學校行政部門鼓勵和支持教師的業務進修,要視學校具體情況,幫助教職工解決好在職進修的困難,積極為提高教職工業務素質創造條件。
八、對政治學習、業務學習的成效,學校有關職能部門可組織專門的考核,也可結合期末工作考核一并進行。
幼兒園教職工管理制度 幼兒園教職工制度培訓心得篇六
外出開會學習是吸取新思想、新知識、交流經驗的重要手段,學校將創造條件,盡可能多地安排教職工外出開會學習。為既不影響教學任務的完成或其它工作的開展,又能兼顧學校經濟承受能力和學科之間的平衡,特作如下規定:
1、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下發文件規定必須參加的會議,原則上同意。
2、非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開會學習,原則上不同意。
3、參加各級各類教研會人員由教科室根據文件精神統一安排。
4、參加各類會議或培訓人員由校長或分管校長安排。
5、凡非正常渠道來源的任何開會學習通知及高、中考閱卷等,學校不予認可。
6、以上外出開會學習,僅報銷會務費、車船費、住宿費,出差補助費按有關規定執行。
7、返校后學習資料交教科室或辦公室存檔,開會學習內容必須向教研組長、教科室主任或分管校長匯報,并在教研組會議或全校教職工大會上進行傳達。因未匯報傳達而貽誤工作的,除批評教育外,所有費用自理。
8、審批手續:個人填寫出差單,貼好車票,附會議文件和書面匯報材料,部門負責人和分管校長簽字,再交校長審批。
9、校長培訓、假期業務進修等參照有關文件執行。
幼兒園教職工管理制度 幼兒園教職工制度培訓心得篇七
為了使全體教職工更好地勝任教育教學工作,促進業務學習正常有序地開展,便于對其規范管理,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以下業務學習制度。
一、加強領導,明確加強責任,建立健全管理機構。
二、學校把教職工的業務培訓學習深造納入學校工作的重要一環,對教職工的業務培訓學習給予支持,進行全監督、全程管理。
三、做到計劃落實,考勤逗硬,記錄具體,總結全面。
四、做到定時間、定內容、定專題發言人,每周一下午為業務學習時間,每周必須保證2小時的學習時間。
五、采取集中學習和分散學習相結合,專題講座和自學相結合的方式。
六、學習時做到每次有針對性地提出一個問題,再組織教師學習有關教理論,引導教師學會理性思考教學中存在的問題。
七、要有序按計劃開展,做到內容豐富,方法多樣,具有可操作性和實際意義。
八、業務學習,堅持考勤制,遲到一次扣1元;曠課一節扣10元;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
九、學習時教師必須帶上筆記本,作好記錄,鼓勵撰寫經驗論文,心得體會。
幼兒園教職工管理制度 幼兒園教職工制度培訓心得篇八
一、遲到、曠課(曠工)的處理
1、教職工會議、值日遲到5分鐘,值日無簽名均扣5元;會議、值日無故缺席,補貼不發外,另扣30元,并作為期末考核的依據。
2、教師曠課每節扣30元,行政曠工每天扣100元,職工曠工每天扣50元。期末效益評估時,酌情扣考勤中百分點。
二、教職工應自覺完成學校布置的臨時任務,凡未按規定完成的,酌情扣除獎金。
三、教職工應熱愛學生、尊重學生、關心學生,嚴禁體罰學生和變相體罰學生,凡發現體罰、變相體罰者,經查情況屬實,情節輕微者每次扣100元—500元(由學校研究決定);情節嚴重者,按教育局規定處理。
四、未經學校批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學生和家長收費,違反規定,情節輕者,退還所收費用,并罰其所收費總額的5—10倍,情節嚴重者,待崗。
五、教師應自覺規范辦學行為,切實減輕學生的過重課業負擔;不得任意拖堂,不得增加學生的作業量,凡拖堂或作業重復造成不良影響的(指多位家長多次反映),每次扣發獎金50—100元(由學校研究決定)。
幼兒園教職工管理制度 幼兒園教職工制度培訓心得篇九
一、為保證正常教學秩序特訂本制度。
二、嚴格執行紫教體發(2004)119號文件之規定。
三、實行“請假報告單”制,杜絕招呼假、命令假和先走后請假的請假行為發生(因突發疾病、突發急事者可電話請假,上班后補辦手續)。
四、教職工本人或直系親屬有特殊情況,必須本人處理者,方可請假,每人每學期請事假累計不得超過7天,每學年請事假累計不得超過半個月,凡超過者按“119”號文件之規定從下月工資中兌現經濟處罰。
五、病假必須出示縣醫院或以上級的醫生診斷證明,銷假時出示醫藥發票。
六、不論什么假都實行銷假制度。
七、關于教職工請假頂課金扣與補的規定。
1、教職工因公出差、公派外出學習或享受政策規定假期時,學校安排教師頂課,其頂課金5元由學校從公用經費列支。
2、教職工非公派學習期間,自已協商頂課者,只履行請假手續,而不扣錢;由學校安排頂課者,既要履行請假手續,又要承擔頂課金費用(暫定每節5元)。
3、教職工請事假期間,自已協商頂課者,只履行請假手續,而不扣錢,由學校安排頂課者,既要計算事假,又要承擔頂課金費用(暫定每節課5元)。
教職工請病假期間:(1)長病假按上級文件規定辦;(2)短期病假,自己協商頂課者只計假不扣錢,由學校安排頂課后,既記病假,又要承擔頂課費用(暫定每節課3元)。
凡未任課的教職工請假一天按兩節課計算執行上述規定。
八、本制度從教代會討論通過之日起執行。
九、本制度解釋權屬校委會。
幼兒園教職工管理制度 幼兒園教職工制度培訓心得篇十
為加強教師管理,保障教師合法權益、保證正常良好的教學秩序,制定以下請假制度。
1、實事求是,不得虛假。
2、遵循請假制度,嚴格履行請假手續。
1、病假
(1)非住院病假
①持縣級以上醫院建議休息證明與病歷;
②假期一學期累計不超過3天;
③請假期間自行安排課務。
(2)住院病假
①持縣級以上醫院住院證明、病歷、縣醫保辦證明;
②假期不滿一個月,報校長辦公會研究定奪后,由校長批準;
③假期超過一個月,經校長簽署意見,請假者持醫院證明、病歷、縣醫保辦證明,報縣教育局分管領導批準;
(3)病假一年內累計超過120天,當年不得晉升職稱,不能享受學校福利待遇,不得參加當年年度考核;
(4)長期病重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教師,由縣級以上人民醫院對其進行診斷并出具相關證明,經縣教育局與縣人民保障局核實后,按規定辦理病退手續;
2、事假
①一學期累計不超過7天;
②不滿7天,報校長辦公會定奪后,由校長批準;
③超過7天,經校長簽署意見,報縣教育局分管領導批準,超過30天不準假;
④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不得享受學校福利待遇,不得晉升職稱,不得參加當年年度考核。
3、公假
①必須見有關文件通知或學校通知;
②時間以通知要求為準;
③請假期間自行安排課務。
4、婚假
①按國家有關規定;
②按連續的天數計假期(節假日、雙休日、包括在內)
5、喪假
①必須是直系親屬;
②假期不超過3天;
6、產假和人工流產
①按國家有關規定;
②見《女職工產假制度》。
7、函授培訓假
①必須出示有關文件通知;
②假期不超過文件通知上的要求;
③課務自行安排好。
8、不經請假離崗者,按曠工論處。
9、連續曠課15節,不得參加評職或職聘。
10、凡有借請假之名從事獲取利潤或報酬工作的人員,扣回假期所有工資,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給予紀律處分。經教育不改,作自動離職處理。
1、以上各類請假,除住院病假,婚假、產假由學校統一安排課務外,其他均由請假人自行安排。若請假人沒有安排,由學校安排,則扣20元/節;
2、若請假人已安排好他人代課,并在教導處備了案,而代課老師沒有到位,則按考勤紀律處罰代課老師。
1、請假人到教導處寫好請假條,填好代課表;
2、請假條經教導主任,分管校長,校長簽字后生效;
3、最后請假條交回教導處備案;
4、假滿后返校到教導處銷假;
5、超過學校請假權限的按有關規定到上級部門批準;
6、杜絕電話、他人代為請假,否則以曠課論處;
本制度解釋權歸校長室,如遇特殊情況由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
幼兒園教職工管理制度 幼兒園教職工制度培訓心得篇十一
一、全體教職工必須按學校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離崗。遲到一次扣2元,早退或中途離崗一次扣3元。
二、凡因病、事不能工作者,必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因病請假 5天以內須持區醫院的“疾病診斷書”,向負責考勤的校領導請假;因病請假5天以上的,須向學校校長請假,并由校長會議研究。因事請假2天向分管校長請假;因事請假2天以上的須向學校校長請假,并由校長會議研究。如因急病或緊急事情不能到校請假,可用電話請假或請人代為請假。
三、教職工請假,須先到教務處調整好課務,再待相關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批準請假時間已到仍不能回校上班的,應及時續假,重新辦理請假手續后方可繼續休假。凡未經相關領導批準而擅自休假的,或休假假期結束仍未到到上放的,按曠工處理。
四、請病假一天扣6元,請事假一天扣10元。曠課一節扣10元,曠工一天扣50元。
五、符合法定婚齡的職工可請婚假3天,實行晚婚的可請假15天。
六、符合晚育要求的女職工法定產假為3個月,剖腹產者產假增加15天。產前可請假15天,按產假計算;凡產前超前請假或產假結束后繼續請假的,一律按事假處理。產假如逢節假日,不再延長假期。請產假必須出具醫院關于小孩的出生證明,按小孩出生時間計算產假。
七、懷孕流產的要出具區醫院證明。三個月內流產的給假15天,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內的給假一個月,六個月以上流產的,給假期一個半月。
八、教職工直系親屬病故的給假4天,奔喪去外地的可視實際情況適當放寬。非直系親屬病故,原則上不給假。
九、凡因公出差、開會、培訓等人員,同樣按上述有關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幼兒園教職工管理制度 幼兒園教職工制度培訓心得篇十二
為嚴肅工作紀律,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按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具體情況,制定教職工請假制度。
第一條:本辦法適用全校教職工各類假事。
第二條:病假:凡因病必須治療和休養的,方可請病假。
(一)病假須鎮級及以上醫院證明且病歷奇全。
(二)病假在2個月以內的,基本工資照發;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資的90%計發;工作年限滿10年的,基本工資照發;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資的70%計發;工作年限滿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資的80%計發。
第三條:事假:凡因私事必須本人辦理的,方可請事假。
(一)請事假必須經校、處(室)領導批準。
(二)當年事假累計在20天及以下的,基本工資照發;當年事假累計在20天以上、30天以下(含30天)的,每天扣發本人日基本工資的50%(日基本工資=月基本工資÷21.75天,以下同);當年事假累計超過30天的,從第30天起,停發本人基本工資。
第四條:婚假:工作人員本人結婚,可請婚假。
(一)婚假為3天。晚婚(女滿23周歲、男滿24周歲以上初婚)婚假7天。
(二)婚假期間享受全部工資待遇。
(三)婚假必須一次休完。假期中遇公休、法定節假日連續計算。
(四)直系子女的婚事準于2天假期。
(五)在規定假期內,事先調好功課,不影響月勤獎;超過假期按事假處理。
第五條:喪假:工作人員配偶、直系親屬(包括岳父母、公婆)去世,可請喪假。
(一)喪假為3天。
(二)喪假期間享受全額工資待遇。
第六條:產假:
(一)女教職工享受產假90天,哺乳假六個月。產假期間如遇寒暑假,產假自動順延。哺乳假期間如遇寒暑假,假期不再順延。
(二)產假基本工資照發。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女職工在哺乳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1、女職工產假期間滿后撫育嬰兒有困難,經本人申請,學校可給予6個月的哺乳假,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的,哺乳假期間的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的80%計發。
2、女職工產后申請1年假期(含法產假),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的,基本工資照發。
第七條:曠課: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課處理:
1.無正當理由未辦理請假手續擅離職守者;
2.請假期滿未申請續假或未準續假而不上班者;
3.經查明請假理由確屬欺騙性質,編造假情況或假證明者;
(二)曠課期間扣發全部工資(含基本工資與績效工資),并取消各種福利待遇。
(三)經常曠課,由學校視其情節報請上級部門給予行政處分。連續曠課10天或累計15天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連續曠工(職)15天或3個月內累計超過30天者,按上級有關文件精神處理。
第八條:學習、培訓:
(一)外出學習、培訓、開會,須憑有關文件通知,經學校教導處審批并填寫《事假調課報告單》。
(二)經學校批準的外出學習、培訓、開會請假不計缺勤但不能前伸后延,規定假期外的時間按事假處理。
(三)本人自愿在校外進修,學習,但未經學校批準,按事假處理。
第九條:批假權限:
(一)凡請假(除病假外)2天以內(含),由教導(或總務)主任審批;3天以上由校長審批。
(二)中層干部請假,由校長審批。
(三)請假必須事前填寫《事假調課報告單》,在教導處備案。
第十條:準假原則
(一)教職工除享受國家法定節假外,凡要請假的必須在安排好功課或工作(包括班主任工作)的前提下,才予以批準辦理請假手續,不辦理請假手續或擅自調課者,均曠課處理。
(二)凡是事假,臨時電話通知,一般不予批準(特殊情況除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按曠課處理。
(三)請假期滿要及時到相應科室銷假。
幼兒園教職工管理制度 幼兒園教職工制度培訓心得篇十三
為了進一步規范教職工的請假行為,保證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制定本補充規定。
(一)教師請假。請假一天,由年級主任審批;請假兩天至三天,由分管年級的副校級領導審批;請假三天以上由校長審批。
(二)職員工人請假。請假一在,由處室主任審批;請假兩天至三天,由分管處室的副校級領導審批;請假三天以上由校長審批。
(一)教師請假。教師請假一天,由年級主任審批后,請假教師把請假條交到各年級的教務員處進行登記;教師請假兩天至三天,先由年級主任審批然后由分管的副校級領導審批,最后請假教師把請假條交到各年級的教務員處進行登記;教師請假三天以上,先由年級主任審批然后由校長審批,最后請假教師把請假條交到各年級的教務員處進行登記。
(二)職員工人請假。職員工人請假一天,由處室主任審批,請假人把請假條交給相應處室主任;職員工人請假兩天至三天,先由處室主任審批然后由分管的副校級領導審批,最后請假人把請假條交給相應的處室主任;職員工人請假三天以上,先由處室主任審批然后由校長審批,最后請假人把請假條交給相應的處室主任。
(三)請假條歸檔。在每月月底,教師的請假條由各年級的教務員統一上交行政辦公室,職員工人的請假條由各處室上交行政辦公室。
(一)公假,不扣課時津貼。
(二)私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等。以學月為單位,請假一天到兩天,不扣課時津貼;請假三天及三天以上,按學校規定扣課時津貼。
本補充規定從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幼兒園教職工管理制度 幼兒園教職工制度培訓心得篇十四
為加強隊伍管理,規范教職工請假行為,依法保障教職工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和市教育局《陽瀏市學校教職工請假暫行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事假
教職工個人或家庭因特殊情況必須請假時,可請事假。請事假時間原則上不超過一周。
(二)病假
教職工因病不能工作,可休病假。休病假必須憑縣級公立醫院及以上等級醫院的病歷、檢驗報告及加蓋醫院專用章的病休證明辦理請假手續;請病假一個學期以上的,必須參加市教育局統一組織的集中體檢。
(三)婚假
一般婚假1—3天(家居外縣的旅途時間除外)。晚婚(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同時具備)的,增加婚假12天。
(四)產假
1、女職工正常產假90天。
具有下列情形的可累積增加產假:
(1)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2)生多胞胎的,每多生一個孩子,增加產假15天;
(3)晚育的(男滿25周歲,女滿24周歲,同時具備),增加產假30天;
(4)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增加產假30天。
女職工產假計算時間原則上從產前15天開始計算,如產前休假未達15天的,從產前開始休假時間計算。產假如在寒暑假期間,休假時間順延。產假期滿,因身體原因仍不能上班的,需按要求辦理病假手續,非因身體原因要求繼續休假的,按照事假辦理。
2、男職工可享受陪產假15天。
3、女職工懷孕2個月以內終止妊娠的,產假15天;懷孕2個月以上4個月以內終止妊娠的,產假30天;懷孕4個月以上終止妊娠的,產假42天。
(四)喪假
教職工親屬(指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的可請喪假,時間為3天,死者不在本市的,根據路程遠近,可另給往返路程假。喪家超過3天的,需辦理事假手續。
(五)探親假
凡工作滿一年的教職工,與父母和配偶(以戶口所在地為準)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探望配偶每年一次,探望雙方父母四年一次,假期為30天;未婚教職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為20天,教職工探親假均安排在寒暑假內。
(六)公假
公假指由學校統一安排的外出公務活動和學習培訓等,教職工經學校批準參加短期的提高學歷培訓可視為公假。
1、事假待遇:事假一年內不超過3天,每超一天扣發本人當月日均工資(含結構工資、出勤獎)。年累計事假超過15天的,按事假時間扣發當年的目標管理獎和教學質量獎;事假累計超過半年,不考核、不劃等、不晉升工資,不計算工、教齡,在事假期間停發學校所有的福利待遇。
2、婚假待遇:在批準的婚假和往返路程假期間,發給全額工資。
3、產假待遇:產假期間發給全額工資和保底結構工資,除不享受生產性獎金外,其他福利與在崗人員一視同仁。
4、喪假待遇:喪假和往返路程假期間發給全額工資。
5、探親假待遇:國內探親的教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和路程假期間發給全額工資。按照市財政局文件規定報銷往返差旅費。
6、病假待遇:
(1)病假在2個月以內的,工資(指財政統發部分,下同)照發。
(2)病假超過2個月但不滿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發給病假工資。其中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本人工資的90%;工作年限滿10年的,工資照發。
(3)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發給病假工資。其中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本人工資的70%;工作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發給本人工資的80%;癌癥、精神病及其他重癥患者工資全額發放。
(4)病假超過6個月的(因公致傷除外),當年不予考核,不劃等,不晉升工資,不計算工教齡。
(5)曾獲得省級及以上勞動模范或部隊軍以上單位授予的戰斗英雄稱號,并一直保留榮譽的,其病假期間工資照發。
(6)病假期間,不享受學校結構工資和目標管理獎。
(7)病假期間,在校外從事其它工作并獲取勞動報酬的按照事假處理。
7、經批準參加提高學歷培訓,每期培訓時間(正常上課時間)超過5天的,培訓期間不享受結構工資和目標管理獎。
經批準且在規定的期限內請假,代課金由學校負責。
1、教職工凡需請假者,應事先填寫《陽瀏一中教職工請假申請表》,按照規定程序逐級報批。
請假申請審批程序:填寫請假申請表→年級部主任審批→主管處室主任審批→主管副校長審批→常務副校長審批→校長審批→送辦公室存檔備案→將請假審批表復印件送相關主管處室。(任課教師歸口教學處和主管教學副校長審批)
請假2天(含2天)以內的由主管處室審批;請假5天(含5天)以內的由主管副校長終審,請假10天以內(含10天)的由常務副校長終審,請假超過10天的必須由校長終審,請假一個學期或以上的必須報市教育局審批。休產假的,需同時報學校計劃生育辦審核。
2、處室干部請假,2天以內的報主管副校長審批,超過2天的報常務副校長審批,超過5天的報校長審批;副校長請假直接報校長審批。
3、副處級校級領導請假,按干部管理權限辦理相關手續。
4、育齡女教職工請假除履行以上審批手續外,同時執行瀏教發[2009]2號文件精神。
5、教職工請假,除重病住院等特殊情況外,必須當場與直接主管領導及相關人員做好工作交接,保證請假期間不出現工作失誤。
6、非特殊情況,請假人應協助主管處室一起做好本人請假期間的工作安排。
1、下列情形之一者屬于曠工;
(1)請假未獲得批準擅自離崗;
(2)無正當理由超假不歸;
(3)以弄虛作假形式騙取休假。
2、曠工處罰
(1)每曠工一天,扣發本人當月兩天日平均工資(含結構工資)。
(2)連續曠工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報市教育局作自動離職處理。
1、如遇國家休假政策規定調整,本制度的相關條款以調整后的國家政策規定為準。
2、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幼兒園教職工管理制度 幼兒園教職工制度培訓心得篇十五
為了進一步完善請假制度,嚴肅教職工的`勞動紀律,現根據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請全體教職工自學遵守執行,有關請假情況存入個人檔案,作今后職稱評定,工資晉級,教師考核等重要依據。
(一)假期批準權限:
(1)請假一周內的教職工,須填寫請假報告,經校長室(或主管校長)審批后,到相關科室安排好工作(教師到教務處安排好功課、班主任到政教處安排好班主任工作、后勤職工到總務處安排好工作)后,方可離崗。
(2)請假一周以上一個月以內的,由學校校長審批,校務會通過。
(3)請假一個月以上兩個月以內,由學區研究審批,請假兩個月以上的由市教育局審批。超過六個月的老師,不能參加當年的年度考核。
(4)學校中層干部請假一月內的,由學校校長審批,請假一個月以上的由學區研究審批,兩個月以上的由市教育局審批;學校正副校長請假一個月內的,由學區主任審批,請假一個月以上的,由市教育局分管局長審批、備案,并開具請假批準書。
(二)病假:
教職工因病不能堅持工作,請假在一個月內的,須經市級衛生院以上的醫院證明;一個月以上需市級人民醫院證明,由本人寫出請假報告,逐級審批。
(1)病假待遇:非住院教職工請病假時間月累計為兩天(含兩天)的不扣當月福利;超過兩天以上的按市相關規定執行;請假一個月以上的,除扣除學校獎金外,其他按市局規定扣除相關部分。本學期福利以本人在學期的實際工作時間計算。
(2)住院教職工超過兩天的按以下規定執行:按市局規定扣除,最高上限為扣完學校全部福利;請假一個月以上的,除扣除學校獎金外,其他按市局規定扣除相關部分。
(3)學校因考慮工作安排,方便排課,科學管理,個別特殊請假人員,在違反上級規定的前提下,由學校校務會通過,另行處理。
(4)合同職工病假待遇。合同職工、教師在超過兩天以上的病假期間自負代課金,假期超過一個月,作自動辭退處理,其它請假規定、手續照上述辦理。
(三)事假:
教職工請事應從嚴控制,因有緊事需請假的;假期一律不超過1周,無特殊情況不予請假。
(1)學校正、副校長,請事假一周以內的,由學區主任審批,請事假一周以上的,由市教育局分管局長審批。
(2)學校中層干部請事假一周內由學校校長審批,請事假一個月內的,由學區審批,請事假一個月以上的,由市教育局審批。
(3)教職工請事假半個月內的,由所在學校校長審批,請事假15天—30天,由學區審批,請假一個月以上的,由市教育局政工科審批。
(4)事假待遇。事假在2天內,辦好手續,不扣當月福利,自負代課金(10元/節),事假超2天按以下規定執行:3天—5天,每天扣20元,自負代課金,;5天以上每天扣30元,自負代課金;本學期福利以本人在學期的實際工作時間計算:
公假也須辦理手續,憑文件或上級通知,到辦公室登記,報教務處安排功課,方可離崗,公假不扣款,補發公差期間的簽到費。
(一)婚假:
教職工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結婚的,婚假1周,因學校工作在時間上的特殊性,教師婚假應盡量定在暑、寒假,請假報告要附結婚證復印件。如婚假應盡量在暑、寒假的,或上課時間不請假,不誤課,學校獎勵200元/人。婚假期間不扣發獎金、津貼。
(二)喪假:
喪假指的是教職工本人直系親屬的喪事而請假,根據國家勞動局和財政部規定,縣內準假3天,縣外準假3—5天,喪假期間不扣發工資,獎金和津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一)產假:
符合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其產假按下列情況分別確定;按法定年齡結婚生育的,給予產假56天,符合晚婚生育的,給予產假90天;難產或雙生以上的增加產假15天;妊娠3個月以內自然(人工)流產的,給產假20至30天;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人工)流產的給產假50天;7個月以上早產的,按正常產假處理。上述產假期間獎金、工資照發,不影響晉級、調資。
(二)哺乳假:
(1)女方產假期滿后撫育嬰兒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學校可給予6個月的哺乳假,按本人基本工資的80%發放,不影響晉級調項,并計算工齡。請假1年(含1年)以上的按文件精神實施(含法定產假,不能領獨生子女費,職務津貼,省直補貼停發)。
(2)若產假、哺乳假跨學期超過法定請假時間(即3個月),教職工請一個學期假,學校在不違反上級文件精神的前提下,發放本學期統發福利的30%,不扣發上發的雙考獎等福利。若教職工撫養確有困難,經本人申請要求請假兩個學期的,需報學區、教育局審批,學校可給予兩個學期假,按規定發放本人基本工資的80%,在第二個學期,教師不享受校發一切福利,并扣除雙考獎、誤餐補等上發福利。
(3)個別特殊情況由校務會協商討論決定。